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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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与
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关于
武汉王家墩商务区宗地六住宅项目一期深基坑监测及一期主体结构沉降观测合同
合同签订日期:二OO九年月日
武汉王家墩商务区宗地六住宅项目一期深基坑监测及
一期主体结构沉降观测合同
委托人: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武汉市汉口建设大道568号新世界国贸大厦I座36层
法定代表人:卢志强
联系电话:85267008
受托人: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住所:硚口区京汉大道506号
法定代表人:戈军
联系电话:85869097
鉴于: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武汉王家墩商务区宗地六住宅项目一期深基坑监测及一期主体结构沉降观测,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
武汉王家墩商务区宗地六住宅项目一期深基坑监测及一期主体结构沉降观测。
第二条、工程地点:
武汉王家墩商务区
第三条、检测内容及要求:
3.1、宗地六住宅项目一期深基坑监测项目包括:
3.1.1、深基坑坡顶的水平位移量监测。
3.1.2、深基坑坡顶的沉降量监测。
3.1.3、深基坑边坡土体位移量监测。
3.2、基坑开挖前埋设监测点,并取得基坑开挖前监测项目的基础数据。开挖第一层土之后应及时观测,待稳定后方可进行第二层开挖。第二层开挖后及时观测,待稳定后进行地下室施工。观测至地下室回填完后结束。
3.3、每次观测结果应当天通报给基坑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并根据监测资料提出必要的建议。
3.4、当坡顶位移超过5mm/天、沉降速率超过3mm/天、须24小时跟踪监测,并及时反馈监测结果。
3.5、根据设计图纸及基坑监测方案要求,布设基坑观测基准点和各建筑物监测点。
3.6、基坑监测埋设应牢固可靠。
3.7、水准点位置在现场确定不少于六个,以便相互检测校核。
3.8、基准点应选埋在避免车辆碾压的地方,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3.9、基坑监测及主体结构沉降观测所需一切设备及物资由乙方提供,场内基坑监测及主体结构沉降观测等一切工作由乙方负责。
3.10、主体结构沉降观测时间的要求:主体结构的沉降观测对时间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特别是首次观测必须按时进行,各阶段的复测,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必须定时进行,不得漏测或补测,必须按施测方案中规定的观测周期准时进行。
3.11、主体结构沉降观测点的要求:为了能够反映出主体结构的准确沉降情况,沉降观测点要埋设在最能反映沉降特征且便于观测的位置。一般要求建筑物上设置的沉降观测点纵横向要对称,且相邻点之间间距以20米为宜,均匀地分布在建筑物的周围。埋设的沉降观测点要符合各施工阶段的观测要求,特别要考虑到装修装饰阶段因墙或柱饰面施工而破坏或掩盖住观测点,不能连续观测而失去观测意义。
3.12、主体结构沉降观测的自始至终要遵循“五定”原则:即通常所说的沉降观测依据的基准点、工作基点和被观测物上的沉降观测点,点位要稳定;所用仪器、设备要稳定;观测人员要稳定;观测时的环境条件基本一致;观测路线、镜位、程序和方法要固定。以上措施在客观上尽量减少观测误差的不定性,使所测的结果具有统一的趋向性,保证各次复测结果与首次观测的结果可比性更一致,使所观测的沉降量真实、有效。
3.13、主体结构沉降观测中的注意事项:
3.13.1、严格按测量规范的要求施测。
3.13.2、前后视观测最好用同一水平尺。
3.13.3、各次观测必须按照固定的观测路线进行。
3.13.4、观测时要避免阳光直射,且各观测环境基本一致。
3.13.5、成像清晰、稳定时再读数。
3.13.6、随时观测,随时检核计算,每个观测周期观测要连续完成。
3.13.7、在雨季前后要联测,检查水准点的标高是否有变动。
3.13.8、将各次所观测沉降情况及时反馈甲方,当建筑物每天(24h)连续沉降量超过1mm时停止施工,会同甲方采取应急措施。
3.14在主体结构沉降观测过程中,若有基础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减、基础口周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等情况,均应及时增加观测次数。当建筑突然发生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裂缝时,应立即进行逐日或2~3d一次的连续观测。
3.15建筑沉降是否进入稳定阶段,应由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判定。当最后lOOd的沉降速率小于0.01~0.04mm/d时可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具体取值宜根据各地区地基土的压缩性能确定。
3.16建筑使用阶段的观测次数,应视地基土类型和沉降速率大小而定。除有特殊要求外,可在第一年观测3~4次,第二年观测2~3次,第三年后每年观测1次,直至稳定为止。
3.17施工过程中若暂停工,在停工时及重新开工时应各观测一次。停工期间可每隔2~3个月观测一次。
第四条、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固定综合单价的方式。
第五条、合同价格:
5.1、合同总价:
武汉王家墩商务区宗地六住宅项目一期深基坑监测及一期的主体结构沉降观测合同暂定总价为50120 元人民币,大写:伍万零壹佰贰拾元人民币。
5.2、本合同总价以现场实际观测总点次乘对应的观测项目综合固定单价进行调整,测斜孔材料费及设置费按80元/米乘实际的测斜孔长度进行计算。结算价=实际观测总点次×对应的观测项目综合固定单价+实际的测斜孔长度×80元/米。现场实际观测数量和实际观测次数、实际的测斜孔长度应根据经过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监站审批通过后的深基坑监测技术方案和主体结构沉降观测技术方案来确定,并经质监站、设计单位、甲方、监理书面签字盖章确认后方可实施。本合同总价和单价均包含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及措施费、管理费、税金、利润等费用及其它不可预见性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