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企业物资管理办法
钢铁公司物料平衡管理制度
钢铁公司物料平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钢铁公司物料平衡管理行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保障公司各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钢铁公司所有物料的管理,包括原材料、生产物料、半成品、成品等。
同时,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均应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物料平衡管理是指在保证生产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控制、调配和利用物料资源,使得物料进出平衡,降低库存压力,提高资金周转效率,降低成本,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第二章物料分类管理第四条钢铁公司物料主要分为原材料、生产物料、半成品和成品四大类。
公司应根据不同物料的特性、用途和需求,建立相应的分类管理制度,确定存储、保管、使用和消耗的具体流程。
第五条原材料是指生产中的主要原始材料,如铁矿石、煤炭、焦炭等。
公司应根据生产需求和市场变化,合理规划原材料的采购、储存和使用,确保生产不受原材料短缺或过剩的影响。
第六条生产物料是指生产过程中所需的辅助物料和能源,如燃料、助熔剂、冷却水等。
公司应严格控制生产物料的使用量,确保生产过程的正常进行和质量稳定。
第七条半成品是指生产过程中的中间产品,如铁水、铁块、钢坯等。
公司应合理规划半成品的储存和流转,确保生产过程的连续性和效率。
第八条成品是指生产的最终产品,如钢材、铁合金等。
公司应根据市场需求和销售计划,制定合理的存储、发运和销售策略,确保产品及时交付客户,降低库存压力。
第三章物料进出管理第九条钢铁公司应建立健全的物料进出管理制度,包括物料的收货、验收、入库、出库等流程,确保物料流向清晰、高效。
第十条钢铁公司应建立完善的物料调度系统,根据生产计划和市场需求,合理调配各类物料的供应和消耗,确保生产过程的顺畅进行。
第十一条钢铁公司应加强对物料的质量控制,建立完善的质检制度,对进入公司的各类物料进行严格检验,确保物料质量合格。
第十二条钢铁公司应加强对物料库存的监控和管理,定期进行库存盘点和清查,控制库存数量和质量,防止资源的浪费和损失。
钢材企业存货管理制度范文
钢材企业存货管理制度范文钢材企业存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钢材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钢材企业的存货管理制度是钢材企业为了合理管理存货,提高存货周转率,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而制定的。
本制度适用于钢材企业全体员工。
第二章存货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三条存货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几点:(一)合理预测需求,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二)加强对存货的分类、计量和核算,确保库存准确可靠;(三)合理布局仓库,优化仓储管理;(四)加强对存货的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五)合理设置库存上限和下限,控制存货数量;(六)完善存货质量管理,确保存货质量合格。
第三章存货管理的责任体系第四条钢材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存货管理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主管人员的职责和权利。
第五条存货管理的责任主体包括以下几方面:(一)企业领导:负责制定存货管理政策,落实存货管理制度;(二)仓库管理人员:负责存货的收发、记录和核算;(三)采购部门:负责制定采购计划,采购合理数量的存货;(四)销售部门:负责销售存货,控制存货库存。
第四章存货管理的具体措施第六条钢材企业为了实现存货管理的目标,采取以下具体措施:(一)加强对存货的需求预测,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避免存货过剩或不足;(二)优化仓库布局,合理设置存货的存放位置,便于仓库管理人员收发货物;(三)加强对存货的分类、计量和核算,确保库存准确可靠;(四)建立完善的存货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存货问题;(五)按照存货的重要性和需求情况,合理设置库存上限和下限;(六)加强存货质量管理,确保存货质量合格;(七)建立存货周转率考核制度,促进存货的合理管理。
第五章存货监控措施第七条钢材企业为了加强对存货的监控,采取以下措施:(一)建立完善的存货信息系统,实现对存货的实时监控;(二)建立存货盘点制度,定期对存货进行盘点,确保库存数据准确可靠;(三)建立存货异常处理制度,对存货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四)加强对存货的日常巡查和检查,发现存货问题及时解决;(五)建立存货报废制度,对不合格或过期的存货及时处理。
钢厂物资仓库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钢厂物资仓库的管理,确保物资安全、高效、经济地服务于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钢厂所有物资仓库,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备件等。
第二章物资入库管理第三条物资入库前,应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查,确保物资符合生产要求。
第四条物资入库时,应核对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包装等信息,并做好入库登记。
第五条入库物资应分类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应单独存放,并设置明显标志。
第三章物资保管保养第六条物资保管应按照其特性进行分类储存,保持仓库通风、干燥、清洁。
第七条物资应按先进先出原则进行领用,避免物资过期、失效。
第八条仓库应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四章物资出库管理第九条物资出库需凭有效领料单,由仓库管理员核对品种、规格、数量等信息。
第十条出库物资应按照领料单要求进行包装,确保运输安全。
第十一条出库物资应做好出库登记,及时更新库存信息。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二条仓库内禁止吸烟、生火,防止火灾发生。
第十三条仓库应配备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四条仓库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消防安全培训。
第六章奖惩第十五条对物资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物资损失或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钢厂物资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制度旨在规范钢厂物资仓库的管理,提高物资利用率,保障生产安全。
各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物资管理工作高效、有序。
冶金企业物资管理制度
冶金企业物资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冶金企业物资管理工作,提高物资利用率和企业运转效率,树立物资节约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冶金企业的物资管理工作,包括物资的采购、库存、使用、报废等方面。
第三条物资管理工作应遵循“合理使用、科学采购、安全保管、严格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物资管理工作应遵守法律法规,确保物资的合法有效性。
第五条物资管理工作要进行科学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物资的安全和高效利用。
章二采购管理第六条物资采购应按照采购计划进行,不得擅自调整采购计划。
第七条对于需要采购的物资,应制定采购标准,明确要求,确保采购的物资符合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
第八条采购过程中应依法履行合同,确保物资的质量、数量、交货时间等符合约定。
第九条采购人员要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建立供应商档案,定期进行评估,确保供应商的资质和信誉。
第十条对于竞标采购的物资,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章三库存管理第十一条物资库存应按照物资种类、数量、质量等进行分类管理,确保库存清晰、明确。
第十二条库存管理要进行定期盘点,确保库存数据准确无误。
第十三条库存物资要进行分类存放,采取定点管理,防止物资丢失或破损。
第十四条库存物资要进行周转处理,实行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库存物资不过期损坏。
第十五条库存物资要进行定期清理,处理过期、损坏或不合格的物资,防止影响库存管理。
章四使用管理第十六条使用物资应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不得私自挪用或出售物资。
第十七条使用部门要根据生产需要合理安排物资使用,防止浪费现象的发生。
第十八条使用部门需加强对物资的保管,做到有专人、有要求、有制度,确保物资的安全和高效利用。
第十九条对于需要报废的物资,需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不得随意处理报废物资。
第二十条对于需要维修的物资,应及时保养维修,确保物资的正常使用。
章五报废管理第二十一条物资报废应按照报废管理程序进行,不得违反规定处理报废物资。
第二十二条报废物资应进行清点、整理,做到有记录、有证明,确保报废物资数量准确。
钢厂常备库存管理制度范本
钢厂常备库存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钢厂常备库存管理,提高库存物资的使用效率,降低库存成本,确保生产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钢厂常备库存的采购、入库、保管、出库、盘点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钢厂常备库存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确保库存物资的安全;(二)计划管理,科学合理,确保库存物资的合理储备;(三)节约使用,降低成本,提高库存物资的使用效率;(四)信息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库存管理的精细化。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四条采购部门应根据生产计划和库存状况,编制常备库存采购计划,经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采购部门应选择有资质、信誉良好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采购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时间等要求。
第六条采购物资应按照有关标准进行验收,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
第七条采购部门应建立健全采购档案,保存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等相关资料。
第三章入库管理第八条物资入库前,应由验收部门进行验收,确保入库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等符合要求。
第九条物资入库时,应由仓库管理员办理入库手续,填写入库单,并将入库物资妥善存放。
第十条仓库管理员应建立健全库存档案,记录库存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存放位置等信息。
第四章保管管理第十一条仓库管理员应按照物资的性能和特点,合理存放和保管库存物资,确保库存物资的安全和完好。
第十二条仓库管理员应定期对库存物资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仓库管理员应建立健全库存盘点制度,定期进行盘点,确保库存物资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五章出库管理第十四条生产部门应根据生产计划和库存状况,编制常备库存出库计划,经批准后执行。
第十五条仓库管理员应按照出库计划,办理出库手续,确保出库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等符合要求。
第十六条出库物资应由领料人签字确认,仓库管理员应保存出库记录。
第六章盘点管理第十七条仓库管理员应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库存物资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钢厂物料管理制度
钢厂物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钢厂物料管理工作,确保物料供应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保障生产的正常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钢厂各部门、各作业区域以及相关物料管理人员,以及与本厂有物料供应和交易关系的外部单位。
第三条钢厂物料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确保物料供应的合规、安全、高效。
第四条钢厂物料管理应与生产、质量、安全等相关管理事项相衔接,形成协同作用,共同推动钢厂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发展。
第五条实施物料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依规行事,不得为个人私利谋取不当利益,不得违法违规操作。
第二章物料购销管理第六条钢厂的物料采购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的采购管理制度执行,确保采购的物料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具备合法的生产、销售资质。
第七条在进行物料采购前,需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供应商评估,选择有资质、信誉良好、物料质量稳定可靠的供应商。
第八条采购的物料必须与供应商签订正规的采购协议或合同,并严格执行合同条款,不得私自篡改、修改合同内容。
第九条物料采购环节必须严格执行质量检验标准,对购进的物料进行全面的抽检和实验室检测,确保物料的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条物料销售环节必须遵循合同约定,按时按质向客户供应物料,并确保物料的运输、包装等环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十一条物料的销售价格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价格管理制度,不得擅自调整、涨价或降价,确保价格公平公正。
第十二条物料采购和销售的相关信息必须及时、准确地录入公司物料管理系统,确保物料库存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物料库存管理第十三条钢厂物料库存管理需建立健全的库存管理制度,确保库存物料能随时满足生产需求,但又不产生资金积压。
第十四条物料库存必须按照不同的物料种类、质量等级进行分类存放,并建立相应的标识和档案记录。
第十五条物料库存管理必须遵循“先进先出”原则,确保库存物料的新鲜度、质量和使用时效。
第十六条物料库存管理必须严格执行盘点制度,定期对库存物料进行清点、核对,确保库存数据的真实可靠。
钢企仓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仓库管理,确保物资储备的合理、安全、高效,提高物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仓库,包括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备品备件仓库等。
第二章仓库管理职责第三条仓库主管负责仓库全面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制定仓库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负责仓库人员的培训和考核;3. 负责仓库物资的入库、出库、盘点等工作;4. 负责仓库安全及消防工作;5. 负责仓库环境卫生及设备维护。
第四条仓库管理员负责具体物资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物资的接收、验收、入库、出库、盘点等工作;2. 负责物资的摆放、标识、养护;3. 负责物资的库存统计和分析;4. 负责仓库环境的维护和设备的保养;5. 负责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仓库物资管理第五条物资入库管理1. 仓库接收物资时,应认真核对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等,确认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2. 入库物资应按照规定的分类、分区、分层进行存放,并做好标识;3. 对于不合格的物资,应及时上报主管,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条物资出库管理1. 出库物资应严格按照生产计划、销售订单等办理出库手续;2. 出库物资应做好详细记录,包括出库日期、物资名称、规格、数量、用途等;3. 出库物资应按照规定的包装、运输要求进行操作。
第七条物资盘点管理1. 仓库应定期进行物资盘点,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2. 盘点过程中,应认真核对物资的数量、质量、状态等;3. 盘点结果应及时上报主管,并采取措施处理盘点差异。
第四章仓库安全管理第八条仓库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法规,确保仓库安全。
第九条仓库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报警装置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条仓库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仓库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六章特别规定第十三条对于特殊物资,如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钢材厂仓库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为规范钢材厂仓库的管理,确保钢材物资的安全、准确、高效流通,提高库存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及流程。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钢材厂所有仓库的物资管理。
三、组织架构1. 仓库管理员:负责仓库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物资入库、出库、盘点等。
2. 采购部:负责钢材物资的采购、验收等工作。
3. 质量检验部:负责钢材物资的质量检验工作。
4. 财务部:负责仓库物资的财务核算工作。
四、管理制度1. 物资入库管理(1)采购部根据生产需求,向供应商下单采购钢材物资。
(2)供应商将钢材物资送至仓库,仓库管理员进行验收,包括数量、规格、型号、质量等。
(3)验收合格后,仓库管理员填写入库单,并将入库单送至财务部。
(4)财务部根据入库单进行财务核算,并将核算结果反馈给采购部。
2. 物资出库管理(1)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向仓库提出出库申请。
(2)仓库管理员根据出库申请,核对出库物资的规格、型号、数量等。
(3)出库物资经过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仓库管理员填写出库单,并将出库单送至财务部。
(4)财务部根据出库单进行财务核算,并将核算结果反馈给生产部门。
3. 物资盘点管理(1)仓库管理员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盘点,确保库存物资与账面相符。
(2)盘点过程中,发现差异及时上报给财务部。
(3)财务部根据盘点结果,调整库存数据,并将调整结果反馈给仓库管理员。
4. 物资借用管理(1)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可向仓库提出借用申请。
(2)仓库管理员根据借用申请,核对借用物资的规格、型号、数量等。
(3)借用物资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仓库管理员填写借用单,并将借用单送至财务部。
(4)财务部根据借用单进行财务核算,并将核算结果反馈给借用部门。
五、工作流程1. 采购部根据生产需求,制定采购计划,并向供应商下单。
2. 供应商将钢材物资送至仓库,仓库管理员进行验收。
3. 验收合格后,仓库管理员填写入库单,送至财务部。
4. 财务部进行财务核算,并将核算结果反馈给采购部。
钢材仓储物资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钢材仓储物资的管理,确保钢材的安全、合理使用,提高仓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钢材仓储物资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钢材仓储物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分类存放,标识清晰;(三)定期盘点,及时调整;(四)合理布局,高效利用。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四条仓储部门负责钢材仓储物资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钢材仓储物资的入库、出库、盘点等工作;(二)负责仓储物资的分类、标识、存放等工作;(三)负责仓储物资的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火灾、盗窃等事故;(四)负责仓储物资的合理利用,提高仓储效率。
第五条生产部门负责钢材仓储物资的使用和领用,具体职责如下:(一)根据生产计划,合理领用钢材仓储物资;(二)按照规定用途使用钢材仓储物资,不得滥用;(三)及时反馈钢材仓储物资的使用情况,为仓储部门提供改进依据。
第三章物资入库管理第六条钢材仓储物资入库前,应进行以下工作:(一)检查钢材仓储物资的包装、标识、数量、规格等是否符合要求;(二)对入库的钢材仓储物资进行验收,确保质量符合规定;(三)填写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
第七条钢材仓储物资入库后,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存放:(一)根据钢材仓储物资的种类、规格、型号等分类存放;(二)标识清晰,便于查找;(三)合理布局,留有足够的空间,方便出入库。
第四章物资出库管理第八条钢材仓储物资出库前,应进行以下工作:(一)核对出库单,确保出库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等与出库单一致;(二)检查出库物资的包装、标识、数量、规格等是否符合要求;(三)办理出库手续。
第九条钢材仓储物资出库后,应进行以下工作:(一)及时更新库存信息;(二)对出库物资进行跟踪,确保其合理使用。
第五章盘点管理第十条钢材仓储物资应定期进行盘点,盘点周期由仓储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一条盘点时,应严格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核对库存数量,确保与实际库存相符;(二)对盘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三)将盘点结果报生产部门,以便调整生产计划。
宁夏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进出厂管理办法
完 各单、 一宁夏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进出厂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管理,善物资进出厂手续杜绝物资流失,结合宁钢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子分公司、 位、厂内独立经营单位及相关部门。
第二章物资进厂管理第三条第四条 公司采购的原燃材料按有关规定入厂。
厂内独立经营单位由外部自采的原材料、备品备件、机电设备及对外承揽加工修理的产品, 律由宁钢4 号门入“ 一 , 工 “ ” ,)厂。
需再次出厂的,入厂时经办单位持原材料检斤单、备品备件清单到4 号门值班室填报 物资进厂清单” 式二份,经办单位自存一份,保卫门卫留存一份。
第五条来公司带料加工的物资,持有与加工单位签订的加工协议或有效证明,进厂时由保卫大门予以登记。
第六条外单位来宁钢施工自带的设备、 具初次进厂时,持甲方签发的 施工单位进厂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到大门按规格、型号、数量填报“物资进厂清单”一式二份(无施工合同,大门一律不予登记,施工单位、保卫门卫各存一份。
第七条外来施工单位以总承包方式承揽的工程,视合同内容,对施工单位自采的各种材料进行入厂登记;未以总承包方式承揽的工程,施工单位自采及宁钢供应的各种材料进厂时,保卫大门一律登记。
第三章 物资出厂管理第八条公司外销产品、次品、废品的出厂,由销售部提前将加盖销售合同专用章的“宁夏钢铁有限公司产品自提通知单”交保卫指定大门,提货人持销售部出具的加盖“宁夏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部产品汽运出厂专用章”的出门证一式二份,经小门门卫审验并加盖“货物已审验合格”印章后,到指定大门办理核销手续,方可出厂。
第九条非正常销售产品的出厂,出厂前由公司授权单位或部门出具有效材料(如:公司主管领导批示的请示、会议纪要等)交护卫队备案。
属供应商回收的包装物,由归口采购部门出具有效证件,大门进行登记。
出厂时经办人持加盖本单位公章、领导签字的出门证、销售对帐单等手续,方可出厂。
第十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和厂内独立经营单位承揽加工、修机,理的备品备件、电设备的出厂经办人须持本单位出具的出门证、( 、 厂 ”加工或修理合同及“物资进厂清单”等手续,方可出厂。
钢板公司库存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为了规范钢板公司的库存管理,确保库存物资的安全、有效和合理利用,提高库存管理效率,降低库存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钢板公司所有库存物资的管理,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
三、职责1. 采购部:负责库存物资的采购、验收、入库等工作。
2. 仓库部:负责库存物资的保管、出库、盘点等工作。
3. 财务部:负责库存物资的核算、入账、报账等工作。
4. 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中的物资需求,配合仓库部做好物资的领用和归还工作。
四、库存管理制度1. 入库管理(1)采购部根据生产计划和库存情况,制定采购计划,报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2)供应商送货时,仓库部负责验收,确保物资质量、数量、规格符合要求。
(3)验收合格后,仓库部填写入库单,将物资入库,并在系统中进行登记。
2. 保管管理(1)仓库部根据物资特性,合理划分存放区域,确保物资分类存放、标识清晰。
(2)仓库部定期检查库存物资,防止过期、变质、损坏等情况发生。
(3)仓库部建立完善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安全措施,确保库存物资安全。
3. 出库管理(1)生产部根据生产需求,填写出库单,报经相关部门审批后,由仓库部办理出库手续。
(2)仓库部根据出库单,核对物资数量、规格,确保准确无误。
(3)出库物资应附有相应的检验报告、合格证等文件。
4. 盘点管理(1)仓库部每月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2)盘点中发现差异,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盘点结果报财务部进行账务处理。
五、库存流程1. 采购申请:生产部根据生产计划,提出采购申请。
2. 采购审批:采购部对采购申请进行审核,报经相关部门审批。
3. 采购执行:采购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组织实施采购。
4. 验收入库:仓库部对到货物资进行验收,确保质量、数量、规格符合要求。
5. 保管出库:生产部根据生产需求,填写出库单,仓库部办理出库手续。
6. 盘点核销:仓库部每月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某某钢铁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226
某某钢铁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226一、总则(一)为了加强某某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物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集团及所属各单位的物资采购活动。
(三)物资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招标采购与非招标采购相结合的方式。
二、采购组织机构与职责(一)设立物资采购管理部门,负责本集团物资采购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和完善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和流程。
2、组织编制物资采购计划和预算。
3、负责物资采购的招标、询价、比价等工作。
4、建立和维护供应商管理体系。
(二)成立物资采购评审小组,由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对重大物资采购项目进行评审和决策。
三、采购计划与预算(一)各单位根据生产经营需求,编制年度、季度和月度物资采购计划,并报物资采购管理部门审核汇总。
(二)物资采购管理部门根据各单位的采购计划,结合库存情况和市场行情,编制集团物资采购预算。
(三)采购计划和预算的调整,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四、供应商管理(一)建立供应商准入制度,对供应商的资质、信誉、生产能力、产品质量等进行严格审查。
(二)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考核,根据评估结果对供应商进行分类管理,对于优秀供应商给予优先采购和合作机会,对于不合格供应商及时淘汰。
(三)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加强沟通与协作,共同提高物资供应的质量和效率。
五、采购方式与程序(一)物资采购方式包括招标采购、询价采购、比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等。
1、招标采购:对于采购金额较大、技术复杂或具有特殊要求的物资,应当采用招标采购方式。
2、询价采购:对于采购金额较小、市场供应充足的物资,可以采用询价采购方式。
3、比价采购:在多家供应商提供的物资符合要求的情况下,通过比较价格、质量、服务等因素,选择最优供应商进行采购。
钢铁企业废旧物资管理规定
钢铁企业废旧物资管理规定篇1:钢铁企业废旧物资管理规定青岛钢铁规章制度六综合管理废旧物资管理规定为了加强企业的经营管理,对废旧物资进行统一回收处理,使审批和处理程序规范化,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废旧物资的范围1、在生产过程中损坏,且修复使用价值低下而报废的机电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大型工具等;2、废旧耐火材料;3、因工艺变化而淘汰、积压,在公司内无法使用的机电设备、备品备件、仪器仪表、原料及材料等。
4、原料辅料下角、包装物及以旧换新回收的其他物品。
二、管理职责和要求1、各生产单位、有关职能部门,准时做好基层废旧物资的收集工作,并将废旧物资及经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认可的清单准时提交所属废旧物资管理部门。
2、设备选购部、选购部设备物资选购部作为废旧物资管理部门,制订废旧物资管理细则和具体的判废标准(和第三条不统一,判废标准应由专业部门(设备动力部、信息化工程部、技术中心、)出具,按专业(选购管理范围)对符合报废程序和要求的废旧物资进行回收管理与考核,做到回收准时、账目清晰、分区域存放、出入库手续完备。
3、废旧物资管理部门接收的废旧物资,须经相关部门(设备动力部、信息化工程部、技术中心、选购部等)根据专业管理制度进行技术鉴定,有明确的报废缘由、判定依据和结论报告。
4、废旧物资管理部门依据内部回收价格,对各单位提交入库的废旧物资,开具收货凭证一式三份,废旧物资管理部门、财务资产管理部及提交单位各一份。
每月3日前将各单位上月废旧物资总金额反馈财务资产管理部,据此冲减相关单位的考核成本和费用。
5、废旧物资管理部门首先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废旧物资综合利用,做好综合利用的监督管理;需对外处置的,做好监督检查、合同会签等工作。
6、市场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确定废旧物资内部回收价格、再利用结算价格及对外处置竞标拍卖底价。
详细方法一般实行成本测算、价值评估、网络查询以及询问其他钢厂的价格等方式进行。
7、市场部负责确定废旧物资起拍价格、报经领导批准、组织竞标拍卖、参加合同会签。
钢厂仓库存货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钢厂仓库存货管理,确保库存物资的安全、合理、高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钢厂所有仓库的库存物资管理,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辅助材料等。
第三条仓库存货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分类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仓库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仓库存货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库存管理,监督执行情况。
第五条采购部门负责提出采购计划,确保原材料、半成品等库存物资的及时供应。
第六条生产部门负责根据生产计划提出半成品、成品等库存物资的需求计划。
第七条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库存物资的质量进行监控,确保库存物资符合质量标准。
第八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仓库安全进行监管,防止火灾、盗窃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三章库存物资管理第九条库存物资分类存放,按照物料性质、用途、规格等进行分类管理。
第十条库存物资实行“先进先出”原则,防止物资过期、变质。
第十一条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盘点库存物资,确保库存数据准确无误。
第十二条库存物资的出入库必须办理手续,记录详细,包括日期、数量、规格、用途等信息。
第十三条仓库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四条仓库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如禁止烟火、禁止堆放等。
第十五条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六条仓库内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其有效性。
第十七条仓库内禁止使用非防爆电器,确保用电安全。
第五章惩罚与奖励第十八条违反本制度,造成库存物资损失、损坏或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十九条对严格执行本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议,或在库存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给予奖励。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钢厂仓库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上述制度,钢厂可以实现对仓库存货的有效管理,提高物资使用效率,降低成本,确保生产安全稳定进行。
某某钢铁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某某钢铁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一、总则1、目的为了规范某某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物资采购行为,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提高物资采购的效率和质量,降低采购成本,防范采购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物资采购活动,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设备、备品备件、办公用品等各类物资的采购。
3、基本原则(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确保采购活动合法合规。
(2)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在满足生产需求的前提下,降低采购成本。
(3)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规模优势,提高采购效率。
二、采购组织机构及职责1、采购管理部门公司设立采购管理部门,负责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公司的物资采购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和完善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和流程。
(2)汇总、审核各单位的物资采购需求计划。
(3)组织实施集中采购项目,确定采购方式和供应商。
(4)监督采购合同的执行情况,协调解决采购过程中的问题。
2、需求部门各需求部门负责提出本部门的物资采购需求计划,并对采购物资的质量、规格、型号等技术参数进行明确。
同时,参与采购物资的验收工作。
3、财务部门财务部门负责采购资金的预算安排、支付审核和核算管理,确保采购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
4、审计部门审计部门负责对物资采购活动进行审计监督,检查采购制度的执行情况,防范采购风险。
三、采购计划管理1、需求提报各需求部门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和实际需求,提前编制物资采购需求计划,填写《物资采购申请表》,注明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预计使用时间等信息,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送采购管理部门。
2、计划汇总与审核采购管理部门对各部门报送的采购需求计划进行汇总、整理和审核。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采购需求计划,及时反馈给需求部门进行修改完善。
3、采购计划编制采购管理部门根据审核通过的采购需求计划,结合库存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编制公司的物资采购计划,明确采购的品种、数量、预算金额和采购时间等。
钢材物资管理制度
钢材物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钢材物资管理,确保物资的品质,提高物资的利用率和管理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钢材物资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钢材物资管理应遵循合理、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领导层要高度重视钢材物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能够得到落实。
第五条公司要积极落实国家有关钢材物资质量监督管理条例,提高物资质量和安全水平。
第六条公司要建立健全钢材物资管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对物资的采购、入库、使用、监管等环节的管理。
第七条公司要加强钢材物资的考核评价,制定科学的管理指标,对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第八条公司要加强对钢材物资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和专业技能。
第二章钢材物资管理的基本要求第九条钢材物资的采购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
第十条钢材物资的采购应当按照公司的采购计划和管理权限进行,未经批准不得买卖采购。
第十一条钢材物资的收发要按照公司制定的发票和物资清单进行,物资接收人员要对接收的物资进行认真核对。
第十二条钢材物资的入库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对入库的物资要进行严格的检查和分类,确保质量合格。
第十三条钢材物资的库存要按照仓库管理规定进行,做好库存统计和分类管理,避免库存长期积压和过期。
第十四条钢材物资的调拨要按照公司的调拨申请和审批制度进行,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拨。
第十五条钢材物资的使用要符合相关规定,严禁私自挪用、借调、转让,必须按照程序进行。
第十六条钢材物资的维护和保养要定期进行,确保物资不受损坏或者过期。
第十七条钢材物资的报废和处理要按照公司的报废和处理制度进行,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处理报废物资。
第三章钢材物资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第十八条公司要建立健全钢材物资管理的监督机制,加强对物资管理的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公司要建立健全钢材物资管理的考核评价制度,对物资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价。
钢材仓储物资管理制度
钢材仓储物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钢材仓储物资管理,保证钢材仓库物资的安全、有序出入库,提高物资利用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钢材仓库物资管理工作,具体管理内容包括入库、出库、盘点、保管、清点等环节。
第三条钢材仓库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管理制度,确保物资的安全、准确、及时。
第四条建立健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义务,并对其工作效果进行考核。
第五条强化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安全规定,确保钢材仓库工作环境安全、无毒害、无污染。
第六条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提高工作效率和品质。
第七条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按照相应的规定给予处罚,严惩不贷。
第二章入库管理第八条钢材仓库应建立合理的仓库布局,明确不同种类的钢材存放位置,依据尺寸和材质分类存放。
第九条入库时,应根据货物的品种、数量等情况,填写入库单,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第十条进货物资应依据随货物流水码和入库凭证,对物资进行验收,检查所收货品的数量、品种、质量等是否与验收标准一致。
第十一条验收不合格的物资,应及时通知供货方,经协商处理,保证物资质量。
第十二条验收合格的物资,应按照规定放置在相应的储存位置,保证物资的分类、不混乱。
第十三条定期对进货物资进行盘点,确保物资数量与台账相符,发现差异及时处理。
第三章出库管理第十四条出库应根据领料单或出库单,填写出库单,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第十五条确认领料信息后,应及时向相关部门通知出库操作,并安排专人进行实时监管。
第十六条出库时,应进行物资核对,包括数量、品种、质量等是否与出库单一致。
第十七条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处理报废、变质、变形、变异物资,并及时报销处理。
第十八条每一次出库均应登记在册,实施“先进先出”的原则,保证库存的新鲜度和质量。
第十九条对外交易的出库物资,应加强记录、备料、保证质量和数量的准确性。
第四章盘点管理第二十条定期进行物资盘点,量化库存情况,确保台账和实际物资数量相符。
钢厂物资管理制度
钢厂物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了规范钢厂物资管理,保障生产安全和效率,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钢厂物资管理制度适用于钢厂内所有物资的采购、使用、保管、盘点、报废和库存管理等活动,确保物资的合理利用和安全保障。
第三条钢厂物资管理遵循“合理使用、科学保管、严格管理、规范交易”的原则,确保物资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第四条钢厂物资管理制度由物资管理部门负责起草,经厂领导审核后施行。
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对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执行。
第五条所有钢厂内相关职工均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否则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对于严重违纪者,将给予辞退处理。
第二章物资采购管理第六条钢厂物资采购需严格按照采购流程进行,具体流程包括:提出需求申请、制定采购方案、编制采购计划、发布采购公告、评审供应商、签订合同等。
第七条所有采购活动需事先做好相关的市场调研和供应商资质审核,确保采购的物资符合质量要求和采购合同的相关条款。
第八条在采购过程中,需严格遵守采购合同的相关约定,如价格、数量、质量、交货期等,严禁违规擅自更改采购合同内容。
第九条所有采购合同需由经办人员和相关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有效。
第三章物资使用管理第十条所有领用物资者需提供领用申请,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领用物资需严格按照申请数量和用途进行领用,并填写领用记录。
第十一条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使用要求和安全规范,确保物资的安全使用和运行。
第十二条领用物资者需做好物资的保养和维护,确保物资的长期使用寿命。
第四章物资保管管理第十三条物资保管需要有专门的保管人员进行管理,负责对物资的收发、盘点、保管和维护等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和利用。
第十四条物资保管场所需定期清理和保养,确保物资的整洁和安全。
第十五条对于易损耗品和高值物资需要实行定期盘点,确保库存数量和质量的准确性。
第五章物资报废管理第十六条所有报废物资需经相关部门审核,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报废处理。
钢材物资仓库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钢材物资的管理,确保钢材物资的安全、高效、有序流通,提高物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钢材物资的采购、入库、储存、出库、使用、报废等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仓库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钢材物资的质量、数量、安全。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四条钢材物资的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2. 优先选用优质、低价、供货及时、售后服务好的供应商;3. 采购计划应根据生产需求、库存情况、市场行情等因素制定。
第五条采购部门应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采购物资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时间、付款方式等条款。
第三章入库管理第六条钢材物资入库应遵循以下程序:1. 采购部门将采购合同、验收单、送货单等资料送至仓库;2. 仓库管理人员对钢材物资进行验收,包括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包装等;3. 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填写入库单,并将入库单送至财务部门;4. 仓库管理人员对入库的钢材物资进行分类、分区存放,做好标识。
第七条入库的钢材物资应进行以下检查:1. 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受潮等现象;2. 钢材表面是否有锈蚀、裂纹、变形等质量问题;3. 验收合格后,将钢材物资存放于指定的库房。
第四章储存管理第八条钢材物资储存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循“先进先出”原则,确保钢材物资的新鲜度;2. 分类存放,分区管理,防止混放;3. 保持库房清洁、通风、干燥,防止钢材生锈、变质。
第九条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对钢材物资进行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
第五章出库管理第十条钢材物资出库应遵循以下程序:1. 使用部门填写领料单,注明领料单位、领料人、领料日期、用途等信息;2. 仓库管理人员根据领料单核对库存,确认无误后办理出库手续;3. 仓库管理人员将出库的钢材物资进行装车,并填写出库单;4. 使用部门收到钢材物资后,应在出库单上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出库的钢材物资应进行以下检查:1. 验收钢材物资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2. 核对领料单与出库单,确保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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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企业物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物资管理,合理控制各类物资的库存储备和日常消耗,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采购物资(以下简称物资)是指公司生产建设和经营所需的原料、辅助材料、设备备件及其它物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原料是指用于炼钢生产所需的废钢、生铁、铁合金、有色金属、炉料代用品等炉料以及外购锭、坯等。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辅助材料是指生产所需的冶金辅料(渣料、氧化剂、还原剂、电极及其它矿产品等炉料添加剂)、耐火材料、燃料、五金、工具、土杂、化工材料、金属制品等。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设备备件是指用于设备维护检修、生产消耗的零(部)件、装配件。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其它物资包括车辆(内燃机车)用燃油、车辆(内燃机车)专用配件及材料、测量设备及配件(材料)、检测用品以及技改物资、办公自动化耗材、办公用品、劳保用品、消防器材、防汛物资等。
第七条公司对所有物资统一编码,实行一级库和信息化管理,对专用物资实施谁提出谁负责的责任制管理,对通用物资集中、分类储备。
第八条本办法适用于归口供应分公司采购的所有物资管理。
具有采购仓储职能的经营承包单位、事业部、分(子)公司采购的物资,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完善相应的物资管理办法。
技改物资和专控物资由专业主管部门参照本办法制定专项管理办法。
第二章主管部门及管理职责第九条物资管理部门职责分工(一)物流公司履行公司物资管理部门职责,负责公司物资管理综合制度的拟定、公司物资管理模式及管理流程的优化、组织物资质量异议处理以及公司物资管理相关工作综合协调。
(二)公司根据管理需要须进行专项控制的专控物资由财务部门根据需要制定专控物资管理办法明确专控物资范围、物资专业主管部门及相关管控要求。
(三)技术管理部门为原辅材料中与钢液直接接触的耐材、辅料及对钢液质量和技术经济指标影响较大的炉料代用品的专业主管部门。
(四)设备管理部门为设备备件专业主管部门。
(五)生产管理部门为生产工具(包括自制工具、生产用五金工具、钢锭模、渣盆、平板、结晶器、砧子、轧辊、导卫等)、劳保用品、公(业)务车辆和生产运输车辆(含内燃机车)用燃油,以及原辅材料中除技术管理部门主管以外的物资的专业主管部门。
(六)理化检测、计量管理部门为测量设备及配件(材料)和检测用品(包括能用以直接或间接测出被测对象量值的测量标准、软件、仪器仪表、量具和用于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以及用于维修、保养测量设备的零部件或物品;理化检测所必须的化学试剂等物品)的专业主管部门。
(七)信息管理部门为办公自动化耗材(包括打印机墨盒、色带、U盘、复印机耗材及各类办公自动化设备所需的低值(价值1000元以下)易耗配件等)的专业主管部门。
(八)运输部门为车辆(含内燃机车)、铁路、信号专用配件及材料的专业主管部门。
(九)公司办公室为办公用品(包括打印纸、复印纸、打印用墨、计算器、订书机、装订器、起钉器、剪刀、笔筒、档案盒、档案袋、文件框、文件夹、夹子、尺子、笔记本、信封、笔墨、胶水、胶带、大头针、图钉、订书钉、稿笺纸、复写纸、标签、便签、橡皮、印台、印泥等物品)的专业主管部门。
(十)保卫部门为公司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消防器材、防汛物资的专业主管部门。
(十一)规划技改部门为公司技改物资(包括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由公司负责采购的设备、备件、材料以及调试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工器具等)的专业主管部门。
第十条物资专业主管部门主要职责(一)负责本部门所管理物资的管理标准、制度建设,制定相关管理细则。
(二)负责对本部门所管理物资进行专用物资和通用物资分类(通用物资指可在各二级单位、专业厂共用,由仓储部门统一储备统一申报需求计划的物资),下发通用物资目录。
(三)负责主管物资的定额、限额及效用状况管理。
组织制定、修订储备定额和消耗定额,收集、汇总、分析消耗、进购、使用及储备数据信息。
(四)负责主管物资中专用物资的计划管理。
汇总、审核、审批、提报需求计划,并跟踪计划执行情况。
(五)负责参与处理重大物资质量异议;参与重要物资采购谈判、合格供方资质评审、供方评价。
(六)负责物资流转状态管理,减少死库存和库存积压,组织积压物资处理。
(七)负责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 负责参与物资验收工作。
第十一条物资使用单位主要职责(一) 负责现场领用暂未使用物资的保管,收集、核实现场物资消耗、使用性能、存放数量等信息,定时向相关部门报送相关报表。
(二)负责编制、申报本单位物资需求计划。
(三)负责物资修旧利废、报废处理。
(四)参与合格供方资质评审、供方评价及重要物资采购的谈判。
提出物资使用质量异议,参与质量异议处理。
(五) 负责参与物资验收工作。
第十二条采购部门主要职责(一)负责根据需求计划及库存情况编制物资采购计划,及时向物资专业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反馈采购计划实施进度和相关信息。
(二)负责优化物资采购模式、严格执行物资采购周期、实施物资采购计划。
(三) 负责根据公司决策合理制定择机采购计划、实施择机采购。
(四)负责供应商的管理,组织合格供方的资质评审和供方评价。
(五) 负责物资供应需求规律研究、供应市场分析、物资采购性价比跟踪、评估和分析。
(六) 负责物资编码管理。
(七) 参与入库验收及采购物资质量异议处理。
第十三条仓储部门主要职责(一)负责物资实物管理,包括对出库物资的使用情况跟踪检查。
(二)负责采购物资收、发、存管理,包括根据验收方式和内容(文件资料验收、数量验收、外观验收、检测验收及使用功能验收等)组织相关部门(单位)人员对物资进行验收,以及物资的实物保管、维护保养、加工和发放配送。
(三)负责编制、申报通用物资需求计划(补库计划)。
(四) 负责报废物资(主要为以旧换新的备件、工具等)的回收管理。
(五)负责采购物资入库、出库及库存数量、库龄信息等的统计分析和反馈。
第十四条技术部门(或物资专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采购物资的技术标准和技术性能要求。
第十五条理化检测、计量部门负责采购物资的理化检验、计量及参与入库验收、异议处理。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负责公司存货价值管理,制定公司存货占用指标;负责物资交易结算、物资消耗核算管理,参与消耗定额的制定、考核。
第三章管理流程第十七条专用物资和通用物资管理流程见附件一“专用物资管理流程图”和附件二“通用物资管理流程图”。
第四章储备定额和消耗定额管理第十八条储备定额和消耗定额由物资专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编制,物资专业主管部门统一实施对储备定额和消耗定额的动态修订和物资系统定额数据维护,每年对储备定额和消耗定额进行一次系统修订,每年一季度下发。
第十九条使用单位必须依据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制订分解本单位物资消耗和储备定额管控目标。
第二十条物资专业主管部门每月(或不定期)对物资储备定额和消耗定额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分析和考核。
第五章需求计划管理第二十一条需求计划分年度指导性计划和实际需求计划,实际需求计划分正常计划和应急计划,因抢险、抢修、抢产或其他特殊情况等急需采购物资的计划为应急计划,其余为正常计划。
第二十二条需求计划的申报必须坚持“优化库存结构,减少资金占用”和“先修复、利旧后新制,先利库后新购”的原则提报,凡是能修复、利旧、利库的物资一律不得申报需求计划。
第二十三条需求计划须综合考虑生产经营计划、储备情况、消耗定额及采购周期等因素后提出。
第二十四条年度指导性计划由专业主管部门每年底组织使用单位、采购部门、仓储部门(单位)、财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综合平衡后提出,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下发。
第二十五条专用物资需求计划由使用单位申报,通用物资需求计划由仓储部门根据储备定额和库存情况申报。
第二十六条应急计划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物资专业主管部门审查、核实、审批后,转采购部门按紧急采购处理。
第二十七条需求计划上报后原则上不允许变更,确因情况变化,需变更计划的,必须先按需求计划申报流程申请计划作废,再重新按流程申报。
第二十八条计划采购物资在正常采购周期内未到位的,需求单位应以催货通知的形式进行催货,不得重复申报需求计划。
第六章采购管理第二十九条采购计划是物资采购的唯一依据。
各物资需求计划汇总审核部门(单位)须于每月18日前将需求计划提报到采购部门,采购部门根据需求计划和库存情况编制采购计划。
除主原材料采购计划外,其它物资采购计划数量不能大于需求计划。
第三十条单件采购金额5万元及以上或单品单批次采购金额50万元以上的采购计划,须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第三十一条采购过程策划、供方管理、市场资源调查、采购方式选择、采购文件编制评审、合同管理、例外(紧急)采购、异议处理、采购后评估等严格按公司《供应管理标准》(攀长特企管427号)执行。
第七章验收、入库及仓储管理第三十二条物资到库后,仓储部门要及时组织办理验收入库,并及时将物资到库信息通报计划申报单位和计划审核部门,避免重复计划。
第三十三条物资验收管理办法由物资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物资专业主管部门制定,验收技术标准由计划申报单位提出,物资专业主管部门审核。
第三十四条物资验收由仓储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仓储部门根据物资验收管理办法规定的流程和验收方式、内容需要(文件资料验收、数量验收、外观验收、检测验收及使用功能验收等)及时组织相应的部门(单位)人员对物资进行验收入库。
第三十五条采购部门负责采购物资到货通知。
采购物资到货后,必须先验收入库再领用出库,确因生产需要或特殊情况需直送现场的,仍须按库房入库程序履行相关验收、入库手续。
第三十六条采购物资入库前,仓储部门(单位)必须认真核实物资数量、品名、规格、型号、外观标识等相关信息,并组织物资验收,办理物资入库验收手续,建立入库台帐。
第三十七条仓储部门(单位)须妥善保管已入库物资,建立物资盘点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和现场物资进行盘点,并对入库物资数量及在仓储期间发生的损坏、丢失等责任事故负责;及时清理积压、死库存并将信息反馈到相关部门。
第三十八条物资管理部门定期(原则半年一次)组织对物资进行盘存。
对出现的盘盈、盘亏及积压、死库存,物资管理部门必须查明原因,并责成物资专业主管部门追究落实责任,对盘存结果(盘盈、盘亏及积压、死库存)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第八章发放、使用管理第三十九条入库物资须按计划进行发放领用,原则上无需求计划不发放领用。
因生产急需,经专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先领用后补计划。
第四十条物资发放原则上坚持“先进先出”的发放原则,对库龄三个月以上的物资,仓储部门要做好统计分析,并优先调剂使用。
第四十一条直送现场的物资使用,必须按物资领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使用。
第四十二条使用单位应对领用的物资进行质量验收、使用前的质量复查和使用过程中的质量跟踪,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使用信息。
第四十三条对具备以旧换新条件的物资,须严格执行以旧换新领用制度,专业主管部门应制定所主管物资的以旧换新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