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申报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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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商丘市医学重点(培育)学科申报表
申报单位:
申报重点学科:
所属一级学科:
所属二级学科
所属三级学科
商丘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一八年
填表说明
一、学科界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表(GB/T3745-92)和卫生部医政司的“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
二、《申报表》中所提科研项目限填申报学科学术队伍成员作为负责人并以本单位名义承担的项目或子项目。
三、《申报表》的统计范围应确属所申请的重点学科。统计数据要准确无误、有据可查。各项经费应是申请学科实际获得并计入财务帐目的经费。
四、本表填写内容必须属实,字迹要端正、清楚并根据要求填写。文字原则上使用小四号宋体。复制(复印)时,必须保持原格式不变,纸张限用A4,装订要整齐。本表封面之上,不得另加其它封面。
五、除另有说明外,所填报各项与时间相关的内容统计时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六、表内页面不够时可自行加页。
申报商丘市医学重点学科基本数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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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科概述及研究方向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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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每个研究方向限写一页,更多研究方向仿此表另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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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术队伍
注:①突出中青年专家指: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等特殊待遇的专家、省政府批准的省管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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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按在编人员据实填写,兼职人员不得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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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页面不够时可自行加页。
三、科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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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本表不够填写时,可续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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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本表不够填写时,可续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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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研究方向和时间顺序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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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学科医疗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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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学术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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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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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条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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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限本页填写,限填1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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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学科负责人及主要学术技术骨干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
九、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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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十一、主管单位审核意见— 22 —
十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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