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城市桥梁限载标准》(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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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桥梁设计荷载标准》(CJJ77-98)

《城市桥梁设计荷载标准》(CJJ77-98)

目次1总则2术语、符号3城市桥梁设计荷载4城市桥梁设计可变荷载附录A本标准用词说明附加说明1总则1.0.1为改进城市桥梁设计荷载现行方法,采用按车道均布荷载进行加载设计,以达到与国际桥梁荷载标准相接轨的目的,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在城市内新建、改建的永久性桥梁和城市高架道路结构以及承受机动车辆荷载的其他结构物的荷载设计。

1.0.3本标准规定的基本可变荷载,适用于桥梁跨径或加载长度不大于150m的城市桥梁结构。

1.0.4本标准的设计活载分为两个等级,即城-A级和城-B级。

1.0.5城市桥梁设计荷载,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符号2.1术语2.1.1作用结构承受各种荷重和变形所引起力效应的通称。

2.1.2荷载各种车辆、人、雪、风引起的重力,包括永久性、可变性和偶然性三类。

2.1.3永久荷载在设计有效期内,其值不随时间变化,或其变化与平均值相比可忽略不计的荷载。

2.1.4可变荷载在设计有效期内,其值随时间变化,且其变化与平均值相比不可忽略的荷载,按其对桥梁结构的影响程度,又可分为基本可变荷载(活载)和其他可变荷载。

2.1.5偶然荷载在设计有效期内,不一定出现,一旦出现,其值将很大且持续时间很短的荷载。

2.1.6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结构达到承载能力的极限状态时,引起结构的效应等于材料的抗力时作为设计条件的设计方法。

2.1.7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结构在正常工作阶段,裂缝、应力与挠度达到最大功能时的设计方法。

2.1.8容许应力设计按各种材料截面达到容许应力时的设计方法。

2.1.9效应结构或构件承受内力和变形的大小。

2.1.10抗力结构或构件材料抵抗外力的能力。

2.1.11桥面铺装桥梁上部结构面板上铺设的防水层与摩损层。

2.1.12行车道板承受行车重力的板式结构。

2.1.13重力密度物质单位体积的重力。

2.1.14车道横向折减系数多车道桥面在横向车道上,当不同时出现活载时,结构效应应予折减的系数。

深圳市城市桥梁桥下空间利用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模板】

深圳市城市桥梁桥下空间利用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模板】

附件1深圳市城市桥梁桥下空间利用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加强深圳市城市桥梁桥下空间管理,保障城市桥梁结构完好和运行安全,合理利用城市桥梁桥下空间资源,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0号)、《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8号)、《深圳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29号)等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桥梁桥下空间的利用和管理。

第三条【用词定义】本办法所称,城市桥梁,是指城市道路的跨线桥、立交桥、高架桥、人行天桥,不包括跨铁路桥梁、城市轨道交通桥梁、公路桥梁(市政化改造的公路除外)。

本办法所称,桥下空间范围,是指城市桥梁用地红线内的陆域用地,包括桥梁垂直投影范围内的空间,不包括基本农田、河道及其堤防等。

第四条【基本原则】城市桥梁桥下空间利用应当遵循安全至上、公益优先、合理利用、规范使用的原则,保障桥梁完好安全、桥下空间利用有序、桥梁养护维修便利。

(一)安全至上。

城市桥梁桥下空间的利用,必须确保道路桥梁结构安全和道路通行安全。

桥下空间利用应当避免产生吸引大量人流、人员过多聚集的情形。

(二)公益优先。

城市桥梁桥下空间利用应当优先满足城市交通、市政公用设施管养和公益事业的需求。

(三)合理利用。

集约利用道路桥梁桥下空间资源,结合桥下空间环境条件,兼顾桥梁周边环境生态,适当配套城市基础设施。

(四)规范使用。

桥下空间利用需考虑城市规划管控等要求,规范桥下空间的申请条件和使用要求,便于桥梁养护维修和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管理分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桥梁桥下空间利用审查、监督检查及执法工作。

桥下空间利用单位负责利用场地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市城市管理、住房建设、水务、生态环境、消防等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桥下空间整体的利用和管理工作。

(完整word版)《城市桥梁设计荷载标准》(CJJ77-98)

(完整word版)《城市桥梁设计荷载标准》(CJJ77-98)

目次1总则2术语、符号3城市桥梁设计荷载4城市桥梁设计可变荷载附录A本标准用词说明附加说明1总则1.0.1为改进城市桥梁设计荷载现行方法,采用按车道均布荷载进行加载设计,以达到与国际桥梁荷载标准相接轨的目的,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在城市内新建、改建的永久性桥梁和城市高架道路结构以及承受机动车辆荷载的其他结构物的荷载设计。

1.0.3本标准规定的基本可变荷载,适用于桥梁跨径或加载长度不大于150m的城市桥梁结构。

1.0.4本标准的设计活载分为两个等级,即城-A级和城-B级。

1.0.5城市桥梁设计荷载,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符号2.1术语2.1.1作用结构承受各种荷重和变形所引起力效应的通称。

2.1.2荷载各种车辆、人、雪、风引起的重力,包括永久性、可变性和偶然性三类。

2.1.3永久荷载在设计有效期内,其值不随时间变化,或其变化与平均值相比可忽略不计的荷载。

2.1.4可变荷载在设计有效期内,其值随时间变化,且其变化与平均值相比不可忽略的荷载,按其对桥梁结构的影响程度,又可分为基本可变荷载(活载)和其他可变荷载。

2.1.5偶然荷载在设计有效期内,不一定出现,一旦出现,其值将很大且持续时间很短的荷载。

2.1.6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结构达到承载能力的极限状态时,引起结构的效应等于材料的抗力时作为设计条件的设计方法。

2.1.7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结构在正常工作阶段,裂缝、应力与挠度达到最大功能时的设计方法。

2.1.8容许应力设计按各种材料截面达到容许应力时的设计方法。

2.1.9效应结构或构件承受内力和变形的大小。

2.1.10抗力结构或构件材料抵抗外力的能力。

2.1.11桥面铺装桥梁上部结构面板上铺设的防水层与摩损层。

2.1.12行车道板承受行车重力的板式结构。

2.1.13重力密度物质单位体积的重力。

2.1.14车道横向折减系数多车道桥面在横向车道上,当不同时出现活载时,结构效应应予折减的系数。

《城市桥梁设计荷载标准》(CJJ77-98)

《城市桥梁设计荷载标准》(CJJ77-98)

目次1总则2术语、符号3城市桥梁设计荷载4城市桥梁设计可变荷载附录A本标准用词说明附加说明1总则1.0.1为改进城市桥梁设计荷载现行方法,采用按车道均布荷载进行加载设计,以达到与国际桥梁荷载标准相接轨的目的,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在城市内新建、改建的永久性桥梁和城市高架道路结构以及承受机动车辆荷载的其他结构物的荷载设计。

1.0.3本标准规定的基本可变荷载,适用于桥梁跨径或加载长度不大于150m的城市桥梁结构。

1.0.4本标准的设计活载分为两个等级,即城-A级和城-B级。

1.0.5城市桥梁设计荷载,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符号2.1术语2.1.1作用结构承受各种荷重和变形所引起力效应的通称。

2.1.2荷载各种车辆、人、雪、风引起的重力,包括永久性、可变性和偶然性三类。

2.1.3永久荷载在设计有效期内,其值不随时间变化,或其变化与平均值相比可忽略不计的荷载。

2.1.4可变荷载在设计有效期内,其值随时间变化,且其变化与平均值相比不可忽略的荷载,按其对桥梁结构的影响程度,又可分为基本可变荷载(活载)和其他可变荷载。

2.1.5偶然荷载在设计有效期内,不一定出现,一旦出现,其值将很大且持续时间很短的荷载。

2.1.6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结构达到承载能力的极限状态时,引起结构的效应等于材料的抗力时作为设计条件的设计方法。

2.1.7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结构在正常工作阶段,裂缝、应力与挠度达到最大功能时的设计方法。

2.1.8容许应力设计按各种材料截面达到容许应力时的设计方法。

2.1.9效应结构或构件承受内力和变形的大小。

2.1.10抗力结构或构件材料抵抗外力的能力。

2.1.11桥面铺装桥梁上部结构面板上铺设的防水层与摩损层。

2.1.12行车道板承受行车重力的板式结构。

2.1.13重力密度物质单位体积的重力。

2.1.14车道横向折减系数多车道桥面在横向车道上,当不同时出现活载时,结构效应应予折减的系数。

福建省城市道路桥梁工程移交与接管暂行规定

福建省城市道路桥梁工程移交与接管暂行规定

附件1福建省城市道路桥梁工程移交与接管暂行规定第一条为明确城市道路、桥梁工程建设单位和接管单位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工程移交与接管行为,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省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规划区内的城市道路、桥梁工程移交与接管适用本暂行规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道路桥梁管理工作。

市政主管部门可委托其所属的市政工程管理处(以下简称市政处)负责城市道路桥梁工程的接管与管理等具体工作.第四条城市道路、桥梁工程开工前,应当明确该工程建成后的接管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向接管单位办理登记手续,填写《福建省城市道路桥梁工程移交与接管登记表》。

第五条《福建省城市道路桥梁工程移交与接管登记表》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名称;(二)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各方参建单位名称;(三)位置、长度、宽度、面积、结构型式、附属设施、投资规模等工程概况;(四)工程建设周期、设计使用年限;(五)接管单位根据具体管理需要的相关要求。

第六条接管单位在受理接管登记时,应当向建设单位书面告知以下接管条件:(一)通过有权机关的竣工验收备案;(二)按设计确定的附属配套设施(包括城市桥梁限载、限高标志等)齐全完备;(三)新建造价一千万元以上或桥梁跨径50米以上的大、中型城市桥梁应有荷载试验报告,并设立固定水准点、观测点、预埋检测设施和标志;(四)工程竣工技术资料(包括建设文本)符合城建档案管理规定,归档手续完备,并提交电子文档资料;(五)落实质量保修制度;(六)按照要求设立的相关检测标志或设施齐全完备;(七)有配建管理用房的,建设单位应当在设施移交时一并移交给接管单位.第七条接管单位自受理登记之日起参与城市道路、桥梁工程建设的主要过程,包括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交底、桥梁荷载试验或检测、工程竣工验收等.对工程建设中可能影响设施管理的问题,建设单位应当与接管单位协商解决并记录在案。

福建省现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汇总表

福建省现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汇总表
J11237-2008
71
DBJ13-104-2008
透水砖路面(地面)设计与施工技术规程
J11252-2008
72
DBJ13-105-2008
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
J11294-2008
73
DBJ13-106-2008
钢-混凝土混合刚(排)架单层房屋结构技术规程
J11328-2009
74
DBJ/T13-107-2015
J11897-2011
109
DBJ/T13-142-2011
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程
J11926-2011
110
DBJ/T13-143-2011
福建省城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
J11925-2011
111
DBJ/T13-144-2011
福建省建筑工程监理文件管理规程
J11943-2011
112
DBJ/T13-145-2012
J10758-2016
17
DBJ/T13-42-2012
预拌混凝土生产施工技术规程
J10141-2012
18
DBJ13-43-2002
住宅空调器设置标准
J10157-2002
19
DBJ13-44-2002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质量验收规程
J10146-2002
20
DBJ13-45-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
116
DBJ/T13-149-2012
J10601-2015
35
DBJ/T13-67-2010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检测规程
J11699-2010
36
DBJ13-68-2005

桥梁限载标准

桥梁限载标准

桥梁限载标准桥梁限载标准是指桥梁在使用过程中所能承受的最大荷载限制。

这一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证桥梁的安全运行,防止超载导致桥梁损坏甚至坍塌。

桥梁限载标准的制定需要考虑桥梁的结构、材料、设计荷载、使用年限等多个因素,以确保桥梁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受到超载的影响。

首先,桥梁限载标准的制定需要考虑桥梁的结构特点。

不同类型的桥梁在受力方式和结构形式上有所不同,因此其限载标准也会有所差异。

例如,梁式桥和拱桥在受力方式上有所不同,因此其限载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此外,桥梁的跨度、支座形式、墩台结构等也会对限载标准产生影响。

其次,桥梁限载标准的制定还需要考虑桥梁所使用的材料。

不同的材料具有不同的承载能力和疲劳特性,因此在制定限载标准时需要考虑材料的强度、刚度、疲劳寿命等因素。

此外,桥梁的材料还会受到环境因素的影响,如腐蚀、温度变化等,这些因素也需要考虑在内。

另外,桥梁限载标准的制定还需要考虑桥梁的设计荷载。

设计荷载是指桥梁在设计时所考虑的最大荷载,其大小取决于桥梁的用途和所处位置。

在制定限载标准时,需要确保桥梁的实际荷载不会超过设计荷载,以保证桥梁的安全运行。

最后,桥梁限载标准的制定还需要考虑桥梁的使用年限。

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加,桥梁的结构和材料会出现老化现象,其承载能力也会逐渐降低。

因此,在制定限载标准时需要考虑桥梁的使用年限,确保桥梁在整个使用周期内都能保持安全运行。

总之,桥梁限载标准的制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考虑多个因素。

只有在考虑了桥梁的结构、材料、设计荷载、使用年限等多个因素后,才能够制定出科学合理的限载标准,以保证桥梁的安全运行。

福建省现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汇总表

福建省现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汇总表
J10753-2006
42
DBJ13-75-2006
干混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
J10755-2006
43
DBJ/T13-76-2016
福建省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
J10756-2016
44
DBJ13-77-2006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程
J10892-2006
45
DBJ/T13-78-2016
扣压式和紧定式钢导管电线管路施工及验收规程
福建省建筑工程常见质量问题控制规程
J11338-2015
75
DBJ/T13-108-2015
建筑抹灰工程金属网护角技术规程
J11344-2015
76
DBJ13-109-2009
大树移植技术规程
J11350-2009
77
DBJ13-110-2009
古树名木评估鉴定标准
J11351-2009
78
DBJ/T13-111-2009
J10352-2017
28
DBJ13-58-2004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机械快速连接接头施工及验收规程
J10365-2004
29
DBJ13-60-2004
埋地钢塑复合缠绕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J10428-2004
30
DBJ13-61-2004
钢-混凝土混合结构技术规程
J10429-2004
31
DBJ13-62-2014
福建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10441-2014
32
DBJ13-64-2005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标准
J10509-2005
33
DBJ/T13-65-2015

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2011)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

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2011)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

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2011)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3.0.12【原条款】根据桥梁结构在施工和使用中的环境条件和影响,可将桥梁设计区为以下三种状况:1.持久状况:在桥梁使用过程中一定出现,且持续期很长的设计状况。

2.短暂状况:在桥梁施工和使用过程中出现概率较大而持续期较短的状况。

3.偶然状况:在桥梁使用过程中出现概率很小,且持续期极短的状况。

【修订】根据桥梁结构在施工和使用中的环境条件和影响,可将桥梁设计区为以下四种状况:1.持久状况:在桥梁使用过程中一定出现,且持续期很长的设计状况。

2.短暂状况:在桥梁施工和使用过程中出现概率较大而持续期较短的状况。

3.偶然状况:在桥梁使用过程中出现概率很小,且持续期极短的状况。

4.地震状况:在桥梁使用过程中经历地震作用的状况。

3.0.13【原条款】桥梁结构或其构件:对3.0.12条所述三种设计状况均应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对持久状况还应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对短暂状况及偶然状况中的地震设计状况,可根据需要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对偶然状况中的船舶或汽车撞击等设计状况,可不按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修订】桥梁结构或其构件:对3.0.12条所述四种设计状况,应分别进行下述极限状态设计:1.持久状况应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值状态设计。

2.短暂状况应作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可根据需要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3.偶然状况应作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

4.地震状况应做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

…【原条文说明】…偶然状况是指桥梁可能遇到的偶发事件如地震、撞击等的状况,适用于结构出现的异常情况。

对此状况除地震设计状况外,其他设计状况只需作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

【修订】…偶然状况是指桥梁可能遇到的偶发事件如地震、撞击等的状况,适用于结构出现的异常情况。

地震状况可视为一种特殊的偶然状况,但与撞击等偶然状况相比,地震作用能够进行统计,并有统计资料,可确定标准值。

福建城市桥梁管理与养护考核标准

福建城市桥梁管理与养护考核标准

福建城市桥梁管理与养护考核标准
福建城市桥梁管理与养护考核标准
桥梁作为城市交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性和运行状况关系到
城市居民的出行和生活质量。

为保障桥梁的安全和运行状况,福建建
立了完善的管理与养护考核标准。

以下是其中的关键点。

一、桥梁分类
根据桥梁的类型和用途,福建将桥梁分为以下几种:公路桥、铁路桥、特大桥、重点桥、通航桥等。

不同种类的桥梁有不同的要求和标准,
管理和养护也有所不同。

二、平安指数
福建对城市桥梁的考核重点为平安指数,平安指数主要考核桥梁的安
全状况和风险评估,包括桥面结构、桥梁荷载量、桥下水文及地质条
件等方面。

平安指数越高,说明桥梁安全程度越高,反之则越低。

三、维护周期
为确保桥梁的运行状况,福建规定了不同类型的桥梁维护的周期。


般公路桥维护的周期为2年,铁路桥的维护周期为1年,特大桥和重
点桥的维护周期则更短。

这些周期是根据桥梁的使用情况和历史维修
情况设定的。

四、管理与养护
福建对城市桥梁的管理和养护工作也有具体要求。

管理要严格按照桥
梁分类标准进行,养护要及时、细致和全面,包括桥梁的清洗、除锈、涂漆等常规维护,还包括附属设施的维修和更新等方面。

另外,对于
一些需要加强管理的桥梁,福建还会设立专门的保养小组,针对性地
进行管理和维护。

综上所述,福建城市桥梁管理与养护考核标准是对城市桥梁安全运行
的严格要求。

只有不断完善标准和加强管理和维护,才能确保城市桥
梁的安全性和正常运行。

关于桥梁荷载与限载的说明

关于桥梁荷载与限载的说明

关于桥梁荷载与限载的说明我国公路、城市桥梁设计用标准车辆荷载的基本演变目前运行的桥梁大多数采用三套设计规范设计建造:《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J 021-89)、《城市桥梁设计荷载标准》(CJJ77-98)(2008年建设部废除)、《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04)。

对于89年以前的,其荷载规定类似公路89规范。

1、对于按照《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J 021-89)及以前规范设计的桥梁,均为车队荷载,所以可按照车队中最重的车辆进行限载,如汽车-10级,应限载15T;汽车-15级,应限载20T;汽车-20级,应限载30T;汽车-超20级,应限载55T。

2、对于按照《城市桥梁设计荷载标准》(CJJ77-98)设计的桥梁,由于其分车道荷载和车辆荷载,车道荷载为均载加集中荷载,是整桥计算荷载,车辆荷载为标准车荷载,是构件及局部计算荷载,城A为70T,城B为30T。

由此,可以进行限载,城A限载70T,城B限载30T。

3、对于按照《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04)设计的桥梁,荷载总分公路一级和公路二级,并再分车道荷载和车辆荷载,车道荷载为均布荷载+集中荷载,是整桥计算荷载,车辆荷载为标准车荷载,是构件及局部计算荷载,公路一级和公路二级标准车均为55T。

由此,不论公路一级还是公路二级,均可限载55T。

综上所述,汽车-10级,应限载15T;汽车-15级,应限载20T;汽车-20级,应限载30T;汽车-超20级,应限载55T。

车辆荷载标准汽-20、城B级与公路二级产生的荷载效应相当,应限载30T;汽-超20、城A与公路一级产生的荷载效应相当,应限载55T。

另外,随着时间推移,桥梁承载能力可能会衰退,所以限载可以适当降低。

附:《上海城市桥梁限载标准》载录3.1.3 特殊结构型式桥梁、《城市桥梁设计准则》(CJJ11-93)中规定的特大型桥梁、使用年限超过30年的桥梁或者BCI指数为C级及C级以下的桥梁,应根据承载能力评估结果重新确定限载吨位。

福建公路桥梁限载标准

福建公路桥梁限载标准

2019年4月25日
32
2019年4月25日
33
悬臂式
限载标志安装于悬臂上。当道路较宽,外 侧车道大型车辆阻挡内侧车道小型车辆视 线、视距受限制、景观上有要求时可安装 悬臂式限载标志。悬臂式限载标志不得侵 入道路限界中,安装高度不得低于500cm, 并应考虑路面维修增高的因素。
2019年4月25日
汽车荷载有:汽车—10级、汽车—15级、 汽车—20级、汽车超—20级
履带和拖车荷载有:履带—50、挂车—80、 挂车—100、挂车—120
2019年4月25日
15
1993年建设部颁布《城市桥梁 设计准则》(CJJ 11-93)
计算荷载(汽车荷载):与1998年《公路 桥涵设计通用规范》所规定的全部汽车荷 载相同。
5.4.6 限载牌标志宜采用一~二级反光膜。应符 合《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GB/T 18833)的 要求。
2019年4月25日
39
谢谢
2019年4月25日
40
4、限载标志的设置与要求
公路桥梁限载标志的尺寸、图案、颜色按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规 定执行。
限载标志为白底,红圈,黑字,限载标志 字符采用标准黑体。阿拉伯字符字高h值 见表5.1.3,字宽为0.6h;单位符号“t”的 高度为0.5h。
2019年4月25日
27
D a
c
2019年4月25日
大部分将汽车荷载的标准车作为限载吨位。 有的公路管养部门将设计汽车荷载标准中
的加重车作为限载吨位。
2 收费联网后,不同路线桥梁限载标准可能 不同;
对于不收费的高速公路,如何设置限载标 准。
2019年4月25日

福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导则》(4)

福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导则》(4)

移动式全塑注水围挡: 1、此方案适合施工周期30天以内,15天以上需经常性移动的管线、市政道路和市政维护等 工程。 2、围挡采用高度为2m,宽度为1m的移动式全塑注水围挡。 3、材料为高强度聚氯乙烯、抗UV剂、色料等。 4、围挡底座箱体可注入水或砂,增加围挡稳定性。 5、相邻围挡可通过围挡两侧的螺母孔,用固定螺杆连接成整体,增加围挡的稳定性。
办公和生活用房的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 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
第六章 扬尘防治措施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 146-2013从改善作业人员工作环境与生活条件, 保护生态环境的角度出发,在防治施工过程对大气造成污染方面制定了详细标准。 1、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采用C30砼或沥青进行硬化处理,硬化宽度不小于3m,厚 度不小于15cm;临时施工便道暂时无法硬化的,要铺垫焦渣、细石夯实路面,并采用厚钢 板进行铺设。

6、现场管理混乱或发生等级事故,管理部门确定需要实施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重点监控的 在建项目;
7、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必须安装或建设单位(代建单位)需要安装监控系统的项目。

(二)安装布局

建设工程视频设备和安装数量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施工现场推行建筑 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的通知》(闽建建[2010]50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启用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控系统的通知》(闽建建 [2011]51号)的要求,达到满足监控视野实时覆盖工地每个单位工程所有结构主体操作 面,安全通道、工程人员、材料主要出入口,材料堆场、制作加工场、民工宿舍、基坑 、人货梯、塔吊等重点部位运行状况实时监控的要求。另市政桥梁施工现场高点设置1个 监控点。

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

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

三、城市桥梁设计的基础理论 根据《工程结构可靠性统一设计标准》GB50153—— 2008的规定,工程结构采用的数理统计为依托,以概率理 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法,按分项系数的表达式进行设 计。《城市桥梁设计规范》采纳的主要内容有。 1、极限状态可分为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 限状态(3.0.1条) (1)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关系到结构的强度和安全性。 (2)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仅涉及结构的工作条件和性能,体 现了桥梁结构的使用性和耐久性。
(-2 )
(-) 设计基准期
正态曲线图
随机变量
各图桥梁的设计基准期不一样,英国为120年,美国 为75年~100年,日本对长期结构定为100年,中国建筑结 构,对特殊重要建筑物和纪念性建筑(含桥)为100年, 中国公路、铁路、市政桥梁,将分位值定为0.05,两0.05 分位值的随时变量时间区间约100年,其保证率95%,可见 城市桥梁设计规范取100年与相关规范基本上是吻合的。
第4章:桥位选择
一、城市桥梁的桥位,强调应根据城市道路网总体规 划,结合水文、航运、地形、地质、环境、考虑对邻近建 筑物,公用设施的影响,全面分析,综合比较确定。
二、推荐了大桥最佳桥位的条件,提到不良桥位容易 引起的病害。
三、一般河道上的正斜交问题指桥梁纵轴线与水流流 向法线的交角的大小问题。《规范》规定:一般情况下, 桥梁轴线与洪水主流向正交,中、小桥梁如条件所限可考 虑斜交或弯桥,大桥、特别是特大桥的桥梁轴线尽可能考 虑与洪水主流向正交。
表3.0.14 城市桥梁设计安全等级
安全类别 一级 二级 三级
结构重要性 重要结构 一般结构 次要结构
பைடு நூலகம்
桥梁类型 特大桥、大桥、中桥、小桥

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2011)深入解读

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2011)深入解读
为支撑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明确两个极限状态,三个状 况设计。
2、把桥梁设计使用年限正式写入设计规范。 3、修订了城市桥梁汽车作用。 4、对弯、坡、斜、异型桥梁的设计和构造提出一些 新要求。 5、增加了结构耐久性设计的内容。 6、增加了桥面泄水孔的设计内容。
7、明确了城市桥梁上和地下通道内敷设管线的注意 事项。
4、建设部部颁标准《城市桥梁设计荷载标准》CJJ1198;
5、交通部部颁标准《公路桥涵部颁标准《城市道路设计规范》GJJ-90。
(五)《规范》的主要内容
《规范》的正文部分共十个章节(并附有相应条文说 明)。即:
1、总则; 2、符号和术语; 3、基本规定; 4、桥位选择; 5、桥面净空; 6、桥面的平面、纵断面和横断面设计;
一、城市桥梁的设计特点 城市桥梁设计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必要时可分 期实始,但要保留运期发展的余地。 二、城市桥梁的功能有四: 1、在正常施工和正常使用时,能承受可能出现的各 种作用; 2、在正常使用时,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 3、在正常维护下,具有足够的耐久性能; 4、在设计规定的偶然事件发生和发生后,能保持必 须的整体稳定性。
3、设计原则:
安全可靠——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适用耐久——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技术先进——创新是硬道理,桥梁设计要不断应用“四 新”;
经济合理——包括桥梁立体结构,附属设施、建设周 期、征地拆迁、施工工艺、养护维修等各方面都要经济合 理。
美观协调——
4、适用范围:
适用于城市道路上的新建、改建永久性跨河桥梁、高 架道路桥梁、立体交叉桥梁和地下通道设计。城市道路上 的旧桥改建设计则参照执行。
三、城市桥梁设计的基础理论 根据《工程结构可靠性统一设计标准》GB50153—— 2008的规定情况,工程结构采用的数理统计为依托,以概 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法,按分项系数的表达式进 行设计。《城市桥梁设计规范》采纳的主要内容有。 1、极限状态可分为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 限状态(3.0.1条) (1)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关系到结构的强度和安全性。 (2)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

附件4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一、总则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活动监管,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一)资质分类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2个序列。

其中综合资质不分类别、不分等级;专业资质设有10个类别,分为2个等级(甲级、乙级)。

(二)基本条件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资产;2.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注册监理工程师;3.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

(三)业务范围1.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并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监理活动。

2.综合资质可以承担所有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

专业资质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

3.取得工程监理资质的企业,可以开展相应类别建设工程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业务。

(四)其他1.工程监理企业应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以依法监理、高效服务为原则,创新和完善工程监理机制,提升施工现场监理水平,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

2.加强监理行风与文化建设。

工程监理企业应当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社会公德和建设监理人员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确保监理服务质量,维护国家和公众利益。

3.工程监理企业应积极参与“一带一路”等重点工程建设,积极承担对外援建、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政府指令性工作,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4.工程监理企业应加强诚信体系建设,避免恶意竞争,遵循行业市场规范,推进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建设。

二、标准(一)综合资质标准1.企业资信能力(1)净资产5000万元以上。

城市桥梁设计荷载标准(国家通用型)

城市桥梁设计荷载标准(国家通用型)

目次1总则2术语、符号3城市桥梁设计荷载4城市桥梁设计可变荷载附录A本标准用词说明附加说明1总则1.0.1为改进城市桥梁设计荷载现行方法,采用按车道均布荷载进行加载设计,以达到与国际桥梁荷载标准相接轨的目的,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在城市内新建、改建的永久性桥梁和城市高架道路结构以及承受机动车辆荷载的其他结构物的荷载设计。

1.0.3本标准规定的基本可变荷载,适用于桥梁跨径或加载长度不大于150m的城市桥梁结构。

1.0.4本标准的设计活载分为两个等级,即城-A级和城-B级。

1.0.5城市桥梁设计荷载,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符号2.1术语2.1.1作用结构承受各种荷重和变形所引起力效应的通称。

2.1.2荷载各种车辆、人、雪、风引起的重力,包括永久性、可变性和偶然性三类。

2.1.3永久荷载在设计有效期内,其值不随时间变化,或其变化与平均值相比可忽略不计的荷载。

2.1.4可变荷载在设计有效期内,其值随时间变化,且其变化与平均值相比不可忽略的荷载,按其对桥梁结构的影响程度,又可分为基本可变荷载(活载)和其他可变荷载。

2.1.5偶然荷载在设计有效期内,不一定出现,一旦出现,其值将很大且持续时间很短的荷载。

2.1.6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结构达到承载能力的极限状态时,引起结构的效应等于材料的抗力时作为设计条件的设计方法。

2.1.7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结构在正常工作阶段,裂缝、应力与挠度达到最大功能时的设计方法。

2.1.8容许应力设计按各种材料截面达到容许应力时的设计方法。

2.1.9效应结构或构件承受内力和变形的大小。

2.1.10抗力结构或构件材料抵抗外力的能力。

2.1.11桥面铺装桥梁上部结构面板上铺设的防水层与摩损层。

2.1.12行车道板承受行车重力的板式结构。

2.1.13重力密度物质单位体积的重力。

2.1.14车道横向折减系数多车道桥面在横向车道上,当不同时出现活载时,结构效应应予折减的系数。

07 《城市桥梁设计通用规范》(TB10212-2009)

07 《城市桥梁设计通用规范》(TB10212-2009)

城市桥梁设计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规范编写组2007年12月目录1 总则2 一般规定3 桥位选择4 桥面净空5 桥面的平面及纵、横断面设计6 桥梁引道、引桥7 立体交叉、高架道路桥梁和地道7.1 一般规定7.2 立交、高架道路桥梁7.3 地道8 桥梁细部构造及附属设施8.1 桥面铺装8.2 桥面防水和排水8.3 桥面伸缩装置8.4 桥梁支座8.5 桥梁栏杆8.6 照明、节能与环保8.7 其他附属设施9 城市桥梁上的作用附录A 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录B 特种荷载及结构验算规定城市桥梁设计通用规范(条文说明)城市桥梁设计通用规范(条文)1 总则1.0.1 为统一城市桥梁设计标准,使城市桥梁设计符合安全可靠、适用耐久、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与环境协调的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依据《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92)、《公路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T50283)规定的原则和现行《城镇道路工程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制订。

1.0.3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道路的新建永久性桥梁和地道设计,改建桥梁亦可参照执行。

1.0.4 城市桥梁建设应贯彻国家有关法规和政令,除应符合第1.0.1条要求外,还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道路等级、城市交通发展需要,按照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防洪抢险、抗震救灾的原则进行设计。

1.0.5 城市桥梁结构的设计基准期为100年。

1.0.6 城市桥梁结构必须满足下列功能要求:1. 在正常施工和正常使用时,能承受可能出现的各种作用;2. 在正常使用时,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

3. 在正常维护下,具有足够的耐久性能;4. 在设计规定的偶然事件发生时和发生后,能保持必须的整体稳定性。

1.0.7 城市桥梁结构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进行设计。

1.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对应于桥梁结构或其构件达到最大承载能力或出现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或变位的状态。

2.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对应于桥梁结构或其构件达到正常使用或耐久性能的某项规定限值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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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城市桥梁限载标准DB13/T2012(征求意见稿)主编部门: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目前国家尚未制定统一的城市桥梁限载规范,各地根据不同的理解设定桥梁限载标准,存在不统一、标志不规范等问题,给桥梁使用和管养造成一定的困难,影响桥梁的寿命和安全使用。

为规范我省城市桥梁使用与管养,确保桥梁安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编制了本标准。

本标准为地方推荐性标准。

本标准的内容包括总则、术语、桥梁限载、限载牌样式及设置要求、条文说明等。

各地在本标准的施行过程中应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函告主编单位(福州市建委:福州市五一中路54号,邮编350004),以利修订完善。

主编单位: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参编单位:福州大学、福州市政建设管理处、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1 总则 (4)2 术语 (5)3 桥梁限载 (6)3.1 一般规定 (6)3.2 桥梁限载吨位 (7)4 限载牌样式及设置要求 (7)4.1 一般规定 (7)4.2 限载牌标志 (7)4.3 限载牌的设置 (8)附录A 条文说明 (9)1 总则1.0.1 为规范我省城市桥梁限载标准,确保桥梁使用期安全,特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通行车辆的城市桥梁。

本省由产权单位、专营单位自行养护管理的桥梁可参照执行。

1.0.3 福建省城市桥梁限载除应满足本标准要求外,尚应符合有关现行国家标准规定。

2 术语2.0.1 BCI指数BCI是用以表征桥梁结构完好程度的城市桥梁状况指数。

根据《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99)中相关规定计算。

2.0.2 桥梁限载桥梁限载指禁止总质量超过桥梁限载吨位值的车辆通过。

2.0.3 城-A级汽车荷载《城市桥梁设计荷载标准》(CJJ77)中用于城市桥梁设计的荷载等级。

2.0.4 城-B级汽车荷载《城市桥梁设计荷载标准》(CJJ77)中用于城市桥梁设计的荷载等级。

2.0.5 汽-10《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J021)中用于公路桥梁设计的荷载等级。

2.0.6 汽-15《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J021)中用于公路桥梁设计的荷载等级。

2.0.7 汽-20《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J021)中用于公路桥梁设计的荷载等级。

2.0.8 汽-超20《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J021)中用于公路桥梁设计的荷载等级。

3 桥梁限载3.1 一般规定3.1.1桥梁设置限载标志应在全面技术状态评定后进行。

3.1.2已设置限载牌的桥梁其限载吨位应依据本标准进行校核。

3.1.3高架道路中所有桥梁应统一限载,限载吨位按照最低桥跨限载值确定。

3.1.4超过限载吨位的车辆过桥应按《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及《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99)及本省相关规定执行。

3.1.5有条件的城市桥梁可设立桥梁超载自动监控系统。

3.2桥梁限载取值规定3.2.1桥梁限载吨位应根据下表取值:不同荷载标准对应的限载取值表3.2.2表中未列设计荷载的桥梁或设计荷载资料不明确的桥梁应经重新评估其承载能力后进行限载取值。

3.3其他规定3.3.1《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99)中规定的I类养护的城市桥梁、使用年限超过30年的桥梁或者BCI指数为C级及C级以下的桥梁,均必须根据承载能力评估结果重新确定限载吨位。

3.3.2 II-V类养护的城市桥梁中,单跨径超过40M的桥梁设置限载标志宜根据桥梁BCI指数评定结果,经理论验算后进行。

3.3.3特殊结构桥梁如系(吊)杆拱桥、悬索桥等应进行承载能力评估后限载,限载后宜每年结合定期检查对桥梁的结构性能进行分析评估。

4 限载牌样式及设置要求4.1 一般规定桥梁限载标志属禁令标志。

限载牌样式及设置除应满足本标准要求外,还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与标线》(GB5769-1999)的规定。

4.2 限载牌标志4.2.1限载牌的构造、形状及尺寸按照《道路交通标志与标线》(GB5769-1999)的规定制作,限载牌应统一采用圆形标志。

4.2.2限载牌采用反光设计,采用的反光膜不宜低于II级。

4.2.3采用内部自带照明的限载标志应确保标志面照度均匀,电子原件耐久可靠,检修方便,且在夜间具有150m以上的视认距离。

4.2.4限载标志的反光效果减弱或照明效果失效时,应及时对限载标志检修或更换。

4.3 限载牌的设置4.3.1限载牌的设置可采取多种方式,因地制宜,并遵守以下原则:1、充分考虑通行车辆在动态条件下发现、判读标志及采取行动的时间和前置距离;2、按照警告、禁令、指示的顺序,由上至下,先左后右的方式设立;3、限载牌应单独设立,不宜并入电子综合信息屏等指示标志。

4、设置限载小于15吨的限载牌,宜在来车方向前方车辆可绕行的路口设置辅助指示牌。

条文说明1 总则我国的桥梁设计规范、养护规范虽经过多次的修改,但始终没有明确设计荷载等级与桥梁限载标准的关系。

长期以来各地市桥梁管养部门,都是根据自己的理解,大都按照桥梁设计荷载的标准车总重或加重车的总重作为限制总质量的限载吨位,造成许多货车都超过现行的桥梁标志限载吨位,行车单位也从不办理超限运输手续,桥梁设施主管部门缺乏统一的设限标准,交通部门缺乏统一的查限标准,客观上形成桥梁限载管理形同虚设的局面。

我省的水域发达,城市桥梁结构多样,使用年限长短不一,桥梁限载标准在制定过程中,采集的或拟采集的均是我省城市桥梁代表性的个体,尽管在理论换算时,不同规范的设计荷载(车列分布、主车、重车标准及分布)均按国家统一的标准,但由于南北地区桥梁设计时考虑的其他影响因素不同、具体运营过程中存在的环境差异性等,因此本标准的研究主要针对我省地域内的城市桥梁,结果仅适合我省城市桥梁的具体情况情况。

车辆荷载对桥梁产生的荷载效应并非一辆车辆的总重决定的。

理论计算表明,桥梁产生的效应荷载与汽车队列的密度、汽车队列内每一辆车辆的重量和轴重、桥梁的结构体系、形式、跨径、车道数以及桥梁的技术状况都有关系。

单辆超过标准车甚至超过加重车的荷载并不一定不能满足桥梁设计荷载的通行要求,特别是组成城市桥梁的车辆荷载、人行荷载多变,人为影响桥梁健康状况的因素较多,因此制定我省统一的城市桥梁限载标准,确保城市桥梁在一定的安全系数保障下发挥最大的效益有着重要的意义。

3 桥梁限载3.1 一般规定3.1.1初步统计我省市管城市桥梁登记在册超过1300座,尚不包括非市管的城市桥梁,桥梁的个体众多,要找到个体之间的共性,从而制定统一的限载标准存在一定的困难。

通过统计分析,各地市目前有资料的桥梁中,钢筋混凝土或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桥梁占绝大部分,因此标准在制定的过程中,理论验算及拟建模取样个体以钢筋混凝土或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的桥梁为主。

桥梁的承载能力不仅与设计荷载有关,更为重要的是与桥梁运营多年后的技术状态有关。

桥梁经过多年的运营后,不可避免存在个别构件退化、损坏的现象,导致桥梁承载力下降。

单跨跨径小于20m的中小型桥梁,组成构件少,结构相对简单,受力件等主要构件的技术状况可在BCI指数评价上得到较好的体现,BCI指数较好反应了桥梁的历史运营情况,较全面反应桥梁的技术状况,因此单跨跨径小于20m的中小型桥梁的技术状态评定可在BCI指数评定后根据BCI得分情况进行;单跨跨径大于20m的大桥、特大桥或特殊结构桥梁等技术状态的评定应按照《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99)及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限载应参照本标准的其他规定条款执行。

3.1.2本标准限载吨位的取值是考虑在确保安全系数条件下,不同规范之间的设计车辆荷载分别在最不利位置时产生的桥梁荷载效应与限载吨位车辆(列)产生的荷载效应对比换算后的取值,因此,为统一限载标准,充分发挥桥梁设计的运行效益,确保桥梁在安全的范围内运营,凡限载吨位高于本规范规定的应进行技术状态评定后,按照本规范标准取值;限载吨位低于本标准规定时,评价和调整桥梁限载可采取BCI评价、结构定期检查、荷载实验等手段,分析评估低值限载因素等方法进行承载能力评估后合理限载。

通过必要的荷载试验进行承载力评价后已经设置限载牌的城市桥梁,在限载前的试验中,已经考虑了非常态的特殊因素,设置的限载牌应保持原限载吨位。

3.1.4总重超过限载吨位的车辆指的是车辆未超限但超过桥梁限载的吨位或车辆超限装载不满足桥梁限载吨位一般要求的。

国家对超载车辆的规定在不同行业间有所区别,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的国家标准 GB1589《道路车辆外廊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车辆超限指的是超过下表规定值的车辆:注:(1)装备空气悬架时最大允许轴荷的最大限值为11.5吨。

(2)驱动轴为每轴每侧双轮胎且装备空气悬架时,最大允许轴荷的最大限值为19吨。

备注:(1)当驱动轴为每轴每侧双轮胎且装备空气悬架时,最大允许总质量的最大限值为26吨;(2)当驱动轴为每轴每侧双轮胎且装备空气悬架时,最大允许总质量的最大限值为17吨;(3)对于最高设计车速小于70km/h的四轮货车,最大允许总质量的最大限值为45吨;(4)不适用于运送车辆的专用半挂车;(5)驱动轴为每轴每侧双轮胎并装备空气悬架、且半挂车的两轴之间的距离d ≥1.8米的铰接列车,最大允许总质量的最大限值为37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2000年1月14日发布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超限运输车辆是指在公路上行驶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运输车辆:(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米以上(集装箱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2米以上);(二)车货总长18米以上;(三)车货总宽度2.5米以上;(四)单车、半挂列车、全挂列车车货总质量40000千克以上;集装箱半挂列车车货总质量46000千克以上;(五)车辆轴载质量在下列规定值以上:单轴(每侧单轮胎)载质量6000千克;单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10000千克;双联轴(每侧单轮胎)载质量10000千克;双联轴(每侧各一单轮胎、双轮胎)载质量14000千克;双联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18000千克;三联轴(每侧单轮胎)载质量12000千克;三联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22000千克;从上述两个标准规定的超载情形略有区别,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的国家标准 GB1589—2004《道路车辆外廊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主要针对的是汽车生产,侧重于汽车生产、改装后的安全性能,交通部发布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侧重于对超限载车辆在道路桥梁上通行安全管理的考虑。

城市交通与公路交通密不可分,因此,建议各地在限载标准执行过程中统一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超限车辆情形进行超限载管理。

3.1.5超载自动监控系统由动态称重系统、图像抓拍系统、车牌识别系统、车道监控系统、超限车辆提示系统、超限信息管理软件系统等组成。

主要目的在于实现在不影响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全天候自动监测有关路桥过往车辆的重量,并及时记录识别超载超限车辆的号牌、图片及载重数据,通过无线传输发送给监控中心,达到对超载超限车辆的提前预警、定车监控、综合查询、统计分析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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