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工程设施施工及验收要求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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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施工及验收规范

消防施工及验收规范

消防施工及验收规范消防施工及验收规范一、施工前的准备工作1. 建筑物消防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法规和标准要求,施工前需进行消防设计评审,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2. 消防施工前,应组织专业消防施工队伍,并指派专职人员负责施工指导和组织工作。

3. 消防施工前,应与建设单位进行沟通,明确施工进度、合作方式和施工要求等事项。

二、消防设施的施工工作1. 消防设施的施工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进行,不得随意改变设计。

如确需进行设计变更,需经有关单位批准。

2. 消防设施的施工应按照起重设备、工作平台等相关安全规范进行,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措施保护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3. 消防设施的材料选择应符合国家标准,质量可靠。

施工人员应按照施工方案正确使用施工材料,确保施工质量。

4. 消防设施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施工现场的卫生和环境保护,确保不产生噪音、粉尘和废弃材料等污染物。

三、施工质量验收1. 消防设施施工完成后,应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进行验收。

验收包括施工质量检查和设备性能测试两部分。

2. 施工质量检查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验收和施工成果的评定。

验收人员应对施工工序、施工质量、施工材料等进行检查评定,并出具相应的验收报告。

3. 设备性能测试包括消防设备的功能测试和性能测试。

功能测试主要检验消防设备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能够正常运行;性能测试主要检验消防设备的性能指标是否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4. 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后,应组织开展运行试验,检验消防设备的运行状态和操作性能是否满足要求。

5. 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后,应向建设单位交付消防设施使用说明书、维护保养手册和相关资料。

四、施工安全管理1. 消防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安全生产法规进行,确保施工安全。

2. 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保护设施,明确施工区域和非施工区域,并增加消防安全警示标志,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

3. 施工人员应经过相关的安全培训,了解施工中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穿戴相应的防护设备。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5.4 工程验收5。

4。

1 一般规定1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验收前,应提交下列技术文件:1)系统竣工表;2)系统竣工图;3)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调试记录或调试报告;5)系统检验报告(含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及相关材料); 6)管理、维护人员登记表。

2、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验收内容:1)本规范5.4。

1条要求的技术文件;2)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及相关设备(包括防火卷帘控制器、按钮盒、卷门机、火灾探测器组等)的安装位置、施工质量等;3)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及相关设备的基本功能、系统控制功能。

3、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验收前,建设和使用单位应对其操作、管理、维护人员的配备情况进行检查。

5.4.2 防火卷帘1、本规范5.4。

1条要求的技术文件应齐全、完整。

2 、系统中各设备的设置、型号、类别、数量及安装位置、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系统中各设备的基本功能及系统控制功能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验:1) 防火卷帘控制器及手动控制按钮盒等实际安装数量在5个(含5个)以下的,应全部进行功能检验;超过5个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个。

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且符合本规范5.3。

2-1条要求。

2)卷门机实际安装数量在5个(含5个)以下的,应全部进行功能检验;超过5个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个。

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且符合本规范5。

3.2-2条要求。

3)防火卷帘实际安装数量在5樘(含5樘)以下的,应全部进行运行、控制功能检验;超过5樘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樘。

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符合本规范5.3。

2—3条要求.5。

4。

3 防火门1、本规范5。

4.1条要求的技术文件应齐全、完整。

2 、防火门的型号、规格、类别、数量、安装位置及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3 、防火门实际安装数量在5樘(含5樘)以下的,应全部进行功能检验;超过5樘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樘。

(完整版)建筑消防工程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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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5.4 工程验收5.4.1 一般规定1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验收前,应提交下列技术文件:1) 系统竣工表;2) 系统竣工图;3) 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4) 调试记录或调试报告;5) 系统检验报告(含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及相关材料);6) 管理、维护人员登记表。

2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验收内容:1) 本规范5.4.1条要求的技术文件;2)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及相关设备(包括防火卷帘控制器、按钮盒、卷门机、火灾探测器组等)的安装位置、施工质量等;3)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及相关设备的基本功能、系统控制功能。

3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验收前,建设和使用单位应对其操作、管理、维护人员的配备情况进行检查。

5.4.2 防火卷帘1 本规范5.4.1条要求的技术文件应齐全、完整。

2 系统中各设备的设置、型号、类别、数量及安装位置、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 系统中各设备的基本功能及系统控制功能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验:1) 防火卷帘控制器及手动控制按钮盒等实际安装数量在5个(含5个)以下的,应全部进行功能检验;超过5个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个。

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且符合本规范5.3.2-1条要求。

2) 卷门机实际安装数量在5个(含5个)以下的,应全部进行功能检验;超过5个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个。

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且符合本规范5.3.2-2条要求。

3) 防火卷帘实际安装数量在5樘(含5樘)以下的,应全部进行运行、控制功能检验;超过5樘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樘。

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符合本规范5.3.2-3条要求。

5.4.3 防火门1 本规范5.4.1条要求的技术文件应齐全、完整。

2 防火门的型号、规格、类别、数量、安装位置及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建筑消防工程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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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8安装消火栓水龙带,水龙带与水枪和快速接头绑扎好后,应根据箱内构造将水龙带挂放在箱内的挂钉、托盘或支架上。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得少于5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2.9地下式消火栓的顶部出水口与消防井盖底面的距离不得大于400mm,井内应有足够的操作空间。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5.4 工程验收
5.4.1一般规定
1 防火卷帘、防) 系统竣工表;
2) 系统竣工图;
3) 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调试记录或调试报告;
5) 系统检验报告(含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及相关材料);
6) 管理、维护人员登记表。
检查数量:抽测总数量的10%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 管件的涂漆、防腐和水压试验应分别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要求;
检查数量: 抽测总数量的10%
镀锌钢管内外表面的镀锌层不得有脱落、锈蚀等现象;
非金属密封垫片应质地柔韧、无老化变质或分层现象,表面应无折损、皱纹等缺陷;
法兰密封面应完整光洁,不得有毛刺及径向沟槽;螺纹法兰的螺纹应完整、无损伤;
检查数量: 抽测总数量的10%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 消防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消火栓系统的管材、规格、型号、壁厚以及工作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6.2.1室内、室外消火栓及消防水喉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置室内、室外消火栓及消防水喉的数量,保护距离(半径),选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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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建筑消防工程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5.4 工程验收5.4.1 一般规定在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验收前,应提交以下技术文件:系统竣工表、系统竣工图、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调试记录或调试报告、系统检验报告(含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及相关材料)和管理、维护人员登记表。

验收内容包括:本规范 5.4.1 条要求的技术文件、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及相关设备(包括防火卷帘控制器、按钮盒、卷门机、火灾探测器组等)的安装位置、施工质量等、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及相关设备的基本功能、系统控制功能。

建设和使用单位应对其操作、管理、维护人员的配备情况进行检查。

5.4.2 防火卷帘验收前,应确保本规范 5.4.1 条要求的技术文件齐全、完整。

系统中各设备的设置、型号、类别、数量及安装位置、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各设备的基本功能及系统控制功能应按以下要求进行检验:防火卷帘控制器及手动控制按钮盒等实际安装数量在 5 个(含 5 个)以下的,应全部进行功能检验;超过 5 个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 20% 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 5 个。

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 1~2 次,且符合本规范5.3.2-1 条要求。

卷门机实际安装数量在 5 个(含 5 个)以下的,应全部进行功能检验;超过 5 个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 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 5 个。

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 1~2 次,且符合本规范 5.3.2-2 条要求。

防火卷帘实际安装数量在 5 樘(含 5 樘)以下的,应全部进行运行、控制功能检验;超过5 樘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 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 5 樘。

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 1~2 次,符合本规范 5.3.2-3 条要求。

5.4.3 防火门验收前,应确保本规范 5.4.1 条要求的技术文件齐全、完整。

防火门的型号、规格、类别、数量、安装位置及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最新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2024版】

最新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2024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建造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征求意见稿)续25.4 工程验收5.4.1 普通规定1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验收前,应提交下列技术文件:1) 系统竣工表;2) 系统竣工图;3) 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4) 调试记录或者调试报告;5) 系统检验报告(含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及相关材料);6) 管理、维护人员登记表.2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验收内容:1 ) 本规范5 。

4 。

1 条要求的技术文件;2)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及相关设备(包括防火卷帘控制器、按钮盒、卷门机、火灾探测器组等)的安装位置、施工质量等;3)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及相关设备的基本功能、系统控制功能.3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验收前,建设和使用单位应对其操作、管理、维护人员的配备情况进行检查。

5.4 。

2 防火卷帘1 本规范5 。

4.1 条要求的技术文件应齐全、完整。

2 系统中各设备的设置、型号、类别、数量及安装位置、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3 系统中各设备的基本功能及系统控制功能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验:1 ) 防火卷帘控制器及手动控制按钮盒等实际安装数量在5 个(含5 个)以下的,应全部进行功能检验;超过5 个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 个。

检验时每一个功能应重复1~2 次,且符合本规范5 。

3.2 —1 条要求。

2) 卷门机实际安装数量在5 个(含5 个)以下的,应全部进行功能检验;超过5 个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 个。

检验时每一个功能应重复1~2 次,且符合本规范5。

3.2—2条要求.3) 防火卷帘实际安装数量在5 樘(含5 樘)以下的,应全部进行运行、控制功能检验;超过5 樘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 樘。

检验时每一个功能应重复1~2 次,符合本规范5 。

3.2—3 条要求.5.4 。

建筑消防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消防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03 消防给水系统验收规范
水源和水质验收
验收内容
检查水源是否充足、水质是否清洁无 污染,以及是否满足消防给水系统的 要求。
验收标准
水源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水质应满 足消防给水系统的要求,不得含有杂 质、有害物质等。
给水管网的验收
验收内容
检查给水管网的布局、管材、连接方式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以及管网的防腐 、防震、防漏等措施是否到位。
验收标准
给水管网的布局应合理,管材应符合设计要求,连接方式应牢固可靠,防腐、 防震、防漏等措施应符合相关规定。
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验收
验收内容
检查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容量、水位、水质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以及溢流、 排污等措施是否到位。
验收标准
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容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水位应保持稳定,水质应清洁无污 染,溢流、排污等措施应符合相关规定。
0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验收规范
喷头和管网的验收
01
02
03
喷头型号与规格
检查喷头的型号和规格是 否符合设计要求,确保其 能够覆盖相应的保护区域 。
喷头安装位置
检查喷头的安装位置是否 合理,确保其能够准确地 对准受保护的物体或区域 。
管网质量
检查管网的材质、规格和 连接方式是否符合要求, 确保管网的质量可靠。
检查消防电梯的紧急供电、紧急照明、紧急电话等设施是否完好可 用,确保消防电梯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常运作。
消防通道畅通
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无阻,无杂物堆放,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人员 能够快速疏散。
标识标牌
检查消防通道和消防电梯的标识标牌是否清晰可见,确保人员能够快 速识别并使用。
08 质量保证和后续管理
质量保证措施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一般规定1主要设备及配件进场应有设备清单、设备说明书、质量合格证、性能检验报告等随机文件。

进口设备尚应有商检合格的证明文件及中文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和安装、使用、维修等技术文件。

2对进场设备及配件的检查验收应形成文字记录,确认符合本规范规定,方能在施工中应用。

5.1.2防火卷帘1防火卷帘及与其配套的卷门机、控制器等应是经国家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应有国家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核发的型式认可证书和生产厂方的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等,其型号、规格及耐火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检验报告、型式认可证书及产品合格证等有关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2在防火卷帘及卷门机、控制器的明显部位应设有耐久性铭牌,标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及商标;制造厂名称、出厂日期及产品编号、执行标准等。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窥察检查。

3防火卷帘及卷门机、控制器的外观不应有明显的损坏。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窥察检查。

5.1.3防火门1防火门及与其配套的闭门器、锁具等应是经国家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应有国家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核发的型式认可证书和生产厂方的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等,其型号、规格及耐火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检验报告、型式认可证书及产品合格证等有关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2在防火门及闭门器、锁具的明显部位应设有耐久性铭牌,标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及商标;制造厂名称及出厂日期、产品编号、执行标准等。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窥察检查。

3安装在防火门上的合页、插销等五金配件应是经相关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其熔融温度不应低于950℃。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检验报告、产品出厂合格证等。

4防火门的门框、门扇表面应无明显凹凸、擦痕等缺陷;闭门器、锁具的外观不应有明显损坏。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为了确保建筑工程的消防安全,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了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本文将对该规范的具体内容进行介绍。

一、施工前准备工作在进行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之前,需要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

首先,施工单位需要与设计单位进行沟通,了解消防设施设计方案,明确施工目标和要求。

同时,施工单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计划,并组织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消防知识和技能。

二、消防设施施工要求1. 设备选择与安装:根据设计方案,选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并确保其质量可靠。

安装过程中需要按照设备说明书和相关标准进行操作,保证设备的正确安装位置和稳定性。

2. 管道和电缆敷设:管道和电缆的敷设需要符合消防设施设计方案,并按相关标准进行施工。

敷设过程中应保持管道和电缆的完整性和密封性,以确保系统正常工作。

3. 系统调试与联动测试:在施工完成后,需要对消防设施进行调试和联动测试。

通过调试和测试,确保各个设备和系统能够正常运行,并能够与其他系统实现联动控制。

4. 消防通道和疏散设施:施工过程中应保障消防通道的畅通和疏散设施的完善。

确保消防通道不被堵塞,安装标识和指示牌,使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疏散。

三、验收规范1. 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和设计要求进行消防设施的整体验收。

验收过程中要充分检查设备的完整性、符合性和可用性,并确保设备与消防系统的联动正常可靠。

2. 验收人员应掌握相关的验收标准和技术要求,对消防设施的施工和安装进行全面检查。

验收过程中,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3. 在验收合格后,需要对消防设施进行登记备案,并颁发相应的验收证书。

这是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的最终目标,也是证明施工合格和合法的重要依据。

四、施工管理要求1. 施工单位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制定合理的施工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的安全、质量和进度。

2. 施工单位应组织专业的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监督和协调,及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和难题。

建筑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建筑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建筑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建筑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对于建筑行业来说至关重要。

消防设施是保障建筑物及其中的人员安全的关键要素之一,因此,对其施工质量和验收标准的要求也非常严格。

本文将详细介绍建筑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及验收标准。

一、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标准1. 设计要求:在进行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前,必须根据当地的消防法规和建筑规范,制定详细的设计方案。

设计方案应考虑到建筑物的结构、材料、功能等因素,确保消防设施与建筑物的结构和功能相匹配。

2. 材料选择:在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材料。

这些材料必须具有防火、耐高温、防腐蚀等特性,以确保其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正常工作。

3. 工程施工: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必须由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施工团队进行。

施工过程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标准进行,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4. 施工监督:在消防设施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必须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检查。

监督人员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施工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二、消防设施工程验收标准1. 安全性能测试:在消防设施工程完成施工后,必须进行安全性能测试。

这些测试包括烟雾排放、喷水灭火、报警系统等方面的测试,以确保消防设施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正常工作。

2. 防火隔离:消防设施工程的验收中,必须检查建筑物的防火隔离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防火隔离设施包括防火墙、防火门等,必须确保其封闭性能良好。

3. 逃生通道:建筑物的消防设施验收还要检查逃生通道是否畅通无阻。

逃生通道的宽度、高度、疏散标识等都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4. 设备完好:验收过程还要检查消防设施的设备是否完好。

这包括消防水带、消防器材等设备的完好性,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使用。

以上就是建筑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的相关内容。

消防设施的施工和验收是确保建筑物及其中人员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希望施工单位和验收单位能够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操作,确保消防设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5、4 工程验收5.4.1 一般规定1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验收前,应提交下列技术文件:1) 系统竣工表;2) 系统竣工图;3) 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调试记录或调试报告;5) 系统检验报告(含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及相关材料); 6) 管理、维护人员登记表。

2、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验收内容:1) 本规范5.4.1条要求的技术文件;2)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及相关设备(包括防火卷帘控制器、按钮盒、卷门机、火灾探测器组等)的安装位置、施工质量等;3)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及相关设备的基本功能、系统控制功能。

3、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验收前,建设与使用单位应对其操作、管理、维护人员的配备情况进行检查。

5.4.2 防火卷帘1、本规范5.4.1条要求的技术文件应齐全、完整。

2 、系统中各设备的设置、型号、类别、数量及安装位置、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系统中各设备的基本功能及系统控制功能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验:1) 防火卷帘控制器及手动控制按钮盒等实际安装数量在5个(含5个)以下的,应全部进行功能检验;超过5个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个。

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且符合本规范5.3.2-1条要求。

2) 卷门机实际安装数量在5个(含5个)以下的,应全部进行功能检验;超过5个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个。

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且符合本规范5.3.2-2条要求。

3) 防火卷帘实际安装数量在5樘(含5樘)以下的,应全部进行运行、控制功能检验;超过5樘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樘。

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符合本规范5.3.2-3条要求。

5.4.3 防火门1、本规范5.4.1条要求的技术文件应齐全、完整。

2 、防火门的型号、规格、类别、数量、安装位置及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一、简介消防设施是建筑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之一。

因此,在建筑工程中,消防设施的施工和验收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二、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规范1. 设计依据消防布局图、建筑图纸、消防设备说明书、当地的消防技术标准等是建筑工程消防设施的设计依据。

2. 施工技术(1) 施工前,要仔细查看消防设备说明书和设计图纸,以确保施工的准确和可靠。

(2)施工时,要按照消防设备说明书和设计图纸的要求进行安装和调试,并确保设备的运转正常。

(3)遇到困难和问题要及时与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沟通,以得到及时的解决。

(4) 安装完毕后要对设备进行试运行,确保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转。

(5)施工结束后,要对设备进行记录与汇总,包括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接口位置、管道连接方式等信息,以方便后续的验收。

3. 品质保证消防设备选用材料、部件应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与国家有关安全消防法律法规。

4. 安全施工施工现场要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程序,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三、建筑工程消防设施验收规范1. 依据消防设施的验收是指对消防布局图、施工图、消防设备说明书等进行检验、复查,检查消防设备安装位置、管道、配件、控制面板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国家相关的消防规范。

2. 验收程序(1)消防设备试运行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向消防部门提交验收申请。

消防部门受理申请后,组织验收人员进行检查。

(2)验收人员应熟悉消防设备的原理、使用方法和安装标准,进行基本的功能测试、试运行和实际作业演练。

(3)验收人员对安装是否牢固、供水是否稳定和流量是否达标进行检验。

(4)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记载,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建议。

(5)验收合格后发放验收记录表和消防备案证明等。

3. 成果管理建设单位应保存消防设施安装验收的有关文件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归档,以备复查之用。

消防工程_施工验收规范(3篇)

消防工程_施工验收规范(3篇)

第1篇一、工程概况消防工程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施,其施工质量直接关系到消防系统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为确保消防工程施工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二、施工准备1.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施工。

2.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目标,落实质量责任。

3. 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消防技术标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4. 施工单位应选用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产品,并确保产品合格证书、检验报告齐全。

5. 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消防技术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

三、施工过程1.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及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施工。

2. 施工单位应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3.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确保施工质量。

4.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过程中的记录,包括施工日志、材料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5.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检测工作,确保消防设施、设备、材料符合设计要求。

四、施工验收1. 施工单位应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施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2. 施工单位应组织验收小组,验收内容包括:(1)消防设施、设备、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2)消防系统安装是否符合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3)消防设施、设备的性能、功能是否符合规定;(4)消防系统运行是否正常;(5)消防通道、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善。

3. 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应立即整改,整改后重新验收。

五、工程资料1. 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消防技术标准,整理工程资料。

2. 工程资料应包括:(1)施工许可证;(2)消防设施、设备、材料合格证书、检验报告;(3)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4)施工日志、材料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5)施工验收报告。

六、其他1.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确保施工现场整洁、有序。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一、前言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对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的相关内容,以供各界参考。

二、消防设施施工规范1、消防设施的施工应按照设计文件要求进行,并遵循消防工程的构图要求。

2、施工过程中应根据规定保证消防设施的质量和安全。

施工现场必须进行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中的安全隐患。

3、消防设施施工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证书和资格,并负责在施工现场的技术指导和技术质量监督工作。

4、施工过程中应配备必要的施工工具和设备,施工设备和工具必须经过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使用。

5、施工现场应符合相关的环保要求,减少施工污染,合理使用资源,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6、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消防设施施工验收标准应按照行业标准进行。

三、消防设施验收规范1、消防设施的验收应根据相关规定使用验收表进行,验收表必须真实准确地填写。

验收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并有充分的验收经验。

2、验收人员应对施工图和验收标准进行逐项核对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的施工质量满足要求。

3、对于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修复,然后进行重新验收。

4、验收合格的消防设施应及时进行过渡,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5、消防设施验收合格后,应及时进行档案管理,确保设施的安全、稳定使用。

四、结论本文主要介绍了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的相关内容,包括消防设施施工规范和消防设施验收规范。

只有通过规范的施工和验收,才能确保消防设施的质量和安全,为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最有效的保障。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一、施工规范1. 施工前应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的设计方案评审,并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2.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应按照设计方案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规。

3. 施工过程中应使用符合质量要求的消防设施材料,严禁使用劣质或伪劣产品。

4. 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可控。

5. 消防设施施工完成后,应进行严格的测试和调试,确保其功能正常、可靠。

6. 施工单位应保留完整的施工记录和相关检验报告,以备验收时使用。

二、验收规范1. 应根据建筑工程消防设施的施工文件和相关法规,组织验收专家对消防设施进行验收。

2. 验收前应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施工符合设计方案要求,并进行必要的测试和调试。

3. 验收专家应仔细查阅施工记录、相关检验报告等文件,判断工程施工质量是否达到验收标准。

4. 验收过程中,消防设施应按照设计方案的功能要求进行演示和测试,确保其功能正常、可靠。

5. 验收专家应在验收记录中详细记录施工质量和功能测试情况,并给出相应的评价和建议。

6. 验收合格后,应向相关部门提交验收报告,并取得验收合格证书。

三、其他规范1.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的施工和验收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2. 相关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从业资质和技术水平,施工和验收专家应持有相关执业证书。

3. 施工和验收过程中,应注重与其他施工工序的协调配合,确保消防设施的施工进度和质量。

4. 施工和验收过程中,应加强监督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5. 施工和验收单位应加强质量管理,确保消防设施的施工质量和验收质量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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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5.4 工程验收5.4.1 一般规定1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验收前,应提交下列技术文件:1) 系统竣工表;2) 系统竣工图;3) 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4) 调试记录或调试报告;5) 系统检验报告(含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及相关材料);6) 管理、维护人员登记表。

2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验收容:1) 本规5.4.1条要求的技术文件;2)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及相关设备(包括防火卷帘控制器、按钮盒、卷门机、火灾探测器组等)的安装位置、施工质量等;3)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及相关设备的基本功能、系统控制功能。

3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验收前,建设和使用单位应对其操作、管理、维护人员的配备情况进行检查。

5.4.2 防火卷帘1 本规5.4.1条要求的技术文件应齐全、完整。

2 系统中各设备的设置、型号、类别、数量及安装位置、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 系统中各设备的基本功能及系统控制功能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验:1) 防火卷帘控制器及手动控制按钮盒等实际安装数量在5个(含5个)以下的,应全部进行功能检验;超过5个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个。

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且符合本规5.3.2-1条要求。

2) 卷门机实际安装数量在5个(含5个)以下的,应全部进行功能检验;超过5个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个。

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且符合本规5.3.2-2条要求。

3) 防火卷帘实际安装数量在5樘(含5樘)以下的,应全部进行运行、控制功能检验;超过5樘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樘。

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符合本规5.3.2-3条要求。

5.4.3 防火门1 本规5.4.1条要求的技术文件应齐全、完整。

2 防火门的型号、规格、类别、数量、安装位置及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 防火门实际安装数量在5樘(含5樘)以下的,应全部进行功能检验;超过5樘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樘。

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且符合本规5.3.3条要求。

5.4.4 防火窗1 本规5.4.1条要求的技术文件应齐全、完整。

2 防火窗的型号、规格、类别、数量、安装位置及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 防火窗实际安装数量在5樘(含5樘)以下的,应全部进行功能检验;超过5樘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樘。

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且符合本规5.3.4条要求。

5.4.5 验收评定准则本规规定的检验项目全部检验合格,则系统为合格。

如有不合格时,应限期修复或更换,并进行复检。

复检时,有抽样比例要求的应加倍检验。

设备功能、系统控制功能复检不合格,不能通过验收。

6 消火栓系统6.1设备和配件进场6.1.1 一般规定1 本章适用于供水设备、阀门、管材及管件的主要设备及配件进入施工现场的检验与验收。

2 主要设备及配件进场应有设备清单、设备说明书、质量合格证、性能检验报告等随机文件。

进口设备尚应有商检合格的证明文件及中文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和安装、使用、维修等技术文件。

3 对进场设备及配件的检查验收应形成文字记录,确认符合本规规定,方能在施工中应用。

6.1.2 供水设备1 消防水泵和稳压设备的流量、扬程、功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根据产品铭牌稳压和使用说明书与设计进行对照。

2 消防水泵、消防气压给水设备、水泵接合器应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并有产品出厂检测报告或中文产品合格证及完整的安装使用说明;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验产品的检测合格证、检测报告或合格证及安装使用说明等。

3 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容积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的规定;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根据《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附录一、二规定试验检验。

4 水泵接合器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对其强度和严密性按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第3.2节规定进行检验;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试验检验。

5 气压增压设备的容积、压力、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检测报告或合格证。

6.1.3 管材及管件1 管材、管件应进行现场外观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表面无裂纹、缩孔、夹渣、折叠和重皮;螺纹密封面应完整、无损伤、无毛刺;镀锌钢管外表面的镀锌层不得有脱落、锈蚀等现象;非金属密封垫片应质地柔韧、无老化变质或分层现象,表面应无折损、皱纹等缺陷;法兰密封面应完整光洁,不得有毛刺及径向沟槽;螺纹法兰的螺纹应完整、无损伤;检查数量:抽测总数量的10%检验方法:观察检查2 消防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消火栓系统的管材、规格、型号、壁厚以及工作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检查数量:抽测总数量的10%检验方法:观察检查3 管件的涂漆、防腐和水压试验应分别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和《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验收规》的有关规定要求;检查数量:抽测总数量的10%检验方法:观察检查、试验检查。

4 管径小于或等于100mm 的镀锌钢管应采用螺纹或卡套式专用管件连接,套丝扣时破坏的镀锌层表面及外露螺纹部分应做防腐处理;管径大于100mm 的镀锌钢管应采用法兰或卡套式专用管件连接,镀锌钢管与法兰的焊接处应二次镀锌。

连接后,管道的通水横断面面积不得减小。

检查数量:抽测总数量的10%检验方法:观察检查、试验检查。

5 消火栓竖管应安装可折卸的连接件。

检查数量:抽测总数量的10%检验方法:观察检查、试验检查。

6.1.4 阀门1 应对减压阀、泄压阀等重要阀门在现场逐个进行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并应符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中有关规定;检查数量:全部检验。

检验方法:试验检验。

2 阀门的型号、规格、压力、流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每批(同牌号、同型号、同规格)数量中抽查10%,且不少于一个。

检验方法:试验检验。

3 阀门及其附件应配备齐全,不得有加工缺陷和机械性损伤;检查数量:每批(同牌号、同型号、同规格)数量中抽查10%,且不少于一个。

检验方法:观察6.2 室、外消火栓及消防水喉的安装6.2.1 室、室外消火栓及消防水喉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设置室、室外消火栓及消防水喉的数量,保护距离(半径),选型应符合设计要求;2 在寒冷地区的设置的室、室外消防栓、消防水喉应采取防冻措施;3 同筑物设置的消火栓、消防水喉应采用统一规格的栓口、水枪和水带及配件。

6.2.2 试验用消火栓应布置在室消火栓系统的最不利点,栓口处应设置压力表。

检验方法:实地试射检查,目测消火栓出水的充实水柱长度,充实水柱长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6.2.3 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每个室消火栓处应设直接启动消防水泵的按钮,并应设有保护按钮的设施。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得少于5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并抽测启泵按钮的直接启泵功能。

6.2.4 室消火栓系统应设置保证任何一处栓口静水压力不超过0.8Mpa,出水压力不超过0.5Mpa。

在超压的消火栓系统中,应设置必要的减压设施。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在首层取一处消火栓做试射试验,达到设计要求为合格。

6.2.5 室、室外消火栓的位置标志应明显。

室外消火栓上方应设有防坠落物打击的措施。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2.6 消火栓箱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栓口出水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角,栓口不应安装在门轴侧。

2 如设计未要求,栓口中心距地面应为1.1m,允许偏差20mm。

3 阀门中心距箱侧面为140mm,距箱后表面为100mm,允许偏差5mm。

4 室消火栓箱的安装应平正、牢固。

5 消火栓箱体安装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3mm。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得少于5件。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6.2.7 室、室外消火栓宜就近设置排水设施。

地下式室外消火栓应在井设置排水设施。

6.2.8 安装消火栓水龙带,水龙带与水枪和快速接头绑扎好后,应根据箱构造将水龙带挂放在箱的挂钉、托盘或支架上。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得少于5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2.9 地下式消火栓的顶部出水口与消防井盖底面的距离不得大于400mm,井应有足够的操作空间。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6.3 消火栓给水设备安装6.3.1 消防水泵安装前的基础混凝土强度、坐标、标高、尺寸和螺栓孔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得少于5件。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用仪器帮尺量检查。

6.3.2 消防水泵和稳压设备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和安装使用说明书。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合格证及安装使用说明书,逐一检查消防泵和稳压泵的规格、型号。

6.3.3 消防水泵的出水管上应安装止回阀并就近安装试水用的放水阀门;消防水泵泵组的总出水管上应安装压力表和泄压阀;压力表量程应为工作压力的2~2.5倍。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查方法:对照设计说明检查压力量程,并启动消防水泵,开启放水阀门进行观察检查。

6.3.4 消防水泵应具备主、备泵的故障互投功能和双电源切换功能。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启动消防水泵,人为设置其中一台泵出现机械故障,观察备用泵是否自动投入运行以测试故障互投功能是否合格;启动消防水泵后,人为切断一路消防供电,观察另一路消防供电是否自动投入以测试双电源切换功能是否合格。

6.3.5 消防水泵应具备三种启动方式即:消防中控室启泵、消火栓按纽启泵、消防水泵房手动启泵。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使用不同的启泵方式分别进行启泵试验。

6.3.6 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满水试验或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规定,同时保证无渗漏。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满水试验静置24h观察,不出现渗漏现象;水压试验在试验压力下10min压力不下降,不出现渗漏现象。

6.3.7 当消防水池或消防水箱与其它系统合用时,应能保障消防用水不被占用。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同时进行不同用水系统的放水试验,观察消防用水不会因其他系统用水而流失。

6.3.8 立式水泵的减振装置不应采用弹簧减振器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3.9 吸水管及其附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 吸水管上的控制阀应直径不应小于消防水泵吸水口直径,且不应采用蝶阀;2 当消防水泵和消防水池位于独立的两个基础上且相互为刚性连接时,吸水管上应加设柔性连接管;3 吸水管水平管段上不应有气囊和漏气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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