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五大举措维护用户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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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2021年第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2021年第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2021年第4号)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21.12.01•【文号】工信部信管函〔2021〕334号•【施行日期】2021.1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通告工信部信管函〔2021〕33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2021年第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第三季度电信服务有关情况通告如下: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情况(一)组织开展互联网行业专项整治行动。

2021年7月,启动互联网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对扰乱竞争秩序、侵害用户权益、威胁数据安全、违反资源和资质管理规定等四方面8类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截至三季度末,企业合规意识普遍增强,内部管理制度逐步健全,一些突出问题得到初步解决,“黑带宽”等违规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屏蔽网址链接问题取得阶段性进展,用户体验逐步改善。

(二)强化APP侵害用户权益行为整治力度。

统筹全国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力量,持续深化APP综合治理,2021年三季度,组织对国内主流手机应用商店的55万款应用软件进行技术检测,公开通报了601款APP存在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及强制、频繁、过度索权等问题,下架163款拒不整改的APP,主要互联网企业开屏信息“关不掉”基本解决,“乱跳转”误导用户问题发现率大幅下降至1%。

(三)持续推进互联网应用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专项行动。

目前,已有158家网站和APP初步完成改造,取得阶段性成效。

老年人浏览新闻更轻松,一些政府官方网站、老年人常用的新闻类应用设计了字体放大、语音播报等功能,页面信息更醒目,老年人看得更清楚;线上购物更简单,一些重点互联网企业的电子商务类应用专为老年人简化搜索、选购、支付等操作流程,帮助老年人网购更便利;购票打车更省心,一些主要交通出行类应用上线“一键订票”“一键叫车”等服务,功能更加简洁,帮助老年人快速购票、安全出行。

网络用户权益保护措施

网络用户权益保护措施

网络用户权益保护措施随着互联网的快速普及和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成为了网络用户。

然而,网络空间中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安全威胁和隐私泄露风险。

为了保护网络用户的权益,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详细阐述网络用户权益保护的措施。

一、加强网络安全意识和教育网络安全意识是保护个人权益的第一道防线。

用户应该加强对网络安全的重视,学习和掌握相应的网络安全知识。

政府、学校、企事业单位要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培养人们正确使用网络的态度和行为习惯。

同时,学校、家长还应该重视培养孩子们的网络安全意识,引导他们正确使用互联网。

二、建立健全个人隐私保护法律法规个人隐私泄露是网络安全的一个重要问题,对于网络用户而言,个人信息的泄露可能会导致经济损失和个人隐私权利受侵犯。

因此,国家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

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传输和使用都应受到法律的规范和保护。

同时,需要注重个人隐私保护意识的普及,增强用户对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视并主动参与维权行动。

三、加强网络平台安全监管网络平台是用户获取信息和进行交流的重要渠道。

然而,一些不良平台通过恶意侵害用户权益,滥用用户数据等行为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为了维护用户权益,国家应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监管,加强审核和审查制度,严禁网络平台泄露、滥用用户个人信息。

同时,用户也应提高警惕,选择安全可靠的平台,并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账号和密码,避免个人信息被他人窃取和利用。

四、加强网络支付安全保护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线支付。

而互联网支付方式的多样性也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为了保护用户的支付安全,支付机构和银行应加强技术手段和风控措施的应用,确保支付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同时,用户也应加强自身支付安全意识,不随意泄露支付密码和账号,并及时检查账户资金情况,避免财产损失。

五、加强网络市场监管网络市场作为一个重要的经济领域,各类虚假信息、假冒伪劣商品、侵权盗版等问题随处可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2019年第1号)-工信部信管函〔2019〕48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2019年第1号)-工信部信管函〔2019〕48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2019年第1号)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2019年第1号)工信部信管函〔2019〕48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相关规定,现将2018年第四季度电信服务有关情况通告如下:2018年,全国电话用户总数达到17.5亿户,其中移动电话用户15.7亿户,4G用户保持稳定增长,总数达到11.7亿户。

全国电信网和互联网运行平稳,服务质量稳步提升。

一、电信用户申诉举报情况(一)电信服务申诉情况。

四季度,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用户申诉受理机构受理电信用户申诉17552件,环比下降5.3%,同比下降22.8%;季度百万用户申诉率为8.2人次,环比下降3.5人次,同比下降0.6人次(详见附件1、2)。

收费争议类申诉占比39.2%,环比上升2.5个百分点;用户服务申诉占比39.0%,环比上升0.4个百分点;网络质量类申诉占比21.8%,环比下降2.9个百分点。

各级申诉受理机构按照《电信用户申诉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对用户申诉进行了处理和调解,有效维护了电信用户合法权益。

(二)垃圾信息投诉举报情况。

四季度,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以下简称12321举报受理中心)受理用户关于骚扰电话的投诉举报230694件次,环比下降5.1%,投诉举报量虽有所下降,但仍处于历史高位。

其中,电话轰炸类型的投诉举报量9187件次,增速明显,环比上升171.9%。

受理用户关于垃圾短信的投诉举报123678件次,环比上升6.9%,投诉举报量小幅上升。

其中,金融保险类端口垃圾短信投诉举报量35065件次,环比上升53.4%;博彩类点对点投诉举报25651件次,环比上升121.0%。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信息通信领域服务质量和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信息通信领域服务质量和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信息通信领域服务质量和效率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通信【发文字号】工信厅信管函[2017]573号【发布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日期】2017.10.13【实施日期】2017.10.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信息通信领域服务质量和效率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信厅信管函[2017]573号)为贯彻落实《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国办发〔2017〕57号)要求,大力提升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服务质量和效率,我部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进一步提升信息通信领域服务质量和效率专项工作,并制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提升信息通信领域服务质量和效率工作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如遇问题请及时报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提升信息通信领域服务质量和效率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国办发〔2017〕57号)关于大力提升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服务质量和效率相关要求,结合信息通信行业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把转变政府职能作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行政体制改革的关键。

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坚持问题导向,引入社会评价,多措并举加强监管,着力解决信息通信服务领域社会关注的行业突出问题和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用户合法权益,督促信息通信服务企业不断创新优化服务,全面提升信息通信行业服务质量和效率,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切实履行信息通信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责,以用户需求为先导,以用户满意为标准,聚焦行业保障能力、电信服务质量、信息通信市场秩序、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着力解决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力争年底前实现企业服务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的目标。

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具体措施

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具体措施

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具体措施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可以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1. 完善法律法规:制定更加严格和有力的法律法规,明确消费
者的权益和义务,明确企业的责任和义务。

同时,加大对违法行为
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增强法律的威慑力。

2. 增加监管力度:加强市场监管,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举报平台,迅速处理消费者投诉,及时纠正违法行为。

加强对市场主体的
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打击不法商家。

3.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消
费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向消费者传达正确的消费观念和知识,帮助消费者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 建立有效机制:建立消费维权组织或机构,为消费者提供专
业的法律咨询和帮助。

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的建设,提供更专
业的服务和支持。

5. 强化处罚机制:建立严格的违法惩罚机制,对涉及侵害消费
者权益的企业进行严厉处罚,包括罚款、吊销执照等惩罚措施。


保违法行为受到应有的制裁。

6. 推动企业自律:鼓励企业自愿加入消费者保护协会,签署自
律公约,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自律管理,提高企业的诚信度
和形象。

以上是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具体措施,通过这些措施的落实
和执行,可以有效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健康的市场发展。

电信服务行业用户权益保护规定

电信服务行业用户权益保护规定

电信服务行业用户权益保护规定一、引言当今社会,电信服务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在享受电信服务的同时,很多用户也面临着诸如不公平竞争、信息泄露、服务质量不稳定等问题。

为了保障用户的权益,电信服务行业应制定一系列规范、规程和标准,以确保用户能够获得高质量的服务。

二、电信服务行业的义务作为电信服务提供商,电信企业应承担一定的义务来保护用户的权益。

首先,电信企业应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禁止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

其次,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电信企业应确保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不得泄露用户隐私。

此外,电信企业还应提供高质量的服务,确保通信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三、用户权益保护的具体措施1. 诚信经营规范电信企业应遵守诚信经营的原则,确保宣传和广告内容真实,不得夸大产品或服务的性能和效果。

同时,应明示相关费用信息,不得隐瞒或欺诈用户。

2. 个人信息保护电信企业应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

首先,电信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制度,对用户的个人信息进行有效的保护。

其次,电信企业不得非法收集、使用或转让用户的个人信息。

对于用户个人信息的泄露,电信企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服务质量保障电信企业应确保服务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不得出现频繁的中断、延迟等问题。

同时,应提供高质量的网络接入、语音通信和数据传输服务。

对于用户投诉或报修,电信企业应及时处理并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

4. 公平竞争的规范电信企业应确保公平竞争的环境,不得进行垄断或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电信企业之间应根据市场规则进行竞争,不得以低价抢占市场份额,也不得利用技术手段或其他手段对竞争对手进行不正当打压。

5. 客户服务规范电信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提供高效、友好的客户服务。

客户服务中心应设立24小时热线,解答用户咨询和投诉。

电信企业还应定期进行客户满意度调查,根据用户反馈改进服务质量。

6. 合同和权益保护电信企业应与用户签订合同,明确约定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信部网安函﹝2016﹞452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信部网安函﹝2016﹞452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信部网安函﹝2016﹞452号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近期系列决策部署,细化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要求,有效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切实保障正常通信秩序,保护用户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从严从快全面落实电话用户实名制(一)加快完成未实名电话存量用户身份信息补登记。

各基础电信企业要加快推进未实名老用户补登记,在2016年底前实名率达到100%。

各移动转售企业要对170、171号段全部用户进行回访和身份信息确认,对未登记或登记信息错误的用户进行补登记,2016年底前实名率达到100%。

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补登记的,一律予以停机。

(二)从严做好新入网电话用户实名登记。

各基础电信企业和移动转售企业要采取有效的管理和技术措施,确保电话用户登记信息真实、准确、可溯源。

为新用户办理入网手续时,要严格落实用户身份证件核查责任,采取二代身份证识别设备、联网核验等措施验证用户身份信息,并现场拍摄和留存办理用户照片。

通过网络渠道发展新用户时,要采取在线视频实人认证等技术方式核验用户身份信息。

(三)严格限制一证多卡。

2016年底前,各基础电信企业和移动转售企业应全面完成一证多卡用户摸排清理,对在本企业全国范围内已经办理5张(含)以上移动电话卡的存量用户,要对用户身份信息逐一重新核实。

同一用户在同一基础电信企业或同一移动转售企业全国范围内办理使用的移动电话卡达到5张的,按照六部委《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第四条相关要求处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打击治理移动互联网恶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打击治理移动互联网恶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打击治理移动互联网恶意程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互联网【发文字号】工信部联保[2014]153号【发布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日期】2014.04.15【实施日期】2014.04.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打击治理移动互联网恶意程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保〔2014〕1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公安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为了维护网络和信息安全,净化移动互联网环境,保护用户合法权益,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决定自2014年4月至9月,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治理移动互联网恶意程序专项行动。

现将《打击治理移动互联网恶意程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部公安部工商总局2014年4月15日打击治理移动互联网恶意程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移动互联网的迅速发展极大地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但与此同时,具有恶意扣费、资费消耗、信息窃取、诱骗欺诈等恶意行为的移动互联网恶意程序(以下简称恶意程序),危害网络和信息安全,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

为遏制利用恶意程序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蔓延势头,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创造安全的移动互联网信息消费环境,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决定,自2014年4月至9月,在全国范围联合开展打击治理移动互联网恶意程序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按照依法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通信、公安、工商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和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作用,加强移动应用程序制作、传播、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依法打击利用恶意程序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

二、工作目标发现处置一批感染规模较大、危害严重的恶意程序;督促应用商店建立健全移动应用程序安全管理机制;查处一批利用恶意程序从事违法犯罪的案件;打击利用恶意程序非法牟利行为;提高用户安全防护意识;推动建立恶意程序治理的长效机制。

企业采取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

企业采取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

企业采取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现代社会中,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已经成为了企业经营不可或缺的一环。

消费者是企业的最重要的利益相关方,只有真正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企业才能长久地发展下去。

为了确保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保障,企业采取了一系列的安全措施。

本文将对企业采取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进行详细阐述。

1. 消费者隐私保护企业在收集和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时,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并保护消费者的隐私权益。

企业应确保完善的网络安全体系,采取技术手段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同时,企业应明示向消费者说明个人信息的采集目的并征得其同意,确保消费者对个人信息的掌控权。

2. 商品质量保证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企业应确保出售的商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法规要求。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对生产、销售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把关。

如果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企业应积极承担责任,及时提供售后服务或退换货。

3. 公正透明的价格政策企业应公开并明示商品的价格信息,不得故意误导消费者。

任何促销、打折等销售手段都应符合法律法规,价格标示应真实准确、易于理解。

企业应确保价格政策的透明性,避免操纵价格或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

4. 安全支付保障企业应提供安全可靠的支付方式,并保障消费者在支付过程中的个人账户安全。

采用加密技术和其他安全措施,确保消费者的支付信息不被窃取或篡改。

对于支付纠纷,企业应积极与消费者协商解决,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5. 售后服务保障企业应提供优质、便捷的售后服务。

新购买的商品应提供保修、维修或更换等服务,以确保消费者在购买后的权益得到保障。

企业应制定售后服务制度,并保持畅通的服务渠道,及时响应消费者的需求。

6. 消费者教育与投诉渠道企业应注重消费者教育,提升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消费权益保护意识,使消费者能够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同时,企业应设立消费者投诉渠道,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消费者的问题和投诉。

7. 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应严格遵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保护知识产权人的权益。

保护数据安全的五大措施

保护数据安全的五大措施

保护数据安全的五大措施引言概述: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数据安全问题日益受到重视。

保护数据安全已经成为各个组织和个人必须面对的重要任务。

本文将介绍保护数据安全的五大措施,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数据。

一、加强访问控制1.1 建立严格的用户权限管理制度:通过限制用户的访问权限,确保只有授权人员可以访问敏感数据。

1.2 强化身份认证机制:采用多因素身份认证,如使用密码、指纹、面部识别等,有效防止非法用户获取敏感数据。

1.3 定期审查和更新权限:定期审查用户权限,及时删除不必要的权限,确保只有需要访问数据的人员拥有相应权限。

二、加密数据传输和存储2.1 使用加密协议:在数据传输过程中,采用安全的传输协议,如HTTPS,确保数据在传输过程中不被窃取或篡改。

2.2 数据加密:对于重要的敏感数据,采用加密算法对数据进行加密存储,即使数据被盗取,也无法被解读。

2.3 定期备份和恢复:定期备份数据,并将备份数据存储在安全的地方,以防止数据丢失或遭受勒索软件攻击。

三、建立完善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3.1 使用防火墙:配置和使用防火墙,限制非法访问和网络攻击,保护网络安全。

3.2 安装杀毒软件和防恶意软件工具:及时更新杀毒软件和防恶意软件工具,防止病毒和恶意软件感染系统,保护数据安全。

3.3 定期进行漏洞扫描和安全评估:定期对系统进行漏洞扫描和安全评估,及时修补漏洞,提高系统的安全性。

四、加强员工教育和意识培养4.1 员工安全意识培训: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数据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对数据安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4.2 强调密码安全:教育员工使用强密码,并定期更换密码,避免密码被破解导致数据泄露。

4.3 提供安全操作指南:为员工提供安全操作指南,告知他们如何正确处理敏感数据,避免数据泄露和误操作。

五、建立健全的应急响应机制5.1 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明确数据安全事件的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2 监控和日志记录:建立监控系统,及时发现异常行为,并记录日志,为事后溯源提供数据支持。

净网打击网络诈骗工作总结

净网打击网络诈骗工作总结

净网打击网络诈骗工作总结净网打击网络诈骗工作总结1为深入宣传网络安全法及相关配套法规,提高人民群众的网络安全意识,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提升人民群众反诈骗能力,推进网络安全知识和技能普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电信日活动于9月7日在合肥举行。

在电信日主题论坛上,中国移动安徽公司副总经理韩露代表中国移动作了题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守护老百姓的“钱袋子”》的主题演讲。

他表示,中国移动推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深入开展,坚决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针对诈骗特点,坚持打防并举、综合治理,从五大举措深入推进打击治理工作向纵深开展。

正本清源,严控电话卡风险针对不法分子雇人开卡、卖卡用于诈骗的问题,中国移动建立了覆盖全国31省份的不良信用用户集中管控体系,对不良信用用户办卡进行限制。

截至目前已经入库10万余个证件,累计开户查询量35亿次、限制风险入网38万次。

落实工信部工作要求,中国移动建立了二次实人认证机制,对睡眠卡、频繁换机、反复开销等高风险卡开展常态化认证清理;同时基于全国反诈大数据平台,从入网行为、通话行为、漫游地等维度,快速监控处置涉诈号码。

强化协作,联动打击网络诈骗针对当前犯罪手段以“互联网诈骗为主”的情况,中国移动基于自然语言处理、数据挖掘等技术,从海量通信数据中智能识别诈骗微信号、QQ号,与互联网公司联动处置,累计处置109万个。

对诈骗开展快速“一键封堵”,对访问用户及时开展联动预警,累计封堵诈骗网址351万个,对876万潜在受害用户进行预警。

聚焦热点,自主创新技术反制针对GoIP、猫池等黑产设备诈骗问题,中国移动部署开展“打猫”行动,从“打卡”和“打设备”两方面开展模型研判,自主研发GoIP 监测预警平台(俗称“打猫杀手”)。

基于全网的话务数据、信令数据、流量数据、IP地址池等,针对不同的作案设备,部署了“机卡一体”“机卡分离”“简易组网GoIP”“网络嗅探”等四大类监控模型,识别发现高危号卡和设备,输出涉诈号码、活动基站、活动时间、访问记录等线索,推送公安机关开展快速识别、精准打击,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工信委服务民生工作方案

工信委服务民生工作方案

工信委服务民生工作方案为了更好的服务民生,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将全力开展以下工作方案:一、加快5G网络建设5G是下一代移动通信技术,对提升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工信部将加快5G网络建设进度,推动5G商用应用落地。

同时,提高5G网络覆盖率,加快5G应用产业的发展。

二、加强电信服务监管电信服务是现代化经济发展的基础,也是居民常用的重要服务。

工信部将严格监管电信企业的服务质量,规范电信市场秩序,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居民的利益和权益。

三、推广智慧家庭和智慧城市智慧家庭和智慧城市是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改善人民的生活质量。

工信部将推行“信息化+智能化”发展战略,提高智能化家电设备接入国家标准,推广智慧家庭支付,以及智慧城市交通管理等方面的智能化应用。

四、推动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数字经济是经济持续发展的新引擎,有利于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工信部将加大数字经济发展的力度,推进“互联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创新发展,培育数字经济创新创业人才,为数字中国建设做出贡献。

五、加强信息安全保障网络和信息安全是现代化社会的重要问题,影响公共利益和个人隐私,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工信部将建立多重安全保障系统,强化信息安全监管,加强互联网安全应急预案,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

六、推动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是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健康发展的不二法宝。

工信部将推动建设智慧能源网,促进新能源、清洁能源开发和利用,推广绿色制造和绿色消费的理念,引导数字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七、加强通信宣传和文化传承通信是文化交流和人类认识世界的桥梁,承载着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创新。

工信部将推广通信文化和历史,对通信技术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进行深入解析,弘扬通信文化精神,加强通信领域的历史研究和文化传承。

以上工作方案是工信部为更好地服务民生而制定出来的,我们将以务实的行动,积极推进这些工作,为建设数字中国、发展智慧经济作出贡献。

客户权益保障措施

客户权益保障措施

客户权益保障措施在金融行业中,客户权益保障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为了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金融机构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客户在金融交易中的利益不受损害。

下面将就客户权益保障措施展开讨论。

首先,金融机构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风险控制体系和内部监管机制。

通过明确部门职责,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建立完善的内部审查制度,加强内部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和合规意识,从而保障客户的权益不受内部操作失误或违规行为的影响。

其次,金融机构应加强产品审查和披露。

在推出金融产品之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和评估,确保产品合法合规、风险可控。

同时,金融机构应对产品的风险特征、收益预期、费用及税收情况等进行全面、准确的披露,让客户充分了解产品性质和相关风险,避免误导和欺诈。

另外,金融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

客户在金融交易过程中出现问题或不满意时,金融机构应主动接受客户投诉,并及时回应和处理。

建立标准化的投诉处理流程,确保客户的投诉能够得到合理、公正的解决,增强客户信任和满意度。

此外,金融机构应保障客户隐私权。

在收集客户信息和进行个人数据处理时,金融机构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保护客户的个人隐私信息,不得私自泄露或滥用客户信息。

同时,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防范信息泄露和网络攻击,确保客户的信息安全。

最后,金融机构应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

通过举办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开展金融知识培训等方式,提高客户的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意识,让客户在金融交易中能够做出明智的决策,保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客户权益保障是金融机构的重要责任和使命。

金融机构应加强内部管理、产品审查和披露、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客户隐私保护以及金融消费者教育,全方位、多层次地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的健康秩序,促进金融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1800字】。

保障互联网用户权益措施

保障互联网用户权益措施

保障互联网用户权益措施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依赖互联网来满足日常生活的各种需求,但同时也面临着网络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的挑战。

为了保障互联网用户的权益,各国都在不断完善相关措施。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详细阐述。

一、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也日益增加。

为了保障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国家与互联网企业共同努力,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和法规。

首先,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加强对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和使用的监管,明确责任主体和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

其次,加强对互联网企业的监管,要求其建立健全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加密存储用户数据,严禁未经用户授权和明示同意擅自使用个人信息。

此外,加强信息安全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使用先进的加密技术和数据处理方法,确保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可靠。

二、打击网络诈骗和网络谣言网络诈骗和网络谣言已经成为威胁互联网用户权益的重要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各国采取了一系列举措。

首先,加强对网络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加大对网络诈骗团伙的侦破和打击力度。

其次,完善谣言信息监测和处置机制,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监管,迅速查处和删除传播谣言的信息,同时加强对用户发布虚假信息的追责和处罚,以净化网络环境,保护用户权益。

三、强化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网络消费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为了保障网络消费者权益,各国纷纷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措施。

首先,加强对网络商家的监管,要求其明示商品信息,提供真实有效的售后服务,严禁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

其次,建立健全的网络消费者权益维权机制,设立专门的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并给予合理补偿,平衡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权益。

此外,加强对网络评价的监管,打击虚假和恶意评价,确保消费者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四、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互联网用户的权益往往受到各种网络攻击和恶意行为的威胁。

为了保障用户的网络安全,各国加大了网络安全建设和防护力度。

工信部清网活动方案

工信部清网活动方案

工信部清网活动方案1. 引言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安全问题愈发突出。

为了保障网络安全和促进互联网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开展清理整顿互联网网络环境的行动,即工信部清网活动。

本文档旨在详细介绍工信部清网活动的方案。

2. 目标和背景2.1 目标工信部清网活动的目标如下:1.清理和整顿不合法、有害、低俗、暴力、淫秽等信息,建设清朗的网络环境。

2.坚决打击网络诈骗、侵犯用户隐私等违法行为,保护用户合法权益。

3.营造安全、可靠的互联网网络环境,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

2.2 背景当前,我国互联网发展迅猛,但同时也面临着一系列网络安全问题。

网络上存在大量不合法、有害、破坏性信息,严重污染了互联网环境,威胁到广大用户的合法权益。

针对这些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开展清网行动,全面整顿互联网网络环境。

3. 活动内容3.1 信息内容清理整顿为保障网络环境的清朗,工信部将重点清理和整顿以下类型的信息内容:1.违法信息:包括宣扬暴力、恐怖主义,散布谣言,危害社会稳定等违法信息。

2.有害信息:包括色情、淫秽、赌博、涉毒、教唆犯罪等有害信息。

3.低俗信息:包括低级趣味、恶俗讽刺等低俗信息。

4.广告骚扰信息:包括未经用户允许的广告推送、骚扰电话等信息。

为实现信息内容的清理整顿,工信部将采取以下措施:•成立专门的清网工作组,负责信息内容的筛查和处理。

•加强与互联网企业的合作,共同建设清晰内容识别系统,实现自动化清理。

•对违法有害信息的发布者进行严肃查处,加大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3.2 网络安全保障升级为加强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工信部将采取以下措施:1.完善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加强对网络安全的立法和监管。

2.推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提升对重要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保障水平。

3.强化网络安全技术研究和创新,提升我国网络安全技术水平。

4.加强网络安全人才培养,提升网络安全实践和应急处置能力。

4. 工作计划4.1 阶段一:前期准备(2022年1月-2022年3月)•成立清网活动工作组。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纵深推进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纵深推进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纵深推进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20.07.22•【文号】工信部信管函〔2020〕164号•【施行日期】2020.07.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纵深推进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工信部信管函〔2020〕1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互联网协会,各相关单位:按照2020年信息通信行业行风建设暨纠风工作部署,为切实加强用户个人信息保护,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安全、更健康、更干净的信息环境,我部决定开展纵深推进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整治时间为通知印发之日至2020年12月10日。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整治目标依据《网络安全法》、《电信条例》、《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若干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0号)、《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4号)和《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工信部信管〔2016〕407号)等规定,深入推进技管结合,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相关企业强化APP个人信息保护,及时整改消除违规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和骚扰用户、欺骗误导用户、应用分发平台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净化APP应用空间。

2020年8月底前上线运行全国APP技术检测平台管理系统,12月10日前完成覆盖40万款主流APP检测工作。

二、整治对象(一)APP服务提供者,即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供的可以下载、安装、升级的应用软件,包括快应用和小程序等新应用形态。

(二)软件工具开发包(SDK)提供者,即集成在手机APP里的第三方工具集合。

(三)应用分发平台,包括网站、应用商店、APP等承担下载、安装、升级等分发服务的各类平台。

三、整治任务(一)APP、SDK违规处理用户个人信息方面。

互联网行业改善网络信息安全与用户权益保护

互联网行业改善网络信息安全与用户权益保护

互联网行业改善网络信息安全与用户权益保护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普及,网络信息安全和用户权益保护成为互联网行业中的重要议题。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保护用户的信息安全和权益已经变得尤为重要。

互联网行业应当加强对网络信息安全的改善,并且积极维护用户的权益。

一、互联网行业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的改善为了有效地改善网络信息安全,互联网行业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1. 加强技术防御措施:互联网企业应当加强技术研发,不断提升自身的网络安全能力。

采用先进的防火墙技术、数据加密技术以及入侵检测系统等,有效地防范网络攻击和黑客入侵。

2. 完善信息安全监管制度:相关监管部门应当推动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监管制度,加大对互联网企业的监管力度。

要求企业建立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定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和风险评估,及时弥补安全漏洞。

3. 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互联网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网络安全教育和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信息安全技能。

员工应当了解网络安全风险,掌握安全操作规范,避免在使用互联网时泄露个人信息或者受到网络诈骗。

二、互联网行业保护用户权益的措施在提升网络信息安全的同时,互联网行业也应当积极维护用户的权益,保护用户的个人隐私和合法权益。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措施:1. 加强用户隐私保护:互联网企业应当明确用户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范围,并征得用户的明示同意。

在数据存储和传输过程中,加强加密技术的应用,防范用户个人信息的泄露风险。

2. 设立投诉机制和客服渠道:互联网企业应当设立完善的用户投诉机制和客服渠道,及时解决用户遇到的问题和困扰。

对于用户的投诉和举报,互联网企业要积极回应,并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处理。

3. 提供明确的用户协议和条款:互联网企业应当提供明确的用户协议和条款,告知用户使用产品或平台的规则和约束。

用户在注册和使用过程中,应该被要求仔细阅读并同意相关协议,确保双方权益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总结:互联网行业改善网络信息安全和保护用户权益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通信行业网络安全保障措施

通信行业网络安全保障措施

通信行业网络安全保障措施第1章网络安全政策与法规 (4)1.1 国家网络安全法律法规 (4)1.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4)1.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4)1.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 (4)1.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4)1.2 行业安全规范与标准 (4)1.2.1 《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4)1.2.2 《通信网络安全防护标准体系》 (5)1.2.3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5)1.2.4 《电信网和互联网数据安全标准》 (5)第2章网络安全管理体系 (5)2.1 组织架构与职责划分 (5)2.1.1 组织架构 (5)2.1.2 职责划分 (5)2.2 风险管理与控制流程 (5)2.2.1 风险识别 (6)2.2.2 风险评估 (6)2.2.3 风险控制 (6)2.2.4 风险监测 (6)2.2.5 风险应对 (6)2.3 安全策略制定与实施 (6)2.3.1 安全策略制定 (6)2.3.2 安全策略实施 (6)第3章网络安全防护技术 (7)3.1 防火墙与入侵检测系统 (7)3.1.1 防火墙技术 (7)3.1.2 入侵检测系统(IDS) (7)3.2 数据加密与身份认证 (7)3.2.1 数据加密技术 (7)3.2.2 身份认证技术 (7)3.3 安全隔离与访问控制 (7)3.3.1 安全隔离技术 (7)3.3.2 访问控制技术 (7)第4章网络安全监测与预警 (7)4.1 安全事件监测与响应 (7)4.1.1 监测机制建立 (7)4.1.2 安全事件识别与分类 (8)4.1.3 安全事件响应流程 (8)4.2 网络安全态势感知 (8)4.2.1 态势感知技术概述 (8)4.2.3 态势评估与预测 (8)4.3 预警信息发布与处理 (8)4.3.1 预警信息发布机制 (8)4.3.2 预警信息处理流程 (8)4.3.3 预警信息共享与协同 (9)第5章网络安全技术支持与运维 (9)5.1 安全运维管理体系 (9)5.1.1 管理体系构建 (9)5.1.2 安全运维策略 (9)5.1.3 安全运维制度 (9)5.1.4 安全运维培训与考核 (9)5.2 安全技术支持团队 (9)5.2.1 团队组织结构 (9)5.2.2 人才选拔与培养 (9)5.2.3 安全技术研究与创新 (9)5.3 安全运维工具与平台 (10)5.3.1 运维工具选型与部署 (10)5.3.2 安全运维平台建设 (10)5.3.3 安全运维数据管理 (10)5.3.4 安全运维流程优化 (10)第6章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 (10)6.1 数据分类与保护策略 (10)6.1.1 数据分类 (10)6.1.2 保护策略 (10)6.2 数据安全生命周期管理 (10)6.2.1 数据收集 (10)6.2.2 数据存储 (10)6.2.3 数据传输 (11)6.2.4 数据处理与使用 (11)6.2.5 数据销毁与删除 (11)6.3 用户隐私保护与合规 (11)6.3.1 隐私保护策略 (11)6.3.2 用户知情同意 (11)6.3.3 合规监管 (11)第7章应用安全 (11)7.1 应用系统安全开发 (11)7.1.1 安全开发流程 (11)7.1.2 安全编码规范 (11)7.1.3 安全开发工具与框架 (11)7.2 应用层安全防护措施 (12)7.2.1 认证与授权 (12)7.2.2 输入验证与输出过滤 (12)7.2.3 会话管理 (12)7.3 移动应用安全 (12)7.3.1 移动应用开发安全 (12)7.3.2 移动应用分发安全 (12)7.3.3 移动应用使用安全 (12)7.3.4 移动应用安全加固 (12)第8章物理安全与环境保护 (12)8.1 通信设施物理安全 (12)8.1.1 通信设施布局安全 (12)8.1.2 通信设施防护措施 (13)8.1.3 通信设施监控与巡查 (13)8.2 供电与散热安全保障 (13)8.2.1 供电系统安全 (13)8.2.2 供电设备防护 (13)8.2.3 散热系统安全保障 (13)8.3 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 (13)8.3.1 环境保护措施 (13)8.3.2 节能减排技术 (13)8.3.3 环保与节能管理 (13)第9章网络安全培训与意识提升 (13)9.1 员工安全培训与教育 (14)9.1.1 培训体系建立 (14)9.1.2 培训内容设计 (14)9.1.3 培训效果评估 (14)9.2 用户网络安全意识提升 (14)9.2.1 用户教育与宣传 (14)9.2.2 用户网络安全知识普及 (14)9.2.3 用户网络安全行为引导 (14)9.3 安全文化建设与推广 (14)9.3.1 安全文化理念树立 (14)9.3.2 安全文化活动策划 (14)9.3.3 安全文化推广与传播 (14)第10章应急响应与灾难恢复 (15)10.1 网络安全应急预案 (15)10.1.1 应急预案制定原则 (15)10.1.2 应急预案制定流程 (15)10.1.3 应急预案内容要素 (15)10.1.4 应急预案的审批与发布 (15)10.1.5 应急预案的维护与更新 (15)10.2 灾难恢复计划与实施 (15)10.2.1 灾难恢复策略制定 (15)10.2.2 灾难恢复关键业务识别 (15)10.2.3 灾难恢复资源需求分析 (15)10.2.4 灾难恢复设施建设 (15)10.2.5 灾难恢复计划实施流程 (15)10.2.6 灾难恢复计划演练与优化 (15)10.3 应急演练与持续改进 (15)10.3.1 应急演练目的与意义 (15)10.3.2 应急演练分类与组织 (15)10.3.3 应急演练实施流程 (15)10.3.4 应急演练评估与总结 (15)10.3.5 持续改进措施 (15)10.3.6 应急响应与灾难恢复能力提升策略 (15)第1章网络安全政策与法规1.1 国家网络安全法律法规我国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工作,制定了一系列重要的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为通信行业的网络安全保障提供了明确的法制基础和实施准则。

工信部:出台两项“规定”保障电信、互联网经营者和用户权益

工信部:出台两项“规定”保障电信、互联网经营者和用户权益

工信部:出台两项“规定”保障电信、互联网经营者和用户权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信息安全》
【年(卷),期】2013(000)008
【摘要】7月16日,工信部出台了《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和《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

【总页数】1页(P19-19)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管理者、经营者、消费者面对面电信用户权益保护成为热点“电信发展进程和消费权益保护研讨会”举行 [J], 阴志华
2.工信部拟出台互联网管理规定 [J],
3.工信部到川开展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章立法调研 [J], 甘信建
4.工信部出台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新规定 [J],
5.工信部:出台《加强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工作指导意见》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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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五大举措维护用户合法权益
作者:
来源:《通信产业报》2016年第10期
通信产业网讯据央视“3·15”晚会报道,个别互联网广告营销公司、恶意程序开发者和增值电信企业(具有基础企业代收费通道)三者合作,通过在手机软件中植入插件推广恶意程序,诱导用户点击安装并扣费。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此报道高度重视,针对暴露出的问题迅即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立即启动应用商店联动处置机制,责成百度手机助手、豌豆荚、天翼空间、乐商店、应用宝、木蚂蚁、安智市场等主要应用商店立即将晚会曝光的相关恶意程序全部下架。

二是责令三家基础电信企业对报道所涉增值电信业务立即关停下线,经核查确属违规的,坚决清退。

三是将报道所涉两家互联网广告营销公司纳入企业违法不良记录数据库,各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下一步,工信部将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切实维护用户合法权益:
一是继续对央视后续相关报道进行跟踪核查。

组织相关企业进行全面筛查,一经发现违规应用软件,即刻进行下架处理,依法依规做出处罚,并在2016年一季度电信服务质量通告中向社会公开曝光。

二是集中整治增值业务不明扣费。

在2016年电信行业行风纠风工作中,继续将不明扣费作为治理重点,督促基础、增值电信企业资费收费公开透明,业务宣传真实准确,严格执行增值业务订制二次确认。

三是加强代收费行为管理。

责令提供应用内代收费的基础电信企业全面自查,举一反三排查隐患,发现合作伙伴涉嫌恶意扣费的,立即关停下线,经核查确属违规的坚决清退;严格遵守明码标价相关规定,明示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并经用户确认。

四是加强对移动应用软件监管。

完善规章制度,推动出台《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推进预置应用软件信息明示和可卸载管理;对申请进网的移动智能终端设备操作系统和预置应用软件加强安全检测和事后抽查;开展对涉及收费的手机应用软件的检测和取证,加大对违规移动应用商店和应用软件的处罚和曝光力度,严肃查处恶意扣费行为;对移动应用软件实施实名登记、监测跟踪、违规处置、信息披露的全流程监管,从源头杜绝恶意扣费软件传播。

五是建立管理长效机制。

对手机应用软件开展定期检测,形成发现、取证、处置、曝光的长效监管机制;推动技术手段建设,加强对移动互联网行业发展情况的全方位动态监测;发挥第三方机构作用,对违法违规移动应用软件采取“一键举报、百店下架”等处置措施。

(布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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