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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遗址遗存的保护利用现状与对策

抗日战争遗址遗存的保护利用现状与对策

抗日战争遗址遗存的保护利用现状与对策作者:谭玉龙来源:《学理论·下》2020年第08期摘要:日本帝国主义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后,中国军民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抗日战争,在这一过程中为后人留下了诸如军事工事、指挥机关、纪念碑刻、烈士陵园、墓地及后期修建的纪念馆园等抗战遗址遗存。

然而通过田野调查和访谈深刻地感受到抗战遗址遗存的保护和利用现状不容乐观,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铭记历史、传承抗战精神需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更加科学地保护、更加合理地利用抗战遗址遗存。

关键词:宜昌;抗战;遗址遗存;抗战精神中图分类号:K264 ; 文献标志码:A ; 文章编号:1002-2589(2020)08-0090-02武汉沦陷后,宜昌成为拱卫陪都重庆的门户,为了拱卫陪都安危,中国军队曾在宜昌至巫山间构筑了坚固的军事防御体系,中日两军在此区域对峙长达六年之久,期间先后发生了枣宜会战、鄂西会战两次大型会战。

无论是物资转运还是军事斗争,都在宜昌地区留下了丰厚的抗战文化遗产,形成了内容丰富、体系完整、影响重大、意义特殊的抗战遗址群,在全国的抗战遗址遗存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将宜昌地区的抗战遗址遗存作为样本,调查抗战遗址遗存当前保护利用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定的对策建议。

一、全面抗战时期留下了丰厚的遗址通过田野调查,结合档案文献资料的记载,发现枣宜会战和鄂西会战的主战场,即宜昌地区存在大量的抗战遗址遗存。

在宜昌地区北起远安、南至五峰,东自当阳、西迄秭归已发现军事工事、指挥机关、纪念碑刻、烈士陵园、运输道路等仍保存较为完好的抗战遗址64处。

1.军事工事。

主要有碉堡、战壕、炮楼、暗道、机场和弹药存放地等,其中数量最多、保存最完好的是碉堡。

军事既有日军工事,也有国军工事。

如当阳市庙前镇的曹坡日军工事,这是目前发现的规模最大、保存较为完好的日军工事;它是抗战时期日军为阻击由保康、南漳一线南下宜昌的中国军队,强征民力所修建。

具有代表性的中国军事工事则有枝江市白洋镇的“三民堡”,即民权堡、民生堡、民族堡,后在枣宜会战中用于阻击日军的进攻,并部分被日军炮火损坏。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 第293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 第293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93号
佚名
【期刊名称】《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5(0)21
【摘要】《重庆市抗日战争遗址保护利用办法》已经2015年9月17日市人民政府第10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

重庆市抗日战争遗址保护利用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抗日战争遗址的保护利用,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继承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总页数】5页(P4-7,3)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2.16
【相关文献】
1.重庆市人民政府令: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J],
2.重庆市人民政府令:重庆市主城区尘污染防治办法 [J], 黄奇帆;
3.重庆市人民政府令——重庆市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 [J], ;
4.重庆市人民政府令——重庆市财政票据管理办法 [J], 无
5.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46号)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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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重庆警备区政治部关于加强抗战遗址保护利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重庆警备区政治部关于加强抗战遗址保护利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重庆警备区政治部关于加强抗战遗址保护利用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渝府办发[2015]8号【发布部门】重庆市政府重庆警备区【发布日期】2015.01.15【实施日期】2015.01.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重庆警备区政治部关于加强抗战遗址保护利用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8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国防教育办公室,有关单位:抗战遗址是我市弥足珍贵、最具特色的历史文化资源,是重庆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支撑,是重庆历史文脉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发挥好抗战遗址的现实价值,警醒世人不忘历史、珍爱和平,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抗战遗址保护利用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抗战遗址修缮保护工作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加强抗战遗址保护利用基础工作,编制完善抗战遗址保护利用规划,加大抗战遗址修缮保护力度,提升抗战遗址保护利用水平,到2017年实施抗战遗址修缮保护项目50个(见附件)。

(一)加强抗战遗址保护“四有”工作。

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要设置抗战遗址保护标志牌,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落实保护管理机构,完善抗战遗址文物记录档案。

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以国务院公布的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重点,认真落实相关保护管理措施,确保到2017年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完成率达到100%。

(二)加快编制抗战遗址保护规划。

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按照文物保护有关规定,抓紧研究制定本区域抗战遗址的保护利用规划。

市级文物主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规划编制工作落实到位。

(三)加大抗战遗址保护修缮力度。

加快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修缮立项前期工作,扎实做好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项目储备和修缮实施工作,认真做好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修缮工作。

到2017年,全市抗战遗址险情排除率达到100%,抗战遗址得到有效维修,全市抗战遗址保护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

重庆市抗日战争遗址保护办法

重庆市抗日战争遗址保护办法

重庆市抗日战争遗址保护办法文章属性•【公布机关】重庆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6.09•【分类】规章草案送审稿及其说明正文重庆市抗日战争遗址保护办法为了加强对重庆市抗日战争遗址的保护,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建设历史文化名城,市政府拟制定政府规章《重庆市抗日战争遗址保护办法》。

为使该办法的制定工作切实符合我市实际,现公开征求《重庆市抗日战争遗址保护办法(送审稿)》(见附件)的意见和建议,希望广大市民积极献言献策,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一)直接在本网站留言;(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星光大道96号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邮政编码401147),信封上请注明“重庆市抗日战争遗址保护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邮箱:*******************。

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5年6月9日附件:重庆市抗日战争遗址保护办法(送审稿)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控制第三章保护管理第四章合理利用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了加强对重庆市抗日战争遗址的保护,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建设历史文化名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抗日战争遗址(以下简称抗战遗址)的保护、利用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抗战遗址是指,反映抗日战争历史,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和史料价值的重要史迹、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周围历史风貌。

第三条[保护原则] 抗战遗址保护工作应当遵循统一规划、整体保护、分级管理、合理利用的原则。

第四条[政府职责]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抗战遗址保护的领导,将抗战遗址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抗战遗址保护协调机制,将抗战遗址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开展本辖区内的抗战遗址日常巡查工作。

重庆抗战文化遗产的保护对策

重庆抗战文化遗产的保护对策

家 民 族 危 难 时 刻 , 同 抵 抗 外 敌 的 决 心 和 勇 气 。 庆 共 重 的抗 战 陪 都 文 化 在 重 庆 历 史 文 化 名 城 中 最 富 有 价 值 和 代 表 性 , 重 庆 走 向 世 界 的 又 一 张 名 片 , 重 庆 都 是 是 市 文 化 旅 游 开 发 的 核 心 内容 之 一 。
囊l
》庆 战 化 保 对 重抗文遗的护策
口 葛雅 兰
2 0 重 庆 两 会 期 间 , 重 庆 市 台 湾 同 胞 投 资 企 01  ̄ 业 协 会 副 会 长 林 成 功 提 出 :重 庆 抗 战 文 物 要 加 强 保 护 并 作 一 些 创 意 创 新 ,以 促 进 两 岸 感 情 和 两 岸 交 流 观 光 , 引更 多 台 湾 同胞 到 重 庆 来 。 吸 林 成 功 代 表 所 关 注 的 正 是 重 庆 独 一 无 二 的 文 化 资 源—— 抗 战文 化 资源 。 何 开发重 庆抗 战 资源 , 如 吸 引更 多 台湾 及 海 外 游 客 , 者 谈 一 些 粗 浅 的 看 法 。 笔 重 庆 作 为 直 辖 市 还 很 年 轻 ,但 是 作 为 国 家 二 级

抗 战 文 化 的 形 成
重 庆在抗 战 期 间和解 放前 , 有 “ 都 ” 身份 。 具 双 的 从 1 3 年 l 月 中华 民 国 国 民 政 府 ( 称 “ 府 ” 97 1 简 国 )
发 布 《 民 政 府 移 驻 重 庆 宣 言 》 1 4 年 遗 址 的 损 坏 严 重 。 重 庆 大 量 抗 战
世 界 。 抗 战 爆 发 后 , 国 13以 上 的 高 等 院 校 ( 0 全 / 4余 所 ) 23以 上 的 军 事 工 业 ,0 的 专 家 学 者 如 郭 沫 ,/ 9% 若 、 盾 、 舍 、 禺 、 衍 、 克 家 、 心 等 文 艺 界 人 茅 老 曹 夏 臧 冰

重庆抗战文化资源保护_开发的现状与对策

重庆抗战文化资源保护_开发的现状与对策

第29卷第6期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3年11月Vol.29No.6Journal of Southw e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Nov.,2003重庆抗战文化资源保护、开发的现状与对策潘洵(西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重庆市400715)摘要:抗战文化资源是重庆历史文化名城最富价值、最有代表性的资源。

长期以来,除极少数革命文化资源外,这一宝贵财富并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保护、开发工作严重滞后。

重庆抗战文化资源保护、开发存在的问题是:缺乏专门的保护、开发规划和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对抗战文化资源的破坏相当严重,保护与开发的数量不多、范围过窄,类型单一,保护与开发的重点局限于革命遗址遗迹。

保护重庆抗战文化资源的对策是:正确认识和处理保护与建设之间的关系,全面调查资源,确定保护分级,建立重庆抗战文化保护区。

开发重庆抗战文化资源的对策是:坚持科学合理的开发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开发规划,建立行之有效的开发保障体系。

关键词:抗战文化资源;保护;开发;对策中图分类号:G12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2677(2003)06-0055-06重庆是一座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抗战文化资源是重庆历史文化名城最富价值、最有代表性的资源,也是重庆城市发展的一笔宝贵财富。

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重庆市虽然在抗战文化资源的保护、开发方面做了一些工作,特别是近几年来,关于保护、开发抗战文化资源的呼声时有所闻。

但就总体而言,对这项工作还重视不够,规划不力,投入不足。

由于保护措施不力,不少文化资源特别是城市中心地带的一些遗址因为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影响而损毁、破坏严重;由于没有科学规划,目前开发设计的产品大多数档次不高,吸引力不强,没有形成精品,其丰富的遗产价值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和体现,保护与开发工作任重道远。

重庆市巴南区抗战遗址的保护与思考

重庆市巴南区抗战遗址的保护与思考

重庆市巴南区抗战遗址的保护与思考
抗战是中国历史上非常重要的一个时期,为了国家的独立和民族的尊严,人民军队和广大民众经历了艰苦卓绝的斗争。

在抗战时期,重庆市巴南区作为重要的军事前线,曾经发生了许多英勇的战斗。

为了保护这些抗战遗址,准确传承历史记忆,需要重视保护工作并合理加以利用。

作为全国抗战时期主要城市之一,重庆市的巴南区曾经是中国革命的领导中心之一,也是重要的军事前线,曾经发生了许多英勇善战的战斗,留下了许多珍贵而宝贵的历史遗迹。

保护这些遗址和纪念物,是保护历史和文化、传承精神和文明的责任,也是传递历史和凝聚民族的重要手段。

在这个过程中,首先应该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历史意识和文化素养。

通过举办相关的展览、讲座和文化活动,增强人们对抗战历史的认知和理解,激发对国家独立和民族尊严的自豪感和责任感,以及维护和平与祈愿的情感。

其次要加强具体的保护工作。

这包括维护现有的纪念馆和遗址,同时也要加强对这些地点的安保工作。

对于一些较为脆弱和易损的遗迹,应该考虑采取一些特殊的保护措施,避免遗址的破坏和流失。

最后应该合理利用这些抗战遗址,通过适度地改造和提升,成为区域文化旅游的重要资源。

这样不仅有利于推动地区的经济发展,也有利于传承抗战精神,成为国民教育重要的实践教材。

总之,保护和传承抗战遗址需要广泛的参与和合力,需要放眼长远、注重实效的工作策略。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有效保护历史遗产,防止历史被淡化和遗忘,更好地传递抗战精神和民族文明。

重庆市巴南区抗战遗址的保护与思考

重庆市巴南区抗战遗址的保护与思考

重庆市巴南区抗战遗址的保护与思考重庆市巴南区是我国重要的抗战遗址保护地,这里保存着大量珍贵的历史遗迹和文物。

如何保护这些遗址,让更多的人了解和珍视这段历史,是当下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从巴南区抗战遗址的保护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未来的思考角度展开讨论。

一、巴南区抗战遗址的保护现状巴南区是重庆抗战时期的主战场之一,许多战争遗址在这里留下,是抗战历史的见证者。

目前,巴南区抗战遗址的保护工作正在积极进行,许多遗址被列入了国家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得到了一定的保护和修复。

龙洲湾烽火台、江津新华浦抗战遗址等重要的抗战遗址已经开展了一系列的修复工作,其中有的还建立了展览馆,向公众展示了抗战时期的历史场景和重要事件。

这些保护工作为后人了解抗战史提供了重要的场所和历史资料。

二、巴南区抗战遗址保护存在的问题尽管巴南区抗战遗址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保护,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 抗战遗址保护意识不强。

部分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对抗战遗址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在保护工作中投入不足,遗址保护工作的优先级较低。

2. 抗战遗址保护与当地经济发展的矛盾。

一些抗战遗址所在地可能有着重要的开发和利用价值,而当地政府和开发商之间的矛盾常常影响了抗战遗址的保护工作。

3. 抗战遗址的管理存在不足。

管理办法不成熟、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措施不到位等问题,都影响了抗战遗址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三、对巴南区抗战遗址保护的思考既然存在问题,就需要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

对巴南区抗战遗址的保护,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1. 加强保护意识,提高大众参与度。

政府部门可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民众对抗战遗址保护的认识,让更多的人了解和重视这些历史遗迹。

2. 建立健全的保护机制。

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抗战遗址保护管理机构,制定科学合理的保护规划,确保遗址受到有效的保护和管理。

3. 打造文化旅游体验区。

将抗战遗址建设成为具有教育和旅游功能的文化体验区,吸引更多的游客和学生前来参观学习,既能增加地方经济收入,又可以加强对抗战历史的传承。

重庆市抗战遗址文物保护点

重庆市抗战遗址文物保护点

重庆市抗战遗址文物保护点1.引言1.1 概述概述:重庆市作为中国历史上重要的抗战前线城市,拥有众多宝贵的抗战遗址文物,这些遗址见证了中国人民艰苦卓绝的抗战岁月。

为了保护这些文物,重庆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致力于保护和传承抗战文化遗产。

本文将重点介绍重庆市抗战遗址文物保护点的相关情况。

随着时间的推移,重庆市的抗战遗址逐渐成为历史的见证,成为人们向往追忆抗战岁月的重要场所。

这些遗址包括了抗战时期的防空洞、炮台、防线、指挥部等,分布于城市的不同地点。

它们承载着中国人民浴血奋战的英勇事迹,是中华民族艰苦抗战精神的具体体现。

为了保护这些珍贵的抗战遗址文物,重庆市始终高度重视抗战文物保护工作。

该市政府主动出台了一系列保护措施,包括遗址文物的认定与登记、遗址的实地保护与修复、开放与宣传等方面的工作。

同时,重庆市还加强了与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的协作,开展了大量的科研和保护工作,努力将这些遗址文物保护得更加完整和全面。

重庆市抗战遗址文物保护点的建设不仅是对历史文化的保护,同时也是对中华民族抗战精神传承的重要举措。

通过保护这些遗址文物,可以激发人们对抗战历史的认识和热爱,传承和弘扬抗战精神,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

同时,重庆市抗战遗址文物保护点的建设也为城市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

鉴于重庆市抗战遗址文物保护点的重要性和前景,我们应该继续加大保护力度,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和管理机制,并鼓励更多的人们来到这些遗址参观、学习和研究,为推动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做出贡献。

同时,我们也要提醒自己,保护抗战遗址文物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只有共同努力,才能真正守护好这段历史记忆,让后代子孙能够了解抗战历史,珍爱和传承我们中华民族的伟大精神。

1.2文章结构文章结构是指文章的整体框架和组织方式。

在本文中,我们将采取以下的文章结构:第一部分:引言- 1.1 概述:介绍抗战遗址文物保护点的背景和重要性。

- 1.2 文章结构:概述整篇文章的结构和每个部分的内容。

重庆市巴南区抗战遗址的保护与思考

重庆市巴南区抗战遗址的保护与思考

重庆市巴南区抗战遗址的保护与思考重庆市巴南区作为重庆市的一个行政区域,曾经是抗战时期的重要战场。

在抗战期间,巴南区曾经历了激烈和惨烈的战斗,成为了抗日战争的重要遗址之一。

如何保护和传承巴南区抗战遗址的历史记忆,成为了当下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探讨巴南区抗战遗址的保护与思考。

巴南区抗战遗址的保护意义重大。

抗战遗址作为抗日战争的见证,承载着抗战时期的历史记忆和民族精神。

保护这些遗址,不仅是对历史的尊重,更是对那段历史的铭记和纪念。

巴南区的抗战遗址是当时抗战中的重要战场,有着极其重要的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

保护这些遗址,可以让我们更加真实地了解抗战时期的悲壮历史,传承和弘扬抗战精神,激励和鞭策现代人不忘初心,继续为国家和民族的繁荣昌盛而努力。

巴南区抗战遗址的保护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的进程,部分抗战遗址遭到了破坏和损毁,文物的保护和修复工作亟待加强。

一些遗址的开发利用问题也亟待解决。

如何在保护遗址的前提下,实现遗址的合理利用,是一个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社会大众的参与度也需要加强,更多的人了解和重视抗战遗址的保护工作,共同携手保护好这段宝贵的历史。

对于巴南区抗战遗址的保护和思考,需要多方共同努力。

政府部门应当出台更为严格的法律法规,加大力度保护和修复抗战遗址。

社会各界也应该积极参与到抗战遗址保护的工作中来,加强宣传和教育,让更多的人了解和重视这些历史的瑰宝。

加强与学术界的合作,进行专业化的保护和修复工作,确保遗址得到最好的保护和传承。

只有政府、社会和学术界共同努力,才能够更好地完成巴南区抗战遗址的保护和传承工作。

巴南区抗战遗址的保护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其背后蕴含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具有重要的纪念价值和教育意义。

只有更多的人共同参与到抗战遗址的保护与传承中,才能够更好地完成这项伟大的历史工程,让抗战精神得到更好地传承和弘扬。

相信在各方的努力下,巴南区的抗战遗址一定能够得到更好地保护和传承,成为我们永远的历史记忆。

重庆市巴南区抗战遗址的保护与思考

重庆市巴南区抗战遗址的保护与思考

重庆市巴南区抗战遗址的保护与思考重庆市巴南区是抗日战争时期的重要战场,这里留存了许多抗战时期的遗址,这些遗址见证了我国人民顽强抗战、英勇奋战的历史,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遗址逐渐被岁月的洪流冲刷,保护工作亟待加强。

对于巴南区抗战遗址的保护与思考显得尤为重要。

一、巴南区抗战遗址的保护现状巴南区作为抗战时期的主战场之一,留存着许多重要的抗战遗址,如抗战时期的指挥部、军工厂、伤兵营、伪军监狱等。

这些遗址虽然经历了七十多年的风雨洗礼,但依然能够清晰地展现出当年的惨烈战火和人民浴血奋战的历史场景,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

由于长期以来对这些遗址的保护工作偏弱,许多遗址已经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和侵蚀。

部分抗战遗址在城市建设中被无序开发和改造,原本清晰的历史痕迹被掩埋、破坏,导致历史遗址难以辨认,历史信息无法准确传承。

一些遗址内没有得到妥善的保护和利用,导致遗址内部陈旧、残破、无序等,无法完整地展现出当年抗战时期的风貌。

一些遗址因为年代久远,本身结构老化,加之环境污染和人为破坏,已经出现了严重的毁坏和损失,亟待进行修复和保护。

目前,巴南区抗战遗址的保护面临着巨大的挑战,要想有效地对遗址进行保护,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和对策。

第一,加强对抗战遗址的认定和界定。

对于沉寂数十年的抗战遗址,有必要加强考古和历史学研究,准确地确认哪些地方是抗战时期的遗址,确定遗址的范围和边界。

这样可以为后续的保护工作提供准确的依据和方向。

第二,增加对抗战遗址的宣传和教育。

通过增加对抗战遗址的宣传和教育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和认识抗战遗址的历史意义和价值,增强公众对抗战遗址保护的认同感和自觉性,营造全社会关注和保护抗战遗址的氛围。

加强对抗战遗址的保护和修复。

在保护和修复抗战遗址时,要根据遗址的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保留原始的历史面貌,尽量避免过度修饰和人为痕迹,保持其独特的历史风采。

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对遗址进行保护和修复,尽可能地减少对环境和遗址本身的干扰和破坏。

抗日战争中的中国抗日战争遗址保护与纪念

抗日战争中的中国抗日战争遗址保护与纪念

抗日战争中的中国抗日战争遗址保护与纪念抗日战争是中国近代史上的一段重要历史时期,战火纷飞下,许多抗日战争遗址见证了那个时期的英勇抗战精神。

为了保护这些遗址,对历史进行纪念,中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保留历史记忆、教育后人并传承英雄精神。

一、抗日战争遗址的保护与修复抗日战争遗址保护是对历史遗址的修复、保护和管理,使其能够传承历史价值和文化遗产,同时使之得到有效的保护。

为此,中国政府成立专门的机构,如国家文物局等,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对抗日战争遗址进行综合保护工作。

这些措施包括:1. 遗址调查和勘探:对于尚未发掘或定位的抗日战争重要遗址,政府组织专家进行调查和勘探,以发现并确认其准确的位置、规模和重要性。

2. 遗址修复和保护:对于已发掘出来的抗日战争遗址,政府会安排专业团队进行修复和保护工作,以确保其基本完整性,同时保留历史痕迹和特征。

3. 遗址标识和展示:政府在抗日战争遗址周边设置标识和指示牌,以引导游客,同时设置展览馆和陈列室,以介绍遗址的历史背景和重要价值。

二、抗日战争遗址的纪念与教育抗日战争遗址的纪念与教育是通过各种形式和手段,对抗日战争历史进行传承、宣传和教育,使人们能够了解历史、缅怀英烈、凭吊牺牲者,并从中汲取勇气和力量。

1. 纪念活动和仪式:政府会定期组织各种纪念活动和仪式,以纪念抗日战争中的英烈和牺牲者。

例如,每年的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会在各地举行隆重的纪念活动,以悼念那些为国家和民族献身的英雄。

2. 教育和宣传:通过教育和宣传手段,政府向公众普及抗日战争的历史知识和重要意义。

学校开设相关课程,组织学生参观抗日战争遗址;媒体播放相关影视作品和纪录片,以宣传抗日战争的真实历史。

3. 纪念设施和纪念品:政府投资建设各种纪念设施,如抗日战争纪念馆、纪念碑等。

同时,还制作和销售相关纪念品,如书籍、纪念章等,以便人们能够通过物品来缅怀历史和纪念英烈。

三、抗日战争遗址保护与纪念的意义抗日战争遗址的保护与纪念,不仅仅是对历史的尊重和记忆,更是传承和弘扬抗战精神的重要途径。

刍议重庆抗战文化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刍议重庆抗战文化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刍议重庆抗战文化资源的开发与利用雷娟【摘要】与其他地区相比,重庆有着丰富的抗战文化资源,若对其进行充分开发,在实现抗战文化自身历史文化价值的同时,还能促进重庆地区的经济发展。

在对重庆抗战文化资源进行开发与利用的过程中,其基本前提在于建立资源的保护,本着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制定出科学完善的开发方案。

在此,本文针对重庆抗战文化资源的开发与利用这一问题,进行以下论述。

【期刊名称】《兰州教育学院学报》【年(卷),期】2012(028)006【总页数】2页(P17-18)【关键词】重庆抗战文化;文化资源;开发利用【作者】雷娟【作者单位】第三军医大学人文社科学院,重庆400038【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G124重庆是我国新兴直辖市,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

抗日战争时期,重庆作为中国的战时首都与国民政府“陪都”、第二次国共合作的重要舞台和国际反法西斯战争远东指挥中心,留下了珍贵而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

结合当前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重庆抗战文化若能得到充分的开发利用,不仅能扩大重庆抗战文化的影响范围,还能加强重庆地区的经济发展。

在此,笔者结合自身多年的思考,从重庆抗战文化资源的特点及重庆抗战文化资源开发利用途径等两个方面出发,对重庆抗战文化资源这一问题,做如下简要分析。

重庆作为我国抗战时期的经济、政治中心,凭借其丰富的抗战文化资源,在我国文化史上占据着核心地位。

结合重庆抗战文化资源的特点,笔者从多年的工作经验出发,将其概况为以下三个方面:(一)历史性重庆市抗战文化资源具有独特的历史性特征,抗日战争时期作为近代中国史上波澜壮阔的重要时期,是历史转折的关键所在,而重庆在其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1]。

重庆是中国的战时首都,是中国正面战场的指挥中心,也是抗日战争的后发基地,在日军三年的轰炸下依然发挥着指挥抗日的重要作用,并且更是国共合作的舞台,是民主运动的阵地。

在抗日战争时期,有许多或悲壮或光辉的事迹在重庆发生,重庆为抗战的胜利以及反法西斯战争的最终胜利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和难以弥补的牺牲。

重庆市巴南区抗战遗址的保护与思考

重庆市巴南区抗战遗址的保护与思考

重庆市巴南区抗战遗址的保护与思考【摘要】本文主要讨论了重庆市巴南区抗战遗址的保护与思考。

在背景介绍了抗战遗址的重要性,为了铭记历史,保护这些遗址显得尤为重要。

在对抗战遗址现状进行了分析,评估了保护现状,并提出了保护措施建议。

同时强调了社会参与的重要性以及国家政策的支持。

结论部分展望了保护成果,强调了历史文化传承的意义,以及重庆市巴南区抗战遗址保护的重要性。

通过本文的探讨,希望能够引起社会对于抗战遗址保护的重视,共同传承和珍惜历史文化遗产。

【关键词】重庆市巴南区、抗战遗址、保护、思考、现状分析、保护措施、社会参与、政策支持、成果展望、历史文化传承、保护意义。

1. 引言1.1 背景介绍重庆市巴南区抗战遗址作为重庆市最重要的抗战遗址之一,承载着抗战时期的重要历史记忆和文化遗产。

在抗战期间,重庆市巴南区曾是中国国民党政府的战时首都,承担了抵御日本侵略的重要任务。

许多重要的抗战事件和人物都与巴南区密切相关,例如重庆大轰炸、蒋介石的抗战指挥中心等,这些都丰富了巴南区抗战遗址的历史内涵和文化价值。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巴南区抗战遗址面临着严峻的保护挑战。

为了更好地保护和传承这些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需要采取有力的措施来加以保护和修缮,同时加强社会参与和国家政策支持,共同努力推动巴南区抗战遗址的保护工作。

1.2 重要性说明重庆市巴南区抗战遗址的保护至关重要,这些遗址承载着中国抗战历史的珍贵记忆,是我们追忆历史、缅怀先烈的重要场所。

保护这些遗址不仅是对历史的尊重,更是对那段艰苦卓越抗战岁月的珍视。

抗战遗址的保护可以让人们更好地了解抗战历史,感受那段曾经的艰难岁月,激发民族自豪感和爱国情怀。

保护抗战遗址也有助于传承和弘扬历史文化,让后人铭记历史,珍惜和平。

在当今社会,保护抗战遗址更是呼唤着我们应当重视历史、传承文化、爱国爱民的时代责任。

重庆市巴南区抗战遗址的保护不仅关乎历史记忆的传承,更是关乎国家尊严和人民幸福,是我们每个人共同的责任和使命。

重庆抗战文化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

重庆抗战文化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

一、重庆抗战文化资源的概述
1. 重庆抗战文化资源的概念 重庆抗战文化,是以抗日救亡为基本主题,以民族解放 为思想特质,涵盖军事政治、科技教育、文学艺术和新闻出 版等多个领域的大众文化 [1]。 2. 重庆抗战文化资源的现状 从数量上看,来自《陪都遗址寻踪》一书的不完全统计, 重庆比较重要的抗战遗址遗迹 266 处之多,但其中仅有 5 处 保存完好, 178 处保存基本完好, 81 处部分残存, 54 处已被拆毁。 红岩村革命纪念馆是唯一已被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是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遗址。且已经建成了的革命历史遗迹陈列 展示馆厅并对外开放的也只有几处。据重庆官方统计的抗战文 献数量,重庆在中国抗战大后方历史文献中心的抗战文献就已 经超过 3 万种。从分布上看,渝中区、南岸区、北碚区和沙坪 坝区是抗战文化遗址相对集中分布区,其他区县抗战文化遗址 分布相对较分散,不利于统筹规划。从类型上看,有以松厅、 “二陈”别墅为代表的名人旧居;有以复旦大学旧址、育才学 校旧址为代表的战时迁渝的各高等院校;有以苏军烈士墓,重 庆市消防人员殉职纪念碑为代表的重庆悲痛遭遇的历史遗迹, 以莲青楼、国民政作者简介:刘洋(1994-),女,四川成都人,本科。研究方向:公共事业管理。
CHINESE & FOREIGN ENTREPRENEU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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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庆抗战文化资源的保护开发对策
1. 通过媒介造势,运用隐形营销的方式进行宣传 广泛利用媒介对重庆抗战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进行宣传 造势。网络宣传方面,如政府网站、微博和 QQ 空间等;广 告宣传方面,如公交车里投入语音广告、大型商圈像解放碑 在 LED 屏幕上投入重庆抗战文化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公益 广告等。此外,运用隐形营销的方式,如把广大市民喜闻乐 见的旅游休闲节目《舌尖上的中国》《行者》等和抗战文化 资源有机结合其来, 在节目中合理掺插重庆抗战文化的因素, 为重庆抗战文化赢得良好的口碑,以利于重庆抗战文化资源 的开发利用。 2. 坚持科学合理的保护开发原则 要实现重庆抗战文化资源有效的保护开发利用,关键在 于遵循科学合理的开发原则,坚持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效 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有机结合。在实施抗战文化资源 开发利用时,要充分体现其历史特征和底蕴。例如,利用重 庆抗日战争为背景, 所开发出的畅销文学作品 《记忆之城》 《周 恩来在重庆》等,对文学作品中塑造的人物形象强化了历史 形象,传达出了抗日战争时期的革命精神,是对科学合理开 发原则在现实中的成功实践,达到了三种效益的统一。 3. 制定切实可行的保护开发规划 重庆抗战文化资源开发利用的突破点在于把该资源纳入 系统规范的渠道中去进行研究,并新成较完整的保护开发规 划。可以从以下思考:一是把重庆抗战文化资源和旅游资源 相结合,体现其文化价值,积极开展红色旅游,使抗战文化 资源成为该城市历史象征和名片;二是与外国合作,在对外 国文化资源开发新模式探索学习中“以我为主,为我所用”, 如与韩国合作,开发韩国临时政府旧址;三是加强对抗战文 化资源开发利用人才的培养,参照厦门思明区文物保护开发 方面自愿者的模式, 对自愿者们进行专业的管理、 教育和培训, 激发广大市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参考文献: [1] 刘恋 . 抗战文化历史街区更新设计研究——以重庆市中山 四路为例 [J]. 福建建筑 ,2011(12). (责任编辑:王兰爽)

重庆市巴南区抗战遗址的保护与思考

重庆市巴南区抗战遗址的保护与思考

重庆市巴南区抗战遗址的保护与思考重庆市巴南区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具有深厚的抗日民族精神和革命传统。

在抗日战争期间,巴南区曾经发生过一系列激烈而血腥的战斗。

这些战斗的遗址是留给我们的宝贵历史遗产,它们见证了抗战胜利的艰辛付出与伟大胜利。

保护这些遗址,对于我们今天研究历史、传承文化、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然而,由于历史的变迁和城市的发展,许多抗战遗址已经被毁坏或遗失,这是我们所不想看到的。

因此,如何有效地保护这些遗址,成为了我们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首先,应该尽快进行抗战遗址的整理与调查,加强历史考察和保护。

可以通过勘察、调查和现场验证等方式,打造一张全面而精准的遗址保存地图,详细记录每个遗址的历史沿革、现状和保护状态。

在这些基础上,建立相关修缮和保护计划,合理开展遗址修缮工作,及时对遗址的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防止遗址及其文化遗产的破坏和流失。

其次,要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识,向市民宣传抗战遗址的重要性和保护方法。

可以通过组织展览、报告会、座谈会等活动,向社会传递文化遗产保护的思想和理念。

同时,要积极引导市民重视周围的遗址保护,发扬文化遗产保护的民间力量,充分保护史料和实物文物,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

只有更多的人关注文化遗产的保护,才能更好地传承和弘扬民族文化。

最后,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监管。

应该制定更为具体而严格的文化遗产保护法规,完善文化遗产保护机构的职能、管理和考核体系,加强监管和执法,依法依规查处侵害文化遗产的行为,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力度和效果。

总之,保护抗战遗址是我们继承和传承革命历史、弘扬抗战精神的重要任务。

只有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才能更好地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让更多的人认识、了解、关心和传承巴南区的革命历史和文化遗产。

守护城市经典文化:重庆抗战遗址的抢救与保护

守护城市经典文化:重庆抗战遗址的抢救与保护
人 墓 、 烈 士 墓 及 纪 念 设 施 2 处 , 交 通 道 路 设 施 5 ,金 8 处
制 、抢救维修 、合理利 用、课题研 究等方面做 了大量工 作,取得 了明显成效。
2 0 年4 0 9 月,成 立了 以市 委常委 、宣传部部长 何事
忠和分管副市长谭栖伟任组长 的重 庆市抗 战遗址保护利 用工作协 调小组 ;5 月,市政府 下发 了 关于切 实加强 危 旧房改造工程 中文物保 护工作的通知1 ) ),强调 了抗战
守护城市经典文化 ● 重庆抗战遗址的抢救 与保护
文◎ 幸 军
重庆抗战遗址 基本概况
重庆抗战遗址 ,是 ̄1 3 年1 月2 日国民政 府迁都 97 1 0 重庆 到1 4 年5 9 6 月5 日国 民政府还 都南 京的8 年期 间,与 抗战时期重要 历史事件 、历史人物有 关的史迹 、代 表性
址抢救维修 目标 任务分 解落实到市级有关部 门和 区县 ,
明确 了责任主体 、工作要求,落实了年度计划 。
多措并举
成效 明显
自2 0 年以来,先后颁布实施的 ( 04 《 重庆历史 文化 名
城保护规 划 、 《 重庆市实施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文物保
近年来, 重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抗 战遗址 的保护 与利用,将其视为一项十分重要和 紧迫 的任务 ,多措并
普 查 , 再 次 组 织 了全 市 抗 战 遗 址 专
项 调 查 。据 统 计 , 全 市 共 有抗 战 遗 址 7 7 。其 中, 现 存 3 5 6处 9 处,
占5 . % 1 5 ;消失 3 2 7 处, 占4 .% 85 。
全 国重 点文 物保 护单 位6 1 处 、 个 9 市级 文物 保护 单位 6 个 1 0 、 区 8 6处 ( )级文物保 护单位 4 处 、文物 ◎ 大规模的 内迁 ,以及长达 5 县 3 年之久 的 日机空袭 ,重庆城市 由旧城向周边扩展疏散 ,部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渝府发[2006]53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渝府发[2006]53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渝府发〔2006〕53号)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物质文化遗产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历史上各时代的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等可移动文物,以及在建筑式样、分布均匀或与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有关的文化空间。

我市是国务院公布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地下、地面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多样。

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巴渝文化遗产蕴含着重庆人民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体现着重庆人民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是重庆人民智慧的结晶,也是中华文明的瑰宝,是我市可持续发展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优秀文化,对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重庆具有重要意义。

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

重庆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规定

重庆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规定

重庆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2.06.10•【字号】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五届〕第190号•【施行日期】2022.07.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其他规定正文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五届〕第190号重庆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规定《重庆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规定》已于2022年6月10日经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6月10日重庆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规定(2022年6月10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加强红色资源的保护传承,发扬光荣革命传统,弘扬红岩精神,赓续红色血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红色资源的调查认定、保护利用、传承弘扬等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红色资源,是指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形成的,具有历史价值、教育意义、纪念意义的资源,包括:(一)重要旧址、遗址、纪念设施或者场所等不可移动资源;(二)重要档案、文献、手稿、实物、口述历史记录、回忆记录、声像资料等可移动资源;(三)其他需要保护的红色资源。

第三条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应当坚持尊重历史、科学认定、依法保护、合理利用、永续传承的原则,实行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加强红色资源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和体验设施的规划建设,提升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工作水平。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开展辖区内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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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办法重庆市抗日战争遗址保护利用办法_0257文档EDUCATION WORD办法重庆市抗日战争遗址保护利用办法_0257文档前言语料:温馨提醒,教育,就是实现上述社会功能的最重要的一个独立出来的过程。

其目的,就是把之前无数个人有价值的观察、体验、思考中的精华,以浓缩、系统化、易于理解记忆掌握的方式,传递给当下的无数个人,让个人从中获益,丰富自己的人生体验,也支撑整个社会的运作和发展。

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加强对抗日战争遗址的保护利用,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继承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

下文是重庆市抗日战争遗址保护利用办法,欢迎阅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抗日战争遗址的保护利用,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继承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抗日战争遗址(以下称抗战遗址)是指反映抗日战争历史,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抗战遗址除按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分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四个等级,实施分级保护管理外,还应当遵守本办法有关抗战遗址认定、保护和利用的规定。

第四条抗战遗址的保护利用遵循统一规划、严格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

第五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抗战遗址保护利用工作的领导,建立抗战遗址保护利用工作协调机制,将抗战遗址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文物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协助开展本行政区域内抗战遗址的相关保护利用工作。

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抗战遗址的保护利用,正确处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抗战遗址保护利用的关系。

第六条市、区县(自治县)文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抗战遗址的保护利用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抗战遗址保护利用规划,加强抗战遗址宣传,对抗战遗址保护利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规划、国土房管、城乡建设等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抗战遗址保护利用工作。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抗战遗址的义务,并有权检举、制止破坏、损毁抗战遗址的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毁抗战遗址。

第八条对在抗战遗址保护利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认定第九条市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抗战遗址进行专项调查,全面、系统记录抗战遗址。

第十条建立抗战遗址名录。

市人民政府将经市文物行政部门认定的抗战遗址列入《重庆市抗战遗址名录》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抗战遗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经依法认定的不可移动文物;(二)与抗日战争重要历史事件、历史人物有关;(三)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

市文物行政部门认定抗战遗址应当征求有关专家和社会公众的意见。

第十二条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抗战遗址设立保护标志。

抗战遗址保护标志包括抗战遗址名称、认定机关、认定日期等内容。

抗战遗址保护标志制作标准由市文物行政部门确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毁抗战遗址保护标志。

第十三条经认定发现新的抗战遗址或者因为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抗战遗址灭失的,市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报请市人民政府调整《重庆市抗战遗址名录》,并向社会重新公布。

第三章保护第十四条规划、国土房管等相关行政部门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应当根据抗战遗址保护需要,会同文物行政部门确定抗战遗址保护措施,并纳入相应规划。

市文物行政部门组织编制抗战遗址保护利用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

第十五条市文物行政部门编制抗战遗址保护利用规划时,应当对分布集中的抗战遗址划定片区,实行片区整体保护。

抗战遗址片区所在地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对每一处抗战遗址片区分别编制片区保护利用专项规划,制定保护措施。

第十六条抗战遗址属于文物保护单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划定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并进行管理。

抗战遗址属于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由抗战遗址所在地区县(自治县)文物行政部门会同同级规划部门划定保护范围,并根据需要划出一定的建设控制地带。

在其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抗战遗址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抗战遗址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

对已有的污染抗战遗址及其环境的设施,应当限期治理。

抗战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应当纳入城乡规划管理。

第十七条对抗战遗址实施原址保护。

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实施原址保护的,应当依法实施迁移保护。

抗战遗址属于文物保护单位的,迁移保护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有关规定批准后实施;抗战遗址属于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迁移保护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禁止擅自迁移抗战遗址;禁止拆除抗战遗址。

第十八条建设项目对抗战遗址实施原址保护的,抗战遗址建筑面积可以不计入该建设项目容积率,抗战遗址占地面积可以不计入该建设项目建筑密度指标和绿地指标。

第十九条建设项目涉及抗战遗址的,规划、国土房管、城乡建设等相关行政部门在履行相应行政审批职能时,应当征求文物行政部门的意见。

文物行政部门对建设项目涉及的抗战遗址应当提出保护建议。

第二十条抗战遗址应当确定保护责任人。

抗战遗址保护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一)国有抗战遗址,有保护管理机构的,保护管理机构是保护责任人。

没有保护管理机构属于直管公房的,公房管理机构是保护责任人;属于其他公房的,使用人是保护责任人。

(二)非国有抗战遗址,所有权人是保护责任人。

(三)土地储备期间,所有权人搬离的,土地储备机构为保护责任人。

根据前款规定无法确定抗战遗址保护责任人的,由所在地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指定保护责任人。

第二十一条抗战遗址保护责任人负责抗战遗址的修缮、保养及其安全管理。

抗战遗址保护责任人在抗战遗址的修缮、保养及其安全管理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得改变抗战遗址原建筑立面、色彩色调、基本平面布局和有特色的内部装饰等;(二)不得损毁,擅自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与抗战遗址相关的建筑物以及其他设施,确需进行改建、添建或者拆除的,应当依法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三)不得擅自对抗战遗址进行装饰、装修,确需进行装饰、装修的,应当依法报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四)发现危害抗战遗址安全的险情时,应当立即采取救护措施并向文物行政部门报告;(五)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第二十二条修缮、保养抗战遗址所产生的费用由保护责任人承担。

保护责任人不按照规定对抗战遗址进行修缮、保养或者保护责任人之间对抗战遗址的修缮、保养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抗战遗址所在地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可以委托有关单位代为修缮、保养,费用由保护责任人承担。

抗战遗址保护责任人不具备修缮、保养能力的,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

第二十三条文物行政部门应当每年向保护责任人发出保护通知书,督促保护责任人履行抗战遗址保护义务。

保护通知书应当包含该抗战遗址的保护措施、安全防范要求和利用要求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市文物行政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抗战遗址修缮、保养的技术导则。

抗战遗址保护责任人应当按照技术导则做好抗战遗址的修缮、保养,保证抗战遗址的真实、完整。

第二十五条市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抗战遗址评估机制,对抗战遗址保护情况定期进行综合评估,并将综合评估情况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六条保护抗战遗址是全社会的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在抗战遗址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建筑设施内,生产、储存或经营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二)在抗战遗址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建筑设施内,安装影响抗战遗址安全的设施设备;(三)在抗战遗址上刻划、张贴、涂污;(四)其他危害、损毁抗战遗址或者影响抗战遗址安全的行为。

第四章利用第二十七条在保证抗战遗址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利用抗战遗址开办展览馆、博物馆,开展地方文化研究,发展文化、旅游产业,以及以其他形式对抗战遗址进行合理、适度、可持续的利用。

第二十八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应当包含抗战遗址旅游开发内容。

旅游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规划指导旅游经营者结合抗战遗址特点,开发、推广具有抗战文化特色的旅游线路、旅游服务、旅游产品。

第二十九条制作城市地图、开发公众服务平台、建设公共交通站台及其相应报站系统、设置旅游交通标志和道路标牌等,应当结合抗战遗址特点和分布情况包含抗战遗址相关内容。

第三十条鼓励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利用抗战遗址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

鼓励抗战遗址类博物馆结合本单位特点,发挥抗战遗址作用,积极参与城市文化氛围营造和社区文化建设。

抗战遗址保护责任人应当为宣传教育活动提供便利。

第三十一条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单位应当加强抗战遗址保护的公益宣传,制作播放抗战文化公益广告,增强全社会的保护意识,传播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

第三十二条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文博单位开展抗战遗址、抗战文化科学研究,促进抗战遗址保护成果的推广和应用,促进抗战文化的宣传和传播。

第三十三条利用抗战遗址开展各类活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符合抗战遗址保护利用规划;(二)符合抗战遗址保护通知书中有关利用要求;(三)对外开放的,其安全和消防状况符合相关规定;(四)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第三十四条利用抗战遗址开展各类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

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对利用抗战遗址开展经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信用管理,建立信用档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不诚信单位和个人名单。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破坏、损毁抗战遗址保护标志的,由文物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抗战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非经营性行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经营性行为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建设污染抗战遗址及其环境设施活动的;(二)进行可能影响抗战遗址安全及其环境活动的。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抗战遗址保护责任人在对抗战遗址进行修缮、保养及其安全管理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非经营性行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经营性行为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未依法履行修缮、保养及其安全管理义务的;(二)改变抗战遗址原建筑立面、色彩色调、基本平面布局和有特色的内部装饰的;(三)损毁与抗战遗址相关的建筑物以及其他设施的;(四)擅自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与抗战遗址相关的建筑物以及其他设施的;(五)擅自对抗战遗址进行装饰、装修的;(六)发现危害抗战遗址安全险情未立即采取救护措施或者未向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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