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成立的村镇银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07年成立的村镇银行

1、2007年3月1日,中国首家为“三农”度身定做的村镇银行──仪陇惠民村镇银行3月1日在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金城镇挂牌开业,这也是中国银监会放宽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的正式实施。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强调,要把村镇银行办成为“三农”服务的农村小区性银行。四川、青海、甘肃等六省也正进行这些乡村银行试点,其中四川有四家将在8月底前相继开业。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注册资本为两百万元人民币(下同),由南充市商业银行为发起人,出资一百万元控股,四川明宇集团、四川海山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西藏珠峰伟业集团等五企业分别出资二十万元。

2、2007年3月1日,吉林省磐石融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成立,磐石融丰村镇银行是我国第一批挂牌成立的四家农村金融机构之一。该银行以吉林市商业银行为主要发起人,会同88名自然人共同出资2000万元组建的,为一级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

3、2007年3月1日,吉林东丰诚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成立,是以辽源市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为主要发起人,会同3家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和6个境内自然人,共同出资2000万元组建。

4、2007年3月15日,甘肃省首家村镇银行“庆阳市西峰瑞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正式挂牌营业。是以庆阳市西峰区农村信用联社为主,由5家非金融企业法人和36户自然人共同作为发起人,入股1000万元筹建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5、2007年3月16日,经甘肃银监局批准,平凉市泾川汇通村镇银行在泾川县揭牌开业。也是国家开发银行在全国范围内发起组建的第一家村镇银行,平凉市汇通村镇银行是由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平凉市城市信用社、泾川县农村信用联社3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泾川县豹子沟煤矿及武正伟等10名自然人共同出资发起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1800万人民币。

6、2007年4月28日,湖北仙桃北农商村镇银行挂牌成立,是由北京农村商业银行独资设立,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建成“内控严密、流程清晰、管理规范、效益显著”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7、2007年5月7日固阳包商惠农村镇银行是包头市商业银行、包头市金荣装饰建材城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邦达兴草业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为一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4家企业,和乔娟、王瑞、任志忠、秦栓在4位自然人共同发起成立的内蒙古第一家村镇银行,注册资本为300万元,其中包头市商业银行出资180万元,占60%的股权。

8、2007年8月13日开业的咸丰村镇银行成为湖北省第二家、鄂西山区首家村镇银行,注册资本1000万元。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作为主要发起人,是咸丰村镇银行的最大股东,其出资510万元,占总股本的51%。

9、2007年12月13日,湖北随州曾都汇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开业,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

10、2007年12月26日,前郭县阳光村镇银行挂牌成立,宁夏平罗县联社发起成立

11、2007年12月28日,由九江市商业银行发起设立的江西第一家村镇银行——江西修水九银村镇银行开业,注册资本1500万元,九江商行出资76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另有13家公司投资参股。

如有遗漏,请提示,谢谢!

2009年7月,银监会发布《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9年-2011年总体工作安排》,提出了到2011年底在全国设立1294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计划,其中村镇银行1027家、贷款公司106家、农村资金互助社161家。

2010年6月,财政部发布《中央财政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中央财政对当年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年末存贷比高于50%且达到银监会监管指标要求的村镇银行,按当年平均贷款余额

的2%给予补贴。

《第一财经日报》全年订阅价360元

近年来村镇银行发展相关鼓励政策一览

2010/12/03 08:48 来源: 北青网第一财经日报韩婷婷2006年12月,银监会《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放宽了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加大政策支持。

2007年1月,银监会发布《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加强对村镇银行的监督管理,规范其组织和行为。

2007年7月,银监会发布《中国银行业农村金融服务分布图集》,全面反映了全国31个省(区、市)、2000多个县(市)、3万多个乡镇的农村金融服务充分程度、竞争程度以及各行政区划范围内银行业机构网点覆盖和服务情况,为有序引导各类资本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提供了决策依据。

2007年6月,《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四;《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四,鼓励香港、澳门银行到内地农村设立村镇银行。

2008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明确对四类新型机构的经营管理和风险监管政策。

2009年7月,银监会发布《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9年-2011年总体工作安排》,提出了到2011年底在全国设立1294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计划,其中村镇银行1027家、贷款公司106家、农村资金互助社161家。

2010年6月,财政部发布《中央财政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中央财政对当年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年末存贷比高于50%且达到银监会监管指标要求的村镇银行,按当年平均贷款余额的2%给予补贴。

截至2009年8月末,成立村镇银行108家,贷款公司7家,农村资金互助社11家。截至2009年9月末,成立小额贷款公司1091家,贷款余额542亿元。

截至2009年底,共核准172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其中村镇银行148家,贷款公司8家和农村资金互助

社16家。已开业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共吸收股金70亿元,存款余额269亿元,贷款余额181亿元,其中农户贷款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