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支付业务服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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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签约支付协议书

银行卡签约支付协议书

银行卡签约支付协议书甲方(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客户):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是一家合法注册并经营的金融机构,乙方为甲方的合法客户,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就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银行卡进行支付服务的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定义1.1 银行卡:指甲方发行的、乙方持有的、用于支付和结算的卡片。

1.2 支付服务:指甲方根据本协议向乙方提供的银行卡支付服务。

1.3 交易:指乙方使用银行卡进行的支付、转账、消费等行为。

第二条银行卡的申请与使用2.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申请银行卡。

2.2 甲方在审核乙方信息后,有权决定是否发放银行卡。

2.3 乙方应妥善保管银行卡及密码,不得泄露给他人。

2.4 乙方使用银行卡进行交易,应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则和操作流程。

第三条支付服务3.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安全、便捷的支付服务。

3.2 乙方使用银行卡进行交易时,甲方应确保交易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3 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调整支付服务的内容和方式。

第四条交易费用4.1 乙方使用银行卡进行交易,应按照甲方公布的收费标准支付相关费用。

4.2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成本变化,调整交易费用。

第五条交易限额5.1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信用状况和风险管理需要,设定交易限额。

5.2 乙方如需提高交易限额,应向甲方提出申请,并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六条风险管理6.1 甲方应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保障乙方的交易安全。

6.2 乙方应妥善保管银行卡及密码,不得泄露给他人,防止交易风险。

6.3 乙方在使用银行卡过程中,如发现异常交易或银行卡丢失、被盗等情况,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的指引采取相应措施。

第七条违约责任7.1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甲方有权采取限制或停止支付服务等措施。

7.2 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银行卡支付系统合作协议书

银行卡支付系统合作协议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_银行卡支付系统合作协议书甲方(持卡人):_______乙方(发卡行):_______丙方(收单行):_______鉴于甲方为乙方持卡人,丙方为收单行,为明确各方权益,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就甲方银行卡支付系统业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业务范围1.1甲方同意在使用乙方银行卡进行支付时,遵循本协议的各项规定。

1.2乙方作为甲方银行卡的发卡行,负责为甲方提供银行卡发行、账户管理、交易处理等相关服务。

1.3丙方作为收单行,负责为甲方提供银行卡刷卡消费、ATM取款、POS机具等相关服务。

第二条甲方权益2.1甲方有权在符合本协议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乙方银行卡进行支付。

2.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和丙方提供银行卡支付系统的相关服务。

2.3甲方有权对本协议的条款提出修改意见,并与乙方和丙方协商修改。

第三条乙方权益3.1乙方有权对甲方的银行卡支付行为进行审核和管理,确保甲方使用银行卡的合规性。

3.2乙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约定,收取甲方使用银行卡支付的相关费用。

3.3乙方有权要求丙方提供与甲方银行卡支付业务相关的交易处理、资金清算等服务。

第四条丙方权益4.1丙方有权对甲方的银行卡支付行为进行审核和管理,确保甲方使用银行卡的合规性。

4.2丙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约定,收取甲方使用银行卡支付的相关费用。

4.3丙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甲方银行卡支付业务相关的交易处理、资金清算等服务。

第五条业务流程(1)甲方将银行卡刷卡或输入卡号、密码等信息进行支付;(2)丙方对甲方支付请求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向乙方请求授权;(3)乙方对甲方支付请求进行授权,并将授权结果告知丙方;(4)丙方根据授权结果向甲方提供支付服务,并将交易结果通知甲方。

5.2甲方同意按照乙方和丙方的要求,提供与支付业务相关的个人信息、交易记录等相关资料。

第六条费用及结算6.1甲方同意按照乙方和丙方的收费标准,支付使用银行卡支付业务产生的相关费用。

2025年最新银行卡服务协议

2025年最新银行卡服务协议

2025年最新银行卡服务协议为了提供清晰有效的银行卡服务协议,以下是制定的协议书模板:协议方信息:甲方(银行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持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方为乙方提供银行卡服务的相关条款和条件,以保障双方的权益,规范使用银行卡的行为。

二、银行卡的申请与发放1. 乙方需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所需材料,申请银行卡服务。

2. 甲方将在审核乙方申请材料后,决定是否批准申请,并将银行卡寄送至乙方提供的地址。

3. 乙方应在收到银行卡后及时激活,并妥善保管。

三、银行卡使用1. 乙方可使用银行卡进行消费、取款、转账等操作,但须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及国家法律法规。

2. 乙方应确保银行卡及其密码的安全,不得将银行卡及密码泄露给他人。

3. 乙方使用银行卡时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费用与收费1. 甲方将收取银行卡年费、交易手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具体费用标准请参阅甲方的收费公告。

2. 乙方应按时支付相关费用,逾期未支付可能会影响银行卡的正常使用。

3. 甲方有权根据业务需要调整费用标准,并提前通知乙方。

五、信息保护与隐私1. 甲方承诺保护乙方的个人信息和交易隐私,不会泄露给未经授权的第三方。

中国农业银行网上支付委托扣款业务服务协议

中国农业银行网上支付委托扣款业务服务协议

附件6:中国农业银行网上支付委托扣款业务服务协议甲方:乙方:中国农业银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定义(一)网上支付委托扣款业务是指乙方遵照《中国农业银行网上支付委托扣款服务三方协议》根据甲方的交易指令从甲方的实名注册客户账户中扣划相关交易资金的业务。

(二)实名注册客户是指在乙方开立结算账户,在甲方实名注册,享用甲方服务、需向甲方缴纳费用或通过甲方进行支付,并授权甲方使用乙方网上支付主动扣收其账户款项的个人。

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须为乙方网上银行注册客户。

(二)甲方应按照乙方规定的注册程序正确填写申请表,并保证申请表填写内容和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信息如有变更,须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应遵照《中国农业银行网上支付委托扣款服务三方协议》,向乙方主动发送收款电子指令,确保该电子指令的合法、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责任。

(五)甲方负责向客户提供业务的查询、打印及发送发票等商务服务,并承担与网上支付委托扣款业务相关责任。

(六)甲方应建立有效的安全控制机制,防范内部系统风险和道德风险。

(七)甲方应通过建立风险基金,在十五个工作日内补偿由于甲方账户安全体系原因造成的用户资金损失,初期风险基金金额不低于万元人民币。

第三条乙方权利和义务(一)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主动收款电子指令后,遵照《中国农业银行网上支付委托扣款服务三方协议》,于当日扣划客户的账款,并将款项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

(二)乙方对因以下原因造成款项不能划转不承担责任:1、甲方发送的电子指令信息不明、存在乱码、不完整等。

2、客户账户存款余额不足。

3、甲方账户或客户账户内资金被依法冻结。

4、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因于乙方的原因。

(三)乙方对于甲方与客户之间产生的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按照与甲方商定的以下第种方式,向甲方收取网上支付委托扣款业务手续费:1、乙方按实际扣款金额的 %,在每月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结算账户(账号)中一次性划收。

2025年最新银行卡服务协议

2025年最新银行卡服务协议

2025年最新银行卡服务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2025年签署:甲方(银行卡发行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代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银行卡持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协议背景本协议旨在明确甲方提供的银行卡服务及乙方使用银行卡的权利与义务,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银行卡的使用和管理,维护金融交易的安全与稳定。

二、定义1. 银行卡:指甲方发放给乙方的用于金融交易的电子支付工具。

2. 服务:指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卡账户管理、资金存取、支付结算等服务。

3. 交易:指乙方使用银行卡进行的资金转移、消费、取现等操作。

三、服务内容1. 开户服务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有效申请材料,为乙方开设银行卡账户,并提供相关账户信息及服务说明。

2. 资金存取乙方可以通过甲方提供的各类渠道进行账户资金的存入与提取,甲方保证交易的安全性及及时性。

3. 交易处理甲方负责处理乙方使用银行卡进行的支付交易,确保交易过程的准确性与及时性。

网上银行卡支付接入服务协议(T%2B2)

网上银行卡支付接入服务协议(T%2B2)

网上银行卡支付接入服务协议版本号:20090101 合同编号: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上海市区签订。

甲方: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800号宝安大厦29、30楼电话:0086-021-60872088传真:0086-021-60872000乙方:地址:电话:传真:鉴于,1)甲乙双方决定建立电子商务中网上银行卡支付的合作关系;2)甲乙双方已就网上银行卡支付的合作内容进行友好协商;双方基于平等互利、公平自愿、诚实信用原则,一致同意如下:一.服务内容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1.1 向乙方提供接入服务客户端软件。

1.2 通过ChinaPay支付门户提供网上交易支付接入服务。

1.3 提供与甲方所连通的国内商业银行之银行卡网上交易转接服务(支持SSL协议)。

1.4 原则上凡甲方支持的银行卡,均应为乙方开通相应的支付服务。

在甲方业务的发展过程中,如可支持新类型的银行卡,均应该通知乙方,并及时为乙方开通相应的服务支持功能。

已开通的银行卡类型,如非因不可抗力或银行要求,甲方不应停止服务。

确因以上不可抗力或银行要求需停止对原有银行卡类型的支持,甲方也须在合理时间内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做好相应的善后处理工作。

1.5 提供本条之相关信息查询服务,包括:1)交易查询:乙方可按照交易日期、交易类型和交易结果等选项进行查询;2)交易报表的生成及显示:乙方可以按日、周、月生成并显示相关交易报表;3)交易明细下载:乙方可以在甲方提供的平台上下载其任一天或几天交易明细;4)交易明细保留三个月。

1.6 提供商户端软件升级服务。

二.费用支付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以下费用,包括:2.1 银联易付平台软件V2.0:标准为人民币元;服务年费:标准为人民币元/年。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7个法定工作日内,由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上述费用,甲方在收取商户端软件费及服务年费后应立即向乙方开具发票并安排上线。

2.2 交易手续费:标准为每笔交易额的 %,单笔交易手续费不足人民币元的按人民币元计算。

银联用户服务协议

银联用户服务协议

银联用户服务协议篇一:借记卡快捷支付服务协议借记卡快捷支付服务协议快捷支付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以下简称“支付宝”)与支付宝用户(以下简称“用户”或“您”)就支付宝快捷支付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的使用等相关事项所订立的有效合约。

用户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即表示用户与支付宝已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

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以粗体下划线标注的内容)。

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您应确保您是使用本服务的银行卡持有人,可合法、有效使用该银行卡且未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否则因此造成支付宝、持卡人损失的,您应负责赔偿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冻结您全部或部分支付宝账户(含该账户之关联账户)及资金、从您的前述支付宝账户中扣除相应的款项等。

您同意支付宝有权依据其自身判断对涉嫌欺诈或被他人控制并用于欺诈目的的支付宝账户采取相应的措施,上述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冻结账户及资金、处置涉嫌欺诈的资金等。

您应妥善保管银行卡、卡号、密码、发卡行预留的手机号码以及支付宝账号、密码、数字证书、支付盾、宝令、支付宝账户绑定的手机号码、来自于发卡行和/或支付宝向您发送的校验码等与银行卡或与支付宝账户有关的一切信息和设备。

如您遗失或泄露前述信息和/或设备的,您应及时通知发卡行及/或支付宝,以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因您的原因所致损失需由您自行承担。

您在使用本服务时,应当认真确认交易信息,包括且不限于商品名称、数量、金额等,并按支付宝业务流程发出符合《支付宝服务协议》约定的指令。

您认可和同意:您发出的指令不可撤回或撤销,支付宝有权根据您的指令委托银行或第三方从银行卡中划扣资金给收款人。

届时您不应以非本人意愿交易或其他任何原因要求支付宝退款或承担其他责任。

您在对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发出指令的真实性及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您承诺,支付宝依照您的指令进行操作的一切风险由您承担。

银行卡收单外包服务协议范本6篇

银行卡收单外包服务协议范本6篇

银行卡收单外包服务协议范本6篇篇1甲方(银行):_________银行乙方(外包服务商):_________公司鉴于甲方与乙方在银行卡收单业务领域的合作需求,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银行卡收单外包服务协议:一、协议目的为明确双方在银行卡收单业务中的合作关系,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共同利益,确保银行卡收单业务安全、高效、规范地进行。

二、服务内容1. 乙方为甲方提供银行卡收单业务的外包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终端布放、商户拓展、交易处理、风险管理等。

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团队,确保服务的稳定性和服务质量。

三、合作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月。

协议到期后,如双方继续合作,可续签本协议。

四、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银行卡收单业务的外包服务。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3)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4)甲方应协助乙方开展商户拓展、终端布放等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

2. 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为甲方提供银行卡收单业务的外包服务。

(2)乙方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确保银行卡收单业务的风险可控。

(3)乙方应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服务水平。

(4)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收取服务费用。

五、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 服务费用:本协议下的服务费用包括固定费用和绩效费用。

固定费用根据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和人员数量确定;绩效费用根据乙方的服务质量和业务成果确定。

2. 支付方式:服务费用由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及金额支付给乙方。

六、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实施过程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 双方应对涉及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予以保护,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使用。

七、违约责任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银行代付业务协议

银行代付业务协议

**银行代付业务协议甲方(委托人):**市XX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受托人):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营业部地址: **市联系人:联系电话:为充分发挥银行网点结算的优势,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和长远合作,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原则,并承诺严格遵守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履行各自的义务,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委托内容甲方委托乙方利用服务网点为甲方提供代付业务。

二、账户信息甲方提供指定账户,用于办理代付业务。

账户信息如下:户名:账号:开户行:三、手续费结算甲方按照第点向乙方支付代付手续费,支付方式为转账,支付频率按□每年□每半年□每季□每月,每月(季、半年、年)支付上月(季、半年、年)的代付业务手续费。

1.按每笔元支付代付业务手续费,每笔最低不得低于元;2.按总金额的 %支付代付业务手续费;3.其他甲乙双方约定。

四、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承诺委托乙方代理的代付业务符合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反洗钱管理条例及其他制度规定,并确保代付业务的合法性。

2.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模版格式提供代付数据文件,并确保代付用途必须在乙方指定的用途范围内,如因合法性问题产生的纠纷及争议,由甲方负责承担责任。

3.甲方批量代发前须提供代付名单,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代付名单建立白名单机制。

批量代发的人员必须为白名单人员,且为**APP开立的二类账户方可代发。

4.甲方确保提供给乙方的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及准确性。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甲方负责。

5.如客户对代发款项有异议,甲方应负责与客户协商解决。

因甲方原因代发款项有误,由此引起的经济纠纷或损失,由甲方负责解释或赔偿。

6.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与乙方约定代付次数、代付日期,但甲方办理代付业务时,要提前将加密数据交给乙方。

7.乙方所提供的代付业务明细表有成功与不成功的标志、汇总笔数及金额,并对代付不成功的注明原因。

甲方应根据代付业务明细表进行认真的核对,如有疑问,应及时通知乙方。

民生银行多级账户支付服务三方协议

民生银行多级账户支付服务三方协议

多级账户支付服务三方协议甲方:【】(“乙方平台已注册用户”)乙方:【】(“业务平台方”)丙方:北京中投科信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服务提供方”)多级账户支付服务三方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北京中投科信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支付服务的第三方支付机构)、【】(以下简称“业务平台”)和您(以下称“甲方”)签订,对甲、乙、丙三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及约束力。

其中,乙方、丙方已针对本协议项下合作事宜签订《中投科信多级账户服务协议》及相关协议,甲、乙、丙三方知悉并愿意遵守本协议的约定。

1、本协议有助于甲方了解本协议项下服务内容及相关权利和义务,甲方应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协议中相关条款(特别是以粗体下划线标注的内容)。

第一条释义1.“支付服务系统”是丙方针对多级账户支付服务业务开发的系统,主要功能包括账户开立、绑卡、解绑卡、查询、充值、提现、清算对账、资金划转等。

系统对接后,丙方将为甲方单独开立并管理其支付账户。

2.多级账户支付服务:是指本协议约定由丙方提供的网关、快捷、条码支付等支付方式的统称。

3.网关支付:丙方为甲方提供网上银行的支付方式,支持持卡人使用网上银行进行电子商务交易系统的个人支付、退款等服务。

4.快捷支付:分为普通快捷与协议支付两种业务类型。

普通快捷:是指丙方无需事先或首笔交易时分别取得甲方和银行协议授权,每笔交易时甲方均需输入身份信息、银行账户及动态验证信息,并由甲方账户所属银行负责对上述信息校验后进行扣划资金的交易。

协议支付:是指丙方在事先或首笔交易时分别取得甲方和银行协议授权(即协议签约成功)的前提下,向甲方银行账户发起支付指令扣划资金的交易。

5.条码支付:条码支付业务主要包括付款扫码和收款扫码等支付方式,付款扫码是指付款方通过终端设备识读收款方展示的条码完成支付的行为,收款扫码是指收款方通过识读付款方展示的条码完成支付的行为。

6.账户开立是指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服务渠道与乙方、丙方共同签署本协议,签约后丙方即为甲方开立支付账户。

银行支付协议书

银行支付协议书

银行支付协议书甲方(付款方): [公司名称]地址:[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乙方(收款方): [公司名称]地址:[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第一条协议目的为明确双方在银行支付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特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支付方式1.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金额和时间,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款项。

2. 乙方应提供准确的银行账户信息,以便甲方进行款项的支付。

第三条支付金额及时间1. 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总金额为:[金额]元。

2. 支付时间:甲方应在[具体日期]前完成支付。

第四条支付条件1. 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合同条款完成相应的服务或交付相应的产品。

2. 甲方在确认乙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将按照约定支付款项。

第五条银行账户信息乙方应提供以下银行账户信息,以便甲方进行款项支付:- 账户名称:[账户名称]- 账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地址:[银行地址]第六条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款项,应按照未支付金额的[百分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如乙方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有权延迟支付或取消支付。

第七条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与终止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补充,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款项支付完毕之日终止。

第九条其他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第十条协议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注:以上内容为模板,具体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

银行卡收单服务协议

银行卡收单服务协议
4.其他:
双方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遵循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其他特别约定条款,作为本协议的补充部分。
十、生效与终止条款
1.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生效时间:
本协议自生效条件满足之日起开始执行。
3.终止条件:
a.本协议在约定的有效期满后自动终止,除非双方在有效期满前达成续约协议。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使用服务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1.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变更:
a.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b.变更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3.解除:
a.双方同意,如遇特定原因需解除本协议,应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对方。
解除协议后,双方应依法处理未了结的交易和财务事宜。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二、标的物或服务:
本协议项下的标的物或服务为银行卡收单服务(以下简称“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乙方提供银行卡刷卡设备、技术支持、交易处理、资金结算等服务。
三、价格与支付条款
1.服务价格:双方同意,根据实际交易金额,甲方按照约定的费率向乙方收取服务费。
一方发现对方违约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据。
5.补救措施:

中国农业银行无感支付服务协议

中国农业银行无感支付服务协议

中国农业银行无感支付服务协议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协议前,仔细阅读本协议各条款(特别是含有黑体字标题或黑体字文字的条款),注意本协议涉及的服务方式、注意事项、权利责任等内容,关注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合理审慎提供个人金融信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如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请向中国农业银行咨询或咨询您的律师或有关专业人士。

欢迎开通中国农业银行无感支付服务。

您点击本协议下方“同意协议并开通”按钮,自助完成无感支付服务签约操作,即表示您作为我行客户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协议内容和含义,愿意遵守本协议,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本协议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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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绑定银行卡开户行)乙方:中国农业银行无感支付业务申办人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中国农业银行无感支付服务( 以下简称“本服务” ) 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1.1无感支付服务:中国农业银行无感支付服务是指在绑定乙方身份信息及银行卡信息的前提下,乙方在一定额度内开通对甲方的支付授权,当乙方在合作商户进行消费时,通过对乙方的身份识别,甲方可以按照合作商户提交的扣款指令,直接从乙方绑定的银行卡账户中扣取相应消费金额至合作商户指定账户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无感停车、无感加油、无感通行、无感洗车等现有或将来陆续上线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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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身份信息:指能通过该特定信息识别出乙方的身份,从而认定通过该身份作出的行为视同乙方本人行为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车牌号码、人脸识别信息、指纹信息、手机号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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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银行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借记卡或信用卡)卡号、卡密码、短信动态码、有效期( 信用卡可能需要提供) 、 CVV2 码 ( 信用卡可能需要提供 ) 、开卡预留手机号码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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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合作商户:指与农业银行签订协议,通过提供消费场景合作开展无感支付服务的农业银行商户。

中国光大银行个人客户电子支付服务责任条款

中国光大银行个人客户电子支付服务责任条款

中国光大银行个人客户电子支付服务责任条款1、“电子支付”服务是指光大银行通过互联网和电子终端为客户提供的支付中介服务,可以满足客户在线购买光大银行特约商业网站提供的商品(服务)和商户退(换)对应的商品(服务)时自助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需求。

电子支付包括直接使用网上银行进行的支付和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间接进行的支付,包含网银支付、协议支付、手机支付、快捷支付、银联在线支付等支付类型,支付方式包括互联网、移动终端、条形码、二维码、刷卡器、电视机顶盒、固话、声波等。

2、“电子支付”服务分为网银专业版支付和银行卡直接支付。

(1) 网银专业版支付指个人客户以阳光网盾或动态密码作为身份标识,通过登录光大银行个人网上银行专业版并输入经认证的本人在光大银行开立的个人账号和对应的交易密码进行支付的方式,支持网上支付。

(2) 银行卡直接支付指个人客户通过输入银行账号信息及手机动态密码(或令牌动态密码)进行支付的方式,支持网上支付、手机支付和电话支付等。

3、个人客户使用的账户必须是状态正常并且设有密码的阳光借记卡、信用卡或性质为个人结算账户的活期一本通账户。

4、客户可自行设定每日累计支付限额,但不得高于我行规定的最高限额。

目前由我行进行安全验证的支付交易,按照验证方式规定的最高支付限额为:(1) 手机动态密码:每日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0.00元。

(2) 令牌动态密码:每日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000.00元;体验版每日累计支付限额为5,000.00元。

(3) 阳光网盾:每日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00.00元。

我行可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修改每日累计最高支付限额,请客户留意本行有关公告及网页说明,我行将不再另行通知。

5、信用卡支付限额不超过所选择的安全验证方式的限额,也不超过信用卡可用额度。

6、本行仅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子支付”服务,个人客户对通过使用“电子支付”服务所产生的支付指令及由此产生的结果承担一切民事责任;一切由于商品质量、货物配送等服务引起的争议均由客户与商户自行协商解决。

银行卡快捷支付协议书模板

银行卡快捷支付协议书模板

银行卡快捷支付协议书模板甲方(持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支付服务提供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希望使用银行卡快捷支付服务,乙方愿意提供该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第一条定义1.1 “银行卡快捷支付服务”指乙方通过其支付系统,为甲方提供的银行卡支付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在线支付、移动支付等。

1.2 “交易”指甲方通过银行卡快捷支付服务进行的任何购买商品或服务的行为。

1.3 “交易金额”指甲方通过银行卡快捷支付服务进行交易时,应支付给乙方或乙方指定收款方的金额。

1.4 “交易密码”指甲方为使用银行卡快捷支付服务而设置的密码。

第二条服务内容2.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银行卡快捷支付服务,并确保该服务的安全、稳定和高效。

2.2 甲方有权在乙方提供的服务范围内,使用银行卡快捷支付服务进行交易。

2.3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银行卡快捷支付服务的操作指引和必要的技术支持。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3.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银行卡快捷支付服务,并按照本协议约定使用该服务。

3.2 甲方应妥善保管银行卡、交易密码及其他相关信息,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3.3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交易金额。

3.4 甲方在使用银行卡快捷支付服务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乙方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4.1 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提供银行卡快捷支付服务。

4.2 乙方应确保银行卡快捷支付服务的安全性,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防止甲方信息泄露。

4.3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指令,及时、准确地处理交易请求。

4.4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银行卡快捷支付服务的使用记录和交易明细。

第五条交易安全5.1 甲方在使用银行卡快捷支付服务时,应确保交易环境的安全,防止交易密码等信息被非法获取。

5.2 乙方应采取合理的安全措施,保护甲方的交易信息和资金安全。

银行卡签约支付协议书

银行卡签约支付协议书

银行卡签约支付协议书银行卡签约支付协议书甲方:(姓名/单位名称)证件类型:(身份证/营业执照)证件号码:(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地址:(详细地址)联系电话:(手机号码/座机号码)乙方:(银行名称)银行账户:(银行卡号)联系地址:(银行分行地址)联系电话:(银行客服电话)鉴于甲方与乙方共同愿意通过银行卡进行支付并达成以下协议:一、协议内容1.甲方同意授权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支付金额从甲方银行账户中划扣。

2.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即时进行划扣,并实时提供支付结果给甲方确认。

3.甲方确认并同意支付协议生效后,甲方的划扣信息将会通过保密的方式传输给乙方进行划扣操作。

4.甲方同意在甲方银行账户余额充足的情况下,保证支付金额有效,确保款项的支付及时到账。

二、支付方式及费用1.甲方选择的支付方式是通过银行卡进行划扣支付。

2.划扣金额以甲方提交的支付申请单为准,如果乙方未及时划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补扣。

3.甲方同意支付相应的划扣费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划扣手续费、应付租金等。

具体费用以甲方与乙方另行约定为准。

三、甲方承诺与保证1.甲方保证其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真实有效,且具有合法使用权。

2.甲方承诺在此协议生效期间保持银行账户的正常运作,并根据需要将账户余额维持在足够的支付范围内。

3.甲方承诺如因账户资金不足、账户冻结等原因导致划扣失败,甲方将尽快补足划扣金额。

四、乙方承诺与保证1.乙方保证根据甲方的支付要求及时进行划扣,并将支付结果通知甲方。

2.乙方承诺妥善保管甲方的划扣信息,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信息安全。

五、协议生效与终止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期限,可约定为年/月/日)。

2.协议期满后,若双方无异议,本协议自动终止;若需继续支付,则需双方另行签署新的协议。

六、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024年最新银行卡服务协议

2024年最新银行卡服务协议

2024年最新银行卡服务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各方签署: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名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户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客户姓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方与乙方之间关于银行卡服务的条款和条件,确保双方在银行卡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

二、银行卡服务内容1. 银行卡种类甲方提供的银行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记卡、信用卡、预付卡等。

乙方申请的银行卡种类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账户开设乙方需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和相关资料,甲方将在审核通过后开设银行卡账户,并提供相关账户信息。

3. 卡片发放甲方将在账户开设成功后,通过邮寄或自取方式将银行卡发放给乙方。

乙方需在卡片发放时验证卡片信息并签署相关文件。

4. 账户管理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使用银行卡,包括但不限于账户余额查询、交易记录查看及卡片挂失等。

三、费用及收费1. 年费及手续费乙方需支付的年费及手续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卡年费、取现手续费、跨行转账手续费等。

具体收费标准依据甲方最新公布的收费规则为准。

2. 费用调整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及成本变化调整费用,调整后的费用标准将提前通知乙方。

四、交易与账户安全1. 交易限制乙方银行卡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消费、取现、转账等,具体交易限额及条件以甲方规定为准。

服务支付条款范本

服务支付条款范本

服务支付条款范本1. 付款方式1.1 客户应根据本合同规定及双方约定的服务费用,按时支付费用。

1.2 付款方式可通过电子银行转账、支付宝、微信支付等在线支付方式进行。

2. 费用结算2.1 服务费用应根据双方约定进行结算,具体金额和付款期限详见附件一。

2.2 如客户逾期未支付费用,服务提供方有权暂停或中止相关服务,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3. 发票开具3.1 客户在支付服务费用后,服务提供方应当在合理时间内开具电子发票或纸质发票,并及时提供给客户。

3.2 客户应提供准确的发票抬头、税号等相关信息,以确保发票的准确性。

如因客户提供的信息不准确导致发票开具错误,相关责任由客户承担。

4. 资金退还4.1 如客户因特殊原因(如退款、取消服务等)需要退还已支付的费用,客户应提供银行账户等相关信息,并按双方约定的退款方式进行操作。

4.2 服务提供方应在客户提供退款信息后及时办理退款手续,退款金额应扣除已经发生的合理费用(如已提供的服务费用等)后进行退还。

5. 违约责任5.1 当一方违反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时,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损失赔偿、利息和逾期费用等。

5.2 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具体的违约要求,并给予违约方一个合理的补救期限,补救期限内违约方未能履行,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 免责条款6.1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无法预见和无法避免的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一方不对另一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需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书面证明。

7.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7.1 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和解释,适用于相关法律法规。

7.2 若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8. 其他约定事项8.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有效期为自服务开始之日起至服务结束之日止。

8.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银行行业服务协议

银行行业服务协议

银行行业服务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日期签署,有效期为一年,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银行名称]地址:[银行地址]联系方式:[电话号码]乙方:[客户名称]地址:[客户地址]联系方式:[电话号码]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在银行服务方面的合作顺利进行。

二、服务内容1. 甲方将根据乙方的需求,向其提供以下服务:- 存款和取款:乙方可以在甲方指定的银行网点进行存款和取款操作。

- 贷款服务:甲方将根据乙方的信用状况,为其提供符合条件的贷款服务。

- 银行卡服务:甲方将为乙方提供银行卡,并开通相应的功能,如支付、转账等。

- 网上银行服务:甲方将为乙方提供在线银行服务,包括查询账户余额、转账、支付账单等功能。

- 线上支付服务:甲方将与乙方合作,提供安全可靠的线上支付服务,以满足乙方的支付需求。

2.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服务规则和流程,如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遵守交易限额等。

三、费用与费用支付1. 乙方享受甲方提供的免费服务,但某些特殊服务可能会收取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另行约定。

2. 费用支付方式: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支付相关费用。

四、保密条款1. 甲方和乙方承诺在协议有效期内保持对方提供的商业和个人信息的保密。

2. 乙方同意甲方基于业务需要,可以将其信息提供给必要的合作方,但需确保其信息的安全性。

五、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尽力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六、协议解除1. 双方在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协议的申请,则协议自申请方提出之日起生效,双方不再有后续义务。

2. 协议解除后,双方应依据协议约定的保密条款,处理各自所掌握的对方信息。

七、争议解决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若通过协商无法解决争议,则应提交至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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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支付业务服务条款本服务条款是特约商户(以下简称“您”或“乙方”)与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卡拉”或“甲方”)之间订立的《特约商户支付服务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不可分割之部分,请仔细阅读。

第一条术语定义:1.“银行卡”是指按照中国银联或其他卡组织的业务、技术标准发行,卡面带有“银联”或其他卡组织标识,发卡方标识代码(BIN号)经中国银联或其他卡组织分配及确认的银行卡(包括但不限于借记卡、信用卡)。

2.“受理终端”是指收单机构放置在特约商户处的,能够接受银行卡信息,具有通讯功能,并接受柜员的指令而完成金融交易信息和有关信息交换的设备。

3.“持卡人”是指银行卡的合法持有人,即与银行卡对应的银行账户相联系的客户。

4.“发卡机构”是指通过银联网络开展银行卡发卡业务的银联成员机构。

5.“调单”是指因甲方、持卡人、或发卡机构对已被结算的交易有疑问,在规定的时限内通过收单机构向商户提出调阅交易单据的过程。

收单机构也可根据商户管理工作的需要,向商户调取交易签购单据和相关消费凭证。

6.“调账”是指乙方对确认长款/短款主动向发卡机构提出的退款/请款请求。

7.“退单”是指发卡机构对交易有疑问而提出的拒绝付款。

8.“退货”是指特约商户因商品退回或服务取消,将已扣款项退还持卡人原扣款账户的过程,包括全额和部分金额退货。

9.“差错”是指由于机具、通信线路、系统处理、业务受理操作及其他原因引起,需要进行相应的账务调整的交易。

10.“违约金”是指当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协议中约定的条款时,由违约方向守约方缴纳一定的金额作为赔偿,以弥补违约方给守约方带来的损失。

11.“D+0”是指甲方作为乙方的业务服务方,于银联卡交易发生当日将乙方的交易资金转入乙方指定的账户,并收取相关服务费用的特殊处理业务。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义务1.遵守国家机关制定的银行卡相关法律、法规,合法开展收单业务。

2.对乙方在使用受理终端或受理银行卡过程中发生的终端故障,按甲方对外服务承诺及时处理。

3.负责为乙方安装受理终端,甲方有权根据乙方业务受理情况对安装在乙方的受理终端型号和数量进行调整。

甲方为乙方实际安装的受理终端型号、数量,以乙方签字确认的特约商户受理终端设备安装/撤机确认书中登记的信息为准。

4.负责将当日消费交易资金在扣除协议中约定的交易服务费及其它应扣款项后,在约定时间内,按乙方指定结算账户划付交易结算资金,并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对账明细。

5.负责对乙方受理银行卡业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向乙方提供特约商户银行卡业务受理手册、终端操作手册、空白签购单和银行卡受理标识等业务受理用品。

6.甲方向乙方提供交易发生日起一年内的对账及电子对账数据服务。

乙方如有账务查询要求,可通过甲方设置的账务查询服务电话进行查询。

甲方按照《银行卡跨行业务差错处理办法》、《银行卡业务运作规章》的相关规定,通过接收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乙方提供调账服务。

乙方应填写甲方提供的统一格式的《客户调账表》,加盖乙方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并以传真或邮件的形式向甲方发出调账申请。

乙方应保证其发出的《客户调账表》的内容与原交易相符。

乙方向甲方传真或邮件发出《客户调账表》后,应保存原件且不得对原件内容做任何更改,若发生乙方留存的《客户调账表》原件与甲方已受理的传真件内容不相符时,以甲方受理的传真件为准。

甲方受理乙方调账申请时,由于甲方录入错误导致传真件内容与调账交易不符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7.甲方为乙方提供POS签购单纸张配送服务。

8.甲方由于风险原因关闭商户交易,应及时通知乙方。

9.用于本协议业务的支付服务终端不得随意变更布放地址,若需要变更拨出的电话号码或布放地址,乙方须提前向甲方申请,否则甲方有权关闭交易。

10.乙方的工商注册名称、主营业务、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银行卡交易资金结算账户信息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甲方有权重新审核乙方银行卡受理资质。

当甲方认为乙方不再具备银行卡受理资质时,甲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本协议。

11.甲方有权进行银行卡交易的调单、退单、银行卡风险调查、终端维护、终端巡检及实地核查等工作,乙方应予配合。

12.甲方有权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或甲方运营过程中监测到的异常交易情况,先行冻结乙方的部分或全部交易资金,并采取适当的方式通知乙方。

13.甲方具有终端密钥的所有权,乙方只有密钥使用权,当乙方退出或业务终止时,甲方有权收回终端密钥并销毁。

14.甲方发现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有权先行冻结乙方结算资金,对乙方的违规交易资金做为违约金予以划扣、立即停止其收单服务:(1)涉嫌移机、虚假申请等,以及有调单失败风险等情况;(2)涉嫌参与洗钱、套现、赌博、侧录等违法犯罪活动;(3)无理由拒绝受理持卡人使用拉卡拉POS进行交易;(4)故意诋毁或损害甲方声誉;(5)乙方违规操作、不当牟利等行为给甲方带来经济或声誉损失;(6)甲方认定的其它风险事件或违规行为。

15.在出现交易纠纷或有合理理由认定交易有可疑之处时,甲方有权在查验乙方原始交易签购单及相关交易证明材料,并影印留存。

16.对经查实的交易差错或乙方需调整的账务,负责按照中国银联差错处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对有疑议的交易,有权向乙方调单。

发生退单业务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17.发生以下情况时,甲方有权从乙方应收的银行卡交易结算资金中抵扣乙方在本协议下应支付的款项。

如乙方交易结算资金不足抵扣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补足差额资金。

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垫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1)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发卡机构退单;(2)乙方发生退货交易;(3)由于计算错误或其它原因导致甲方向乙方多支付的款项或其它经乙方确认的长款;(4)名义经营范围与实际情况不符而造成的扣率差额补偿部分(补偿部分的时限为自发现日起前180天);(5)其它应由乙方支付的款项。

18.发生以下情况时,甲方有权采取暂缓乙方全部或部分交易资金结算至少180天以上、中止乙方银行卡业务受理等措施。

(1)甲方提出调单时,乙方拒绝配合或不能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有效交易单据;(2)甲方有合理理由认定交易存在可疑之处,或有合理根据怀疑乙方违反本协议或有欺诈行为。

19.乙方出现下列违规操作行为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整改。

如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仍未停止违规操作行为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银行卡交易,收回全部受理终端设备,单方面无条件终止本协议,由此带给甲方的相关损失和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1)未按照甲方提供的特约商户银行卡业务受理手册和终端操作手册要求受理银行卡或拒绝受理银行卡;(2)要求持卡人支付额外服务费;(3)涂改签购单、分单操作;(4)不仔细核对签名;(5)以现金方式退货;(6)其它违规操作的行为。

20.乙方出现下列任一种情形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的银行卡交易,收回全部受理终端设备,单方面无条件终止本协议,由此带给甲方的相关损失和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甲方有权将乙方相关信息报送至中国银联风险信息共享系统,并向执法、监管部门及相关征信机构通报:(1)虚假申请:以虚假资料或冒用其它商户的资料向甲方申请为特约商户;(2)侧录:默许、纵容或与不法分子共谋在受理终端上装载侧录仪器,盗录持卡人磁条信息;(3)泄露账户及交易信息:违反银行卡账户信息与交易数据安全管理的规定,违规使用、存储、传输银行卡账户信息与交易数据,导致银行卡账户信息与交易数据泄露或发生银行卡账户信息与交易数据被篡改、破坏等情形;(4)套现: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将银行卡中资金或授信额度中的部分或全部转化为资金支付给持卡人的行为;(5)洗单:将其它未签约商户的交易在安装于乙方的支付受理终端上刷卡,假冒乙方交易与甲方结算;(6)恶意倒闭:接受银行卡支付的预付款后故意破产,使甲方承担退单损失;(7)虚假交易:在持卡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乙方利用持卡人账户信息编造虚假交易或在持卡人消费时重复刷卡,并冒用持卡人签名进行虚假交易;(8)拒绝配合调单或不能提供有效交易单据,造成发卡机构退单且逃避承担退单责任的;(9)名义经营范围与实际情况不符;(10)因欺诈交易已被司法机关立案或介入调查;(11)被工商部门注销登记、吊销营业执照;由于违反国家法令、法规或相关行业管理规定,被有关机构查处;(12)乙方和/或乙方法人代表或其主要负责人涉及重大民事纠纷或涉嫌重大经济、刑事犯罪;(13)因经营不善,导致停业整顿、倒闭的;(14)擅自转移终端设备受理银行卡交易的;(15)利用支付受理终端从事损害第三方利益或其它公共利益活动的;(16)经银行卡组织认定属于“高风险商户”的;(17)其它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21.如甲方怀疑乙方有违反或可能违反本协议的交易行为,或者怀疑乙方有参与银行卡交易欺诈行为,则甲方有权立即关闭乙方使用的受理终端部分或全部交易功能;并有权立即单方终止本协议,并保留相关责任的追索权,乙方须配合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2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造成账务混乱及终端设备发生的任何损坏、遗失、被盗等,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规定进行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的押金或交易款项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须另行支付,甲方有权根据实际违约情况立即单方终止本协议。

23.如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导致甲方按照中国银联规则或生效判决对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24.若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支付受理终端期间,单台终端出现连续3个月以上未有发生银行卡交易的,甲方有权关闭此终端交易功能及收回该台受理终端,但需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乙方。

25.本协议终止后24个月内,如有因以往交易引起的查询,乙方仍有义务配合甲方工作;如有乙方所产生的未结账务或因发卡成员机构提出的有关交易账务,乙方必须继续履行本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与之有关的账务处理,甲方对于乙方不履行职责所产生的损失具有追索权,由此造成的甲方及第三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包括原交易及由此产生的其他损失)。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遵守国家机关制定的银行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接受甲方银行卡业务受理培训、指导和监督。

乙方组织业务受理人员参加甲方举办的银行卡受理操作培训,并须经甲方培训合格后才能受理银行卡业务。

因乙方未按甲方提供的业务培训资料和业务培训规范受理银行卡造成的相关损失和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不得利用终端进行任何本协议未约定的业务,不得利用终端进行任何违法违规活动,因乙方私自开展的违规业务而造成的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刁难或拒绝任何银行卡的合法交易,对持卡消费在价格上不得与现金消费有异,不得将刷卡消费交易服务费以任何形式转嫁给持卡人。

4.乙方确保所有上送交易均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如因乙方的交易背景虚假造成的风险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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