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水、用电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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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用水管理规定
1.0目的
为了让员工养成良好的习惯以达到节约成本为目的。
2.0范围
全厂所有水、电。
3.0权责
3.1机电工程部负责拟订本文件的管理制度及水、电的节约、监督工作;
3.2各部门负责监督节约水、电相关的使用工作;
3.3总经办、保安队及Cost down成员负责不定期对各车间、相关单位进行抽查。
4.0内容
4.1用電稽查内容
4.1.1各部门在下班时段(除连班外),请工作人员离开车间及办公前把日光灯、风扇、空调、电脑等所有用电设施关闭(晚上车间可开一盏灯作为路灯);
4.1.2总经办、机电工程部工程课、厂务安全课应随时派人巡查,如发现有下班时段没有关灯、风扇、空调、电脑等用电设施的部门及个人,将依照公司有关规
定进行处罚,责任不清者将对所在部门的相关人员及主管进行连带处罚。;
4.1.3禁止机器在非工作时段空转,可停机较版的机器及可停机调试的机器禁止在较版期间和调试时开空车,机器禁止在无人状态运转(空转),做到人离机停。
4.1.4车间温度在低于26℃时应将空调关闭;车间相对湿度小于60%时应将抽湿机关闭;车间相对湿度小于80%时应将加湿机关闭。避免浪费现象的发生。
4.1.4上述条例如有违反,第一次发现罚款20元,第二次发现罚款40元,第三次发现行政记大过处罚,一级主管连带处罚。
4.1.5 禁止非电气工作人员私拉乱接电源,违者一经发现,每次罚款100元并记小过。
4.1.6集体舍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用电器,违者一经发现,除没收用电器
外,每次罚款100元并记小过。
4.2用水稽查内容:
4.2. 1 各区域责任人应对本部门人员宣导节约用水、用电的意识,要求做到人走水阀
关。禁止出现常流水的现象。
4.2.2各区域责任人应管理好的用水,应经常对岸本部门的各管网水阀进行巡查,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及时通知机电工程修复;杜绝浪费现象的发生。4.1.3总经办、机电工程部工程课、厂务安全课应随时派人巡查,如有发现人走水阀未关、长流水以及跑、冒、滴、漏现象长期未得到解决,将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处
罚的办法如下:第一次发现罚款20元,第二次发现罚款40元,第三次发现行政
记大过处罚,一级主管连带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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