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工作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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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工作中的应用
摘要:谨慎性原则是会计核算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正确理解与应用谨慎性原则十分重要。分析了谨慎性原则的含义,介绍了谨慎性原则在中国会计核算中应用的必要性;阐述了谨慎性原则在会计核算中的体现,同时运用实例说明谨慎性原则的具体应用,并指出了谨慎性原则在中国企业会计核算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及几点建议。关键词:谨慎性原则;会计核算;应用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18条规定:“会计核算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而新《企业会计制度》则更加明确地规定:“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但不得计提秘密准备。”正确理解谨慎性原则,并针对其在会计核算中的应用进行具体的阐述,对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对谨慎性原则的理解谨慎性原则又称稳健性原则,是指在存在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作出判断时,保持必要的谨慎,既不高估资产或收益,也不低估负债或费用。在会计核算中应当对企业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作出合理预计,要求会计人员对某些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存在不同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可供选择时,在不影响合理选择的前提下,以尽可能选用不虚增利润和夸大所有者权益的处理方法和程序进行会计处理。由于谨慎性原则充分考虑了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而不考虑可能取得的收入或收益,就使得会计信息比较稳健,或比较慎重,也就是作了最坏的估计。
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面对的是纷繁复杂的外部经济环境,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市场风险,比如金融风波、债务人的死亡、破产、固定资产因技术进步而提前报废、恶性竞争等情况,谨慎性原则正是针对经济活动中的不确定因素,要求人们在会计处理上充分估计可能发生的风险和损失,这样有利于保护所有者和债权人的利益,也有利于提高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但谨慎性原则若使用不当,也可能降低企业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可比性,同时还可能导致企业设置秘密准备,使会计信息失真。二、谨慎性原则在中国会计核算中的具体应用情况
(一)谨慎性原则在会计核算中的应用与体现
会计核算中谨慎性原则的应用,体现具体会计准则的诸多方面:
1.发出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存货采用实际成本核算时,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有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和各别计价法。在物价上涨时,发出存货的计价采用后进先出法,会使本期成本接近当期水平,减少利润中水分,期末存货价值偏低,体现谨慎性原则。若采用先进先出法,则会使本期成本降低,利润中水分加大,期末存货价值升高,实现不了稳健性目的。
2.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有平速折旧法和加速折旧法两大类,若企业选用加速折旧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则可使企业在固定资产使用的前几年多提折旧,从而减少利润,少交所得税,等于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又可使投入的资金尽早收回,提高资金的利用率,体现了谨慎性。
3.计提八项资产减值准备。《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中规定了企业计提的减值准备由四项增至八项。
4.设置资本公积准备项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对于因接受捐赠而持有的非现金资产;对外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因被投资单位增资、扩股、接受捐赠等原因引起本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增加时,暂不确认为普通权益,而计入资本公积准备项目,待非现金资产或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才将实现的收益转入一般公积项目。
5.债务重组。企业在进行债务重组时,只能确认重组发生的损失,不得确认重组发生的收益,不预计未来的或有收益,但预计未来的或有支出。如果存在或有收益,也只能在实际收到时,才能作为当期收益处理,完全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的内涵,有利于防止企业利用债务重组调节利润的现象发生。
6.收入的确认与计量。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中对收入区别不同情况予以确认和计量,方能充分体现谨慎性原则。
7.无形资产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对企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的开发成本直接计入当期费用,不计入无形资产价值;当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时,企业应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转销。
8. 投资。《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对于对外投资投出非现金资产评估高于
其账面价值,不确认收益;对于股权投资差额,若为借项,按不超过十年的期限摊销,若为贷项,按不低于十年的期限摊销;企业收到短期投资的股利或利息时,不确认收益,而是到处置时再体现在净损益中。
(二)谨慎性原则运用实例分析
1.案例
假设红星公司2007年2月8日以一台设备对外投资。设备原值1 000 000元,已提折旧250 000元,评估确认价值900 000元,2007年12月1日,红星公司预计该项投资可收回金额为700 000元。2008年4月1日,红星公司因为财务困难,原欠银河公司贷款950 000元无力偿还,经双方协商,红星公司同意以该项投资清偿债务。该投资的公允价值为920 000元(假设不考虑税金)。
2.相关会计处理
(1)2007年2月8日,以固定资产取得长期股权投资非货币性交易准则规定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据此,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为750 000(1 000 000-250 000=750 000)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750 000 累计折旧 250 000 贷:固定资产1 000 000
(2)2007年12月31日,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投资准则规定,由于投资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额低于投资的账面价值,应将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全部确认为当期投资损失,即为50 000(750 000-700 000=50 000)元。借:投资收益 50 000 贷: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50 000
(3)2008年4月1日,以长期股权投资清偿债务
债务重组准则要求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全部计入资本公积或当期损失。在本例中,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950 000元与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700 000元之间的差额250 000元全部计入“资本公积”。借:应付账款 950 000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200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750 000 资本公积——债务重组收益 25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