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罐车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预拌混凝土供需合同工程名称:
甲方:山东省惠民县同心混凝土有限公司
乙方:
合同编号:
签定日期: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工程中预拌混凝土由甲方供应。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特订立本合同(本合同中所称甲方为出卖人,乙方为买受人)。
(单位:元/立方米)第二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严格按乙方提出的混凝土技术要求投料搅拌,准确计量,并接受乙方对搅拌计量的随时抽查,甲方应严格按照《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03)国家标准执行。
2、预拌混凝土配合比由甲乙双方委托惠民县质监站按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设计。
3、技术资料约定:甲方向乙方提供预拌混凝土的技术资料一份(技术资料包括:水泥、砂、石分析报告,混凝土配合比报告)。
4、甲方负责按时保质保量供应混凝土,应保持混凝土供应的连续性。若因特殊原因未能按计划准时送料应提前2小时通知甲方(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5、甲方保证混凝土坍落度符合配合比要求,若乙方在工地发现坍落度过大或过小,乙方有权拒收或退回。
6、如甲方提供泵送所需的泵管及配件,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在每次混凝土浇筑前24小时填写供货通知单(包括具体时间、数量、标号、浇筑部位、输送方式及质量要求)并送达甲方调度便于甲方安排供货计划。
2、乙方应保证施工时间准确,进出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混凝土运抵交货地点后,乙方在20分钟内组织具有资格的检验人员按有关标准规定完成坍落度抽检,工地卸料及时、安全、协助卸料处的交通指挥。若卸料超过1小时出现的问题由乙方负责。
3、乙方取样、养护、试验、混凝土施工等必须按国家规范要求进行。
4、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办理甲方混凝土货款的拨付与结算。
5、乙方指定专人负责对预拌混凝土供应、质量进行监督和检验,负责签证,解决应由乙方解决的问题及其它事宜。
第三条原料供应
工程所用全部混凝土原材料由甲方负责采购,甲方负责提供试块及资料。
第四条供货量的核实确认
1、按实际供应数量结算。甲方每车发货单由乙方工程中施工单位代表签字,并以签字后混凝土回执单作为结算依据,或依据施工单位开具的收料证明作为结算依据。
2、如乙方对甲方所供混凝土是否够量有疑问,乙方可按GB/T14902-2003《预拌混凝土》标准中的规定用过磅形式随机抽验供方所供混凝土是否够量(泵容2400kg/m3)。每200立方米为一个抽检单位,如抽验结果误差在±2%以内,双方互不追究,如抽检结果为负差大于2%时,则当批次发车数均可按抽验结果计算方数(尾数尾车除外),否则乙方终止合同。
3、方量数的确认。结合每次浇筑抽验情况,浇筑7日内乙方对甲方所供应的混凝土数量提出书面异议,如在7日内没有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无异议,结算时间以回执单上记载的混凝土数量为准第五条合同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第六条质量与检验
1、甲方生产供应的商品混凝土质量及相关指标均应符合GB/T14902-2003等相应国标、规范要求及本合同相关要求。
2、双方各留取试块,其养护条件必须达到标准养护,如遇双方试块强度不一致时,以质监站的抽样为准。
3、混凝土车到达工地现场后,乙方应按《预拌混凝土》国标检验标准进行取样,乙方留取试件应按规范要求派持有上岗证的技术人员负责取样、试件。送检的试件由乙方进行标准养护并负责送到惠民县质量监督站检测,检测结果作为验收混凝土的质量依据。
4、乙方人员(施工单位)不得对混凝土加水或加入其他掺和料,因此造成的混凝土达不到质量等级,由乙方(施工单位)承担责任。
第七条安全与文明施工
在施工现场内,甲方车辆要听从乙方指挥,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因乙方组织、指挥不当或安全措施不完备等因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现场外的事故一律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
1、非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或乙方违约外,甲方不得擅自停止履行本合同。
2、若甲方所供商品混凝土质量不符合GB/T14902-2003等相应国标、规范要求及本合同相关要求,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
1、非因不可抗力、乙方停止履行本合同及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因所提供的技术要求错误,造成甲方人力、物力、财力的损失,由乙方赔偿甲方损失。
2、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由乙方负责。
3、因乙方未能保证施工时间,进出施工现场道路不畅通,工地
使用不及时而造成所供应商品混凝土无法使用、车辆损坏等损失,由乙方及施工方负责。
4、未按合同规定付款,甲方有权停止供货,乙方承担甲方一切损失。
5、逾期支付货款应按拖欠款数额以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价格随行就市,若因原材料或其它因素导致混凝土价格浮动时,双方另议价格。
2、甲方应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乙方须同时提供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3、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面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滨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其它补充事项: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分,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货款付清失效。
甲方(章):负责人:
乙方(章):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