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一览表(2012年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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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消毒卫生标准1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1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铜绿假单孢菌为消毒合格。

Ⅲ类区域工作人员:细菌总数≤10cfu/cm2,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为消毒合格。

Ⅳ类区域工作人员:细菌总数≤15cfu/cm2,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为消毒合格。

母婴同室、婴儿室、新生儿室及儿科病房的工作人员手上,不得检出沙门菌、大肠杆菌、溶血性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为消毒合格。

2.医疗用品卫生标准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接触破损皮肤、黏膜的医疗用品必须无菌。

接触黏膜的医疗用品细菌菌落总数≤20cfu/g或100cm2;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

接触皮肤的医疗用品细菌菌落总数≤200cfu/g或100cm2;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

3.使用中的消毒剂细菌菌落总数≤100cfu/ml;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

无菌器械消毒液必须无菌。

4.污物处理卫生标准污染物品无论是回收再使用的物品,或是废弃的物品;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

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在可疑污染情况下,进行相应指标的检测。

5.污水排放标准按GHJ48(试行)执行。

环境微生物监测标准〔流程〕(一)、空气监测1、采样时间:消毒处理后与医疗活动前。

2、采样高度:距地面垂直高度80-150cm。

3、采样点设置:〔1〕、非洁净房间:室内面积≤30m2,在对线上设里、中、外3点。

里、外两点位置各距墙1米;室内面>30m2,,设东、西、南、北、中5点。

其中东、西、南、北、4点均距墙1米。

采样点暴露5分钟后送检培养。

〔2〕、洁净房间:清洁房间在空态或静态条件下,根据房间的不同清洁级别进行布点,操作按照GB50333-2002。

采样点暴露30分钟后送检培养。

4、采样注意事项:〔1〕、采样人员注意好手部卫生,佩戴口罩、帽子等,进入清洁房间采样必须穿洁净服。

〔2〕、皿盖打开顺序应先内后外;手臂及头不可越过培养皿上方,行走及放置动作要轻,尽量减少对空气流动的影响,皿盖应扣放,以防污染。

〔3〕、采样结束后,由外向内合上皿盖。

医院消毒卫生相关标准

医院消毒卫生相关标准

二级标准:消毒接触池接触时间≥1h,接触池出口总余氯2-8 mg/L。 粪大肠菌群数(MPN/L)预处理标准:5000 肠道致病菌 预处理标准:——
四、医院消毒管理要求
(一)消毒产品使用管理:采样化学消毒、灭菌的医疗器械,使用 前应用无菌水充分冲洗以去除残留。不应使用过期、实效的消毒 剂。使用消毒器械灭菌的消毒员应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上海 市预防医学会培训部、顾大全、62758710)。

注:《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分3部分:管理规范、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清 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四、医院消毒管理要求
(三)消毒灭菌方法
高度危险性医疗器械使用前应灭菌。
中度危险性医疗器械使用前应选择高水平消毒或中水平消毒。
低度危险性医疗器械 使用前可选择中、低水平消毒或保持清洁。
六、其他消毒卫生标准
(二)乙醇消毒剂卫生标准(GB26373-2010) 1.2011年6月1日实施 2.适用范围本标淮适用于以乙醇为主要原料制成的乙醇消毒 剂,包括乙醇与表面活性剂、食用色索、护肤成分和食用香精等 配伍的消毒剂。 本标准不适用于乙醇与其他杀菌成分复配的消毒剂,也不适用 以乙醇为溶剂的消毒剂。 3.含量:70—80 % ;有效期≥12个月 4.体温表消毒,完全浸泡30min



蒸馏水:通过蒸馏冷凝制得的水所以里面的无机盐会含的很少.如果只是经过一次蒸馏得到的 水里面虽然那些不挥发的组分(盐类)被除去但水中挥发的组分(氨、二氧化碳、有机物)还是 会进入蒸馏水中.双蒸水:两次蒸馏三蒸水:三次蒸馏 超纯水:超纯水又称高纯水,是指将水中的导电介质几乎全部去除,又将水中不离解的胶体物 质、气体和有机物均去除至很低程度的水。超纯水的含盐量在0. 1mg/L以下,电导率小于0. 1μs/cm。 去离子水:应用离子交换树脂去除水中的阴离子和阳离子,但水中仍然存在可溶性的有机物, 可以污染离子交换柱从而降低其功效,去离子水存放后也容易引起细菌的繁殖。 无菌水:通常是通过高温蒸汽法,UHT热法,化学法,臭氧方法和物理过滤法将水中微生物杀死或 过滤掉而得到的水,水中的无机盐等一般来说不会减少。

医疗机构消毒指南(2012年版)

医疗机构消毒指南(2012年版)

医疗机构消毒指南(2012年版)
概述
该指南旨在为医疗机构提供消毒规范,确保医疗机构环境清洁
卫生,预防医疗感染。

消毒分类
根据消毒对象的不同,消毒分为环境消毒、器械消毒和手消毒。

环境消毒
医疗机构内部的空气、地面、墙壁、天花板、窗户、门把手、
开关、卫生间、污染区域等,均需要进行环境消毒。

可采用物理消毒、化学消毒或多种方法联合消毒。

器械消毒
医疗用具、器械、设备等需要进行器械消毒。

可采用高温蒸汽
消毒、化学消毒或气体灭菌等方法。

不同方法适用于不同器械,需
根据不同器械特性进行选择。

手消毒
手是常见的医疗感染途径,进行手消毒是非常必要的。

可采用
酒精手消毒剂或含氯消毒剂等方法进行手消毒。

消毒操作规范
在进行消毒操作时,应严格执行操作规范,保证消毒的有效性。

消毒液的配制比例、时间、使用方法等需要按照操作规定执行。

结语
医疗机构消毒是预防医疗感染的重要措施,按照该指南执行消
毒规范,有助于保证环境整洁卫生,预防医疗感染的发生。

(完整word版)医院消毒技术规范2012

(完整word版)医院消毒技术规范2012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2012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12-04-05发布2012-08-01正式实施3.术语和定义3.1 清洁cleaning去除物体表面有机物、无机物和可见污染物的过程。

3.2 清洗washing去除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3.3 清洁剂detergent洗涤过程中帮助去除被处理物品上有机物、无机物和微生物的制剂3.4 消毒disinfection清除或杀灭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3.5 消毒剂disinfectant能杀灭传播媒介上的微生物并达到消毒要求的制剂。

3.6高效消毒剂high-efficacy disinfectant能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所括分枝杆菌)、病毒、真菌及其孢子等,对细菌芽孢也有一定杀灭作用的消毒制剂。

3.7中效消毒剂intermediate-efficacy disinfeetant能杀灭分枝杆菌、真菌、病毒及细菌繁殖体等微生物的消毒制剂。

3.8低效消毒剂intermediate-efficacy disinfectant能杀灭细菌繁殖体和亲脂病毒的消毒制剂。

3.9灭菌sterilization杀灭或清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一切微生物的处理。

3.10灭菌剂sterilant能杀灭一切微生物(包括细菌芽孢),并达到灭菌要求的制剂。

3.11无菌保证水平sterility assurance level.SAL灭菌处理后单位产品上存在活微生物的概率。

SAL通示为10-n 。

医学灭菌一般设定SAL 为10-6 。

件即经灭菌处理后在一百万物品中最多只允许一件物品存在活微生物。

3.12斯伯尔丁分类法 E.H.Spaulding classification1968年E.H.Spaulding根据医疗器械污染后使用所致感染的危险性大小及在患者使用之前的消毒或灭菌要求,将医疗器械分三类,即高度危险性物品(critical items)、中度危险性物品(semi-critical items)和低度危险性物品(non- critical items)。

医学专题最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解读

医学专题最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解读
根据使用中造成感染的危险程度,分高度危险性医疗器材、中度危
险性医疗器材和低度危险性医疗器材。
高度危险性医疗器材 critical device/items 进入正常无菌组织、脉管系统或有无菌体液(如血液)流过,一旦 被微生物污染将导致极高感染危险的器材。
中度危险性医疗器材 semi- critical device/items 直接或间接接触粘膜(zhān mó)的器材。
-WS/T 311 医院隔离技术规范
-WS/T 313 医务人员手卫生(wèishēng)规范 -YY 0469 医用外科口罩技术要求 -YY 0572 血液透析和相关治疗用水 -消毒技术规范 (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
第五页,共二十六页。
1.5 Ⅱ类环境和门(急)诊、病区等诊疗场所应按WS/T 313(医务人员 手卫生规范)要求,配置合适的手卫生设施,提供满足需要的洗手清洁剂、 手消毒剂以及干手设施等。
第十八页,共二十六页。
医院(yīyuàn)消毒卫生新标准 –医院消毒
管理要求
2. 消毒(xiāo dú)产品使用管理
2.1 使用的消毒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规范等管理规定,并 按照批准或规定的范围和方法使用。
第十五页,共二十六页。
医院消毒卫生 新标准 (wèishēng) –医院消
毒卫生要求
6.消毒剂
6.1 灭菌剂、皮肤粘膜消毒剂应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 纯化水或无菌水配制,其他消毒剂的配制用水应符合GB5749要求。
6.2 使用中消毒液的有效浓度应符合使用要求;连续使用的消毒液 每天使用前应进行有效浓度的监测。
19258要求,使用中紫外线灯(30W)的辐射照度值应≥70Μw/cm2(波长 253.7nm、预热20min、距离1m)。 7.2 工作环境中消毒器械产生的有害物浓度(强度)应符合相关规定。产生 臭氧的消毒器械的工作环境的臭氧浓度应<0.16mg/m3。环氧乙烷灭菌器工作 环境的环氧乙烷浓度应<2mg/m3。

消毒技术规范2012版(1)

消毒技术规范2012版(1)
2、使用液应现配现用,使用时限≤24h.
十五、煮沸消毒:水沸腾后维持≥15 min。若中途加 入物品应重新记时。
十六、流动蒸汽消毒:水沸腾后产生蒸汽,蒸汽为 100℃,相对湿度80%-100%时,作用时间15-30 min。从水沸腾后有蒸汽冒出时算起。
十七、过滤除菌:去除气体或液体中的微生物,用于 低度危险物品和中度危险物品的消毒。主要用于空 气净化,以及不适用于压力蒸汽灭菌的液体过滤除 菌。
5、被芯,枕心、褥子、床垫等应定期清洁 与消毒[紫外线照射60-120分钟(两面照射), 或阳光下直接暴晒6小时]。遇污染时及时更 换。甲类和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患者、 不明原因病原体感染患者使用上述物品应终 末消毒。
五、穿刺部位的皮肤消毒:
1、碘伏局部擦拭2遍,作用时间遵照产品使 用说明。
2、碘酊涂擦穿刺部位皮肤表面2遍以上,作 用1-3min,待稍干后用75%酒精脱碘。
2、病员生活用品:毛巾、面盆、便器、餐 具、痰盂等,采用中低效消毒剂消毒。
3、床单元(含床栏、床头柜等)的表面应 定期清洁和(或)消毒,污染时及时清洁消 毒,出院时终末消毒(用250mg/L含氯消毒 剂擦拭消毒)。
4、床单、被套、枕套,应一人一换,住院 时间长的每周更换,遇污染时及时更换,更 换后及时清洁与消毒。
≥30min。 (3)注意事项:应保持紫外线灯表面清洁,每周用70%—
80%乙醇棉球擦拭一次,发现灯管表面有灰尘应及时擦拭; 紫外线灯管强度>70μW/cm2 ;温度<20℃或>40℃时, 或相对湿度>60%时,应适当延长照射时间;室内有人时不 应使用紫外线灯照射消毒。
4、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器:(1)适用范围: 适用于有人状态下室内空气的消毒。(2)使用方 法:应遵循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批准的产 品使用说明,在规定的空间内正确安装使用。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GB15982-2012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GB15982-2012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各类从事医疗活动的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医疗用品。

消毒剂、污水、污物处理卫生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保健、卫生防疫机构。

2 引用标准GB 478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溶血性链球菌检验GB 4789.28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染色法、培养基和试剂GB 7918.2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细菌总数测定GB 7918.4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绿脓杆菌GB 7918. 5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和试剂金黄色葡萄球菌GB J 48 医院污水排放标准(试行)3 术语3.1 消毒卫生标准不同对象经消毒与灭菌处理后,允许残留微生物的最高数量。

3.2 层流洁净手术室及层流洁净病房采用层流空气净化方式的手术室及病房。

即空气通过高效过滤器,呈流线状流入室内,以等速流过房间后流出。

室内产生的尘粒或微生物不会向四周扩散,随气流方向被排出房间。

3.3 重症监护病房采用现代化仪器、设备,对各种危重病人进行持续监护与治疗的病房。

3.4 保护性隔离房间为避免医院内高度易感病人受到来自其他病人、医护人员、探视者以及病区环境中各种致病性微生物和条件致病微生物的感染而进行隔离的房间。

3.5 供应室清洁区灭菌前,供应室人员对清洁物品进行检查、包装及存放等处理的区域。

3.6 供应室无菌区灭菌后,供应室内无菌物品存放的区域。

3.7 消毒剂能杀灭细菌繁殖体、部分真菌和病毒;不能杀灭细菌芽抱的药物。

4 卫生标准4.1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卫生标准4.1.1细菌菌落总数允许检出值见表l.表1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细菌菌落总数卫生标准4.1.2 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乙型溶血性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其他致病性微生物。

在可疑污染情况下进行相应指标的检测。

母婴同室、早产儿室、婴儿室、新生儿及儿科病房的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上医`学教育网整理,不得检出沙门氏菌。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2012年版)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2012年版)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2012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12-04-05发布2012-08-01正式实施3.术语和定义3.1 清洁cleaning去除物体表面有机物、无机物和可见污染物的过程。

3.2 清洗 washing去除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3.3 清洁剂 detergent洗涤过程中帮助去除被处理物品上有机物、无机物和微生物的制剂。

3.4 消毒 disinfection清除或杀灭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3.5 消毒剂 disinfectant能杀灭传播媒介上的微生物并达到消毒要求的制剂。

3.6高效消毒剂 high-efficacy disinfectant能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所括分枝杆菌)、病毒、真菌及其孢子等,对细菌芽孢也有一定杀灭作用的消毒制剂。

3.7中效消毒剂 intermediate-efficacy disinfeetant能杀灭分枝杆菌、真菌、病毒及细菌繁殖体等微生物的消毒制剂。

3.8低效消毒剂 intermediate-efficacy disinfectant能杀灭细菌繁殖体和亲脂病毒的消毒制剂。

3.9灭菌 sterilization杀灭或清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一切微生物的处理。

3.10灭菌剂 sterilant能杀灭一切微生物(包括细菌芽孢),并达到灭菌要求的制剂。

3.11无菌保证水平 sterility assurance level.SAL灭菌处理后单位产品上存在活微生物的概率。

SAL通示为10-n 。

医学灭菌一般设定SAL为10-6 。

即经灭菌处理后在一百万件物品中最多只允许一件物品存在活微生物。

3.12斯伯尔丁分类法 E.H.Spaulding classification1968年E.H.Spaulding根据医疗器械污染后使用所致感染的危险性大小及在患者使用之前的消毒或灭菌要求,将医疗器械分三类,即高度危险性物品(critical items)、中度危险性物品(semi-critical items)和低度危险性物品(non- critical items)。

GB15982-201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内容解读(一)

GB15982-201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内容解读(一)

2.2.1 致病微生物 标准 中涉及致病性微生物 的 检 测参 照 GB 4789.3《食 品卫 生微 生 物 学检 验 大肠 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沙 门菌检 验》、GB/T 4789.11《食 品卫 生微 生 物 学 检验 溶 血性链 球 菌 检 验 》、GB 7918.4《化 妆 品 微 生 物 标 准检验方法 绿脓杆菌》和 GB 7918.5《化妆品微生 物标准检验方法 金黄色葡萄球菌》执行 ,其他 目标 微 生物 参照 有关 方法进 行 检测 。 2.2.2 水体 消毒剂 的配制用水 中 “无菌水和纯 化水 ”应符合《中华人 民共 和国药典》有要求 ,使用 自来水配制的应符合 GB 5749(生活饮用 水卫生标 准》要求 。医 院污 水 排放 的卫生 要 求应 依 照 GB 1 8466(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血液透 析相关治疗用水应符合 YY 0572《血液透析和相关 治疗用水》要求 ;口腔诊 疗用水等其他治疗用水 的 要 求有 待相 关标 准规 定 。 2.2.3 防护用 品 医 院使用 的个 人 防护 用 品 的 质 量应符合 GB 19082(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GB 19083(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和 YY 0469(医 用外科 口罩技术要求》的规定。 2.2.4 医疗 器械 和 用 品处 理 医院 消毒 供 应 中心 的管理依 照 WS 310.1《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 1部 分 :管理规范》、WS 310.2《医院消毒供应 中心 第 2 部分 :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和 WS 310.3 《医院消毒供应 中心 第 3部分 :清洗消毒及灭菌效 果监测标准》执行 。 2.2.5 其他 内容 医院使用紫外线灯的质量要求 应符合 GB 19258《紫外线杀菌灯》规定。医院疫点 (区)消毒效果和评价应依照 GB 19193(疫源地消毒 总则》执行 。医院洁净手术部 环境 、空气菌落总数 的检测和评价参照 GB 50333(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 技术规范》。医务人 员手卫生要 求依照 WS/T 313

医院消毒卫生相关标准

医院消毒卫生相关标准

六、其他消毒卫生标准
(一)含碘消毒剂卫生标准(GB26368-2010) 1.2011年6月1日实施 2.本标准适用于含有效碘18g/L—22g/L的碘酊和有效碘2— 10g/L的碘伏,用于皮肤、黏膜及手消毒的消毒剂 3. 碘酊有效期≥12个月,碘伏有效期≥24个月 4.应用范围
碘酊:适用于手术部位、注射和穿剌部位皮肤以及新生儿脐带部位皮肤消毒。 不适用于黏膜和敏感部位皮肤消毒。 碘伏:适用于外科手及前臂消毒,手术切口部位、注射及穿刺部位皮肤以及新生 儿脐带部位皮肤消毒;黏膜冲洗消毒;卫生手消毒。
紫外线灯应符合GB19258要求,使用中紫外线灯(30W)的辐射 照度值应≥70μW/c㎡
三、医院消毒卫生要求


污水处理:污水排放应符合GB18466-2005要求。
6.1.3.1粪大肠菌群数每月监测不得少于1次。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时,接触池出 口总余氯每日监测不得少于2次(采用间歇式消毒处理的,每次排放前监测)。 6.1.3.2肠道致病菌主要监测沙门氏菌、志贺氏菌。沙门氏菌的监测,每季度不少 于1次;志贺氏菌的监测,每年不少于2次。??



蒸馏水:通过蒸馏冷凝制得的水所以里面的无机盐会含的很少.如果只是经过一次蒸馏得到的 水里面虽然那些不挥发的组分(盐类)被除去但水中挥发的组分(氨、二氧化碳、有机物)还是 会进入蒸馏水中.双蒸水:两次蒸馏三蒸水:三次蒸馏 超纯水:超纯水又称高纯水,是指将水中的导电介质几乎全部去除,又将水中不离解的胶体物 质、气体和有机物均去除至很低程度的水。超纯水的含盐量在0. 1mg/L以下,电导率小于0. 1μs/cm。 去离子水:应用离子交换树脂去除水中的阴离子和阳离子,但水中仍然存在可溶性的有机物, 可以污染离子交换柱从而降低其功效,去离子水存放后也容易引起细菌的繁殖。 无菌水:通常是通过高温蒸汽法,UHT热法,化学法,臭氧方法和物理过滤法将水中微生物杀死或 过滤掉而得到的水,水中的无机盐等一般来说不会减少。

2012版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2012版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2012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12-04—05发布2012-08—01正式实施3.术语和定义3.1 清洁cleaning去除物体表面有机物、无机物和可见污染物的过程。

3。

2 清洗washing去除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3.3 清洁剂detergent洗涤过程中帮助去除被处理物品上有机物、无机物和微生物的制剂。

3.4 消毒disinfection清除或杀灭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3。

5 消毒剂disinfectant能杀灭传播媒介上的微生物并达到消毒要求的制剂。

3。

6高效消毒剂high-efficacy disinfectant能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所括分枝杆菌)、病毒、真菌及其孢子等,对细菌芽孢也有一定杀灭作用的消毒制剂。

3。

7中效消毒剂intermediate—efficacy disinfeetant能杀灭分枝杆菌、真菌、病毒及细菌繁殖体等微生物的消毒制剂.3。

8低效消毒剂intermediate—efficacy disinfectant能杀灭细菌繁殖体和亲脂病毒的消毒制剂。

3.9灭菌sterilization杀灭或清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一切微生物的处理.3。

10灭菌剂sterilant能杀灭一切微生物(包括细菌芽孢),并达到灭菌要求的制剂.3。

11无菌保证水平sterility assurance level.SAL灭菌处理后单位产品上存在活微生物的概率。

SAL通示为10—n .医学灭菌一般设定SAL为10—6 。

即经灭菌处理后在一百万件物品中最多只允许一件物品存在活微生物。

3。

12斯伯尔丁分类法 E.H。

Spaulding classification1968年E.H.Spaulding根据医疗器械污染后使用所致感染的危险性大小及在患者使用之前的消毒或灭菌要求,将医疗器械分三类,即高度危险性物品(critical items)、中度危险性物品(semi-critical items)和低度危险性物品(non— critical items)。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 卫生手消毒后医务人员手表面的菌落总 数应≤10cfu/cm2。
������ 外科手消毒后医务人员手表面的菌落总 数应≤ 5cfu/cm2
3.3 医疗器材
医疗器材的定义
用于诊断、治疗、护理、支持、替代的器械、 器具和物品的总称。依据使用中造成感染的 危险程度,分高度危险性医疗器材、中度危 险性医疗器材和低度危险性医疗器材。
儿室等。
房。
母婴同室、消毒供应中心的检查包装灭菌区和无菌 物品存放区、血液透析中心(室)、其它普通住院 病区等。
儿科病房、妇产科检查室、注射室、换药室、治疗 室、供应室清洁区、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 房和房间。
普通门急诊及其检查室、治疗(注射、换药等)室、 传染病科及病房 感染性疾病门诊及病房
环境类别
实施下列的控制措施以减少消毒剂的污染:
1)正确配制消毒剂,使其达到生产商建议的使用 稀释数;
2)防止消毒液使用中的外源性污染(例如医疗机 构诊疗场所配制和/或使用消毒液的容器污染,或表 面污染);
3)消毒剂必须按产品说明储存、使用。
高度危险性物品 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脉管系统,或有
无菌体液从中流过的物品或接触破损皮肤、 破损黏膜的物品,一旦被微生物污染,具有 极高感染风险如手术器械、穿刺针、腹腔镜、 活检钳、心导管、植入物等
中度危险性物品 与完整黏膜相接触,而不进入人体无菌组织、
器官和血流,也不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 的物品如胃肠道内镜、气管镜、喉镜、体温 表(口腔测温表和肛门测温表)、呼吸机管 道、麻醉机管道、压舌板等。 低度危险性物品 与完整皮肤接触而不与黏膜接触的器材如听 诊器、血压计袖带、病床围栏、床面以及床 头柜、被褥、墙面、地面、痰盂(杯)、便 器等

2012年消毒技术规范

2012年消毒技术规范

使用环境应通风良好。对环氧乙烷灭菌应严防发生燃烧和爆炸。环
氧乙烷、甲醛气体灭菌和臭氧消毒的工作场所,应定期检测空气中
的浓度,并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d) 液体化学消毒、灭菌:应防止过敏及对皮肤、黏膜的损伤 。
6 . 清洗与清洁
6.1 适用范围
科 清洗适用于所有耐湿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洁适用于各类物
检 到灭菌效果的化学消毒剂在规定的条件下,以合适的浓度和有效的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院 作用时间进行消毒的方法。
卫生 3.18 中水平消毒 middle level disinfection

坡 验 杀灭除细菌芽孢以外的各种病原微生物包括分枝杆菌。达到中水平
家 检 消毒常用的方法包括采用碘类消毒剂(碘伏、氯已定碘等)、醇类

张 院 a) 热力消毒、灭菌 : 操作人员接触高温物品和设备时应使用防烫的
卫生 棉手套、着长袖工装;排除压力蒸汽灭菌器蒸汽泄露故障时应进行
防护,防止皮肤的灼伤。

家 b) 紫外线消毒:应避免对人体的直接照射,必要时戴防护镜和穿防
护服进行保护。

c) 气体化学消毒、灭菌:应预防有毒有害消毒气体对人体的危害,
消毒法。
5.3 职业防护

验 5.3.1 应根据不同的消毒与灭菌方法,采取适宜的职业防护措施。
检 5.3.2 在污染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回收、清洗等过程中应预防
院 发生医务人员职业暴露。
卫生 5.3.3 处理锐利器械和用具,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避免或减少利

坡 器伤的发生。

家 5.3.4 不同消毒、灭菌方法的防护如下:

坡 4.8 医务人员应掌握消毒与灭菌的基本知识和职业防护技能。

2012-几种常用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2012-几种常用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4(cfu/15min.9cm平皿)
≤5
其他部门
儿科病房、妇产科检查室、人流室、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输血科、消毒供应室、血液透析中心(室)、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房、感染疾病科门诊及其病房等
≤4(cfu/5min.9cm平皿)
≤10
二、紫外线灯辐照度值测定
1、普通30W直管型紫外线灯,新灯管的辐照强度应符合GB19258要求;使用中灯管强度≥70μw/cm2;
2、30W高强度紫外线灯的辐照强度≥180μw/cm2。
三、使用中的消毒液染菌量监测
1、使用中的灭菌用消毒液:无菌生长;
2、使用中的皮肤黏膜消毒液染菌量≤10cfu/ml
3、其他使用中的消毒液染菌量≤100cfu/ml
几种常用消毒灭菌效果监测
一、各类环境卫生学标准
1、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细菌菌落总数卫生学标准:
环境类别
范围
标准
空气(cfu/皿.暴露时间)
物体表面(cfu/cm2)
医务人员手(cfu/cm2)
卫生手
外科手
洁净场所≤5
≤10
≤5
重点部门
非洁净手术室、非洁净骨髓移植病房、产房、导管室、新生儿室、器官移植病房、烧伤病房、重症病监护病房、血液病病区等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一览表(2012年版)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一览表(2012年版)
血液病病区、烧伤病区等保护性隔离病区
重症监护病区
新生儿室
≤4.0(15min)
≤5.0
Ⅲ类环境
母婴同室
消毒供应室检查包装灭菌区和无放物品存放区
血液透析室
其他普通住院病区等
≤4.0(5min)
≤10.0
Ⅳ类环境
普通门(急)诊及其检查、治疗室
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和病区
≤4.0(5min)
≤10.0
(2)空气监测频度:医院应对感染高风险部门每季度进行监测;洁净手术部(室)及其他洁净场所.新建与改建验收时以及更换高效过滤器后应进行监测;遇医院感染暴发怀疑与空气污染有关时随时进行监测,并进行相应致病微生物的检测。
≤200cfu/ml
内毒素<2EU/ml
消毒剂
使用中灭菌剂
-2012
WS/T367-2012
无菌
使用中皮肤黏膜消毒剂
≤10cfu/ml
使用中消毒液
≤100cfu/ml
紫外线灯
使用中(30W)
GB19258
辐射强度≥70μw/cm2
高强度新灯(30W)
WS/T367-2012
辐射强度≥180μw/cm2
2、其他项目卫生标准
项目
执行标准
菌落总数
医务人员手
卫生手消毒后
GB15982-2012
WS/T313-2009
≤10cfu/cm2
外科手消毒后
≤5cfu/cm2
医疗器材
高度危险性医疗器材(如手术器械、穿刺针、活检钳、心脏导管、植入物等)
GB15982-2012
无菌
中度危险性器材(湿化瓶、胃肠镜、纤支镜、喉镜、面罩、牙托等)
卫生部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正常指标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正常指标

.实用文档..医院消毒卫生标准正常指标按卫计委《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要求将医院环境分为4类环境类别 范 围空 气(cfu/直径9cm平皿)物体表面(cfu/m2)医务人员手(cfu/cm2)使用中的消毒液(cfu/ml)无菌物品Ⅰ 洁净手术部和其他洁净场所≤4(30min)无致病菌)≤5无致病菌≤5无致病菌灭菌用消毒液无菌皮肤粘膜消毒液≤10其他消毒液≤100无菌Ⅱ 非洁净手术部(室);非洁净骨髓移植病房;产房;导管室;血液病病区、烧伤病区等保护性隔离病区;重症监护病区;新生儿室;器官移植病房。

≤4(15min)无致病菌≤5无致病菌≤10无致病菌灭菌用消毒液无菌皮肤粘膜消毒液≤10其他消毒液≤100无菌Ⅲ 母婴同室;消毒供应中心的检查包装灭菌区和无菌物品存放区;血液透析中心(室);其他普通住院病区及治疗室、换药室;妇产科检查室;人流室;输血科;化验室。

≤4(5min)无致病菌≤10无致病菌≤10无致病菌灭菌用消毒液无菌皮肤粘膜消毒液≤10其他消毒液≤100无菌Ⅳ普通门(急)诊及其检查、治疗(注射、换药等)室;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和病区≤4(5min)无致病菌≤10无致病菌≤10无致病菌灭菌用消毒液无菌皮肤粘膜消毒液≤10其他消毒液≤100无菌备注:1、怀疑医院感染暴发或疑似暴发与医院环境有关时,应进行目标微生物检测。

2、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腔隙,或接触破损皮肤、粘膜的医疗用品必须无菌。

3、接触完整粘膜的医疗用品细菌菌落数≤20cfu/g或≤20cfu/100cm2,不得检出致病菌。

4、接触完整皮肤的医疗用品细菌菌落数≤200cfu/g或≤200cfu/100cm2,不得检出致病菌。

5、外科手消毒细菌菌落数≤5cfu/cm2,不得检出致病菌。

6、灭菌用消毒液的菌落总数应为0cfu/mL;皮肤黏膜消毒液的菌落总数≤10 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其他使用中消毒液的菌落总数应≤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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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物体表面包括:治疗车、床头柜、床、输液架、治疗台、仪器表面、墙面、地面、等。
2、其他项目卫生标准
项目
执行标准
菌落总数
医务人员手
卫生手消毒后
GB15982-2012
WS/T313-2009
≤10cfu/cm2
外科手消毒后
≤5cfu/cm2
医疗器材
高度危险性医疗器材
GB15982-2012
无菌
中度危险性器材(湿化瓶、胃肠镜、纤支镜、喉镜、面罩、牙托等)
≤100cfu/ml
细菌内毒素:输出端≤1Eu/ml,
输入端≤5Eu/ml
消毒剂
使用中灭菌剂
GB15982-2012
WS/T367-2012
无菌
使用中皮肤黏膜消毒剂
≤10cfu/ml
使用中消毒液
≤100cfu/ml
紫外线灯
使用中(30W)
GB19258
辐射强度度≥70μw/cm2
高强度新灯(30W)
WS/T367-2012
≤180μw/cm2
污水
处理后污水
GB18466-2005
≤500MPN/L
总余氯3-10mg/L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2012年11月起实施
1、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GB15982-2012)
(1)细菌菌落总数
环境类别
空气平均菌落数(cfu/皿)
物体表面平均菌落数(cfu/cm2)
Ⅰ类环境
洁净手术部
符合GB50333要求
≤5.0
其他洁净场所
≤4.0(30min)
Ⅱ类环境
非洁净手术室
产房
导管室
血液病病区、烧伤病区等保护性隔离病区
重症监护病区
新生儿室
≤4.0(15min)
≤5.0
Ⅲ类环境
母婴同室
消毒供应室检查包装灭菌区无放物品存放区
血液透析室
其他普通住院病区等
≤4.0(5min)
≤10.0
Ⅳ类环境
普通门(急)诊及其检查、治疗室
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和病区
≤4.0(5min)
≤10.0
(2)怀疑医院感染暴发或疑似暴发与医院环境有关时,进行目标微生物检测
GB15982-2012
≤20cfu/件(cfu/g或
cfu/100cm2)
低度危险性器材(听诊器、止血带、袖带、体温计等)
GB15982-2012
≤200cfu/件(cfu/g或
cfu/100cm2)
血液透析相关
透析液
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
<200cfu/ml
内毒素<2EU/ml
透析用水
YY0572-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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