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
贵州幼儿园双普评估验收标准
贵州幼儿园双普评估验收标准
贵州幼儿园双普评估验收标准通常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1. 幼儿园办园资格:幼儿园必须具备正式办园资格和相关的证照。
2. 园所环境:幼儿园的办园环境必须符合相关的卫生、安全和教育要求。
包括教室、活动室、卫生间、厨房等设施的设置和使用符合规范,园所管理区域布局合理,园所周边环境安全、卫生。
3. 幼儿园管理:园长和教师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和资质,具备良好的教育教学经验和管理能力。
幼儿园必须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幼儿保教管理、家长管理、财务管理等。
4. 幼儿园教育教学:幼儿园必须有完整的教育教学计划和实施方案,教学内容和方法符合教育规范和幼儿发展需求。
幼儿教师必须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教育心理学知识,能够组织和实施适宜的教育活动,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5. 幼儿园卫生保健:幼儿园必须有健全的卫生保健制度和措施,包括儿童健康体检、食品安全、幼儿疾病防控等方面。
幼儿园必须具备一定的医疗设施和应急处理能力,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幼儿的突发疾病和伤害。
6. 幼儿园安全管理:幼儿园必须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包括幼儿的人身安全和环境安全。
幼儿园必须具备一定的安全
设施和应急处理能力,能够预防和处理幼儿在园期间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贵州幼儿园双普评估验收标准的主要内容,具体标准可能会有所调整和补充,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贵州省幼儿园分类评估方案(试行修订稿)
6
幼儿园室内外环境因地制宜
净化、美化、儿童化。
1、幼儿园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2分
2、幼儿园环境创设儿童化。2分
3、幼儿园绿化占地面积30%。2分
(每降低10%。扣1分)
(低于l0%。不计分)
实地考察
6
户外活动场地人均5平方米以
上。
人均达到5平方米。2分
(低l平方米。扣1分)
查看图纸
实地考察
1、有学历证书或资格证书。2分
2、认真履行职责。2分
查看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查看宣传资料、宣传栏、工作记录
4
财务人员须通过会计专业知识培训取得会计证。会计、出纳分管,认真履行职责。
1、会计、出纳有会计证。各1分,共计2分
2、会计、出纳分管。2分
(否则不计分并倒扣10分)
3、财会人员认真履行职责。1分
看儿童花
名册、到
班级点数
4
园内设有:园务委员会、教职工大
会、伙食管理委员会、家长委员
会、教研组、后勤组。
机构健全。每项1分,共计6分(有成员
名单0.5分,有会议纪录0.5分)
查看近2
年名单、
会议记录
6
B4
定编定员12分
三个班以下幼儿园设园长1名、四个班以上的幼儿园设园长、副园长各1名;十个班以上的幼儿园(或寄宿制幼儿园)可设园长、副园长、保教主任(园长助理)各1人。
责。
1、达到学历要求。2分
2、达到工作年限3年以上。2分
3、有岗位证书。1分
4、认真履行职责。6分
5、普通话合格。1分
6、能指导全园的教科研工作。2分
7、每两年有一篇文章在县级以上的刊物发表或交流。2分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2.17•【字号】黔府发[2011]5号•【施行日期】2011.0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1〕5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人终身发展的奠基工程。
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科教兴省战略、建设人力资源强省的必然要求。
经过多年努力,我省学前教育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是我省教育事业的薄弱环节,2010年学前三年入园率仅为55.4%,还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求,“入园难”问题较为突出。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和《贵州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推动我省学前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尽快解决“入园难”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目标任务按照“广覆盖、保基本”的要求,着力构建以省级示范幼儿园为龙头,县级示范幼儿园为骨干,乡镇幼儿园为基础的学前教育网络。
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按照《贵州省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心幼儿园建设规范指导原则(试行)》的要求,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幼儿园,加快形成布局合理、公办民办并举、城市农村共同推进、质量达标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到2020年,省级财政支持新建成1000余所乡镇、街道办事处公办幼儿园,实现全省所有乡镇、街道办事处至少有1所以上公办幼儿园的目标。
--2011年至2013年,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在没有公办幼儿园的乡镇、街道办事处,省级财政扶持新建500所乡镇、街道办事处公办幼儿园,其中2011年300所、2012年和2013年200所。
公办幼儿园认定标准文件
公办幼儿园认定标准文件
一、办园资质
1. 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已办理幼儿园注册手续,取得相关证照。
2. 幼儿园组织机构健全,管理规范,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和幼儿园工作计划。
3. 有稳定的经费来源,能够保证幼儿园的正常运转。
二、办园条件
1. 幼儿园场地建设符合规定标准,环境优美,设施设备齐全。
2. 幼儿园的教室、活动室、寝室、食堂(伙房)、办公室等场所应当符合安全、卫生要求,有相应的家具和教具。
3. 幼儿园应当配备适合幼儿身心发展的桌椅、图书、玩具、教具、体育器材等设备。
三、师资队伍
1. 幼儿园园长应当具备教师资格,具有一定的教育管理能力。
2. 幼儿园教师应当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3. 幼儿园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配备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四、保育教育
1. 幼儿园应当根据国家规定的教育大纲和幼儿园工作计划,开展适合幼儿身心发展的保育和教育活动。
2. 幼儿园应当注重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促进幼儿
全面健康发展。
3. 幼儿园应当积极开展家园共育活动,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
五、卫生保健
1. 幼儿园应当严格执行卫生保健制度,确保幼儿身体健康。
2. 幼儿园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营养食谱,保证幼儿膳食营养均衡。
3. 幼儿园应当定期开展卫生检查和消毒工作,预防传染病和常见病的发生。
六、安全管理
1. 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预案和安全演练方案。
贵州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
赫教基〔2012〕11号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各乡(镇)中心小学、县属各幼儿园: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的通知》(黔教学前发〔2012〕99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严格按照办园标准抓好学前教育工作。
附:《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的通知》
二0一二年四月七日
主题词:转发幼儿园办园标准通知
报:市教育局、县政府;
发: 各乡(镇)中心小学、县属各幼儿园;
存:2份印58份
赫章县教育局办公室2012年4月7日。
贵州省学前教育〔幼儿园〕建设规范指导手册〔试行〕
贵州省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心幼儿园建设规范指导手册(试行)一、总则(一)《贵州省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心幼儿园建设规范指导手册(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手册》)依据《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国家教育委员会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87‟城设字第466号)、《国家教育委员会、建设部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88‟教基字108号)、《幼儿园管理条例》以及《幼儿园工作规程》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
(二)本指导手册是我省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心幼儿园规划、设置和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对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心幼儿园评估验收的重要依据。
(三)新建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心幼儿园用地和园舍建筑应不低于本指导手册要求,改扩建幼儿园应参照本指导手册实施。
(四)幼儿园建设应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规划,建设规划和建设标准应有适当的超前性。
二、规模、布局、规划(一)规模幼儿园规模按6班、9班、12班设计,不宜超过12个班。
班级规模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
(二)布局幼儿园的布局设置应按照“因地制宜、规模适度,就近入园、方便接送”的原则,根据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建设总体规划,结合人口密度、生源变化趋势、地形地貌、交通、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点。
幼儿园设点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1、幼儿园应设置在交通方便、公用配套设施较为完善、地形开阔、阳光充足、排水通畅、场地干燥、地质条件好的平坦地段;2、应避免各种噪声的干扰和污水、废气、垃圾及通讯发射塔(台)辐射的污染,与各类污染源和易燃、易爆源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防护距离的规定;3、应避开河渠、水库、水塘、悬崖边及崖底、泥石流易发地段、滑坡地段、交通干道、高压输变电线路及加油站等。
4、不应与集贸市场、娱乐场所、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殡仪馆等不利于幼儿身心健康的场所毗邻,不应与生产经营贮藏、有毒有害危险品等危及幼儿安全的场所毗邻。
(三)规划1、幼儿园应有独立的园舍、场地,有围墙、大门和传达(警卫)室,以防止外来人员和车辆随便进入。
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
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为加强幼儿园建设和管理,提高幼儿园办园水平,促进幼儿园办园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满足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所指幼儿园是对3—6周岁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
本标准共分为设置与规模、园舍建设、设施设备、教职工配备、经费保障、保育教育、园务管理等7个部分46条。
本标准是我省幼儿园要求达到的基本标准(本标准中涉及相关内容,凡国家出台相关最新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是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划、设置、评估、管理幼儿园的重要依据。
小规模幼儿园、幼儿班的基本办园标准由各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一、设置与规模1、幼儿园设置应按照“因地制宜、规模适度、就近入园、方便接送”的原则,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和分布以及生变动趋势,综合考虑交通、环境、服务半径等因素,总体规划,合理布局,独立设置。
2、幼儿园设置需经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原则上城市每5000人设置1所6个班的幼儿园,10000人设置1所12个班的幼儿园。
城镇新建住宅小区应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
城镇幼儿园规模以6—12个班为宜,一般不超过360人。
人口较少的农村地区幼儿园可结合实际适当减小办园规模。
人口密度大、有条件的行政村可单独建园;人口密度小或偏远地区行政村可依托乡镇中心幼儿园举办分园;人口较少、距离较近的行政村之间可联合办园。
有条件的农村小学可附设幼儿园(班)。
农村幼儿园规模一般应在3个班以上。
适龄幼儿数不足3个班的可举办独立幼儿班。
3、幼儿园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选在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空气流通、日照充足、交通方便、场地平整、排水通畅、基础设施完善、周边绿色植被丰富、符合卫生和环保要求的地段。
(2)必须避开地震危险地段、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和洪水灾害的区域等不安全的地带,避开输油、输气管道和高压供电走廊等。
贵州省幼儿园建设标准
贵州省幼儿园建设标准一、引言。
幼儿园是孩子们学习和成长的重要场所,对于幼儿园的建设标准,不仅关系到孩子们的安全和健康,也关系到他们的学习和成长环境。
因此,贵州省幼儿园建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贵州省幼儿园建设标准进行详细阐述,以期为相关人士提供参考和指导。
二、建筑环境标准。
1. 地理位置选择,幼儿园应选择在交通便利、环境优美、空气清新的地理位置,远离工业区和污染源。
2. 建筑面积,幼儿园建筑面积应符合规定标准,包括教室、活动室、卫生间、办公室等必要场所。
3. 安全设施,幼儿园应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应急疏散通道和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幼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疏散并得到保护。
三、教学设施标准。
1. 教室布局,教室应宽敞明亮,通风良好,配备合适的家具和教学设备,保证孩子们的学习和活动空间。
2. 活动场地,幼儿园应有室内外活动场地,包括操场、游戏区等,满足孩子们的体育锻炼和游戏活动需求。
3. 教学设备,幼儿园应配备适合幼儿教学的教学设备,如多媒体教学设备、教具玩具等,以促进幼儿的学习和发展。
四、卫生设施标准。
1. 卫生间,幼儿园应设有干净卫生的卫生间,符合儿童卫生标准,保证幼儿的生活卫生和健康。
2. 饮水设施,幼儿园应提供干净卫生的饮水设施,保证孩子们的饮水安全。
3. 环境卫生,幼儿园应保持干净整洁的环境,定期进行卫生清洁,确保幼儿的健康成长。
五、管理标准。
1. 教师配备,幼儿园应配备专业的教师团队,具有相关教育背景和专业知识,能够满足幼儿的教育需求。
2. 安全管理,幼儿园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保障幼儿的安全。
3. 教育质量,幼儿园应制定科学的教育教学计划,注重幼儿的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
六、结语。
贵州省幼儿园建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是保障幼儿健康成长和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
各相关部门和幼儿园管理者应严格执行相关标准,确保幼儿园的建设和管理符合规定,为孩子们提供一个安全、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
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试行)
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试行)省一级幼儿园标准一、办园条件(一)园舍场地2008年1月1日以后规划新建的幼儿园,园舍场地必须符合省建设厅发布的《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DB33/1040—2007)。
2007年底前已建的幼儿园须达以下标准:1。
园舍产权明晰、合法(民办幼儿园园舍产权为幼儿园自有);园舍独立,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园舍建筑设计、造型和室内设计符合幼儿特点,布局合理;日照充足,场地干燥,道路平整,排水通畅,清洁整齐。
2.幼儿园有专用的户外活动场地,生均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有30米跑道、运动场、沙池、戏水池、种植园地等户外活动区域;绿化面积生均不少于1平方米(垂直绿化面积按1/2计算)。
3.每班有专用的活动室和午睡室。
若活动室与午睡室合用,两者使用面积之和不得低于生均3平方米;若活动室与午睡室分设,则活动室使用面积不得低于生均2平方米。
有适合幼儿并符合卫生要求的午睡床铺设备,确保一人一床或一人一位;每班有专用的盥洗室,面积12平方米以上,流水洗手龙头6个以上,幼儿厕所大便器4个,小便器4个或骑槽2。
5米,卫生设施完备,符合幼儿年龄特点;有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暖设备。
寄宿制幼儿园(班)必须有幼儿专用、每人一床的独立寝室.4.幼儿园各类服务用房齐全。
有保健室、园长室、教职工办公室、值班室、会议室(可兼家长接待室)、教职工厕所等;有独立设置、规模适宜、符合卫生要求的厨房;有大型的多功能活动室,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幼儿专用活动室按每3个班一间的比例设置,每间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寄宿制幼儿园(班)必须有疾病隔离室、浴室、洗衣房等。
(二)设施设备5.活动室内幼儿生活和学习必需的各种设备和用品较为齐全、适用。
有适合幼儿身高的桌椅、开架的玩具柜、饮水设备、茶杯箱等家具;能根据不同年龄班幼儿的特点配置玩教具;玩具种类、数量丰富,能够满足幼儿游戏和学习活动的需要;教具(黑板、钢琴或电子琴、多媒体设备等)较为齐全,能够满足教育教学需要;教玩具使用率高。
市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检查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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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 康
管 理
53.是否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开展安全操作培训,体检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食堂从业人员(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等有关人员)均应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应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及时洗手。
随机访谈
依 法
办 园
4.幼儿园是否能够积极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科学保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和谐发展,无小学化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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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
伍
建
设
教 职 工
配 备
5.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是否符合国家编制标准,各类人员配备是否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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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 离 室
设 置
41.是否设立(临时)隔离观察室,位置是否相对独立,是否密闭管理,是否提供隔离相应设施、防护器材和人员,隔离措施是否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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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日 流 程
演 练
42.园长、教师、教职工在前期培训、演练的基础上,强化“一日流程”演练。按照幼儿一日流程、教师一日流程、学校管控一日流程,分类演练、互换角色演练;演练要细化到出行——入校——上课(办公)——课间——午餐——放学(就寝)——回家及应急处置每一个环节,全流程模拟。
实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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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全
机 制
26.幼儿园周边是否设立护学岗。
27.幼儿园是否以“两台账一图一栏一卡”为重点建立双重预防机制。
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
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0.09.11•【字号】黔价经[2000]342号•【施行日期】2000.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黔价经[2000]342号二000年九月十一日)各地、州、市、县物价局、教育局(教委)、财政局:幼儿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基础,同时又是一项具有社会公共福利性质的事业。
为推动我省幼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根据幼儿园办园的实际需要,以及幼儿家长的经济承受能力,经研究,现对规范我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精神,幼儿园可向幼儿家长收取教育费、保育费、杂费、伙食费。
1.教育费、保育费、杂费由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制定中准收费标准,并适时公布,现将现行中准标准公布(详见附表)。
除贵阳市的省级示范性幼儿园的收费标准由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直接管理外,各地、州、市、县物价、财政、教育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原则以省定的中准收费标准为基础,可上下浮动50%。
按照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乡人民群众的经济承受能力,结合各幼儿园的办园条件和质量,依据当地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各幼儿园等级证书,体现按质论价,分类制定当地幼儿园的教育费、保育费、杂费收取的具体标准,报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备案。
2.伙食费另收,收取标准由各幼儿园提出,在保证幼儿营养的基础上,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本园开餐情况,报当地物价、财政、教育主管部门核定执行。
并定期向幼儿家长公布开支使用情况。
二、县级示范性幼儿园收费的收取标准,可在当地核准的收取标准基础上上浮5%(除伙食费),专项用于指导当地各乡镇幼儿教育的发展。
贵州省幼儿园办园标准
贵州省幼儿园办园标准作为贵州省幼儿园的文档创作者,我们需要了解并遵守贵州省幼儿园办园标准。
幼儿园是孩子们成长的第一步,对于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严格执行幼儿园办园标准是保障孩子们权益的重要举措。
首先,贵州省幼儿园办园标准要求幼儿园的场地和设施符合相关的卫生、安全标准。
幼儿园应当有宽敞明亮的教室、安全的游乐设施、干净整洁的卫生间等,以确保孩子们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学习和生活。
其次,幼儿园的教育教学要符合贵州省的教育教学要求。
幼儿园应当有合格的教师,制定科学的教学计划,注重培养孩子们的综合能力,包括语言、认知、社交、情感等方面的发展。
同时,要重视游戏教育,让孩子们在玩中学,在学中玩,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
再者,贵州省幼儿园办园标准还要求幼儿园要与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
幼儿园要定期组织家长会,向家长介绍孩子的学习情况和生活情况,征求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关心孩子的成长。
同时,要建立健全的家园共育机制,让家庭和幼儿园共同育人,形成良好的教育合力。
最后,贵州省幼儿园办园标准还要求幼儿园要注重孩子们的安全保障和心理健康。
幼儿园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孩子们在幼儿园的安全。
同时,要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孩子们的心理变化,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干预,让每个孩子都能健康快乐地成长。
总而言之,贵州省幼儿园办园标准是对幼儿园办学质量的一项重要规定,对幼儿园的办学质量和教育教学水平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作为幼儿园的文档创作者,我们要深入理解这些标准,严格遵守执行,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希望每一所幼儿园都能以崭新的姿态,为孩子们的美好未来贡献自己的力量。
黔教基[2010]193号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标准》的通知黔教基发〔2010〕193号各市(州、地)教育局:为了进一步搞好巩固“两基”成果、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工作,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巩固“两基”成果提高义务教育水平的意见》(黔党发[2010]5号)精神,省教育厅拟定了《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标准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主题词:基础教育办学标准通知抄送:省政府办公厅,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2010年7月23日印发附件:注:1、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按“完全小学”、初中段按“初级中学”生均建筑面积要求执行;2、凡2010年及以后新建的学校,城市学校校舍建筑标准按教育部建标[2002]102号“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筑面积指标表”中的规划指标要求执行。
农村学校校舍建设标准按教育部建标109—2008“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规模和生均建筑面积规划指标”要求执行。
3、必须保留的教学点参照非完全小学要求执行。
3、中小学校设置普通教室、教学辅助用房(包括实验室、图书室、音乐教室、技术教室、计算机网络教室、多媒体教室、远程教育教室、多功能教室、体育活动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等)、办公用房(包括行政及教师办公室、会议室、卫生保健室、少先队及共青团等社团办公室、总务仓库、传达室等)、生活用房(包括教工宿舍、学生宿舍、食堂、厕所、开水房、浴室等),其间数和建筑面积见附表。
4、学校有校园总体规划,教学区、体育运动区、生活区分区明确、布局合理,学校建筑整体协调,校园环境绿化、美化、净化,文化氛围浓。
校园主干道硬化。
教职工住宅应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统筹安排,不能建在校园内。
5、学校有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饮水设施。
有给排水条件的学校,应修建水冲式厕所,给排水条件较差的学校原则上应修建水循环式的沼气厕所。
女生厕所按每15人设一个蹲位,男生厕所按每30人设一个蹲位,每40人设1米长的小便槽。
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
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幼儿园是培养幼儿全面发展的重要场所,其基本办园条件对于幼儿身心健康成长至关重要。
下面将从幼儿园场所、师资力量、教育设施及安全标准四个方面来介绍幼儿园的基本办园条件标准。
一、幼儿园场所1. 场地合理布局:幼儿园应有合理布局的室内外场所。
室内场所应设置教室、活动室、休息室、食堂、卫生间等功能区,并配置相应设施。
室外场所应设立活动场地、操场、游乐区等。
2. 安全设施完备:幼儿园场所应配备消防设施,如灭火器、喷淋系统等。
同时,防护措施也很重要,如防护栏杆、软垫等,以确保幼儿的安全。
3. 环境整洁卫生:幼儿园场所应保持整洁,定期清洁并消毒。
室内空气应流通畅通,室外环境应无毒害物质的污染。
此外,园内设施应定期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二、师资力量1. 专业幼教师资:幼儿园应有合格的幼教师资,师资队伍应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专业知识。
教师要具备幼教教育背景,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能够热爱幼儿工作并有耐心。
2. 师生比例适宜:幼儿园的师生比例应符合相关规定。
合适的师生比例可以保障教师对每个幼儿的关注和指导,促进幼儿个体的全面成长。
三、教育设施1. 教具设备齐全:幼儿园应配备适合幼儿使用的教具设备,如桌椅、玩具、教具等。
教具设备应安全无毒,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促进幼儿的学习和探索能力的发展。
2. 教室布置温馨:幼儿园教室应布置温馨、多样化的环境,有利于幼儿的观察和探索。
教室内应具备舒适、安全的条件,如合适的温度、照明设备等。
四、安全标准1. 安全意识培养:幼儿园应加强安全教育,帮助幼儿学会避免安全事故。
教师需要定期组织安全演习和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
2. 卫生安全保障:幼儿园应定期检查和清理环境卫生,保证教室、厕所等场所的卫生安全。
食堂应具备安全设施,保障食品的安全卫生。
综上所述,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是确保幼儿园正常运行和促进幼儿发展的基础。
只有满足相关标准要求,才能提供良好的幼儿教育环境,全面培养幼儿的身心健康发展。
贵州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
贵州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管理,全面提高我省幼儿园办园水平,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是我省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幼儿园的重要依据,也是本省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标准。
条件较好的地方,幼儿园办园标准可适当提高。
第二章设置与规模第三条幼儿园设点布局,应根据当地建设总体规划及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生源发展趋势、交通、环境、服务半径等因素综合考虑,保证幼儿就近入园,方便家长接送。
第四条幼儿园应选址在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日照充足、空气流通、远离各种污染源的、符合环保规定的安全地段。
第五条幼儿园的园舍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保证生均建筑面积不少于8.8㎡,生均用地面积不少于13㎡,生均班级室内活动面积不少于3㎡。
园舍应安全、美观,整体布局合理、通透,按功能分区,管理方便,与保育、教育要求相适应。
第六条幼儿园规模,应以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便于管理为原则,不宜过大,以6-12个班为宜,最多不超过15个班。
人口较少的乡(镇)、村幼儿园规模可适当减小。
第七条班级规模,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3~4岁) 25人,中班(4~5岁)30人,大班(5~6岁)35人。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班级规模,在此标准上每班最多不超过5人。
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酌减。
第三章设施与设备第八条设施设备,应适应不同年龄幼儿的身心发展水平和个体差异,满足保育、教育和幼儿个性化活动需求。
第九条室外活动场地应设置活动器械,并创造条件开辟沙池(或沙箱)、水池(或水箱)、种植园地等设施,面积大小与办园规模相适应。
沙池深为0.3-0.5m,用沙应安全、环保,保持清洁卫生。
水池深0.3m,保持水池及水质清洁卫生。
幼儿园不能种有毒、有刺的植物。
第十条根据幼儿园各类用房的不同功能,按需配备防暑、取暖和消毒设施。
第十一条活动室需配备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桌椅,尺寸应符合《儿童桌椅各型号的标准身高、身高范围对应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3976-2002要求,见附件1),材质环保,无棱角。
贵州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细则(2023年版)、申报表、复评表
)
课程设计(20)
课程方案(20)
课程目标科学,符合本园实际。课程内容联系生活,有利于幼儿获得有益学习经验。课程评价制度健全,有助于课程改进和完善。课程实施方案对实践有指导意义。
・课程方案能够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幼儿学习与发展指南》等相关要求。
・现场观察课程组织实施情况。
・访谈保教人员课程实施相关情况。
有针对性的入学准备教育,帮助幼儿做好入学的身心准备、生活准备、社会准备、学习准备。
・无小学化倾向。
师幼互动(30)
师幼关系良好,支持幼儿主动有价值的深度学习;善于发现教育契机,耐心倾听并回应幼儿。
・师幼关系良好,营造温暖、关爱、平等、支持的育人环境。
附件:1.贵州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细则(2023年版)
2.贵州省省级示范幼儿园申报表
3.贵州省省级示范幼儿园复评表
附件1:
贵州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细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估要点
两古内容
考察方式举例
办园方向(150
)
党的领导
(30)
机制健全
(15)
坚持党对幼儿园工作的全面领导,党组织设置合理。
党建工作引领保育教育。党建带团建,群团组织作用充分发挥。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责任制。
・党建引领幼儿园各项工作,党建与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紧密结合。
•坚持党建带团建,充分发挥工会、青年团等群团组织作用。
•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明确,有计划、有过程、有总结。
•积极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
・问卷调查、访谈座谈了解办园理念认可情况。
《贵州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
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进一步标准幼儿园管理,全面提高我省幼儿园办园水平,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开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是我省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幼儿园的重要依据,也是本省举办幼儿园的根本标准。
条件较好的地方,幼儿园办园标准可适当提高。
第二章设置与规模第三条幼儿园设点布局,应根据当地建设总体规划及学前教育开展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生源开展趋势、交通、环境、效劳半径等因素综合考虑,保证幼儿就近入园,方便家长接送。
第四条幼儿园应选址在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日照充足、空气流通、远离各种污染源的、符合环保规定的平安地段。
第五条幼儿园的园舍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保证生均建筑面积不少于8.8㎡,生均用地面积不少于13㎡,生均班级室内活动面积不少于3㎡。
园舍应平安、美观,整体布局合理、通透,按功能分区,管理方便,与保育、教育要求相适应。
第六条幼儿园规模,应以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便于管理为原那么,不宜过大,以6-12个班为宜,最多不超过15个班。
人口较少的乡〔镇〕、村幼儿园规模可适当减小。
第七条班级规模,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3~4岁) 25人,中班(4~5岁)30人,大班(5~6岁)35人。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班级规模,在此标准上每班最多不超过5人。
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酌减。
第三章设施与设备第八条设施设备,应适应不同年龄幼儿的身心开展水平和个体差异,满足保育、教育和幼儿个性化活动需求。
第九条室外活动场地应设置活动器械,并创造条件开辟沙池〔或沙箱〕、水池〔或水箱〕、种植园地等设施,面积大小与办园规模相适应。
沙池深为0.3-0.5m,用沙应平安、环保,保持清洁卫生。
水池深0.3m,保持水池及水质清洁卫生。
幼儿园不能种有毒、有刺的植物。
第十条根据幼儿园各类用房的不同功能,按需配备防暑、取暖和消毒设施。
第十一条活动室需配备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桌椅,尺寸应符合?儿童桌椅各型号的标准身高、身高范围对应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3976-2002要求,见附件1〕,材质环保,无棱角。
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基本标准(试行)文件
(一)幼儿园应全面贯彻执行《幼儿园管理条例》、
《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接受当地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管理。
(二)幼儿园应按照学期、月、周和日科学地制定
教育教学计划,根据幼儿年龄特征和季节特点,科学、
合理地安排和组织各种活动。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园务
管理、保教管理、卫生保健、后勤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
(三)幼儿园幼儿用书符合省、市规定。
(四)幼儿园应加强与幼儿家庭的联系,建立教师
与家长间的教育伙伴关系,向家长宣传科学育儿知识,
帮助家长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认真分析、吸收家
长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做好幼儿教育工作。
七、卫生保健
(一)幼儿园应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
三、园舍建设
(一)幼儿园园舍建筑面积:幼儿人均面积不低于
10㎡。
(二)幼儿活动及辅助用房:主要包括每班单独使
- 1 -
用的活动室、寝室、卫生间、衣帽间、教具储藏室;公
用的音体活动室、兴趣活动室等专用活动室,有条件的
幼儿园配建多功能活动室。
(三)办公及辅助用房:主要包括行政办公用房、
图书资料档案室、教研室、保健及观察室、玩教具及器
设备、音乐舞蹈活动设施(钢琴、壁镜、把杆等)及会
议所需的设施设备。
(六)图书阅览室应配备图书、杂志、音像读物等,
并配备数量足够的开放式书架及桌椅。有适合幼儿阅读
的不少于10个种类图书,幼儿人均3册以上,教师专业
用书不少于40种,报刊杂志不少于5种。
(七)食堂应配备蒸饭车、和面机、冰箱、烤箱等
必要的设备及防蝇、防鼠、防尘、防腐、消毒设施,并
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
受牌基本标准
贵州省民办幼儿园授牌基本标准(试行)
受评幼儿园(盖章): 普定县化处镇陶家寨幼儿园
范
办
园
A2办园条
件
A3保育与教育卫生保
园务
500500471一票否决:
1.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
2.未经审批变更举办者、法定代表人、园名、地址,擅自分立、合并幼儿园。
3.园舍系危房且无法整改。
4.无户外活动场地。
5.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
6.未与教师签订聘任协议(合同),未按规定为教师购买“五险一金”。
加分项目:
1.教师教育教学研究论文获省级以上表彰。
2.幼儿园承担市级以上教育部门教研、比赛、观摩等活动并获奖。
3.办园特色明显,质量高,社会评价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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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Jenny was compiled in January 2021贵州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管理,全面提高我省幼儿园办园水平,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是我省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幼儿园的重要依据,也是本省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标准。
条件好的地方,幼儿园办园标准可适当提高。
第二章设置与规模第三条幼儿园设点布局,应根据当地建设总体规划及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生源发展趋势、交通、环境、服务半径等因素综合考虑,保证幼儿就近入园,方便家长接送。
第四条幼儿园应选址在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日照充足、空气流通、远离各种污染源的符合环保规定的安全地段。
第五条幼儿园的园舍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及我省现行幼儿园建设相关要求。
园舍应安全、美观,整体布局合理、通透,按功能分区,管理方便,与保育、教育要求相适应。
第六条幼儿园规模,应以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便于管理为原则,不宜过大,以6-12个班为宜,最多不超过15个班。
人口较少的乡(镇)、村幼儿园规模可适当减小。
班级规模,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3~4岁) 25人,中班(4~5岁)30人,大班(5~6岁)35人。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班级人数每班最多不超过5人。
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适当酌减。
第三章设施与设备第七条设施设备,应适应不同年龄儿童的身心发展水平和个体差异,满足保育、教育和儿童活动需求。
第八条室外活动场地应设置活动器械,并创造条件开辟沙池或沙箱、水池或水箱、种植园地等设施,面积大小与办园规模相适应。
沙池深为,用沙应安全、环保,保持清洁卫生。
水池深,保持水池及水质清洁卫生。
幼儿园不能种有毒、有刺的植物。
第九条根据各类用房的不同功能,按需配备防暑、取暖和消毒设施。
第十条活动室需配备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桌椅,尺寸应符合《儿童桌椅各型号的标准身高、身高范围对应表》要求(见附件1),材质环保,无棱角。
玩具柜、图书架等设备,能满足各类游戏材料和玩具的摆放,玩具柜尺寸参照《儿童玩具柜、图书架规格参考表》(见附件2),并便于儿童自由取用。
第十一条每班配备保温桶、水杯柜、毛巾架等生活设备。
保温桶应加盖、上锁。
每生一杯(无毒、不易碎、耐高温),并有明显区分标记。
每生配备专用的洗脸毛巾、擦嘴毛巾和擦手毛巾。
毛巾间距10公分左右,标识清楚。
第十二条卫生间通风良好,地面防滑、易清洗。
严禁在盥洗室安装煤气、燃气热水器。
有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厕所,提倡男女分厕。
盥洗池大小高度要方便幼儿使用。
第十三条幼儿园应为幼儿午睡提供方便,单人单铺。
寄宿制幼儿园单人单床。
床铺的尺寸应符合《幼儿园儿童床铺基本尺寸标准》(见附件3)。
所购寝具有质检证明。
第十四条有多功能活动室,应具备开展体育活动、艺术活动、全园集会、观摩教学等综合性功能,并根据功能配备所需设施设备。
第十五条图书室应配备符合儿童身心特点,内容健康向上的幼儿读物、杂志及幼儿音像制品等。
幼儿人均读物不少于3册。
教师专业用书不少于30种,专业报刊杂志不少于3种。
第十六条有卫生保健室,并按《贵州省幼儿园卫生保健室基本器械配备表》(见附件4)配备相关卫生保健设备。
第十七条有满足全园教职工办公所需的设施设备如:办公桌椅、资料柜、储物柜、计算机、打印机、数码相机、摄像机、电话等,有条件的可配备多媒体设备。
第十八条厨房设置,应符合疾控中心相关规定,并配备符合要求的厨具、炊具、冰箱等设备,配备防蝇、防鼠、防虫、防尘、消毒等设施。
第十九条按省相关规定配齐安保防卫设施设备。
第二十条参照《贵州省幼儿园(班)玩教具配备表》(见附件5)要求,配置安全卫生、数量充足、丰富多样、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玩具和游戏操作材料。
提倡玩教具自制,玩教具配备必须符合《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确保幼儿健康、安全第四章教职工配备第二十一条按照《关于加强和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管理的意见》(黔府办发[2011]79号)及《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有关规定配备教职工,并按以下要求配齐各类人员:园长:根据幼儿园规模大小,配备园长、副园长。
3个班以下的幼儿园设园长1人,4个班以上的幼儿园增设副园长或保教主任1人,10个班以上的可增设副园长或保教主任2人。
全日制幼儿园每班配专任教师2人,保育员 1人。
不开餐幼儿园可两班配一名保育员。
寄宿制幼儿园每班配专任教师2人,保育员2人。
炊事员:三餐一点的幼儿园每50-60名幼儿配1人,少于三餐一点的酌减。
卫生保健人员:全日制幼儿园按国家《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规定配备卫生保健人员1人,幼儿超过150名的酌情增加。
寄宿制幼儿园配2人,幼儿超过150名的酌情增加。
财务人员:幼儿园设专职或兼职财务人员,会计、出纳分设。
保卫人员:根据规定500名幼儿以下的幼儿园,配备专职保卫人员2至3名。
以上各类人员应具有相关岗位资质,持证上岗。
第五章园务管理第二十二条全面贯彻执行《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接受当地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管理。
第二十三条实行园长负责制,建立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重大事项由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决议,加强民主管理与监督。
举办者应为园长及教师专业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按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确保教职工队伍稳定。
第二十四条幼儿园应制定园务工作计划,建立建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园务管理、保教管理、卫生保健管理、后勤管理、信息管理、档案管理等。
第六章安全工作第二十五条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日常管理要求。
第二十六条制定重大及突发事故预防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和事故预防演练,增强师生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安全事故,保障幼儿及教职工安全。
第二十七条按《贵州省校方责任保险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做好校方责任保险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条严格遵守《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为幼儿提供卫生安全、搭配合理、营养均量的食物。
食堂严禁承包经营。
为幼儿提供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饮用水,保证儿童饮水需求。
第二十九条妥善保管药品,保证幼儿用药安全。
第三十条幼儿园原则上不使用校车接送幼儿,如需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要求及标准。
第三十一条根据《贵州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贵州省公安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警务室建设的意见》规定,幼儿园应建立校园警务室,做到“警务前移、设置科学、职责明确、执勤规范、管理有序、建设达标”的要求。
第七章保育和教育第三十二条幼儿园实行保育与教育结合的原则,促进其身心和谐全面发展。
第三十三条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严格执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以及其它有关卫生保健的法规、规章和制度。
第三十四条遵循《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精神,为幼儿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尊重幼儿人格和权利,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保教并重,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
第三十五条教育内容的组织应充分考虑幼儿的学习方式和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中。
科学合理的安排和组织一日活动。
第三十六条防止“小学化”倾向,严禁组织征订、统一购买各种幼儿教材、读物和教辅材料,严禁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严禁以举办兴趣班、特长班和实验班为名进行各种提前学习和强化训练活动,幼儿园不得举办学前班。
第三十七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成立家长委员会,加强幼儿园家庭的联系,共同提高幼儿园办园水平。
成立家长学校,运用多形式、多渠道向家长宣传科学育儿知识,帮助家长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第三十八条幼儿园应密切同社区的联系与合作。
第八章经费保障第三十九条幼儿园所需经费由举办者依法筹措,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确保教职工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障政策的落实,提供房屋修缮、设施设备添置更新所需资金,保证教研科研、师资培训等业务活动正常开展。
第四十条幼儿园收费按照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物价、财政等部门制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执行。
并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第四十一条幼儿园应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反映财务收支情况,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
按规定编制经费预、决算和财务报表,报送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财政部门,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四十二条幼儿膳食费应建立专帐,独立核算,按成本收取,收支平衡,当月节余或超支不超过4%,严禁克扣幼儿伙食。
食谱公开并定期向家长公布帐目。
教职工伙食与幼儿伙食严格分开。
第九章附则1、本标准适用于贵州省城乡幼儿园。
2、对于3个班以下规模的幼儿园、小学附设学前班 (幼儿班)可根据当地实际参照本标准执行。
3、本标准由贵州省教育厅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儿童桌椅各型号的标准身高、身高范围对应表单位:cm备注:本标准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3976-2002》。
附件2:儿童玩具柜、图书架规格参考表单位:cm备注:玩具柜、图书柜可根据本地幼儿身高及使用需求参考上表自行设计,以方便幼儿自由取放物品为原则。
附件3:幼儿园儿童床铺基本尺寸标准单位:cm注:幼儿班活动床的高度不小于20cm附件4:贵州省幼儿园卫生保健器械基本配备标准附件5:贵州省幼儿园(班)基本玩教具配表备注:1、幼儿园应加强对玩教具、幼儿图书的科学配备与指导,为幼儿创设丰富的教育环境,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
2、幼儿园玩教具必须考虑幼儿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需要。
各年龄段配备的玩教具应与其产品说明书所示的年龄范围相符合。
超出幼儿年龄范围的玩教具,应在成人直接监护下使用。
3、户外活动场地上的中、大型运动器具应固定安装在软质地面上,器械之间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有坠落危险的玩具应配备护栏,其下方相应位置应配备保护垫。
大型玩具的尺寸和难易程度应适合幼儿年龄,考虑到幼儿可能产生的风险。
4、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幼儿园自制质优价廉的玩教具。
如:可用废旧轮胎、树木等自制大型玩具,可用如竹子、小木棒、鹅卵石、贝壳、松果、大小纸箱、布头、废旧报纸、木头等自制小型玩具。
5、幼儿园可提供丰富的自然物、废旧材料作为幼儿的游戏材料,游戏材料确保安全、无毒、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