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三防“技术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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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一通三防”技术管理规定
保护层开采
一、保护层开采要保证连续和规模开采。保护层采空区内不得留有煤(岩)柱,确需留煤(岩)柱的,必须经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矿必须将煤(岩)柱的位置、尺寸和影响范围准确标注在被保护层的采掘工程平面图、瓦斯地质图上。
二、保护层工作面开采前,保护层工作面的瓦斯抽采工程必须保证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要求;被保护层工作面的瓦斯抽采工程应保证开采保护层时,能同时有效地抽采被保护层的卸压瓦斯。
三、加强被保护层的瓦斯抽采。保护层开采前,必须编制对应的被保护层瓦斯抽采设计,由矿总工程师负责审批执行。保护层开采,优先选用沿空留巷(原巷留巷)无煤柱连续开采,采用Y型回风巷倾向穿层钻孔、地面钻井抽采被保护层卸压瓦斯;采用底(顶)板巷穿层钻孔抽采被保护层卸压瓦斯的,钻孔必须控制整个被保护层对应区域,钻孔参数由矿总工程师确定,原则上钻孔间距≤40m×40m。
四、被保护层瓦斯抽采必须建立专门台账,底(顶)板巷穿层卸压抽采钻孔穿透多个邻近煤层的,应开展瓦斯分源测定,分别统计各被保护层卸压瓦斯预抽量。被保护层属于突出煤层的,首采保护层必须进行保护效果及保护范围考察,考察方案报集团公司备案,考察结果报集团公司审批。
五、开采近距离保护层时,必须采取措施,防止被保护层初期卸压瓦斯突然涌入保护层采掘工作面,或误穿突出煤层。
正在开采的保护层工作面超前于被保护层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小于保护层与被保护层层间垂距的3倍,且不得小于100m。
区域预抽
六、不具备保护层开采条件的,以及未在保护层开采有效保护范围内的突出危险区煤层,煤巷必须采取底(顶)板巷穿层钻孔、采煤工作面必须采取穿层或顺层钻孔预抽的区域性瓦斯治理措施。
七、严格执行预抽钻孔布置标准。穿层预抽钻孔孔径≥94mm、顺层预抽钻孔孔径≥108mm,考察穿层、顺层预抽钻孔有效抽采半径(30天),有实际考察数据的以考察数据确定钻孔间距,无考察数据的按以下要求执行:
1、煤巷条带穿层预抽钻孔,瓦斯压力<2MPa且瓦斯含量<8m3/t的,按终煤点10m×5m间距内布置(轴线方向×轴垂线方向);瓦斯压力≥2MPa 或瓦斯含量≥8m3/t的,按终煤点5m×5m间距内布置。断层构造带(落差≥1.0m)及其前后20m范围内必须采取穿层钻孔加密措施,加密方案由矿总工程师确定。
2、采煤工作面网格穿层预抽钻孔,瓦斯压力<2MPa且瓦斯含量<8m3/t 的,按终煤点10m×10m间距内布置;瓦斯压力≥2MPa或瓦斯含量≥8m3/t的,按终煤点5m×5m间距内布置。
采煤工作面两巷顺层预抽钻孔,煤厚(含夹矸,下同)<3m的单排布置、煤厚≥3m的双排三花布置。瓦斯压力<2MPa且瓦斯含量<8m3/t的,钻孔间距单排布置时不大于10m、双排布置时平面投影间距不大于5m;瓦斯压力≥2MPa或瓦斯含量≥8m3/t的,钻孔间距单排布置时不大于5m、双排布置时平面投影间距不大于3m。
采煤工作面顺层预抽钻孔见岩长度超过孔深1/3的必须进行反演分析,
对有煤区域提前补孔。
3、突出危险区应力集中区,煤巷掘进必须采取穿层钻孔预抽措施,按终煤点3m×3m间距内布置;采煤工作面采用穿层钻孔为主、顺层钻孔补充的预抽措施,穿层钻孔按终煤点5m×5m间距内布置,顺层钻孔排内间距不大于3m,煤厚≥3m的双排布置。
4、联络巷、车场、反揭煤等突出危险区小结构煤巷掘进,采取穿层钻孔预抽措施的,措施孔按煤巷条带穿层预抽钻孔标准布置;不具备施工底(顶)板巷穿层钻孔的,经集团公司核准后可采取顺层钻孔预抽措施,钻孔排内间距不大于3m,煤厚≥3m的双排布置。措施孔必须一次施工到位,一次评价。
八、预抽钻孔抽采时间超过1年的,矿总工程师必须组织考察钻孔抽采状况,钻孔抽采失效的,必须补孔或透孔,确保预抽钻孔抽采实效。
预抽效果评价
九、被保护层及区域预抽采掘工作面,采掘前必须对瓦斯抽采效果达标情况进行评判,并编制预抽效果评价报告,报安全开采总院、安监局备案。
十、被保护层瓦斯抽采效果执行一次性评价,在被保护范围内至少布置3个效果检验钻孔。只有被保护层卸压瓦斯预抽率,煤层原始瓦斯含量在10m3/t以下的≥35%、10~15m3/t的≥45%、15m3/t以上的≥60%,煤层残余瓦斯压力<0.74MPa且残余瓦斯含量<8m3/t以及检验钻孔施工过程中无喷孔、顶钻等其他异常现象时,方可判定为效果达标。
十一、采用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采煤、煤巷掘进(含小结构、反揭煤煤巷,下同)、井巷揭煤工作面瓦斯预抽率:煤层原始瓦斯含量4m3/t
以下的≥20%;瓦斯含量4~6m3/t的≥25%;瓦斯含量6m3/t以上的:采煤≥30%、煤巷掘进≥35%、井巷揭煤≥45%。预抽评价单元内以实测的煤层瓦斯含量最大值计算瓦斯预抽率。
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时,必须直接测定残余瓦斯压力、残余瓦斯含量指标。测定孔必须在瓦斯预抽率合格后施工,井巷揭煤测定点至少布置5个,分别位于要求预抽区域内的上、中、下部和两侧;条带预抽煤巷测定点每50m至少1个,分别布置在预抽钻孔控制条带边界的影响范围内的上、下边界处;区域预抽采煤工作面测定点沿推进方向每50m至少2个,分别布置在工作面内距两巷各三分之一处。
煤层残余瓦斯压力<0.74MPa且残余瓦斯含量<8m3/t以及检验钻孔施工过程中无喷孔、顶钻等其他异常现象,方可判定预抽防突效果有效。若任何一个检验测定点的指标测定值达到或超过了有突出危险的临界值而判定为预抽防突效果无效时,判定以超标点为圆心、半径100m范围未达标。
编报煤巷掘进条带预抽效果评价报告时,必须同时上报抽采自动计量在线监测数据,矿保存钻孔视频验收影像资料备查。
预抽评价单元应根据孔间距、预抽时间和断层发育情况进行划分,原则上预抽评价单元内煤层基本连续、钻孔间距基本相同、预抽时间差异系数小于30%。
十二、煤巷掘进条带预抽效果评价,单元长度原则上不小于100m,且岩巷穿层钻孔超前煤巷掘进工作面不少于200m。
采取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采掘工作面,在预抽防突效果有效的区域内作业时,工作面距未预抽或预抽防突效果无效范围的前方边界不得小于2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