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产品质量追溯的实施步骤
产品质量追溯的实施步骤1. 确定追溯的范围在实施产品质量追溯前,首先需要确定追溯的范围。
范围可以根据产品的类型、批次、生产工艺等因素进行划分。
确定追溯的范围有助于后续的数据收集与管理。
2. 建立追溯体系建立追溯体系是产品质量追溯的基础工作。
追溯体系包括数据收集、存储、分析和报告等环节。
具体步骤如下:2.1 数据收集在生产过程中,需要收集涉及产品质量的关键信息,如原材料供应商、生产工艺参数、生产人员等。
这些信息将作为后续追溯的依据。
2.2 数据存储收集到的数据需要进行存储,以便后续的数据分析和追溯。
可以选择使用数据库系统或专门的数据管理软件进行存储。
2.3 数据分析通过对存储的数据进行分析,可以发现潜在的问题和改进的空间。
数据分析可以采用统计学方法、数据挖掘等技术。
分析的结果可以作为改进质量的依据。
2.4 数据报告根据数据分析的结果,生成相应的数据报告。
报告可以包括产品质量指标、异常情况分析、改进措施等内容。
报告的生成可以通过专门的报告生成软件或自定义程序来实现。
3. 追溯流程规划追溯流程规划是实施产品质量追溯的关键步骤。
追溯流程规划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3.1 追溯路径设计根据产品的生产过程,确定追溯的路径。
追溯路径包括原材料的供应链、生产工艺的每一个环节和产品的整个分销链条等。
路径的设计需要综合考虑追溯的目的和可行性。
3.2 追溯信息标识追溯信息的标识是追溯流程中的关键环节。
标识可以通过条形码、二维码、RFID等技术进行实现。
标识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追溯信息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3.3 数据采集在追溯路径的每一个环节,需要采集相关的数据。
数据采集可以通过扫描标识、手动输入等方式进行。
采集的数据将用于后续的追溯分析。
3.4 追溯数据处理采集到的数据需要进行处理,以便后续的数据分析和报告。
处理过程包括数据清洗、数据整合等。
处理结果应该具备一定的数据可视化能力,方便追溯分析和决策。
4. 追溯执行与管理实施产品质量追溯需要明确相应的执行和管理责任。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区药品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区药品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4.03.26•【字号】•【施行日期】2024.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区药品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宁东市场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现将《2024年全区药品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3月26日2024年全区药品监管工作要点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
全区药品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的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先行区建设为牵引,聚焦“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把深入实施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贯穿始终,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发展和民生,突出风险隐患整治、违法案件查办、监管能力提升,深化智慧监管应用、制度规范创新、科创能力提升、普法科普宣传,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国家安全工作责任制,以及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有效可及,有力推动药品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切实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提供坚实的药品安全保障。
一、纵深推进党的建设1.强化政治建设。
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精心策划特色活动、用好用活红色资源,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锤炼党性的实绩实效、干事创业的强大动能。
压紧压实支部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持续深化“五型”模范机关、自治区文明单位、民族团结进步等创建活动,着力提高机关党建工作质量。
农产品追溯体系构建与优化方案
农产品追溯体系构建与优化方案第1章引言 (3)1.1 研究背景 (3)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3)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3)1.4 研究方法与内容框架 (4)第2章农产品追溯体系概述 (4)2.1 农产品追溯体系的定义与分类 (4)2.2 农产品追溯体系的基本构成 (4)2.3 农产品追溯体系的关键技术 (5)2.4 农产品追溯体系的发展趋势 (5)第3章农产品追溯体系构建的理论基础 (5)3.1 农产品质量安全理论 (5)3.2 信息不对称理论 (6)3.3 供应链管理理论 (6)3.4 溯源技术理论 (6)第4章农产品追溯体系构建的关键环节 (6)4.1 农产品生产环节追溯体系构建 (6)4.2 农产品流通环节追溯体系构建 (7)4.3 农产品加工环节追溯体系构建 (7)4.4 农产品销售环节追溯体系构建 (7)第5章农产品追溯体系信息化建设 (7)5.1 农产品追溯体系信息化总体设计 (7)5.1.1 设计原则 (7)5.1.2 构架设计 (7)5.1.3 技术路线 (7)5.2 农产品追溯体系数据采集与处理 (8)5.2.1 数据采集 (8)5.2.2 数据处理 (8)5.2.3 数据存储 (8)5.3 农产品追溯体系信息传输与共享 (8)5.3.1 信息传输 (8)5.3.2 信息共享 (8)5.3.3 数据接口 (8)5.4 农产品追溯体系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 (8)5.4.1 信息安全 (8)5.4.2 隐私保护 (8)5.4.3 权限管理 (8)第6章农产品追溯体系构建的实证分析 (8)6.1 案例选择与背景介绍 (9)6.2 案例分析与评价 (9)6.2.1 追溯体系构建过程 (9)6.3 农产品追溯体系构建的经验与启示 (9)6.4 农产品追溯体系构建的局限性及改进措施 (10)第7章农产品追溯体系优化策略 (10)7.1 农产品追溯体系优化目标与原则 (10)7.1.1 优化目标 (10)7.1.2 优化原则 (10)7.2 农产品追溯体系构建过程中的问题与对策 (10)7.2.1 存在问题 (11)7.2.2 对策 (11)7.3 农产品追溯体系运行效率评价与改进 (11)7.3.1 运行效率评价指标 (11)7.3.2 改进措施 (11)7.4 农产品追溯体系政策与法规优化建议 (11)7.4.1 完善政策法规体系 (11)7.4.2 政策与法规优化建议 (11)第8章农产品追溯体系参与主体协同管理 (12)8.1 农产品追溯体系参与主体分析 (12)8.1.1 生产者 (12)8.1.2 流通商 (12)8.1.3 消费者 (12)8.1.4 监管机构 (12)8.2 农产品追溯体系协同管理机制 (12)8.2.1 信息共享机制 (12)8.2.2 协同决策机制 (12)8.2.3 利益分配机制 (12)8.2.4 风险管理机制 (12)8.3 农产品追溯体系协同管理策略 (12)8.3.1 政策引导与支持 (13)8.3.2 技术创新与应用 (13)8.3.3 人才培养与合作 (13)8.3.4 社会监督与公众参与 (13)8.4 农产品追溯体系协同管理案例分析 (13)8.4.1 国内案例分析 (13)8.4.2 国外案例分析 (13)8.4.3 案例启示 (13)第9章农产品追溯体系宣传与推广 (13)9.1 农产品追溯体系宣传策略 (13)9.1.1 基于层面的宣传 (13)9.1.2 媒体层面的宣传 (13)9.1.3 企业与零售商层面的宣传 (14)9.2 农产品追溯体系推广模式 (14)9.2.1 政策引导与激励机制 (14)9.2.2 公私合作模式 (14)9.3 农产品追溯体系消费者认知与接受度 (14)9.3.1 消费者认知调查 (14)9.3.2 消费者接受度分析 (14)9.4 农产品追溯体系宣传与推广效果评价 (14)9.4.1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14)9.4.2 评价结果分析与应用 (15)第10章结论与展望 (15)10.1 研究结论 (15)10.2 研究创新点 (15)10.3 研究不足与局限 (15)10.4 研究展望与未来发展建议 (16)第1章引言1.1 研究背景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农产品质量与安全问题日益受到广泛关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6.29•【字号】宁党办〔2022〕38号•【施行日期】2022.06.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22〕38号各市、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区直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中央驻宁各单位,各大型企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已经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6月29日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中办发〔2021〕53号)精神,全面提升我区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有效应对生物多样性面临的挑战、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为目标,扎实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持续加大监督和执法力度,进一步提高保护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重要生态系统、生物物种和生物遗传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加快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全面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提供有力保障。
(二)总体目标。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1.19•【字号】宁政办发〔2021〕87号•【施行日期】2021.1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宁政办发〔2021〕87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1月1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十四五”规划“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宁夏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的关键性五年。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是应变局、开新局的“压舱石”,对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和全区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特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规划背景第一节主要成就“十三五”时期,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关于“三农”发展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各项工作重中之重,扎实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
粮食连年丰产丰收,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稳中有升。
全面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780万亩,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644万亩。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实施意见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4.10.09•【文号】国市监质监规〔2024〕6号•【施行日期】2024.10.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实施意见国市监质监规〔202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实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是落实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风险防控,促进产品质量水平提升,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举措。
现就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据《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以及《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要求,建立健全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质量安全追溯链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公平竞争、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
到2024年底,对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电动自行车、冷轧带肋钢筋等实施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管理的重点工业产品(见附件1)开展质量安全追溯。
到2025年底,对所有实施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管理的产品开展质量安全追溯。
到2027年底,对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管理以外,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并有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重点工业产品开展质量安全追溯。
二、重点工作(一)构建追溯机制。
以统一的追溯码为载体,构建生产单位“源头赋码”,各销售单位、消费者“识码用码”的“一码贯通”机制。
通过“码”上归集生产销售单位名称及地址、生产日期、检验合格证明、影响产品质量的流向等质量安全关键信息,实现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
市场监管总局结合产业实际、市场需求和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等因素,制定发布质量安全追溯重点工业产品清单,组织开展质量安全追溯。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8.16•【字号】宁政办发〔2016〕131号•【施行日期】2016.08.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6〕131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精神, 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拓宽增收链,全面提升我区“一特三高”(特色产业、高品质、高端市场、高效益)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突出以优质粮食和草畜、蔬菜、枸杞、葡萄为主的“1+4”特色产业,建立完善农村产业融合方式,培育壮大融合主体,创新融合体制机制,加强融合支撑保障,着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延伸农业产业链,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农村发展新格局,走现代农业发展之路,为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宁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总体水平明显提升,产业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利益联结紧密,农业竞争力明显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村活力显著增强。
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0%以上,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的比例超过2︰1,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农户占60%以上,订单农业覆盖面达到60%以上;全区畜禽规模养殖比重达到70%以上,主产区专业化社会化服务覆盖面达到90%以上,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4100元。
全市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案
全市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构建从“农田到餐桌”的覆盖人民群众日常基本消费食品全过程追溯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X省食品安全条例》《X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源头可溯、去向可追、风险可控、公众参与”的基本要求,以“一品一码”(即:一个批次产品赋予一个唯一的追溯码)为总体思路,构建数据驱动、多方协同的食品安全治理模式;以“X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台”为基础,建立覆盖种植养殖、生产加工、仓储物流、终端销售、检验检测、政府监管、企业管理、公众查询等各环节的食品安全追溯管理体系,实现食品质量安全全链条可追溯,保障广大群众对饮食安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工作任务(一)加快推动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规范化和立法工作制定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明确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要求,规范追溯流程,健全追溯管理与市场准入的衔接机制,整合市场监管、商务、农业、海洋渔业、粮食、检验检疫等监管部门及食品生产经营等主体单位的追溯管理信息,建立“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信息共享机制。
按照《X省食品安全条例》相关规定,借鉴其他省市食品安全立法经验,加快推动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立法工作。
(二)制定追溯体系建设地方标准1.统一接口软件数据对接标准。
对接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台与企业自建系统、第三方服务平台以及监管部门的数据。
2.制定X市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标准。
总结试点企业工作成果,形成智慧菜市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各相关部门数据接口等追溯体系建设地方标准,形成可复制的工作经验,逐步在全市推行。
(三)建设全市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台落实《X省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提升完善“X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台”,规范技术支撑平台,开发数据接口,打通数据通道,联通对接省、市各有关政府部门、企业、协会等追溯平台,统一汇聚市场监管、农业、海洋渔业、检验检疫、粮食、商务、质监、市政园林、卫计等部门相关追溯数据,实现追溯信息的上下游关联,打通全程追溯数据链条。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9.22•【字号】宁政办发〔2021〕63号•【施行日期】2021.09.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旅游其他规定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宁政办发〔2021〕63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9月2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第一章发展基础“十三五”时期,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文化和旅游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宁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培元固本、守正创新,不断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着力推进全域旅游快速发展,全区文化和旅游各项工作成效显著,文化旅游产业作为自治区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地位更加巩固,为“十四五”时期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第一节“十三五”时期取得的主要成就“十三五”期间,我区文化和旅游发展的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基本完成,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充分显现,旅游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带动功能更加凸显,文化和旅游积极助力“六稳六保”、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艺术精品力作不断涌现。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推出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精品力作。
创作演出优秀剧目45部、主题晚会18台、美术作品561幅;各类优秀文艺作品获得国家级奖项80多个。
秦腔现代戏《王贵与李香香》荣获“文华大奖”和“五个一工程奖”,入选全国优秀红色旅游演艺作品。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现代物流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现代物流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9.22•【字号】宁政办发〔2021〕65号•【施行日期】2021.09.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现代物流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宁政办发〔2021〕65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现代物流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9月2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现代物流发展“十四五”规划第一章发展基础与形势第一节发展现状“十三五”以来,全区现代物流业保持稳步增长,物流效能不断提升,运行成本逐年下降,基础设施和发展环境明显改善,有力支撑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一、物流产业规模稳步扩大2020年,全区社会物流总额7025.26亿元,比2015年增长了38.59%;物流业增加值376.22亿元,比2015年增长8.06%,物流业已成为我区新型产业体系的重要支撑。
2020年,我区各种运输方式完成货运量44024.91万吨,比2015年增长0.6%。
快递业务量达到7317.77万件,比2015年增长227.87%,增速位居全国前列。
物流规模稳步扩大,已成为我区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物流效能结构改善提升“十三五”期间,我区积极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实施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支持煤炭开采企业、大宗物资物流企业及大型物流园区新建或改扩建铁路专用线,不断降低公路运输强度,物流运输结构得到明显优化。
2020年铁路货运量8633.61万吨,较2015年增长53.32%,铁路货运量占全区货运量的比重由2015年12.8%扩大到2020年19.6%,“公转铁”取得阶段性成果。
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
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06.21•【文号】农质发〔2016〕8号•【施行日期】2016.06.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农质发〔201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水产)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精神,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增强食用农产品消费信心,现就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推进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要求,全面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应用,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健全法规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国家平台”),加快构建统一权威、职责明确、协调联动、运转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农产品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究,保障公众消费安全。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引导相结合,明确政府、生产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机构的职责定位,调动各方积极性;坚持统筹规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做好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先行开展试点,分步推广应用;坚持农业部门主导与部门协作相结合,建立追溯管理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保障追溯体系全程可控、运转高效。
(三)主要目标。
建立全国统一的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选择苹果、茶叶、猪肉、生鲜乳、大菱鲆等几类农产品统一开展追溯试点,逐步扩大追溯范围,力争“十三五”末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有条件的“菜篮子”产品及“三品一标”规模生产主体率先实现可追溯,品牌影响力逐步扩大,生产经营主体的质量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事权划分暂行规定》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事权划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9.03.25•【字号】宁药监规发〔2019〕1号•【施行日期】2019.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事权划分暂行规定》的通知宁药监规发〔2019〕1号各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监管体制机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结合机构改革后各级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能调整,在全区加快建立权责清晰、运行顺畅的药品监管工作机制,提高药品监管领域依法行政能力,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事权划分暂行规定》,现就抓好贯彻落实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药品监管事权划分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划分全区各级药品监管部门事权,是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药品监管体制机制改革的的必然要求,是适应药品监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现实需要。
依法合理配置全区各级药品监管部门的事权,有利于构建规范有序、运行高效的药品监管工作机制,有利于统筹执法资源配置,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化,有利于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提高行政效率,对于开创新时代全区药品监管事业发展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
二、准确把握药品监管事权划分的基本原则(一)坚持职责法定。
坚持一切监管事权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划分,一切监管责任在法律框架内界定,提高药品监管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提升药品监管依法行政能力,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二)坚持权责一致。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合理划分各级药品监管执法权限,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谨、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强化执法过程监控,统筹执法资源配置,加强监管执法保障,落实分级监管责任。
质量追溯体系实施方案
质量追溯体系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产品质量已经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因素。
为了确保产品质量,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质量追溯体系,以便在出现质量问题时能够及时追溯责任和原因,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改进。
因此,本文将介绍质量追溯体系的实施方案。
二、质量追溯体系的意义。
1. 提高产品质量,通过建立质量追溯体系,企业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产品质量问题,从而提高产品质量,满足客户需求。
2. 保障消费者权益,质量追溯体系可以帮助企业及时召回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 降低成本,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降低企业的成本。
4. 提升企业形象,建立完善的质量追溯体系能够提升企业的形象和信誉,增强市场竞争力。
三、质量追溯体系的实施方案。
1. 确定追溯范围,企业应该明确追溯的范围,包括原材料、生产过程、产品流通和售后服务等环节。
2. 建立追溯档案,对于每一批产品,企业应建立相应的追溯档案,包括原材料采购记录、生产工艺参数、产品检测报告等信息。
3. 标识追溯信息,在产品的包装上标识追溯信息,包括生产日期、批次编号等,便于追溯和管理。
4. 完善追溯系统,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产品生产、流通和销售全过程的追溯管理。
5. 建立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企业应建立相应的应急预案,包括召回程序、责任追究等措施。
6. 加强监督检查,建立专门的质量追溯管理团队,加强对追溯体系的监督检查,确保其有效运行。
四、质量追溯体系的实施效果。
通过实施质量追溯体系,企业能够更加及时、准确地发现和解决产品质量问题,提高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降低成本,提升企业形象。
同时,质量追溯体系的建立也将促进企业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和信息化,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五、结语。
建立完善的质量追溯体系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它不仅关乎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也关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因此,企业应认真对待质量追溯体系的建设,不断完善和改进,以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赢得市场和消费者的信任和支持。
食品行业产品追溯系统建设方案
食品行业产品追溯系统建设方案第一章引言 (2)1.1 编写目的 (2)1.2 背景与意义 (2)1.3 追溯系统概述 (3)第二章食品行业产品追溯系统需求分析 (3)2.1 追溯系统需求概述 (3)2.2 功能需求 (4)2.3 功能需求 (4)第三章追溯系统设计原则 (5)3.1 安全性原则 (5)3.2 可靠性原则 (5)3.3 实时性原则 (5)3.4 易用性原则 (5)第四章追溯系统架构设计 (5)4.1 系统总体架构 (5)4.2 系统模块划分 (6)4.3 关键技术选型 (6)第五章数据采集与处理 (7)5.1 数据采集方式 (7)5.2 数据处理流程 (7)5.3 数据存储与备份 (7)第六章追溯系统功能模块设计 (8)6.1 基础信息管理模块 (8)6.1.1 用户管理 (8)6.1.2 角色管理 (8)6.1.3 组织机构管理 (8)6.1.4 数据字典管理 (8)6.2 追溯信息管理模块 (8)6.2.1 原材料追溯 (8)6.2.2 生产过程追溯 (8)6.2.3 销售追溯 (9)6.2.4 追溯数据采集与 (9)6.3 追溯查询与展示模块 (9)6.3.1 追溯信息查询 (9)6.3.2 追溯信息展示 (9)6.3.3 追溯信息统计分析 (9)6.3.4 追溯信息报告 (9)第七章追溯系统安全与隐私保护 (9)7.1 数据安全策略 (9)7.2 用户权限管理 (10)7.3 隐私保护措施 (10)第八章系统集成与测试 (11)8.1 系统集成策略 (11)8.1.1 集成原则 (11)8.1.2 集成流程 (11)8.1.3 集成方法 (11)8.2 测试用例设计 (12)8.2.1 测试用例设计原则 (12)8.2.2 测试用例设计方法 (12)8.2.3 测试用例示例 (12)8.3 测试环境搭建 (13)8.3.1 测试环境搭建步骤 (13)8.3.2 测试环境搭建注意事项 (13)第九章追溯系统运维与管理 (13)9.1 运维策略 (13)9.2 系统维护与升级 (14)9.2.1 系统维护 (14)9.2.2 系统升级 (14)9.3 用户培训与支持 (14)9.3.1 用户培训 (14)9.3.2 用户支持 (14)第十章项目实施与推广 (14)10.1 实施计划 (14)10.2 推广策略 (15)10.3 项目评估与反馈 (15)第一章引言1.1 编写目的本文档旨在阐述食品行业产品追溯系统建设方案,详细说明追溯系统的构建目标、设计原则、实施步骤及预期效果。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公布日期】2007.06.26•【字号】宁党发[2007]57号•【施行日期】2007.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宁党发[2007]57号2007年6月26日)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意见》,现就加快我区服务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快我区服务业发展的重大意义加快发展服务业,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推进我区经济结构优化升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扩大就业、提升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途径。
改革开放以来,我区服务业有了很大发展。
特别是近几年,传统服务业规模不断壮大,新兴服务业呈现良好发展势头,在推动全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扩大就业、增加税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6年全区服务业增加值达到280亿元,占全区生产总值的39.6%,服务业从业人员达到95.9万人,占全社会就业人员的 30.9%,服务业税收达到32.7亿元,占全区税收总额的35.2%。
但是,我区服务业与国内发达地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是服务业经济总量小,企业规模小,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不强。
二是结构不合理,产业层次低,传统行业比重大,现代服务业和新兴服务业薄弱,企业竞争力较弱。
三是扶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不完善,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特色不鲜明。
四是体制机制不健全,开放度不够,市场化程度不高。
当前,我国经济已经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党中央把加快发展服务业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制定出台了若干政策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宁夏特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宁政办发〔2017〕85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宁夏特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正文:----------------------------------------------------------------------------------------------------------------------------------------------------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宁夏特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宁政办发〔2017〕85号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切实把“枸杞之乡”“滩羊之乡”“甘草之乡”“硒砂瓜之乡”“马铃薯之乡”的区域品牌宣传推广好,把我区享誉盛名的“原字号”“老字号”“宁字号”农产品品牌打出去,充分发挥我区特色优势农业产业的引领带动作用,全面提升现代农业的整体效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现就加快推进我区特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按照特色产业、高品质、高端市场、高效益的“一特三高”现代农业发展思路,以“塞上江南美、特色农业优”为主题,主攻优质粮食和草畜、蔬菜、枸杞、葡萄“1+4”特色优势产业,用品牌引导消费、带动市场,传承弘扬黄河文化、红色文化和农耕文明的历史积淀,彰显品牌的文化内涵,全面提升农产品品牌效应,加快农业提质转型升级步伐,努力实现我区从农产品生产小省区到品牌农业强省区的转变。
(二)基本原则。
坚持品牌带动的原则。
积极引导和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在农产品品牌创建和品牌营销中的主体作用,推进品牌建设。
鼓励他们通过商标注册、质量管控、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市场营销等手段,创建自主品牌,做优做强以品牌价值为核心的现代农业。
坚持市场导向的原则。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资源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主动适应国内国际两个市场需求,对农产品品牌进行市场定位,培育宁夏农产品品牌集群,塑造具有宁夏特色的农产品品牌形象。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食品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宁政办发[2006]167号【发布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发布日期】2006.09.21【实施日期】2006.09.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06]167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九月二十一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 食品安全事故的分级2.1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2.2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2.3 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2.4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3 组织指挥体系3.1 自治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3.2 市、县(区)应急指挥部3.3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日常管理机构3.4 专家咨询委员会4 监测预警机制4.1 监测系统4.2 预警系统4.3 报告系统5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 5.1 分级响应5.2 响应的升级与降级5.3 指挥协调5.4 紧急处置5.5 响应的终结6 后期处置6.1 善后处置6.2 责任与奖惩6.3 总结报告7 应急保障7.1 信息保障7.2 医疗保障7.3 人员保障7.4 技术保障7.5 物资经费保障7.6 应急演练7.7 宣传培训8 附则8.1 预案制定与管理8.2 预案解释部门8.3 预案实施时间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和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提高政府保障食品安全和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优势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及发展规划》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优势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及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12.08•【字号】宁政发[2003]115号•【施行日期】2003.1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优势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及发展规划》的通知(宁政发[2003]115号2003年12月8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自治区农牧厅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编制的《宁夏优势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及发展规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枸杞、牛奶、清真羊(牛)肉、马铃薯、淡水鱼、蔬菜、牧草及秸杆饲料、玉米、优质稻麦、酿酒葡萄等分品种规划由自治区农牧厅另行印发。
宁夏优势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及发展规划(2003年12月)改革开放以来,我区农业生产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农业综合生产力有了显著提高。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对农业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实施扶优扶强的非均衡发展战略,培育和建设优势特色农产品产业带,成为提高农业生产力和竞争力的必然选择。
按照农业部《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和《关于西部地区特色农业发展的意见》,特制定《宁夏优势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及发展规划》。
一、制定和实施优势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及发展规划的重要意义加入世贸组织给农业带来了历史性发展机遇,也使农业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
为了不断提高我区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占有率,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产品竞争力增强,制定和实施优势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及发展规划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一)有利于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向纵深发展,形成科学合理的农业生产力布局。
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是新阶段农业发展的中心任务。
近几年,我区农业结构调整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优势特色产业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格局还未真正形成,区域比较优势的潜能还没有充分发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9.30•【字号】宁政办明电发[2013]66号•【施行日期】2013.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明电发〔2013〕66号)自治区有关部门,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抓紧编制全区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实施方案,并指导各地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为扎实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工作任务及分工(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起草编制全区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实施方案,相关部门配合。
主要内容包括: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制约因素、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困难;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推进路线图和时间表;具体政策措施。
(二)五个地级市人民政府负责编制本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工作方案。
各地应突出各自特点和比较优势,突出重点,找准定位,明确本地在全区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中的作用、责任。
1.银川市要发挥首府优势和龙头作用,引领全区开放型经济发展。
深入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为全区现代服务业发展提供示范。
依托银川综合保税区,加快建设空港经济区,大力发展航空物流产业、高技术出口加工产业;依托阅海湾中央商务区,发展高端商务服务产业;依托科研院所和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积极培育新兴产业;依托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提升发展新兴能源化工产业;依托贺兰山东麓丰富的旅游资源,大力发展生态休闲特色旅游产业。
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禁止新上高污染、高能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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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下面是详细内容。
宁夏回族自治区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
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国办发〔2015〕95号)精神,加快推动我区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落实企业追溯管理责任为基础,以推进信息化追溯为方向,积极运用物联网、云平台、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快建设覆盖全区、先进适用的重要产品追溯体系,促进质量安全综合治理,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与公共安全水平,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追溯体系建设合力;坚持统筹规划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加强顶层设计,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平台资源,加强指导协调,层层落实责任;坚持形式多样与互联互通相结合,促进开放共享,提高运行效率;坚持政府监管与社会共治相结合,创新治理模式,保障消费安全和公共安全。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 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等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基本建成,全区追溯数据统一共享交换机制基本形成,追溯体系建设规划标准和法规逐步完善、市场环境明显改善,社会公众对追溯产品的认知度和接受度逐步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协调机制,实现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追溯管理。
在生产环节重点推进规模化牲畜和家禽养殖基地、蔬菜和水果种植基地的二维码信息技术追溯体系建设;在流通环节重点推进大型生鲜连锁经营企业升级改造具备追溯功能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支持鼓励批发市场开发建设具备追溯功能的电子化交易结算系统,并推动流通追溯与农业生产环节延伸对接,以企业流通现代化带动质量追溯信息化;在消费环节重点管控机关、学校、医院、大型餐饮企业和团体消费单位主动采购可追溯的肉类、蔬菜、水果等食用农产品,形成市场倒逼机制,确保食用农产品的消费安全。
(自治区农牧厅、商务厅、林业厅、质监局、食品药监局)
(二)推进食品追溯体系建设。
围绕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酒类等食品,督促和指导生产企业依法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逐步将追溯链条向食品原料供应环节延伸,实现从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全过程的安全监管体系和全产业链可追溯管理逐步推进我区开展进口乳粉、红酒、肉制品等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自治区食品药监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农牧厅、商务厅、质监局、银川海关、宁夏检验检疫局)
(三)推进药品追溯体系建设。
以推进药品全品种、全过程追溯与监管为主要内容,建设完善药品追溯体系。
在完成药品制剂类品种电子监管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到原料药(材)、饮片等类别药品。
按照《麻醉的药品和精神的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监控信息网络的要求,依法建立特管药品追溯体系。
抓好经营环节电子监管全覆盖工作,推进医疗信息系统与国家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对接,形成全品种、全过程完整追溯与监管链条。
(自治区食药监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卫生计生委)
(四)推进主要农业生产资料追溯体系建设。
以农药、兽药、饲料、肥料、种子、农膜等主要农业生产资料为重点,建设农业生产资料追溯体系,建立农业生产资料电子追溯码标识制度,实施登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全程追溯监管,基本形成农业生产资料面上监管无盲区、链上监管无缝隙、点上监管无遗漏的管理体系。
(自治区农牧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工商局、质监局、供销社)
(五)开展特种设备和危险品追溯体系建设。
加快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追溯体系建设,以电梯、气瓶等为重点,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督促企业完善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检验、维护保养等信息,逐步实现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信息可追溯。
加强危险品追溯体系建设,以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等为重点,以建立全过程信息化追溯为目标,强化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销毁等环节的监管,促进危险品安全管理。
(自治区质监局、安监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厅、环境保护厅、交通运输厅、供销社)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7年1月—6月)。
自治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建设追溯体系的产品品种和产品目录,明确建设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提出具体措施。
根据具体情况,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完善已建成的追溯体系,加快推进正在实施的追溯体系建设。
(二)试点阶段(2017年7月—12月)。
各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选取有条件的市、县开展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可优先选择市场份额大、处于供应链主导地位的企业重点推进,示范带动其他企业。
采取以点带面、分步实施的方式推进追溯体系建设。
(三)全面建设阶段(2018年—2019年)。
按照前期制定的具体工作方案全面推进追溯体系建设。
力争到2019年底前,分行业建成覆盖全区涵盖6大类产品的重要产品追溯体系。
(四)整合应用阶段(2020年)。
开展各追溯分系统的'对接整合工作,形成上下贯通的区、市两级重要产品追溯综合管理平台。
2020年底前,全区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成投入运行,并拓展平台应用功能。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
各地要把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十三五”规划和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建设内容、建设目标、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部门职责,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深入推进分管领域的追溯体系建设。
(二)强化制度建设。
研究制定追溯体系建设相关配套和地方标准,建立健全追溯管理和市场准入机制,细化各类市场和经营者追溯管理责任。
针对建设信息化追溯体系的企业,建立完善相应的随机抽查与监管制度,提高监管效率。
及时出台追溯数据共享、开放、保护等管理,加强对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交换、利用、开放的规范管理。
(三)加强政策支持。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运行的资金支持力度,纳入本级政府的财政预算。
推动建立多元化的投资建设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带动社会资本投入。
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为开展追溯体系建设的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和产品责任保险。
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可追溯产品。
完善追溯技术研发与相关产业促进政策。
(四)形成工作合力。
发挥政府督促引导作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以源头监管为重点,产品追溯码为载体,推动质量安全管理与市场准入相衔接,采取政策激励引导措施,在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管理基础上,分行业推动建设一批追溯示范企业,在关系民生健康和安全的重要领域逐步实现追溯体系全覆盖。
突出企业追溯主体地位,调动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结合企业经营实际,开发建设全过程信息化追溯体系,实现企业安全质量追溯信息的交换共享。
支持行业协会积极参与,创新自律手段和机制,采用市场化方式引导会员企业建设追溯体系,形成行业性示范品牌,为会员企业建设追溯体系提供专业化服务。
支持发展追溯服务产业,鼓励社会力量和资本投入追溯体系建设,培育创新创业领域,支持技术研发、系统集成、咨询、监理、测试及大数据分析应用等机构积极参与,为企业追溯体系建设及日常运行管理提供专业服务,形成完善的配套服务产业链。
(五)广泛深入宣传。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专门的追溯体系建设宣传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不断扩大追溯体系社会影响。
坚持正面宣传,加大典型企业和案例宣传力度,让广大生产经营企业切实提高认识,形成积极参与的内在动力。
创新宣传
方式,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开展宣传,增强消费者主动选购可追溯产品的意识,培育扩大可追溯产品消费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