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复学、休学、借读相关规定
学生异动(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办理注意事项
学生异动(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办理注意事项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办理转学手续1.高三年级以及初三年级最后一个学期(本籍回流初三年级学生除外);2.职业中学学生转入普通高中;3.非示范性高中学生转入示范性高中;4.休学期内的学生。
二、时间要求1.学生转学、借读手续在开学两周内办理完毕,逾期不再办理;2.休学、复学手续长期办理。
学生休学时限一般为一年,身体已康复且休学期满六个月的,可提前复学。
三、表格的使用1.学生转学、休学所使用的表格(转学联系表、休学申请表)由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提交转学、休学申请后直接打印,条件尚不具备的农村小学可从系统上下载空表后自行复制。
2.由县外转入的学生要提交转出学校的证明材料(转学证明或转学联系表),接收学校在学籍系统上提交转入申请并打印转学联系表,将转出学校提供的证明材料附在转学联系表后。
3.普通高中转入职业中学的,可使用职业中学申请表,并在表上用铅笔标注学生学籍号。
4.一年级、七年级跨乡(镇)借读的,必需办理借读手续,申请表统一使用《横县中、小学转学借读申请表》,表格由学校依照样表自行复制。
四、转学、借读手续办理程序1.转学手续办理程序:学生家长自行联系接收学校→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提交转学申请并打印转学联系表→转出、转入双方学校同意(签字盖章,如果转出县外学校因路途远而无法在联系表上签字盖章的,可用盖有接收学校公章的接收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代替),小学生转学还要所在乡镇中心学校同意(中山、西津、特教学校除外)→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乡镇内小学转学由乡镇中心学校审批,横州镇除外;其他转学由县教育局审批)→学生凭转学联系表及学籍材料(学籍证、学籍卡、素质报告手册)到学校报到。
2.借读手续办理程序:学生家长自行联系接收学校→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学校、借读学校及其乡镇中心学校同意(在《横县中、小学转学借读申请表》签字盖章)→县教育局审批→学生凭申请表到学校报到。
3.休学复学办理程序:学生向学校提出休学、复学申请→学校网上提交休学、复学申请并打印申请表→学校审批同意→教育局审批。
初中入学转学休学复学借读指南
初中入学、转学、升学政策规定介绍根据《福建省普通初级中学学籍管理办法》闽教基…2007‟4号执行第二章入学第四条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均应依法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适龄儿童、少年在接受完小学教育后,应在户籍所在地免试就近升入初中学校。
县级人民政府应根据当地适龄人口变动情况及城镇化进程,合理确定初中学校的服务区范围。
初中学校应在新学年开学前20天内向服务区范围内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及户籍证件等,按规定日期到指定的学校报到注册,办理入学手续。
学校应将新生入学花名册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
超过规定期限无故逾期一周不报到入学者,学校须及时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依法组织动员学生入学。
第五条已完成小学学业的适龄儿童、少年如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医疗机构的证明,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延缓入学。
延缓入学期满后,应按时就近入学。
延缓入学期一般为一学年,延缓入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延缓入学申请。
第六条因家长工作调动等,并已办理户籍迁移手续而未办理初中入学手续的小学毕业生,应提供原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小学毕业证明材料,经迁入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安排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第七条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流动子女人口,随父母到非户籍所在地接受初中阶段教育的,需持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证明和原就读学校联系函等材料,向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就读。
经同意后,申请者须持就读学校复函回原学校登记并开具就读证明及有关学籍证明,到就读学校办理就读手续。
具体就读条件和就读办法由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制订。
流出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为流出学生建立并保留学籍。
流出学生需返回户籍地,要求回原学籍所在学校就学,学校不得拒收。
借读学生学籍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借读学生学籍管理,保障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校、学生、家长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接收的借读学生。
第三条借读学生学籍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借读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学籍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二章借读学生资格及申请第五条借读学生是指因特殊原因,经学校批准,在规定期限内临时在本校学习的非正式注册学生。
第六条申请借读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3. 已被其他学校正式录取或具有在校学习经历;4. 符合学校借读专业及课程设置要求;5. 身体健康,能适应学校教育教学要求。
第七条借读学生申请程序:1. 学生向学校提交借读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2. 学校对学生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学校审批;3. 学校与学生签订借读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八条借读学生学籍期限一般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两年。
第三章借读学生学籍管理第九条借读学生学籍管理包括以下内容:1. 学籍注册:借读学生入学后,学校为其办理学籍注册手续;2. 学籍变动:借读学生在学习期间,如需调整专业、延长学籍期限等,应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3. 学籍注销:借读学生因故退学、休学、转学等,应办理学籍注销手续。
第十条借读学生应按照学校规定参加教育教学活动,完成学业要求。
第十一条借读学生学籍变动及注销程序:1. 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2. 学校审核学生申请;3. 学校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借读学生学籍档案管理:1. 学校建立借读学生学籍档案,妥善保管;2. 学籍档案包括借读学生基本情况、学籍变动记录、成绩单等;3. 学籍档案的查阅和使用,应遵守学校相关规定。
户县教育局转学休学复学借读指南
户县教育局义务段学生转学休学复学借读指南一、新生入学1.为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严格控制班额,我县义务段学生入学根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规定义务段学生统一免试就近入学,实行学生按学区划分统一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就读的办法。
2.积极为外地转入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提供学位,甘亭镇城区可为外地转入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提供学位的学校为:户电路小学、光明小学、西坡小学、青羊务小学、实验中学,甘亭镇其余学校和其它乡镇中小学均可为手续齐全的外来人员子女提供学位。
3.外地转入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须向就读学校提供“五证”,即父母的身份证明、公安部门办理的暂住证、父母从业证明或用工合同、个人就学申请、户籍所在地学校及当地区县教育部门出具的同意外出就学证明,学校同意盖章后到县局基教科审批。
二、学生转学义务教育学段内学生在县域内不予转学,如因父母工作变动、户籍变更等特殊原因,需要转入外县或从外县转入,可办理转学。
学生转学原则上应在每学期开学前一周至开学后两周办理,非特殊情况,学期中间一般不予转学。
办理转学手续,须统一按《陕西省中小学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中转学流程操作,教育局不受理没有网上转学流程的转学申请。
(一)省内转学1.插班转学任何学生插班转入,凡无转学手续,各校一律不得接收入学。
省内转学步骤为:①转出学校进行网上异动管理,选“转出—省内转学”,填好转学学生详细信息,点击“提交申请”,从系统打印《陕西省中小学学生转学证明表》(一式四份)和学生学籍信息表,并在《陕西省中小学学生转学证明表》“转出学校意见”栏盖章。
②转入学校进行网上异动审核,同意接收的,点击“审批-保存”,并在《陕西省中小学学生转学证明表》“转入学校意见”栏盖章。
③转出学校所在教育局进行网上异动审批,并在“转出地教育行政部门意见”栏盖章。
④接收学校教育局进行网上异动审批,并在“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意见”栏盖章。
审批完成后,电子学籍自动转移成功。
小学入学、转学、升学政策
这篇关于⼩学⼊学、转学、升学政策,是特地为⼤家整理的,希望对⼤家有所帮助!⼀、张店区义务教育段学校学⽣学籍管理的规定为全⾯贯彻教育⽅针,适应实施《义务教育法》的需要,规范办学⾏为,进⼀步加强学⽣管理,有效地控制学⽣的⽆序流动及流失,促进区域教育的均衡发展,根据《义务教育法》、《⼭东省中⼩学⽣学籍管理条例》要求及精神,制定本规定。
1、学籍管理范围学籍管理范围包括张店区域内所有初中和⼩学(包括⼚矿学校、办事处学校、民办学校)。
由张店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管理。
各学校应由专⼈负责学⽣学籍管理⼯作。
2、新⽣⼊学义务教育段实⾏划⽚招⽣、免试⼊学,新⽣应持和⽗母(第⼀监护⼈)在⼀起的户⼝薄和住房证,按时到⽚区内学校报名,办理⼊学⼿续。
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须持有关证明在开学后两周内向学校请假。
如开学后两周不到校办理⼿续者,按《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处理。
3、学籍注册新⽣办理⼊学⼿续后,由学校按统编学号造具名册,按区教育局规定时间报基础教育科备案,经审核,符合⼊学条件者即取得学籍,在籍学⽣须按规定建⽴学籍卡⽚和电⼦档案,实⾏学籍信息化管理。
新⽣⼊学后如发现有伪造证件、接收其他学校在籍学⽣和不按要求⼊学的学⽣,不予以注册学籍。
学校应督促其到应该⼊学学校就读。
学校不得招收服务范围以外的择校⽣。
对择校⽣⼀律不予注册学籍。
4、班额数量按照(85)鲁教⼈字16号⽂件和《淄博市⼈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中华⼈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深⼊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淄政发[2007]21号)规定,招⽣时,⼩学每班不超过45⼈,初中每班不超过50⼈。
接受正常转学后,⼩学班额不得超过50⼈,初中班额不超过56⼈。
对已达到班额的学校,不再接收任何转⼊的学⽣。
对军转⼲⼦⼥的转学,根据其户⼝薄、实际住址和有效证件,由教育局统⼀安排,所安排学校不得拒收。
5、转学学⽣受处分期间,⼀般不予办理转学。
初中、⼩学五年级学⽣本城区内不予转学。
外区县取得我区户⼝需转⼊我区学校就读的学⽣,需在每学期开学前办理转⼊⼿续:由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在不超班额的前提下审查同意接收后,开具同意转⼊证明信,由转⼊学校持学⽣和⽗母在⼀起的户⼝簿、住房证于每学期开学前2周内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理转学⼿续,经基础教育科批准后,转⼊学校告知家长凭同意转⼊证明信到转出学校及转出区县教育局换取转学证、学籍卡⽚等转学⼿续。
小学学生转学、休学(复学)手续的办理要求
小学学生转学、休学(复学)手续的办理要求
一、转学办理时间:每年8月下旬集中办理转学,学期中途不办理。
二、严格按程序办理转学、借读手续(县内不办理借读)。
凡班学额达到50人的班级,不得接收转学学生,如涉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转学手续办理要规范,严格按照先办手续后入学的原则,不得先入学再补办手续。
转学条件:学生户籍或其家长户籍在本校施教区内;外县市在本校施教区内务工或经商人员的子女。
转学手续办理程序:由转进学校在学籍管理系统里提交申请,同时在系统内打印申请表(县内一式三份,县外一式四份),县内转学纸质手续盖章顺序为转进学校、转出学校和教育局。
县外转学纸质手续盖章顺序为转进学校、转进学校所在教育局、转出学校和转出学校所在教育局。
网上审批程序同步进行。
三、严格按要求把关休学手续。
凡因伤、病确需办理休学手续的,必须提供人院、中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的病情证明、病历、检查化验单、医药费发票等资料,病情证明建议休息时间累积至少两个月,需加盖医院医教科或医务科的公章。
休学(复学)手续办理程序:由学校在省学籍管理系统里提交休学申请,同时打印两份申请表,加盖学校公章后由学籍管理负责同志携带该学生的休学(复学)材料及休学(复学)申请表到局普教科办理审批手续。
四、加强学籍管理,及时办理学籍变动手续。
各校学籍手续办理情况将会在学籍管理系统中自动进行统计。
1。
二小入学、休学、转学及学籍管理规定
二小入学、休学、转学及学籍管理规定根据国家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以下是关于二小入学、休学、转学及学籍管理的一些规定:
1. 入学:
(1) 学生在入学时必须具备合法的身份证明或户口迁移证明。
(2) 学生必须参加入学考试,并达到学校规定的入学分数线。
(3) 学生入学时需提交必要的入学材料,如报名表、户口本以及健康证明等。
2. 休学:
(1) 学生休学必须提交正式的申请书,注明休学的原因和休学期限。
(2) 休学期间学生不得参加学校正常的教学活动,但可以参加特殊项目或培训。
(3) 学生休学期间学籍保留,但不计入学生的学习年限。
3. 转学:
(1) 学生转学必须提交正式的转学申请书,并注明转学的原因和转学目的地。
(2) 转学必须经过原班级和新班级的同意,并由学校进行审批。
(3) 学生转学时需办理相关手续,如交接学籍、转学证明等。
4. 学籍管理:
(1) 学校负责管理学生的学籍档案,包括学生的个人信息、学习成绩等。
(2) 学校必须及时记录学生的学习情况,并反映到学籍档案中。
(3) 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进行,确保学生学籍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入学、休学、转学及学籍管理规定可能会因地区和学校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在具体情况下咨询相关学校或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
小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工作流程及实施细则
小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工作流程转学原就读学校出具转学证明书↓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学申请、填写转学申请表(随带户口簿或家长调动证明、转学申请表一式四份)↓到转入主管局办理相关手续(随带户口簿或家长调动证明原件复印件)↓到转出学校办理相关手续(随带户口簿或家长调动证明原件复印件)↓到转出主管局办理相关手续(随带户口簿或家长调动证明原件复印件)↓到转出学校取回学生的学籍档案交转入学校休学学生因病不能坚持上课↓到学校办理休学申请(随带病历、县级以上医院建议休息医治三个月以上的疾病证明书、化验单、发票)↓到主管局审批(随带病历、县级以上医院建议休息医治三个月以上的疾病证明书、化验单、发票原件复印件)借读学生到户籍所在地之外就读↓到借出学校办理借读申请↓到借入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到两边主管局办理相关手续实施细则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普通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教基[2021]77号)文件中对转学、休学、复学、借读做出明确规定,现转载如下:四、转学第十五条学生因家长工作异地调动、住房搬迁或其他原因,户籍迁离原学校服务区,且路途远不能在原校学习的,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持以下证明材料,向转入地学校提出转学申请,经转入学校同意,并经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再到转出地学校和转出地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一、常住地户籍册(经核查后留复印件);二、转学申请表(一式四份)(附件4);3、转学证明(附件5);4、学生学籍卡片(附件12)和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册;五、学生就学期间留级、休学证明(针对有留级、休学的学生);学生转学应认真填写转学申请表,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审查有关材料,凡涂改、伪造证件等弄虚作假者应追究责任。
学校不得接收无转学证明的学生入学。
第十六条转入学生原则上由户籍所在地片区内小学接收,学校对符合转学条件并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转入的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若是转入学校该年级班生数确已满额,难以再容纳转学生时,应向家长说明情况,并及时报告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到该年级班生数有余额的学校入学。
转学 休学 复学管理制度
转学休学复学管理制度1. 转学申请条件:(1)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转学的,应提前向原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符合原学校相关规定的学生方可申请转学。
(3)公派留学生、外籍留学生和台湾、香港、澳门学生转学应按照国际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2. 转学审批程序:(1)学生提出书面转学申请后,由学校教务处或相关部门受理。
(2)学校教务处或相关部门会审查学生的转学申请,核实相关信息并进行初步审批。
(3)学校教务处或相关部门将初步审批通过的转学申请报送学校领导批准。
(4)学校领导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及学校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决定是否批准学生的转学申请。
3. 转学手续:(1)学生转学获得批准后,需向原学校办理离校手续,包括交还学籍、证明文件等。
(2)学生需要持学校颁发的转学证明文件到目标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4. 转学后的管理:(1)转学生需按照目标学校的要求参加相关入学培训、考试及注册手续。
(2)学校需要及时将转学生的相关信息报送教育部门进行资料更新和统计。
二、休学管理制度1. 休学申请条件:(1)学生因病、家庭原因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休学的,应提前向学校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对学生的休学申请将进行认真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方可休学。
2. 休学申请流程:(1)学生提出休学申请后,由学校教务处或相关部门受理。
(2)学校教务处或相关部门会根据学生的情况进行审核并进行初步审批。
(3)学校领导根据教务处的审核意见,综合考虑学生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批准学生的休学申请。
3. 休学期限:(1)学生休学期限不得超过学年,需在规定期限内复学。
(2)学生休学期间需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学校报告复学意向。
4. 休学手续:(1)学生休学前需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休学。
(2)学生休学期间需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并于规定时间内进行复学手续。
5. 休学期间管理:(1)休学期间学生需保持联系,及时向学校报告休学期间的情况及复学意向。
二小入学、休学、转学及学籍管理规定
二小入学、休学、转学及学籍管理规定以下是关于二小入学、休学、转学及学籍管理的规定。
一、入学规定
1. 入学资格:凡具备二小入学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入学。
入学条件包括年龄要求、居住证明、健康状况等。
2. 入学程序:家长需提供相应的入学申请表和相关材料,经学校审核后,按照录取规定进行录取。
二、休学规定
1. 休学条件: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如家庭变故、健康问题等,可申请休学。
2. 休学程序:家长需书面申请,说明休学原因和期限。
学校根据情况进行审核并颁发休学准假证明。
三、转学规定
1. 转学条件:学生若需要转学,需符合相应的转学条件。
条件包括家庭搬迁、就读环境不适合、家长工作调动等。
2. 转学程序:家长需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学校根据情况进行审核,如符合规定,会办理转学手续。
四、学籍管理规定
1. 学籍档案:学校对每个学生建立学籍档案,包含个人基本信息、成绩单、奖惩记录等。
2. 学籍维护:学生在学期间需保持良好的学习态度和行为举止。
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学校将作出相应处理。
3. 学籍转移:学生若需要转学,学校会协助学生办理学籍转移手续。
4. 毕业和升学:学生完成学业后,学校会发放毕业证书。
学生升学时,学校会提供相关的学籍证明材料。
以上即为二小入学、休学、转学及学籍管理的规定。
相关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学生的教育权益和学习环境,让每个学生都能获得充分的教育机会。
希望家长和学生能够遵守相关规定,共同营造良好的学校氛围。
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办法
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办法转学、借读、休学、复学是中学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可能面临的一些情况。
这些情况可能由于各种原因而发生,比如家庭搬迁、个人发展需要等。
对于中学学生及其家长来说,了解相关的办法和规定非常重要。
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的办法。
一、中学学生转学的办法转学是指学生从一所学校转到另一所学校就读的行为。
中学学生转学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
首先,学生及其家长需要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填写相应的转学表格,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家庭搬迁证明、户口迁移证明等。
学生所在的原就读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转学证明。
然后,学生及其家长需要与目标学校联系,向目标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目标学校将进行学生的入学审批,审核学生的转学材料,并进行面试或笔试等相关考核。
最后,目标学校将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接收该生,并将录取结果通知学生及其家长。
二、中学学生借读的办法借读是指学生在实际就读学校之外,到其他学校暂时就读的一种方式。
中学学生借读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
首先,学生及其家长需要联系目标学校,并填写借读申请表。
然后,目标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借读证明。
学生及其家长随后需要与原就读学校沟通,向原就读学校提出借读申请。
原就读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借读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学校规定的借读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最后,学生及其家长需按照目标学校的要求完成相关手续,并按时报道入学。
三、中学学生休学的办法休学是指学生在一定时间内暂停学业的一种方式。
中学学生休学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
首先,学生及其家长需要向原就读学校提出休学申请,填写相关休学申请表格,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家庭状况证明、身体健康证明等。
原就读学校将根据学生的申请审核学生的休学申请,然后出具休学证明。
学生及其家长在休学期满后,需要按照学校规定的流程进行复学手续办理,以便正常继续学业。
四、中学学生复学的办法复学是指学生在休学期满后,重新入学并继续学业的一种方式。
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办法范文(二篇)
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办法范文一、转学办法转学是指中学学生由一所学校转到另一所学校就读的行为。
中学学生转学的原因可能是家庭搬迁、就近入学、换取更好的教育资源等。
为了规范中学学生转学行为,制定了一系列的办法和规定。
1. 学生申请转学的条件:(1)家庭搬迁:学生家庭搬迁至转学学校所在地,或学生家长就职于转学学校所在地;(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问题严重,无法承担当前学校的学费、食宿费等;(3)学生发展需求:学生在当前学校无法得到更好的教育资源,为学生个人的发展有利。
2. 转学的程序:(1)学生填写转学申请表,注明转学的原因和目的,并提交给当前学校;(2)当前学校核实学生的转学申请,并向学生家长发放《转学审核表》;(3)学生家长准备必要的材料,如学生的近期照片、户口迁移证明等,并将材料和《转学审核表》一起交给转学学校;(4)转学学校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和审核结果,决定是否接收学生,并将决定书面告知学生家长和当前学校;(5)学生家长在接到转学学校的决定后,办理相关手续,包括学生的报到、缴费等。
3. 注意事项:(1)转学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转学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视为放弃转学申请;(2)转学学生需遵守接收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学生自愿转学后,不得再转学至其他学校;(3)转学学生在接受转学学校的教育教学,应积极融入新的学习环境,与新同学友好相处。
二、借读办法借读是指中学学生在一段时间内到其他学校就读的行为。
中学学生借读的原因可能是为了接受其他学校更好的教育资源,或是参与某些特殊教育项目等。
为了规范中学学生借读行为,制定了一系列办法和规定。
1. 学生申请借读的条件:(1)学生在当前学校无法得到适合自身发展的教育资源,或是有特殊的学习需求;(2)学生家长同意并支持学生进行借读。
2. 借读的程序:(1)学生填写借读申请表,注明借读的原因和期限,并提交给当前学校;(2)当前学校核实学生的借读申请,并向学生家长发放《借读审核表》;(3)学生家长准备必要的材料,如学生的近期照片、身份证明等,并将材料和《借读审核表》一起交给所借读学校;(4)所借读学校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和审核结果,决定是否接收学生,并将决定书面告知学生家长和当前学校;(5)学生家长在接到所借读学校的决定后,办理相关手续,包括学生的报到、缴费等。
教育部转学管理规定范本(2篇)
教育部转学管理规定范本一、转学申请条件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期间,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可以提出转学申请:1. 学生家庭搬迁至另一个区域或学校距离学生家庭较远,影响学生正常上学;2. 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调整学校类型或学费标准;3. 学生身体或心理健康状况发生变化,需要转入特殊教育学校或接受特殊教育服务;4. 学生与原就读学校发生严重冲突,无法正常学习和生活。
二、转学材料准备申请转学时,学生及其家长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 转学申请表,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和转学原因;2. 学生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3. 学生最近一年的成绩单;4. 学生在原就读学校的行为表现记录;5. 学生家庭搬迁的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三、转学申请流程1. 学生及家长向原就读学校提交转学申请,并提交转学材料;2. 原就读学校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核,并出具转学申请表审核意见;3. 原就读学校将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转交给相关教育行政部门;4. 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审核意见以及学生个人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决定是否同意学生转学;5. 教育行政部门将转学申请表及决定书发送给学生及家长,并告知接收单位;6. 学生及家长凭转学申请表和决定书到接收单位办理转学手续。
四、转学后的学籍管理1. 接收单位应按照规定办理学生转学手续,包括学籍转入、住宿安排等;2. 接收单位应及时核对学生转学申请材料,确保学生申请的真实性;3. 学生在接收单位的学籍管理应与其他学生一致,并按照规定记录学生成绩、行为表现等;4. 学生转学后如有需求变化,可以向接收单位提出申请调整,接收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理。
五、转学管理的监督与评估1. 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学生转学管理的监督和指导;2. 相关部门和学校应定期评估转学管理的实施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3. 基于学生和家长的反馈意见,进行转学管理的改进和优化。
六、转学管理的原则1. 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尊重学生和家长的意愿;2. 按照规定进行申请、审核、决策和办理手续,确保公平、公正;3. 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提高转学管理工作的效率;4. 注重转学过程中的学生心理健康和适应能力培养。
二小入学、休学、转学及学籍管理规定范本
二小入学、休学、转学及学籍管理规定范本一、入学管理规定1. 学籍注册学生入学后,必须按照学校的规定进行学籍注册,向学校提供所需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文件。
学籍注册的截止日期由学校设定,并向新生及其家长进行通知。
2. 报到手续新生入学后,必须按照学校的要求准时进行报到手续。
报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领取学生证件、办理宿舍入住手续、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安排等。
3. 健康检查所有新生入学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并向学校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学校将根据健康检查结果,对学生的适应能力进行评估,并在必要时提供相应的支持和服务。
二、休学管理规定1. 休学原因学生可以申请休学,但必须提供充分的理由。
休学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健康原因、家庭原因、学术原因等。
学生必须向学校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得到学校的批准方可休学。
2. 休学期限学生的休学期限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并与学生进行沟通协商确定。
一般情况下,休学期限不得超过一学年,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
3. 休学手续学生申请休学时,必须按照学校要求进行休学手续。
休学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填写休学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等。
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的休学期限,逾期未返校视为自动退学。
三、转学管理规定1. 转学申请学生如果需要转学,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向学校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转学申请必须提前进行,不能影响正常的学业进度。
2. 转学审批学校将根据学生的转学申请,进行审批并给予答复。
学生必须等待学校的批复结果,且未经学校批准,不得擅自转学。
3. 转学手续学生在转学时,必须按照学校要求进行相关手续。
转学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填写转学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等。
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转学手续,否则转学申请将失效。
四、学籍管理规定1. 学籍变更学生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动时,必须及时向学校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办理学籍变更手续。
学籍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变更、户籍变更、学历层次变更等。
2. 学籍档案管理学生的学籍档案由学校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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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薄(或户口迁移证明)、房权证、转学证明、学生档案。
相关表格下载
青岛市普通中小学转学备案表
联系方式
学校电话
休学、复学
休学[表单]
申请条件
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连续三个月无法到校学习需要休学的。
申请流程
学生家长持区(市)级以上医院的原始病历、诊断证明、缴费凭证和医院建议休学证明,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学校审查同意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予休学。
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复学、休学、借读相关规定
转学
1)转出本校[表单]
申请条件
户口迁移或住址迁移超过4公里
申请流程
学生家长持转学申请、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明)、房权证和接收学校的接收函向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学校同意后,填写学生转学备案表,交学生家长到转入学校及其主管部门盖章后,再到转出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办理转出审批手续。最后到转出学校提取学籍档案。
所需提交材料
复学申请、医院建议复学证明、原休学申请表。
相关表格下载
即墨市普通中小学复学申请表
联系方式
学校电话
借读表单
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地学生,可以申请在我市借读:
1、父母双方出国工作,由我市有关部门或亲属负责照管、抚养并在我市居住的;
2、父母双方支援边疆建设或从事流动性较大的工作,由我市有关部门或亲属负责照管、抚养并在我市居住的;
所需提交材料
父母双方单位证明、父母一方在即墨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父母一方在即墨的暂住证、父母一方在即墨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证明、学生及其父母在原籍户口薄、原校同意外出借读的证明、原校学籍档案复印件;小学毕业证书或义务教育证书等
相关表格下载
青岛市普通中小学转学备案表
联系方式
学校电话
所需提交材料
转学申请、户口薄、房权证、即墨市中小学转学三联单。
相关表格下载
即墨市内中小学转学三联单
联系方式
学校电话
外省市转入[表单]
申请条件
户口迁移、父母工作调动。
申请流程
家长持学生常住本地户口、转学证明、学生档案,到就近学校联系,经学校审查同意盖章后,再由学校持相关材料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转入审批手续,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入学。
所需提交材料
接收学校的接收函、转学申请、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明)、房权证、转学备案表。
相关表格下载
青岛市普通中小学转学备案表、即墨市2)转入本校
本市转入[表单]
申请条件
户口迁移或住址迁移超过4公里
申请流程
家长持转学申请、户口薄、房权证先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转出学校审查同意后,填写“即墨市中小学转学三联单”并完善各种手续。学生家长持以上材料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根据班额情况决定是否接受。经审查符合转学条件的,由转入学校在“三联单”上签字盖章,连同有关证件留存,在规定时间内到教育体育局办理转学审批手续。
所需提交材料
区(市)级以上医院的原始病历、诊断证明、缴费凭证和医院建议休学证明、家长休学申请、学生休学申请表。
相关表格下载
即墨市普通中小学休学申请表
联系方式
学校电话
复学[表单]
申请条件
学生休学期满
申请流程
向学校提交复学申请和医院建议复学证明,经学校审查同意后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并重新注册学籍方可复学。
3、父母一方在我市工作,且具有我市常住户口,学生随其在我市居住的;
4、具有我市工商部门签发的营业执照,父母双方均在我市经商或做工,学生随其在我市居住的;
5、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境外学生。
申请流程
凡要求到我市借读的学生,应持有父母双方单位证明或父母一方在即墨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父母一方在即墨的暂住证、父母一方在即墨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证明、学生及其父母在原籍户口薄、原校同意外出借读的证明、原校学籍档案复印件;初一入学还需提供小学毕业证书或义务教育证书等到暂住地就近学校联系,经学校同意后,再由学校持以上证件到市教体局办理借读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