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 2015年6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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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所有建设项目必须办理环境 影响评价手续!!!
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项 目不得开工建设(登记表项目除外 )!!!
二、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 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 专项评价。需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影响评 价编制单位编制,涉及一定数额的经费。
填报的基本内容
四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罚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 修正)“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 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 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 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 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 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未经批准或者未经 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依 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处分。
建设单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由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备案,处五万元以下 的罚款。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一、定义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指 建设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本办法规定,依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或调查结果,并通过现场检查等手段,考 核该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活 动。
第六条 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 价类别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 因子、生态影响因子特征及其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 程度提出建议,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砂石开采、加工单位环境保护要求

砂石开采、加工单位环境保护要求

砂石开采、加工单位环境保护要求一、环评和“三同时”制度1.根据《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砂石开采、加工单位均应当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违者可按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分别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停止建设、生产和使用)2015年1月1日后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由环保部门依法处罚后移送公安机关对直接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依法实施拘留,环保部门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新修订即将颁布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由环保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可以处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五一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擅自投产的,由环保部门责令停止生产,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一下罚款。

并可按日连续计罚。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33号)相关规定二、排污许可制度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砂石开采、加工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违者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由环保部门依法处罚后移送公安机关对直接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依法实施拘留)三、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1.根据《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内禁止从事经营性取土和采石(砂)等活动(违者由环保会同有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依法没收所得并处一万以上十万以下罚款);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与保护水源无关的船舶停靠、装卸(违者由海事机构责令趋离,可处以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2.根据《两高司法解释》,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毒物质的;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包括船舶含油废弃物)三吨以上的;致使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十二小时以上的等情形都直接构成“污染环境罪”中“严重污染环境”的认定要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第三批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目录(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第三批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目录(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第三批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目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5.04.20•【字号】•【施行日期】2015.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第三批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目录(试行)》的通知各市、县(市、区)环保局: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更好地服务小微企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含喷绘的广告制作项目是否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请示的复函》(环办函〔2011〕206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浙江省第三批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目录(试行)》(以下简称《目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按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的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二、对未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但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的建设项目,以及废气、噪声等可能扰民的建设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六条要求执行。

三、列入《目录》的建设项目不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目录》由省环保厅负责解释,并根据我省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和发布。

四、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列入《目录》项目的日常监管,督促建设单位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建设单位是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应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措施,切实减轻项目在建设、运行过程中对环境的不利影响,确保项目依法合规,并自觉接受各级环保管部门的监管。

五、本《目录》中涉及的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如有修订,从其规定。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号 实施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号 实施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一条为了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三条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

第四条建设项目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是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的重要依据。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本名录确定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就该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作重点分析。

第五条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

第六条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因子、生态影响因子特征及其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提出建议,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第七条本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公布。

第八条本名录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同时废止。

A 水利1、水库库容1000万立方米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的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2、灌区工程新建5万亩及以上;改造30万亩及以上其他/3、引水工程跨流域调水;大中型河流引水;小型河流年总引水量占天然年径流量1/4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的资源性缺水地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三)中的全部4、防洪治涝工程新建大中型其他/5、河湖整治工程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 (一)中的全部;(二)中的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重要湿地、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富营养化水域;(三)中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6、地下水开采工程日取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的资源性缺水地区、重要湿地B 农、林、牧、渔、海洋7、农业垦殖5000亩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的基本草原、重要湿地、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富营养化水域8、农田改造项目/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的基本草原、重要湿地、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富营养化水域9、农产品基地项目/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的基本草原、重要湿地、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富营养化水域10、农业转基因项目、物种引进项目全部/ /11、经济林基地项目原料林基地其他/12、森林采伐工程/ 全部/13、防沙治沙工程/ 全部/14、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年出栏生猪50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的富营养化水域;(三)中的全部15、淡水养殖工程/网箱、围网等投饵养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的富营养化水域16、海水养殖工程/用海面积300亩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一)中的自然保护区;(二)中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天然渔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三)中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17、海洋人工鱼礁工程/固体物质投放量5000立方米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一)中的自然保护区;(二)中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天然渔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三)中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18、围填海工程及海上堤坝工程围填海工程;长度0.5公里及以上的海上堤坝工程;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一)中的自然保护区;(二)中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天然渔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三)中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19、海上和海底物资储藏设施工程全部/ /20、跨海桥梁工程全部/ /21、海底隧道、管道、电(光)缆工程全部/ /C 地质勘查22、基础地质勘查/ 全部/23、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查/ 全部/24、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包括勘探活动)/ 全部/D 煤炭25、煤层气开采年生产能力1亿立方米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的基本草原、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三)中的全部26、煤炭开采全部/ /27、洗选、配煤/ 全部/28、煤炭储存、集运/ 全部/29、型煤、水煤浆生产/ 全部/E 电力30、火力发电(包括热电)除燃气发电工程外的燃气发电/31、水力发电总装机1000千瓦及以上;抽水蓄能电站;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的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32、生物质发电农林生物质直接燃烧或气化发电;生活垃圾、污泥焚烧发电沼气发电、垃圾填埋气发电/33、综合利用发电利用矸石、油页岩、石油焦等发电单纯利用余热、余压、余气(含煤层气)发电/34、其他能源发电海上潮汐电站、波浪电站、温差电站等;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上的风力发电利用地热、太阳能热等发电;并网光伏发电;其他风力发电分布式光伏发电(一)中的全部;(三)中的全部35、送(输)变电工程500千伏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330千伏及以上其他(不含100千伏以下)/ (一)中的全部;(三)中的全部36、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工程/ 全部/F 石油、天然气37、石油开采全部/ /38、天然气、页岩气开采(含净化)全部/ /39、油库(不含加油站的油库)总容量20万立方米及以上;地下洞库其他/40、气库(不含加气站的气库)地下气库其他/ 41、石油、天然气、成品油管线(不含城市天然气管线)200公里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三)中的全部G 黑色金属42、采选(含单独尾矿库)全部/ / 43、炼铁、球团、烧结全部/ /44、炼钢全部/ /45、铁合金制造;锰、铬冶炼全部/ / 46、压延加工年产50万吨及以上的冷轧其他/H 有色金属47、采选(含单独尾矿库)全部/ / 48、冶炼(含再生有色金属冶炼)全部/ /49、合金制造全部/ /50、压延加工/ 全部/I 金属制品51、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有电镀工艺的;使用有机涂层的;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其他/52、金属铸件年产10万吨及以上其他/53、金属制品加工制造有电镀或喷漆工艺的其他/ J 非金属矿采选及制品制造54、土砂石开采年采10万立方米及以上;海砂开采工程;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的基本草原、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55、化学矿采选全部/ /56、采盐井盐湖盐、海盐/57、石棉及其他非金属矿采选全部/ /58、水泥制造全部/ /59、水泥粉磨站年产100万吨及以上其他/60、砼结构构件制造、商品混凝土加工/ 全部/61、石灰和石膏制造/ 全部/62、石材加工 / 全部 / 63、人造石制造 / 全部 / 64、砖瓦制造 /全部 / 65、玻璃及玻璃制品日产玻璃500吨及以上 其他 / 66、玻璃纤维及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年产玻璃纤维3万吨及以上其他 / 67、陶瓷制品 年产建筑陶瓷100万平方米及以上;年产卫生陶瓷150万件及以上;年产日用陶瓷250万件及以上其他 / 68、耐火材料及其制品 石棉制品;年产岩棉5000吨及以上 其他 / 69、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 石墨、碳素其他 / 70、防水建筑材料制造、沥青搅拌站/ 全部/K 机械、电子 71、通用、专用设备制造及维修有电镀或喷漆工艺的其他 / 72、铁路运输设备制造及修理 机车、车辆、动车组制造;发动机生产;有电镀或喷漆工艺的零部件生产其他 / 73、汽车、摩托车制造整车制造;发动机生产;有电镀或喷漆工艺的零部件生产其他 / 74、自行车制造 有电镀或喷漆工艺的 其他 / 75、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 有电镀或喷漆工艺的;拆船、修船 其他 / 76、航空航天器制造有电镀或喷漆工艺的 其他/77、交通器材及其他交通运输设备制造有电镀或喷漆工艺的其他/78、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有电镀或喷漆工艺的;电池制造(无汞干电池除外)其他(仅组装的除外)仅组装的79、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有电镀或喷漆工艺的其他(仅组装的除外)仅组装的80、电子真空器件、集成电路、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显示器件有分割、焊接、酸洗或有机溶剂清洗工艺的其他81、印刷电路板、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印刷电路板有分割、焊接、酸洗或有机溶剂清洗工艺的其他82、半导体材料、电子陶瓷、有机薄膜、荧光粉、贵金属粉等电子专用材料全部/ /83、电子配件组装/有分割、焊接、酸洗或有机溶剂清洗工艺的其他L 石化、化工84、原油加工、天然气加工、油母页岩提炼原油、煤制油、生物制油及其他石油制品全部/ /85、基本化学原料制造;化学肥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及水处理剂等制造除单纯混合和分装外的单纯混合或分装的/86、日用化学品制造除单纯混合和分装外的单纯混合或分装的/87、焦化、电石全部/ /88、煤炭液化、气化全部/ /89、化学品输送管线全部/ / M 医药90、化学药品制造;生物、生化制品制造全部/ /91、单纯药品分装、复配/ 全部/ 92、中成药制造、中药饮片加工有提炼工艺的其他/ 93、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 全部/ N 轻工94、粮食及饲料加工年加工25万吨及以上;有发酵工艺的其他/项目类别95、植物油加工年加工油料30万吨及以上的制油加工;年加工植物油10万吨及以上的精炼加工其他(单纯分装和调和除外)单纯分装或调和的96、生物质纤维素乙醇生产全部/ /97、制糖、糖制品加工原糖生产其他/98、屠宰年屠宰10万头畜类(或100万只禽类)及以上其他/99、肉禽类加工/ 年加工2万吨及以上其他100、蛋品加工/ / 全部101、水产品加工年加工10万吨及以上鱼油提取及制品制造;年加工10万吨~2万吨(含);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年加工2万吨以下其他(一)中的全部;(三)中的全部102、食盐加工/ 全部/ 103、乳制品加工年加工20万吨及以上其他/104、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味精、柠檬酸、赖氨酸、淀粉、淀粉糖等制造其他(单纯分装除外)单纯分装的105、酒精饮料及酒类制造有发酵工艺的其他/106、果菜汁类及其他软饮料制造原汁生产其他/107、其他食品制造/除手工制作和单纯分装外的手工制作或单纯分装的108、卷烟年产30万箱及以上其他/项目类别 109、锯材、木片加工、家具制造 有电镀或喷漆工艺的 其他 / 110、人造板制造年产20万立方米及以上其他/ 111、竹、藤、棕、草制品制造 / 有化学处理或喷漆工艺的 其他 112、纸浆、溶解浆、纤维浆等制造;造纸(含废纸造纸)全部 / / 113、纸制品 /有化学处理工艺的其他 114、印刷;文教、体育、娱乐用品制造;磁材料制品/ 全部/115、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橡胶加工、橡胶制品翻新 全部 // 116、塑料制品制造 人造革、发泡胶等涉及有毒原材料的;有电镀工艺的 其他/ 117、工艺品制造 有电镀工艺的 有喷漆工艺和机加工的其他 118、皮革、毛皮、羽毛(绒)制品制革、毛皮鞣制其他/O 纺织化纤 119、化学纤维制造除单纯纺丝外的 单纯纺丝 / 120、纺织品制造 有洗毛、染整、脱胶工段的;产生缫丝废水、精炼废水的 其他(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除外) 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121、服装制造 有湿法印花、染色、水洗工艺的 年加工100万件及以上其他项目类别122、鞋业制造/ 使用有机溶剂的其他P 公路123、公路新建、扩建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涉及环境敏感区的1公里及以上的独立隧道;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主桥长度1公里及以上的独立桥梁(均不含公路维护)其他(配套设施、公路维护除外)配套设施、公路维护(一)中的全部;(二)中的全部;(三)中的全部Q 铁路124、新建铁路全部/ /125、改建铁路200公里及以上的电气化改造;增建100公里及以上的铁路;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的全部;(三)中的全部126、枢纽大型枢纽其他/ R 民航机场127、机场新建;迁建;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飞行区扩建其他/ (三)中的全部128、导航台站、供油工程、维修保障等配套工程/供油工程;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三)中的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S 水运129、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 /130、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单个泊位1000吨级及以上的内河港口;单个泊位1万吨级及以上的沿海港口;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的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项目类别131、集装箱专用码头单个泊位3000吨级及以上的内河港口;单个泊位3万吨级及以上的海港;涉及危险品、化学品的;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的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132、滚装、客运、工作船、游艇码头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的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133、铁路轮渡码头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的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134、航道工程、水运辅助工程航道工程;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防波堤、船闸、通航建筑物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的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135、航电枢纽工程全部/ /136、中心渔港码头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的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T 城市交通设施137、轨道交通全部/ /138、城市道路新建、扩建快速路、主干路;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新建、扩建次干路其他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的重要湿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三)中的全部139、城市桥梁、隧道1公里及以上的独立隧道或独立桥梁;立交桥其他(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除外)人行天桥或人行地道U 城镇基础设施及房地产140、煤气生产和供应工程煤气生产煤气供应/ 141、城市天然气供应工程/ 全部/项目类别142、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燃煤、燃油锅炉总容量65吨/小时(不含)以上其他/143、自来水生产和供应工程/ 全部/144、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日处理10万吨及以上其他/145、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全部/ /146、海水淡化、其他水处理和利用/ 全部/147、管网建设/ 全部/ 148、生活垃圾转运站/ 全部/149、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置全部/ /150、粪便处置工程/ 日处理50吨及以上其他151、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及综合利用全部/ /15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泥)集中处置全部/ /153、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程全部/ /154、仓储(不含油库、气库、煤炭储存)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项目其他/项目类别155、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废电子电器产品、废电池、废汽车、废电机、废五金、废塑料、废油、废船、废轮胎等加工、再生利用其他/156、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等/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一)中的全部V 社会事业与服务业157、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有实验室的学校(不含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其他158、医院新建、扩建其他/159、专科防治院(所、站)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 (三)中的全部160、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 (三)中的全部161、社区医疗、卫生院(所、站)、血站、急救中心等其他卫生机构/ 全部/162、疗养院、福利院、养老院/ 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其他163、专业实验室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转基因实验室其他/164、研发基地含医药、化工类等专业中试内容的其他/ 165、动物医院/ 全部/项目类别166、体育场、体育馆/占地面积2.2万平方米及以上其他167、高尔夫球场、滑雪场、狩猎场、赛车场、跑马场、射击场、水上运动中心高尔夫球场其他/168、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影剧院、音乐厅、文化馆、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占地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其他169、公园(含动物园、植物园、主题公园)占地40万平方米及以上其他/170、旅游开发缆车、索道建设;海上娱乐及运动、景观开发工程其他/171、影视基地建设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三)中的全部172、影视拍摄、大型实景演出/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三)中的全部173、胶片洗印厂/ 全部/174、批发、零售市场/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其他175、餐饮场所/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6个基准灶头及以上其他(三)中的全部176、娱乐场所/ 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及以上其他项目类别 177、洗浴场所 / 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及以上其他 178、一般社区服务项目 / / 全部 179、驾驶员训练基地/ 全部 /180、公交枢纽、大型停车场 / 车位2000个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 (一)中的全部;(三)中的全部181、长途客运站 / 新建其他 182、加油、加气站/ 全部 /183、洗车场 /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基本农田保护区 184、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 /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 (一)中的全部;(二)中基本农田保护区 185、殡仪馆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 / (一)中的全部;(二)中基本农田保护区;(三)中的全部186、陵园、公墓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基本农田保护区;(三)中的全部W 核与辐射187、广播电台、差转台中波50千瓦及以上;短波100千瓦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 / (三)中的全部188、电视塔台 100千瓦及以上 其他 / 189、卫星地球上行站 一站多台一站单台 / 190、雷达多台雷达探测系统单台雷达探测系统/项目类别191、无线通讯/ 全部/ 192、核动力厂(核电厂、核热电厂、核供汽供热厂等);反应堆(研究堆、实验堆、临界装置等);铀矿开采、冶炼;核燃料生产、加工、贮存、后处理;放射性废物贮存、处理或处置;上述项目的退役新建、扩建改建(不增加源项);其他(不含不带放射性的实验室及实验装置)不带放射性的实验室或试验装置193、铀矿地质勘探、退役治理/ 全部/194、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的采选年采1万吨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的基本草原、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三)中的全部195、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的冶炼加工1000吨/年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 (一)中的全部;(三)中的全部196、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的废渣处理、贮存和处置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 (一)中的全部;(三)中的全部197、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的废渣再利用1000吨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 (一)中的全部;(三)中的全部项目类别198、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在已许可场所增加不超出已许可活动种类和不高于已许可范围等级的核素或射线装置除外)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制备PET用放射性药物的除外);使用I类放射源的(医疗使用的除外);销售(含建造)、使用I类射线装置的;甲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制备PET用放射性药物的;销售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医疗使用Ⅰ类放射源的;使用Ⅱ类、Ⅲ类放射源的;生产、销售、使用Ⅱ类射线装置的;乙、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在野外进行放射性同位素示踪试验的销售、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199、核技术利用项目退役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制备PET用放射性药物的除外);甲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制备PET用放射性药物的;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水井式γ辐照装置;除水井式γ辐照装置外其他使用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源场所存在污染的;使用Ⅰ类、Ⅱ类射线装置存在污染的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除水井式γ辐照装置外其他使用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源场所不存在污染的。

韦国勇、河池市环江生态环境局二审行政判决书

韦国勇、河池市环江生态环境局二审行政判决书

韦国勇、河池市环江生态环境局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处罚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许可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登记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撤销国家赔偿行政赔偿单独行政赔偿环境保护【审理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1.03【案件字号】(2020)桂12行终15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谭凌云梁海亮韦荷嫩【审理法官】谭凌云梁海亮韦荷嫩【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韦国勇;河池市环江生态环境局【当事人】韦国勇河池市环江生态环境局【当事人-个人】韦国勇【当事人-公司】河池市环江生态环境局【代理律师/律所】覃健保广西协约律师事务所;谭洪峰广西桂都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覃健保广西协约律师事务所谭洪峰广西桂都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覃健保谭洪峰【代理律所】广西协约律师事务所广西桂都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韦国勇【被告】河池市环江生态环境局【本院观点】证据1-5与本案具有关联性,可以证明环江清潭水泥砖厂的设立情况,但对其证明目的不予认可;证据6已经于2015年6月1日被废止,本院不予采信。

一、关于上诉人提起本案行政赔偿诉讼是否符合法律程序的问题。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合法违法废止罚款责令停产停业侵犯财产权吊销许可证和执照管辖复议机关质证关联性合法性证据不足行政复议缺席判决维持原判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查,一审确认的证据,可作为本案认定事实的证据、依据。

据此,本院查明的事实与一审判决查明的事实一致。

另查明,2008年11月13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作出环墙办登字[2008]2号《砖瓦及砼砌块工艺设备登记备案书》,对环江清潭水泥砖厂的设备进行备案登记。

2008年12月2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给上诉人颁发了环发改登字[2008]21号《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登记备案证》,项目名称:环江清潭水泥砖厂;建设规模:年产2.5万立方米混凝土空心砌块。

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

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
电磁环境 electromagnetic environment
• 存在于给定场所的所有电磁现象的总和。 参考GB/T2900.1—2008《电工术语 基本术语》 公众曝露 public exposure • 公众所受的全部电场、磁场、电磁场照射,不包括职业照 射和医疗照射。 参照GB21288—2007《移动电话电磁辐射局部暴露 限值》及《ICNIRP导则1998》 电场 electric field • 由电场强度与电通密度表征的电磁场的组成部分。
一、法规要求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03年9月1日施行。
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 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 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第二十五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 经法律规定的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 的,该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 不得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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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所称电磁环境的范围?
电磁环境指存在于给定场所的所有电磁现象的总和,但 本标准范围略小: • 一是主要为与人体健康相关的电磁现象,不包括对设备 的保护(无线电干扰); • 二是直流电场、磁场暂时不纳入,需作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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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限值和评价方法
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 为控制电场、磁场、电磁场所致公众曝露,环境中电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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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
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 681 交流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监测方法(试行) 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电磁辐射监测仪器
HJ/T 10.2 和方法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39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一条 为了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 根据建设项目特征和所在区域的环境敏感程度,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三条 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保护区域和对建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或者其外的下列区域:(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繁殖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2—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

第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名录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改变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就建设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作重点分析。

第五条 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

第六条 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由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因子、生态影响因子特征及其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提出建议,报环境保护部认定。

第七条 本名录由环境保护部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公布。

第八条 本名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2015年4月9日公布的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同时废止。

—3——4——5——6——7——8——9——10——11—说明:(1)名录中涉及规模的,均指新增规模。

2015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解析

2015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解析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一条为了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三条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2—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

第四条建设项目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是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的重要依据。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本名录确定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就该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作重点分析。

第五条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

第六条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因子、生态影响因子特征及其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提出建议,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第七条本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并—3—适时修订公布。

第八条本名录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同时废止。

—4—A 水利1、水库库容1000万立方米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的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2、灌区工程新建5万亩及以上;改造30万亩及以上其他/3、引水工程跨流域调水;大中型河流引水;小型河流年总引水量占天然年径流量1/4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的资源性缺水地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三)中的全部4、防洪治涝工程新建大中型其他/5、河湖整治工程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 (一)中的全部;(二)中的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重要湿地、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富营养化水域;(三)中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6、地下水开采工程日取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 (一)中的全部;(二)中的资源性缺水地区、重要湿地B 农、林、牧、渔、海洋7、农业垦殖5000亩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 (一)中的全部;(二)中的基本草原、重要湿地、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富营养化水域8、农田改造项目/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的基本草原、重要湿地、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富营养化水域9、农产品基地项目/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的基本草原、重要湿地、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富营养化水域10、农业转基因项目、物种引进项目全部/ /—5—11、经济林基地项目原料林基地其他/12、森林采伐工程/ 全部/13、防沙治沙工程/ 全部/14、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年出栏生猪50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的富营养化水域;(三)中的全部15、淡水养殖工程/ 网箱、围网等投饵养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的富营养化水域16、海水养殖工程/ 用海面积300亩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一)中的自然保护区;(二)中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天然渔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三)中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17、海洋人工鱼礁工程/ 固体物质投放量5000立方米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一)中的自然保护区;(二)中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天然渔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三)中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18、围填海工程及海上堤坝工程围填海工程;长度0.5公里及以上的海上堤坝工程;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一)中的自然保护区;(二)中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天然渔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三)中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19、海上和海底物资储藏设施工程全部/ /20、跨海桥梁工程全部/ /21、海底隧道、管道、电(光)缆工程全部/ /—6—C 地质勘查22、基础地质勘查/ 全部/23、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查/ 全部/24、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包括勘探活动)/ 全部/ D 煤炭25、煤层气开采年生产能力1亿立方米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的基本草原、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三)中的全部26、煤炭开采全部/ /27、洗选、配煤/ 全部/28、煤炭储存、集运/ 全部/29、型煤、水煤浆生产/ 全部/E 电力30、火力发电(包括热电)除燃气发电工程外的燃气发电/31、水力发电总装机1000千瓦及以上;抽水蓄能电站;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的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32、生物质发电农林生物质直接燃烧或气化发电;生活垃圾、污泥焚烧发电沼气发电、垃圾填埋气发电/33、综合利用发电利用矸石、油页岩、石油焦等发电单纯利用余热、余压、余气(含煤层气)发电/—7—34、其他能源发电海上潮汐电站、波浪电站、温差电站等;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上的风力发电利用地热、太阳能热等发电;并网光伏发电;其他风力发电分布式光伏发电(一)中的全部;(三)中的全部35、送(输)变电工程500千伏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330千伏及以上其他(不含100千伏以下)/ (一)中的全部;(三)中的全部36、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工程/ 全部/F 石油、天然气37、石油开采全部/ /38、天然气、页岩气开采(含净化)全部/ / 39、油库(不含加油站的油库)总容量20万立方米及以上;地下洞库其他/ 40、气库(不含加气站的气库)地下气库其他/ 41、石油、天然气、成品油管线(不含城市天然气管线)200公里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三)中的全部G 黑色金属42、采选(含单独尾矿库)全部/ /43、炼铁、球团、烧结全部/ /44、炼钢全部/ /45、铁合金制造;锰、铬冶炼全部/ /46、压延加工年产50万吨及以上的冷轧其他/H 有色金属—8—47、采选(含单独尾矿库)全部/ / 48、冶炼(含再生有色金属冶炼)全部/ /49、合金制造全部/ /50、压延加工/ 全部/I 金属制品51、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有电镀工艺的;使用有机涂层的;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其他/52、金属铸件年产10万吨及以上其他/53、金属制品加工制造有电镀或喷漆工艺的其他/ J 非金属矿采选及制品制造54、土砂石开采年采10万立方米及以上;海砂开采工程;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的基本草原、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55、化学矿采选全部/ /56、采盐井盐湖盐、海盐/57、石棉及其他非金属矿采选全部/ /58、水泥制造全部/ /59、水泥粉磨站年产100万吨及以上其他/60、砼结构构件制造、商品混凝土加工/ 全部/ 61、石灰和石膏制造/ 全部/—9—62、石材加工/ 全部/63、人造石制造/ 全部/64、砖瓦制造/ 全部/65、玻璃及玻璃制品日产玻璃500吨及以上其他/66、玻璃纤维及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年产玻璃纤维3万吨及以上其他/67、陶瓷制品年产建筑陶瓷100万平方米及以上;年产卫生陶瓷150万件及以上;年产日用陶瓷250万件及以上其他/68、耐火材料及其制品石棉制品;年产岩棉5000吨及以上其他/69、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石墨、碳素其他/70、防水建筑材料制造、沥青搅拌站/ 全部/ K 机械、电子71、通用、专用设备制造及维修有电镀或喷漆工艺的其他/72、铁路运输设备制造及修理机车、车辆、动车组制造;发动机生产;有电镀或喷漆工艺的零部件生产其他/73、汽车、摩托车制造整车制造;发动机生产;有电镀或喷漆工艺的零部件生产其他/74、自行车制造有电镀或喷漆工艺的其他/75、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有电镀或喷漆工艺的;拆船、修船其他/—10—76、航空航天器制造有电镀或喷漆工艺的其他/77、交通器材及其他交通运输设备制造有电镀或喷漆工艺的其他/78、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有电镀或喷漆工艺的;电池制造(无汞干电池除外)其他(仅组装的除外)仅组装的79、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有电镀或喷漆工艺的其他(仅组装的除外)仅组装的80、电子真空器件、集成电路、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显示器件有分割、焊接、酸洗或有机溶剂清洗工艺的其他81、印刷电路板、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印刷电路板有分割、焊接、酸洗或有机溶剂清洗工艺的其他82、半导体材料、电子陶瓷、有机薄膜、荧光粉、贵金属粉等电子专用材料全部/ /83、电子配件组装/ 有分割、焊接、酸洗或有机溶剂清洗工艺的其他L 石化、化工84、原油加工、天然气加工、油母页岩提炼原油、煤制油、生物制油及其他石油制品全部/ /—11—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项目类别85、基本化学原料制造;化学肥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除单纯混合和分装外的单纯混合或分装的/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及水处理剂等制造86、日用化学品制造除单纯混合和分装外的单纯混合或分装的/87、焦化、电石全部/ /88、煤炭液化、气化全部/ /89、化学品输送管线全部/ /M 医药90、化学药品制造;全部/ /生物、生化制品制造91、单纯药品分装、/ 全部/复配92、中成药制造、中有提炼工艺的其他/药饮片加工93、卫生材料及医药/ 全部/用品制造N 轻工94、粮食及饲料加工年加工25万吨及以上;有发酵工艺的其他/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95、植物油加工年加工油料30万吨及以上的制油加工;年加工植物油10万吨及以上的精炼加工其他(单纯分装和调和除外)单纯分装或调和的96、生物质纤维素乙醇生产全部/ / 97、制糖、糖制品加工原糖生产其他/98、屠宰年屠宰10万头畜类(或100万只禽类)及以上其他/99、肉禽类加工/ 年加工2万吨及以上其他100、蛋品加工/ / 全部101、水产品加工年加工10万吨及以上鱼油提取及制品制造;年加工10万吨~2万吨(含);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年加工2万吨以下其他(一)中的全部;(三)中的全部102、食盐加工/ 全部/ 103、乳制品加工年加工20万吨及以上其他/104、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味精、柠檬酸、赖氨酸、淀粉、淀粉糖等制造其他(单纯分装除外)单纯分装的105、酒精饮料及酒类制造有发酵工艺的其他/106、果菜汁类及其他软饮料制造原汁生产其他/107、其他食品制造/ 除手工制作和单纯分装外的手工制作或单纯分装的108、卷烟年产30万箱及以上其他/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109、锯材、木片加工、家具制造有电镀或喷漆工艺的其他/110、人造板制造年产20万立方米及以上其他/111、竹、藤、棕、草制品制造/有化学处理或喷漆工艺的其他112、纸浆、溶解浆、纤维浆等制造;造纸(含废纸造纸)全部/ / 113、纸制品/ 有化学处理工艺的其他114、印刷;文教、体育、娱乐用品制造;磁材料制品/ 全部/115、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橡胶加工、橡胶制品翻新全部/ /116、塑料制品制造人造革、发泡胶等涉及有毒原材料的;有电镀工艺的其他/117、工艺品制造有电镀工艺的有喷漆工艺和机加工的其他118、皮革、毛皮、羽毛(绒)制品制革、毛皮鞣制其他/ O 纺织化纤119、化学纤维制造除单纯纺丝外的单纯纺丝/120、纺织品制造有洗毛、染整、脱胶工段的;产生缫丝废水、精炼废水的其他(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除外)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121、服装制造有湿法印花、染色、水洗工艺的年加工100万件及以上其他122、鞋业制造/ 使用有机溶剂的其他P 公路123、公路新建、扩建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涉及环境敏感区的1公里及以上的独立隧道;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主桥长度1公里及以上的独立桥梁(均不含公路维护)其他(配套设施、公路维护除外)配套设施、公路维护(一)中的全部;(二)中的全部;(三)中的全部Q 铁路124、新建铁路全部/ /125、改建铁路200公里及以上的电气化改造;增建100公里及以上的铁路;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 (一)中的全部;(二)中的全部;(三)中的全部126、枢纽大型枢纽其他/ R 民航机场127、机场新建;迁建;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飞行区扩建其他/ (三)中的全部128、导航台站、供油工程、维修保障等配套工程/供油工程;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三)中的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S 水运129、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 /130、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单个泊位1000吨级及以上的内河港口;单个泊位1万吨级及以上的沿海港口;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的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131、集装箱专用码头单个泊位3000吨级及以上的内河港口;单个泊位3万吨级及以上的海港;涉及危险品、化学品的;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的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132、滚装、客运、工作船、游艇码头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的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133、铁路轮渡码头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 (一)中的全部;(二)中的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134、航道工程、水运辅助工程航道工程;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防波堤、船闸、通航建筑物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的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135、航电枢纽工程全部/ /136、中心渔港码头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 (一)中的全部;(二)中的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T 城市交通设施137、轨道交通全部/ /138、城市道路新建、扩建快速路、主干路;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新建、扩建次干路其他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的重要湿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三)中的全部139、城市桥梁、隧道1公里及以上的独立隧道或独立桥梁;立交桥其他(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除外)人行天桥或人行地道U 城镇基础设施及房地产140、煤气生产和供应工程煤气生产煤气供应/141、城市天然气供应工程/ 全部/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142、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燃煤、燃油锅炉总容量65吨/小时(不含)以上其他/143、自来水生产和供应工程/ 全部/144、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日处理10万吨及以上其他/145、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全部/ /146、海水淡化、其他水处理和利用/ 全部/ 147、管网建设/ 全部/ 148、生活垃圾转运站/ 全部/149、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置全部/ / 150、粪便处置工程/ 日处理50吨及以上其他151、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及综合利用全部/ /15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泥)集中处置全部/ /153、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程全部/ /154、仓储(不含油库、气库、煤炭储存)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项目其他/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155、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废电子电器产品、废电池、废汽车、废电机、废五金、废塑料、废油、废船、废轮胎等加工、再生利用其他/156、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等/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一)中的全部V 社会事业与服务业157、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有实验室的学校(不含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其他158、医院新建、扩建其他/159、专科防治院(所、站)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 (三)中的全部160、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 (三)中的全部161、社区医疗、卫生院(所、站)、血站、急救中心等其他卫生机构/ 全部/162、疗养院、福利院、养老院/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其他163、专业实验室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转基因实验室其他/164、研发基地含医药、化工类等专业中试内容的其他/ 165、动物医院/ 全部/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166、体育场、体育馆/ 占地面积2.2万平方米及以上其他167、高尔夫球场、滑雪场、狩猎场、赛车场、跑马场、射击场、水上运动中心高尔夫球场其他/ 168、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影剧院、音乐厅、文化馆、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占地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其他169、公园(含动物园、植物园、主题公园)占地40万平方米及以上其他/170、旅游开发缆车、索道建设;海上娱乐及运动、景观开发工程其他/171、影视基地建设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 (一)中的全部;(二)中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三)中的全部172、影视拍摄、大型实景演出/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三)中的全部173、胶片洗印厂/ 全部/174、批发、零售市场/ 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其他175、餐饮场所/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6个基准灶头及以上其他(三)中的全部176、娱乐场所/ 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及以上其他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177、洗浴场所/ 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及以上其他178、一般社区服务项目/ / 全部179、驾驶员训练基地/ 全部/180、公交枢纽、大型停车场/车位2000个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一)中的全部;(三)中的全部181、长途客运站/ 新建其他182、加油、加气站/ 全部/183、洗车场/ 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基本农田保护区184、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基本农田保护区185、殡仪馆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 (一)中的全部;(二)中基本农田保护区;(三)中的全部186、陵园、公墓/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基本农田保护区;(三)中的全部W 核与辐射187、广播电台、差转台中波50千瓦及以上;短波100千瓦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 (三)中的全部188、电视塔台100千瓦及以上其他/ 189、卫星地球上行站一站多台一站单台/ 190、雷达多台雷达探测系统单台雷达探测系统/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191、无线通讯/ 全部/192、核动力厂(核电厂、核热电厂、核供汽供热厂等);反应堆(研究堆、实验堆、临界装置等);铀矿开采、冶炼;核燃料生产、加工、贮存、后处理;放射性废物贮存、处理或处置;上述项目的退役新建、扩建改建(不增加源项);其他(不含不带放射性的实验室及实验装置)不带放射性的实验室或试验装置193、铀矿地质勘探、退役治理/ 全部/194、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的采选年采1万吨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的基本草原、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三)中的全部195、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的冶炼加工1000吨/年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 (一)中的全部;(三)中的全部196、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的废渣处理、贮存和处置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 (一)中的全部;(三)中的全部197、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的废渣再利用1000吨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 (一)中的全部;(三)中的全部环评类别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198、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在已许可场所增加不超出已许可活动种类和不高于已许可范围等级的核素或射线装置除外)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制备PET用放射性药物的除外);使用I类放射源的(医疗使用的除外);销售(含建造)、使用I类射线装置的;甲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制备PET用放射性药物的;销售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医疗使用Ⅰ类放射源的;使用Ⅱ类、Ⅲ类放射源的;生产、销售、使用Ⅱ类射线装置的;乙、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在野外进行放射性同位素示踪试验的销售、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199、核技术利用项目退役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制备PET用放射性药物的除外);甲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制备PET用放射性药物的;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水井式γ辐照装置;除水井式γ辐照装置外其他使用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源场所存在污染的;使用Ⅰ类、Ⅱ类射线装置存在污染的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除水井式γ辐照装置外其他使用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源场所不存在污染的—22—。

环评分类管理名录(最新)

环评分类管理名录(最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4月28日启用)来源:生态环境部2018-05-04(2017年6月29日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公布根据2018年4月28日公布的《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修正)第一条为了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根据建设项目特征和所在区域的环境敏感程度,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三条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保护区域和对建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或者其外的下列区域:(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繁殖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名录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改变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就建设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作重点分析。

第五条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

第六条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因子、生态影响因子特征及其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提出建议,报生态环境部认定。

第七条本名录由生态环境部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公布。

第八条本名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水土保持方案常用的编制依据(截止2018年12月)

水土保持方案常用的编制依据(截止2018年12月)

水土保持方案常用的编制依据(截止2018年12月)1、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 年6 月29 日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010 年 12 月 25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2011年3 月1 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 年10 月 28 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30 次会议通过,2003 年9 月1 日起施行,2016 年7 月2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重新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年12 月26 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14 年4 月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修订,2015 年1 月1 日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 年6 月25 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004 年8 月28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二次修订,2004 年10 月21 日实施);(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 年8 月29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通过,自 2002 年 10 月1 日起施行;根据 2016 年7 月 2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自 2016 年 9 月1 日起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7 年8 月29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2015 年4 月24 日修订;根据2016 年7 月2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6 年9 月1 日起施行);(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 号,1998 年11 月29 日);(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588 号令,2011 年18 日修订);2、部委规章(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 33 号,2015年3月19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2)《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2号令2000.1.31,根据2014年8月19日《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改);(3)《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 2016.12.20);(4)《水利部关于修改部分水利行政许可规章的决定》(水利部令第24号令2005.7.8);(5)《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1995.5.30水利部令第5号,2005.7.8水利部第24号令修改);(6)《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2002.10.14水利部令第16号,2005.7.8水利部第24号令修改;2015年12月16日水利部第47号令修订);(7)《水利部关于修改部分水利行政许可规章的决定》(2005年7月8日水利部令第24号);(8)《水利部关于修改或者废除部分水利行政许可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水利部[2005]令第25号,2005.7.8);(9)《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第28号令2006.12.18);(10)《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05年7月8日水利部令第23号);(1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国家发改委令第21号 2013.2.16);(12)《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2015.10.11》。

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名录

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名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已于2008年8月15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部长周生贤二○○八年九月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一条为了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三条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

第四条建设项目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是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的重要依据。

建设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本名录确定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就该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作重点分析。

第五条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

第六条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因子、生态影响因子特征及其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提出建议,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桥梁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桥梁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XX区XX路XX桥梁工程建设单位(盖章):XX省XXXX编制单位:XX市XX编制日期:二〇一五年十二月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3)二、建设项目拟建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7)三、环境质量状况 (11)四、评价适用标准 (15)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7)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28)七、环境影响分析 (29)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36)九、结论与建议 (41)附图一:项目地理位置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图二: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图三:项目拟建地水功能区划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图四:项目平面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图五:地表水监测站位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一:项目受理通知书...................................................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二:项目选址意见书...................................................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三:国土预审意见....................................................... 错误!未定义书签。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最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最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目第一条为了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旳规定,制定本名目。

第二条根据建设项目特性和所在区域旳环境敏感程度,综合考虑建设项目也许对环境产生旳影响,对建设项目旳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目旳规定,分别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汇报书、环境影响汇报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三条本名目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置旳各级各类保护区域和对建设项目产生旳环境影响尤其敏感旳区域,重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或者其外旳下列区域:(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尤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繁殖地、重要水生生物旳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重要功能旳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本名目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私自变化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文献应当就建设项目对环境敏感区旳影响作重点分析。

第五条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确实定。

第六条本名目未作规定旳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由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旳污染因子、生态影响因子特性及其所处环境旳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提出提议,报环境保护部认定。

第七条本名目由环境保护部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公布。

第八条本名目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2023年4月9日公布旳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目》(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同步废止。

阐明:(1)名目中波及规模旳,均指新增规模。

(2)单纯分装为不发生化学反应旳物理混合过程;分装指由大包装变为小包装。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 2015年6月1日实施解析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 2015年6月1日实施解析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一条为了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三条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

第四条建设项目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是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的重要依据。

—2—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本名录确定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就该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作重点分析。

第五条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

第六条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因子、生态影响因子特征及其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提出建议,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第七条本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公布。

第八条本名录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同时废止。

—3—A 水利1、水库库容1000万立方米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的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2、灌区工程新建5万亩及以上;改造30万亩及以上其他/3、引水工程跨流域调水;大中型河流引水;小型河流年总引水量占天然年径流量1/4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的资源性缺水地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三)中的全部4、防洪治涝工程新建大中型其他/5、河湖整治工程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 (一)中的全部;(二)中的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重要湿地、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富营养化水域;(三)中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6、地下水开采工程日取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 (一)中的全部;(二)中的资源性缺水地区、重要湿地B 农、林、牧、渔、海洋7、农业垦殖5000亩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 (一)中的全部;(二)中的基本草原、重要湿地、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富营养化水域8、农田改造项目/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的基本草原、重要湿地、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富营养化水域9、农产品基地项目/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的基本草原、重要湿地、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富营养化水域10、农业转基因项目、物种引进项目全部/ /—4—11、经济林基地项目原料林基地其他/12、森林采伐工程/ 全部/13、防沙治沙工程/ 全部/14、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年出栏生猪50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的富营养化水域;(三)中的全部15、淡水养殖工程/ 网箱、围网等投饵养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的富营养化水域16、海水养殖工程/ 用海面积300亩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一)中的自然保护区;(二)中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天然渔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三)中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17、海洋人工鱼礁工程/ 固体物质投放量5000立方米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一)中的自然保护区;(二)中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天然渔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三)中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18、围填海工程及海上堤坝工程围填海工程;长度0.5公里及以上的海上堤坝工程;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一)中的自然保护区;(二)中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天然渔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三)中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19、海上和海底物资储藏设施工程全部/ /20、跨海桥梁工程全部/ /21、海底隧道、管道、电(光)缆工程全部/ /—5—C 地质勘查22、基础地质勘查/ 全部/23、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查/ 全部/24、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包括勘探活动)/ 全部/ D 煤炭25、煤层气开采年生产能力1亿立方米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的基本草原、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三)中的全部26、煤炭开采全部/ /27、洗选、配煤/ 全部/28、煤炭储存、集运/ 全部/29、型煤、水煤浆生产/ 全部/E 电力30、火力发电(包括热电)除燃气发电工程外的燃气发电/31、水力发电总装机1000千瓦及以上;抽水蓄能电站;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的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32、生物质发电农林生物质直接燃烧或气化发电;生活垃圾、污泥焚烧发电沼气发电、垃圾填埋气发电/33、综合利用发电利用矸石、油页岩、石油焦等发电单纯利用余热、余压、余气(含煤层气)发电/—6—34、其他能源发电海上潮汐电站、波浪电站、温差电站等;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上的风力发电利用地热、太阳能热等发电;并网光伏发电;其他风力发电分布式光伏发电(一)中的全部;(三)中的全部35、送(输)变电工程500千伏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330千伏及以上其他(不含100千伏以下)/ (一)中的全部;(三)中的全部36、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工程/ 全部/F 石油、天然气37、石油开采全部/ /38、天然气、页岩气开采(含净化)全部/ / 39、油库(不含加油站的油库)总容量20万立方米及以上;地下洞库其他/ 40、气库(不含加气站的气库)地下气库其他/ 41、石油、天然气、成品油管线(不含城市天然气管线)200公里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三)中的全部G 黑色金属42、采选(含单独尾矿库)全部/ /43、炼铁、球团、烧结全部/ /44、炼钢全部/ /45、铁合金制造;锰、铬冶炼全部/ /46、压延加工年产50万吨及以上的冷轧其他/H 有色金属—7—47、采选(含单独尾矿库)全部/ / 48、冶炼(含再生有色金属冶炼)全部/ /49、合金制造全部/ /50、压延加工/ 全部/I 金属制品51、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有电镀工艺的;使用有机涂层的;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其他/52、金属铸件年产10万吨及以上其他/53、金属制品加工制造有电镀或喷漆工艺的其他/ J 非金属矿采选及制品制造54、土砂石开采年采10万立方米及以上;海砂开采工程;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的基本草原、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55、化学矿采选全部/ /56、采盐井盐湖盐、海盐/57、石棉及其他非金属矿采选全部/ /58、水泥制造全部/ /59、水泥粉磨站年产100万吨及以上其他/60、砼结构构件制造、商品混凝土加工/ 全部/ 61、石灰和石膏制造/ 全部/—8—62、石材加工/ 全部/63、人造石制造/ 全部/64、砖瓦制造/ 全部/65、玻璃及玻璃制品日产玻璃500吨及以上其他/66、玻璃纤维及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年产玻璃纤维3万吨及以上其他/67、陶瓷制品年产建筑陶瓷100万平方米及以上;年产卫生陶瓷150万件及以上;年产日用陶瓷250万件及以上其他/68、耐火材料及其制品石棉制品;年产岩棉5000吨及以上其他/69、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石墨、碳素其他/70、防水建筑材料制造、沥青搅拌站/ 全部/ K 机械、电子71、通用、专用设备制造及维修有电镀或喷漆工艺的其他/72、铁路运输设备制造及修理机车、车辆、动车组制造;发动机生产;有电镀或喷漆工艺的零部件生产其他/73、汽车、摩托车制造整车制造;发动机生产;有电镀或喷漆工艺的零部件生产其他/74、自行车制造有电镀或喷漆工艺的其他/75、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有电镀或喷漆工艺的;拆船、修船其他/—9—76、航空航天器制造有电镀或喷漆工艺的其他/77、交通器材及其他交通运输设备制造有电镀或喷漆工艺的其他/78、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有电镀或喷漆工艺的;电池制造(无汞干电池除外)其他(仅组装的除外)仅组装的79、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有电镀或喷漆工艺的其他(仅组装的除外)仅组装的80、电子真空器件、集成电路、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显示器件有分割、焊接、酸洗或有机溶剂清洗工艺的其他81、印刷电路板、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印刷电路板有分割、焊接、酸洗或有机溶剂清洗工艺的其他82、半导体材料、电子陶瓷、有机薄膜、荧光粉、贵金属粉等电子专用材料全部/ /83、电子配件组装/ 有分割、焊接、酸洗或有机溶剂清洗工艺的其他L 石化、化工84、原油加工、天然气加工、油母页岩提炼原油、煤制油、生物制油及其他石油制品全部/ /—10—85、基本化学原料制造;化学肥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除单纯混合和分装外的单纯混合或分装的/ 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及水处理剂等制造86、日用化学品制造除单纯混合和分装外的单纯混合或分装的/87、焦化、电石全部/ /88、煤炭液化、气化全部/ /89、化学品输送管线全部/ / M 医药90、化学药品制造;全部/ / 生物、生化制品制造91、单纯药品分装、/ 全部/ 复配92、中成药制造、中有提炼工艺的其他/ 药饮片加工93、卫生材料及医药/ 全部/ 用品制造N 轻工94、粮食及饲料加工年加工25万吨及以上;有发酵工艺的其他/—11—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95、植物油加工年加工油料30万吨及以上的制油加工;年加工植物油10万吨及以上的精炼加工其他(单纯分装和调和除外)单纯分装或调和的96、生物质纤维素乙醇生产全部/ / 97、制糖、糖制品加工原糖生产其他/98、屠宰年屠宰10万头畜类(或100万只禽类)及以上其他/99、肉禽类加工/ 年加工2万吨及以上其他100、蛋品加工/ / 全部101、水产品加工年加工10万吨及以上鱼油提取及制品制造;年加工10万吨~2万吨(含);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年加工2万吨以下其他(一)中的全部;(三)中的全部102、食盐加工/ 全部/ 103、乳制品加工年加工20万吨及以上其他/104、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味精、柠檬酸、赖氨酸、淀粉、淀粉糖等制造其他(单纯分装除外)单纯分装的105、酒精饮料及酒类制造有发酵工艺的其他/106、果菜汁类及其他软饮料制造原汁生产其他/107、其他食品制造/ 除手工制作和单纯分装外的手工制作或单纯分装的108、卷烟年产30万箱及以上其他/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109、锯材、木片加工、家具制造有电镀或喷漆工艺的其他/110、人造板制造年产20万立方米及以上其他/111、竹、藤、棕、草制品制造/有化学处理或喷漆工艺的其他112、纸浆、溶解浆、纤维浆等制造;造纸(含废纸造纸)全部/ / 113、纸制品/ 有化学处理工艺的其他114、印刷;文教、体育、娱乐用品制造;磁材料制品/ 全部/115、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橡胶加工、橡胶制品翻新全部/ /116、塑料制品制造人造革、发泡胶等涉及有毒原材料的;有电镀工艺的其他/117、工艺品制造有电镀工艺的有喷漆工艺和机加工的其他118、皮革、毛皮、羽毛(绒)制品制革、毛皮鞣制其他/ O 纺织化纤119、化学纤维制造除单纯纺丝外的单纯纺丝/120、纺织品制造有洗毛、染整、脱胶工段的;产生缫丝废水、精炼废水的其他(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除外)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121、服装制造有湿法印花、染色、水洗工艺的年加工100万件及以上其他122、鞋业制造/ 使用有机溶剂的其他P 公路123、公路新建、扩建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涉及环境敏感区的1公里及以上的独立隧道;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主桥长度1公里及以上的独立桥梁(均不含公路维护)其他(配套设施、公路维护除外)配套设施、公路维护(一)中的全部;(二)中的全部;(三)中的全部Q 铁路124、新建铁路全部/ /125、改建铁路200公里及以上的电气化改造;增建100公里及以上的铁路;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 (一)中的全部;(二)中的全部;(三)中的全部126、枢纽大型枢纽其他/ R 民航机场127、机场新建;迁建;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飞行区扩建其他/ (三)中的全部128、导航台站、供油工程、维修保障等配套工程/供油工程;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三)中的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S 水运129、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 /130、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单个泊位1000吨级及以上的内河港口;单个泊位1万吨级及以上的沿海港口;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的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131、集装箱专用码头单个泊位3000吨级及以上的内河港口;单个泊位3万吨级及以上的海港;涉及危险品、化学品的;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的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132、滚装、客运、工作船、游艇码头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的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133、铁路轮渡码头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 (一)中的全部;(二)中的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134、航道工程、水运辅助工程航道工程;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防波堤、船闸、通航建筑物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的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135、航电枢纽工程全部/ /136、中心渔港码头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 (一)中的全部;(二)中的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T 城市交通设施137、轨道交通全部/ /138、城市道路新建、扩建快速路、主干路;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新建、扩建次干路其他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的重要湿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三)中的全部139、城市桥梁、隧道1公里及以上的独立隧道或独立桥梁;立交桥其他(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除外)人行天桥或人行地道U 城镇基础设施及房地产140、煤气生产和供应工程煤气生产煤气供应/141、城市天然气供应工程/ 全部/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142、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燃煤、燃油锅炉总容量65吨/小时(不含)以上其他/143、自来水生产和供应工程/ 全部/144、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日处理10万吨及以上其他/145、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全部/ /146、海水淡化、其他水处理和利用/ 全部/ 147、管网建设/ 全部/ 148、生活垃圾转运站/ 全部/149、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置全部/ / 150、粪便处置工程/ 日处理50吨及以上其他151、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及综合利用全部/ /15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泥)集中处置全部/ /153、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程全部/ /154、仓储(不含油库、气库、煤炭储存)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项目其他/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155、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废电子电器产品、废电池、废汽车、废电机、废五金、废塑料、废油、废船、废轮胎等加工、再生利用其他/156、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等/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一)中的全部V 社会事业与服务业157、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有实验室的学校(不含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其他158、医院新建、扩建其他/159、专科防治院(所、站)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 (三)中的全部160、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 (三)中的全部161、社区医疗、卫生院(所、站)、血站、急救中心等其他卫生机构/ 全部/162、疗养院、福利院、养老院/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其他163、专业实验室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转基因实验室其他/164、研发基地含医药、化工类等专业中试内容的其他/ 165、动物医院/ 全部/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166、体育场、体育馆/ 占地面积2.2万平方米及以上其他167、高尔夫球场、滑雪场、狩猎场、赛车场、跑马场、射击场、水上运动中心高尔夫球场其他/ 168、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影剧院、音乐厅、文化馆、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占地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其他169、公园(含动物园、植物园、主题公园)占地40万平方米及以上其他/170、旅游开发缆车、索道建设;海上娱乐及运动、景观开发工程其他/171、影视基地建设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 (一)中的全部;(二)中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三)中的全部172、影视拍摄、大型实景演出/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三)中的全部173、胶片洗印厂/ 全部/174、批发、零售市场/ 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其他175、餐饮场所/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6个基准灶头及以上其他(三)中的全部176、娱乐场所/ 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及以上其他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177、洗浴场所/ 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及以上其他178、一般社区服务项目/ / 全部179、驾驶员训练基地/ 全部/180、公交枢纽、大型停车场/车位2000个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一)中的全部;(三)中的全部181、长途客运站/ 新建其他182、加油、加气站/ 全部/183、洗车场/ 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基本农田保护区184、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基本农田保护区185、殡仪馆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 (一)中的全部;(二)中基本农田保护区;(三)中的全部186、陵园、公墓/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基本农田保护区;(三)中的全部W 核与辐射187、广播电台、差转台中波50千瓦及以上;短波100千瓦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 (三)中的全部188、电视塔台100千瓦及以上其他/ 189、卫星地球上行站一站多台一站单台/ 190、雷达多台雷达探测系统单台雷达探测系统/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191、无线通讯/ 全部/192、核动力厂(核电厂、核热电厂、核供汽供热厂等);反应堆(研究堆、实验堆、临界装置等);铀矿开采、冶炼;核燃料生产、加工、贮存、后处理;放射性废物贮存、处理或处置;上述项目的退役新建、扩建改建(不增加源项);其他(不含不带放射性的实验室及实验装置)不带放射性的实验室或试验装置193、铀矿地质勘探、退役治理/ 全部/194、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的采选年采1万吨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的基本草原、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三)中的全部195、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的冶炼加工1000吨/年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 (一)中的全部;(三)中的全部196、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的废渣处理、贮存和处置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 (一)中的全部;(三)中的全部197、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的废渣再利用1000吨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 (一)中的全部;(三)中的全部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198、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在已许可场所增加不超出已许可活动种类和不高于已许可范围等级的核素或射线装置除外)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制备PET用放射性药物的除外);使用I类放射源的(医疗使用的除外);销售(含建造)、使用I类射线装置的;甲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制备PET用放射性药物的;销售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医疗使用Ⅰ类放射源的;使用Ⅱ类、Ⅲ类放射源的;生产、销售、使用Ⅱ类射线装置的;乙、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在野外进行放射性同位素示踪试验的销售、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199、核技术利用项目退役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制备PET用放射性药物的除外);甲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制备PET用放射性药物的;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水井式γ辐照装置;除水井式γ辐照装置外其他使用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源场所存在污染的;使用Ⅰ类、Ⅱ类射线装置存在污染的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除水井式γ辐照装置外其他使用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源场所不存在污染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最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最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一条为了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根据建设项目特征和所在区域的环境敏感程度,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第三条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保护区域和对建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或者其外的下列区域:(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繁殖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本名录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改变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就建设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作重点分析。

第五条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第六条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由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因子、生态影响因子特征及其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提出建议,报环境保护部认定。

第七条本名录由环境保护部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公布。

第八条本名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2015年4月9日公布的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同时废止。

—3——4——5——6——7——8——9——10—说明:(1)名录中涉及规模的,均指新增规模。

(2)单纯分装为不发生化学反应的物理混合过程;分装指由大包装变为小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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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第一条为了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三条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
(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
(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

第四条建设项目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是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的重要依据。

—2—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本名录确定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就该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作重点分析。

第五条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

第六条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因子、生态影响因子特征及其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提出建议,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第七条本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公布。

第八条本名录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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