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标兵评选办法

质量标兵评选办法
质量标兵评选办法

质量标兵评选办法-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质量标兵评选办法

本次质量月活动质量标兵评选办法如下:

1.公司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员工的工作情况,由相应部门推荐质量标兵人选。

2.经过质量月活动小组成员审查,符合基本条件者,可确定为“质量标兵”候选人。

3.符合“质量标兵”候选人还要经过质量月活动小组成员为期1个月考查、考核、评价、评选、核准、入档、公示等环节过程,方可授予候选者《质量标兵》荣誉称号,并给予500元现金奖励。

4.符合正式候选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连续三个月以上无不良记录的;

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

③对有特殊业绩但入职不满三个月的员工评选质量标兵,须总经理批准;

④提过科学、合理、可行的技术工艺改进方案,提出过质量控制的可行方法,并实践证明有一定改善作用的;

⑤经常积极参加公司的一些义务或有偿的零工劳动;

⑥工作态度积极,思想端正,谦虚好学,团结进取,遵守制度,并有团队精神能维护企业整体形象的公司在职员工;

⑦所在工段连续1个月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操作事故的;

⑧所在工段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受到书面批评或被经济处罚100元以上的。

5.候选人的考查,主要由质量月活动小组成员对其日常工作中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及工作方法、态度、质量意识等进行一个月的跟踪检查,验证其是否符合条件及标准情况。

6.考核是对“质量标兵”候选人的符合性进行审核,主要考核对其跟踪考查结果与推荐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比较,然后同质量标兵评选标准进行比较其是否符合。

7.评价“质量标兵”候选人,是对考核结果给出一个明确的结论。

8.进行“质量标兵”的评选,要从几位候选人中评选出若干名质量标兵,并进行登记入档管理,同时将评选“质量标兵”的结果公布于众。

9.质量标兵的评选标准

则,不得授予荣誉称号。

11.有严重不符合《质量标兵评选办法》规定的,若违反生产工艺纪律和工艺操作要求及其他公司制度的,取消其“质量标兵”候选人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质量标兵评选方案

质量标兵评选方案 一、评选目的 提升员工质量意识,增强企业凝聚力,发挥每一名博信人的主观能动性与个人才情,同心合力与博信共创美好明天。 二、评选原则 本活动坚决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接受所有员工监督。 三、评选范围 全体人员。 四、评选细则 质量标兵实行季度评审制度③,分四个组别: 直接操作岗:直接对产品进行加工的人员。 间接操作岗④:接触产品,但不对产品性状加以改变的人员。 管理者岗:班组长、车间主任、部长级中层管理人员。 辅助运营岗:其他所有为博信的运营发展而努力奋斗的个人。 1.全体员工每月填写本月最佳成就表,上交质量标兵评选小组①,由小组进行验证审议。本月最佳成就不限任何形式,可为某批次产品加工合格率、加工效率,也可为某项工作内容的妥善处理、某些难题的攻克,任何工种的任何工作内容均可。 2.质量标兵评选小组对个人成就进行审议,审议考评侧重以下几个项目: a对企业贡献突出:节约成本,增加效率,解决困难等。 b对企业发展的热忱:主动积极,有极高的责任心寻找并处理问题。 c对其他同事的帮助:给他人带来便利,促进他人的工作。 d公司日常运营状况的维稳与改善。 ★最佳成就评比实行百分制,达到60分者晋级下一轮评比⑤。 ★以上四点在最终评选中分数占比50%,其余50%考察以下内容⑥: 直接操作岗组: 1)个人合格率高于本部门合格率。每月统计每次达成加10分。 2)个人报废价值率低于本部门报废价值率⑦。每月统计每次达成加10分。 3)个人绩效考核分数高于1.3⑧。每月统计每次达成加10分。 4)发表技术推广、质量意识心得体会等文章。每千字加5分。 5)开展技术推广、质量意识心得体会等讲座。20人以内一次5分;20至50人一次10分;50人以上一次20分。(提前向质量部提交申请,质量部至少一人现场旁听) 6)提出质量改进、部门效率提升、技术工艺改进、合理化建议等方案,经实践证明可行有效的。根据鉴定小组评级情况进行加分,三级5分,二级10分,一级15分。鉴定小组成员三人,由提案人的直属领导一人与质量部两人组成⑨。 7)技能考试(部门领导提起申请,质量部至少一人监察),内容包括良品率、效率等,第一名加10分。 8)参加质量培训,并在训后考试中取得80分以上成绩的,每次加10分;取得90分以上成绩的,每次加15分。

质量标兵

目的 为了激励检验员的工作积极性、奖励先进,弘扬力争上游、争当先进的企业文化,自本月起公司开展每月一次评选“优秀员工”的活动;为此,特制订本规则。 2 评选范围 凡在鑫鼎盛连续工龄三个月以上的员工,均可作为评选对象。 3 评选条件 参见《员工奖罚条例》的规定; 4 质量标兵评选比列: 全公司共评出月度质量标兵10名,名额分配如下: 生产部员工(包括班组长):4名; 品保部检验员(包括班组长):4名; 管理干部:2名; 5 评选办法: 5.1 生产部质量标兵(包括班组长)由各车间提名,每班组1人;由班组长组织召开本班组全体员工会议,以《员工奖罚条例》的规定为标准,讨论提出本班组当月质量标兵;被提名的质量标兵必须有具体的先进事例或突出表现,不允许空洞、无根据、不负责任的单纯提名;车间员工可以对工程主管和课长级(含)优秀管理干部提出建议。 5.2 品保部质量标兵的评选,由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产生; 5.3 优秀管理干部由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产生,参考车间员工和各工程主管的意见; 6 质量标兵的审核: 6.1 各部门将评选结果按品保部发放的表格填写后报品保部汇总。 6.2 质量标兵(包括班组长和优秀工程主管),由有课长参加的总经理工作会议审核确定。 6.3 优秀管理干部,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确定。 6.4 质量标兵的评比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对不符合条件的宁可缺额也决不降低标准。 7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当月质量标兵: 7.1 当月实际出勤天数不足26天的; 7.2 当月请假超过1天或迟到、早退2次(含)以上的; 7.3 当月有违犯公司规章制度受到书面批评被处罚款20元以上的。 7.4 对有特殊业绩但入职不满3个月的员工评为质量标兵,须经总经理批准。 8 记录存档 质量标兵的评选结果记入员工个人档案,并作为评选年度优秀员工和质量标兵的依据。 9 公司将每月召开质量标兵表彰大会,给荣获“质量标兵”者颁发奖状及奖金。 10

关于服务标兵评选的实施办法1

关于服务标兵评选的实施办法 为了体现“口碑第一,信誉第一,服务至上”的经营宗旨,进一步深化“专业、专注、专精”的服务理念,提高服务效率,优化服务质量,发挥先进模范作用,激发公司员工的服务热情和进取精神,提高公司整体形象,行政部组织并实施每月“服务标兵”评选活动,现将评选办法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主要在公司全体员工中评选。 二、评选条件 1.工作期限: 在公司工作转正员工。 2.工作态度: 敬业爱岗,服从工作安排,高标准、高质量、无抱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在本公司内起到较好的带头模范作用。 3.工作能力: 精通专业知识,熟悉岗位工作流程。 4.服务形象: 仪表整洁,服务热情,态度和蔼,有较强亲和力。 5.团队协作: 具有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积极发扬“传、帮、带”作用。 6.工作纪律: 自觉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各项活动。 三、评选名额 共1名. 四、评选时间 每月10日截止。 五、考核方案 1.每月评选出1名服务标兵,每月1号行政部把选票发到各部门。 2.每月5日各部门员工选票投放意见箱内。(为保证投票的公平和真实性,投票时请各 员工注意不商议、不成群结队,需独立完成投票)。 3.每月8日前统计出选票结果,报道评选小组考查。 4.“服务标兵”评选小组审核,(评选小组组成:公司总经办、各部门部长)。 5.审核通过后每月10日公告。

6.评选内容及标准: 总分100分(工作态度15分、工作能力25分、服务态度25分、团队协作20分、 工作纪律15分) 7.奖励措施 (1)颁发“服务标兵”胸牌。 (2)奖励现金100元。 (3)进入年度优秀员工候选人。 (4)优先获得公司外派培训学习等重点培养机会。 附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被评为“服务标兵” 1.按月统计,请事假1天(含1天)以上,有迟到、早退,脱岗2小时以上的。 2.被顾客电话、书面、当面投诉,经查实确认的; 3.因工作失误导致顾客抱怨不满,与顾客发生争吵,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公司因运营需要时,不服从公司合理工作安排的; 5.因违反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被通报批评、处罚、公告处理的; 6.因本岗位专业知识不熟练,导致工作停滞或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 7.工装不整洁、工牌未佩戴、未着彩妆及仪容仪表不符合要求的; 评选相关规定说明 1.各部门必须将本办法传达到每位员工,真正体现员工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形成树 立服务楷模、激励员工共同奋发向上的氛围。 2.各部门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所推荐的员工工作综合表现进行实事求是评价。若 所推选的候选人经评审小组审查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将取消该候选人并另选。 3.每位员工认真履行自己的评选权利和义务,认真、负责的投出自己的一票。 4.已被评为“服务标兵”员工,若事后发现评选活动中有舞弊行为或在此期间出现违 反相关评选条件,将取消其服务称号。 5.行政部统计汇总选票名单,交由评审小组评选;(结果予以在20号在公告栏公示3 天后无异议后公布),服务称号于次月1日-30日起有效。 6.公告向全公司公示“服务标兵”评选结果和奖励办法;

优秀行为标兵评比活动方案

“优秀行为标兵”评比活动方案 一、目的 为表彰广大员工的努力工作与辛勤付出,进一步加强各部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升和挖掘自我能力,树立主人翁精神,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气氛,为企业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现决定开展关于“优秀行为标兵”的评比活动。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X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员工。 三、术语 优秀行为标兵:以下简称"标兵",指在工作中思想进步、工作敬业、拥有专业的岗位技能知识、富有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的岗位员工,影响和带动着周围的员工为公司努力工作,奋力拼搏,是公司建设的骨干和中坚力量,是员工的优秀代表。 四、职责 4.1总经理负责本次活动方案的批准; 4.2HR负责本方案的制定、修改和解释、监督,负责本活动的组织实施; 4.3各部门负责活动的内部宣传及标兵甄选、申报工作,协助HR做好评比事宜。 五、活动宗旨 5.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真实、客观、民主的原则; 5.2坚持宣传和发扬公司核心价值观及行为标准的原则。 六、评比资格 6.1评选前三个月内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高质量地完成本岗位工作指标,无不良投诉和反 馈; 6.2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能积极影响周边同事,在同事有违规违纪 行为时,能够予以制止及宣导; 6.3积极响应公司和部门组织的学习、劳动、文体及其他活动,起到正能量表率作用; 6.4为公司利益不计个人得失,扎根本职工作,锐意进取,为公司员工树立良好形象并起到 带头作用; 6.5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工作流程和方式方法有系统性的变革,提高工作效率和品质,为 公司的发展战略、服务细节提出创造性的建议并被公司采纳者; 6.6为公司做出特殊贡献者,如因个人行为为公司创造出较好的企业效益或社会效益,或曾 避免公司蒙受巨大损失的;

集团质量标兵评选办法

集团质量标兵评选办法 为了引导各部门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鼓励工作质量和生产质量达到最优的员工,树立质量学习标杆,带动全体员工提高质量意识,使零缺陷理念深入人心,全面提升公司产品质量,公司决定从2012年4月份起,开展每月一期的质量标兵评选活动。 实施办法 一.成立质量标兵评选委员会: 负责公司质量标兵的评选工作,主要成员为各部门主管,组长由王总担任。二.具体评选办法: 1.采用个人自荐和部门推荐两种方式 A、个人自荐由自己写好自荐信,把自己的成绩写出来,然后交给部门主 管,部门主管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举荐该员工。 B、部门推荐各主管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举荐1-2名优秀质量标兵,并 把推荐表提交评选委员会组长。部门主管要对举荐的优秀质量标兵的成绩进行统计。在评选时,先把该员工的成绩向评选委员会汇报。 2.对于提交上来的优秀质量标兵,由评选委员会成员根据该标兵的成绩和评选标准分别进行打分,最高分为95分,最低分为70分。评选时,评选委员会成员应本着公平、公正的立场上给评分员工一个合理的评分,不得凭着个人主观好恶乱评分。严格按照相关的评选标准进行评分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再除以平均数,就是该员工的实际得分。得分最高的前6名由评选组长公布分数,当选为当期的质量标兵。 三.质量标兵的评选标准: 1.生产部质量标兵的评选标准: A、及时完成上级交待的任务,服从安排。权重:30分 B、生产一次交检合格率权重:20分 C、生产不合格品率权重:10分 D、工艺或生产上的改进和意见权重:10分 E、对质量的理解权重:10分 F、个人素养权重:10分 G、遵守公司的制度权重:10分 合计:100分2.品质部质量标兵的评选标准: A、及时完成上级交待的任务,服从安排。权重:30分 B、检验准确率(体系资料的正确率)权重:30分 C、专业知识权重:10分 D、质量手法的运用权重:10分 E、个人素养权重:10分

质量标兵评选办法

质量标兵评选办法-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质量标兵评选办法 本次质量月活动质量标兵评选办法如下: 1.公司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员工的工作情况,由相应部门推荐质量标兵人选。 2.经过质量月活动小组成员审查,符合基本条件者,可确定为“质量标兵”候选人。 3.符合“质量标兵”候选人还要经过质量月活动小组成员为期1个月考查、考核、评价、评选、核准、入档、公示等环节过程,方可授予候选者《质量标兵》荣誉称号,并给予500元现金奖励。 4.符合正式候选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连续三个月以上无不良记录的; 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 ③对有特殊业绩但入职不满三个月的员工评选质量标兵,须总经理批准; ④提过科学、合理、可行的技术工艺改进方案,提出过质量控制的可行方法,并实践证明有一定改善作用的; ⑤经常积极参加公司的一些义务或有偿的零工劳动; ⑥工作态度积极,思想端正,谦虚好学,团结进取,遵守制度,并有团队精神能维护企业整体形象的公司在职员工; ⑦所在工段连续1个月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操作事故的; ⑧所在工段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受到书面批评或被经济处罚100元以上的。 5.候选人的考查,主要由质量月活动小组成员对其日常工作中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及工作方法、态度、质量意识等进行一个月的跟踪检查,验证其是否符合条件及标准情况。 6.考核是对“质量标兵”候选人的符合性进行审核,主要考核对其跟踪考查结果与推荐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比较,然后同质量标兵评选标准进行比较其是否符合。 7.评价“质量标兵”候选人,是对考核结果给出一个明确的结论。 8.进行“质量标兵”的评选,要从几位候选人中评选出若干名质量标兵,并进行登记入档管理,同时将评选“质量标兵”的结果公布于众。 9.质量标兵的评选标准

质量管理奖惩细则

质量管理奖惩细则 1、目的 为完善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产品加工的过程控制,提升产品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通过奖优罚劣的手段,提高员工的积极性、责任感,激励员工全员参与,持续提升产品品质,特制定本细则。 2、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从进料到产品交付客户与产品质量有关的所有部门和人员。 3、职责 1. 品质部负责质量取证工作,各部门协助配合。 2. 公司副总、品质部负责人负责质量奖惩处置工作。 4、质量事故的定性范围及类别 根据产品的加工流程和作业规范要求,下列行为/现象均属于违反工艺纪律导致发生质量事故: 4.1 工艺标准文件编制错误导致加工错误发生质量问题的; 4.2 错领工艺标准文件导致加工错误发生质量问题的; 4.3 原辅材料、工装器具等未进行检验验收直接上线使用的; 4.4 原辅材料、工装器具等未进行外观自检确认直接上线使用发生质量问题的; 4.5 未按工艺标准要求操作,导致设备器具损坏或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 4.6 没有按标准进行首检、自检和巡检出现质量问题的; 4.7 因错检、漏检检验项目,致使不合格原材料进厂、不合格品流入下工序或客户端的; 4.8 因物料/产品保管不善,造成报废/降级/返工/退货的; 4.9 因无标识或标识填写错误而错发材料/产品,发生质量问题的; 4.10 未按标准要求包装导致产品受损,交付延误或客户投诉的; 4.11 各类统计报表,台帐和原始记录不真实、不完整导致无法追溯的; 4.12 对质量问题没有进行原因分析并按期整改的。

5、奖励细则 5.1 操作员工的奖励 5.1.1 及时发现本工序产品质量隐患,避免批量不合格品发生的员工,给予10元/次奖励; 5.1.2 发现工艺/技术文件等编写错误,避免产生严重后果者,每发现一次,视其影响程度,给予奖励 10-50元/次; 5.1.3 发现检验员将不合格品误判为合格品,避免或减少质量损失者,每发现一次,视其影响程度,给 予奖励10-50元/次; 5.1.4 及时发现上工序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避免不合格品继续使用者,每发现一次,给予奖励10元/ 次; 5.1.5 对本工序存在的质量问题或隐患,能积极提出改善建议被采纳者,视其改善效益,给予奖励 20-100元/次。 5.1.6 月度质量事故和工艺纪律检查统计中,在本职工作中未发生质量事故,且遵守工艺纪律积极配合 完成质量工作的员工,由所属部门主管和品质部主管共同评选推举为“质量标兵”,经审查确定后,给予50元奖励,视员工表现情况,推举1-3人(原始数据来源于《半成品内部品质异常汇总》、《终检品质异常汇总》和《工艺纪律检查月度报表》等,品质部负责月度统计)。 5.2 专职质检员的奖励 5.2.1 IQC/OQC:月度质量事故和工艺纪律检查统计中,当月检验误判次数为0次且遵守工艺纪律积 极完成质量工作的员工,给予奖励50元/人(原始数据来源于《进料检验日报表》、《最终检验日报表》、《不合格品通知单》和《工艺纪律检查月度报表》等,品质部负责月度统计) 。 5.2.2 IPQC:月度质量事故和工艺纪律检查统计中,当月检验误判次数为0次且遵守工艺纪律积极完成 质量工作的员工,给予奖励50元/人(原始数据来源于《过程检验日报表》、《不合格品通知单》和《工艺纪律检查月度报表》等,品质部负责月度统计) 。 5.2.3 对本岗位工作存在的质量问题或隐患,能积极提出改善建议被采纳者,视其改善效益,给予奖励

2014年年度优秀部门及年度岗位标兵评选办法

季度优秀部门及 年度岗位标兵评选办法(草案) 各部门: 为弘扬中心企业文化,增加中心凝聚力,同时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全体员工相互学习、相互鼓励,营造学习型的竞争氛围,中心决定开展评选“季度优秀部门”及“年度岗位标兵”的活动,特拟定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选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客观、择选的原则; 2.坚持日常化考评和量化考评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部门推荐和民主评定及评审小组最终评审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宣传和树立典型效应的原则。 二、评选范围:中心各部门及全体员工 三、评审小组

评审组组长: 评审组副组长:、 成员:各部门经理或第一负责人及各部门员工代表 四、季度优秀部门评选办法 (一)评选名额 原则上前后线各选一个部门,如前(后)线有部门不符合季度优秀部门评选标准,则可在前(后)线产生两个名额,如所有部门均不符合季度评选标准,则该季度评选取消。(前线部门包括餐饮部、茶楼、房务部、营销部,后线部门包括综合外部、财务部、工保部) (二)评选标准 1.季度质检综合得分综合得分一线部门78分(含78分)以上,80分(含80分)以上; 2.本季度部门工作无重大失误; 3.本季度无投诉(包括宾客投诉和内部投诉); 4.季度员工流失率低于15%。 (三)评选流程及办法

1.由综合部统计季度质检综合得分,根据评选标准筛选出入围部门; 2.由评审小组根据《优秀部门评审表》(附件一)进行考评打分; 3.评审小组组长、副组长考评占比为70%,成员考评占比为30%; 4.综合得分最高的部门为该季度优秀管理部门; (四)奖励方式 对于获奖的部门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300元/季度 (五)评选表(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二、年度岗位标兵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中心全体员工(厨房、绿化因个人承包不参与评选),入职未满6个月的员工不参与评选。 (二)评选时间 每年年底评选一次 (三)奖项设置 依据中心《员工手册》第六章九条之规定,此次评选设立以下八个奖项:1.优质服务奖;2.工作服务创新奖;

“文明礼仪标兵”评选细则

芝灵初中“文明礼仪标兵”评选细则 为激励我校全体学生积极向上,勤奋学习,努力使自己成长为一个有修养、有文化、有礼貌、有爱心的现代中学生,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开展“文明礼仪标兵”评选活动。 一、“文明礼仪标兵”评选数量 1、每班评选10名候选人。 2、级部推荐20名候选人。 3、学习推荐10名候选人。 二、评选条件 ★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学校。熟唱国歌。参加升旗仪式庄严、肃穆。自觉维护国家、学校形象。积极关心国家大事、学校大事。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见到老师主动问好。尊重老师的辛勤工作,认真听课。虚心接受老师的教育。与同学相处愉快,较少发生争执和矛盾。不给同学起绰号。同学有困难时能主动帮助,乐于助人。 3、遵守校纪校规、班纪班规。在日常行为规范评比、班级行为规范评比中表现优秀。活动服从老师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4、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并在某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取得一定的成绩。活动包括:学校活动、社团活动、学校组织的各项比赛等。 5、心理健康,会自我调节。遇到心理困难,主动寻求帮助,不自暴自弃。 6、爱劳动。积极参加学校、家庭劳动,积极参加社区义务劳动、公益活动。劳动表现佳。 7、讲正义明辨是非,诚实守信,知错就改。在班集体中有榜样示范作用。 8、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个人仪表卫生、用餐卫生情况良好。 9、自觉锻炼。认真做两操,积极参加学校文体活动,体育成绩良好。

10、会交往,会合作。与同学和睦相处,主动做老师的小助手。能主动与新朋友交往,谈吐自然,仪态大方。与同伴合作时有团队意识,会合作。 11、学习成绩优良,各科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学习习惯好,课堂表现佳,作业情况良好,具有创新意识。 ★重点条件: 积极参加文明礼仪活动,并且表现优异。在日常生活中讲文明、懂礼仪,表现突出,具体可参照以下内容—— 1、将微笑进行到底:师生见面先微笑,敬个礼来问声好。见到长辈笑盈盈,真心诚意来帮忙。 2、将右行进行到底:让出半边给他人,安全礼让真时尚。习惯养成靠坚持,相互提醒共受益。 3、将文明进行到底:公共场合莫喧哗,言谈举止重文雅。没有急事不奔跑,休闲之时莫吵闹。 4、将宽容进行到底:君子动口不动手,有话坐下好好说,换个角度看世界,理解万岁欢乐多。 5、将关爱进行到底:你有困难我来帮,我有喜讯共分享,同窗情深似手足,师生互爱乐融融。 6、将责任进行到底:小小岗位责任大,诚信第一是关键,事情交我请放心,尽心尽力来完成。 7、将奉献进行到底:付出不为求回报,众人拾柴火焰高,人人献出一份爱,世界变得更美好。 三、评选程序: 1、班级推荐:由班主任、任课老师、学生共同推荐,可以采用不同形式,但一定要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撰写材料:推荐人选确定后,撰写相关事迹材料,可图文并茂。 3、学校德育组和政教处审查。 4、表彰、宣传。

道德标兵评选方案

洪塘中学道德标兵评选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落实好《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守则》,更好地推进素质教育,引导学生沿着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树立我校学生可爱、可敬、可信、可学的形象,激励广大学生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言行。学校政教处、团委决定联合开展“道德标兵”评选活动,现将评选办法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先以班为单位每班民主推荐5名(由班主任与全班投票产生)为班级道德标兵,再从中择优推荐2名为校级道德标兵。 二、评选条件: 1、能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思想品德优秀,学习态度端正,积极参加学校各类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与他人交往诚信、礼貌、仪表得体,做文明事,当文明人。 2.爱护公物,保护环境,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 3,助人为乐,在他人遇到困难时,能主动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 4、见义勇为、自强自立、勤俭节约、诚实守信。 5、遵守公共场所的各种规定,不影响、不妨碍他人的正常活动。 6、无任何违纪现象。 三、具体程序 (1)各班级依据《洪塘中学“道德标兵”评选方案》在本班

开展评选活动,将候选人申报材料于11月27日前报至政教处。(2)政教处、团委依照评选条件对班级推荐人选进行审核,确定候选人。 (3)颁发校级道德标兵荣誉证书。 四、评选工作中的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各班级要充分认识开展这一活动的重要性,认真做好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2.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各班级在推荐申报过程中,要本着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依照《洪塘中学“道德标兵”评选方案 》的有关要求开展评选,真正把最优秀的候选人推荐上来。 3.加大宣传,扩大影响。广泛宣传“道德标兵”学生典型的优秀事迹,使评选活动本身成为一次教育过程,激励广大学生学习榜样,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洪塘中学政教处、团委 2015年11月3日

质量标兵评选方案

质量标兵评选案 一、评选目的 提升员工质量意识,增强企业凝聚力,发挥每一名博信人的主观能动性与个人才情,同心合力与博信共创美好明天。 二、评选原则 本活动坚决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接受所有员工监督。 三、评选围 全体人员。 四、评选细则 质量标兵实行季度评审制度③,分四个组别: 直接操作岗:直接对产品进行加工的人员。 间接操作岗④:接触产品,但不对产品性状加以改变的人员。 管理者岗:班组长、车间主任、部长级中层管理人员。 辅助运营岗:其他所有为博信的运营发展而努力奋斗的个人。 1.全体员工每月填写本月最佳成就表,上交质量标兵评选小组①,由小组进行验证审议。本月最佳成就不限任形式,可为某批次产品加工合格率、加工效率,也可为某项工作容的妥善处理、某些难题的攻克,任工种的任工作容均可。 2.质量标兵评选小组对个人成就进行审议,审议考评侧重以下几个项目: a对企业贡献突出:节约成本,增加效率,解决困难等。 b对企业发展的热忱:主动积极,有极高的责任心寻找并处理问题。 c对其他同事的帮助:给他人带来便利,促进他人的工作。 d公司日常运营状况的维稳与改善。 ★最佳成就评比实行百分制,达到60分者晋级下一轮评比⑤。 ★以上四点在最终评选中分数占比50%,其余50%考察以下容⑥: 直接操作岗组: 1)个人合格率高于本部门合格率。每月统计每次达成加10分。 2)个人报废价值率低于本部门报废价值率⑦。每月统计每次达成加10分。 3)个人绩效考核分数高于1.3⑧。每月统计每次达成加10分。 4)发表技术推广、质量意识心得体会等文章。每千字加5分。 5)开展技术推广、质量意识心得体会等讲座。20人以一次5分;20至50人一次10分;50人以上一次20分。(提前向质量部提交申请,质量部至少一人现场旁听) 6)提出质量改进、部门效率提升、技术工艺改进、合理化建议等案,经实践证明可行有效的。根据鉴定小组评级情况进行加分,三级5分,二级10分,一级15分。鉴定小组成员三人,由提案人的直属领导一人与质量部两人组成⑨。 7)技能考试(部门领导提起申请,质量部至少一人监察),容包括良品率、效率等,第一

技术标兵技术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管理规定

技术标兵技术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管理规定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标兵、技术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管理办法(试行) 1 总则 1.1 为发挥集团公司各单位技术创新责任主体的作用,激发全员参与技术创新工作的热情,鼓励各单位开展技术创新工作的积极性,特制订本办法。 1.2 技术标兵是指技术工作先进个人中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1.3 技术工作先进个人是指在科技创新、技术进步中做出贡献的集团公司认定的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组织、协调单位技术创新工作的管理人员(包括单位行政领导)。 1.4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分公司技术标兵、技术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的管理,集团公司子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2 职责 2.1 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分公司负责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工作业绩的审核,评选本单位技术工作先进个人,推荐技术标兵人选,提报技术工作先进个人、技术标兵工作业绩材料。 2.2 科技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审查技术工作先进个人资格条件,组织评选技术标兵,提出拟评选技术工作先进个人、技术标兵人员名单。 3 技术工作先进个人、技术标兵评选比例 3.1 技术工作先进个人的总数原则上控制在90名以内,其中管理人员比例不超过20%。在技术工作先进个人中,评选出30%作为技术标兵。

3.2 各单位技术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比例按照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的9~12%以及年度承担项目取得成果的情况进行核定。 4 评选条件 4.1 评选原则 4.1.1 公平、公正、公开,择优评选。 4.1.2 鼓励创新、鼓励创效。 4.1.3 尊重首创。 4.2 技术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4.2.1 专业技术人员 a.获得国家、甘肃省或嘉峪关市科技进步奖的项目第一、第二完成人,或获得集团公司技术创新成果的项目第一完成人及技术创新成果二等奖以上的项目第二完成人; b.承担的单位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当年集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所列重点指标)完成集团公司计划目标,与当年行业比较指标排名进步3位及以上,或通过技术措施,承担的单位成本、费用指标完成集团公司计划目标,与计划相比降低10%以上; c.列入集团公司科技工作计划的开发产品完成项目目标任务,通过集团公司验收的项目第一、第二完成人; d.年度技术工作中提出发明专利申请,专利技术已应用于生产实践,并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受理的专利第一发明人。 4.2.2 管理人员

教学标兵评选办法

河南工业大学教学标兵评选办法 校政教〔2011〕47号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鼓励广大教师热爱教学、投身教学的工作热情,对在教学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予以表彰,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1.教学标兵候选人必须具备长期从事教学、教研、教改等全面发展的基本素质,坚持教学质量至上的准则,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并且在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中有突出的成绩。 2.教学标兵评选限于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含理论教学、实验教学、实习教学、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的专任教师,高校教龄不少于5年。 3.已授予过“教学标兵”称号的教师不再申报。 二、评选条件 参加候选的教师必需具备以下条件(其中第3条和第4条具备其中一条即可):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近4年内没有出现教学事故等违规现象。 2.近4年内在校级及以上教学竞赛中至少获特等奖一次或一等奖一次;或近4年内在核心刊物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至少1篇;或近4年内 - 1 -

以第一作者在CN刊物上(2008年修订)发表过教学研究或教学改革论文2篇以上。 3.近4年主持或参与完成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研究或教学改革项目1项,且排名在前三名之内;或主持完成厅级(含校级)教学研究或教学改革项目2项。 4.近4年内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且排名在前5名之内;或近4年内曾获厅级(含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且排名在前3名之内。 5.近4年在河南工业大学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中2次及以上被评为优秀。 6.近4年每学期主讲1门及以上本科生课程,且每年承担的本科教学工作量达到教师年度教学工作量基本定额的70%以上。 三、评选程序 1.评选工作分为学院初评、学校评审、公示三个环节进行,凡符合条件的教师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均可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如实整理申报材料。 2.各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不少于5人的正、副教授组成的评审小组(教学院长任评审组组长),严格审查申请人的参评材料,确定候选人后报学校教务处。 3.由学校教务处负责,成立由校领导、人事处、教务处、校聘评审专家组成的学校评审组,对候选人进行评议、复核、审定。 4.对教学标兵实行争议期制度,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在教学标兵成果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评审组提出异议。单位提出 - 2 -

优秀员工评选方案

Loge xx家具 Xx2013年度优秀员工评选方案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 签准:_______________ 管理中心 二0一三年十二月九日

目录 第一部分 2013年度优秀员工评选目的及原则 (02) 第二部分 2013年度优秀员工评选组织管理 (02) 第三部分 2013年度评优项目 (05) 第四部分 2013年度评优标准 (05) 第五部分评选流程 (08) 第六部分奖励 (12) 第七部分费用预算 (13) 第八部分附件 (13)

第一部分 2013年度优秀员工评选目的及原则 一、【评选目的】 总结一年来公司在各方面取得的骄人业绩,树立榜样、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倡导积极向上的工作精神;增强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培养广大员工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倡导公司企业文化、价值观。树立管理的新风气、新导向,激励全体以榜样为标杆,奋发向上,创新超越;表彰在2013年为公司做出卓越贡献的集体与个人。 二、【评选原则】 1、业绩贡献优先,事迹突出真实。 2、公平、公正、公开,评选标准统一。 3、倾斜一线基层员工。 4、遵循指标分配及调整审批。 5、所有评选都应以年度综合考评等级为导向。 第二部分 2013年度优秀员工评选组织管理 一、【优秀员工评审委员会的设立】 为了加强公司优秀员工评选、推荐、评审的规化,以便有效的实施优秀员工评选管理,公司设立优秀员工评审委员会。

二【优秀员工评审委员会组织架构】 为了确保公司优秀员工评审委员会工作职能的有效履行,本委员会组织架构设置如下: 三、【优秀员工评审委员会岗位设置】

季度岗位标兵评选管理办法

制度管理控制表

季度岗位标兵评选办法 一、目的 为促进员工工作,提升员工岗位履职能力,树立先进,学习标兵,形成良性竞争的工作氛围,全面提升电厂管理水平。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挂治电厂员工(含后勤人员)。 三、管理职责 (一)电厂成立季度岗位标兵评选领导小组,由电厂第一负责人担任组长,其他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部门成立季度岗位标兵评选工作小组,由部门第一负责人任小组长,成员由部门其他负责人、分部负责人及员工代表组成。 四、评选标准 (一)评选周期: 每季度一次,每年1月、4月、7月、10月对上一季度岗位标兵组织评选。 (二)评选项目: 1、安全生产岗位标兵:

评选范围:安生部办、运维分部等从事安全生产工作人员 评选限额:3名 2、综合服务岗位标兵: 评选范围:综合部办、后勤分部等从事综合服务工作人员 评选限额:3名 (三)评选条件: 1、思想进步、道德高尚、爱岗敬业、富有团队和奉献精神; 2、遵守公司及电厂各项规章制度,任劳任怨,服从上级安排; 3、技能过硬,为电厂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后勤服务工作做出突出业绩,岗位履职无明显失误; 4、服务意识强,对待员工热情周到,服务优质。 五、评选程序及奖励 (一)部门工作小组推荐,填报《季度岗位标兵申报表》,认为当季度无突出人员,可不申报; (二)人劳培训专责汇总申报结果,报部门工作小组审核,电厂领导小组审批。 (三)岗位标兵在电厂网站及宣传板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如无有效异议,则审批结果生效。如提出有效异议,则经电厂领导小组研究商议后最终确定。 (四)电厂授予相应岗位标兵称号,并发文予以表彰,奖励电厂员工500元/人/季度,后勤服务员工300元/人/季度,在月度绩效工资中体现。 (五)季度岗位标兵可连任。 (六)季度岗位标兵评选结果为员工年度考评参考之一。

技术标兵 技术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管理办法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标兵、技术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管理办法(试行) 1 总则 1.1 为发挥集团公司各单位技术创新责任主体的作用,激发全员参与技术创新工作的热情,鼓励各单位开展技术创新工作的积极性,特制订本办法。 1.2 技术标兵是指技术工作先进个人中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1.3 技术工作先进个人是指在科技创新、技术进步中做出贡献的集团公司认定的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组织、协调单位技术创新工作的管理人员(包括单位行政领导)。 1.4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分公司技术标兵、技术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的管理,集团公司子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2 职责 2.1 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分公司负责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工作业绩的审核,评选本单位技术工作先进个人,推荐技术标兵人选,提报技术工作先进个人、技术标兵工作业绩材料。 2.2 科技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审查技术工作先进个人资格条件,组织评选技术标兵,提出拟评选技术工作先进个人、技术标兵人员名单。 3 技术工作先进个人、技术标兵评选比例

3.1 技术工作先进个人的总数原则上控制在90名以内,其中管理人员比例不超过20%。在技术工作先进个人中,评选出30%作为技术标兵。 3.2 各单位技术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比例按照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的9~12%以及年度承担项目取得成果的情况进行核定。 4 评选条件 4.1 评选原则 4.1.1 公平、公正、公开,择优评选。 4.1.2 鼓励创新、鼓励创效。 4.1.3 尊重首创。 4.2 技术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4.2.1 专业技术人员 a.获得国家、甘肃省或嘉峪关市科技进步奖的项目第一、第二完成人,或获得集团公司技术创新成果的项目第一完成人及技术创新成果二等奖以上的项目第二完成人; b.承担的单位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当年集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所列重点指标)完成集团公司计划目标,与当年行业比较指标排名进步3位及以上,或通过技术措施,承担的单位成本、费用指标完成集团公司计划目标,与计划相比降低10%以上; c.列入集团公司科技工作计划的开发产品完成项目目标任务,通过集团公司验收的项目第一、第二完成人; d.年度技术工作中提出发明专利申请,专利技术已应用于生

“红旗窗口”、“窗口服务标兵”评选方案

郝家镇“红旗窗口”、“窗口服务标兵” 评选方案 为集中展现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促进各站所和机关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倡树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导向,按照“擦亮窗口服务百姓”活动安排,结合“创先争优为民服务规范提升月”活动开展情况、“八有标准”落实整改情况,组织评选一批“红旗窗口”和“窗口服务标兵”。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按照“科学、合理、民主、公开”的原则,采用内部考核和外部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评选。 1、“红旗窗口”:评选范围是全镇各窗口单位,评选名额为1—2个。 2、“窗口服务标兵”:评选范围是全镇窗口单位工作人员,评选名额为2—3人。 二、评选标准 (一)“红旗窗口”评选标准 1、实现“八有”标准(即有服务标准、有党员标识、有公开承诺、有制度规范、有监督平台、有考核评议、有总结表彰、有争创载体)。 2、窗口工作人员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优质,办事效率高,无“吃、拿、卡、要”及乱收费现象;工作人员业务熟悉,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服务态度文明礼貌、热情耐心、认真负责。

3、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各项制度健全且落实到位;收费管理标准化;便民服务设施齐全,服务标识醒目,办事指南清楚;工作人员仪容仪表端庄,工作环境整洁。 4、窗口半年来无有效投诉,业务按时办结率达100%;窗口整体形象良好,社会信誉度高,群众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95%以上;窗口工作人员无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5、在领导班子点评窗口单位活动中,点评结果为优秀;在创先争优排行榜中名列前五名。 (二)“窗口服务标兵”评选标准 1、政治素质高。具备良好的大局意识、形象意识、窗口意识,树立和维护党委、政府和单位及个人良好形象;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素质,能正确处理集体和个人利益关系,服务意识强,在职工、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2、业务技术精。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进取精神;精通窗口各项业务,办件准确率高、按时办结率100%、提前办结率名列前茅;工作业绩和服务水平在同岗位中表现突出,深得服务对象的尊敬、信任和赞誉。 3、服务质量优。服务优质、高效,亲和力强,举止文明,首问责任制落实好,群众满意度高;纪律意识强,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工作期间无上网聊天、玩游戏等行为,考勤记录良好。 4、工作作风实。严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不以权谋私,没有发生过收受红包和乱收费现象,上半年办件服务“零投诉”;个人岗位工作成绩突出,工作创新能力

2021年师德标兵评选方案

师德标兵评选方案 为配合做好佛冈县“十大师德标兵”的评选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开展师德建设 ___月活动期间,评选出石角镇中心小学“师德标兵”,并推荐相关人员参加佛冈县“十大师德标兵”的评选。 一、评选范围 各学校在编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1、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县教育局、镇中心小学相关的规章制度,在教书育人、热爱关心学生方面事迹突出,深受学生、家长爱戴。 2、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有较强的实施素质教育的自觉性。勇于创新,学而不厌,刻苦钻研业务,始终站在社会进步和科技发展的前沿,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情况优良,受到同行和学生的好评。 3、爱岗敬业,奉献教育,自觉地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

4、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积极发挥榜样和带头作用,成为学生道德的表率。 5、与学生平等相处,尊重学生人格,因材施教,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6、团队意识、协作精神强。 7、担任过班主任工作5年以上,且获得过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一线教师。 三、推荐办法 先由各单位评选出本单位“师德标兵”(石角中心小学、三八中心小学、龙南中心小学各评出3名,石角镇中心幼儿园评出2名,黄花中心小学评出1名)。由镇中心小学根据各单位评出的“师德标兵”的表现和实绩,推荐3名参加县“十大师德标兵”候选提名。县教育局对提名候选人进行审查后,从中推选出15名候选人,通过公示,投票和测评,评选出佛冈县“十大师德标兵”。 四、上报材料时间

各单位要于9月26日前将推荐表和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一式3份盖章后报镇中心小学,并把电子文档发送至镇教研中心公共邮箱。 各单位在评选活动中要充分发挥民主,广泛征求意见,严格把关,坚持好中选优,确保评选质量。通过评选活动引导广大教职工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向身边的先进典型学习,树立教师良好形象,展现教师风采,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再立新功。 为弘扬高尚师德,凸现高尚师德的导向性和示范性,根据 ___《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 ___》和铜陵市文明委关于师德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我校“师德标兵”评选办法。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范围 1、评选名额:2—3名; 2、评选范围:具有两年以上教龄,在教学第一线的专任教师。 二、评选具体条件

质量标兵评比办法

xxx有限公司规章制度 质量标兵评比办法(试行) CY/Z-ZL002-2020 一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提高员工质量意识,树立质量典范,营造人人关注质量、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参与质量改进、人人争做质量标兵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各制造部、事业部、各职能部门(与质量体系相关的人员)。 第三条评选频次: 每半年评选一次,由质量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管理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推荐本部门质量标兵人选。 第五条质量管理部:负责收集质量标兵候选人资料,对候选人资料进行初步核查,并报分管领导进行审核。 三管理内容及要求 第六条员工结合实际情况填写“质量标兵申请审批表”等申报材料;交本部门领导,质量管理部组织其单位员工打分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在本部门公示,公示后部门领导进行审查签字,报与质量管理部。 第七条质量管理部对申请质量标兵的员工组织制造部、技术中心等部门人员对候选人进行初步审核,每次从中推荐出不多于5名候选人员,作为质量标兵的候选人,提交分管领导确认,确认后公示一周,公示期间没有接到不良反馈的,将候选人员汇总后提交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对获得质量标兵的人员每人奖励3000元,分6个月在工

资中发放,每次500元; 第九条质量管理部对获得质量标兵的人员名单进行归档保存,对获得质量标兵的人员事迹整理后提交党工部进行宣传广播。 第十条评选条件: 1、符合质量标兵推荐人必须首先具备以下条件: (1)、在公司工作满两年以上的; (2)、被评价考核期间无不良记录的; (3)、工作态度积极,思想端正、谦虚好学、质量意识强,遵守公司制度并有团队精神能维护企业利益的在职员工; (4)、积极配合质量管理人员工作,积极自检并协助他人互检; 第十一条不同岗位质量标兵的特殊要求: 1、操作人员(包括各制造部、事业部) (1)、具有较强的质量意识,能够积极主动进行质量控制; (2)、主动履行本岗位质量职责,严格按工艺进行加工,进行自检,对其他员工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3)、机加工操作人员评选期内废品率没有超过规定指标的; (4)、对上道工序加工的不合格品能够及时发现并阻止流转,本工序加工产品后道工序无不良反馈; (5)、能得到部门领导、质量检验人员和车间其他操作工认可的; (6)、积极参与质量改进或提出小改小革建议被采纳并取得实际效果的; 2、检验人员 (1)、在态度上积极配合各制造部、事业部的工作; (2)、严格履行检验人员的职责,对加工零件、装配过程、试验过程等能够进行首检、巡检及完工检; (3)、无错检、漏检发生,所检验的产品或零件在后道工序无不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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