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陕西省工业新产品开发工作的通知(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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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陕西省工业新产品开发工作的通知(2020)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工作部门: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战略,推进企业自主创新,加快新产品研发,推动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工信厅《关于做好2020年陕西省工业新产品开发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2020〕46号)文件精神,结合《陕西省重点新产品认定办法(暂行)》(陕工信发〔2020〕47号),现就2020年新产品开发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一、指导思想
加快推进制造强省,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着力强化政策支撑,激发创新活力,推进企业自主创新,加快新产品研发及应用,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附加值高、市场竞争力强的新产品,推动工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2020年陕西省重点新产品开发项目
1、围绕能源化工、装备制造等传统优势产业,以及现代化工、新材料、汽车、航空航天与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医药等6大支柱产业14个重点领域进行推荐。
2、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每家必须申报1项《陕西省重点新产品开发项目》,并给予优先支持。
3、申报《2020年陕西省重点新产品开发项目》的企业,填写申报表(附件1-3),并与相关资料装订成册。
4、各县市区工信工作部门负责对辖区内项目推荐汇总上报,并于2020年4月20日前向市工信局上报《2020年陕西省重点新产品开发项目》推荐报告纸质版(将附件1、3作为附件)和企业项目申请资料册(一式3份及Word、PDF格式电子版)。
(二)陕西省重点新产品证书
1、申请省级新产品认定的项目,需列入2017-2019年《陕西省重点新产品开发项目》目录。
2、重点新产品认定条件、申报程序、认定程序按照《陕西省重点新产品认定办法》规定进行。
3、经过认定的新产品颁发《陕西省重点新产品证书》,证书有效期3年,逾期自行失效,同时重点新产品认定也是“陕西工业精品”遴选的基础性工作,经省级认定的陕西工业精品将给予资金奖补(另行发文征集)。
4、申报《陕西省重点新产品证书》的企业,填写申报表(附件4-7),并按照认定办法要求的申报材料装订成册。
5、各县市区工信工作部门负责对辖区内项目推荐汇总上报,并于2020年6月1日前向市工信局上报省级重点新产品认定项目推荐报告纸质版(将附件4作为附件)和企业项目申请资料册(一式3份及Word、PDF格式电子版)。
三、其它事项
(一)各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要把加快新产品开发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明确责任,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结合本区域产业发展重点与优势,做好重点新产品开发项目、省级新产品认定、“陕西工业精品”遴选推荐等工作,不断提升全市新产品开发质量。
(二)列入《陕西省重点新产品开发项目》的项目,可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号)等有关规定,在当地税务部门申报办理有关优惠政策。
各县市区工信工作部门要协调和帮助企业落实好创新优惠政策,努力提升企业新产品产值率。
(三)省级新产品认定常年组织,每半年统一集中发布。
《陕西省重点新产品证书》有效期3年。
附件:1.陕西省重点新产品开发项目汇总表
2.陕西省重点新产品开发项目申报表
3.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情况统计表
4.陕西省新产品认定汇总表
5.陕西省新产品认定申请表
6.陕西省新产品鉴定意见
7.申请陕西省新产品认定承诺书
附件1-7
联系人:贾雯昕
电话(略)
邮箱:gzh1163@
渭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3月25日
(本资料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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