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标兵评选办法

学习标兵评选办法
学习标兵评选办法

学习标兵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正式注册的我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1、自觉遵守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正确的政治方向,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2、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学习态度端正,学风、考风正派;

3、在学习和思想政治表现方面能起表率作用

4、有很强的学习能力,成绩优异,学习刻苦,各科成绩均在80分以上,班级排名在前三名;

5、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公信度,起到一定的模范带头作用,能带动并帮助他人学习,对营造良好学风有积极作用;

6、积极参加班级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德育成绩排在班级前10%;

7、整体素质高,全面发展能力强。

三、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取消其评选资格:

1、有旷课、旷操等不良记录者;

2、因违反校纪校规收到通报批评者;

3、有无故不交作业、不参加教学实践活动行为者;

4、自评选之时前一年内收到纪律处分者;

四、评选程序

1、各班推荐,由班长或学习委员、辅导员根据班级总成绩和平时表现推荐符合条件的同学名单;

2、由团总支书记和学生分会主席团对获表彰的同学进行审核,审查其是否有不良记录,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报学院审核;

3、由学院领导、各任课老师、学生代表等组成评议小组,评选出学习标兵。

五、表彰办法

1、学院召开表彰大会,由院领导给学习标兵颁发荣誉证书;

2、在全院范围内宣传其优秀事迹,鼓励同学向其学习;

3、按照规定在其本学期的素质拓展积分和德育成绩中加分;

4、将表彰决定装入获奖学生档案。六、评选时间每学期开学后1—2个月内评选上一学期的学习标兵。七、名额设置每个年级设置5个获奖名额。八、在评选过程中,须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广泛听取意见,接受全体教师和学生的监督。九、本办法由教育与公共管理学院团总支负责解释。教育与公共管理学院xx 年2月

质量标兵评选方案

质量标兵评选方案 一、评选目的 提升员工质量意识,增强企业凝聚力,发挥每一名博信人的主观能动性与个人才情,同心合力与博信共创美好明天。 二、评选原则 本活动坚决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接受所有员工监督。 三、评选范围 全体人员。 四、评选细则 质量标兵实行季度评审制度③,分四个组别: 直接操作岗:直接对产品进行加工的人员。 间接操作岗④:接触产品,但不对产品性状加以改变的人员。 管理者岗:班组长、车间主任、部长级中层管理人员。 辅助运营岗:其他所有为博信的运营发展而努力奋斗的个人。 1.全体员工每月填写本月最佳成就表,上交质量标兵评选小组①,由小组进行验证审议。本月最佳成就不限任何形式,可为某批次产品加工合格率、加工效率,也可为某项工作内容的妥善处理、某些难题的攻克,任何工种的任何工作内容均可。 2.质量标兵评选小组对个人成就进行审议,审议考评侧重以下几个项目: a对企业贡献突出:节约成本,增加效率,解决困难等。 b对企业发展的热忱:主动积极,有极高的责任心寻找并处理问题。 c对其他同事的帮助:给他人带来便利,促进他人的工作。 d公司日常运营状况的维稳与改善。 ★最佳成就评比实行百分制,达到60分者晋级下一轮评比⑤。 ★以上四点在最终评选中分数占比50%,其余50%考察以下内容⑥: 直接操作岗组: 1)个人合格率高于本部门合格率。每月统计每次达成加10分。 2)个人报废价值率低于本部门报废价值率⑦。每月统计每次达成加10分。 3)个人绩效考核分数高于1.3⑧。每月统计每次达成加10分。 4)发表技术推广、质量意识心得体会等文章。每千字加5分。 5)开展技术推广、质量意识心得体会等讲座。20人以内一次5分;20至50人一次10分;50人以上一次20分。(提前向质量部提交申请,质量部至少一人现场旁听) 6)提出质量改进、部门效率提升、技术工艺改进、合理化建议等方案,经实践证明可行有效的。根据鉴定小组评级情况进行加分,三级5分,二级10分,一级15分。鉴定小组成员三人,由提案人的直属领导一人与质量部两人组成⑨。 7)技能考试(部门领导提起申请,质量部至少一人监察),内容包括良品率、效率等,第一名加10分。 8)参加质量培训,并在训后考试中取得80分以上成绩的,每次加10分;取得90分以上成绩的,每次加15分。

关于服务标兵评选的实施办法1

关于服务标兵评选的实施办法 为了体现“口碑第一,信誉第一,服务至上”的经营宗旨,进一步深化“专业、专注、专精”的服务理念,提高服务效率,优化服务质量,发挥先进模范作用,激发公司员工的服务热情和进取精神,提高公司整体形象,行政部组织并实施每月“服务标兵”评选活动,现将评选办法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主要在公司全体员工中评选。 二、评选条件 1.工作期限: 在公司工作转正员工。 2.工作态度: 敬业爱岗,服从工作安排,高标准、高质量、无抱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在本公司内起到较好的带头模范作用。 3.工作能力: 精通专业知识,熟悉岗位工作流程。 4.服务形象: 仪表整洁,服务热情,态度和蔼,有较强亲和力。 5.团队协作: 具有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积极发扬“传、帮、带”作用。 6.工作纪律: 自觉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各项活动。 三、评选名额 共1名. 四、评选时间 每月10日截止。 五、考核方案 1.每月评选出1名服务标兵,每月1号行政部把选票发到各部门。 2.每月5日各部门员工选票投放意见箱内。(为保证投票的公平和真实性,投票时请各 员工注意不商议、不成群结队,需独立完成投票)。 3.每月8日前统计出选票结果,报道评选小组考查。 4.“服务标兵”评选小组审核,(评选小组组成:公司总经办、各部门部长)。 5.审核通过后每月10日公告。

6.评选内容及标准: 总分100分(工作态度15分、工作能力25分、服务态度25分、团队协作20分、 工作纪律15分) 7.奖励措施 (1)颁发“服务标兵”胸牌。 (2)奖励现金100元。 (3)进入年度优秀员工候选人。 (4)优先获得公司外派培训学习等重点培养机会。 附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被评为“服务标兵” 1.按月统计,请事假1天(含1天)以上,有迟到、早退,脱岗2小时以上的。 2.被顾客电话、书面、当面投诉,经查实确认的; 3.因工作失误导致顾客抱怨不满,与顾客发生争吵,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公司因运营需要时,不服从公司合理工作安排的; 5.因违反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被通报批评、处罚、公告处理的; 6.因本岗位专业知识不熟练,导致工作停滞或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 7.工装不整洁、工牌未佩戴、未着彩妆及仪容仪表不符合要求的; 评选相关规定说明 1.各部门必须将本办法传达到每位员工,真正体现员工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形成树 立服务楷模、激励员工共同奋发向上的氛围。 2.各部门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所推荐的员工工作综合表现进行实事求是评价。若 所推选的候选人经评审小组审查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将取消该候选人并另选。 3.每位员工认真履行自己的评选权利和义务,认真、负责的投出自己的一票。 4.已被评为“服务标兵”员工,若事后发现评选活动中有舞弊行为或在此期间出现违 反相关评选条件,将取消其服务称号。 5.行政部统计汇总选票名单,交由评审小组评选;(结果予以在20号在公告栏公示3 天后无异议后公布),服务称号于次月1日-30日起有效。 6.公告向全公司公示“服务标兵”评选结果和奖励办法;

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与办法

-- -- 一、晋升条件 1、中学高级教师: 大学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十年以上,大专二十五年以上;任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 级)五年以上, 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职称以上并且近五年至少有一次优秀或两次良好。 优 惠政策: 在县以下乡镇第一线累计工作三十年以上成绩显著的师范类中专生、 二十年以上的 大专生, 任中学一级教师五年以上, 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并且近五年至少有一次优秀或两次良好。 论文要求:申报高级职务的人员,在聘任中级职务以来,须有由本人独立撰写或做为第 一撰写人、执笔人(以期刊中标注为准) ,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不含增刊、 副刊、专刊、专辑)或在正式出版的全国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2、中级职务 ①中学一级教师:大学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大专七年以上;中专十五年以上。 ②小学高级教师: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十五年以上;高中毕业十五年以上、初中 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十八年以上, 且有大专基础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考试合格证; 任助理级职务四年以上,近四年年度考核成绩应达到称职以上并且至少有一次优秀或两次良好。 县直中小学教师晋升中级以上职务者,须符合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3、初级职务 ①中学二级教师:大学毕业见习期满一年以上;大专毕业工作满三年以 上,可不受低一级职务及任低一级职务年限限制;中专毕业工作满五年以上,任中学三级教师满四年以上 ②中学三级教师:大专毕业见习期满一年以上;中专毕业见习期满一年以上。③小学一级教师:中专毕业工作满五年以上,任小学二级教师四年以上。④小学二级教师:中专毕业见习期满一年以上,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五年以上, 初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八年以上, 且取得全省统一组织的大专水平基础理 论和专业知识考试合格证。 初级职务晋升,任低一级职务以来,年度考核成绩应达到“称职”以上。 二、职称晋升评定办法 每年职称晋升时,由各单位成立评审领导小组,对符合晋升条件的人员以基本项、加分 项、民主测评成绩、 职业道德积分四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测算出同一职务符合晋升条件人员的成绩,并按成绩排名,根据分配的限额数确定本单位某一职务的推荐人员名单。

服务标兵标准

服务标兵评选标准方案 一、目的。 为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提高一线员工的整体素质,充分展示优秀员工的积极进取风采,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公平客观的评价每个员工的工作绩效,特制定季度“岗位服务标兵”评选办法,开展评选“服务标兵”的活动。 二、评选对象。 所有正式员工。 三、评选名额。 “服务标兵”一名。 四、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总监。 成员:各小组主管。 五、评选周期。 每季度评选一次,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号之前评选上一季度服 务标兵。 六、评选办法。 以“公平、公正”为原则,默认季度绩效排名前三员工参与评选,由主管综合员工日常各方面表现进行审核,填写服务 标兵推荐表提交评审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七、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工作期限:工作期限满3个月以上。 2、基本素养:普通话标准,着装得体。 3、工作能力:熟练处理本职工作,季度绩效排名前三。 4、工作态度:服从领导安排,不讨价还价,按质按量完成领 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参与部门各项活动/培训,在 部门内起到较好的带头作用;评选期间,无迟到、早退、 脱岗超半小时现象。

5、行为规范:遵纪守法,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与同事相 处融洽,团结互助。 6、特别贡献:对新增业务知识点积极响应,及时上报,完善 不足;对顾客反馈的优化建议或页面异常,及时上报,有 助于后台技术部门优化完善等。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则不能参加评选。 1、旷工。 2、按月统计,累计事假超3天(包含3天),病假超7天(包 含7天)。 3、顾客投诉且投诉成立。 4、在工作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且被人事专员处罚。 5、由于业务知识不熟练,导致出错,未被顾客投诉,但造成 公司损失。 八、奖励措施。 (一)展现形式。 获奖员工公司将发放印制“****客服部*年*季度服务标兵” 展示牌,发放500元奖励金,并予以通报表扬。(季度内分月到账,以小额激励形式提报) (二)其他。 为树立标兵形象,培养员工全面发展,增加培训员与话务员的互动,在服务标兵评定后,部门将以服务标兵为主导,培训员配合的形式,利用休息时间/热线空闲时间准备下一季度员工培训工作。 备注:由于现场人员紧张,空闲时,培训工作员工可报备后自行安排时间,规定时间提交培训内容,不耽误培训工作进展即可。

小学优秀教师(团队)评选方案

小学优秀教师(团队)评选方案 (2014年7月1日学校第一届教代会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了推进“和谐园籀”建设,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的师德建设和团队建设,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激发教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范围: 学校全体在职教职工 二、优秀类别: (一)优秀教师 1、十佳美丽教师 2、十佳风采教师 3、十佳爱生典范 4、十佳家庭事业兼顾型教师 5、十佳绿叶型教师 6、十佳班主任 7、十佳副班主任 8、十佳师德标兵 9、十佳教学能手 10、十佳年度人物

(二)优秀团队 1、优秀教研(年级段)组 2、特殊团队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敬业爱岗,遵规守纪,上班、上课不迟到、不早退; 2、热爱、尊重学生,不体罚,无“教育教学事故”; 3、勤快做事,用心工作,讲究方法和创新; 4、以大局为重,讲究团队合作,关注学校发展,维护学校荣誉; (二)具体要求: 1、十佳美丽教师: (1)勤于教学、管理,所任班级有良好的班风和学习氛围,综合表现突出; (2)积极进行教育科研实验和探究,具有先进的理念和时代的观念; (3)与学生及家长有良好的沟通,学生喜欢,家长信任、满意; (4)有优雅的举止和阳光的心态,时时处处树立教师自身和学校的形象,做学生的表率; (5)在组内乐于交流、分享经验,有影响力,美誉度好;

(6)积极参与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出色完成承担的任务,成效喜人。 2、十佳风采教师: (1)具有渊博的知识和扎实的基本功,课堂深受学生喜欢; (2)工作认真负责,教育教学成效显着; (3)热爱学生,是学生的知心朋友; (4)言谈举止优雅,衣着打扮得体,为人师表; (5)在某项工作中卓有成效,颇具风采。 3、十佳爱生典范: (1)热爱学生,致力于每一个孩子的快乐、扎实学习与健康成长,为学生的终生发展服务; (2)师生关系融洽,课堂气氛活跃,重视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 (3)精心培育优秀学生,关注后20%学生的转化和进步,是学生的导师,也是学生的朋友,更是学生的引路人,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成长目标; (4)具有出色的智慧和育人的艺术,善于把自己的知识和经验凝成智慧的金钥匙,用高超的育人艺术开启每位学生的心智,促进学生成功成才。 4、十佳家庭事业兼顾型教师:

质量标兵评选办法

质量标兵评选办法-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质量标兵评选办法 本次质量月活动质量标兵评选办法如下: 1.公司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员工的工作情况,由相应部门推荐质量标兵人选。 2.经过质量月活动小组成员审查,符合基本条件者,可确定为“质量标兵”候选人。 3.符合“质量标兵”候选人还要经过质量月活动小组成员为期1个月考查、考核、评价、评选、核准、入档、公示等环节过程,方可授予候选者《质量标兵》荣誉称号,并给予500元现金奖励。 4.符合正式候选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连续三个月以上无不良记录的; 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 ③对有特殊业绩但入职不满三个月的员工评选质量标兵,须总经理批准; ④提过科学、合理、可行的技术工艺改进方案,提出过质量控制的可行方法,并实践证明有一定改善作用的; ⑤经常积极参加公司的一些义务或有偿的零工劳动; ⑥工作态度积极,思想端正,谦虚好学,团结进取,遵守制度,并有团队精神能维护企业整体形象的公司在职员工; ⑦所在工段连续1个月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操作事故的; ⑧所在工段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受到书面批评或被经济处罚100元以上的。 5.候选人的考查,主要由质量月活动小组成员对其日常工作中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及工作方法、态度、质量意识等进行一个月的跟踪检查,验证其是否符合条件及标准情况。 6.考核是对“质量标兵”候选人的符合性进行审核,主要考核对其跟踪考查结果与推荐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比较,然后同质量标兵评选标准进行比较其是否符合。 7.评价“质量标兵”候选人,是对考核结果给出一个明确的结论。 8.进行“质量标兵”的评选,要从几位候选人中评选出若干名质量标兵,并进行登记入档管理,同时将评选“质量标兵”的结果公布于众。 9.质量标兵的评选标准

2014年年度优秀部门及年度岗位标兵评选办法

季度优秀部门及 年度岗位标兵评选办法(草案) 各部门: 为弘扬中心企业文化,增加中心凝聚力,同时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全体员工相互学习、相互鼓励,营造学习型的竞争氛围,中心决定开展评选“季度优秀部门”及“年度岗位标兵”的活动,特拟定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选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客观、择选的原则; 2.坚持日常化考评和量化考评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部门推荐和民主评定及评审小组最终评审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宣传和树立典型效应的原则。 二、评选范围:中心各部门及全体员工 三、评审小组

评审组组长: 评审组副组长:、 成员:各部门经理或第一负责人及各部门员工代表 四、季度优秀部门评选办法 (一)评选名额 原则上前后线各选一个部门,如前(后)线有部门不符合季度优秀部门评选标准,则可在前(后)线产生两个名额,如所有部门均不符合季度评选标准,则该季度评选取消。(前线部门包括餐饮部、茶楼、房务部、营销部,后线部门包括综合外部、财务部、工保部) (二)评选标准 1.季度质检综合得分综合得分一线部门78分(含78分)以上,80分(含80分)以上; 2.本季度部门工作无重大失误; 3.本季度无投诉(包括宾客投诉和内部投诉); 4.季度员工流失率低于15%。 (三)评选流程及办法

1.由综合部统计季度质检综合得分,根据评选标准筛选出入围部门; 2.由评审小组根据《优秀部门评审表》(附件一)进行考评打分; 3.评审小组组长、副组长考评占比为70%,成员考评占比为30%; 4.综合得分最高的部门为该季度优秀管理部门; (四)奖励方式 对于获奖的部门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300元/季度 (五)评选表(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二、年度岗位标兵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中心全体员工(厨房、绿化因个人承包不参与评选),入职未满6个月的员工不参与评选。 (二)评选时间 每年年底评选一次 (三)奖项设置 依据中心《员工手册》第六章九条之规定,此次评选设立以下八个奖项:1.优质服务奖;2.工作服务创新奖;

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自2010年9月1日以来,一直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并获得过校级优秀教师; 2、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学生方面成绩显著; 3、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任教学科成绩与平行班或同类学校同类班相比平均分高出5分及以上; 4、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学生测评优秀率达90%以上。 5、注重自身专业素养提高,学历达标。 6、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得参加优秀教师的评选: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偿家教,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乱推销,乱收费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有违规、违纪行为的; (3)、2012—2013学年度内因病、因事离岗累计达1个月以上的。

1、言传身教,模范遵守公共道德,有健康的生活情趣,尊老爱幼,爱岗敬业,为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 2、夫妻和睦,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人际关系融洽,能为孩子健康成长营造安全、温馨、和谐的家庭氛围; 3、重视家教,积极参加省家长学校学习和家庭教育活动,注重培养孩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学习、生活习惯,善于发现子女的优点、特长和不足,掌握与子女沟通的技巧,针对孩子心理和生理特点科学育人,家庭教育效果明显; 4、尊重孩子,明确教育子女是家长的义务和责任,有正确的教育观念和成功的教子经验,孩子在校表现优秀,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 5、家校合作,正确认识家校责任,主动承担家长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理解、支持学校的工作,经常与学校取得联系,积极配合学校对孩子的教育,主动向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建设性意见。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思想进步、品行端正。 2、热心为集体和他人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3、诚实谦虚,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文明行为习惯,能自觉执行和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4、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有良好的学习方法和学习效果;具备扎实的基础知识和相应的基本技能,有钻研精神和创新意识,各科成绩优秀。 5、心理健康,发展全面。

“文明礼仪标兵”评选细则

芝灵初中“文明礼仪标兵”评选细则 为激励我校全体学生积极向上,勤奋学习,努力使自己成长为一个有修养、有文化、有礼貌、有爱心的现代中学生,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开展“文明礼仪标兵”评选活动。 一、“文明礼仪标兵”评选数量 1、每班评选10名候选人。 2、级部推荐20名候选人。 3、学习推荐10名候选人。 二、评选条件 ★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学校。熟唱国歌。参加升旗仪式庄严、肃穆。自觉维护国家、学校形象。积极关心国家大事、学校大事。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见到老师主动问好。尊重老师的辛勤工作,认真听课。虚心接受老师的教育。与同学相处愉快,较少发生争执和矛盾。不给同学起绰号。同学有困难时能主动帮助,乐于助人。 3、遵守校纪校规、班纪班规。在日常行为规范评比、班级行为规范评比中表现优秀。活动服从老师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4、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并在某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取得一定的成绩。活动包括:学校活动、社团活动、学校组织的各项比赛等。 5、心理健康,会自我调节。遇到心理困难,主动寻求帮助,不自暴自弃。 6、爱劳动。积极参加学校、家庭劳动,积极参加社区义务劳动、公益活动。劳动表现佳。 7、讲正义明辨是非,诚实守信,知错就改。在班集体中有榜样示范作用。 8、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个人仪表卫生、用餐卫生情况良好。 9、自觉锻炼。认真做两操,积极参加学校文体活动,体育成绩良好。

10、会交往,会合作。与同学和睦相处,主动做老师的小助手。能主动与新朋友交往,谈吐自然,仪态大方。与同伴合作时有团队意识,会合作。 11、学习成绩优良,各科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学习习惯好,课堂表现佳,作业情况良好,具有创新意识。 ★重点条件: 积极参加文明礼仪活动,并且表现优异。在日常生活中讲文明、懂礼仪,表现突出,具体可参照以下内容—— 1、将微笑进行到底:师生见面先微笑,敬个礼来问声好。见到长辈笑盈盈,真心诚意来帮忙。 2、将右行进行到底:让出半边给他人,安全礼让真时尚。习惯养成靠坚持,相互提醒共受益。 3、将文明进行到底:公共场合莫喧哗,言谈举止重文雅。没有急事不奔跑,休闲之时莫吵闹。 4、将宽容进行到底:君子动口不动手,有话坐下好好说,换个角度看世界,理解万岁欢乐多。 5、将关爱进行到底:你有困难我来帮,我有喜讯共分享,同窗情深似手足,师生互爱乐融融。 6、将责任进行到底:小小岗位责任大,诚信第一是关键,事情交我请放心,尽心尽力来完成。 7、将奉献进行到底:付出不为求回报,众人拾柴火焰高,人人献出一份爱,世界变得更美好。 三、评选程序: 1、班级推荐:由班主任、任课老师、学生共同推荐,可以采用不同形式,但一定要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撰写材料:推荐人选确定后,撰写相关事迹材料,可图文并茂。 3、学校德育组和政教处审查。 4、表彰、宣传。

小学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细则

杏林小学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细则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探索教学改革,表彰先进,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评选范围与比例: 1、评选范围: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各级各类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兼职教师以及其他教学辅助人员; 2、评选比例:优秀教师评选比例不超过教师总人数的15%。 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事迹突出; 2、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能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备课,教案规范,教学各环节均能认真负责; 3、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学生欢迎; 4、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 5、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全年级前列; 6、凡在本学期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资格。 (1)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安排者; (2)发生过教学事故者; (3)病假、事假累计超过1周(含1周)以上者或有旷职行为者; (4)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教改以及大型活动者; (5)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 评选程序: (1)根据优秀教师评选条件,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认真审查有关材料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的比例推荐候选人,并填写《杏林小学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表》,一式两份,报教导处。 (2)教导处组织校级优秀教师评选委员会对优秀教师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优秀教师人选,报学校审批。

(3)校委会研究确定优秀教师名单。

技术标兵技术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管理规定

技术标兵技术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管理规定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标兵、技术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管理办法(试行) 1 总则 1.1 为发挥集团公司各单位技术创新责任主体的作用,激发全员参与技术创新工作的热情,鼓励各单位开展技术创新工作的积极性,特制订本办法。 1.2 技术标兵是指技术工作先进个人中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1.3 技术工作先进个人是指在科技创新、技术进步中做出贡献的集团公司认定的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组织、协调单位技术创新工作的管理人员(包括单位行政领导)。 1.4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分公司技术标兵、技术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的管理,集团公司子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2 职责 2.1 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分公司负责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工作业绩的审核,评选本单位技术工作先进个人,推荐技术标兵人选,提报技术工作先进个人、技术标兵工作业绩材料。 2.2 科技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审查技术工作先进个人资格条件,组织评选技术标兵,提出拟评选技术工作先进个人、技术标兵人员名单。 3 技术工作先进个人、技术标兵评选比例 3.1 技术工作先进个人的总数原则上控制在90名以内,其中管理人员比例不超过20%。在技术工作先进个人中,评选出30%作为技术标兵。

3.2 各单位技术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比例按照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的9~12%以及年度承担项目取得成果的情况进行核定。 4 评选条件 4.1 评选原则 4.1.1 公平、公正、公开,择优评选。 4.1.2 鼓励创新、鼓励创效。 4.1.3 尊重首创。 4.2 技术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4.2.1 专业技术人员 a.获得国家、甘肃省或嘉峪关市科技进步奖的项目第一、第二完成人,或获得集团公司技术创新成果的项目第一完成人及技术创新成果二等奖以上的项目第二完成人; b.承担的单位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当年集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所列重点指标)完成集团公司计划目标,与当年行业比较指标排名进步3位及以上,或通过技术措施,承担的单位成本、费用指标完成集团公司计划目标,与计划相比降低10%以上; c.列入集团公司科技工作计划的开发产品完成项目目标任务,通过集团公司验收的项目第一、第二完成人; d.年度技术工作中提出发明专利申请,专利技术已应用于生产实践,并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受理的专利第一发明人。 4.2.2 管理人员

教学标兵评选办法

河南工业大学教学标兵评选办法 校政教〔2011〕47号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鼓励广大教师热爱教学、投身教学的工作热情,对在教学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予以表彰,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1.教学标兵候选人必须具备长期从事教学、教研、教改等全面发展的基本素质,坚持教学质量至上的准则,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并且在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中有突出的成绩。 2.教学标兵评选限于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含理论教学、实验教学、实习教学、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的专任教师,高校教龄不少于5年。 3.已授予过“教学标兵”称号的教师不再申报。 二、评选条件 参加候选的教师必需具备以下条件(其中第3条和第4条具备其中一条即可):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近4年内没有出现教学事故等违规现象。 2.近4年内在校级及以上教学竞赛中至少获特等奖一次或一等奖一次;或近4年内在核心刊物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至少1篇;或近4年内 - 1 -

以第一作者在CN刊物上(2008年修订)发表过教学研究或教学改革论文2篇以上。 3.近4年主持或参与完成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研究或教学改革项目1项,且排名在前三名之内;或主持完成厅级(含校级)教学研究或教学改革项目2项。 4.近4年内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且排名在前5名之内;或近4年内曾获厅级(含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且排名在前3名之内。 5.近4年在河南工业大学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中2次及以上被评为优秀。 6.近4年每学期主讲1门及以上本科生课程,且每年承担的本科教学工作量达到教师年度教学工作量基本定额的70%以上。 三、评选程序 1.评选工作分为学院初评、学校评审、公示三个环节进行,凡符合条件的教师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均可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如实整理申报材料。 2.各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不少于5人的正、副教授组成的评审小组(教学院长任评审组组长),严格审查申请人的参评材料,确定候选人后报学校教务处。 3.由学校教务处负责,成立由校领导、人事处、教务处、校聘评审专家组成的学校评审组,对候选人进行评议、复核、审定。 4.对教学标兵实行争议期制度,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在教学标兵成果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评审组提出异议。单位提出 - 2 -

关于服务标兵评选的实施办法1

关于服务标兵评选的实施办法 为了体现“质量第一,服务至上”的经营宗旨,进一步深化“专业、专注、专精”的服务理念,提高服务效率,优化服务质量,发挥先进模范作用,激发公司员工的服务热情和进取精神,提高公司整体形象,营运部组织并实施季度“服务之星、服务标兵”评选活动,现将评选办法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主要在公司各门店的销售、验光、收银岗位中评选。 二、评选条件 1.工作期限: 在公司工作满三个月以上。 2.工作态度: 敬业爱岗,服从工作安排,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销售业 绩突出,在本门店内起到较好的带头模范作用。 3.工作能力: 精通专业知识,熟悉岗位工作流程。 4.服务形象: 仪表整洁,服务热情,态度和蔼,有较强亲和力。 5.团队协作: 具有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积极发扬“传、帮、带”作用。 6.工作纪律: 自觉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各项活动。 三、评选名额 共7名. 四、评选时间 2013年10月20日截止。 五、考核方案 1.每个季度开展“服务之星、服务标兵”评选活动,每次在相应级别店中共评选七名 服务之星、服务标兵。 2.综合评分前七名者为“服务之星、服务标兵”。 3.成立“服务之星、服务标兵”评选小组。 评选小组组成:公司总经办、各部门主管。 4.推荐“服务之星、服务标兵”候选人 “服务之星、服务标兵”候选人由所在店面店长推选产生,经区域经理在各级别店 面中按照评选条件予以审核推荐,产生相应名额候选人; 5.评选内容及标准:

总分100分(工作态度15分、工作能力25分、服务态度25分、团队协作20分、 工作纪律15分) 6.奖励措施 (1)颁发“服务之星、服务标兵”荣誉证书。 (2)奖励现金800元。 (3)进入年度优秀员工候选人。 (4)优先获得公司外派培训学习和旅游机会。 波涛眼镜连锁有限公司营运部 2013年10月16日星期三补充: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被评为“服务之星、服务标兵” 1.按月统计,请事假1天(含1天)以上,有迟到、早退,脱岗2小时以上的。 2.被顾客电话、书面、当面投诉,经查实确认的; 3.因工作失误导致顾客抱怨不满,与顾客发生争吵,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公司因运营需要时,不服从公司合理工作安排的; 5.因违反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被通报批评、红牌处罚、公告处理的; 6.因本岗位专业知识不熟练,导致产品报残,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 7.工装不整洁、工牌未佩戴、未着彩妆及仪容仪表不符合要求的; 评选相关规定说明 1.各门店必须将本办法传达到每位员工,真正体现员工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形成树 立服务楷模、激励员工共同奋发向上的氛围。 2.各门店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所推荐的候选人的工作综合表现进行实事求是评价。 若所推选的候选人经评审小组审查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将取消该区域店候选人名额且 不做另选。 3.每位员工认真履行自己的评选权利和义务,认真、负责的投出自己的一票。 4.已被评为“服务之星、服务标兵”员工,若事后发现评选活动中有舞弊行为或在此 期间出现违反相关评选条件,将取消其服务称号。 5.各店长及区域经理将候选人推荐表及相关补充材料最晚于10月20号交到营运部; 6.营运部统计汇总候选人材料及名单,交由评审小组评选;(结果予以在23号店长例

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金沙学校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探索教学改革,表彰先进,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政源 副组长:史罗玲 成员:李晓祥张会琼俞洁杨红杏胡江阳莉 二、评选范围与比例 1 、评选范围: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我校各级各类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兼职教师以及其他教学辅助人员; 2 、评选比例:优秀教师评选比例不超过教师总人数的6% 。 三、评选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事迹突出; 2 、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能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备课,教案规范,教学各环节均能认真负责; 3 、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学生欢迎; 4 、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 5 、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优秀; 6 、凡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年度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资格。 (1 )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安排者; (2 )发生过教学事故者; (3 )病假、事假累计超过5 天以上(含5 天,55 周岁以上教师病假、事假超过7 天)者或有旷工行为者; (4 )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者; (5 )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

四、评选程序 1 、本人申请 申请人对照评选条件,填写好申报表,并将申报表和参评材料交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2 、资格审查公示 学校审查确定参评人员,并公示参评人员名单。 3 、初评 (1 )、测评:在个人述职的基础上,对申报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综合测评。 (2 )、按照评分细则评分。 (3 )、确定初评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和有关材料报评选领导小组。 4 、审查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 5 、公示 将评选结果在我校师生中进行公示。 五、奖励办法 (1 )优秀教师每期评选一次。 (2 )优秀教师获得者,学校授予“靛房小学优秀教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每月奖励50 元。 (3 )优秀教师获得者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等的重要依据之一。 (4 )学校从当年的校级优秀教师中推荐参加县级骨干教师评选。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季度岗位标兵评选管理办法

制度管理控制表

季度岗位标兵评选办法 一、目的 为促进员工工作,提升员工岗位履职能力,树立先进,学习标兵,形成良性竞争的工作氛围,全面提升电厂管理水平。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挂治电厂员工(含后勤人员)。 三、管理职责 (一)电厂成立季度岗位标兵评选领导小组,由电厂第一负责人担任组长,其他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部门成立季度岗位标兵评选工作小组,由部门第一负责人任小组长,成员由部门其他负责人、分部负责人及员工代表组成。 四、评选标准 (一)评选周期: 每季度一次,每年1月、4月、7月、10月对上一季度岗位标兵组织评选。 (二)评选项目: 1、安全生产岗位标兵:

评选范围:安生部办、运维分部等从事安全生产工作人员 评选限额:3名 2、综合服务岗位标兵: 评选范围:综合部办、后勤分部等从事综合服务工作人员 评选限额:3名 (三)评选条件: 1、思想进步、道德高尚、爱岗敬业、富有团队和奉献精神; 2、遵守公司及电厂各项规章制度,任劳任怨,服从上级安排; 3、技能过硬,为电厂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后勤服务工作做出突出业绩,岗位履职无明显失误; 4、服务意识强,对待员工热情周到,服务优质。 五、评选程序及奖励 (一)部门工作小组推荐,填报《季度岗位标兵申报表》,认为当季度无突出人员,可不申报; (二)人劳培训专责汇总申报结果,报部门工作小组审核,电厂领导小组审批。 (三)岗位标兵在电厂网站及宣传板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如无有效异议,则审批结果生效。如提出有效异议,则经电厂领导小组研究商议后最终确定。 (四)电厂授予相应岗位标兵称号,并发文予以表彰,奖励电厂员工500元/人/季度,后勤服务员工300元/人/季度,在月度绩效工资中体现。 (五)季度岗位标兵可连任。 (六)季度岗位标兵评选结果为员工年度考评参考之一。

“红旗窗口”、“窗口服务标兵”评选方案

郝家镇“红旗窗口”、“窗口服务标兵” 评选方案 为集中展现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促进各站所和机关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倡树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导向,按照“擦亮窗口服务百姓”活动安排,结合“创先争优为民服务规范提升月”活动开展情况、“八有标准”落实整改情况,组织评选一批“红旗窗口”和“窗口服务标兵”。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按照“科学、合理、民主、公开”的原则,采用内部考核和外部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评选。 1、“红旗窗口”:评选范围是全镇各窗口单位,评选名额为1—2个。 2、“窗口服务标兵”:评选范围是全镇窗口单位工作人员,评选名额为2—3人。 二、评选标准 (一)“红旗窗口”评选标准 1、实现“八有”标准(即有服务标准、有党员标识、有公开承诺、有制度规范、有监督平台、有考核评议、有总结表彰、有争创载体)。 2、窗口工作人员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优质,办事效率高,无“吃、拿、卡、要”及乱收费现象;工作人员业务熟悉,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服务态度文明礼貌、热情耐心、认真负责。

3、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各项制度健全且落实到位;收费管理标准化;便民服务设施齐全,服务标识醒目,办事指南清楚;工作人员仪容仪表端庄,工作环境整洁。 4、窗口半年来无有效投诉,业务按时办结率达100%;窗口整体形象良好,社会信誉度高,群众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95%以上;窗口工作人员无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5、在领导班子点评窗口单位活动中,点评结果为优秀;在创先争优排行榜中名列前五名。 (二)“窗口服务标兵”评选标准 1、政治素质高。具备良好的大局意识、形象意识、窗口意识,树立和维护党委、政府和单位及个人良好形象;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素质,能正确处理集体和个人利益关系,服务意识强,在职工、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2、业务技术精。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进取精神;精通窗口各项业务,办件准确率高、按时办结率100%、提前办结率名列前茅;工作业绩和服务水平在同岗位中表现突出,深得服务对象的尊敬、信任和赞誉。 3、服务质量优。服务优质、高效,亲和力强,举止文明,首问责任制落实好,群众满意度高;纪律意识强,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工作期间无上网聊天、玩游戏等行为,考勤记录良好。 4、工作作风实。严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不以权谋私,没有发生过收受红包和乱收费现象,上半年办件服务“零投诉”;个人岗位工作成绩突出,工作创新能力

xx小学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xxxx小学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探索教学改革,表彰先进,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x 副组长:xxxx 成员:xxxxxx 二、评选范围与比例 1.评选范围:工龄三年以上,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我校各级各类教学任务的一线代课教师; 2 .评选比例:优秀教师评选比例不超过教师总人数的8% ,即我校评选名额为5人。 三、评选条件 (一)德(40%)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从事第二职业。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事迹突出;师德良好,在同事间不散布不利于学校言论,在危急关头挺身而出,以大局为重,维护学校和学生利益。维护学校威信,不与家长和同事发生矛盾,与人为善。 (备注:以教导处组织的教师互评得分为准) (二)能(15%) 1.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能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备课,教案规范,教学各环节均能认真负责; 2.有较强的课堂教学管理能力,课堂纪律良好,学生无乱堂、无瞌睡等。 (备注:以教师讲课得分和作业教案检查得分为准)(三)勤(15%) 1.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学生欢迎; 2 .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教研活动做到有事请假、不迟到、不早退,听课节数达到神池县教育教研室规定的标准。 3.发扬主人翁精神,爱校如家,关心学校事务,积极

技术标兵 技术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管理办法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标兵、技术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管理办法(试行) 1 总则 1.1 为发挥集团公司各单位技术创新责任主体的作用,激发全员参与技术创新工作的热情,鼓励各单位开展技术创新工作的积极性,特制订本办法。 1.2 技术标兵是指技术工作先进个人中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1.3 技术工作先进个人是指在科技创新、技术进步中做出贡献的集团公司认定的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组织、协调单位技术创新工作的管理人员(包括单位行政领导)。 1.4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分公司技术标兵、技术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的管理,集团公司子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2 职责 2.1 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分公司负责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工作业绩的审核,评选本单位技术工作先进个人,推荐技术标兵人选,提报技术工作先进个人、技术标兵工作业绩材料。 2.2 科技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审查技术工作先进个人资格条件,组织评选技术标兵,提出拟评选技术工作先进个人、技术标兵人员名单。 3 技术工作先进个人、技术标兵评选比例

3.1 技术工作先进个人的总数原则上控制在90名以内,其中管理人员比例不超过20%。在技术工作先进个人中,评选出30%作为技术标兵。 3.2 各单位技术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比例按照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的9~12%以及年度承担项目取得成果的情况进行核定。 4 评选条件 4.1 评选原则 4.1.1 公平、公正、公开,择优评选。 4.1.2 鼓励创新、鼓励创效。 4.1.3 尊重首创。 4.2 技术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4.2.1 专业技术人员 a.获得国家、甘肃省或嘉峪关市科技进步奖的项目第一、第二完成人,或获得集团公司技术创新成果的项目第一完成人及技术创新成果二等奖以上的项目第二完成人; b.承担的单位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当年集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所列重点指标)完成集团公司计划目标,与当年行业比较指标排名进步3位及以上,或通过技术措施,承担的单位成本、费用指标完成集团公司计划目标,与计划相比降低10%以上; c.列入集团公司科技工作计划的开发产品完成项目目标任务,通过集团公司验收的项目第一、第二完成人; d.年度技术工作中提出发明专利申请,专利技术已应用于生

网上教学优秀教师评选奖励办法

附件: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 网上教学优秀教师评选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创新网上教学模式,落实教学过程,激励电大系统教师更好的应用网络教学手段开展教学,提升网络教学水平,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网上教学优秀教师每年评比一次。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三条在国家开放大学学习网或河北成人高等教育在线平台,承担网上教学任务的河北电大系统专兼职教师,均可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报。在国家开放大学、教育厅等教育主管部门教学检查、教学评估等工作中,网上教学工作成绩突出,被学校推荐的教师优先予以评奖。 第三章评选条件 第四条申报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二)所承担的课程符合《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在线课程建 -1-

设管理办法(试行)》要求。 (三)不断完善课程的教学模式,注重学习活动设计和组织,及时更新和维护网上教学内容。 (四)通过网络渠道为学生提供个性化教学辅导,引导和督促学生完成课程学习。 (五)所承担的课程在教学交互方面,设计科学有效,学生在线学习的效果和课程教学质量显著提升。 (六)所承担的课程在教学实践创新方面,根据课程所属学科的特点,有所创新和探索。 第五条申报人须提交网上教学课程行为天数、有行为学生数、教师行为总数、学生发帖数等其他能够体现教学行为数量及质量的相关佐证材料。鉴于国家开放大学学习网每学期都进行部署更新,各申报人员应及时收集整理相关数据。 第四章评选程序 第六条省电大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申报人员初选推荐工作。各市级电大负责本单位和所辖县(区)级电大申报人员初选推荐工作。 省电大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对通过初选的人选进行评选,并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后,予以公布。 第七条评选结果在河北电大系统内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省电大教务处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保密,并负责异议的调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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