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委托经营协议(税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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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委托管理经营协议
委托方:文山乾渡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公司全体股东协商,本着公平自愿,利润共享,传帮扶持原则,决定对公司部分销售代理业务进行内部委托管理经营,并就相关委托事项,与受托方达成如下协议内容及要求:
第一条内部委托经营目的
为加强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快速培养公司年轻骨干,健全公司人才储备,提高公司未来市场竞争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股东会有关会议精神,结合企业实际状况,本着实事求是、利润共享,传帮扶持的原则,由公司内部优秀员工受托管理经营公司部分销售代理业务,参与公司共同经营管理,以达到公司储备人才全面发展。
第二条委托管理经营方式
甲方每月直接支付乙方固定管理费用,乙方自行组织人员完成受托内容,并负责所组织人员相应薪酬。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行模式,并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由此引发的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
第三条委托内容
甲方将享有独家代理销售权的项目“整体销售及全程营销策划”工作委托给乙方负责完成。乙方必须按照甲方与业主方签订的《销售代理协议》要求,在甲方指导下,独立组建团队完成受托部分的销售代理工作。
第四条费用支付
一、为支持乙方完成委托内容,自本协议签订次月起,甲方每月日前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固定月费人民币元。
二、按照甲方与业主方约定的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在乙方完成相应受托内容后,双方按委托内容实际完成部分进行结算,由甲方再支付一定比例的委托管理经营费用。
三、按照甲方财务制度操作规程,乙方领取相应费用,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到税务部门开具相应发票。
第五条承包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个月,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乙方完成受托任务的,可自愿选择新项目续签内部委托管理经营协议或者选择进入公司管理层。
第六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并指导乙方完成受托内容,完善晋升通道与考核机制,指定相关奖惩制度。非特殊情况,不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二、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经营服务环境,努力为协助承包经营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间的对外协调工作,以保证销售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协助承包经营方努力做好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处置工作。
四、按时向乙方支付固定管理经营费用和委托费用。
五、委托管理经营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不定期检查、指导,并就相关问题作出指导性建议,乙方无理由拒不改正,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本协议,另行指定其他内容人员进行委托。
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一、独立自主开展受托的相关经营管理工作,有权按实际受托销售任务的需要,配置团队,雇佣相关人员完成受托内荣。并对所雇佣人员及团队负责,自主进行培训、管理,承担相关人员费用。
二、拥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管理经营权、使用权和人事权。
三、为完成销售工作形成的销售方案及策划方案,应当报甲方审核通过后执行。
四、乙方根据有关财务法规、规章制度及甲方统一财务流程,按有利于经营的原则自行管理,建立日报、周报、月报。完善团队内部财务管理流程及财务支出方案。
五、乙方因受托管理经营所临时组建的团队或人员,应当单独与受雇人员订立安全履职协议并加强培训管理。
六、乙方必须诚实经营,维护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接受甲方监督、指导及检查。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第八章附则
一、对于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向冲突内容,以补充协议为准。若协商不行,由文山市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三、本协议为公司内部协议,乙方不得以此作出损害甲方公司形象及利益的行为,否则,相关责任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号: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