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处罚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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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处罚条例实施细则
(炉面工)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杜绝因违规操作、违章指挥、冒险作业而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更有效的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处罚细则,管理原则先教育后处罚,处罚主体:主任、副主任、班长、组长、组员,教育一次依然不改正的坚决给予处罚:
1.上岗时不穿工作服与工作鞋,穿有化纤类易燃衣服,处罚款
30元;
2.推料时不戴防护面罩或半遮半掩,处罚款50元;
3.铜瓦、大套、压力环、铜排、软连接、液压抱紧、炉壁有渗
水漏水、漏油不及时上报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的,处罚款500
元;
4.炉盖上堆放工器具、钎类易导电品,料粉不及时清理,处罚
50元;
5.长时间在炉门口扎堆聊天,处罚款30元;
6.酒后上岗(闻到有酒味的),立即劝离并处罚款200元,屡教
不改,劝退;
7.上岗期间睡觉,处罚款30元;
8.上岗期间玩手机,处罚款50元;
9.接班期间早退或迟到,处罚款30元;
10.在炉面或楼梯间追打玩耍,处罚款30元;
11.在炉面随地便溺,处罚款30元;
12.炉面卫生不干净,处罚款30元;
13.上下楼梯不按规定抓扶手,处罚款30元;
14.向楼梯上洒水造成打滑,处罚款30元;
15.炉面灭火器材存在过期、空瓶、无压无粉,处罚款100元;
16.偷盗公司财物,处罚款3000元;
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处罚条例实施细则
(炉前工)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杜绝因违规操作、违章指挥、冒险作业而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更有效的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处罚细则,管理原则先教育后处罚,处罚主体:主任、副主任、班长、组长、组员,教育一次依然不改正的坚决给予处罚:
1.没有按要求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进入作业岗位,处罚款
30元;
2.开眼、堵眼时不正确佩戴防火面罩,处罚款50元;
3.用氧气吹眼时不按要求正确佩戴防火面罩或半遮半掩,处
罚款50元;
4.主铁沟、撇渣器、铁水包未按要求烘干发生翻渣爆裂,处
罚款300元;
5.主铁沟、撇渣器、铁水包未按工艺技术指标修砌造成漏铁、
跑铁眼事故,处罚款300元;
6.炉前作业完成后没有及时清理工器具,工器具乱丢乱放,
处罚款50元;
7.造成渣铁清理不干净没有及时回收到炉上,被倒在渣池里
浪费损失,处罚款200元;
8.氧气瓶没有按要求远离火源乱躺乱放,处罚款50元;
9.人为造成泥炮机、开眼机损毁,处罚款200元;
10.从天车吊具、吊物下强行通过,处罚款100元;
11.擅自使用切割机、电焊机制作、打磨个人物件,处罚款30
元;
12.酒后上岗(闻到有酒味的),立即劝离并处罚款200元;屡
教不改,劝退。
13.在岗期间睡觉,处罚款30元;
14.在岗期间玩手机,处罚款50元
15.工作场地卫生不合格,处罚款30元;
16.工作场所内追打、玩耍,处罚款30元;
17.违反公司其它劳动纪律,处罚款50元;
18.偷盗公司财物,处罚款3000元;
(配电工)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杜绝因违规操作、违章指挥、冒险作业而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更有效的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处罚细则,管理原则先教育后处罚,处罚主体:主任、副主任、班长、组长、组员,教育一次依然不改正的坚决给予处罚:
1.在岗期间睡觉,处罚款100元;
2.在岗期间玩手机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处罚款30元;
3.不服从主管指令擅自操作或没有弄清指令情况下擅自操作,
处罚款300元,造成严重后果,要追究经济与刑事责任;
4.紧急事故状态下,有权立即停电、停水,否则追究经济责
任与刑事责任;
5.违反公司其它劳动纪律,处罚款50元;
(天车工)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杜绝因违规操作、违章指挥、冒险作业而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更有效的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处罚细则,管理原则先教育后处罚,处罚主体:主任、副主任、班长、组长、组员,教育一次依然不改正的坚决给予处罚:
1.进入作业区不按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不戴安全帽,处
罚款30元;
2.上岗期间不在岗位,乱窜乱跑,处罚款50元;
3.因对天车检查、维护不周或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处罚
款100元;
4.对天车带病作业,处罚款100元;
5.吊物从行人头顶经过,处罚款200元;
6.违反天车其他安全操作规程条例,处罚款100元;
7.将天车遥控器擅自交给他人操作使用,处罚款100元;
8.交接班不清,处罚款50元;
9.在有限、狭窄空间从事起吊作业,附近人员没有撤离就起
吊,处罚款100元;
10.停车后,吊具停在影响炉前人员作业区域,处罚款30元;
11.因违章操作造成设备损毁或人员伤亡,追究经济与刑事责
任;
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处罚条例实施细则
(包装工)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杜绝因违规操作、违章指挥、冒险作业而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更有效的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处罚细则,管理原则先教育后处罚,处罚主体:主任、副主任、班长、组长、组员,教育一次依然不改正的坚决给予处罚:
1.不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就擅自进入作业区域,处罚款30元;
2.浇铸模具存在残铁残渣,清理不干净,处罚款50元;
3.铸铁机下(包括坑内)丢有成品铁块,没有及时回收到库
内,处罚款100元;
4.对喷浆机维护不到位或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毁,处罚款
200元;
5.预热模具,火炉照看不到位引发铁水爆模,处罚款100元;
6.打铁块、钩铁块时不按要求佩戴防护面具,处罚款50元;
7.车斗旁边有人作业没有通知避让就擅自开启推、拉电动斗
车,处罚款100元;
8.收铁场地残渣、残铁清理不干净,卫生不合格,处罚款50
元;
9.在岗期间睡觉,处罚款100元;
10.酒后上岗(闻到有酒味的),立即劝离并处罚款200元,屡
教不改,劝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