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变更工作地点应该与职工协商一致
劳动合同内写明工作地点
在当今社会,劳动合同作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重要协议,明确工作地点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劳动合同内写明工作地点,有助于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有利于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
本文将从三个方面阐述劳动合同内写明工作地点的重要性和具体做法。
一、劳动合同内写明工作地点的法律依据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由此可见,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法定条款之一,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工作地点。
否则,可能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给劳动者造成损失。
二、劳动合同内写明工作地点的必要性1. 保障劳动者权益明确工作地点有利于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劳动者在明确的工作地点上班,可以更好地安排自己的生活和工作,减少因工作地点不明确导致的损失。
同时,用人单位在变更工作地点时,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2. 明确双方责任劳动合同内写明工作地点,有助于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用人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确保劳动者在工作地点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劳动者则应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按时到指定地点上班。
3. 维护劳动关系稳定明确工作地点有利于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
当双方发生纠纷时,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地点条款可以作为判定双方责任的重要依据。
同时,劳动合同内写明工作地点,有助于减少劳动者因工作地点不明确而产生的流动性,有利于用人单位进行人力资源管理。
三、如何写明工作地点1. 具体明确工作地点应当具体明确,尽量避免使用模糊的表述。
例如,应明确到城市、区县、街道、门牌号码等。
对于跨地区经营的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合同中约定具体的工作地点。
工作地点变更劳动合同怎么办?
工作地点变更劳动合同怎么办?
在劳动合同中,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双方需要协商一致进行明确的约定。
那么,如果工作地点变更劳动合同怎么办呢?今天,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双方需要变更劳动合同,如果职工不同意变更的,可以拒签。
变更劳动合同,应注意以下问题:
1.必须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之后,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的有效时间内进行。
即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已经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劳动合同尚未订立或者是已经履行完毕则不存在劳动合同的变更问题。
2.必须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即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的同意。
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是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也是其变更应遵循的原则。
劳动合同关系,是通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而形成的,其变更当然应当通过双方协商一致才能进行。
劳动合同允许变更,但不允许单方变更,任何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都是无效的。
在实践中,有此用人单位为达到变更劳动合同的目的,采取了许多变通的手段。
如某用人单位根据工作的需要,决定采取公开考试的办法,对考试不通过的职工,一律另行安排工作岗位或予以辞退。
这种形式是否合法呢?我们认为,劳动合同的变更需要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否则不能变更。
采取公开考试的办法似乎公平,在未经劳动者同意的情况下,对劳动者不具有约定力。
用人单位对原合同仍应履行。
3.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劳动合同变更也并非是任意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变更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员工调岗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员工调岗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常见的一种行为,它涉及到员工的职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等方面的变动。
在我国,员工调岗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
本文将详细介绍员工调岗的法律规定,以帮助企业和员工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员工调岗的定义员工调岗是指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对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等进行调整的行为。
三、员工调岗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不得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待遇。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下列事项发生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一)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二)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事项;(三)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的经济补偿;(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四、员工调岗的法律程序1.协商一致用人单位在调整员工岗位时,应当与员工协商一致,征得员工的同意。
协商过程中,双方应充分表达各自的意见和诉求,力求达成共识。
2.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在达成一致意见后,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明确调整后的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等信息。
3.变更劳动合同如果员工调岗涉及到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并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4.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调整员工岗位,降低劳动报酬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五、员工调岗的法律责任1.用人单位未与员工协商一致,擅自调整员工岗位的,员工有权拒绝,并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企业变更工作地点,员工该如何应对?
企业变更工作地点,员工如何应对?对员工来说,用人单位搬迁是否必须服从?如果员工拒绝,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旷工或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而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员工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但在实践当中,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地点形形色色、五花八门,除了常见的明确具体地点外,还有类似“中国”、“华东地区”、“宝山区和虹口区”等,对于这些约定是否合法和合理的判定,法律未有明确的界定,通常来说,用人单位对工作地点作出的相对宽泛的约定是符合公司业务特点或者员工岗位特点的,是合理和善意的,原则上认定有效,但如果是想以模糊的约定来侵犯员工权益,那么其合理性和合法性将会存在较大的争议。
一、变更工作地点是够必须征得员工同意?一般来说,单位办公地点是会给员工的工作或生活带来一些影响的,譬如上下班的时间耗费大量增加,又或者必须举家随迁或者在外租房居住等等。
因此,原则上变更工作地点对员工造成消极影响的须经员工同意并书面确认,但若工作地点调整对员工造成的影响很小或者几乎没有的情况下,尽管工作地点变动从实质上讲也构成合同内容的变化,但如果员工在此情形下仍可以未经双方协商一致而拒绝搬迁,显然不符合常理。
因此,工作地点调整是否必须征得员工同意需要结合该等变更是否会给员工带来实质性的消极影响而定。
在没有给员工履行劳动合同造成实质困难的情况下,员工有义务配合用人单位的经营安排。
二、即使劳动合同中未约定工作地点或者约定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调整工作地点,在用人单位实际搬迁时,其合理和合法性也许遵照上述原则来处理对于用人单位提出的合理的工作地点安排,在不影响合同履行的情况下,员工应当积极配合并服从;但假若用人单位做出的工作地点调整是恶意的,或者没有任何救济措施(如提供班车或给予一定的交通补贴等),那么即使合同有约定这样的条款,也不得以该条款作为抗辩理由。
因为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必须在合理的限度内行使。
三、员工不服从工作地点调整是可认定“旷工”?旷工属于员工无故不上班或没有正当事由未履行请假手续即离开工作岗位的情形,旷工通常应以员工存在主观过错为要件。
劳动合同上班地点地址
劳动合同上班地点地址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上班地点地址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条款。
它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也是劳动者选择工作的重要因素之一。
本文将从劳动合同上班地点地址的含义、规定、变更以及劳动者如何维权等方面进行详细解析。
一、劳动合同上班地点地址的含义劳动合同上班地点地址,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内履行工作职责的具体地点。
它包括用人单位的总部、分支机构、项目组或者其他工作地点。
上班地点地址对于劳动者来说,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1. 确定工作环境:上班地点地址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包括办公设施、生产条件、交通便利程度等。
2. 影响生活质量:上班地点地址的不同,会影响到劳动者及其家人的生活质量,如住宿、餐饮、交通等方面的条件。
3. 工资待遇: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内,工资待遇与上班地点地址有关。
如异地工作,可能涉及到工资的调整。
4. 合同履行:上班地点地址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劳动者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工作职责。
二、劳动合同上班地点地址的规定我国《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上班地点地址有明确的规定:1.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明确劳动合同的工作地点。
工作地点应当具体、明确,便于劳动者了解和履行合同。
2. 用人单位变更工作地点,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书面通知劳动者。
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工作地点。
3. 用人单位变更工作地点,导致劳动者通勤时间显著延长、劳动条件明显恶化等情形,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给予适当补偿。
4.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未约定工作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按照用人单位的注册地、实际经营地或者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等因素确定工作地点。
三、劳动合同上班地点地址的变更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因客观原因需要变更工作地点,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书面通知劳动者。
变更工作地点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合理性:用人单位变更工作地点应当具有合理性,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最新劳动法调岗规定是什么
最新劳动法调岗规定是什么最新劳动法当中关于调岗的规定是调整⼯作岗位,也需要⽤⼈单位和劳动者进⾏协商,在劳动者同意了的情况下可以变更⼯作岗位,但⼀般变更⼯作岗位之后,不能低于原来的⼯资待遇。
如果不经员⼯同意就调岗,这种⾏为是违法的。
⼀、最新调岗规定是什么?⽤⼈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致,可以变更劳⼯作岗位。
变更,应当采⽤书⾯形式。
因此,这就对企业变更劳动合同提出了很⾼的要求,必须与员⼯协商⼀致,否则变更⽆效。
根据《劳动法》规定的原则精神,下列情况下,⽤⼈单位可以调整岗位:1、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调整⼯作岗位的,⽤⼈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约定予以调整。
2、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试⽤条件,经与员⼯协商,可以调整岗位;3、劳动者患病或者⾮因⼯负伤,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作的;4、劳动者不能胜任原⼯作,可以调整⼯作岗位。
对是否胜诉原⼯作,由⽤⼈单位承担证明责任。
⼆、员⼯可以随时的情形有哪些?《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出现以下情况的,劳动者可以随时向⽤⼈单位。
1、⽤⼈单位未及时⾜额⽀付劳动报酬,如,不⽀付。
2、⽤⼈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费。
3、⽤⼈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如⽤⼈单位事先未与员⼯协商⼀致的情形下,⽆故变更⼯作地点、⼯作岗位、⼯作时间等,这时候双⽅僵持不下,劳动者可主动提出。
4、⽤⼈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如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周末都,不加班算员⼯等,损害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5、⽤⼈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段或者乘⼈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事后醒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单位以暴⼒、威胁或者⾮法限制⼈⾝⾃由的⼿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安全的,劳动者也可以⽴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单位。
在⼯作岗位发⽣变化之后就意味着劳动合同也要进⾏变更,因为跟⼀开始约定的⼯作岗位不⼀样了。
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为“全国”,单位能否单方变更劳动者工作地点?
劳动合同约定的⼯作地点为“全国”,单位能否单⽅变更劳动者⼯作地点?⼯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变更⼯作地点需由⽤⼈单位和劳动者协商⼀致但实践中有些劳动合同约定的⼯作地点很宽泛如“公司业务范围内”、“全国”、“北京” 等此种情况下单位能否擅⾃变更劳动者⼯作地点?法信⼲货⼩哥摘选由北京⾼院、北京⼆中院、北京三中院资深法官撰写的《劳动争议法律适⽤解答与典型案例解析》书中关于此问题的裁判观点,供读者参考本⽂共计 3016 字⼁预计阅读时间 2.5 分钟法信码⼁ A5.H23451⼯作地点约定不明的认定【法律适⽤实务问题】⽤⼈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宽泛地约定⼯作地点是“全国”“北京”等,⽤⼈单位在履⾏劳动合同过程中调整劳动者的⼯作地点,劳动者不同意,⽤⼈单位依据规章制度作出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是否⽀持?《北京市⾼级⼈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问题的解答》⽤⼈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宽泛地约定⼯作地点是“全国”“北京”等,如⽆对⽤⼈单位经营模式、劳动者⼯作岗位特性等特别提⽰,属于对⼯作地点约定不明。
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已经在实际履⾏地点⼯作的,视为双⽅确定具体的⼯作地点。
⽤⼈单位不得仅以⼯作地点约定为“全国”“北京”为由,⽆正当理由变更劳动者的⼯作地点。
⽤⼈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单位可以单⽅变更⼯作地点的,仍应对⼯作地点的变更进⾏合理性审查。
具体审查时,除考虑对劳动者的⽣活影响外,还应考虑⽤⼈单位是否采取了合理的弥补措施(如提供交通补助、班车)等。
【案例解析】李某与某销售公司劳动争议案李某诉称:其于2012年3⽉⼊职某销售公司,任⾏政专员,双⽅签有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份。
2014年1⽉9⽇,某销售公司突然决定撤销湖南办事处,并通知李某到北京做销售,否则解除劳动关系。
李某认为公司单⽅终⽌劳动合同显属违法,要求某销售公司⽀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某销售公司辩称:李某于2014年1⽉10⽇未上班亦未办理离职,其⾏为已严重违反公司的相关制度,公司依法与李某解除了劳动关系。
企业搬迁变更劳动合同
企业搬迁变更劳动合同当企业雇佣员⼯为⾃⼰⼯作时,就会与员⼯签订劳动合同。
⽽有时企业会为了寻求更好的发展等理由进⾏搬迁,这时候企业的搬迁就还涉及到了劳动合同的相关变更。
对于这其中涉及到的⼀些问题,店铺⼩编就为⼤家带来了相关资料,愿能为君解忧。
⼀、企业搬迁变更劳动合同员⼯和单位合同是需要约定⼯作地点的,如果单位搬迁,⼯作地点发⽣变化,那么是需要变更劳动合同的。
变更劳动合同是需要单位和员⼯协商⼀致,协商不⼀致的单位可解除劳动关系,但是需要⽀付员⼯经济补偿。
⼆、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或者主要负责⼈;(⼆)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份证或者其他有效⾝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作内容和⼯作地点;(五)⼯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的,⽤⼈单位提前三⼗⽇以书⾯形式通知劳动者本⼈或者额外⽀付劳动者⼀个⽉⼯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因⼯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安排的⼯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作岗位,仍不能胜任⼯作的;(三)劳动合同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重⼤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法履⾏,经⽤⼈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六条有下列情形之⼀的,⽤⼈单位应当向劳动者⽀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单位依照本法第四⼗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单位依照本法第四⼗⼀条第⼀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单位维持或者提⾼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四条第⼀项规定终⽌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劳动合同的;(七)法律、⾏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中的工作地点变更与异地调动
劳动中的工作地点变更与异地调动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企业的变革,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变更和异地调动已成为常见的现象。
本文将从法律的角度出发,探讨劳动中的工作地点变更与异地调动的相关问题,并提供一些解决办法和经验。
一、劳动关系中的工作地点变更工作地点的变更是指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内的工作地点发生变化。
工作地点的变更可能是由于企业内部调整或业务需要的变化所导致。
根据中国劳动法相关规定,工作地点的变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 合法合规:用人单位在变更工作地点时,应依法依规进行,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规定。
2. 双方协商:变更工作地点应当经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协商一致。
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讨论,合理安排工作地点的变更。
3. 写入劳动合同:工作地点的变更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明确,以确保双方权益的保障。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依据,对于工作地点的变更应当有明确的约定。
4. 无危害劳动者权益:工作地点的变更不应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不利影响。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地点变更的实际情况,合理考虑劳动者的困难和合理关切,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二、劳动关系中的异地调动异地调动是指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不同的工作地点进行工作,也被称为跨地域或异地就业。
异地调动通常涉及到不同地区之间的工资差异、生活成本和人身安全等相关问题。
在异地调动方面,以下几点需要被重视:1. 用人单位依法调动:用人单位在进行异地调动时,应依法依规进行,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规定。
2. 劳动者知情权:用人单位在进行异地调动前,应向劳动者明确说明调动的原因、目的、时间和地点,并听取劳动者的意见和建议。
3. 资质要求与培训:用人单位在进行异地调动时,应确保劳动者具备相应的能力和资质,并提供必要的岗位培训和指导,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合理补偿与权益保障:异地调动可能涉及到工资水平、津贴、职务升迁以及相关福利待遇等问题。
劳动协议中的工作地点与异地派遣规定
劳动协议中的工作地点与异地派遣规定随着现代企业的不断发展,劳动力的流动也越来越频繁,随之而来的是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地点和异地派遣规定这一问题。
这篇文章将会从相关法规出发,对于这一问题做出详细的解释和分析。
一、工作地点的规定1.相关法律法规《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事项。
”从法律上,用人单位需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写明工作地点。
2.工作地点的定义工作地点是指规定的或约定的劳动者履行工作职责的地点。
具体来说,有以下三种情况。
首先是明确规定的。
例如,一些企业规定从事某种职业必须要在公司内部办公室内完成,这样就会将办公室作为工作地点。
其次是约定的。
例如,某些企业愿意为员工提供灵活的工作办公环境,员工可以在公司内任何地方工作,这样就可以约定多个工作地点。
最后,工作地点也可以是根据单位需要随时变动的,这时需要在劳动合同中说明。
3.工作地点的变更工作地点的变更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作地点。
如果用人单位变更工作地点的,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协商不成的,用人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劳动合同,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异地派遣规定1.相关法律法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约定解决办法:(一)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与原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内容不同的工作的;(二)用人单位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的;...2.异地派遣的定义异地派遣是指用人单位将劳动者派遣到本单位以外的另一个地点从事工作。
企业实际生产需要和员工个人意愿均可以是引起异地派遣的原因。
3. 异地派遣的权利和义务在劳动派遣中,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有以下两种情况。
首先是用人单位权利的保护。
用人单位可以依据生产需要安排劳动者异地派遣,但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并将此协议与劳动合同一并存档。
员工拒绝调岗,如何应付公司单方调岗!
员工拒绝调岗,如何应付公司单方调岗!调岗是个大难题,无论合理不合理员工大都不同意,而且不出意外调岗都会陷入僵局对于调岗,这个问题应该如何处理?调岗是很多HR都感觉比较闹心的问题。
在实际的工作中,调岗又涉及到一些很复杂的情况,导致企业和员工的关系变得非常僵硬。
郭某与公司签订3年劳动合同,工作地点为广州某区,但没有对调岗作出相关约定。
签订合同后一年,公司由于在另外一个区的销售点缺少相应的业务员,将郭某调至该区,同时发出公告,要求郭某准时到新岗位报到工作,否则按旷工处理。
郭某不接受甲公司的调岗结果,未到新岗位报到,而是仍在原岗位工作。
随后,公司以郭某连续旷工5日,让郭某动离职。
请问该公司的处理方式合法吗?不合法扣【1】,合法扣【2】如果员工拒绝调岗,消极对抗,作为HR该如何解决?木先森:市内,待遇,工作内容条件情况变化不大,看回劳动合同是否有配合调动条款。
旷工5天不至于可解除劳动关系,也没有法规支持。
先出调动通知,邮件,信函;出工会通知;没有规定是旷工可以解除规定,做好考勤,以严重为纪依据用来去仲裁时,作为解析理由。
纷飞:工作地点发生改变,员工不接受的话,员工可以不去的,而且员工有原工作地上班,企业当旷工不合法,不是工资水平与原岗位相当就可以了的,对员工的生活有没有造成影响,如果有,员工是可以提出不去的。
我们公司上个月从因解散城区项目,从城区调一批员工去镇区上班,所有人岗位不变,工资增长200元一个月,没有一个去的,最后全部按N+1的方案解除劳动合同。
凤凤:工作地点为广州某区,但没有对调岗作出相关约定。
签订合同后一年,公司由于在另外一个区的销售点缺少相应的业务员,将郭某调至该区,(工作地点变了,就证明劳动合同变了,得协商,公司不能单方面调)北栅:调动之前需要跟员工沟通好,不能强制调岗。
该案例中公司发出公告后,郭某也提出来不接受调岗结果并且也在原岗位继续工作,怎么能算旷工呢。
涓涓细流:公司不存在恶意调岗行为,工作安排上有自主权,如果正常工作调动都能拒绝且不承担后果,那公司还怎么经营。
劳动合同中工作地点
劳动合同中工作地点是指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地点。
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重要条款之一,对于劳动者的工作条件和切身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践中,工作地点问题常常引发劳动争议,因此,明确劳动合同中工作地点的约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工作地点的概念及法律依据工作地点,是指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五)工作地点……。
由此可以看出,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法定条款之一。
二、工作地点的约定方式1. 具体地点的约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具体明确工作地点的,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例如,某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作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那么劳动者应当到北京市朝阳区为公司提供劳动。
2. 地域范围的约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作地点为某个地域范围的,劳动者在该地域范围内为公司提供劳动均视为符合约定。
例如,某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作地点为华北地区,那么劳动者在华北地区为公司提供劳动均视为符合约定。
3. 变动的约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作地点可能发生变动的,应当明确变动的条件和程序。
例如,某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作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如有工作需要,公司可以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
三、工作地点的变更1. 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工作地点: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劳动者工作地点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有正当理由;(2)与劳动者协商一致;(3)符合劳动合同的约定。
用人单位未履行上述义务,擅自变更劳动者工作地点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恢复原工作地点,并支付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2. 劳动者单方变更工作地点:劳动者单方变更工作地点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有正当理由;(2)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3)符合劳动合同的约定。
劳动者未履行上述义务,擅自变更工作地点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恢复原工作地点,并支付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职工可以拒绝调离原工作地点的要求吗
职⼯可以拒绝调离原⼯作地点的要求吗
职⼯可以拒绝调离原⼯作地点的要求吗?如果有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了解的,不知道怎么做的时候,以下就是店铺⼩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听听店铺⼩编给出的具体意见。
职⼯可以拒绝调离原⼯作地点的要求吗
公司应当给你⼀个如实的变更地点的理由。
按照规定你有知情权,以便掌握变更的情形是否是客观所致,判断变更的合法性。
即便变更的情形是合法的,在变更的程序上还必须经历协商⼀致的过程。
公司不给你讲清变更地点的原因,采取⾏政指令的⽅法有违协商⼀致的规定。
为了完善相应的法律责任便于操作,⽬前的司法实践对没有协商⼀致的法律责任承担是这样规定的:⽤⼈单位变更合同符合法定的可变更情形的,劳动者以没有协商⼀致,予以撤销调整决定,法院不予⽀持,但⽤⼈单位必须对调整的合理性承担举证责任。
另外,关于公司要你写违纪离职承诺书的问题,按照现⾏的劳动法律法规,劳动者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构成严重违纪的,依法单位可随时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若劳动者的严重违纪⾏为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单位还可向劳动者索要赔偿⾦,⽆需劳动者写承诺书。
有问题需要沟通解决,要是对于其中内容有不太清楚也希望进⼀步了解,建议您及时寻求店铺在线律师的的帮助。
店铺温馨提⽰:
《民法典》⾃2021年1⽉1⽇起正式施⾏,《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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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劳动合同调整工作地点
劳动合同调整工作地点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一种条款,它涉及到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方面的调整。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种原因,劳动合同调整工作地点的情况比较常见,那么如何依据劳动合同调整工作地点呢?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劳动合同调整工作地点的原则1. 合法原则:劳动合同调整工作地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政策。
2. 公平原则:劳动合同调整工作地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兼顾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利益。
3. 诚实信用原则:劳动合同调整工作地点的过程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如实告知对方相关信息。
4. 协商一致原则:劳动合同调整工作地点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
二、劳动合同调整工作地点的情形1. 用人单位变更经营地点:用人单位由于经营需要,变更公司注册地或者实际经营地点,导致劳动者工作地点发生变化。
2. 劳动者个人原因:劳动者由于家庭、个人发展等原因,需要调整工作地点。
3. 客观环境变化:由于自然灾害、交通不便等客观原因,导致劳动者无法正常上班,需要调整工作地点。
4. 合同约定: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工作地点的调整条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根据约定调整工作地点。
三、劳动合同调整工作地点的程序1. 协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就调整工作地点进行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2. 书面确认:双方协商一致后,应当在劳动合同中书面确认调整工作地点的内容,包括新的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待遇等。
3. 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包括更新劳动合同文本、办理社保手续等。
4. 培训和适应: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培训和适应时间,确保劳动者能够顺利适应新工作地点的工作环境。
四、劳动合同调整工作地点的注意事项1. 用人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2. 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了解用人单位的经营地点,以及可能发生的工作地点调整情况。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理解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理解摘要:一、引言二、我国劳动法的规定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实际操作四、协商一致的法律效果五、结论正文:【引言】在现代社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益关系是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维护双方的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劳动法律法规。
在劳动法中,有一项重要的原则,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本文将对这一原则进行解读和分析。
【我国劳动法的规定】我国《劳动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这一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时的基本原则,其中“协商一致”是重要的一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实际操作】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劳动合同的签订:根据《劳动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由双方协商确定,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
2.工作条件的变更: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如果用人单位需要变更劳动者的工作条件,如调整工作岗位、改变工作时间等,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3.劳动争议的处理: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一致的法律效果】协商一致的原则在劳动法中有着重要的法律效果,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劳动合同的效力:如果劳动合同的内容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那么这份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遵守。
2.工作条件变更的合法性: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了工作条件,那么这种变更就是合法的,劳动者不能以此为由提出异议。
3.劳动争议的处理: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通过协商解决了劳动争议,那么这种解决方式就是合法的,双方都应当遵守。
【结论】总的来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原则是我国劳动法的重要原则之一,它体现了劳动关系双方在建立、变更和终止劳动关系过程中的平等地位和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地点变更详解
劳动合同地点变更详解
一、工作地点是合同重要条款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除要写明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外,还要写明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事项。
工作地点作为劳动合同的重要条款,一旦确定并在合同中写明,就对双方当事人产生了约束力,双方均应切实履行。
如果用人单位因为各种原因要变更工作地点,就涉及到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变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往往会在实际履行过程中根据需要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尤其是当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时。
此时用人单位行使合同解除权和单方变更权,无须征得劳动者同意。
但是,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变更工作地点。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场所是对劳动者的一项保护性条款,当用人单位发生变更或者劳动者对工作地点有意见的时候,就可能导致该条款的适用性出现问题。
因此,用人单位在变更工作地点时,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三、协商不成可解除劳动合同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由于实际经营地点的变更,或为缩减开支等考虑,擅自改变劳动者的工作地点,使劳动者的实际履行不能。
这种行为违背了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的初衷和双方之间的约定,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如果双方就此发生争议,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权。
如果劳动者选择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工作地点变动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对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员工跳槽、企业招聘等现象日益频繁。
在此背景下,劳动合同工作地点变动成为劳动者和企业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从劳动合同工作地点变动的定义、法律依据、变动方式、补偿标准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劳动合同工作地点变动的定义劳动合同工作地点变动,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的工作地点发生改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其中,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劳动合同工作地点变动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擅自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三、劳动合同工作地点变动的方式1. 双方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约定新的工作地点。
2. 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用人单位因客观原因需要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应当提前通知劳动者,并给予一定的适应期。
3. 法律强制性调整: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调整工作地点的,用人单位应当遵守法律规定。
四、劳动合同工作地点变动的补偿标准1. 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地点,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 搬迁补助: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地点,确需劳动者搬迁的,应当给予劳动者一定的搬迁补助。
3. 通勤费用: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地点,导致劳动者通勤费用增加的,应当给予劳动者一定的通勤费用补贴。
五、劳动合同工作地点变动的注意事项1.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工作地点,避免后期因工作地点问题产生纠纷。
劳动合同法工作地点
劳动合同法工作地点篇一:工作地点必须写进劳动合同工作地点必须写进劳动合同余晓玲:羊城晚报398更新时间:20XX年09月21日工厂搬迁惹出纠纷“在东莞,企业搬迁很常见,职工不愿随厂搬迁又想要经济补偿金。
企业则认为,职工不愿到新厂上班,企业就不该支付这笔经济补偿金,因此引发不少纠纷。
”据市劳动局有关人士介绍。
东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去年就曾仲裁了几起这类案件。
如东莞市大岭山横纲家具厂整体搬迁至寮步并更名为寮步锐思家具厂,有70名工人不愿意去新厂,并要求厂方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金。
而企业方面则称,已为工人准备了进入新厂的一切入职手续以及工卡、饭卡等,希望老职工能进入新厂工作。
企业没有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所以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
由于劳动部门协调无果,这70名工人于是申请劳动仲裁。
与此案类似,东莞东菊运动器材决定将公司并入东莞嘉吉运动器材,东菊运动器材的30名工人在和厂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也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厂方给予“代通知金”及经济补偿金6万余元。
必备条款增至九项据东莞市劳动局有关人士介绍,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将成为合同的必备条款。
工厂地点搬迁在东莞很常见。
有些企业搬迁后,又提供厂车,在原工作地点接送工人到新地点上下班,使工人的生活条件及子女上学不受影响,并且给予工人原厂待遇等。
这种情况下,工人则应该服从厂方安排。
该人士还表示,如果新旧工作地点相隔很远,企业又不能提供后续服务,工人的生活水平下降及出现影响子女读书等问题,经企业和工人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则可视为“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应该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的必备款项增加到9项,包括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变更的法定条件
劳动变更的法定条件劳动变更是指雇佣关系中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等发生变动的情况。
在中国,劳动变更需符合一定的法定条件。
本文将探讨劳动变更的法定条件以及相关事项。
一、法定条件根据中国劳动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劳动变更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法定条件:1. 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变更需要由职工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
双方应就变更内容进行充分讨论,达成共识。
2. 变更与合同约定相符劳动变更的内容应与劳动合同中的约定相符。
变更后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等应符合劳动合同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3. 不损害职工合法权益劳动变更不得损害职工的合法权益。
变更后的工作条件应保持相对的合理性,不得降低职工的待遇、权益等。
4. 法定事由存在劳动变更需要存在法定事由。
例如,用人单位改变生产经营需要、岗位调整、工作任务变化等,这些都可以视为法定事由。
5. 提前告知与补偿用人单位应提前通知职工变更的时间、地点、方式等事项,并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补偿的方式、标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但补偿金额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及相应福利待遇。
二、相关事项1. 变更协议书劳动变更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确认,即变更协议书。
变更协议书应明确双方协商一致的变更内容、时间、地点等事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职工应妥善保管变更协议书,以备日后维权之需。
2. 劳动争议解决如果在劳动变更过程中,发生了争议,双方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
如协商无果,职工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
在仲裁或调解过程中,会依据实际情况、法律法规等进行公正判断,并做出裁决或调解意见。
3. 法律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未满足劳动变更的法定条件,例如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擅自变更工作内容等,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恢复原工作状态,并要求支付相应的补偿。
结语劳动变更是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常见的事务处理,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
变更工作地点补偿协议书范本
变更工作地点补偿协议书范本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因经营需要,拟变更乙方的工作地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变更工作地点及相关补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变更工作地点1.1 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将乙方的工作地点由原地点变更至新地点。
1.2 新地点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1.3 变更工作地点的生效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补偿条款2.1 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一次性补偿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2.2 补偿金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2.3 补偿金支付时间为:变更工作地点生效日期后的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工作内容与待遇3.1 变更工作地点后,乙方的工作内容、职位、职责不变。
3.2 乙方在新工作地点的工资待遇、福利待遇、工作时间等与原工作地点保持一致。
第四条交通补贴4.1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交通补贴,补贴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4.2 交通补贴的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4.3 交通补贴的支付时间为:每月工资发放日。
第五条其他福利5.1 甲方承诺,变更工作地点后,乙方享有的公司其他福利不变。
5.2 甲方将根据乙方在新工作地点的实际工作情况,适时调整福利待遇。
第六条保密条款6.1 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6.2 违反保密条款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7.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7.2 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八条争议解决8.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附则9.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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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变更工作地点应该与职工协商一致
基本案情:
马先生于2013年入职深圳市某家商店工作,当时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马先生的劳动报酬、工作岗位以及上班地点在深圳等。
2015年6月,商店突然要求马先生去惠州开拓市场,并称将委任马先生为新门店经理。
马先生提出家里有具体困难,开拓市场、组建新店需要前往外地不方便。
为此老总有些不悦,认为马先生不识抬举。
随后公司人事通知马先生说,现在客观情况发生变化,马先生若不在规定的期限内在惠州报到上班,公司将解除劳动合同。
马先生不知道该商店的行为是否有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
该用人单位的做法是错误的,没有法律依据。
第一,《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鉴于工作地点双方在劳动合同当中已经约定清楚,故必须协商一致才能调整马先生的工作地点。
第二,《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另行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何谓“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并不是单位可以随口说说的。
《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客观情况”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者部
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
主要包括:企业迁移、资产转移、企业改制、部门撤并、经营方向或经营战略重大调整、企业产品结构调整等。
结合该规定来看,所谓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必须实际已经发生,并且已经影响到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
有的像法人代表变更等,没有达到“无法履行”的程度,则应继续履行。
该商店的做法属于对该条款的误读和滥用。
第三,《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87条规定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