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组建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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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组建知识问答
一、组建工会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了广大职工群众结社的政治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对这一原则进一步具体化:凡是在我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的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组织和参加工会的权利,国家保护工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工会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二、工会组织建设知识问答
(一)综述
1.为什么要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工会组织?
(1)建立工会是职工的基本权利。我国《工会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2)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可以密切党和政府与职工群众的联系,建立一个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3)在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和经营者之间存在着利益矛盾,但是只要大家坚持依法办事,做到求同存异,完全可以建立一个在平等基础上的合作关系。因此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工会,对于构建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教育职工支持企业搞好生产经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都会起到积极作用。
2.企业工会有哪些社会职能?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企业工会主要有四项社会职能:一是维护职能,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二是建设职能,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企业建设,努力完成企业工作和生产任务;三是参与职能,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四是教育职能,通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形成健康的心理和体能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3.企业工会有哪些作用?
企业工会的作用主要有:一是促进企业的发展。二是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三是发挥党联系职工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四是发挥协调劳动关系、化解各种矛盾的作用。
4.阻挠职工参加工会或上级工会帮助筹建基层工会的是否违法?
根据我国《工会法》第五十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阻挠职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或者阻挠上级工会帮助、指导职工筹建工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挠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 工会如何对待企业发生的职工停工、怠工事件?
中国工会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目前我国法律没有赋予职工罢工的权利。因此,根据《工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企业发生停工、怠工事件时,工会应当代表职工同企事业单位或者有关方面协商,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解决。工会协助企业、事业单位做好工作,尽快恢复生产、工作秩序。
(二)工会组织
1.中国工会的组织体制有什么特点?
(1)中国工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2)中国工会实行产业和地方相结合的组织领导原则。同一企业、事业、机关单位中的会员,组织在一个工会基层组织中;同一行业或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根据需要建立全国的或地方的产业工会组织。除少数产业工会外,其他产业
工会均实行以地方工会领导为主,同时接受上级产业工会领导的体制。省、市、县建立地方总工会。地方总工会是当地工会组织和产业工会地方组织的领导机关。
(3)我国《工会法》规定,“全国建立统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地方各级总工会、全国或地方产业工会组织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这些规定表明,中国只有一个工会,即以中华全国总工会为代表的统一的中国工会组织,有着自己独立和统一的组织体系,不搞工会多元化。所以,中国工会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产业工会,地方总工会、地方产业工会,以及工会基层组织,组成完整的工会组织体系。
2.基层工会组织机构如何设置?
基层工会应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工会基层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2、委员分工:组织委员、生产委员、财务委员、宣传委员、民主管理委员、劳动保护委员、女工委员、生活委员等,会员数较多的工会可设立相应工作委员会。
3、女职工会员25人以上的建立女职工委员会。
3.有些企业建立了“职工福利会”等组织能不能替代工会?
有些企业成立职工福利会,以此为借口反对成立工会,这种做法是错误的。一是根据我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中华全国总工会是中国唯一合法的工会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具有四项社会职能,
职工福利会不能替代工会;二是中国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维护工人阶级的整体利益,包括企业职工的一切合法权益,单纯以“福利”来取代整个工会工作是显然是不对的。所以,企业“职工福利会”等组织不能替代工会组织。
4.企业建立工会组织是否一定要经过企业主的同意?
我国《工会法》规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这就是说,组建工会,是职工的法定权利,是组建工会的主体,而企业是对职工建立工会负有义务的一方,是义务主体。其次,在组建工会的过程中对企业主进行动员和说服是应该的,体现了工会对企业经营者的尊重,但不能因为企业主不同意便不能组建工会。根据《工会法》,职工组建工会除了上级工会外无须得到任何人的批准。因此,无论企业主是否同意,都有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的权利。
5.基层工会有哪些组织形式?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一般基层工会的组织形式有:(1)会员25人以上的,成立工会委员会。会员不足25人的,也可以根据需要单独建立工会委员会;(2)会员不足25人的,可以按照就地就近原则,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建立联合工会委员会,也可以建立工会小组,选举主席一人,主持基层工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