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20年内蒙古农机购置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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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全面扎实推进 高质高效异彩纷呈——解读《2018 年全国农业机械化统计年报》

全程全面扎实推进 高质高效异彩纷呈——解读《2018 年全国农业机械化统计年报》

全程全面扎实推进 高质高效异彩纷呈——解读《2018年全国农业机械化统计年报》□ 姚春生 李宏 张园 仵建涛 曹洪玮 孙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开局之年,是推进机构改革、组建农业农村部门的第一年,也是实施《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十三五规划”)的第三年。

面对改革后农业农村部门新职责和农业农村发展新任务,全国农机化系统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以提升重点作物、关键环节和薄弱地区生产机械化水平为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促协调,扎实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发展,农业生产持续稳中向好,为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装备支撑。

一、持续释放购机补贴政策红利,农机装备总量稳定增长2018年国家出台了《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等系列文件,启动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购置符合条件的机具实行应补尽补,加大全程全面机械化和绿色生态重点机具购置补贴力度。

支持16个省份开展新产品试点,支持16个省份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引导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试点。

2018年,全国实施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74.1亿元,补贴购置机具191.7万台,受益农户163.8万户。

在政策和市场的带动下,全国农机装备械化率95.89%,其中,机耕率99.67%、机播率90.88%、机收率95.87%,均提高了近1个百分点,小麦生产基本实现了全程机械化。

水稻、玉米、大豆生产综合机械化率超过80%,其中,水稻种植机械化率50.86%、大豆种植机械化率85.12%、大豆收获机械化率79.56%,已超过十三五规划的目标值。

棉花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超过75%,其中,机耕率97.42%,提高1.68个百分点,采摘率41.12%,也超过十三五规划的目标值。

马铃薯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42.16%,提高了4个百分点,其中,机耕率68.99%,提高了6.49个百分点,保持了快速增长的势头。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关于印发2020年内蒙古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关于印发2020年内蒙古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关于印发2020年内蒙古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公布日期】2020.03.12•【字号】内财农〔2020〕332号•【施行日期】2020.03.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关于印发2020年内蒙古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盟市财政局、农牧局:现将《2020年内蒙古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参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2020年3月12日2020年内蒙古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业补贴政策的有效实施,明确要求巩固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成果,在稳定加大补贴力度的同时,推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农民保护耕地责任相挂钩,逐步完善补贴政策,改进补贴办法,提高补贴效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的意见》和《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和《财政部关于加强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农〔2016〕27号)精神,结合我区耕地地力现状和耕地保护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按照用养结合、保护利用,突出重点、综合施策,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推进农业“三项补贴”由激励性补贴向功能性补贴转变、由覆盖性补贴向环节性补贴转变,提高补贴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

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强化政策扶持和科技支撑,积极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增施有机肥、减施化肥农药等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夯实粮食生产基础,促进我区现代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补贴对象、内容和方式(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2018年的农业补贴相关政策汇总

2018年的农业补贴相关政策汇总

农业补贴作为各位农民朋友进行生产的重要资本之一,越来越受到关注。

根据近期农业部、财政部、发改委等多部门联合下发的政策及其部署,2018年的农业补贴有哪些调整?没有门路是否能拿到补贴?我们不妨看一看政策的导向。

一、2018年补贴支持什么?这几年,为了保障农民的种地收益,国家给了农业很多的补贴。

随着大家都开始重视环保加上开始强调绿色农业,所以2018年,农业补贴也有了以下调整。

1.向种植者倾斜有些普惠制的补贴都是给种植者的,谁种地,补贴谁,比如:玉米、大豆补贴,2018年依然有。

2.向耕地地力倾斜农业“三项补贴”整合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后,重点鼓励保护和提升耕地地力,三项补贴也就是农民所说的直补,倾向于补偿耕地地力。

这项补贴以前都是补给地主,将来可能直接补给种植者。

3.向农机补贴倾斜农机购置补贴对深松整地、节水灌溉、秸秆还田离田等用于绿色发展的农机具全面实行敞开补贴。

也就是买多少,补多少,没有上限!4.向保护草原倾斜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适当提高禁牧和草畜平衡补助标准。

5.向轮作补贴倾斜将粮豆轮作补贴面积扩大到1000万亩,粮改饲试点扩大到431个县1100多万亩,促进农牧结合、种养循环。

6.向重金属污染治理倾斜例如以湖南省长株潭地区170万亩耕地为重点,支持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综合治理。

7.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上倾斜以生猪、奶牛、肉牛养殖大县为重点,全面启动51个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试点。

8.向深松整地倾斜以东北和华北等地区为重点,通过作业补贴支持完成1.5亿亩深松整地。

9.向秸秆综合利用倾斜以东北地区和京津冀等9个省为重点,集中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

秸秆还田按照面积每亩补贴25元左右。

10.向残膜回收利用倾斜在内蒙古、甘肃、新疆等地选择100个重点县推行地膜清洁生产,探索建立多种方式的残膜回收利用机制。

二、2018年农业补贴的变化!农业补贴是农业支持与保护政策体系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政策工具。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18.07.23•【文号】农办机〔2018〕18号•【施行日期】2018.07.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8〕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今年以来,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和直属垦区(以下简称“各省份“)农机化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座谈会精神,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积极创新管理服务方式,加快部署安排各项工作,推动启动2018—2020年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

但是,少数省份工作进展缓慢,影响了全国总体实施进度。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8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财发〔2018〕13号)精神,为推动各地加快工作落实进度,组织实施好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我部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督导检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内容重点围绕政策启动实施、敞开补贴落实、资金管理使用、管理服务创新优化等进展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一)政策启动实施进展情况。

省级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和补贴产品信息表制定发布时间以及解读宣传工作开展情况;补贴资金是否及时分配下达各市县;省及市县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启用时间,开展了哪些技术升级等准备工作,取得哪些效果;市县开始受理补贴申请、登记资金情况,目前是否已全面顺利展开等。

(二)敞开补贴落实情况。

补贴范围确定程序及完成、发布时间;是否对低端低值、技术落后的产品采取剔除出补贴范围的措施;是否结合省情、农情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养蜂平台等绿色发展机具列入补贴范围;是否实行敞开补贴,制定有哪些配套举措,在扩大社会知晓度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等。

农机购置补贴“三合一”方案真相

农机购置补贴“三合一”方案真相

观点viewpoint>农机购置补贴“三合一”方案真相近日,笔者发现一个现象:只要有农机购置补贴的政策性文稿发布,评论留言就会“骂声”一片。

据了解,很多人根本就没有看完、辨清补贴政策的动向,就“开骂”,可谓是“负能量”满满,不但不能解决任何问题,还引起一片消极的情绪。

谈农机补贴就“色变”有一种心理,叫“刻板偏见”,指人们对某个事物或物体,形成的一种概括固定的看法,并把这种观看法推而广之,认为这个事物或者整体都具有该特征,而忽视个体差异和趋好的变化。

具体到农机行业,实施了15年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政策制定时,并没有哪个国家的成熟经验可以照搬,毕竟引入到中国,肯定要做适合中国国情的改良,所以只能“摸着石头过河”,有不完善之处是完全可能的,后面的政策就会在前一段实施的经验上逐步改进。

在改进的过程中,一些人刚一遇到不满意的地方,就留下了初步印象,并且将这一印象扩大到整个政策,进而达到谈农机补贴就“色变”。

其实,这些年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一直在改进,在逐步向着适合各个群体的需求而变化。

笔者认为,最为明显的就是青岛市,在2017年率先使用手机APP办理农机购置补贴,购机者在买农机的同时,就可以很方便在手机APP上办理补贴申请手续,改变了从前要去多个部门填表、盖章的手续。

还有就是江西省,在2018年率先提出“农机购置补贴1万元的产品需要安装卫星定位设备”,看上去是一个对补贴机具的监控管理,确保国家补贴资金用在刀刃上的小措施,然而,带来的是:厂商能够随时知道自己的设备处在哪个位置,合理配置售后服务资源;厂商对于每台设备、每类设备的作业轨迹数据、面积数据有一个掌握,能够了解自身产品为用户带来了多少收入,哪些产品在哪些地区作业效能好不好等;而经销商下地维修,也不是“盲人摸象”地里乱找,能够快速找到机具所在位置。

看上去是补贴政策迈出的一小步,实际上正是这一步在促进企业产品向着“物联网+”迈出一大步。

也正是这一步迈出的大胆尝试,会促进整个行业更加大胆地向着信息化迈出更大的步伐!什么是农机补贴办理“三合一”方案?9月18日,全国农机购置补贴专项督导培训班在银川举办,从培训后的报道得知,所谓农机购置补贴“三合一”,就是综合利用二维码存储和识别技术、人脸识别技术、OCR(光学识别技术)、物联网等技术,实现补贴机具二维码身份管理、农机补贴APP办理和审核、补贴机具物联网监控,做到“一机一码、一码溯源”。

中央1号文件传递乐观信号农机化将搭上乡村振兴的快速列车

中央1号文件传递乐观信号农机化将搭上乡村振兴的快速列车

音朱茗孙康2月21日晚间,中央1号文件《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正式公布,今年的1号文件也是新世纪以来第18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1号文件。

农业领域人士欢欣鼓舞,再次被注入了强心剂。

作为农业行业的一个子领域,农业机械化领域也将大大受益于此,再次搭上乡村振兴发展的列车。

1.农业机械化更有用武之地2021年中央1号文件第十条“强化现代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支撑”中明确指出,“提高农机装备自主研制能力,支持高端智能、丘陵山区农机装备研发制造,加大购置补贴力度,开展农机作业补贴。

”在第二十条“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投入保障”中也明确指出,“要大力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保单质押贷款、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抵押贷款业务。

”除了这些直截了当包含“农机”的内容,实际上,今年中央1号文件的绝大多数内容跟农机都息息相起获宽度可达1200mm。

该机能使药材和土壤彻底分离,挖掘收获后的药材散落在土壤表面,大大降低了劳动强度,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为大规模种植药材提供了技术支撑和先进的农业装备保障。

(3)黄芩收获机作业技术要点。

①黄芩收获机的挖掘深度要适宜,挖掘深度视黄芩的根系深度进行调节,挖掘深度最好在30~60cm之间,避免动力浪费。

②收获的幅宽应与播幅相一致,避免重收、漏收。

③黄芩和土分离机构应具有良好的碎除土块、彻底分离根土功能。

④最好有收集装置,可减少人工捡拾时需要的大量劳动力,降低生产成本。

⑤收获机作业时,挖掘深度越深,消耗的动力越大,根据稷山种植的黄芩品种,收获机配套的拖拉机功率一般应在73.5kW以上。

⑥黄芩挖掘机的技术参数:明茎率≥90%,挖松率≥95%,损伤率≤5%。

(4)收获机作业注意事项。

①收获机组在田间作业时负荷大,且速度要慢,要求机组的配套合理,连接部分牢固,驾驶员操作技术水平较高。

②挡位要合理,油门要适当,发动机转速不能太高,要保证前进速度和振动筛运动频率适中,否则振动筛运动频率过高容易损坏运动部件,过低则清选不干净。

内蒙古农呼伦贝尔市业轮作补贴公示要求

内蒙古农呼伦贝尔市业轮作补贴公示要求

内蒙古农呼伦贝尔市业轮作补贴公示要求一、实施原则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三农”工作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要求。

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要求,结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牧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9〕12号)要求,以满足我旗农牧民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为目标,以稳定实施政策、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益为主线,落实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破除制约要素合理流动的堵点,进一步畅通农牧业机械化发展各个环节,支持引导农牧民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牧业机械,引领推动农牧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加快提升农牧业机械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二、实施重点(一)突出稳产保供机具供给。

优先把粮食、生猪、牛、羊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列入补贴范围,应补尽补。

对于自治区纳入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范围的烘干、标准化猪舍、畜禽养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方面成套设施装备,结合我旗实际情况,加快推广应用步伐。

(二)突出农机科技自主创新应用支持。

推广使用智能终端和应用智能作业模式,深化北斗系统在农牧业生产中的推广应用,确保农牧业生产数据安全。

自治区将通过大力开展农机专项鉴定,重点加快农机创新产品取得补贴资质条件步伐,尽快列入补贴范围,并对暂时无法开展农机鉴定的高端智能创新农机产品开辟绿色通道,通过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予以支持。

(三)突出绿色高效政策导向。

加快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大型复式农机具技术推广,加大数字化、智能化和丘陵山区特色产业发展产品的支持力度。

自治区将逐步降低全区保有量过多、技术相对落后的轮式拖拉机等机具品目的补贴额,将部分低价值的机具逐步退出补贴范围。

多省农机补贴出炉,空气能热泵烘干显身手的时刻到了

多省农机补贴出炉,空气能热泵烘干显身手的时刻到了

日前,安徽、天津、湖南、河北、宁夏、黑龙江、新疆、内蒙古、广西等多个农业经济占比较高省份,纷纷出台了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补贴额一览表(2020年调整)补贴政策,具体补贴到谷物烘干机、果蔬烘干机以及油菜籽烘干机等机组,补贴金额从几百元到十余万元之间不等,从家用型小型烘干机到中大型烘干机都有对应的补贴细则。

从相关政策的倾斜力度可以看出,这些补贴对于推进空气能热泵烘干在农业领域的应用有着很好的推动作用。

如何有效让产品更绿色健康,农户增产增收是各地农业部门首要思考的问题。

运输和储藏、加工等环节对产品的干湿度要求很高,直接决定产品的品质好坏,烘干技术的应用就显得尤为关键。

其中,空气能热泵烘干技术具有消耗能源少,环境污染小、烘干品质高、适用范围广等优点,是当前最为节能高效和绿色环保的烘干模式,近些年逐渐受到全国各省市相关领域的认可,在政策制定上大力倾斜,在使用推广方面不断进行拓展。

政策助推空气能热泵烘干快速普及,技术推动空气能热泵烘干得到认可。

为了让热泵烘干技术能够有更广泛的应用,热立方作为变频烘干技术的倡导者,积极推进行业从定频到变频技术的改进,让热泵烘干更节能环保,更绿色高效。

具体来说,热立方变频烘干机能够做到更精准的把控温度,稳定性也更强,不会出现骤停骤起的现象,解决了烘干温度忽高忽低的问题;其次,变频烘干机组在低温状态时制热能力更强,而且制热速度快,全程热力适中、热效率高。

同时,热立方始终将技术创新作为重要抓手,以新技术、新产品来提高热泵烘干机组的效率,让热能更好得到充分应用。

借助利好政策的东风,热泵烘干得到越来越多政府层面和用户层面的认可,热立方变频干燥技术也成功应用于多个农业领域,为空气能热泵在农业领域的推广提供了示范性的的解决方案。

经过卓有成效的不懈努力,热立方把国家层面的绿色农业和农业现代化战略落到实处,与行业一道共同推进热泵烘干的应用。

2020国家农村项目补贴都有哪些

2020国家农村项目补贴都有哪些

2020国家农村项目补贴都有哪些一、农村支持保护补贴从2015起,国家对农业的三项补贴进行了改革,将种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调整合并为农村支持保护补贴。

农业支持补贴执行二八分的原则,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贯彻落实,直接关系到农业增效、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国家高度重视。

二、养猪补贴1、母猪饲养每头补贴50元;2、生猪保险补贴:母猪每头每年交保费60元,其中政府承担48元,养殖户承担12元,保额为1000元;饲养商品猪每头每年交保费10元,其中政府承担7元,养殖户承担3元,保额为400元。

3、标准化养殖场建设补贴:年出栏300—499头养殖场,每个场地平均补贴10万元;年出栏500—999头,每个场地平均补贴25万元;年出栏1000—1999头养殖场,每个场地平均补贴50万元。

三、创业补贴现在的农村涌现了大量种养植方面的创业者,国家为了促进农村地区的发展也推出了创业补贴政策。

创业补贴分为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资助(毕业五年内)、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金额一般在几千到几万不等。

四、农村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全称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主要是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基本生活。

年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及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所有农村户籍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老人,可以按月领养政府发放的养老金。

五、农村危房改造补贴现在很多的农民外出打工,家里面的房子因长期没有人打理而年久失修。

如今农村危房改造是有改造补贴的,但是很多农民朋友不知道。

危房改造补贴是根据房子的危险度和在建标准进行评估,然后才能够申请危房改造补贴。

六、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现在城市化的进程越来越快,很多农村都会面临拆迁问题。

在征收拆迁过程中,宅基地补偿是集体土地补偿上的重要环节。

宅基地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为: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七、农村购房补贴现在国家为了加快城镇化及农民的城镇化,促进农民进城购房,国家出台了农村购房补贴。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与核验等工作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与核验等工作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与核验等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19.04.11•【文号】农办机〔2019〕7号•【施行日期】2019.04.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与核验等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9〕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农业农村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19〕6号)精神要求,增加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补贴机具种类,进一步规范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机具信息公开、投档与核验工作,提升政策实施的满意度,经商财政部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对购置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的支持力度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精神,在2018—2020年《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中增加有机废弃物好氧发酵翻堆机、畜禽粪便发酵处理机、有机肥加工设备、有机废弃物干式厌氧发酵装置等4个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品目。

鼓励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品目数量尚不足3个的省份,选取废弃物料烘干机、增压沼液施肥设备和粪污罐等有助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机具,开展新产品补贴试点,补足新产品试点品目数量,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2020年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8〕5号)有关要求,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备案后实施。

各省要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试验鉴定产品品目归属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9〕4号)要求,于5月底前组织完成《农业机械分类》行业标准NY/T1640—2008和NY/T1640—2015的衔接工作,之后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调整相关品目名称和类别归属,做好本省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的调整优化、公布实施等工作。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财发[2004]6号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财发[2004]6号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财发[200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总站、中心)为鼓励和支持农民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中央财政设立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

根据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农业部、财政部共同制定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四年三月十七日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和支持农民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中央财政设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

为做好补贴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补贴资金由农业部和财政部共同组织实施,农业部负责项目组织管理,财政部负责预算资金落实与监督管理。

第三条补贴资金的使用应遵循公开、公正、农民直接受益的原则。

公开,指补贴政策、办法公开,补贴资金操作过程透明。

通过公示、公布等多种形式使农民充分了解补贴政策等信息。

公正,指资金分配、机具招标、补贴对象确定等全过程公正。

在申请人多于当年能够享受补贴的人数时,按照事先公布的优先补贴条件,公正确定享受补贴的农民名单。

享受补贴的农民名单在县或乡镇范围内公示,接受监督。

农民直接受益,指保证补贴资金全部补贴到农民身上,做到资金到位,机具到位,服务到位,使补贴的农业机械切实在生产中发挥作用,确保农民受益。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开展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开展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开展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公布日期】2021.08.20•【字号】内农牧机发〔2021〕333号•【施行日期】2021.08.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开展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工作的通知有关农机生产企业: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规范与核验工作要点的通知》(内农牧机局发〔2019〕23号)要求,为做好我区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投档产品范围投档产品须为列入《内蒙古自治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公告[2021]41号)(见附件1)和《内蒙古自治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自治区财政累加补贴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公告[2021]46号)(见附件2)的产品。

除上述产品外,《内蒙古自治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所限定的其它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产品,在后续补贴额一览表发布公告后开展产品投档工作。

2021年自愿参与我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产品均需投档。

二、投档产品资质(一)申报中央财政补贴产品,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有效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包括尚在有效期内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

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二)申报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产品,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投档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投档。

若投档,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相关企业承担。

1.列入全国农机购置补贴黑名单数据库的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从业人员及产品;2.列入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违规通报数据库尚未恢复,以及暂停(截止投档前未恢复)或取消补贴资格的产品或企业;3.国家及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或市场质量监督检查中不合格的产品;4.有质量投诉、举报等案件未处理完结的农机产品。

国家重点扶持项目2020年补贴项目汇总

国家重点扶持项目2020年补贴项目汇总

2020国家重点扶持项目补贴项目汇总近几年来,政府部门为了鼓励支持相关企业,出台了很多的利民政策,这样不仅有利于经济发展,而且还提高了居民的收入和积极性。

其中,国家补贴项目涉及到农业、林业、畜牧业、民生、养老、环保、高新技术、电子商务等方面的项目,国家会根据规定给予财政补助。

为大家整理2020年国家补贴项目汇总如下:一、农业补贴(一)补贴项目1、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只要创建通过,国家先行补助10亿元,用于园区建设。

目前,全国一共创建了62家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到2020年一共要创建300家,还要再创建238家。

2、田园综合体项目国家级田园综合体:每年6000-8000万连续三年。

比如河北迁西县花香果巷项目,第一批8000万资金已经到位。

省级田园综合体:3000-6000万,根据各省具体情况,比如江苏省2017年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资金各3500万元,其中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别为3500万元、400万元。

3、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均作出了部署,今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要求“加快建设国家、省、市、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创建通过国家给予5000万元补助资金。

4、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项目以前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从2018年开始,每个创建通过的先导区,国家将给予2000-3000万不等的补助资金。

5、对养殖基地与农产品流通设施的扶持这些补助范围比较广泛、具体可大致分为对经济林发展、农业种植、畜禽水产养殖,以及农产品加工、储藏、批发等流通设施有关的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农业企业进行补贴,对于合作社补助的金额在5—150万元左右,而对农业龙头企业补助金额则为1—300万元。

(二)补贴对象1、种植者所谓的种植者指的是实际种地的人,主要是和地主区分,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土地的肥力以及农作物的规模化经营范围,这个补贴就是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2018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补贴标准及补贴范围

2018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补贴标准及补贴范围

2018最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补贴标准及补贴范围2018年2月22日,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

《意见》明确规定了农机购置补贴对象是哪些?2018农机购置补贴标准是多少?哪些机具可获得补贴?如何申请补贴?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由各省农机化主管部门负责确定,其中,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

补贴额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原则上测算比例不超过30%。

上年市场销售均价可通过本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补贴数据测算,也可通过市场调查或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测算。

对技术含量不高、区域拥有量相对饱和的机具品目,应降低补贴标准。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减少具体产品补贴标准过高的情形,各省也可采取定额与比例相结合等其他方式确定补贴额,具体由各省结合实际自主确定。

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大型甘蔗收获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40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60万元。

西藏和新疆南疆五地州(含南疆垦区)继续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在西藏和新疆南疆地区开展差别化农机购置补贴试点的通知》(农办财〔2017〕19号)执行。

在多个省份进行补贴的机具品目,相关省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力求分档和补贴额相对统一稳定。

补贴额的调整工作一般按年度进行。

鉴于市场价格具有波动性,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具体产品或具体档次的中央财政资金实际补贴比例在30%上下一定范围内浮动符合政策规定。

2018—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

2018—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

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为基本要求,突出重点,全力保障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机械化的需求,为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实的物质技术支撑;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大力推广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业机械化技术,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加快技术先进农机产品推广,促进农机工业转型升级,提升农机作业质量;推动普惠共享,推进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加大对农业机械化薄弱地区支持力度,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切实增强政策获得感;创新组织管理,着力提升制度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严惩失信违规行为,严防系统性违规风险,确保政策规范廉洁高效实施,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政策实现度。

二、补贴范围和补贴机具中央财政资金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以下简称“补贴范围”)为15大类42个小类137个品目(详见附件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以下简称“各省”),根据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和补贴资金规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从上述补贴范围中选取确定本省补贴机具品目,实行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

要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逐步将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需求量小的机具品目剔除出补贴范围。

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

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202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2篇)

202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2篇)

202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一、背景及目标为了促进农业生产发展,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提高农业生产效率,202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目标:1. 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业机械化水平提高;2. 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减少农业生产中的劳动强度;3. 支持农业机械制造业发展,促进新技术的研发和推广;4. 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民收入。

二、补贴对象1. 农户: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2. 农业机械生产和销售企业。

三、补贴范围1. 适用范围:(1)农业机械:包括农业机械化种植、养殖、农机具、农产品加工设备等。

(2)农业设施:包括温室大棚、农田灌溉、水肥一体化设备等。

2. 补贴方式:(1)补贴比例:补贴比例根据具体项目而定,一般为购买价格的10%-30%。

(2)补贴对象:购买的农业机械和设施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

(3)补贴资金:补贴资金由国家财政、地方财政和其他资金共同出资。

四、申请和审核1. 农户申请:(1)农户必须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供购买农业机械的相关材料。

(2)农户必须在申请表格中详细说明购买农业机械的用途、型号和规格等信息。

(3)农户必须提供购买农机的合同或发票作为证明。

2. 审核程序:(1)县级农业部门负责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初步审核。

(2)市级农业部门负责终审,并根据审核结果颁发购置补贴给通过审核的农户。

五、实施保障1. 审核机制:(1)成立审核小组,对申请进行细致、全面的审核工作。

(2)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补贴资金使用到位。

(3)加强对农业机械产品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2. 宣传推广:(1)通过宣传媒体、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宣传购置补贴政策。

(2)组织农业机械展览、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提高农民对农业机械的了解和认知。

(3)加强与农业机械生产和销售企业的合作,共同推动农机产品的研发和推广。

六、预算安排1. 补贴资金:补贴资金将由地方财政和其他资金共同出资,具体数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208号建议的答复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208号建议的答复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208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18.07.20•【文号】农办议〔2018〕119号•【施行日期】2018.07.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208号建议的答复农办议〔2018〕119号赵剡水等4名代表: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高端农业机械孵化机制的建议收悉。

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和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加快提升我国农机装备产业发展水平,是夯实农业机械化发展基础、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

多年来,各有关部门协同用力,积极采取措施推动农机装备产业加快发展。

一是切实加强宏观指导。

2016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等3部委制定印发了《农机装备发展行动方案(2016—2025)》,明确了未来10年农机工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行动目标,为新时期提升农机装备产业发展水平提供了基本指引。

为协同推进相关工作,2017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我部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等10个部门成立了推进工作组,建立了年度推进工作机制。

2017年9月,全国农机装备发展现场推进会在新疆召开,全面部署了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各项工作。

二是积极谋划实施相关政策项目。

2018年,我部和财政部印发《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8〕13号)、《关于做好2018—2020年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8〕5号)等文件,明确“逐步将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需求量小的机具品目剔除出补贴范围”“支持促进农机产品技术和研发生产”,以期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快淘汰技术落后的产品,促进改善产业布局、产品结构性能等,培育高端农机装备市场。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发改产业〔2017〕2000号)将现代农业机械列为重点领域之一,明确了“加快高端农业装备研制与示范应用”等重点任务以及支持政策。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公布日期】2024.03.05•【字号】内财农规〔2024〕9号•【施行日期】2024.04.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盟市财政局、农牧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财政局、农牧局: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提高耕地建设与利用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2024年3月5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资金使用范围第三章资金测算分配第四章预算下达第五章预算执行、绩效管理和监督第六章附则内蒙古自治区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推动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加强耕地建设与利用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2号)、《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1〕11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十一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72号)、《内蒙古自治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16〕134号)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是指中央财政支持各地耕地建设与利用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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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20年内蒙古农机购置补贴
机具种类范围
一、内蒙古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中央财政)
(11大类22小类49个品目)
1.耕整地机械
1.1耕地机械
1.1.1旋耕机(含履带自走式旋耕机)(包含工作幅宽1000mm(含)以上的最终传动形式为中间传动的旋耕机、双轴灭茬旋耕机、水田埋茬(草)耕整(起浆)机、反转灭茬旋耕机,不含多用农田作业机等)
1.1.2深松机
1.1.3微耕机(配套发动机额定功率应不大于6.5kW)
1.2整地机械
1.2.1圆盘耙
1.2.2灭茬机
1.2.3联合整地机
2.种植施肥机械
2.1播种机械
2.1.1穴播机(除玉米穴播、铺膜、铺管联合作业机外,其它不少于四行)
2.1.2根茎作物播种机(马铃薯播种机(两行以上,含
—1 —
两行))
2.1.3免耕播种机(玉米免耕播种机不少于两行、其它不少于六行)
2.2栽植机械
2.2.1水稻插秧机(包含手扶式和乘坐式机动插秧机,不含与手扶拖拉机配套的水稻插秧机)
2.2.2秧苗移栽机(仅限甜菜移栽机)
3.田间管理机械
3.1中耕机械
3.1.1中耕机
3.1.2田园管理机(配套发动机额定功率应不大于
6.5kW)
3.2植保机械
3.2.1喷杆喷雾机
4.收获机械
4.1谷物收获机械
4.1.1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
4.1.2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喂入量应在0.8kg/s以上(含))
4.1.3 半喂入联合收割机
4.2 玉米收获机械
4.2.1自走式玉米收获机(工作行数2行(含)以上)
4.2.2自走式玉米籽粒联合收获机(工作行数2行(含)—2 —
以上)
4.2.3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工作行数2行(含)以上)
4.3棉麻作物收获机械
4.3.1棉花收获机(包括自走式棉花收获机、牵引式棉花收获机,不含其他形式的棉花收获机)
4.4根茎作物收获机械
4.4.1薯类收获机
4.4.2甜菜收获机
4.5 饲料作物收获机械
4.5.1割草机
4.5.2搂草机
4.5.3打(压)捆机
4.5.4青饲料收获机
4.6茎秆收集处理机械
4.6.1秸秆粉碎还田机(不含工作幅宽1200mm以下秸秆粉碎还田机(含根茬粉碎还田机))
5.收获后处理机械
5.1脱粒机械
5.1.1玉米脱粒机(生产率不小于3吨/小时)
5.2干燥机械
5.2.1谷物烘干机(包含连续式烘干机、循环批式烘干机,不含其他型式的粮食烘干机)
6.排灌机械
—3 —
6.1喷灌机械设备
6.1.1喷灌机
7.畜牧机械
7.1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
7.1.1铡草机(生产率不小于6吨/小时)
7.1.2青贮切碎机(生产率不小于9吨/小时)
7.1.3饲料(草)粉碎机(转子直径大于等于400mm)
7.1.4饲料混合机(含全混合日粮饲料制备机、用于猪鸡的喂料设备、饲料搅拌机)
7.1.5饲料制备(搅拌)机(含全混合日粮饲料制备机、用于猪鸡的喂料设备、饲料搅拌机)
7.2 饲养机械
7.2.1喂料机
7.2.2送料机
7.2.3清粪机
7.2.4粪污固液分离机
7.3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设备
7.3.1挤奶机(不含活塞式手推挤奶机)
7.3.2剪羊毛机
8.农用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
8.1废弃物处理设备
8.1.1残膜回收机
8.1.2沼液沼渣抽排设备
—4 —
8.1.3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
9.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9.1平地机械
9.1.1平地机(含激光平地机)
10.动力机械
10.1拖拉机
10.1.1轮式拖拉机(不含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配套发动机标定功率大于等于13.24kW(18马力),额定功率60马力(含)以上应是啮合套换挡或同步器换挡或动力负荷换挡,额定功率80马力(含)以上时至少应有液压助力转向装置。

不含皮带传动拖拉机、变形拖拉机和多功能拖拉机)
10.1.2履带式拖拉机
11.其他机械
11.1其他机械
11.1.1农业用北斗终端
二、内蒙古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限牧区牧民、牧民生产经营组织中央财政与自治区财政累加补贴)(17个品目)
1.割草机
2.搂草机
3.打(压)捆机
4.青饲料收获机
5.铡草机
6.青贮切碎机
—5 —
7.饲料(草)粉碎机
8.饲料混合机
9.饲料制备(搅拌)机
10.喂料机
11.送料机
12.清粪机
13.粪污固液分离机
14.挤奶机
15.剪羊毛机
16.沼液沼渣抽排设备
17.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
备注:自治区财政单独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另行发布。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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