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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资质证书颁发及管理 新设立的物业企业等级最低,并设立1年暂定期;可以承接20万
平方米以下住宅项目和5万平方米以下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 2、二级物业企业,注册资本金300万以上;省,自治区人民政
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资质证书颁发及管理;可以承接30平方米以下 的住宅项目和8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
前期物业早期介入
一、早期介入的作用 1、优化设计,防止后遗症 2、保证物业的安全启用和正常运行 3、有利于后期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早期介入的主要阶段 1、立项研究阶段 2、规划设计阶段 3、施工建设及验收阶段
前期物业早期介入
三、早期介入的主要内容 (一)参与房地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二)参与规划设计评审 (三)参与施工建设及工程验收:
物业管理的理论定义: 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
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有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 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的活动。
物业管理定义
物业管理内涵定义 是指物业管理企业通过管理物业而服务于业
主(客户)的一切活动。
物业管理主体
物业管理主体: 是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房
(三)按投资主体的经济成分划分 1、国有物业企业 2、集体所有物业企业 3、私营物业企业 4、外资物业服务企业 5、混合物业企业
物业服务企业的概念
(四)按经营服务的方式划分 1、委托管理型 2、自主经营型
(五)按物业服务企业的运作方式划分 1、组织管理型 2、综合管理型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
分三个等级 1、三级物业企业,注册资本金50万以上;区级房地产主管部门
物业管理基本服务
5、秩序维护管理 6、消防管理 7、车辆道路管理 8、客户接待服务 根据业主需求,为业主提供的其他延伸服务
物业管理中延伸服 务
一、针对性的延伸服务 1、日常生活类 2、商业服务类 3、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类 4、金融服务类 5、经纪代理中介服务 6、社会福利类 二、委托性的特约服务
1、指导施工单位把好质量关 2、掌握新物业的全部情况 3、按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对工程设计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
开发公司一起进行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 4、工程施工参照现行有关法规规定、技术标准及合同不得检查。
及时提出问题,并督促整改。
物业入住管理
业主入住是物业销售或租赁工作完成后,物业企业根 据自己对物业的了解和熟悉的情况,拟定入住程序,配合 业主及使用人对物业状况进行验收。
或续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止。
前期物业工作内容
1、参与开发公司的前期规划设计,根据使用功能的 合理性提出意见和建议 2、对前期工程施工进行跟进和了解,对不符合施工 要求的工程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3、对开发公司进行物业法规知识培训和宣传 4、交房前按法规要求进行房屋承接查验 5、按法规规定交接施工图纸及资料
场所等 3、工业物业:工业厂房、仓库等 4、其他用途物业:车站、机场、医院、学校等
物业管理性质
物业服务工作性质: 服务 费用来源:业主所交物业服务费
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延伸服务所得报酬
物业管理基本服务
物业管理常规性服务内容包括: 1、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 2、房屋设施设备的管理 3、物业管理区域环境卫生管理 4、绿化养护管理
巩固和提高物业管理: 培育市场,建立竞争机制,政府宏观调控为主导,业主企业双
向选择,公平竞争为核心; 以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的统一为目的; 以规范化、高标准服务为内容; 以创品牌、上规模为方向的物业管理体系。
物业管理定义
“物业”指“财产、资产、拥有物、房地产”等; 从物业管理角度:“物业”指: 建成并交付使用的各类房屋及与之相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
3、一级物业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以上;国务院建设主管部 门负责资质证书颁发和管理;可以承接全国各种物业管理项目
前期物业管理定义
前期物业管理 在业主、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
由开发建设单位选聘或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实施 的物业管理活动称为前期物业管理。
前期物业管理
前期物业管理时间: 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之日至业主委员会选聘
前期物业工作内容
6、配合地产公司进行相关证照办理 7、配合地产公司销售工作 8、接待业主疑问解答 9、按法规要求配合地产公司进行分户验收 10、交房前物管人员筹备工作
前期物业工作内容
11、按物业服务合同要求提供其他服务 12、配合地产公司交房工作; 13、协调解决业主工程质量问题 14、开展业主活动 15、为业主提供基础服务及生活配套所需的延伸服务
2、业主按其拥有的专有部分所有权对应比 例履行义务。这正是目前通常以业主所拥有的住 宅和经营性用房的建筑面积确定其承担物业服务 费数额的依据。
3、业主自治与业主自管。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业主行使专有部分所有权和共有部分共有权,不 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侵害公共利益和其他业主 的合法权益。业主不得以放弃共有权利为由拒不履行 共同义务。
专有物业和共有物业
专有物业(专有部分):业主专有使用的物业。是指在建筑 物中依法取得独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独立空间或区域。包括为上 述部分专用的计量设施和管衔接驳端以内的相关设备设施。
专有物业和共有物业
共有物业(共有部分、共有部分):指物业管理区域 以内,专有物业以外的,属于两个以上或全体业主共同所 有的场所、空间、设备、设施。如电梯、绿化带、过道、 设备设施、屋顶、外墙、设备管理房等。
新阶段 1994年3月建设部颁布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推出:
社会化、专业化管理模式
物业管理发展史
我国物业管理发展:分3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探索和尝试阶段80年代初到1994年3月建设部33号
令发布 第二个阶段:1994年3月到1999年5月物业快速发展,法规逐渐
健全阶段 第三个阶段:1995年5月全国物业管理工作会议到今后一段时期
物业管理基本环节
一、物业管理的策划阶段 1、物业管理的早期介入 2、制定物业管理方案 3、选聘或组建物业管理企业 二、物业管理的前期准备阶段 1、物业管理企业内部机构设置和拟定人员编制 2、物业管理人员的选聘和培训 3、规章制度的制定 4、物业租售的介入
物业管理基本环节
三、物业管理的启动阶段 1、物业的接管验收 2、业主入住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应用: 1、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不具有传统意义上的排
他性,单个业主行使所有权有条件限制。其对专有 部分或共有部分不当行使所有权时,均应承担责任。
2、限制业主滥用物权,约束业主不当行使建 筑物区分所有权是物业管理的应有之义。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3、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同时, 必须承担相应的共同义务。放弃共同权利不能成为放 弃共同义务的理由,这正是个别业主拒交物业服务服 务理由不成立以及相关地方法规不专业不规范的理论 依据。
建筑物所有权管理方式
建筑物所有权管理方式有二种: 专有部分所有权是基础权利。业主转让建
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其共有部分的共有权 和共同管理权一并转让。
业主可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 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管理。
建筑物所有权管理方式
自行管理即指业主不委托专业管理机构而由 自己直接实施管理。
物业共有部分的特点
对专有部分具有从属性。买了专有部分,自然就有 共用部分。
共有部分本身不可分割,不能单独处置。 使用特点:不按份额使用。可先后使用,共同使用。 按份额承担义务:费用分担,收益分配等
物业管理公司在管理中最重要的义务是: 告之义务和提醒注意义务。
物业管理中的义务
什么是告之义务简单的讲就是告诉义务 对于业主拥有的权利和义务,我们事前告诉他没有, 如装修不能破坏哪些地方,室内智能化报警探头是否可私 自移位等等这些问题,如果我们事前履行了告知义务(一 定要学会留下书面的记录资料),我们就可免去很多责任。
地产开发建设单位、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辖区街道办事处、 居委会等有关单位和部门; 物业管理的两个支撑点:
1、业主自治自律 2、物业企业统一专业化管理 业主自治自律和物业管理企业统一专业化管理相结合是 通过业主大会自主选聘物业企业来实现,两者是平等的民事 法律关系。
物业管理概论四层含义
1、从事物业管理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物业企业必须按照物业合同约定,依法实施物业管理和
委托管理就是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对建筑 区划内物业进行全方位一体化的专业管理。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1、业主既是物业管理的权利主体,又是物 业管理的责任主体。物业企业的管理权基于物业 服务合同授予,其行为受业主监督。所以业主不 能认为物业管理是物业企业强加的,物业企业也 不能以“管理者”自居。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物业服务企业特征: 1、经营性 2、专业性 3、统一性 4、平等性
物业服务企业的概念
二、物业服务企业的类型 (一)按组建的渠道划分
1、房地产开发企业派生 2、房管局转制 3、企事业单位自组 4、社会单位、个人组建 5、街道办事处组建
Fra Baidu bibliotek
物业服务企业的概念
(二)按股东的出资形式划分 1、有限责任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 3、股份合作公司
物业管理及房地产术语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的区别 业主:是指住宅区内住宅和非住宅房屋的
所有权人,广义上的业主指产权证上注明的产 权人及其配偶或法定继承人。
与产权人有合同契约的,存在租赁关系的 称为物业使用人。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数个业主(即区分所 有权人)共同拥有一个建筑物时,业主对建筑物 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公共部 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建立物业与业主、使用人正确的关系,进一步为业主 服好务打好基础
物业入住管理
一、入住的前提条件 (一)、建设单位已同物业管理企业签订了《前期物业
服务合同》; (二)、物业管理企业的承接查验已经完成; (三)、物业已达到入住的各项条件;
1、物业区域已实现通路通水通气通电通网络等基本使用功 能,可以满足业主日常生活所需;
2、消防设施已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 3、物业配套设施已基本齐备、建成并投入使用; 4、物业管理企业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并开始办公。
物业入住管理
二、入住准备工作 (一)物业企业自身应先期进驻,熟悉物业,了解情况 (二)准备、制定相应的入住手续 (三)做好相应的组织协调工作,体现效率、规范和周到
热情
物业管理义务
管理中最重要的义务
什么是提醒注意义务 简单的说就是告诉别人“小心,××危险”。
对于我们来说,应该做的就是在施工时,放上“正 在施工”的提示牌。下雨天,放上“小心路滑”的 提示牌。时不时地张贴“请勿高空抛物”告示。夏 季来临,通知各位业主“注意关门关窗、不要在阳 台边缘放花盆、检查检查自家的空调架是否牢固” 等等,这些细致周到的提醒,会大大降低我们的管 理风险。
物业基础知识
黄云
物业管理发展史
早期物业管理 起源于19世纪60年代 英国 物业主:奥克维亚.希尔(女)
物业管理发展史
现代物业管理 20世纪初期在美国形成并发展 并组织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专门的物业管理行会
世界上第一个业主组织“建筑物业主组织” 建筑物业主与管理人协会
物业管理发展史
中国大陆第一家 1981年3月10日,深圳市物业管理公司成立, 对深圳经济特区涉外商品房实施统一的物业管理 1993年6月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正式成立,物业管理进入一个历史
服务 3、物业管理的对象是物业,服务的对象是人,因此物业管
理是一种有偿的劳动 4、物业管理是一种社会化、专业化和市场化的管理活动,
实质是一种综合的经营性管理服务,融管理、服务、经营 于一体,在服务中完善经营于管理,在管理与经营中为人 服务,三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
物业分类
1、居住物业:包括住宅小区、公寓、别墅、度假村等 2、商业物业:综合楼、写字楼、商业中心、酒店、商业
(1)业主收楼 (2)装修管理 (3)配合业主搬迁 (4)业主报事整改处理
3、业主房屋及档案建立 4、首次业主大会召开及业主委员会正式成立 四、物业管理日常运作阶段 1、日常综合服务与管理 2、系统的协调
物业服务企业的概念
一、物业服务企业的概念 物业服务企业依法设立,具有相应资质条件,依据物
业服务合同从事物业管理相关活动,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 资格,属于服务行业的经济实体。
平方米以下住宅项目和5万平方米以下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 2、二级物业企业,注册资本金300万以上;省,自治区人民政
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资质证书颁发及管理;可以承接30平方米以下 的住宅项目和8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
前期物业早期介入
一、早期介入的作用 1、优化设计,防止后遗症 2、保证物业的安全启用和正常运行 3、有利于后期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早期介入的主要阶段 1、立项研究阶段 2、规划设计阶段 3、施工建设及验收阶段
前期物业早期介入
三、早期介入的主要内容 (一)参与房地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二)参与规划设计评审 (三)参与施工建设及工程验收:
物业管理的理论定义: 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
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有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 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的活动。
物业管理定义
物业管理内涵定义 是指物业管理企业通过管理物业而服务于业
主(客户)的一切活动。
物业管理主体
物业管理主体: 是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房
(三)按投资主体的经济成分划分 1、国有物业企业 2、集体所有物业企业 3、私营物业企业 4、外资物业服务企业 5、混合物业企业
物业服务企业的概念
(四)按经营服务的方式划分 1、委托管理型 2、自主经营型
(五)按物业服务企业的运作方式划分 1、组织管理型 2、综合管理型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
分三个等级 1、三级物业企业,注册资本金50万以上;区级房地产主管部门
物业管理基本服务
5、秩序维护管理 6、消防管理 7、车辆道路管理 8、客户接待服务 根据业主需求,为业主提供的其他延伸服务
物业管理中延伸服 务
一、针对性的延伸服务 1、日常生活类 2、商业服务类 3、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类 4、金融服务类 5、经纪代理中介服务 6、社会福利类 二、委托性的特约服务
1、指导施工单位把好质量关 2、掌握新物业的全部情况 3、按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对工程设计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
开发公司一起进行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 4、工程施工参照现行有关法规规定、技术标准及合同不得检查。
及时提出问题,并督促整改。
物业入住管理
业主入住是物业销售或租赁工作完成后,物业企业根 据自己对物业的了解和熟悉的情况,拟定入住程序,配合 业主及使用人对物业状况进行验收。
或续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止。
前期物业工作内容
1、参与开发公司的前期规划设计,根据使用功能的 合理性提出意见和建议 2、对前期工程施工进行跟进和了解,对不符合施工 要求的工程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3、对开发公司进行物业法规知识培训和宣传 4、交房前按法规要求进行房屋承接查验 5、按法规规定交接施工图纸及资料
场所等 3、工业物业:工业厂房、仓库等 4、其他用途物业:车站、机场、医院、学校等
物业管理性质
物业服务工作性质: 服务 费用来源:业主所交物业服务费
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延伸服务所得报酬
物业管理基本服务
物业管理常规性服务内容包括: 1、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 2、房屋设施设备的管理 3、物业管理区域环境卫生管理 4、绿化养护管理
巩固和提高物业管理: 培育市场,建立竞争机制,政府宏观调控为主导,业主企业双
向选择,公平竞争为核心; 以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的统一为目的; 以规范化、高标准服务为内容; 以创品牌、上规模为方向的物业管理体系。
物业管理定义
“物业”指“财产、资产、拥有物、房地产”等; 从物业管理角度:“物业”指: 建成并交付使用的各类房屋及与之相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
3、一级物业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以上;国务院建设主管部 门负责资质证书颁发和管理;可以承接全国各种物业管理项目
前期物业管理定义
前期物业管理 在业主、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
由开发建设单位选聘或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实施 的物业管理活动称为前期物业管理。
前期物业管理
前期物业管理时间: 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之日至业主委员会选聘
前期物业工作内容
6、配合地产公司进行相关证照办理 7、配合地产公司销售工作 8、接待业主疑问解答 9、按法规要求配合地产公司进行分户验收 10、交房前物管人员筹备工作
前期物业工作内容
11、按物业服务合同要求提供其他服务 12、配合地产公司交房工作; 13、协调解决业主工程质量问题 14、开展业主活动 15、为业主提供基础服务及生活配套所需的延伸服务
2、业主按其拥有的专有部分所有权对应比 例履行义务。这正是目前通常以业主所拥有的住 宅和经营性用房的建筑面积确定其承担物业服务 费数额的依据。
3、业主自治与业主自管。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业主行使专有部分所有权和共有部分共有权,不 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侵害公共利益和其他业主 的合法权益。业主不得以放弃共有权利为由拒不履行 共同义务。
专有物业和共有物业
专有物业(专有部分):业主专有使用的物业。是指在建筑 物中依法取得独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独立空间或区域。包括为上 述部分专用的计量设施和管衔接驳端以内的相关设备设施。
专有物业和共有物业
共有物业(共有部分、共有部分):指物业管理区域 以内,专有物业以外的,属于两个以上或全体业主共同所 有的场所、空间、设备、设施。如电梯、绿化带、过道、 设备设施、屋顶、外墙、设备管理房等。
新阶段 1994年3月建设部颁布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推出:
社会化、专业化管理模式
物业管理发展史
我国物业管理发展:分3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探索和尝试阶段80年代初到1994年3月建设部33号
令发布 第二个阶段:1994年3月到1999年5月物业快速发展,法规逐渐
健全阶段 第三个阶段:1995年5月全国物业管理工作会议到今后一段时期
物业管理基本环节
一、物业管理的策划阶段 1、物业管理的早期介入 2、制定物业管理方案 3、选聘或组建物业管理企业 二、物业管理的前期准备阶段 1、物业管理企业内部机构设置和拟定人员编制 2、物业管理人员的选聘和培训 3、规章制度的制定 4、物业租售的介入
物业管理基本环节
三、物业管理的启动阶段 1、物业的接管验收 2、业主入住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应用: 1、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不具有传统意义上的排
他性,单个业主行使所有权有条件限制。其对专有 部分或共有部分不当行使所有权时,均应承担责任。
2、限制业主滥用物权,约束业主不当行使建 筑物区分所有权是物业管理的应有之义。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3、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同时, 必须承担相应的共同义务。放弃共同权利不能成为放 弃共同义务的理由,这正是个别业主拒交物业服务服 务理由不成立以及相关地方法规不专业不规范的理论 依据。
建筑物所有权管理方式
建筑物所有权管理方式有二种: 专有部分所有权是基础权利。业主转让建
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其共有部分的共有权 和共同管理权一并转让。
业主可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 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管理。
建筑物所有权管理方式
自行管理即指业主不委托专业管理机构而由 自己直接实施管理。
物业共有部分的特点
对专有部分具有从属性。买了专有部分,自然就有 共用部分。
共有部分本身不可分割,不能单独处置。 使用特点:不按份额使用。可先后使用,共同使用。 按份额承担义务:费用分担,收益分配等
物业管理公司在管理中最重要的义务是: 告之义务和提醒注意义务。
物业管理中的义务
什么是告之义务简单的讲就是告诉义务 对于业主拥有的权利和义务,我们事前告诉他没有, 如装修不能破坏哪些地方,室内智能化报警探头是否可私 自移位等等这些问题,如果我们事前履行了告知义务(一 定要学会留下书面的记录资料),我们就可免去很多责任。
地产开发建设单位、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辖区街道办事处、 居委会等有关单位和部门; 物业管理的两个支撑点:
1、业主自治自律 2、物业企业统一专业化管理 业主自治自律和物业管理企业统一专业化管理相结合是 通过业主大会自主选聘物业企业来实现,两者是平等的民事 法律关系。
物业管理概论四层含义
1、从事物业管理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物业企业必须按照物业合同约定,依法实施物业管理和
委托管理就是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对建筑 区划内物业进行全方位一体化的专业管理。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1、业主既是物业管理的权利主体,又是物 业管理的责任主体。物业企业的管理权基于物业 服务合同授予,其行为受业主监督。所以业主不 能认为物业管理是物业企业强加的,物业企业也 不能以“管理者”自居。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物业服务企业特征: 1、经营性 2、专业性 3、统一性 4、平等性
物业服务企业的概念
二、物业服务企业的类型 (一)按组建的渠道划分
1、房地产开发企业派生 2、房管局转制 3、企事业单位自组 4、社会单位、个人组建 5、街道办事处组建
Fra Baidu bibliotek
物业服务企业的概念
(二)按股东的出资形式划分 1、有限责任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 3、股份合作公司
物业管理及房地产术语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的区别 业主:是指住宅区内住宅和非住宅房屋的
所有权人,广义上的业主指产权证上注明的产 权人及其配偶或法定继承人。
与产权人有合同契约的,存在租赁关系的 称为物业使用人。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数个业主(即区分所 有权人)共同拥有一个建筑物时,业主对建筑物 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公共部 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建立物业与业主、使用人正确的关系,进一步为业主 服好务打好基础
物业入住管理
一、入住的前提条件 (一)、建设单位已同物业管理企业签订了《前期物业
服务合同》; (二)、物业管理企业的承接查验已经完成; (三)、物业已达到入住的各项条件;
1、物业区域已实现通路通水通气通电通网络等基本使用功 能,可以满足业主日常生活所需;
2、消防设施已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 3、物业配套设施已基本齐备、建成并投入使用; 4、物业管理企业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并开始办公。
物业入住管理
二、入住准备工作 (一)物业企业自身应先期进驻,熟悉物业,了解情况 (二)准备、制定相应的入住手续 (三)做好相应的组织协调工作,体现效率、规范和周到
热情
物业管理义务
管理中最重要的义务
什么是提醒注意义务 简单的说就是告诉别人“小心,××危险”。
对于我们来说,应该做的就是在施工时,放上“正 在施工”的提示牌。下雨天,放上“小心路滑”的 提示牌。时不时地张贴“请勿高空抛物”告示。夏 季来临,通知各位业主“注意关门关窗、不要在阳 台边缘放花盆、检查检查自家的空调架是否牢固” 等等,这些细致周到的提醒,会大大降低我们的管 理风险。
物业基础知识
黄云
物业管理发展史
早期物业管理 起源于19世纪60年代 英国 物业主:奥克维亚.希尔(女)
物业管理发展史
现代物业管理 20世纪初期在美国形成并发展 并组织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专门的物业管理行会
世界上第一个业主组织“建筑物业主组织” 建筑物业主与管理人协会
物业管理发展史
中国大陆第一家 1981年3月10日,深圳市物业管理公司成立, 对深圳经济特区涉外商品房实施统一的物业管理 1993年6月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正式成立,物业管理进入一个历史
服务 3、物业管理的对象是物业,服务的对象是人,因此物业管
理是一种有偿的劳动 4、物业管理是一种社会化、专业化和市场化的管理活动,
实质是一种综合的经营性管理服务,融管理、服务、经营 于一体,在服务中完善经营于管理,在管理与经营中为人 服务,三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
物业分类
1、居住物业:包括住宅小区、公寓、别墅、度假村等 2、商业物业:综合楼、写字楼、商业中心、酒店、商业
(1)业主收楼 (2)装修管理 (3)配合业主搬迁 (4)业主报事整改处理
3、业主房屋及档案建立 4、首次业主大会召开及业主委员会正式成立 四、物业管理日常运作阶段 1、日常综合服务与管理 2、系统的协调
物业服务企业的概念
一、物业服务企业的概念 物业服务企业依法设立,具有相应资质条件,依据物
业服务合同从事物业管理相关活动,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 资格,属于服务行业的经济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