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物资计划管理细则
电力公司仓库管理制度
电力公司仓库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电力公司的仓库管理工作,保障物资的安全、准确与高效供应,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该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涉及仓库管理的人员及部门,包括但不限于物资采购、储存、保管、分发等环节。
二、仓库组织架构1. 设立专门的仓库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监督和管理仓库运作。
2. 仓库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定期进行培训与考核。
3. 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建立责任到人的管理体系。
三、物资分类与编码1. 根据物资性质和用途,对物资进行合理分类,并赋予唯一的编码。
2. 建立物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物资信息的实时更新和查询。
四、入库管理1. 所有物资入库前需经过严格的质量检验,不合格物资不得入库。
2. 入库物资应按照分类和编码系统放置于指定区域,并及时更新库存信息。
五、存储管理1. 保持仓库环境干净、整洁、安全,符合物资存储的环境要求。
2. 定期对存储物资进行盘点,确保账目与实物相符。
3. 对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殊物资,应采取特殊的安全措施,并设专人管理。
六、出库管理1. 出库物资需经过审批流程,确保物资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2. 出库时应准确记录物资信息,包括数量、时间、领用单位或个人等,以便追溯和审计。
七、安全与防护1. 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仓库作业的安全性。
2. 安装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设备、防盗报警器等,并定期检查维护。
八、应急管理1. 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火灾、水灾、盗窃等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
2.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九、监督检查1. 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仓库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2.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应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仓库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编号:国网(物资/2)127-2018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废旧物资管理,规范废旧物资鉴定、拆旧、报废、移交、处置、结算等各环节工作,提高管理效率效益,防范企业经营风险,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网实物资产退役管理规定》、《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通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废旧物资包含报废物资和再利用物资。
报废物资是指完成报废手续办理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低值易耗品及其它废弃物资等。
再利用物资是指经技术鉴定为可使用的退出物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退役退出实物包含退役资产和退出物资。
其中,退出物资是指经鉴定可再利用的库存物资、结余退库物资、成本类物资等非固定资产性实物。
第四条退役实物资产再利用工作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网实物资产退役管理规定》执行;退出物资再利用工作执行本办法有关要求。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移交是指实物使用保管单位(部门)在完成报废审批手续后,与各级物资管理单位(部门)之间的报废物资实物入库移交;交接是指在竞价完成后,公司与回收商之间的实物交接。
第六条废旧物资管理包括计划管理、技术鉴定、拆除回收、报废审批、移交保管、竞价处置、资金回收、实物交接,以及再利用物资入库保管、利库调配、账务处理等全过程管理。
第七条废旧物资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协同高效、集中处置、闭环管控”原则。
报废物资(除无处置价值及特殊性报废物资外)原则上在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实施网上集中竞价(拍卖)处置。
第八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各部门、各分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和各直属单位的废旧物资管理工作。
公司控股单位、参股单位、代管单位、集体企业废旧物资管理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九条物资部门:负责报废物资处置管理,组织开展报废物资的接收保管、集中处置、网上竞价、合同签订、实物交接、资金回收、回收商管理及资料归档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库存物资技术鉴定、办理报废手续,组织汇总废旧物资处置计划;负责组织开展在库退出物资再利用及库存物资跨区调配工作;负责协同专业部门对废旧物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国电工程物资制度
国电工程物资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优化国电工程的物资采购管理工作,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现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国电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物资采购管理工作。
三、物资采购流程1. 工程项目需求确定:工程项目经理根据项目实施计划确定物资需求清单,并提交给物资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2. 供应商选择:物资管理部门根据需求清单确定合适的供应商,并邀请供应商参与竞标。
3. 竞标评审:竞标结束后,物资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各供应商的报价和质量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供应商。
4. 签订合同:确定中标供应商后,签订物资采购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
5. 物资采购:供应商按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交付物资。
6. 物资验收:工程项目经理对交付的物资进行验收,确认质量符合标准后方可入库。
7. 物资入库:验收合格的物资由物资管理部门入库,标明入库时间、数量和质量。
8. 物资领用:各工程项目根据实际需要向物资管理部门提出领用申请,经审核后进行发放。
9. 物资库存管理: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对库存物资进行管理和监控,确保库存充足并避免过剩。
四、物资管理制度1. 物资分类管理:物资按照不同的属性和用途进行分类管理,确保物资信息清晰明了。
2. 物资采购计划:物资管理部门定期编制物资采购计划,合理安排采购时间和数量。
3. 物资管理台账:物资管理部门建立物资管理台账,记录物资的采购、入库、领用和库存情况。
4. 异常处理:出现异常情况时,物资管理部门应及时处理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5. 物资质量管控:对采购的物资进行严格质量把关,确保质量符合标准。
6. 物资档案管理:建立完善的物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物资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7. 盘点和结存:定期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和结存,确保物资数量和质量的准确性。
五、监督与考核1. 监督管理:上级主管部门应对物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执行情况符合规定。
2. 内部审计: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改进工作流程。
物资计划管理制度
物资计划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提高物资管理的效率和规范性,确保公司的物资供应和使用能够满足各部门的需要,同时保证物资的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物资计划管理制度。
二、管理规定(一)物资计划编制1.根据公司各部门的需求和生产计划,制定物资计划,并根据不同的物资种类进行分类管理。
计划周期通常为一年,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2.物资计划应充分考虑市场行情、价格波动等因素,制定合理的采购数量和时间,以确保物资供应的及时性和经济性。
3.物资计划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及时通知采购部门进行采购准备工作。
(二)物资采购1.物资采购应根据物资计划进行,采购部门应及时制定采购计划,并向相关供应商进行询价和谈判。
2.物资采购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采购,确保采购结果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3.物资采购过程中,采购部门应加强对供应商的资质审核和信誉调查,确保供应商的可靠性和产品质量。
4.物资采购完成后,应及时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并建立供货档案,做好采购相关记录和凭证的管理。
(三)物资入库管理1.物资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工作,包括对物资数量、质量和完整性的检查,确保入库物资与采购合同一致,并符合公司的要求。
2.对于有质量问题或瑕疵的物资,应及时向供应商反馈,并要求其进行退货或更换。
3.物资入库后应进行分类存放,并做好库存登记和标识,确保物资的易查找和管理。
4.物资入库库存情况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进行定期盘点,确保库存数量的准确性。
(四)物资使用管理1.物资使用应按照计划进行,各部门应根据实际需求合理使用物资,并及时上报物资使用情况和变动情况。
2.物资使用过程中,应加强对物资的保管和维护,确保物资的正常使用寿命和功能。
3.物资损耗、报废及库存过剩情况应及时上报,并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和报废。
4.对于有特殊要求或涉及安全的物资,应加强监管和限制使用,确保安全可靠。
三、安全检查(一)物资仓库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包括仓库设备的安全性和完好性,防火、防盗、防水等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国家电网公司深化物资集约化管理实施方案
附件10:国家电网公司深化物资集约化管理实施方案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三集五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在充分总结试点工作成果,进一步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深化物资集约化管理实施方案。
一、深化物资集约化管理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公司实施物资集约化管理以来,建立了统一的物资管理体系,在发挥采购规模效益、保障物资供应、促进规范管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但公司集中采购的范围、效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仓储配送体系建设刚刚起步,保证和提高采购设备质量的任务还很艰巨。
全面加快建设“三集五大”体系,打造世界一流电网、国际一流企业,必须进一步深化物资集约化管理。
深化物资集约化管理的总体思路是:围绕“一强三优”现代公司战略目标,适应“三集五大”体系建设需要,深化物资集约化“三个机制”建设(集中采购机制、供应保障机制、质量管控机制),着力提升“四种能力”(资源统筹能力、集中采购能力、质量管控能力和供应保障能力),打造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供应链管理体系。
深化物资集约化管理的主要目标是:持续拓展集中采购范围,构建集中统一、精益高效的集团化采购平台,公司物资一级集中采购率达到95%及以上;不断深化供应链全流程管理,建立快捷高效、保障有力的物资供应体系;加快构建协同共管、闭环联动的质量管控机制,提高电网装备质量;全面推行物资标准化,实现电网设备通用互换,为“三集五大”业务和公司运营提供坚强的物资保障,服务和推动公司“两个转变”。
二、深化物资集约化管理的主要内容深化物资集约化“三个机制”建设,打造更集中、高效的一体化集团采购平台,构建更科学、快捷的仓储配送体系,建立更全面、严格的质量管控机制,强化供应链全过程管控,加强与“五大”和人、财集约化的协同衔接,持续增强公司物资供应保障和资源优化配置能力。
(一)深化集中采购机制建设优化采购策略、提高采购效率、突出集中管控,以一级部署的电子商务平台为载体,进一步提升“公开、公平、公正”的集中采购品牌形象。
六、物资及合同管理方面风险及防控措施
物资未经验收即投入现场安装
中
直接配送施工现场物资应及时办理验收手续后方能投入使用。
国家电网公司物资仓储配送管理办法》(国网(物资/2)125-2013)第六十三条;《国家电网公司实物库存管理办法》(国网(物资/2)237-2014)第二十条
236
物资领用无手续或手续不齐全
中
严格按照要求规范项目物资领用手续。
264
废旧物资处置收支“一条线”
中
废旧物资处置资金应管理执行“收支两条线”原则,不得将销售成本在销售收入中抵扣。
《国家电网公司物资管理通则》(国家电网企管〔2014〕139号)第六十五条
265
虚列废旧物资处置过程中的费用
重
应按实列支废旧物资处置过程中发生的处置服务费。
258
出售废旧物资竞价不合规
上网竞价处置的废旧物资缺少合规报废手续
中
上网竞价处置的废旧物资必须履行完备的报废手续。
《国家电网公司废旧物资网上竞价管理细则》(国家电网企管〔2014〕539号)第十三条
259
开展网上竞价活动的代理机构不具备相关资质
中
应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代理机构开展网上竞价活动。
《国家电网公司废旧物资网上竞价管理细则》(国家电网企管〔2014〕539号)第十六条
262
未向竞价中标单位出售废旧物资
重
应切实履行网上竞价中标结果。
《国家电网公司废旧物资网上竞价管理细则》(国家电网企管〔2014〕539号)第四十一条
263
废旧物资收入处理不合规
废旧物资处置收入未入账
中
应按规定将废旧物资销售收入入财务帐,不得私自变卖、置换。
《国家电网公司工程财务管理办法》(国家电网企管〔2014〕742号)第三十二条
【制度范例】电力公司物资管理办法(WORD21页)
公司物资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物资管理工作,提高公司物资管理的效益效率和物资供应保障能力,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的物资管理工作。
公司控股、参股单位物资管理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资是指用于公司生产、建设、经营的设备和材料,以及大宗办公用品、大宗消耗性物资等。
第四条为加强物资集约化管理,公司建立统一的物资管理体系,实行统一归口管理。
第五条物资管理遵循“统一标准、统一平台、统一采购、统一监造、统一配送、统一结算”的原则,为生产、基建、经营提供物资保障。
第六条物资管理包括需求计划管理、采购管理、合同管理、监造管理、资金管理、配送管理、仓储管理、应急物资管理、废旧物资处置管理、物资标准化管理、信息管理、供应商关系管理、档案资料管理、检查与考核等内容。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七条按照建立统一的物资管理体系,实现物资归口管理、分级实施、专业高效服务,构建公司物资管理组织体系。
(一)公司成立物资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物资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和国家电网公司物资管理规定,决定物资管理重大事项,处理协调物资管理重大问题。
公司本部设立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负责物资归口管理。
公司成立物流服务中心,接受公司物资部业务管理,提供相应职责范围内物资供应服务工作;(二)地市公司成立物资协调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执行公司物资管理相关制度和办法,负责地市及以下公司物资供应协调工作。
地市公司不设物资管理职能部门,成立隶属主业的物流服务分中心,作为省公司物资管理的一部分,提供地市公司建设管理项目的物资供应服务工作;(三)公司所属其它单位,按照加强物资集约化管理要求,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相应物资部门或在业务部门设立物资管理专职,接受公司物资部业务管理,组织开展本单位物资供应工作;(四)县公司在统一的物资管理体系框架下,设立隶属主业的物资服务站,开展本单位物资供应工作。
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废旧物资管理规定
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废旧物资管理规定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合理利用现有物资资源,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强化废旧物资全流程的监督管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废旧物资是指已办理固定资产报废手续的物资、已办理流动资产报废手续的库存物资、已办理非固定资产报废手续属于列卡登记的低值易耗品、废弃材料及零配件等。
本办法主要包括:退出资产的拆除计划、技术鉴定、报废审批和拆除现场管理;废旧物资的回收、入库保管、竞价处置和价值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和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的废旧物资管理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公司可研审批管理部门负责将拟拆除主设备纳入项目可研报告的编制、评审。
第五条公司项目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将退出资产的施工及现场回收保管工作纳入项目初步设计的编制、评审,并将相关费用列入工程概算;(二)负责组织开展退出资产的拆除、现场回收和临时保管工作,并经实物管理部门清点确认后送至仓库保管。
第六条公司实物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一)负责制定退出资产报废技术标准;(二)负责组织开展退出资产的技术鉴定,提出处置意见;(三)负责组织开展公司“年度资产退出计划”的编制、审批;(四)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报废申请审批;(五)负责组织清点项目管理部门移交的退出资产,并与物资管理部门办理入库交接手续;(六)负责组织提交废旧物资处置需求申请。
公司各实物管理部门的职责范围为:运维检修部负责电厂设备、电网一次设备、电网(厂)生产建筑物、构筑物等辅助及附属设施、试验及监(检)测装备、专用工器具、生产服务车辆;科技信通部负责电力通信设备及专业工器具;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负责调度自动化系统、厂站自动化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自动控制设备及专业工器具;营销部负责用电计量设备;后勤工作部负责非生产性房屋及其配套设备;办公室负责办公自动化设备;建设部负责工程项目结余物资;物资部负责库存物资。
国家电网公司物资计划管理细则
规章制度编号:国网(物资/4)238-2014国家电网公司物资计划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物资计划管理工作,细化《国家电网公司物资计划管理办法》的管理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提高工作效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主要包括计划策略、年度需求计划、批次采购计划、协议库存采购计划、超市化采购计划以及批次外采购计划等管理内容。
本细则所称的物资计划管理包括物资和服务计划管理。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总(分)部、各单位及所属各级单位(含全资单位)物资计划管理工作。
控股、代管单位和集体企业参照执行。
所设机构与本细则所述机构不一致的,根据职责执行本细则要求。
本细则涉及相关各方职责分工及检查考核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物资计划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计划策略管理第四条计划策略管理是为实现公司经营管理目标、提高采购效益、保障物资供应而制定的计划管理基本原则和方法,包括采购目录、采购计划安排、物资供应周期、参考价格管理等内容。
第五条采购目录以物料主数据为基础,结合公司专业分类,涵盖公司安全生产、电网发展、营销和优质服务以及科技进步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所需的物资及服务。
按照公司“一级平台管控、两级集中采购”的管理要求,分级、分类编制。
采购目录实行动态调整、滚动修编。
物资采购范围主要包括输变电工程设备、材料,信息通信物资,调度物资,营销物资,配(农)网物资,零购、辅助物资,超市化采购物资,电源项目物资以及直流专用物资等。
服务采购范围主要包括工程服务、管理咨询服务、科技技术服务、信息咨询服务等。
第六条采购计划安排是依据公司综合计划和预算,综合考虑物资属性、专业特点、资源配置,以提高效率效益、便于组织实施、保障有序供应为原则制定:(一)批次采购计划覆盖采购目录中的全部物资和服务;(二)批次采购计划与综合计划和预算有效衔接,合理安排各类采购批次;(三)批次创建管理(流程图见附件1):1.“总部直接组织实施”招标采购批次:国网物资公司物资计划部依据年度批次计划安排在信息系统中创建;2.“总部统一组织监控,省公司具体实施”招标采购批次、非招标采购批次:省公司年初通过信息系统上报全年采购批次安排,经国网物资部审批后,国网物资公司物资计划部在信息系统中创建;3.批次外采购批次:紧急采购需增加采购批次的,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根据项目进度安排通过信息系统上报批次外采购批次申请,经国网物资部审批后,国网物资公司物资计划部在信息系统中创建;4.流标批次:根据实际情况纳入就近的采购批次,或通过信息系统单独申请采购批次,经国网物资部审批后,国网物资公司物资计划部在信息系统中创建。
电力公司物资管理部工作计划
电力公司物资管理部工作计划1物资部成立以来,在公司领导班子的关怀和领导下,在主管经理的带领下,我们物资管理部的同志面对全新的工作,能够按照公司的管理制度办事,在实际工作中,能够为企业着想,为基层分忧,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1——5月份计划57份,共计665项,其中临时性计划占90%以上,采购率约达到98%以上,出库材料x项。
基本上保障了物资需求。
四月份配合分公司试行单车核算中,累计入库材料189项,出库材料396项,其中配件332项分别由53台作业车辆耗用。
二、贯彻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规程1、今年公司下发了物资管理暂行规定五章十五条,我们自己制定了从部长到采购员、材料会计以及保管员的职责及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共计38条,做到有章可循。
2、在实际工作中,认真执行管理制度,按照各部门提出的经由分公司经理签字,主管领导审批,总经里批准的计划实行采购工作,对临时发生的特事及时请示领导,杜绝越权采购和无计划采购。
同时,通过制度的实施,做到了采购有计划、计划有审批、验收有手续、出库有领料单,使物资的计划、采购、验收、出库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3、完成了上半年的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盘点工作。
4、我们基本上做到了每月都对各部门提出的物资计划进行广泛的市场调查,走访其他区局作业公司,对上百种配件、化工、燃料的价格做到询价、比价,并随时掌握市场的浮动价格。
比如干扫和水洗车用的聚氨酯胶管,厂家供货每米在600多元,经过多次走访市场,联系多家供应商,最后经过比价,在同等的质量前提下,我们以每米200多元价格组织进场,满足了作业需求,每米管为企业节省了近400元,按照使用量一年节省在6万元左右。
同时通过市场调查,也建立了必需的急加工网点及物资供应网点,以保障物资的需求。
5、仓库管理上,材料入库基本做到了验品种、验规格、验质量、验数量,出库凭领料单发货,定期盘点,并对仓库进行了规范性的初步整理,搭设货架、地坪漆地面,货物规范摆放、标识清楚等。
电力工程公司物资库房管理制度
电力工程公司物资库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物资库房管理,提高物资管理效率和资产利用效率,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库房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库房管理应符合公司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库存物资的安全、准确、快捷的管理和运作。
第二章、库房管理结构和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物资库房管理部门,负责库房的日常管理工作。
库房部门分为入库组、出库组、盘点组、安全组。
第五条入库组主要负责入库物资的接收、验收、入库等工作。
第六条出库组主要负责库房物资的领用、发放等工作。
第七条盘点组主要负责库房物资的盘点和清点工作。
第八条安全组主要负责库房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
第九条库房管理员必须遵守公司制度规定,服从公司领导安排,忠诚履行职责。
第十条库房管理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业务素质和业务知识,能够熟练操作库房管理系统,熟悉物资库房管理流程。
第三章、物资库房管理流程第十一条入库流程:1. 验收:入库物资由入库组员工进行验收,检查物资数量、品质和规格等是否符合订单要求。
2. 入库:验收合格的物资进行入库登记,生成入库单据,库房管理员确认后进行存放。
第十二条出库流程:1. 领取申请:领用部门填写领用申请单,经过主管审批后提交出库组。
2. 发放:出库组按照领用申请单进行发放物资,生成出库单据,库房管理员确认后出库。
第十三条盘点流程:1. 盘点准备:盘点组员工根据计划准备盘点工具、清点记录表等。
2. 盘点实施:盘点组员工对库房物资进行逐项盘点和清点。
3. 盘点汇总:盘点组将盘点结果进行汇总,生成盘点报告,提交库房管理员。
第十四条安全流程:1. 安全检查:安全组定期对库房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设施完好。
2. 防火防盗:安全组对库房内防火、防盗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库房安全。
第四章、物资库房管理规范第十五条库房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相关制度和规范,不得违反规定擅自处理物资。
物资计划规章管理制度
物资计划规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物资计划的管理,规范物资采购流程,建立健全的物资计划规章管理制度,以确保物资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物资采购效率,保障物资采购的合法合规性。
第二条物资计划规章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物资采购的工作,并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第三条本制度由本单位物资管理部门负责起草,经领导审批后执行,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制度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所有本单位物资计划相关人员都应严格遵守物资计划规章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得私自破坏制度的执行。
第二章物资计划的编制第五条物资计划是根据本单位的工作需要和经费预算,通过分析和调查得出的需购置物资清单,包括物资名称、数量、规格、品牌、价格等信息。
第六条物资计划应根据不同部门的实际需求和使用情况进行制定,确保各部门的工作正常推进,并避免过度或不足采购导致浪费。
第七条编制物资计划需要严格按照本单位的管理流程和规定进行,确保计划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物资计划的编制由本单位物资管理部门负责,经相关部门审查后报领导审批,并在执行过程中做好调整和追踪。
第三章物资计划的执行第九条物资计划的执行是确保物资计划顺利进行和有效落实的重要环节,需要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认真执行。
第十条执行物资计划需要严格按照计划清单进行,不得私自增减物资种类和数量,如有需要变更须经领导批准。
第十一条物资计划的执行要做好相关资料的记录和归档,以备查验和复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若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物资不符、数量不足或质量问题等情况,需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及时调整采购计划。
第四章物资计划的验收第十三条物资计划的验收是评估物资采购质量和合规性的重要环节,需由专人负责,确保物资符合要求。
第十四条物资计划的验收应根据采购合同、发票和实际物资情况严格核对,确保物资的质量、数量和价格等均符合要求。
第十五条验收人员需认真对物资进行检查和确认,不得虚报验收结果,如发现问题需及时上报部门领导及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国家电网公司物资入库管理流程介绍
变电一次运检制度操作指南────────────────────────────────────────────────国家电网公司物资入库管理制度操作指南国网漯河供电公司2015年11月描述01:判断入库物资类型描述02:核对实物数量及确认验收物资外观描述03:送货前与供应商确认相关信息描述04:编制结余物资退料申请单描述05:编制物资代保管委托申请单描述06:提出借出物资归还申请描述07:编制退出退役资产代保管委托申请单描述08:核对实物、数量(重量)及相关资料描述09:审批资产(物资)报废描述10:判断是否归还实物描述11:鉴定结余物资可用性描述12:双方签字确认调出单位的出库单描述13:通知供应商送货,通知仓库接货描述14:鉴定退出退役资产可用性描述15:办理实物入库手续描述16:核对实物数量,验收确认外观描述17:复印出库单存档描述18:签署入库单并存档描述19:判断是否跨法人单位描述20:填写交接单,办理实物移交描述21:借用物资补办领用手续描述22:检验归还物资描述23:办理结余物资实物退料描述24:办理可用退出退役资产实物代保管描述25:办理入库手续描述26:系统操作借出物资从“借用物资库”出库描述27:组织相关部门验收确认物资质量描述28:办理可用退出退役资产代保管入库手续描述29:转储调拨入库物资描述30:调出单位创建销售订单描述31:调入单位在ERP系统内按代购订单进行收货入账操作描述32:办理结余物资退料入库手续描述33:审核是否通过描述34:签署入库单并存档描述35:按转储订单进行收货入账操作描述36:办理物资出库手续描述37:通知信息到履约管理人员描述38:实物入库归还物资描述39:扫描送货单条形码,核对系统信息描述40:调出单位组织物资配送描述41:系统操作借出物资由“借用物资库”转移到实体库描述42:与供应商协商退换货描述43:签收货物交接单描述44:调出单位财务资产部开具销售发票描述45:调入单位财务资产部接收发票,确认和付款描述46:签章送货单并交供应商,且复印存档描述47:办理入库手续描述48:入库实物3.1 执行相关制度·国网(物资/1)98-2014 国家电网公司物资管理通则·国网(物资/2)125-2013 国家电网公司物资仓储配送管理办法·国网(物资/2)237-2014 国家电网公司实物库存管理办法3.2 执行相关技术标准3.3 执行相关绩效指标·物资入库执行规范性·仓储管理规范指标3.4 执行相关风险指标·各相关部门未对到货物资进行入库前的开箱验收,或各验收人员开箱验收后未记录验收情况·清仓利库、库存资源信息不准确·同一采购订单下的系统入库单总数量超过采购订单总量·退库手续不完整、资料不齐全·物资退库申请不合理·物资退库后未按要求在信息系统中进行二次入库处理·退库数量、退料申请单、退料清单内容不一致。
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采购合同承办管理办法(2)
国家电网公司文件国家电网物资〔2011〕173号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采购合同承办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物资采购合同(以下简称“物资合同”)承办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签订、履约、结算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和《国家电网公司物资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物资合同承办管理工作。
公司控股、参股单位物资合同承办管理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中物资合同是指由物资部门负责签订和执行的物资采购合同。
第四条物资合同承办管理包括物资合同签订、履约、结算、归档等管理。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公司物资部是公司物资合同承办的管理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制定公司物资合同承办工作的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指导和考核所属单位物资合同承办工作;(二)负责组织公司总部直接管理工程物资合同的签订和资金预算、支付申请编报工作,负责审核公司总部物资合同差异与变更;(三)负责物资采购统一合同文本的应用;(四)负责组织公司物资合同承办信息的统计及分析;(五)负责推广公司物资合同管理信息化相关系统应用;(六)负责公司集中采购物资合同签订、履约重大事项的协调.第六条网省公司物资部是本单位物资合同承办的管理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制定本单位物资合同承办工作的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组织做好本单位物资合同承办工作;(二)负责组织网省出资(不含总部直接管理工程)物资合同的集中签订和资金预算、支付申请编报,负责审核本单位物资合同差异与变更;(三)组织本单位物资合同签订及履约信息统计和分析;(四)负责应用公司物资合同管理信息化相关系统;(五)负责本单位物资合同签订、履约重大问题的协调。
第七条物流服务中心提供物资合同签订、履约的相关服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为物资合同起草、签订、履约、结算、变更、解除等提供相关服务工作;(二)负责物资合同的催交催运、配送仓储、移交验收、现场服务、日常协调等工作;(三)负责物资合同签订及履约信息的统计、分析,建立物资合同台帐;(四)负责物资合同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归档管理等工作。
供电公司库房物资管理制度
供电公司库房物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供电公司库房物资管理工作,提高物资利用率和效益,保证库房物资的安全、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供电公司所有库房物资管理工作。
第三条库房物资管理应遵循“合理、准确、安全、节约”的原则,加强物资的分类、登记、存放、调配、清点和报废工作,提高物资的使用效益。
第四条公司库房物资管理工作由库房管理员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协助完成。
第五条公司库房物资应定期进行盘点,确保物资安全和完整,以及及时报废过时物资,防止造成浪费。
第六条库房物资管理应遵守公司相关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廉洁的原则,做到规范经营。
第二章物资管理范围和分类第七条公司库房物资包括仪器设备、办公用品、备件、耗材等,所有物资管理应建立详细清单,分类管理。
第八条物资管理范围包括采购、登记、入库、出库、保管、清点、使用、调配等,确保物资流动畅通。
第九条库房物资应按照不同特性进行分类管理,如易腐烂、易燃、易爆、有毒等应分开存放,做到合理排列。
第十条库房物资应根据使用频率和重要程度进行分级管理,确保重要物资得到优先使用。
第十一条库房物资的分类应建立清晰的标识和档案,方便管理和查询。
第三章物资管理流程和制度第十二条物资管理应建立严格的流程和制度,包括采购、入库、出库、调配、盘点、报废等。
第十三条采购物资前应经过审批程序,确认采购清单和数量,签订采购合同。
第十四条入库物资应由库房管理员进行登记和清点,并按照分类归档存放,确保物资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五条出库物资应经过申请、审批程序,出库记录应详细,避免物资的滥用和浪费。
第十六条库房物资调配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确保各部门物资的充足和合理利用。
第十七条库房应定期进行盘点,确保物资数量与清单一致,如有差错应及时调整。
第十八条物资使用完毕或过时应及时报废处理,确保库房物资处于良好状态。
第四章物资安全和保管第十九条库房物资管理应加强安全防范,避免盗窃、损坏和浪费。
《国家电网公司应急物资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急物资管理工作,提高应急物资供应能力,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和所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的应急物资管理工作。
公司控股、参股单位应急物资管理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应急物资是指为防范恶劣自然灾害或其它因素造成电网停电、电站停运,满足短时间恢复供电需要而储备的物资。
第四条公司建立总部和网省公司、直属单位两级管理的应急物资管理体系,实行统一归口管理。
第五条应急物资管理遵循“统筹管理,科学分布、合理储备、统一调配、实时信息”的原则。
第六条应急物资管理包括日常管理和应急处置两部分.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七条总部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是公司应急物资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制定公司应急物资管理规章制度和办法;(二)负责制订公司应急物资储备方案,并组织实施;(四)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公司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五) 负责监督、检查总部和区域应急物资储备库工作; (六)负责与合格供应商签订应急物资框架战略协议,检查、评估协议储备供应商的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并根据评估结果适时调整;(七)负责跨区域应急物资的统一调拨;(八) 负责建立与交通部、铁道部等国家部委的沟通协调机制。
第八条网省公司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是本单位应急物资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按照总部物资部的要求,配合实施公司应急物资储备方案;(二)负责区域应急物资储备仓库所在地实物储备应急物资的管理;(三)协助总部物资部检查所辖区域内协议储备物资和评估协议储备供应商;(四)根据总部统一要求,收集、汇总、更新公司动态周转物资信息;(五)根据总部物资部指令,负责组织应急储备物资的配送;(七)负责建立本单位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八)负责本单位协议储备物资管理;(九)负责本单位应急物资管理信息化的应用;(十)负责收集、汇总本单位实物储备、协议储备、动态周转等应急物资信息,建立应急储备物资信息台帐; (十一)负责本单位应急储备物资的统一调拨;(十二) 负责与地方政府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十三) 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本单位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第九条各级物流服务中心是应急物资配送、储备的具体实施单位,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应急物资储备仓库的建设和维护;(二)负责实物储备应急物资库存管理;(三) 负责实时维护动态周转物资信息;(四)负责实物储备物资的催交催运、收货验收工作;(五) 负责应急物资的配送;(六)配合物资管理部门检查协议储备物资和评估协议供应商。
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采购合同承办管理细则
规章制度编号:国网(物资/4)245-2014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采购合同承办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物资采购合同签订、履约和结算工作,提高合同承办效率和供应保障能力,细化《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采购合同承办管理办法》的管理和操作要求,依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其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主要规范合同签订、合同履约和合同结算三方面工作,包括合同文本生成、合同审核及生效、物资供应计划编制、生产与发运、交付与验收、合同变更与解除、资金预算与支付、合同索赔及检查考核等内容。
第三条本细则涉及的术语定义:(一)物资需求计划:由物资需求部门提出,包含所需物资名称、需求时间、需求地点等信息;(二)物资供应计划:根据需求单位/部门物资需求计划、1合同订单信息和供应商实际生产情况协商确定的供货计划,包含所交货物资名称、计划交货数量、确定交货期等信息;(三)重点物资:指生产周期较长、影响工程投运的关键物资,一般指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压器、电抗器、断路器、组合电器、铁塔等设备材料。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总(分)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物资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承办管理工作。
总部直管工程物资合同承办管理按照《国家电网公司总部直管工程物资合同管理工作规范》执行。
公司直属单位、参股、控股单位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五条省公司出资采购的物资合同,根据授权范围,由省物资公司负责合同文本的生成和订立,完成合同签订工作(见附件1)。
第六条合同文本应采用公司统一合同文本,在电子商务平台上依据中标结果起草合同,并在经济法律管理业务应用系统(以下简称“经法系统”)中流转会签。
第七条合同的组成文件包括:(一)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达成的补充协议或纪要;(二)合同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合同附件;2(三)中标通知书或签订通知书;(四)招投标文件/采购文件以及经双方确认的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物资计划管理制度
物资计划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1.确保企业物资能够按时、准确地供应,以满足生产经营需求;2.提高物资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3.加强供应商管理,确保合作稳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物资采购和供应工作。
三、基本原则:1.安全:物资采购和供应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法律法规;2.公平:物资采购和供应应公平、公正、透明,遵守市场规则;3.高效:物资采购和供应应高效、迅速,确保供应的连续性;4.优质:物资采购和供应应注重产品质量,坚持优质优价;5.省钱:物资采购应节约成本,避免浪费和低效。
四、具体措施:1.物资需求确认:(1)根据生产计划和具体需求,编制物资计划;(2)评估物资库存水平,确保符合生产经营的需求;(3)根据需求确认物资的种类、数量和时间。
2.供应商采购选择:(1)建立供应商库,并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2)优先选择信誉良好、质量可靠的供应商;(3)比较不同供应商的价格、质量和服务,选择最适合企业需求的供应商。
3.询价和议价:(1)根据物资种类和数量,向多家供应商询价;(2)比较不同供应商的价格、交货期和售后服务,进行议价;(3)最终确定供应商和价格。
4.合同签订:(1)与供应商签订物资采购合同,并明确合同条款和评估标准;(2)确保合同内容明确、具体,保证双方权益。
5.供应管理:(1)及时跟踪物资供应进度,确保供应及时;(2)建立物资采购和供应台账,记录物资采购和供应的情况;(3)与供应商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及时解决问题。
6.监督和检查:(1)建立物资采购和供应的监督机制,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考核;(2)加强对物资采购和供应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按照规定执行;(3)对不合格的供应商和物资进行纠正和处理。
五、责任和权限:1.采购部门负责物资采购和供应的具体工作;2.生产部门负责提供物资需求信息;3.财务部门负责物资采购和供应费用的审批和支付;4.监督部门负责对物资采购和供应进行监督和检查。
国家电网公司物资分类与物料主数据管理细则
国家电网公司物资分类与物料主数据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物资分类与物料主数据管理水平,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采购标准管理办法,制定物资分类与物料主数据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总分部、各单位及所属各级单位含全资、控股、代管单位物资分类与物料主数据以下简称“主数据”的新增、修订、问题受理等管理工作,服务分类及服务主数据管理可参照执行;第三条本细则所称“主数据”包括物资分类、物料主数据及采购标识规则;主数据在国网公司主数据管理平台SG-MDM进行统一管理和维护,管理流程见附件:物资和服务主数据管理流程图;第四条物资分类是根据物资信息化管理要求,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对物资进行区分、归类、命名、描述,建立的物资分类结构体系和物资信息化代码体系;国网公司的物资分类体系按照大类、中类、小类进行分类,每个小类下辖若干特征项,每个特征项下对应若干特征值;第五条物料主数据是根据物资分类结构体系,按照相关规则,赋予物资的信息化代码,包含了物资编码、物料描述、计量单位、采购标识和分类特征等信息;第六条采购标识是根据物资采购标准,对物料进行分类的标识,分为国网标准物料、非标准物料和未标准化物料;国网标准物料指物资采购标准界定范围内、公司推广应用的物资;非标准物料指在物资采购标准界定范围外、公司限制使用的物资;未标准化物料指尚未编制物资采购标准、公司不限制使用的物资;第七条采购标识规则是根据物资采购标准制定、辅助计算机识别采购标识的规则,是物料主数据与采购标准模板的衔接纽带;第八条本细则职责分工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采购标准管理办法执行;第二章新增与修订第九条主数据新增一新增主数据对应的物资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但尚未列入主数据管理系统的物资;新增主数据的需求是否合理的判断依据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公司企业标准以及公司科技推广成果;二公司各级单位在提报新增主数据需求之前,须组织开展预审;三新增小类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提报,特征值及物料主数据新增需登陆主数据管理系统进行线上提报;新增小类一般应根据物资关键特性设置特征项;新增特征值需符合既有特征项的定义;第十条主数据修订一主数据修订包括物资分类、特征值、物料主数据的冻结、解冻,以及采购标识规则的修订;二对于重复存在或无法满足物资采购及应用需求的主数据,经咨询专业专家意见、国网物资部批准后,在主数据管理系统中完成修订工作,并及时发布通知公告;三物资分类及物料主数据被冻结后,对于需要处理未清业务的,由各单位在ERP系统中自行解冻,业务处理完毕即时恢复冻结状态;对于仍在计划申报阶段,未发布招标采购公告的主数据,原则上不能继续使用,应选用其他物料主数据申报计划;四国网物资公司开展采购标识规则修订时需考虑对现有采购标准提报、采购计划提报和招投标业务的影响,统筹考虑修订及数据下发时间;五物资采购标准修订时需统筹考虑采购标识规则的修订,分析采购标识、物料与采购标准对应关系,制定相应的转换策略;六各单位提出的物资采购标识调整需求,经咨询专业专家意见、国网物资部批准后,由国网物资公司在主数据管理系统中完成修订工作;第三章主数据运维第十一条物资分类新增:各单位收集新增分类需求,组织专家开展预审,确定所属大类、中类、小类,计量单位及特征项、特征值,填写物资分类申请模板,提报至国网物资公司;经咨询专业专家意见、国网物资部批准后,由国网物资公司在主数据管理系统中完成新增;审批不合格的注明原因,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退回至需求单位;第十二条特征值和物料主数据新增:各单位收集新增需求,组织专家开展预审,进入主数据管理系统,提交新增申请;经咨询专业专家意见、国网物资公司审批后,在主数据管理系统中完成新增;审批不合格的注明原因退回至需求单位;第十三条采购标识规则修订:物资采购标准新增或修订时,经咨询专业专家提出修订方案、国网物资部批准后,在主数据管理系统中完成操作;第十四条关于物资分类及物料主数据有关业务问题的需求受理要求如下:一物资分类及物料主数据提报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如:业务操作、数据查询等,由各单位物资标准化专兼职管理员处理;二主数据新增、修订及其他业务问题由国网物资公司在工作时间受理;三根据信息系统分工界面,系统功能故障及系统操作指导等分别由国网信通公司和省信通公司受理;四国网主数据管理系统操作账号由各单位提出申请,报国网物资公司审批,交国网信通公司具体办理;第十五条电网及通用物资以外的主数据,经国网物资部同意后,可委托专业公司具体开展主数据需求提报、审批管理等具体业务操作;第四章检查与考核第十六条国网物资部建立主数据考核制度,采取季度考核计分的方法,对各单位申报的物资分类特征值与物料主数据的准确率进行考核;第十七条国网物资公司按季度统计各单位的提报数据及退回记录,汇总后上报国网物资部;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细则由国网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细则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附件:物资和服务主数据管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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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编号:国网(物资/4)238-2014国家电网公司物资计划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物资计划管理工作,细化《国家电网公司物资计划管理办法》的管理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提高工作效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主要包括计划策略、年度需求计划、批次采购计划、协议库存采购计划、超市化采购计划以及批次外采购计划等管理内容。
本细则所称的物资计划管理包括物资和服务计划管理。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总(分)部、各单位及所属各级单位(含全资单位)物资计划管理工作。
控股、代管单位和集体企业参照执行。
所设机构与本细则所述机构不一致的,根据职责执行本细则要求。
本细则涉及相关各方职责分工及检查考核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物资计划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计划策略管理第四条计划策略管理是为实现公司经营管理目标、提高采购效益、保障物资供应而制定的计划管理基本原则和方法,包括采购目录、采购计划安排、物资供应周期、参考价格管理等内容。
第五条采购目录以物料主数据为基础,结合公司专业分类,涵盖公司安全生产、电网发展、营销和优质服务以及科技进步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所需的物资及服务。
按照公司“一级平台管控、两级集中采购”的管理要求,分级、分类编制。
采购目录实行动态调整、滚动修编。
物资采购范围主要包括输变电工程设备、材料,信息通信物资,调度物资,营销物资,配(农)网物资,零购、辅助物资,超市化采购物资,电源项目物资以及直流专用物资等。
服务采购范围主要包括工程服务、管理咨询服务、科技技术服务、信息咨询服务等。
第六条采购计划安排是依据公司综合计划和预算,综合考虑物资属性、专业特点、资源配置,以提高效率效益、便于组织实施、保障有序供应为原则制定:(一)批次采购计划覆盖采购目录中的全部物资和服务;(二)批次采购计划与综合计划和预算有效衔接,合理安排各类采购批次;(三)批次创建管理(流程图见附件1):1.“总部直接组织实施”招标采购批次:国网物资公司物资计划部依据年度批次计划安排在信息系统中创建;2.“总部统一组织监控,省公司具体实施”招标采购批次、非招标采购批次:省公司年初通过信息系统上报全年采购批次安排,经国网物资部审批后,国网物资公司物资计划部在信息系统中创建;3.批次外采购批次:紧急采购需增加采购批次的,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根据项目进度安排通过信息系统上报批次外采购批次申请,经国网物资部审批后,国网物资公司物资计划部在信息系统中创建;4.流标批次:根据实际情况纳入就近的采购批次,或通过信息系统单独申请采购批次,经国网物资部审批后,国网物资公司物资计划部在信息系统中创建。
第七条物资供应周期是从采购计划申报到物资进入施工现场或仓库所经历的时间。
物资供应周期分采购计划申报、招标采购、合同签订、供应商生产及配送四个阶段,各级单位编报计划应考虑以上四个阶段所需时间:(一)公司对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主要设备、材料明确了招标公告时限、常规生产时限和极限生产时限,供各级单位编制计划时使用;(二)为保障公司物资采购工作有序开展,各级单位编制需求计划时,应依据物资供应合理参考周期标准,充分考虑项目里程碑计划、工程进度安排、物资属性等确定交货期。
第八条参考价格是以近期市场价格为数据基础,应用数学模型计算得出的一定时期内的价格参考信息。
系统中的参考价格由国网物资部根据市场供应情况实行动态更新和维护。
各级单位可对已确定的参考价格提出更新建议,对未确定参考价格的物资品种制定合理的参考价格。
第九条对于采购标准、采购模板、采购安排、采购范围、招标文件审查要点等涉及计划编制的工作要求,由国网物资部统一归口发布。
第十条零星工程与服务采购纳入公司集中采购管控范围,各级物资管理部门应审核需求单位的服务采购计划,并提出实施建议。
第三章年度需求计划管理第十一条年度需求计划是根据公司各单位年度综合计划(建议)和预算,结合历年需求,进行科学预测形成的需求计划。
年度需求计划管理包括需求预测管理与需求计划编制管理。
第十二条需求预测管理是对公司未来一定阶段安全生产、电网发展及营销服务等专业领域所需主要物资与服务采购规模的预测。
其目的在于充分利用历史数据,结合公司年度预算总控目标和项目计划安排等影响因素, 应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得出切合实际的需求数据,为年度工作安排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第十三条年度需求计划编制的主要范围包括基建、技改、营销、信息化、固定资产零购、电源等项目所需对外购置的物资与服务;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类型、产权属性、需求单位、项目电压等级、物料(服务)编码、计量单位、需求数量、估算单价、需求时间以及拟安排采购的批次名称等信息。
第十四条年度需求计划编制与申报流程如下:(一)国网物资部根据年度工作安排,下发关于开展年度需求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明确工作任务,启动编制工作;(二)省公司物资部根据国网物资部工作要求,部署本单位年度需求计划编制工作;(三)省公司各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依据年度综合计划(建议)和预算、项目进度,完成年度需求计划编制工作,并向省物资公司报送;(四)省物资公司汇总省公司各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提报的年度需求计划,对数据的合理性、准确性、规范性进行审查,并开展需求预测和数据分析工作,形成省公司年度需求计划及分析报告,向省公司物资部提交;(五)省公司物资部组织发展部门、财务部门以及相关项目管理部门对年度需求计划进行审查。
省物资公司依据审查意见,完善年度需求计划,形成省公司年度需求计划正式稿;(六)省公司物资部按要求向国网物资部提交本单位年度需求计划;(七)国网物资部组织国网物资公司汇总各单位年度需求计划,开展统计分析工作,并根据公司历史需求数据和投资安排进行预测调整,形成公司年度需求计划及分析报告正式稿,为年度工作安排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第四章批次采购计划管理第十五条批次采购计划是需求单位(部门)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或生产经营情况,结合年度需求计划,编制的物资或服务采购计划。
第十六条申报批次采购计划的项目原则上应满足如下要求:(一)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应当取得项目审批、核准部门的批准或核准;(二)项目已列入公司年度综合计划和预算,或列入公司年度预安排计划和预算;(三)取得可研批复;(四)电网基建项目物资采购,需取得初步设计(预)评审意见;(五)如上述条件不完备,但因涉及电网安全、供电服务、公司发展等确需应急开展的项目,经公司发展、基建等相关部门确认同意后可以申报。
第十七条批次采购计划申报流程如下:(一)“总部直接组织实施”批次采购计划申报流程(流程图见附件2)1.国网物资部按照年度集中采购批次计划安排的时间节点,下发批次采购计划编制工作通知,明确编制要求;2.省公司物资部依据国网物资部的工作要求,提出本单位批次采购计划编制的具体要求并下发至相关单位;3.县(市、区)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县供电企业”)需求部门按要求编制批次采购计划并提报发展建设部,发展建设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批次采购计划汇总和平衡利库后,向地市(区、州)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地市供电企业”)物资供应中心提报;4.地市供电企业需求部门按要求编制批次采购计划并提报物资供应中心,物资供应中心在规定时限内汇总需求部门及县供电企业的批次采购计划,经平衡利库和预审工作后向省物资公司提报;5.省公司需求部门及相关业务支撑机构按要求编制批次采购计划并向省物资公司提报;6.省物资公司开展批次采购计划汇总、平衡利库和初审工作,并按照省公司物资部要求实施批次采购计划集中审核工作。
审核结束后,将修改后的批次采购计划、审查报告(格式见附件4)以及相关支撑性材料提交省公司物资部;7.省公司物资部将通过审核的批次采购计划及相关材料提交国网物资部;8.总部需求部门按要求编制批次采购计划并向国网物资部提报;9.国网物资公司按要求汇总、初审总部需求部门及省公司提交的批次采购计划,形成书面审查报告后提交至国网物资部;10.国网物资部组织开展批次采购计划集中审查工作。
国网物资公司根据审查情况,处理新增、修改、退回的批次采购计划。
审定后的批次采购计划进入采购环节。
(二)“总部统一组织监控、省公司具体实施”批次采购计划申报流程(流程图见附件3)1.省公司物资部依据国网物资部批复的“总部统一组织监控、省公司具体实施”批次安排,提出批次采购计划编制的具体要求并下发至相关单位;2.县供电企业、地市供电企业及省公司需求部门的计划提报流程与“总部直接组织实施”批次流程一致;3.省公司物资部、省物资公司的计划审查流程与“总部直接组织实施”批次流程一致;4.省公司物资部将通过审核的批次采购计划及相关材料提交国网物资部;5.国网物资部组织国网物资公司重点审核采购目录的执行情况,并向省公司物资部反馈审核意见,各单位根据审核意见处理批次采购计划。
第十八条批次采购计划编制要求如下:(一)批次采购计划编制内容包括需求单位、项目名称、项目类型、项目电压等级、物料编码、交货地点及方式、需求数量、估算单价和总价、交货日期和技术规范书等内容;(二)主要注意事项:1.计划价格填报。
计划价格需依据工程项目概算中所列设备的概算金额、市场同类物资价格及信息系统中设置的参考价格合理填报;2.计划交货期填报。
计划交货期应充分考虑项目里程碑计划、工程进度安排、现场预期收货检验保管条件、物资属性等,参考物资供应周期合理填报,原则上计划交货期不得早于合理的物资供应周期;3.数量填报。
采购计划数量应按照设备材料清册准确填报。
如运行规程要求不同供应商供货的,还需考虑招标采购分标分包情况;4.其他事项。
对于存在最高限价、技术限制等特殊要求的,应在预审报告中专题说明。
第十九条批次采购计划的审核工作由总部、省、地市三级物资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同级物资公司(中心)具体实施,同级发展部门、财务部门、项目管理部门、专业管理部门和需求单位共同参加,审核要求如下:(一)发展部门负责审核批次采购计划涉及的综合计划、项目核准情况及可研批复情况;(二)财务部门负责审核批次采购计划涉及的年度预算及资金落实情况;(三)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批次采购计划涉及的项目批复下达情况、初步设计评审情况、计划交货期与里程碑计划的一致性情况;(四)专业技术管理部门负责按照批复文件和初步设计审查资料,审核批次计划的物料选择和技术规范书,确保计划及技术规范书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五)物资公司负责收集汇总需求计划、技术规范书等,按照国网物资部有关要求对需求计划、技术规范书的正确性进行复核,对审核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统计分析,退回错误计划;(六)需求单位(部门)对审查意见进行确认,并负责物资计划及技术规范书修改完善;(七)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对计划审核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把关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