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普部关于开展“公众喜爱的科普作品”推介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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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全国科普讲解大赛的通知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全国科普讲解大赛的通知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全国科普讲解大赛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公布日期】2024.08.27•【文号】国科办才〔2024〕92号•【施行日期】2024.08.27•【效力等级】•【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其他规定正文科技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全国科普讲解大赛的通知国科办才〔2024〕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全国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办公厅(办公室):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全国科技大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科技部决定组织举办第十一届全国科普讲解大赛。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以“弘扬科学家精神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为主题,在全社会传播科学知识,讲述科学故事,大力弘扬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科学家精神,营造尊重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组织主办单位:科技部承办单位: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广东科学中心、广东广播电视台现代教育频道协办单位:广州科普联盟全国科普讲解大赛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共同组成大赛组委会,将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开展报名审查、评委推荐、赛事组织和评分颁奖等各项工作。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广东科学中心,负责大赛各项工作的具体执行。

三、赛事安排(一)预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负责本辖区内的预赛;全国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司局负责本系统内的预赛。

(二)全国赛。

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分为全国半决赛和全国总决赛两个阶段。

半决赛时间:11月13—14日总决赛时间:11月15日决赛地点:广东科学中心大赛实施方案详见网站:/qgkpjj2024四、有关要求(一)各地方各部门自愿组织报名参加。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中国科学院关于举办2014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中国科学院关于举办2014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中国科学院关于举办2014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中国科学院•【公布日期】2014.07.21•【文号】科协发普字[2014]55号•【施行日期】2014.07.21•【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中国科学院关于举办2014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科协发普字〔2014〕55号)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教育厅(教委、教育局)、科技厅(科委、科技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教育局、科技局,中科院院属各相关单位,各有关单位:自2004年起,全国科普日活动已连续举办10年,成效显著,为提高公民科学素质作出了重要贡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动员社会和全民共同参与创新,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和中科院决定共同组织开展2014年全国科普日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和时间2014年全国科普日主题为“创新发展,全民行动”。

定于2014年9月20-26日在北京和全国各地集中开展全国科普日活动,部分科普活动提前启动,主题宣传贯穿全年。

二、活动内容2014年全国科普日活动重点突出四个方面:一是围绕创新引领未来,重点开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前沿科技创新发展等方面的科普活动;二是围绕创新改变生活,重点开展科技创新成就、科学精神及创新成果在生产生活中的应用等方面的科普活动;三是围绕创新在我身边,重点开展科技创新的基本常识、基本方法,以及公众身边的创新创造等方面的科普活动;四是围绕创新圆我梦想,重点开展公众自主参与科技创新创造、科技创新对公众工作生活的帮助、公众对创新创造的期待等方面的科普宣传活动。

三、主要活动2014年全国科普日活动主要包括全国科普日北京主场活动、科普现场活动和网络在线活动,突出网络科普特色,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科普活动形式,给公众新的科普感受和体验,实现泛在学习及人人参与、共同创新创造的生动局面。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申报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特色科普活动项目的通知-科协普函础字[2012]24号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申报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特色科普活动项目的通知-科协普函础字[2012]24号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申报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特色科普活动项目的通知正文:----------------------------------------------------------------------------------------------------------------------------------------------------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申报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特色科普活动项目的通知(科协普函础字〔2012〕24号)各有关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科普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科普部: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支持和引导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进一步挖掘科普资源,拓展科普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提升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科普活动策划、组织与实施能力,逐渐树立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科普活动品牌,中国科协科普部2012年将开展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特色科普活动项目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经中国科协认定的全国科普教育基地(2010-2014年)。

二、申报条件1.参与面广,时效性强。

活动要求连续举办两年以上;活动单次参与人数或累计参与人数多,影响范围广,持续时间长,能够紧扣社会热点问题,及时有效地普及科学知识。

2.主题突出,特色鲜明。

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主题,紧扣当前社会热点以及公众密切关注的问题;在活动目的、受众、内容、媒介、成果等方面具有显著区别于其他科普活动的风格和特点。

3.内容丰富,形式新颖。

活动传播的信息科学、严谨、全面、准确,贴合公众需求;活动形式多样,突出互动、体验、参与、游艺,能充分调动公众参与。

4.科普效果显著。

活动受到领导重视、媒体关注和社会各界好评。

活动教育意义深刻,社会关注度高,社会反响强烈,公众评价高,活动效果好。

5.有一定的资源成果。

活动需生成科普活动资源包等资源成果,且资源包在同类型科普教育基地中具有普适性,并能在全国其他公益性科普活动中推广使用。

科技部政策法规司关于推荐全国科普优秀作品的通知

科技部政策法规司关于推荐全国科普优秀作品的通知

科技部政策法规司关于推荐全国科普优秀作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公布日期】2011.03.16•【文号】国科政函[2011]9号•【施行日期】2011.03.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科技部政策法规司关于推荐全国科普优秀作品的通知(国科政函〔201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厅(委、局),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科技主管部门,总政治部宣传部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按照科技部、中宣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1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部署,为办好2011年科技活动周示范和集中展示活动,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将组织开展全国优秀科普作品的推荐和全国科普影视巡演活动。

为开展好上述两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范围科普图书指在新闻出版机构登记、有正式书号的作品(含译著和再版图书),原则上应是2001年后正式出版发行的作品。

影视作品指由机构或个人制作,拥有知识产权的电影、电视和动画片等。

二、推荐要求1. 作品具备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内涵。

2. 作品具有较强的科学性、艺术性、趣味性。

3. 作品形式活泼、内容丰富,为公众所喜闻乐见。

4. 作品具有原创性。

三、推荐方式1. 请各地各部门推荐优秀科普图书和影视作品5-10部。

2. 由推荐单位填写《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荐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同时提交科普作品2份(套)。

3. 推荐截止日期:2011年4月30日。

四、评议办法由科技部政策法规司、中宣部宣教局、中国科协科普部组成的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评议小组,对推荐科普作品进行评议,确定一批优秀科普图书和优秀科普影视作品。

公示无异议后将被确定为全国优秀科普作品,由组委会办公室颁发证书并向社会推荐。

五、联系方式联系人:侯长革、邱成利联系电话:************、58881782传真:************、58881766地址:北京市复兴路乙15号科技部政策司邮编:100862附件: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荐表科技部政策法规司二O一一年三月十六日附件: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荐表。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普部关于开展全国科普日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普部关于开展全国科普日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普部关于开展全国科普日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公布日期】2007.06.26•【文号】科协普发综字[2007]28号•【施行日期】2007.06.26•【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普部关于开展全国科普日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科协普发综字[2007]28号)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科普部(普委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科普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科普部:为进一步做好2007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组织工作,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目的:进一步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宣传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促进全民科学素质的不断提高。

二、活动主题: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

三、活动时间:2007年9月15日前后,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具体的活动时间。

四、活动要求(一)突出主题,加强宣传2007年全国科普日活动要突出“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主题,面向广大公众宣传节约能源资源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倡导保护生态环境的生活理念,普及安全健康科学知识。

各地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科普宣传,提高全国科普日活动的吸引力和公众参与度,增强社会公众对全国科普日活动的了解和参与意识。

(二)争取支持,加强协作各级科协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领导和支持,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开展。

各地要根据各项全国科普日活动的特点和当地的实际需要,主动联合有关党政部门共同参与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和宣传等工作,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和社会力量在更加广泛的范围内深入开展好全国科普日活动。

(三)为基层和社会各界开展活动提供服务各级科协要积极搭建活动平台,大力开发科普资源,支持和指导基层和社会各界开展好科普日活动,特别是在提供科普资料、组织专家指导、争取社会支持等方面提供更多的服务。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在全国科普教育基地中征集优秀科普活动资源包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在全国科普教育基地中征集优秀科普活动资源包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在全国科普教育基地中征集优秀科普活动资源包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公布日期】2010.03.23•【文号】科协普函础字[2010]15号•【施行日期】2010.03.23•【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在全国科普教育基地中征集优秀科普活动资源包的通知(科协普函础字[2010]15号)有关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科普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科普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科普部: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促进全国科普教育基地提高科普服务能力,推动优秀科普资源的开发与共享,中国科协科普部和科普活动中心将面向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开展优秀科普活动资源包的征集、评选和推介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目的通过优秀科普活动资源包的征集、评选和推介,激发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设计开发科普展示和教育活动的能力和积极性,推动优秀科普展示和教育资源的共享。

二、征集内容科普活动资源包,是指用于组织实施面向公众的科普展示和教育活动项目的实施方案大纲及其辅助材料。

科普活动资源包既是科普工作者组织科普活动项目的指南,也是广大公众参与科普活动项目的参考资料。

科普展示和教育项目的形式主要包括科普展览、科普讲座、科普戏剧、科学体验和实验等活动形式。

实施方案大纲是组织实施上述科普活动项目的依据和脚本。

主要包括开展活动的具体目标(公众从活动中应掌握或了解的科学知识、方法、技能、观念等)、相关知识背景(活动涉及的科学知识和技能)、活动形式和内容、参加活动的对象要求、组织实施流程(供组织者或公众参考的操作步骤说明)、开展活动所需的设备和材料清单、活动期间注意事项等。

辅助材料是对实施方案大纲的补充。

主要包括按大纲开展科普活动项目所依托的其他资源,如辅导手册或教师手册、学员活动手册;展览实验包、活动器材和工具的图片资料等。

三、活动对象和申报条件参与本次活动的对象为中国科协认定命名的全国科普教育基地。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公众喜爱的科普作品”推介活动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公众喜爱的科普作品”推介活动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公众喜爱的科普作品”推介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公布日期】2014.07.09•【文号】科协办函普字[2014]109号•【施行日期】2014.07.09•【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公众喜爱的科普作品”推介活动的通知(科协办函普字〔2014〕109号)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根据2014年科普工作要点,进一步激发社会科普创作热情,促进科普知识在网络流行,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中国科协组织开展“公众喜爱的科普作品”推介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时间2014年7-12月二、组织单位主办:中国科协承办:中国科普期刊研究会协办:新浪科技、中国数字科技馆、腾讯公司、土豆网、当当网、龙源期刊网、新浪读书三、活动内容(一)推介作品范围推介作品包括:涉及天文、生物、科幻、地理、军事、机械电子、IT、综合、爱粮节粮等内容的优秀科普微博、科普微信公共账号、科普APP、科普微视频、科普图书、科普期刊。

作品释义如下:--科普微博、科普微信指以科学技术普及为主要内容的机构账号。

--科普APP指可以在移动设备上使用的以科学技术普及为主要内容的应用程序。

--科普微视频指由机构或个人制作,版权清晰,无知识产权纠纷的以普及科学技术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弘扬科学精神为主要内容的、时长为30秒至20分钟的小电影、动画片、纪录短片等视频作品。

--科普图书指在新闻出版机构登记、有正式书号的作品(含电子图书)。

--科普期刊指以普及科学技术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弘扬科学精神为主要内容、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的连续出版物(含电子期刊)。

(二)内容要求1.思想性。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普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学会部关于开展“万名科技专家讲科普”活动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普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学会部关于开展“万名科技专家讲科普”活动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普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学会部关于开展“万名科技专家讲科普”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公布日期】2008.03.17•【文号】科协普发基字[2008]6号•【施行日期】2008.03.17•【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普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学会部关于开展“万名科技专家讲科普”活动的通知(科协普发基字[2008]6号)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科普部、学会部:为了落实“纪念中国科协成立50周年”的重点任务,按照《关于组织开展中国科协成立50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科协发办字〔2008〕15号)的要求,2008年将在全国开展“万名科技专家讲科普”活动,紧紧围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的工作主题,组织动员广大科技专家深入机关、学校、企业、部队、社区和农村举办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科普报告、讲座,提高公民科学素质,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活动的启动仪式于2008年3月25日在北京举行。

请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科普部、学会部相应做好活动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全国学会、各地科协要积极组织、策划,认真实施好本单位、本地区的科技专家讲科普活动,制定活动计划和方案,报中国科协备案。

二、要积极组建和支持科普报告宣讲团,建立科技专家、科普志愿者组成的科普宣讲队伍,广泛开展科普宣讲活动。

中国科协将建立全国优秀科普报告团数据库和优秀科普报告数据库,为各地提供信息共享,请各全国学会、各地科协积极推荐。

每个全国学会和省级科协可推荐1-2支优秀科普报告团。

推荐条件:1.有活动计划和总结;2.科技专家报告人数不低于10人;3.年报告场次不低于30场,听众超过2万人次;4.社会反响好。

三、活动的组织工作办公室设在中国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

中国科协科普部关于开展科普融合创作与传播工作的通知

中国科协科普部关于开展科普融合创作与传播工作的通知

中国科协科普部关于开展科普融合创作与传播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公布日期】2019.06.04•【文号】科协普函信字〔2019〕30号•【施行日期】2019.06.04•【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中国科协科普部关于开展科普融合创作与传播工作的通知科协普函信字〔2019〕30号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科普部(普委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科普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科普部,各有关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中国科协办公厅、中科院办公厅共同发布了《2019年科普创作选题指南》,引导、推动社会各方力量围绕服务国家战略布局、聚焦科学技术前沿、关注社会生活热点等重点方向,创作有战略高度、科学深度和传播广度的优秀科普作品。

为加强互联网科普融合创作与传播,面向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科普部(普委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科普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科普部,各有关机构征集符合《2019年科普创作选题指南》导向的融合创作作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社会团体,或上述领域内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自然人组成的科普创作团队。

二、申报内容围绕但不限于选题指南所覆盖的选题范围创作的科普作品。

所申报作品为原创,且未曾公开发表。

作品形式包括:(一)文章。

文章字数以1500字-3000字为宜;要求所使用素材无版权问题。

(二)视频。

视频时长以1分钟、3分钟、5分钟、10分钟、15分钟、30分钟为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微访谈、微纪录、动画、科学实验、脱口秀、微电影。

(三)图说。

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漫画、科学摄影;在保证内容清晰可见的前提下,横版图的宽度不超过900像素,竖版图的宽度不超过400像素。

三、申报要求(一)科普融合创作要体现多种媒体形式的融合、科学与艺术的融合、传播渠道的融合以及服务模式的融合,能够探索创新表达方式,催生和扶植优秀科普作品,加强公众对科学的正确理解。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优秀科普图书作品推荐工作的通知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优秀科普图书作品推荐工作的通知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优秀科普图书作品推荐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公布日期】2024.09.19•【文号】国科办才〔2024〕100号•【施行日期】2024.09.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其他规定正文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优秀科普图书作品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办才〔2024〕1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全国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办公厅(办公室),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传播科学知识,讲好科学故事,让科学家精神深入人心、光耀时代,科技部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全国优秀科普图书作品推荐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推荐的作品应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正式出版发行的图书(含译著和再版图书,未曾被科技部确定为全国优秀科普作品;不包括报纸、期刊、音像制品或电子出版物),且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1.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舆论导向。

服务于国家重点需求,体现时代需求和价值导向。

2. 具备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内涵。

3. 推荐作品无知识产权争议,严禁剽窃、抄袭他人作品。

4. 形式新颖,内容丰富,图文并茂,文字通俗易懂,设计制作精良,面向社会关注或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公众喜闻乐见。

5. 丛书为成套作品。

6. 作品语言文字为简体中文。

除了上述基本要求外,以下鼓励性、导向性要求供参考,以期作品能够根据自身形式和所在领域的特点,进一步提升内容质量和社会影响力:1. 有利于弘扬科学家精神,生动讲好科学故事,鲜明塑造科学家形象,让科学家精神深入人心、光耀时代。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科协2021年科普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科协2021年科普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科协2021年科普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公布日期】2021.04.08•【文号】科协办函普字〔2021〕47号•【施行日期】2021.04.08•【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其他规定正文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科协2021年科普工作要点》的通知科协办函普字〔2021〕47号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书记处和国务院对科协工作和科普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构建科普高质量发展工作体系,现将《中国科协2021年科普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做好2021年的科普工作。

中国科协办公厅2021年4月8日中国科协2021年科普工作要点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中国科协科普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积极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结合中国科协“开放发展年”主题,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围绕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做优“科普中国”品牌,着力强化组织支撑,着力提升服务科技工作者能力和服务公众提升科学文化素质能力,构建科普高质量发展工作体系,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一、开展庆祝建党百年科普宣传教育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突出“党的盛典、人民的节日”主基调,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会同各地各有关单位,联动开展“科普中国·走进红色教育基地”、“科普中国·高校辟谣联合行动”、“科技托起强国梦”、“红船再出发·科普新征程”等系列主题活动。

挖掘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科普史,面向青少年开播一堂科普课。

组织举办“人民情怀科普百年——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科普展”、“科创百年——建党100周年科技成就科普展”、“伴党成长——1921年出生科学家风采”等主题展览和建党100周年主题全国科技馆联合巡展,广泛宣传百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科普工作在救国、兴国、富国、强国等不同历史时期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展示中国共产党用科学为人民谋福利、求发展的光辉业绩和生动实践。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普部关于开展科协系统农民科学素质宣传教育优秀作品征集推介活动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普部关于开展科协系统农民科学素质宣传教育优秀作品征集推介活动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普部关于开展科协系统农民科学素质宣传教育优秀作品征集推介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公布日期】2009.04.14•【文号】科协普发资字[2009]10号•【施行日期】2009.04.14•【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普部关于开展科协系统农民科学素质宣传教育优秀作品征集推介活动的通知(科协普发资字[2009]10号)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秘书处(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科普部,各计划单列市科协科普部,有关直属事业单位办公室: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推动农民科学素质宣传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深入推进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协调小组决定开展农民科学素质宣传教育优秀作品征集推介活动(详见附件)。

根据活动安排,特在科协系统内开展农民科学素质宣传教育优秀作品征集推介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作品征集范围2006年1月1日以来,科协系统各单位创作并正式出版的有关促进农民科学素质提高方面的图书、教材、挂图、宣传画、连环画、资料、音像制品、动漫等8种类型的宣教作品。

二、推荐名额分配(一)全国学会中,农科类学会各推介5件作品,医科类和交叉学科的学会各推介3件作品,每类作品推荐数量不得超过2件;理科和工科类学会各推介1件作品,种类不限。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各推荐10件作品,每类作品推荐数量不得超过2件。

(三)各计划单列市科协各推荐2件作品,种类不限。

(四)中国科协有关直属事业单位各推介5件作品,种类不限。

三、作品报送要求(一)推介作品应“主题鲜明,结合实际;表现准确,形式新颖;原创作品,没有所有权争议”。

(二)推介单位需详细填写《农民科学素质宣传、教育优秀作品推荐表》,提交所推介作品的成品两份,电子版一份。

(三)所有参与本次活动的推介作品由中国科教电影电视协会负责统一接收,各有关单位须于2009年5月30日前将推荐表和推介作品寄达中国科教电影电视协会。

后疫情时代科普类微视频创新生产传播路径探索

后疫情时代科普类微视频创新生产传播路径探索

后疫情时代科普类微视频创新生产传播路径探索作者:王利芹来源:《新闻爱好者》2021年第08期【摘要】庚子岁始,新冠肺炎疫情肆虐。

时至今日,疫情仍然在全球蔓延,歐美经济强国的经济停摆继续,失业人口不断增多;中国虽然已经从整体上控制了疫情的蔓延,却也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受到重创。

世界格局在疫情的加速下面临着重新洗牌,各国都希望能够尽快恢复生产,发展经济。

那么,在后疫情时代,全球性经济发展缓慢甚至是局部倒退的大背景下,我们的学术传播和知识传承又会走出一条怎样的道路,科普类和知识类信息的创新生产及传播是我们关注的焦点。

【关键词】后疫情时代;微视频;科普类微视频;传播现状;创新路径一、后疫情时代受众习惯及偏好养成目前世界各地疫情发展仍不平衡,但是随着中国国内疫情的稳定以及经济的逐步复苏,我国已经率先进入后疫情时代。

疫情发生以来,各行各业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而线上业务却在疫情的特殊时期出现了惊人的井喷现象,随之带动起来的还有相关的线上教学、线上办公、视频直播带货以及物流等行业。

人们对网络的依赖从早期的虚拟社交到中期的简单购物,再到现在全方位的生活、工作、学习的深度依赖——疫情在影响人们生活方式的同时,也必然导致人们社会交往方式的深度变革。

从疫情的中长期影响来看,社交及经济活动,特别是依赖线下进行的生活方式和产业布局,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都必须寻找线上线下结合的发展道路,才能应对疫情常态化形势下整个社会的需求变化。

新媒体行业作为主要依赖线上传播进行的内容行业,相比于线下产业而言,本次受到的疫情冲击相对较小,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疫情的推动,出现逆势成长的发展势头。

尽管随着全球疫情的逐步控制,疫情对社会经济生活各方面的冲击会逐渐缓解,但是,在此期间因为疫情而培养起来的内容获取习惯和商业消费习惯,一经产生,就没那么容易消退:从日常生活的衣食住行到工作学习,在线培养起来的人们的新媒体使用习惯和偏好会延续甚至向纵深层次发展。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普部关于邀请观摩核主题科普宣传活动的通知-科协普函综字[2014]16号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普部关于邀请观摩核主题科普宣传活动的通知-科协普函综字[2014]16号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普部关于邀请观摩核主题科普宣传活动的通知正文:----------------------------------------------------------------------------------------------------------------------------------------------------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普部关于邀请观摩核主题科普宣传活动的通知(科协普函综字〔2014〕16号)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科普部,机关各部门、各科普直属单位:近年来,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认真贯彻落实《科普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结合在华召开的重大国际科技或学术会议,围绕国际国内重大科技事件,充分利用学会专家和会员资源及组织动员优势,组织开展学科科普传播活动,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公民科学素质提升。

同时也为创新科普传播理念和方式,整合学科领域和行业产业资源开展科学传播作出了有益的探索。

中国核学会、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北京市商务委员会主办的第十三届中国国际核工业展览会将于2014年4月15-18日在北京举办。

期间,中国核学会依托核工业展,以“‘核’我探秘--我们身边的核科学技术”为主题,组织举办大型互动体验科普活动。

以科普书籍、图文展板、实物模型、互动游戏、动漫视频、网络答题等多种手段宣传普及核科学知识,增强公众对核工业、核能、核技术应用的理解和支持,减少公众盲目恐核心理,为核工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为加强全国学会科学传播工作交流,我部和中国核学会于4月16日下午组织开展核主题科普宣传现场观摩活动。

特邀请首席科学传播专家、全国学会科普工作负责人、科协机关及科普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参加。

请各全国学会、机关各部门及科普单位统计参加人数,于4月11日前将回执传真至中国核学会。

参加者可凭本通知(复印有效),于4月16日下午13:00前到达中国科技会堂东门(复兴路3号)统一乘车前往,也可自行前往。

我要的科普我做主“公众喜爱的科普作品”推介活动全面展开

我要的科普我做主“公众喜爱的科普作品”推介活动全面展开

我要的科普我做主“公众喜爱的科普作品”推介活动全面展开佚名
【期刊名称】《新农业》
【年(卷),期】2013(000)015
【摘要】把公众需求放在第一位,让公众评判科普作品,日前,“公众喜爱的科普作品”推介活动正在全面展开,公众可以登录活动主页平台(http://book.sina.com.cn/z/2013kepu/),为自己喜爱的科普作品投上一票。

主办方中国科协科普部希望通过这次活动向社会公众推介一批科学健康、品味高雅的优秀科普图书、影视作品和科普期刊,让“科普”真正与公众需求相结合,最大程度地体现普通受众的喜好。

【总页数】1页(P62-62)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创新风暴·2011中国居住创新典范品牌推介活动全面展开
2.10部公众喜爱的科普作品
3.首届“公众喜爱的科普作品”推介活动向公众推介的优秀科普图书目录
4.首届“公众喜爱的科普作品”推介活动向公众推介的优秀科普图书目录
5.“公众喜爱的科普作品”推介活动启动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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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普部关于开展“公众喜爱的科普作品”
推介活动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学研究与科技项目
【发文字号】科协普函传字[2013]40号
【发布部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发布日期】2013.05.31
【实施日期】2013.05.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团体规定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普部关于开展“公众喜爱的科普作品”推介活动的通知
(科协普函传字〔2013〕40号)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科普部(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科普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科普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扩大科普作品的社会影响和传播范围,向社会推介一批科学健康、品味高雅的优秀科普图书、影视作品和期刊,中国科协科普部将组织开展“公众喜爱的科普作品”推介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3年5月30日-12月31日
二、组织机构
主办:中国科协科普部
承办:中国科普作家协会、中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中国科教电影电视协会、中国科普期刊研究会、科学普及出版社
三、活动内容
开展“公众喜爱的科普作品”系列推介活动,向公众推荐一批优秀科普图书、科普影视作品和科普期刊。

(一)公布优秀科普作品目录
9月全国科普日期间公布优秀科普图书目录(100本)、优秀科普期刊目录(30种),11月公布优秀科普影视作品目录(70部)。

(二)“公众喜爱的科普作品”网络票选活动
通过公众投票,选出“公众喜爱的科普作品”(每类十种)。

9月全国科普日期间公布“公众爱读的十本科普图书”“公众喜爱的十种科普期刊”,12月份公布“公众爱看的十部科普影片”。

(三)组织开展系列推介活动
1.面向基层组织进行推介。

各学会、地方科协利用组织体系进行推介;通过科普教育基地、中小学校、农家书屋、大型书展、文化节、书城等进行推介。

2.利用媒体进行推介。

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平台,采取新闻报道、专题报道、电台访谈、微博互动、微信互动、网络专题页面等方式进行宣传和推广。

--活动主页设在新浪读书频道,6月中下旬开通。

可以通过登陆“公众喜爱的科普作品”页面查看活动详情和参与方式。

--在中国数字科技馆、中国科普作家网等科普网站设专题页。

--在新浪微博平台设立“公众喜爱的科普作品推介活动”微博。

--在微信公众平台开通“公众喜爱的科普作品推介活动”公共账号。

--在平面媒体上刊登活动报道和优秀作品目录;进行系列专题报道。

--组织优秀科普创作者和专家参与电台访谈节目。

--摄制活动宣传短片,在微博平台、微信平台、活动专题页面、线下推广活动中播放。

3.开展科普创意阅读活动。

--组织书评活动,加强对科普作品的解读,拉近科普作品与公众的距离。

请有影响的公共知识分子、教育家、阅读推广人、科普作家以及科学家为活动写下寄语、点评推荐工作、撰写书评。

--在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昆明、广州、深圳、重庆、济南、厦门等10个省会城市有影响的新华书店或购书中心设立“公众喜爱的科普作品”专架进行宣传推广。

--在上海书展、上海国际童书展、深圳读书月等全国性书市、图书节上组织推荐、推广活动。

--利用重大科普活动、文化活动契机组织优秀科普作品展评活动。

9月全国科普日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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