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标兵评比办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x有限公司规章制度

质量标兵评比办法(试行)

CY/Z-ZL002-2020

一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提高员工质量意识,树立质量典范,营造人人关注质量、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参与质量改进、人人争做质量标兵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各制造部、事业部、各职能部门(与质量体系相关的人员)。

第三条评选频次:

每半年评选一次,由质量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管理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推荐本部门质量标兵人选。

第五条质量管理部:负责收集质量标兵候选人资料,对候选人资料进行初步核查,并报分管领导进行审核。

三管理内容及要求

第六条员工结合实际情况填写“质量标兵申请审批表”等申报材料;交本部门领导,质量管理部组织其单位员工打分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在本部门公示,公示后部门领导进行审查签字,报与质量管理部。

第七条质量管理部对申请质量标兵的员工组织制造部、技术中心等部门人员对候选人进行初步审核,每次从中推荐出不多于5名候选人员,作为质量标兵的候选人,提交分管领导确认,确认后公示一周,公示期间没有接到不良反馈的,将候选人员汇总后提交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对获得质量标兵的人员每人奖励3000元,分6个月在工

资中发放,每次500元;

第九条质量管理部对获得质量标兵的人员名单进行归档保存,对获得质量标兵的人员事迹整理后提交党工部进行宣传广播。

第十条评选条件:

1、符合质量标兵推荐人必须首先具备以下条件:

(1)、在公司工作满两年以上的;

(2)、被评价考核期间无不良记录的;

(3)、工作态度积极,思想端正、谦虚好学、质量意识强,遵守公司制度并有团队精神能维护企业利益的在职员工;

(4)、积极配合质量管理人员工作,积极自检并协助他人互检;

第十一条不同岗位质量标兵的特殊要求:

1、操作人员(包括各制造部、事业部)

(1)、具有较强的质量意识,能够积极主动进行质量控制;

(2)、主动履行本岗位质量职责,严格按工艺进行加工,进行自检,对其他员工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3)、机加工操作人员评选期内废品率没有超过规定指标的;

(4)、对上道工序加工的不合格品能够及时发现并阻止流转,本工序加工产品后道工序无不良反馈;

(5)、能得到部门领导、质量检验人员和车间其他操作工认可的;

(6)、积极参与质量改进或提出小改小革建议被采纳并取得实际效果的;

2、检验人员

(1)、在态度上积极配合各制造部、事业部的工作;

(2)、严格履行检验人员的职责,对加工零件、装配过程、试验过程等能够进行首检、巡检及完工检;

(3)、无错检、漏检发生,所检验的产品或零件在后道工序无不良反馈;

(4)、能够做到服务部门领导及操作人员的认可;

(5)、在日常工作中,有防止不合格品流转的突出事例;

第十二条质量标兵取消机制:获得质量标兵的人员有下列任何行为之一的从发生之日起,即取消质量标兵称号,同时取消后续的奖励。

1、严重违反工艺纪律和工艺操作要求的;

2、不配合公司质量及管理人员进行质量改进的;

3、发生质量问题受到处罚的;

4、违反公司管理规定,受到公司处分的;

5、质量反馈经落实,发生在被评价考核期间,除停发后续奖励外,对前期所发奖励全部扣回。

四附则

第十三条本规定由公司质量管理部负责起草和解释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为半年;若试行期内无运行问题则正式执行,否则及时修订完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