司法所工作人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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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工作人员职责
1、为确保司法所的工作能正常开展,司法所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
2、司法所工作职责分为所长职责与司法助理员职责;
3、司法所长负责司法所全面工作;
4、司法助理员协助所长工作,侧重抓好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并负责做好所事务(包括记录、考勤、文书、统计档案、固定资产保管、安全保卫、卫生、后勤等)和所外事务(包括外出调查、送达各种文书、调解纠纷、督促当事人履行协议、讲法制课等工作);
5、司法所工作人员必须相互配合,互相支持,服从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完成司法所各项工作任务。
司法所长职责
1、管理指导全镇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2、指导检查民间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纠纷;
3、经常进行党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法工作的落实,以及抓好司法所的全面建设和所有关人员的管理教育;
4、负责社区矫正日常工作;
5、指导管理好法律服务所的工作;
6、抓好解教释放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7、了解报告群众对现行的法律、法令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做到互通情报,当好政府的“参谋”;
8、承办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事宜。
司法所岗位目标责任制度
1、指导人员调解工作。镇、村(居)全部组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委会要达到“六统一”、“五有”和“四落实”,调解纠纷成功率达到95%以上;
2、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使法律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做到无违纪、无投诉;
3、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辖区刑释解教人员100%建档,衔接率85%以上,安置率90%以上,帮教率95%以上,努力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4、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提高教育改造质量;
5、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积极为镇人民政府当好法律顾问,促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6、依法参与信访工作和积极协助镇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当好助手;
7、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法制示村”和“法律进农户”活动为载体,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8、按照司法所在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中应承担的职责,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1、认真学习时事政治、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树立全
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每月坚持集中组织一次的政治业务学习;
3、制度学习计划,按照计划自觉完成各项容,人人有学习笔记,做好会议学习记录;
4、提倡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5、积极参加有关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
技能。
诚信制度
1、忠于职守,遵守纪律,恪守司法职业道德;
2、遵守国家工作人员守则,保守工作秘密和当事人的隐私;
3、履行职责必须以实事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热情服务,秉公执法,不徇私枉法;
4、接受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
请示报告制度
1、司法所工作中发生重要情况应当及时向区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报告,对突发性事件和重要紧急信息要立即报告;
2、司法所应当将全年、半年工作计划和总结以书面形式按时上报区司法局,同时报镇党委、政府主管领导;
3、司法所年终应当向区司法局述职;
4、司法所工作中遇到涉及法律和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应当妥善处理,不能答复和处理的,应当逐级请示,工作人员向所长请示汇报,所长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领导请示。
5、司法所请求报告应当有详细记载,相关情况必须汇报清楚,对上级的指示要认真记录并及时传达落实。
登记、统计和档案管理制度
1、司法所应当建立日常登记制度,认真登记所办理的业务,详细记载所受理事项;
2 、司法所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定期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统计并及时上报,同时附相应的情况分析和说明。统计数字应当准确无误,不得虚报、瞒报;
3、司法所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对所有需要保存的资料统一整理归档,形成格式卷宗,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4、司法所卷宗应当完整、齐全,装订规,打印件与原稿同时存档;
5、司法所应当配置专门档案柜、档案盒存放档案,有必要的防潮、防火、防损和防盗措施;
6、档案应当分门别类、目录清楚;
7、档案保管期限按规定处理;
8、司法所应当建立档案查(借)阅制度,严格查(借)阅审批手续,定期清点、及时收回借出卷宗,密卷应当控制查(借)阅围。
业务例会制度
1、每周一上班时,安排本周的工作;
2、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工作会议,总结上月工作,学习情况和部置下月工作;
3、每季召开一次生活会,学习党规党纪,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全体司法行政人员必须端正会风,做好会议记录,不迟到,不早退和不缺勤,特殊情况必须先请假;
廉洁自律制度
1、公共财物进行登记造册,落实具体的使用人和保管人,不得挪为私用。
2、不得违规收受财物;
3、不准在工作时间和值班时间饮酒;
4、不准到娱乐场所进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部管理制度
1、司法所实行所长负责制,所长对司法所工作全面负责。搞好规化建设,强化部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及时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任务,协调外关系,决定本所重大事项;
2、司法所工作人员工作应当仪表端正,使用文明用语,礼貌简言,按待群众热情周到;
3、每周一到周五必须按时上下班,双体日实行轮流值班制;
4、因事(病)不能上班,要先请假,准假后方可离岗,两天由所长批准,三日以上提请局长批准,不得无故缺勤,否则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5、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岗位工作任务,鼓励在做好常规性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工作创新;
6、工作时间不准闲谈议论、大声喧哗、严禁下棋、打牌、上网玩游戏和聊天;
7、司法所工作人员要保持办公室卫生清洁,物品存放有序,爱护公物;
8、充分发挥办公设备的效用,节约用电、用纸和交通费及通讯费开支;
9、司法所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贪依法办理各类业务,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各负其责,配合所长做好各项工作;
10、交通工具和其他办公设备要专人使用和保管,定期保养,及时维护;不得无证驾驶,不得酒后驾驶,不得将车借给非本所人员驾驶,违者责任自负;
11、未经所长许可,不得以司法所名义招待来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