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 第四章
纳税筹划第四章自测题
第四章—采购、生产、研发的税收筹划(一)单项选择题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下列行为,涉及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是(B )。
A.将外购的货物用于抵偿债务B.将外购的货物用于交际应酬C.将外购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外单位D.将外购的货物对外投资解析:将外购的货物用于应酬,其进项税额应从当期转出,不得抵扣。
ACD三种情况均需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所以,相应的进项税额也允许抵扣。
2.20×7年2月,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20×2年购进的一台已抵扣过进项税额的生产设备改变用途,用作职工福利设施,该设备原值200万元,已提折旧18万元,则应做进项税额转出(B )万元。
A.0B.29.12C.30.4D.32解析: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另外,按规定,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改变用途用于集体福利情形的,应在当月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200-18)×16%=29.12万元。
3.某公司需要一种增值税税率为6%的服务。
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报价100万元;乙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报价98万元,承诺可以让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报价96万元,不可以开具发票。
请确定这家公司的最佳选择是( A )。
A.甲公司B.乙公司C.丙公司D.甲公司或乙公司均可解析:因为丙公司不可以开具发票,购买服务的支出无法入账,会影响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额,所以不选择C;选项D模棱两可,不作为最佳选择;甲公司报价100万元,实际上的不含税价=100÷(1+6%)=94.34万元,乙公司报价98万元,但其为小规模纳税人,但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不含税价=98÷(1+3%)=95.15万元,从甲公司、乙公司取得的专用发票标明的进项税额均可抵扣。
税收筹划(第3版)课后习题答案第4章
第四章企业设立的税收筹划(习题及参考答案)复习思考题1. 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的税收政策有何差异?参考答案:居民企业的税收政策:居民企业负担全面的纳税义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非居民企业的税收政策:第一,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这里所说的实际联系,是指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拥有据以取得所得的股权、债权,以及拥有、管理、控制据以取得所得的财产等。
第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三,我国企业所得税的法定税率是25%,对于符合税收减免政策的小微企业额,按2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适用税率为20%,减按10%的优惠税率或协定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 子公司与分公司的税收政策有何差异?参考答案:子公司因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而被所在国视为居民企业,通常要履行与该国其他居民企业一样的全面纳税义务,同时也能享受所在国为新设公司提供的免税期或其他税收优惠政策。
分公司是指公司独立核算的、进行全部或部分经营业务的分支机构,如分厂、分店等。
分公司是企业的组成部分,没有独立的财产权,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经营活动所有后果均由总公司承担。
设立分公司有如下税收筹划优势:一是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必纳税;二是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不必纳税;三是经营初期分公司的经营亏损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减轻税收负担。
税收筹划课后答案4
第四章企业购销活动中的税收筹划一、单项选择题1.企业采购固定资产时,不能采用的税收筹划方法是()A.进口特定设备的退税政策B.特定国产设备部分抵免投资当年所得税C.固定资产折旧抵税D.固定资产正式使用时入账2.从税收筹划的角度,对企业的下列行为表述合理的是()A.甲企业销售某消费税应税产品包括能周转使用的铁盒,为提高销售额,将铁盒连同产品一并销售给顾客B.乙企业与其他单位签订金额较小的合同,其应贴的印花很可能会低于5元。
为避免多贴印花,在签订合同前就确定了合同金额C.丙企业出售设备的同时出售专有技术,将以上项目的价款与设备的价款独立核算D.在买断方式下,丁公司是代销企业(受托方),因此不存在税收筹划空间3.纳税人进口应纳消费税货物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为()A.(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增值税税率)B.(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C.(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D.(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增值税税率)4.下列行为中,涉及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是()A.将外购的货物用于本单位福利B.将外购的货物分配给股东和投资者C.将外购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人D.将外购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5.两种代销方式的纳税义务描述中,错误的是()A.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受托方获得的是劳务报酬,需要按照服务业收入纳税B.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委托方销售了商品,应按照商品的销售价格和适用的税率计算销项税C.买断方式代销,是一种代销而不是一般销售D.买断方式代销,委托方获取收益应缴纳营业税;受托方销售了商品应缴纳增值税6.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下列政策描述中,不正确的是()A.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B.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C.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减按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D.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7.下列消费税应税品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纳税人将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包装物单独计价的,应单独缴纳增值税B.纳税人将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征收消费税C.对已经收取一年以上押金的包装物,待包装物退回时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缴纳消费税D.纳税人将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只有在包装物不单独计价的情况下,才能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征收消费税8.关于包装物押金收入征税范围的表述中,错误的是()A.包装物押金收入单独记账核算的,时间在一年以内又未逾期的,一般不并入销售额征税B.对于除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的收入,在收取当期应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C.啤酒的包装物押金收入,无论是否逾期,均应计征消费税D.逾期的包装物押金,如果是消费税的应税产品,则需要同时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9.下列关于消费税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纳税人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偿还债务的,应当照章缴纳消费税B.随啤酒销售取得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都应征收消费税C.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货物到岸的当天D.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在使用时缴纳消费税10.依据消费税有关规定,下列行为中应缴纳消费税的是()A.进口卷烟B.进口服装C.零售化妆品D.零售白酒11.下列关于利用土地增值税进行筹划的表述中,错误的是()A.纳税人可以获得免税待遇时的最高售价,应保证纳税人在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时取得的价值增值,在其扣除项目金额的20%以下B.纳税人为获得免税待遇,可以选择免税上限的销售价格C.如果纳税人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中既有普通住宅也有非普通住宅,采取分别核算方式将有助于普通住宅项目单独享受税收优惠政策D.随同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转移所有权的其他物质的售价,需要计入“收入”总额12.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A.对于能够周转使用的包装物,尽量不随产品作价销售,可以通过收取包装物押金的方式降低产品销售额,进而降低销售时的消费税纳税义务B.对于涉及金额较大的合同,纳税人可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仅规定有关的数量,而不明确合同的“单价”C.金额暂时无法确定的合同,可以进行印花税的税收筹划D.预计不易回收的包装物,也可收取押金后一年再缴纳消费税,以获取货币的时间价值13.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的住宅出售,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应就其()按规定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税收筹划教学大纲
税收筹划教学大纲
第一章 税收基础知识
1. 税收的定义和分类
2. 税务制度及税法
3. 税收征收管理
4. 税收政策和税收优惠
第二章 个人所得税筹划
1. 个人所得税法基本制度
2. 个人所得税纳税方式和计算方法
3.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4. 个人所得税合法避税策略
第三章 企业所得税筹划
1. 企业所得税法基本制度
2. 企业所得税纳税方式和计算方法
3.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4. 企业所得税合法避税策略
第四章 增值税筹划
1. 增值税法基本制度
2. 增值税纳税方式和计算方法
3. 增值税优惠政策
4. 增值税合法避税策略
第五章 土地增值税筹划
1. 土地增值税法基本制度
2. 土地增值税纳税方式和计算方法
3. 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
4. 土地增值税合法避税策略
第六章 跨境税收筹划
1. 跨境税收法基础知识
2. 跨境税收合法避税策略
3. 跨境税收纠纷解决方法
第七章 税务风险管理
1. 税务风险类型及风险因素
2. 税务风险管理方法及实践
3. 税务风险应对策略
总结: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员将会掌握税收基础知识,了解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跨境税收等税种的基本制度、纳税方式、计算方法、优惠政策及合法避税策略。
同时还将学习税务风险管理的基本方法和应对策略,为个人和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有力的支撑。
税收筹划第四章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
纳税额的,可以同时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采用两种以上方法测算的应纳税额 不一致时,可按测算的应纳税额从高核定。
二 征收方式选择的筹划
的; 5. 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
仍不申报的; 6. 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二 征收方式选择的筹划
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具体情况,对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核定应税所得 率或者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其应税所得率: 1. 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的,应
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一 一般收入的筹划
2、掌握收入确认时间,合理延迟确认收入
收入确认的时间: ➢ 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 对于艺术表演、招待宴会和其他特殊活动的收费,凡收费涉及几项活动的,预收的
款项应合理分配给每项活动,分别确认收入; ➢ 对于收取的会员费,凡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后,会员在会员期内不再付费就可得到
一 企业纳税人身份的税收筹划
(一)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的选择
非居民企业在我国是否设立机构场所的税率比较(25%与10%)
➢ 机构场所包括: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 场所,提供劳务的场所,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 和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二 征收方式选择的筹划
随着税收征管现代化的不断推进,核定征收程序流于形式,核 定的税额未能反映企业的实际纳税能力,造成国家税源的损失, 容易滋生税收腐败等问题。征管部门将逐步取消核定征收,减 少税源损失、保证税收公平。因此,未来纳税人采用核定征收 进行税收筹划的空间会大大压缩,查账征收将会成为主流且固 定的征收方式。
第四章资本结构与税收筹划总结
于1958、1963和1976 年发表 莫迪格莱尼于1985年 获诺贝尔经济学奖 米勒于1990年获诺贝 尔经济学奖
米勒(Miller)
MM理论 - 三篇代表性论文
Modigliani – Miller 1958 The Cost of Capital, Corporation Finance and the Theory of Investment
思考题
(1) 为什么企业的股东关注整个企业价值 的最大化?毕竟根据定义,企业的价值是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之和,然而为什么股东 并不偏爱仅仅使他们的利益最大化的战略? (2) 使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负债-权益比是多 少?
MM理论
代表人物
莫迪格利安尼
莫迪格利安尼(Modigliani)
(Modigliani)和米勒 (Miller)
第一节 税收、资本成本与资本结构
一、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二、资本结构理论 (一)公司价值最大化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负债经营与公司价值:无税收 (三)税收的影响 (四)通过财务杠杆避税:举例
第一节 税收、资本成本与资本结构
一、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的计算公式为:
WACC Wi Ki
结论与推论
结论: 当且仅当企业价值上升时资本结构的变化 对股东有利。 推论: 管理者会选择他们相信可使企业价值最高 的资本结构,因为该资本结构将对企业的 股东最有利。
资本结构问题和圆饼理论
公司应如何选择负债-权益,我们称资本结构问 题的研究方法为圆饼模型(pie model)。
如果你奇怪为什么我们选择这个名称,浏览下 图,图形中的圆饼为公司筹资权之和 :即负债 和#43;S
《税收筹划》课程笔记
《税收筹划》课程笔记第一章税收筹划基本原理一、税收筹划概念与分类1. 税收筹划定义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经济活动的事先安排和调整,利用税法规定和政策导向,实现税后收益最大化的行为。
这种行为涉及到对税法条款的正确理解、运用和财务管理的巧妙设计。
2. 税收筹划分类(1)按合法性分类:- 合法筹划:严格遵守税法规定,利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筹划。
- 非法筹划:逃税、漏税等违法行为,不在税收筹划的讨论范围内。
(2)按目的分类:- 税负减轻筹划:通过合法手段减少应纳税额。
- 税后利润最大化筹划:不仅减轻税负,还考虑整体财务效益。
- 企业价值最大化筹划:通过税收筹划提升企业市场价值。
(3)按范围分类:- 全局筹划:涉及企业整体战略的税收规划。
- 局部筹划:针对企业某一特定环节或问题的税收规划。
(4)按时间分类:- 短期筹划:通常针对一年内的税务问题。
- 长期筹划:涉及多年甚至企业整个生命周期的税务规划。
二、税收筹划动因和意义1. 税收筹划动因(1)降低税负:通过合法手段减少税负,提高企业净收益。
(2)合理避税:利用税法漏洞和优惠政策,实现税收利益。
(3)防范税务风险:避免因税务问题导致的法律风险和财务损失。
(4)优化财务结构:通过税收筹划,优化企业的资本结构和成本结构。
2. 税收筹划意义(1)提高企业竞争力:通过降低成本,提高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2)促进经济发展:税收筹划有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经济增长。
(3)维护国家税收权益:通过合法筹划,确保国家税收政策的实施。
(4)提升企业形象:遵守税法,进行合规筹划,提升企业社会责任形象。
三、税收空间与范围1. 税收空间税收空间是指税法规定和政策允许的筹划操作范围,包括:(1)税率差异:不同税种、税率之间的差异,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
(2)税收优惠政策:国家对特定行业、地区或项目的税收减免、退税等政策。
(3)税制要素:税基、税率、税收优惠、税收征管等税制要素的选择和运用。
税收筹划第四章
消费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消费税筹划:1、消费税纳税人的筹划-———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可以实现递延缴纳缴费税税款2、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筹划———Ⅰ、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根据应税行为性质和结算方式不同,企业通过选择销售方式以推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并没有降低绝对税额,而是通过递延税款缴纳以获得相对节税的好处(一)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按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分为①赊销和分期收款,书面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的当天②预收,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③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办手续的当天④其他,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二)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移送使用的当天(三)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提货当天(四)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报关进口的当天Ⅱ、企业所设立的经销部或门市部能进行独立会计核算就成为筹划的关键3、消费税税率的筹划———①比例税率(1%-56%)、②定额税率(每征税单位0.5元-250元)、③复合税率某日用化妆品厂,将生产的化妆品、护肤护发品、小工艺品等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
每套消费品由下列产品组成:化妆品包括一瓶香水(30元)、一瓶指甲油(10元)、一支口红(15元);护肤护发品包括两瓶浴液(25元)、一瓶摩丝(8元)、一块香皂(2元);化妆工具及小工艺品(10元)、塑料包装盒(5元)。
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护肤护发品17%.上述价格均不含税。
按照习惯做法,将产品包装后再销售给商家。
应纳消费税为:(30+10+15+25+8+2+10+5)×30%=31.5(万元)[筹划思路] 若改变做法,将上述产品先分别销售给商家,再由商家包装后对外销售。
实际操作中,只是换了个包装地点,并将产品分别开具发票,账务上分别核算销售收入即可。
[筹划结果] 日用化妆品厂经过筹划后其应纳消费税为:应纳消费税=(30+10+15)×30%+(25+8+2)×17%=16.5+5.95=22.45(元)每套化妆品节税额=31.5-22.45=9.05(元)[特别提示] 若上述产品采取“先销售后包装”方式,在账务上未分别核算其销售额,则税务部门仍按照30%的最高税率对所有产品征收消费税。
《税收筹划》第四章
第一节 重组兼并与税收筹划的一般原理
三、重组兼并中的税收筹划:国内外操作现状比较
[1]
从国际上看,当今100多个开征企业所得税的国家中,绝 大多数的公司所得税法允许企业弥补亏损。并且,对未被弥补 的亏损,通常允许向以后年度结转,有少数国家还允许向以前 年度结转。就结转期限而言,约25个国家和地区允许纳税人无 限期向以后年度结转,约46个国家和地区允许纳税人向以后年 度结转5年。而重组兼并通过改变企业收益分布可以为企业提 供税收筹划的空间。所以,国外许多企业都重视重组兼并在税 收筹划方面的突出作用,利用亏损作为筹划出发点做文章,制 定税收筹划策略,以达到收益最大化。
第一节 重组兼并与税收筹划的一般原理
(二)产权和投资形成复杂的关联关系,关联价格的 调整影响税收
企业在重组兼并中,通过合并或者分立的方式,可以实现关 联性企业或者上下游企业流通环节的增加或者减少,通过关联价 格调整影响税收,同时,也可能会改变一些税收环境和税收要素 ,比如纳税地点,纳税时间、纳税主体、纳税环节等等,这为企 业提供一些税收筹划的空间,从而达到合理避税。
产权关系和企业边界的改变会造成税收待遇的差别。比如一 个公司兼并了另一个行业的公司,进入这个新的行业享受国家的 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在一定意义上,税收筹划的一部分功能其实 是寻求产权关系和企业边界对税负的影响,并尽力打破这种边界 的“束缚”,寻找税负最小化的“安全”边界,创造最佳的产权 关系。[1]
[1]蔡昌:《产权变革、资产重组中的税收筹划》,《纳税筹划方法集萃》,机械工业出版社2005年版,第80版。
[1] 科斯(Coase)从交易成本的角度研究了企业的组织边界问题,认为市场和企业组织执行的是相同的职能,它们是可以相互替代的两 种机制,并且无论运用市场机制还是运用企业组织机制都是有成本的。市场机制被替代是由于存在市场交易的成本,而企业边界不可 能无限扩张,因为其组织也有成本。因此,科斯认为企业的边界是由交易成本决定的。他认为企业的最佳边界存在于市场交易成本与 企业组织运作成本的均衡点上
第四章 增值税的税务筹划1
案例
某科研所为非企业性单位,所研制的 产品科技含量较高,当年预计不含税销售 额2 000万元,购进不含增值税的原材料价 款为800万元,该科研所如何进行纳税人类 别的税务筹划?
分析:税法规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
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 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即该科研所作为非 企业性单位,只能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税 率3%)。但该科研所可以将该部分独立出去,通过 注册成立一个企业,即可申请为一般纳税人(适用 税率17%)。 该科研所预计抵扣率 = 800/2000=40%<82.35% 结论:该科研所应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身份更为有 利。
方案3.购物返还现金方式时。
应纳增值税=100/(1+17%)×17%- 60/(1+17%)×17% =5.81(元) 代顾客承担个人所得税=30×20% =6(元) 利润额=100/(1+17%)- 60/(1+17%)- 30 - 6 = - 1.81(元) 应纳所得税= [100/(1+17%)-60/ (1+17%)]×25% =8.55(元) 税后利润= -1.81 - 8.55 = - 10.36(元)
假定税率17%,征收率3%: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售收入×17% -销售收入× 17%×(1-增值率) =销售收入×17%×增值率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收入×3% 则应纳税额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的计算如下: 销售收入×17%×增值率=销售收入×3% 平衡点增值率=3%/17%×100%=17.65%
第二节 购销业务的税务筹划
在进行购销业务的税务筹划时,总体原则是 尽可能地缩小销项税额,扩大进项税额。 一、销售方式的税务筹划 (一)折扣销售方式
税收筹划-第四章消费税66页PPT文档
案例分析:
价格调整:低于1万元,不征消费税 P=9999元 增值税额=0.9999*1000*17%=169.983万元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69.983*(7%+3%) =16.9983万元 实际税前收益=999.9-16.9983=982.9017万元 结果:每只手表实际收益9829.017元。
25000×10%=2500(万元) 合并后节约消费税税款:11500-2500=9000万元
第二节 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 一、计税依据的法律界定
(二)通过企业合并,递延纳税时间。 1.合并会使原来企业间的购销环节转变为企业 内部的原材料转让环节,从而递延部分消费税 税款。
2.如果后一环节的消费税税率较前一环节的低 ,则可直接减轻企业的消费税税负。
案例4-3:某地区有两家大型酒厂A和B,它们都 是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企业A主要经营粮食类白 酒,以当地生产的大米和玉米为原料进行酿造,按 照消费税法规定,应该适用20%的税率,定额税 率为0.5元/斤。企业B以企业A生产的粮食酒为原 料,生产系列药酒,按照税法规定适用10%的税 率。企业A每年要向企业B提供价值2亿元,计 5000万千克的粮食酒。经营过程中,企业B由于 缺乏资金和人才,无法经营下去,准备破产。此时 企业B共欠企业A共计5000万货款。经评估,企业 B的资产恰好也为5000万元。企业A领导人经过研 究,决定对企业B进行收购。
第四章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
主要 内容
一、消费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二、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 三、消费税税率的税收筹划 四、针对特殊条款的税收筹划
第一节 消费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一、消费税纳税人的法律界定
税收筹划第四章消费税
委托加工 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外购应税消 费品生产应
税消费品
允许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的外购 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四、不同生产加工方式的税收筹划
(一)政策依据与筹划思路
2.筹划思路
无论何种生产方式均要纳税,只是纳税环节稍 有不同,通过构造不同的税基,从而使不同生产 方式的应纳税额出现差异。
税法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 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 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 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二、兼营行为的税收筹划
(二)具体案例
1.具体案例
【案例一】某酒厂生产粮食白酒与药酒,同时,为拓展销路,该 酒厂还将粮食白酒与药酒包装成精美礼盒出售(白酒、药酒各一 瓶)。2008年4月份,该酒厂的对外销售情况如下:
二、兼营行为的税收筹划
(二)具体案例
1.具体案例
【案例二】某化妆品生产企业发现成套的化妆品销路更广,于是将
生产的化妆品、护肤护发品、化妆工具等产品组成包装成套的化妆套件
进行销售。每套化妆品套件的产品组成及成本如下:
化妆品系列
香水一瓶(25元) 指甲油一瓶(10元)
化
口红一支(20元)
妆
套 件
面霜一瓶(30元) 护肤护发品系列
(三)分析评价
该种筹划方法需要注意的问题是:
企业必须根据具体情况采用最适合的生产方式,从而达到税基 最小,缴纳税款最少,利润最大。
当纳税人决定外购应税消费品进行连续生产时,应选择工业企 业而不是商业企业。
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金银首饰生产企业要尽量使用自产自用的 应税消费品,自行加工生产,以避免重复征税而减少利润。
第四章_消费税的税收筹划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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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
某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自产白酒 1吨(2000斤)发放给职工福利,无同类货 物的销售价格,其成本4000元/吨,成本利润 率5%,则此笔业务当月应该缴纳消费税为多 少? 白酒消费税为比例税率20%加0.5元/500 克从量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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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练习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 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 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 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注意:金银首饰零售环节、卷烟批发环节需征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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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和消费税简单比较
差异方面 征税范围 增值税 销售或进口的货物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 多环节征收,同一货物在生 产、批发、零售、进出口多 环节征收 计税依据具有单一性,只有 从价定率计税 消费税 生产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应 税消费品、进口应税消费品、 零售应税消费品 纳税环节单一,除卷烟在批发 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金银首 饰在零售环节外,其他都在进 口环节、生产环节征收 计税依据多样化,包括从价定 率、从量定额、复合计税 价内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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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题:该烟酒批发公司当月应缴纳消费税 =(250+88.92÷1.17)×5%=16.3(万元) 该烟酒批发公司当月应缴纳增值税=[250+ (88.92+20.358)÷1.17]×17%-35.598 =22.78(万元) 该烟酒批发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 税合计=16.3+22.78=39.08(万元) 注意:计算消费税为不含增值税的价格;卷 烟只在生产环节是复合计税,在批发环节比 例税率5%,零售环节不征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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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财税4
二、利用税种进行税收筹划
(二)选择有征收空白点的税种 范围空白: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项目空白:消费税、契税、房产税 (三)选择纳税少的税种 1、混合销售 2、兼营销售
二、利用税种进行税收筹划
例:某锅炉生产厂家,有职工240人,每年销售收入为 2704万元,其中安装、调试收入为520万元。 该厂除生产车间外,还设有锅炉设计室负责锅炉设计及建 安设计工作,每年设计费收入1976万元。 另外,该厂下设6个全资子公司,4个联营企业,其中有甲 建安公司,乙运输公司等。实行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该厂被其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每年增 值税销项税额(2704+1976)×17%=795.6万元; 增值税进项税额为321.78万元; 应纳增值税=795.6—321.78=473.82万元。 增值税负担率=473.82/4680=10.12%
(二)企业 1、合伙企业:指由两人或两人以上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 资、合伙经营,对企业债务负连带无限清偿责任的企业组 织形式。不是民事主体,但税收上是具有权利能力和不具 有权利能力的混合体。 各国一般对其不征收企业所得税,而按合伙人分得利润征 收个人所得税。有些国家对其征收企业所得税,而对合伙 人按公司股东征税。 2、有限合伙企业:指由两人或两人以上订立合伙协议,共 同出资、合伙经营,其中有限责任合伙人对企业债务的责 任以其出资额为限,无限责任人对企业债务负连带无限清 偿责任的企业组织形式。不是民事主体,但税收上是具有 权利能力和不具有权利能力的混合体。 各国一般对其不征收企业所得税,而按合伙人分得利润征 收个人所得税。有些国家对其征收企业所得税,而对合伙 人按公司股东征税。 3、股份有限合伙企业:指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合伙经营的企 业组织形式。各国一般对其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合伙人分 得股息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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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消费税筹划:1、消费税纳税人的筹划-———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可以实现递延缴纳缴费税税款2、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筹划———Ⅰ、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根据应税行为性质和结算方式不同,企业通过选择销售方式以推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并没有降低绝对税额,而是通过递延税款缴纳以获得相对节税的好处(一)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按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分为①赊销和分期收款,书面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的当天②预收,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③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办手续的当天④其他,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二)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移送使用的当天(三)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提货当天(四)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报关进口的当天Ⅱ、企业所设立的经销部或门市部能进行独立会计核算就成为筹划的关键3、消费税税率的筹划———①比例税率(1%-56%)、②定额税率(每征税单位0.5元-250元)、③复合税率某日用化妆品厂,将生产的化妆品、护肤护发品、小工艺品等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
每套消费品由下列产品组成:化妆品包括一瓶香水(30元)、一瓶指甲油(10元)、一支口红(15元);护肤护发品包括两瓶浴液(25元)、一瓶摩丝(8元)、一块香皂(2元);化妆工具及小工艺品(10元)、塑料包装盒(5元)。
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护肤护发品17%.上述价格均不含税。
按照习惯做法,将产品包装后再销售给商家。
应纳消费税为:(30+10+15+25+8+2+10+5)×30%=31.5(万元)[筹划思路] 若改变做法,将上述产品先分别销售给商家,再由商家包装后对外销售。
实际操作中,只是换了个包装地点,并将产品分别开具发票,账务上分别核算销售收入即可。
[筹划结果] 日用化妆品厂经过筹划后其应纳消费税为:应纳消费税=(30+10+15)×30%+(25+8+2)×17%=16.5+5.95=22.45(元)每套化妆品节税额=31.5-22.45=9.05(元)[特别提示] 若上述产品采取“先销售后包装”方式,在账务上未分别核算其销售额,则税务部门仍按照30%的最高税率对所有产品征收消费税。
某酒厂既生产税率为25%的粮食白酒,又生产税率为10%的药酒,还生产上述两类酒的小瓶装礼品套装。
2002年8月份,该厂对外销售12000瓶粮食白酒,单价28元/瓶;销售8000瓶药酒,单价58元/瓶;销售700套套装酒、单价120元/套,其中白酒3瓶、药酒3瓶,均为半斤装。
该酒厂如何做好纳税筹划?[筹划分析1] 如果三类酒单独核算,应纳消费税税额为:白酒:28×12000×25%=84000(元)药酒:58×8000×10%=46400(元);套装酒:120×700×25%=21000(元)合计应纳消费税额为:84000+46400+21000=151400(元)[筹划分析2] 如果三类酒未单独核算,则应采用税率从高的原则,应纳消费税税额为:(28×12000+58×8000+120×700)×25%=221000(元)由此可见,如果企业将三种酒单独核算,可节税:221000-151400=69600元[筹划分析3] 另外,如果该企业不将两类酒组成套装酒销售还可节税:120×700×25%-(14×3×700×25%+29×3×700×10%)=21000-(735+6090)=7560(元)无差异价格零界点:是是指两个或更多个纳税方案下企业的税收负担达到相等程度的价格临界值4、针对特殊条款的筹划等内容———组成计税价格:是指在没有实际销售价格时,按照税法规定组成专门用以计算应纳税款的价格。
其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当货物属于应征消费税货物时,其组成计税价格中还应加计消费税额。
则计算公式为:从价计征: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变形以后得到:组成计税价格×(1-消费税税率)=成本×(1+成本利润率)也就是: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成本+利润再移项,得到: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消费税因此计算组成计税价格应该是上面的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①以应税消费品实物抵债的筹划:要特别注意其计税价格的确定,防止按较高价格计税,进而增加自身税负②以应税消费品入股投资的筹划:纳税人以应税消费品入股投资时,一般是按照协议价格或者评估价格确定价值的,如果低于其当月销售该类商品应税消费品的加权平均价格,可以考虑转换为先销售后投资的方法③以外币结算应税消费品的筹划:在选择汇率折算方法时,需要纳税人对未来的经济形势和汇率走势做出恰当判断④巧用包装物押金的筹划:从税法的规定来看,由于只有押金有可能不并入销售额计算缴纳消费税,因此采用收取押金的方式比其他两种方式更有利于节税;从企业净收益的角度看,包装物的销售额和租金是企业收入,而押金只有在逾期未归还时才构成收入。
所以,在实际工作中,要比较收入、成本和税收。
做出使企业利益最大化的决策包装物是在生产流通过程中,为包装企业产品而随同产品一起出售、出借或出租给购货方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它包括桶、箱、瓶、坛、袋等用于起存储及保管之用的各类材料。
对出租或是出借用途的包装物,销货方为了促使购货方将其尽早退回,通常需要向购货方收取一定金额的押金。
现行税法规定,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包装物押金会被征收相应的流转税。
关于对包装物征收的流转税主要涉及增值税和消费税两类。
包装物押金的涉税处理,关键是围绕是否逾期的时间界定以及是否区分酒类产品两个方面展开的。
这里用下表来说明:包装物押金的税收筹划包装物押金的会计处理方式不同,对企业的税收负担也是不同的。
因此,企业在做产品销售时,应选择合适的包装物押金处理方式,以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
(一)变“包装物作价出售”为“收取包装物押金”的方式根据国税发[1993]154号文件和财法字[1995]53号文对包装物押金的税务处理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如果将包装物的“出售”改为“收取押金”的形式,而且在税法认可的约定时间内及时返还,则可以合理的避免对包装物部分的税收支出。
下面用实例5说明:例1:某焰火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度销售焰火50000件,每件价值200元,另外包装物的价值为每件20元,以上均为不含税价格。
那么该企业应该进行怎样的销售处理才能够达到税后利润最大化的目的?(根据现行税法规定,鞭炮、焰火的消费税税率为15%)方案一:采取包装物作价出售的方式(单位:元)企业当期发生的销项税额=200×50000×17%+20×50000×17%=1870000(元)企业当期缴纳的消费税额=200×50000×15%+20×50000×15%=1650000(元)方案二:采取包装物押金的形式。
这里不妨假设企业对每件包装物单独收取押金20元,显然此项押金将不会并入焰火产品的销售额中征税。
1.若包装物押金在1年内收回。
企业当期发生的销项税额=200×50000×17%=1700000(元),企业应交纳的消费税税额=200×50000×15%=1500000(元)。
较之方案一,该企业可节约增值税支出170000元,可节约消费税支出150000元。
2.若包装物押金在1年内未收回。
那么企业在1年后应补交增值税税额20×50000÷(1+17%)×17%=145299.15(元),补交消费税税额20×50000÷(1+17%)×15%=128205.13(元)。
较之方案一,节约增值税支出170000-145299.15=24700.85(元),可节约消费税支出150000-128205.13=21794.87(元)。
同时将金额为24700.85元的增值税和21794.87元的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延缓了1年,这也充分利用了资金的时间价值。
从该案例我们可以看出,企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不应将包装物作价随同主要产品出售,而是应该采用收取包装物押金的方式,而且不论押金是否按期收回,都能够达到税后利润最大化的目的。
(二)变收取“包装物租金”为“包装物押金”的方式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包装物租金属于价外费用,凡随同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另外,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均应视为含增值税收入,在征税时要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
然而,包装物押金则不并入销售额计税: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计价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则需要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因此,企业在做产品销售时,选择用包装物押金替代包装物租金的处理方式,也能够起到节税的作用。
下面用例6来说明:例2:某企业2009年10月销售产品10000件,每件价值500元(不含税价),另外收取包装物租金为每件117元。
如果该包装物押金在1年内可以收回,那么该企业应该进行怎样的销售处理才能够达到税后利润最大化的目的?方案一:采取包装物租金的方式。
那么企业当期应交纳增值税的销项税额=10000×500×17%+10000×117÷(1+17%)×17%=1020000(元)。
方案二:采取包装物押金的方式。
显然此项押金不用并入销售额中征税,那么企业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0000×500×17%=850000(元)。
较之方案一,节约增值税税额支出=1020000-850000-170000元。
从该案例我们可以看出,企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不应采用收取包装物租金的方式,而是应该采用收取包装物押金的方式,这样才能够达到税后利润最大化的目的。
(三)采用适当调整产品与包装物押金价格分配比例的方式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凡随同货物一起出租出借的包装物,所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已在规定时间内予以退还的,如果单独核算可不并入销售额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