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百福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第七版考试复习资料便携版要点
吴百福、徐小薇《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第7版)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绪论及第一~二篇【圣
绪论复习笔记一、进出口贸易的含义1.狭义的“进出口贸易”狭义的进出口贸易又称“国际货物买卖”,一般是指国与国之间有形商品即货物的买卖活动,它是国际贸易中最基本、最主要的部分。
许多技术转让和各种服务贸易的业务操作方法都是从货物进出口贸易的基本做法中借鉴的。
2.对“进出口贸易”定义的扩展根据当前国际经济往来的实际,1986年发起的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把进出口贸易的定义扩展为:(1)货物进出口:国际贸易中最基本、最主要的部分。
(2)技术进出口:以许可贸易为主要形式的技术转让。
(3)服务进出口:交通运输、银行、保险、旅游、船舶维修、技术咨询、各种形式的劳务合作等。
二、国际货物买卖的特点与国内贸易相比,国际货物买卖具有以下特点:(1)在法律体系和具体规则等方面可能存在差异和冲突。
国际贸易受到有关国家对外贸易政策、措施以及外汇管制等方面的制约。
(2)买卖双方承担的风险比国内贸易大。
交易数量和金额大,间隔时间长,地理跨度大,货物需长途运输,有时还需结合多种运输方式。
(3)交易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
国际贸易受到交易双方所在国的政治、经济以及其他客观条件的影响。
(4)利益相关者众多。
除买卖双方外,国际货物买卖还需要得到国内外的运输、保险、海关、检验与检疫和银行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或接受其监督与管理,关系错综复杂,容易造成损失或引起纠纷。
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的法律1.国内法国内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在本国主权管辖范围内生效的法律。
为了解决“法律冲突”,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法律。
”2.国际贸易惯例国际贸易惯例是国际贸易法的主要渊源之一,是指在国际贸易的长期实践中逐渐形成的一些有较为明确和固定内容的贸易习惯和一般做法。
国际贸易惯例通常是由国际性的组织或商业团体制定的有关国际贸易的成文的通则、准则和规则。
吴百福《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笔记和课后习题及考研真题(详解不可抗力)【圣才出品】
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第18章不可抗力18.1 复习笔记一、不可抗力的认定和处理1.不可抗力的含义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53条和《合同法》第117条的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按《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解释,不可抗力是指非当事人所能控制,而且没有理由预期他在订立合同时所能考虑到或能避免或克服它或它的后果而使其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障碍。
2.构成不可抗力应具备的条件(1)事件是在有关合同成立以后发生的。
(2)不是由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故意或过失所造成的。
(3)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后果是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控制、无法避免和不可克服的。
3.发生不可抗力的原因(1)自然原因由于自然原因是指由洪水、暴风、干旱、暴风雪、地震等人类无法控制的自然界力量所引起的灾害。
(2)社会原因社会原因是指战争、罢工、政府禁止有关商品进出口等。
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对于不可抗力的认定必须慎重,并与诸如商品价格波动、汇率变化等正常的贸易风险严格区别开来。
至于哪些事件属于不可抗力,国际上并无统一的解释,各国法律一般都允许当事人对不可抗力的范围通过在合同中订立不可抗力条款自行商定。
4.不可抗力的处理按照有关的法律和国际贸易惯例,如果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得到全部或部分履行,有关当事人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而免除其相应的责任,即对有关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而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害免负赔偿责任。
(1)解除合同如果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即使得合同履行成为不可能,例如,特定标的物的灭失,或事件的影响比较严重,非短时期内所能复原,则可解除合同。
(2)变更合同变更合同是指对原订合同的条件或内容适当地变更,包括替代履行、减少履行或迟延履行。
如果不可抗力只是部分地或暂时性地阻碍了合同的履行,则发生事件的一方只能采用变更合同的方法,以减少另一方的损失。
《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第七版)思考题和案例参考答案解析30章(全)
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第七版思考题及案例答案第一章商品的名称和质量 (2)第二章商品的数量 (5)第三章商品的包装 (8)第四章贸易术语 (12)第五章商品的价格 (16)第六章出口成本核算与佣金和折扣 (19)第七章交货时间和地点 (20)第八章运输方式 (23)第九章货物运输保险 (30)第十章票据 (36)第十一章汇付和托收 (39)第十二章信用证 (46)第十三章银行保证书和备用信用证 (52)第十四章不同结算方式的选择使用 (54)第十五章买卖合同中的支付条款 (56)第十六章货物的检验 (58)第十七章索赔 (62)第十八章不可抗力 (65)第十九章仲裁 (67)第二十章出口交易磋商合同的订立 (69)第二十一章出口合同的履行 (76)第二十二章进口交易前的准备 (87)第二十三章进口交易磋商和合同订立 (88)第二十四章进口合同的履行 (90)第二十五章经销和代理 (92)第二十六章招标与投标 (94)第二十七章拍卖和寄售 (96)第二十八章对等贸易 (98)第二十九章加工贸易 (101)第三十章商品期货交易 (104)第一章商品的名称和质量一、思考题1.在进出口贸易中,如何把握商品质量?答:商品质量的高低不仅关系到买卖双方的权益,还关系到商品、企业以至国家的声誉,因此,有必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把握商品质量:(1)对进口商品质量的把握总的来说,进口商品的质量应顺应国内经济建设、科学研究、国防建设、人民生活、安全卫生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具体而言,对进口商品质量的把握,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①在洽购商品时,应充分了解国外卖家所提供的商品的质量等级,分析该商品与我国同类商品的质量差异,拒绝进口质量低劣的商品;②在选购进口商品时,应考虑我国的国情和国内现实的消费水平,不应盲目追求高规格、高档次、高质量而造成不必要的消费损失;③在订立合同时,应注意对商品品质要求的严密性,避免因疏忽而造成损失;④在货物到达时,严格质量检验,杜绝不符合合同规定、不符合国家法规规定质量的商品进入国门。
吴百福《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笔记和课后习题及考研真题(信用证)【圣才出品】
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第12章信用证12.1 复习笔记一、信用证的含义信用证(L/C)又称信用状,是出证人以自身名义开立的一种信用文件,就广义而言,它是指由银行或其他人应客户请求作出的一项书面保证。
按此保证,出证人承诺在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条件下,兑付汇票或偿付其他付款要求。
二、信用证的当事人除双名信用证外,信用证的基本当事人有开证申请人、开证行和受益人三个。
此外,要完成一笔信用证业务,还涉及到其他关系人,即通知行、保兑行、付款行、偿付行、议付行等。
1.开证申请人开证申请人又称开证人、出账人,是指向银行提出申请开立信用证的人,是信用证交易的发起人。
开证申请人一般为进口人,即买卖合同的买方。
2.开证行开证行是指按开证申请人的请求或为其自身行事,开立信用证的银行,一般是进口地的银行。
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的权利和义务以开证申请书为依据。
3.受益人受益人是指信用证上所指定的有权使用该信用证的人,一般为出口人,即买卖合同的卖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方。
受益人通常也是信用证的收件人。
4.通知行通知行是指按开证行的请求,通知信用证的银行。
通知行一般是出口人所在地的银行,而且通常是开证行的代理行。
5.议付行议付行又称押汇银行、购票银行或贴现银行,是指根据开证行的授权,买入或贴现受益人开立和提交的符合信用证规定的汇票及/或单据的银行。
在信用证业务中,议付行通常又是以受益人的指定人和汇票的善意持票人的身份出现的,因此它对作为出票人的信用证受益人的垫付有追索权。
6.付款行付款行又称受票行,是开证行授权进行信用证项下付款或承兑并支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的银行。
开证行一般兼为付款行,但付款行也可以是接受开证行委托的代为付款的另一家银行。
付款行如同一般的汇票受票人,一经付款,即使事后发现有误,对受款人也无追索权。
7.偿付行偿付行又称信用证清算银行,是指受开证行的指示或授权,对有关代付行或议付行的索偿予以照付的银行。
吴百福《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笔记和课后习题及考研真题(商品的包装)【圣才出品】
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第3章商品的包装3.1 复习笔记一、运输包装运输包装(又称大包装、外包装),是指将货物装入特定容器,或以特定方式成件或成箱的包装。
1.运输包装的种类根据包装方式的不同,运输包装的分类情况如表3-1所示。
表3-1 运输包装的分类除上述单件包装外,运输包装还有将一定数量的单件包装组合成一件大的包装或装入一个大的包装容器内的集合运输包装,如托盘、集装袋等。
2.运输包装的标志运输包装的标志是为了方便货物交接,防止错发、错运、错提货物,方便货物的识别、运输、仓储以及方便海关等有关部门依法对货物进行查验等,而在商品的外包装上标明或刷写的标志。
按其作用的不同,按其用途,包装标志可分成以下几种: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1)运输标志运输标志,即唛头,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货运单据中有关货物标志事项的基本内容。
目的是为了使货物运输途中的有关人员辨认货物,方便其快速、顺利和安全地移送货物,并使凭单据查验货物成为可能。
按照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建议,简化的和标准的运输标志由四部分内容组成:①收货人或买方的名称字首或简称;②参照号码,如运单号、订单号或发票号;③目的地;④件数号码。
需要指出的是,为了便于刻唛、刷唛,节省时间和费用,便于在制单及其信息传递过程中使用电讯手段,国际标准化组织推荐的标准运输标志不使用几何图形或其他图形。
(2)指示性标志指示性标志是指根据商品的特性,对一些容易破碎、残损、变质的商品,在搬运装卸操作和存放保管条件方面所提出的要求和注意事项,用图形或文字表示的标志。
(3)警告性标志警告性标志又称危险品标志,是指在装有爆炸品、易燃物品、腐蚀物品、氧化剂和放射物质等危险货物的运输包装上用图形或文字表示各种危险品的标志。
其作用是警告有关装卸、运输和保管人员按货物特性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保障人身和物资的安全。
(4)重量体积标志重量体积标志是指在运输包装上标明包装的体积和毛重,以方便储运过程中安排装卸作业和舱位。
吴百福《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笔记和课后习题及考研真题(13-18章)【圣才出品】
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第13章银行保证书和备用信用证13.1 复习笔记一、银行保证书1.银行保证书的含义银行保证书又称银行保函,是银行向受益人开立的保证文件。
由银行作为担保人,以第三者的身份保证委托人如未对受益人履行某项义务时,由担保银行承担保证书中所规定的付款责任。
2.银行保证书的基本内容银行保证书的内容随具体交易的不同而异,但就其基本方面而言,一般包括以下几项:(1)基本栏目。
基本栏目包括保证书的编号;开立日期;各当事人的名称、地址和所在国家或地区;有关工程项目或其他标的物名称;有关合同或标书编号和签约或签发日期等。
(2)责任条款。
责任条款是银行保证书最主要的内容。
(3)保证金额。
保证金额是出具保证书的银行所承担责任的最高金额。
(4)有效期。
即最迟的索赔期限,或称到期日,它既可以是一个具体的日期,也可以是在有关某一行为或某一事件发生后的一个时期到期。
(5)索偿条件。
索偿条件,是指受益人在何种情况下方可向保证人提出索赔。
对此,国际上有无条件和附有条件的两种保证书。
事实上,不存在完全无条件的保证书,只是条件的多少,严宽程度不同而已。
3.银行保证书的种类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根据不同用途,银行保证书可分为许多种,但就其担保的职责和标的来分,主要有以下两种:(1)投标保证书投标保证书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保证人)应投标人(委托人)的申请向招标人(受益人)开立的保证书,保证投标人在开标前不中途撤销投标或片面修改投标条件;中标后不拒绝签约;中标后不拒绝交付履约保证金,否则,银行负责赔偿招标人一定金额的损失。
(2)履约保证书履约保证书是银行应申请人的请求,向受益人开立的保证申请人履行某项合同项下义务的书面保证文件。
在保证书有效期内如发生申请人违反合同的情况,银行将根据受益人的要求向受益人赔偿保证书中所规定的金额。
用于国际货物买卖中的履约保证书,又可分为进口保证书和出口保证书两种。
吴百福、徐小薇《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索赔)【圣才出品】
第17章索赔17.1 复习笔记一、违约责任1.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间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又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2.英国法律的相关规定(1)违反要件与违反担保英国的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中带实质性的主要约定条件,如卖方交货的质量或数量不符合同规定,或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交货,均作为“违反要件”,受损害的一方除可要求损害赔偿外,还有权解除合同。
如违反的是合同中的次要条件,称为“违反担保”或“违反随附条件”,则受损害一方不能解除合同,仍须继续履行他所应承担的合同义务,但有权请求违约的一方给予损害赔偿。
(2)违反中间性条款近年来,英国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已承认了一种新的违约类型,称之为“违反中间性条款或无名条款”。
所谓中间性或无名条款,是一种既不是要件,也不是担保的合同条款。
违反这类条款应承担的责任须视违约的性质及其后果是否严重而定。
如果性质及后果严重,受损害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损害赔偿,否则,就只能要求损害赔偿。
3.美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美国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以致使另一方无法取得该交易的主要利益,则是“重大违约”。
在此情况下,受损害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
如果一方违约,情况较为轻微,并未影响对方在该交易中取得的主要利益,则为“轻微违约”,受损害的一方只能要求损害赔偿,而无权解除合同。
4.《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相关规定按《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如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至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根本违反合同。
吴百福《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笔记和课后习题及考研真题(出口成本核算与佣金和折扣)【圣才出品】
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第6章 出口成本核算与佣金和折扣6.1 复习笔记一、出口商品成本核算1.成本核算的含义成本核算是指将为出口商品所作的投入与通过出口该商品所创造的FOB 外汇净收入,或与外汇净收入按人民币市场汇价的银行外汇买入价所兑换成的人民币收入相比较。
其中,为出口商品所投入的人民币耗费,即出口商品总成本(经扣除出口退税后),与FOB 外汇净收入比较,可求得出口商品的换汇成本(换汇率);出口商品总成本(退税后)与FOB 外汇净收入兑换成人民币总额相比较,可求得出口盈利额或亏损额。
2.出口换汇成本与盈亏额(1)出口商品的换汇成本,又称换汇率,在我国,目前一般是指商品出口的净收入每1美元所耗费的人民币成本。
核算换汇率是反映出口盈亏的一种形式。
人民币盈利越大,换汇成本越低,反之人民币亏损越大,则换汇成本也越高。
计算公式如下:FOB 出口商品总成本(人民币元)出口换汇成本=出口外汇净收入(美元)其中:①出口商品总成本(退税后)=出口商品购进价(含增值税)+定额费用-出口退税收入。
②定额费用:出口商品购进价×费用定额率。
定额费用一般包括银行利息、工资支出、邮电通信费、交通费用、仓储费用、码头费用以及其它管理费用。
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③出口退税收入=出口商品购进价(含增值税)÷(1+增值税率)×退税率。
(2)出口盈亏额的计算公式为:出口盈亏额=(FOB出口外汇净收入×银行外汇买入价)-出口商品总成本(退税后)。
二、佣金和折扣1.佣金和折扣的含义和作用(1)佣金和折扣的含义佣金是指卖方或买方付给中间商为其对货物的销售或购买提供中介服务的酬金。
上述中间商通常为经纪人或代理人。
但在实际业务中,凡是为招揽生意、促成交易提供服务的企业或个人,都可能成为佣金的收受者。
折扣是指卖方按原价给予买方一定的减让。
(2)佣金和折扣的作用在我国的外贸实践中,正确和灵活运用佣金和折扣,可调动中间商和买方推销和经营我方出口货物的积极性,增强有关货物在国外市场的竞争力,从而扩大销售。
吴百福、徐小薇《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出口合同的履行)【圣才】
第21章出口合同的履行21.1 复习笔记一、履行出口合同的程序我国的出口贸易中,货、证、运、款四个基本环节构成出口合同履行的必要程序。
它们之间是相互联系又是相互依存的。
因而只有环环紧扣,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根据法律和惯例的要求,切实做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才能确保货、款对流的顺利进行,使合同得以圆满地履行。
二、准备货物1.卖方的基本义务卖方的基本义务包括按照合同交付货物、移交单据和转移货物所有权三项。
其中,交付货物又是最主要的义务。
因为,只有交付了货物,才谈得上移交单据和转移货物所有权。
而做好备货工作就是为履行交货义务准备物质基础。
在备货工作中,要特别重视以下问题。
(1)质量。
货物的质量必须与出口合同的规定相一致。
严格按照买卖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货物,是卖方的一项基本义务。
(2)包装。
卖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方式交付货物。
(3)数量。
货物的数量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条件之一,卖方按合同规定的数量交付货物是卖方的重要义务。
(4)备妥时间。
交货时间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交易条件,倘有违反,买方不仅有权拒收货物并提出索赔,甚至还可宣告合同无效。
因此,货物备妥的时间,必须适应出口合同与信用证规定的交货时间和装运期限,并结合运输条件进行妥善安排。
为防止意外,一般还应适当留有余地。
(5)所有权。
卖方对出售的货物应当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并保证不侵犯他人的权利是卖方必须承担的又一项默示的合同义务。
2.备货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有关事项备货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向生产或供货部门安排生产或催交货物,然后核实检查应收货物的质量、数量和包装状况,并对货物进行验收。
另外,针对不同商品的情况和出口合同的规定,对出口货物进行检验,也是备货工作的重要内容。
凡属国家规定法检的商品,或合同规定必须经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局检验出证的商品,在货物备齐后,应向商品检验检疫局申请检验。
只有取得商品检验检疫局发给的合格的检验证书,海关才准放行。
吴百福《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笔记和课后习题及考研真题(经销和代理)【圣才出品】
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第25章经销和代理25.1 复习笔记一、经销方式1.经销的含义和分类(1)经销的含义经销是指出口企业与国外经销商达成书面协议,主要规定经销商品的种类、经销期限和地区范围,利用国外经销商就地推销商品的一种方式。
(2)经销的分类按经销商所持有的权限的不同,经销方式可分为一般经销和独家经销两种方式。
其中,在一般经销方式下,经销商享有经销权却不享有独家专营权,即出口供货商在一定地区、一定时期内,可以确定多家经销商来经销同类商品。
2.独家经销的含义独家经销又称包销,是指出口企业与国外一个客户或几个客户组成的集团即独家经销商达成书面协议,由出口企业把某一种商品或某一类商品给予独家经销商在约定地区和一定期限内独家经营的权利。
独家经销商与出口企业之间的关系是买卖关系,独家经销商从出口企业处购进货物后,自行销售,自负盈亏,承担货价跌落及库存积压的风险。
3.采用独家经销方式的利弊采用独家经销方式对出口商来说各有利弊,其利弊关系分析如表25-1所示。
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表25-1 独家经销方式利弊分析4.对独家经销商的选择、使用和管理对于独家经销商,重在选择,贵在使用。
选择和使用、管理,因商品、市场、双方的实力地位和经营意图等的不同,在掌握上往往也有所不同。
(1)可以从往来客户中挑选对象,经过适当的考察和评价,再签订正式协议。
(2)不仅要逐笔检查每笔交易的执行情况,还需定期检查协议的执行情况,以便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必要的适当措施。
(3)对于反馈的信息,特别是对对方提出的关于改进、提高品质、包装以及扩大销售的合理化建议,应认真、及时地予以考虑、研究,凡是可行的,应在可能的范围内积极付诸实施。
5.独家经销协议(1)独家经销协议的含义独家经销协是指出口企业与其所授权的独家经销商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从法律上确立双方关系的契约。
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2)独家经销协议的主要内容独家经销协议的主要内容有:①独家经销商的委任、独家经销权的授予和双方的关系;②独家经销权及其对等条件;③独家经销的商品种类、名称、规格及经销的地区和期限;④最低的购买金额;⑤个别销售合同及其与协议和协议所附格式条款的关系;⑥信息沟通和宣传推广。
吴百福、徐小薇《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出口成本核算与佣金和折扣)
第6章出口成本核算与佣金和折扣6.1 复习笔记一、出口商品成本核算1.成本核算的含义成本核算是指将为出口商品所作的投入与通过出口该商品所创造的FOB外汇净收入,或与外汇净收入按人民币市场汇价的银行外汇买入价所兑换成的人民币收入相比较。
其中,为出口商品所投入的人民币耗费,即出口商品总成本(经扣除出口退税后),与FOB外汇净收入比较,可求得出口商品的换汇成本(换汇率);出口商品总成本(退税后)与FOB外汇净收入兑换成人民币总额相比较,可求得出口盈利额或亏损额。
2.出口换汇成本与盈亏额(1)出口商品的换汇成本,又称换汇率,在我国,目前一般是指商品出口的净收入每1美元所耗费的人民币成本。
核算换汇率是反映出口盈亏的一种形式。
人民币盈利越大,换汇成本越低,反之人民币亏损越大,则换汇成本也越高。
计算公式如下:出口换汇成本=出口商品总成本(人民币元)÷FOB出口外汇净收入(美元)其中:①出口商品总成本(退税后)=出口商品购进价(含增值税)+定额费用-出口退税收入。
②定额费用=出口商品购进价×费用定额率。
定额费用一般包括银行利息、工资支出、邮电通信费、交通费用、仓储费用、码头费用以及其它管理费用。
③出口退税收入=出口商品购进价(含增值税)÷(1+增值税率)×退税率。
(2)出口盈亏额的计算公式为:出口盈亏额=(FOB出口外汇净收入×银行外汇买入价)-出口商品总成本(退税后)。
二、佣金和折扣1.佣金和折扣的含义和作用(1)佣金和折扣的含义佣金是指卖方或买方付给中间商为其对货物的销售或购买提供中介服务的酬金。
上述中间商通常为经纪人或代理人。
但在实际业务中,凡是为招揽生意、促成交易提供服务的企业或个人,都可能成为佣金的收受者。
折扣是指卖方按原价给予买方一定的减让。
(2)佣金和折扣的作用在我国的外贸实践中,正确和灵活运用佣金和折扣,可调动中间商和买方推销和经营我方出口货物的积极性,增强有关货物在国外市场的竞争力,从而扩大销售。
吴百福《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笔记和课后习题及考研真题(运输方式)【圣才出品】
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第8章运输方式8.1 复习笔记一、海洋运输海洋运输是国际贸易中最主要的运输方式,它具有运量大、运费低廉、不受道路和轨道限制的优点,是我国对外贸易货物运输中最主要的运输方式。
1.海运船舶营运方式按船舶的营运方式划分,国际海洋货物运输可分为班轮运输和租船运输两种。
(1)班轮运输①班轮运输的特点班轮运输又称定期船运输,它是在一定航线上,在一定的停靠港口,定期开航的船舶运输。
班轮运输具有以下三个特点:a.“四固定”。
即船公司按固定航线、固定停靠港口、固定的航行时间表航行,并按相对固定的运费率计收运费。
b.“一负责”。
即货物由承运人负责配载装卸并负担装卸费用。
简言之,即承运人管装管卸,装卸费用包括在运费内转嫁给运费的承担方。
c.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豁免以班轮公司签发的提单条款为依据。
不计算装卸时间与滞期费和速遣费。
②班轮运输的优势a.班轮船舶通常具有良好的技术质量,配备合格的船长、船员及船舶航运所需的供给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品,且各班轮公司有着严格的管理制度,保证了货物运输的质量;b.班轮运输的“四固定”“一负责”的特点,为进出口商订立买卖合同中的交货条款、掌握交接货时间、安排货物的运输提供了方便;c.班轮船舶承运货物的品种、数量比较灵活,一般不作限制,因此,适用于零星成交、批次较多、到港分散的货物运输;d.班轮船舶负责办理货物的装卸及中途转运,且定期公布船期表,为货主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因而班轮运输深受货主的欢迎,成为国际海洋货物运输中的主要运输方式。
(2)租船运输租船运输是指租船人向船东租赁船舶用于运输货物的业务。
在租船运输业务中,船舶的航运时间、行驶航线、停靠港口和船方收取的运费或租金以及装卸费用等均由出租方(船东)与租船人双方临时议定。
在国际海运业务中,租船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①定程租船定程租船又称程租船或航次租船,是以航程为基础的租船方式。
吴百福、徐小薇《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票据)【圣才出品】
第10章票据10.1 复习笔记一、票据1.票据的含义票据是指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证券,是由出票人签名于票据上,约定由自己或另一人无条件地支付确定金额的可流通转让的证券。
票据是一种债权凭证,但它的转让与一般债权的转让不同。
一般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方为有效;而票据的转让,可以凭交付或背书后交付就能完成,而无须通知债务人,债务人也不能以未接到转让通知为理由拒绝向票据权利人清偿债务。
2.票据的特性(1)流通性票据的流通性是指只要有健全的票据市场,票据债务人的资信又是可靠的,持票人就可将票据视同现金,或取得资金融通的便利。
(2)无因性票据的无因性是指票据流通过程中的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时,不必向票据债务人陈述或证明该票据产生或转让的原因,即使该票据有原因上的缺陷,只要持票人自己是依法取得的,就享有票据权利,票据债务人必须对持票人支付票款。
(3)文义性票据的文义性是指票据债务人只能根据票据的文字记载来履行付款义务。
(4)要式性票据的要式性是指票据的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规定,必要的项目必须齐全,对票据的处理,包括出票、提示、承兑、背书、保证、追索等行为都必须符合票据法的要求。
二、汇票1.汇票的定义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汇票的必备内容汇票必须要式齐全,即应当具备必要的形式和内容。
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1)表明“汇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收款人名称;(6)出票日期;(7)出票人签章。
汇票上未记载上述规定事项之一的,汇票无效。
在实际业务中,汇票通常尚需列明付款日期、付款地点和出票地点等内容。
除上述必备项目外,汇票还可以有一些票据法允许的其他内容的记载。
3.汇票的种类按照不同的分类方法,汇票可分为不同的种类,如表10-1所示。
表10-1 汇票的分类(1)按照出票人的不同,汇票可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①银行汇票。
吴百福《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笔记和课后习题及考研真题(货物的检验)【圣才出品】
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第16章货物的检验16.1 复习笔记一、货物检验1.货物检验的含义货物检验又称商品检验,是指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对卖方交付给买方货物的质量、数量和包装进行检验,以确定合同的标的是否符合买卖合同规定;有时还对装运技术条件或货物在装卸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残损、短缺进行检验或鉴定,以明确事故的起因和责任的归属;还包括根据一国的法律或行政法规对某些进出口货物实施强制性检验或检疫。
2.货物检验的必要性货物需要经过长途运输,多次装卸,如到货出现品质缺陷、数量短缺等,容易引起有关方面的争议。
为了保障买卖双方的利益,避免争议的发生,以及发生争议后便于分清责任和进行处理,就需要由一个有资格的、有权威的,独立于买卖双方以外的公正的第三者,即专业的检验机构负责对卖方交付的货物的质量、数量、包装进行检验,或对装运技术、货物残损短缺等情况进行检验或鉴定。
检验机构检验或鉴定后出具相应的检验证书,作为买卖双方交接货物、支付货款和进行索赔、理赔的重要依据。
因此,进出口货物检验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业务环节。
3.货物检验对我国的意义在我国,随着改革开放和国家经济不断发展,对外贸易不断扩大,进出口商品检验对保证国民经济顺利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进出口贸易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经济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贸易关系的顺利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在出口业务中,我国检验检疫机构通过加强对重要进出口商品的检验,较好地把住了出口商品的质量关,促进了我国商品质量的提高,增强了我国出口商品的国际市场竞争能力。
(2)在进口业务中,我国检验检疫机构通过对进口商品按合同和有关标准规定严格检验,以把好进口商品质量关,有效地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同时,我国检验检疫机构采用国际通行的技术贸易壁垒的做法,加强对进口商品的检验检疫和对相关的国外生产企业的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以合理的技术规范和措施保护国内产业和国家经济的顺利发展,保护消费者的安全健康与合法权益,建立起维护国家根本利益的可靠屏障。
吴百福、徐小薇《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买卖合同中的支付条款)
第15章买卖合同中的支付条款15.1 复习笔记一、汇付条款汇付方式通常用于预付货款和赊账交易。
为明确责任,防止拖延收付款时间,影响及时发运货物和企业的资金周转,对于使用汇付方式结算货款的交易,在买卖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汇付的时间、具体的汇付方法和金额等。
二、托收条款跟单托收的单据中通常包括有凭以提取货物的物权凭证,如可以转让的海运提单,在何种情况下将单据交付给买方,对买卖双方的权益、责任和风险都关系重大。
因此,凡以托收方式结算货款的交易,在买卖合同的支付条款中,必须明确规定交单条件和付款、承兑责任以及付款期限等内容。
其具体的规定方法,一般可先列明由卖方负责在装运货物后,开立汇票连同货运单据办理托收。
三、信用证支付条款在国际货物买卖中,特别是在出口业务中,如采用信用证方式结算,一般应在买卖合同的支付条款中,就开证时间,开证行,信用证的受益人、种类、金额、装运期、到期日等做出明确规定。
1.开证时间(1)按时开证的含义按时开证是指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开证,以便卖方有充分时间作备货、装运、制单等履约工作。
(2)开证时间的具体规定做法①如买卖合同未规定开证时间,按一般的惯例和法律规则,买方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开立,这个合理时间应从合同规定的装运期的第一天往回推算。
即买方必须在装运期的第一天以前一个充裕的时间内开证,以使卖方在把货物运到装运地或交付给承运人以前就能获知他的货款将由信用证所规定的内容予以保证。
②如果合同对装运期规定了一定的期限或一段期间,在没有相反规定的情况下,买方不得在卖方备妥货物待运时才开证,而应把整个装运期的机动权都给予卖方,使卖方在买卖合同规定的整个装运期内都可以利用这份信用证。
据此,如买方不按时开证并送达卖方,即构成买方的违约,卖方有权撤销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
2.开证行为确保收汇安全,在买卖合同特别是出口合同中,一般应对开证行的资信地位作必要的规定。
3.受益人在一般情况下,可规定“以卖方为受益人”。
吴百福《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笔记和课后习题及考研真题(26-30章)【圣才出品】
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第26章招标与投标26.1 复习笔记一、招标1.招标的含义招标指不经过一般交易磋商程序,只由一方按照规定条件,公开征求应征人递盘竞争,最后由招标人选定交易对象订立合同的一种交易方式。
通常是由招标人发出招标通告或招标单,提出准备购买的商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和有关的交易条件,或提出招包工程项目及其要求和条件,邀请一些卖方或承包商,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以便选定对其最有利的投标人达成交易。
2.招标包括的基本工作招标包括三项基本工作:发布招标通告、制定招标文件和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1)招标通告招标可分为公开招标和非公开招标两种。
其中,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在国内外报刊杂志上发布招标通告,将招标的意图公布于众,邀请有关企业和组织参加投标;非公开招标又称选择性招标,是指招标人不公开发布招标通告,只是根据以往的业务关系和情报资料,向少数客户发出招标通知。
(2)制定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招标的贸易条件和技术条件,它是投标人编制投标书的依据,也是招标人与中标的投标人日后订约的基础。
招标条件是由招标人单方面制定的,一般说来,投标人没有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讨价还价的余地。
(3)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在限期内提供能够反映其能力和资信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预审不合格者就不准参加投标。
二、投标1.投标的含义投标是指由卖方或承包商应招标通告的邀请,根据招标人规定的要求和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和地点,以填投标单的形式,向招标人发盘,争取中标以达成交易。
2.投标的基本工作(1)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针对招标人提出标购的商品、成套设备的规格质量要求、运输条件、保证金条款以及其他限制性条款,衡量自己的生产能力、技术条件以及生产管理经验能否胜任,是否能达到招标要求。
投标人只有在确信有充分把握时方可进行投标。
(2)确定适当的价格标价是决定中标与否的一个重要条件。
吴百福、徐小薇《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不同结算方式的选择使用)
第14章不同结算方式的选择使用14.1 复习笔记一、选择结算方式应予考虑的因素1.选择不同结算方式的必要性各种不同的结算方式,对国际货物买卖中的进出口人而言,各有利弊优劣。
因此,在实际业务中,应针对不同国家(地区)、不同客户、不同交易的具体情况全面衡量,取长补短、趋利避害,选择适当的结算方式,力求做到既能达成交易,又能维护企业的权益,最终达到确保外汇资金安全,加速资金周转,扩大贸易往来的目的。
2.选择结算方式应予考虑的因素(1)客户信用要在出口业务中做到安全收汇;在进口业务中做到安全用汇,安全收到符合合同的货物,就必须事先做好对国外客户即交易对手的信用调查,以便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选用适当的结算方式,这是选用结算方式成败的关键和基础。
对于信用不是很好或者尚未对他有充分了解的客户,进行交易时,就应选择风险较小的方式。
若与信用很好的客户交易时,由于风险较小,就可选择手续比较简单、费用较少的方式。
至于承兑交单的托收方式或赊账交易(例如货到目的地后以电汇方式付款),应仅限于本企业的联号或分支机构,或者确有把握的个别对象。
(2)经营意图选用支付方式,应结合企业的经营意图。
在货物畅销时,卖方不仅可以提高售价,而且还可选择对己最有利的结算方式,在交货前由买方先付款;而在货物滞销时或竞争激烈的商品,不仅售价可能要降低,而且在结算方式上也需作必要让步,先行交货,再由买方付款。
(3)贸易术语在使用CIF、CFR、CIP、CPT等属于象征性交货或称推定交货术语的交易中,可选择跟单信用证方式。
在买方信用较好时,也可采用跟单托收,例如付款交单方式收取贷款。
在使用EXW等属于实际交货方式术语的交易中,一般不能使用托收,以免卖方承担过大风险。
以FOB、FCA条件达成的买卖合同,不宜采用托收方式。
(4)运输单据考虑到收汇安全,如货物通过海上运输或多式联合运输,信用证和托收方式结算货款较适用。
如若货物通过航空、铁路或邮政运输时,不适宜做托收。
吴百福、徐小薇《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交货时间和地点)【圣才】
第7章交货时间和地点7.1 复习笔记一、相关概念1.交货时间(1)概念交货时间又称“交货期”或“装运期”,是指卖方按买卖合同规定将合同货物交付给买方或承运人的期限。
(2)意义交货时间对买卖双方的利益均有很大影响:对买方来说,关系能否适时地取得货物,满足其销售或使用的需要;对卖方来说,关系到能否在规定时限内备妥货物,安排运输,办理各种必要手续,以交付买方。
而且,交货时间的早晚又往往关系到买方支付与卖方收取货物价款的时间,直接影响企业的资金运用。
2.交货地点(1)概念交货地点是指卖方按买卖合同规定将货物交付给买方或承运人的地点。
(2)意义交货地点直接关系到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具体安排,在涉及运输的合同中,还涉及租订接运船舶等运输工具或指定承运人等事宜,因此,交货地点对买卖双方均至关重要。
二、“交货”和“装运”的概念1.“交货”和“装运”一致的情形在使用FOB、CIF、CFR以及FCA、CIP、CPT等六种装运术语达成的交易中,卖方在装运港或装运地将经出口清关的货物装到船上或者交付给承运人以运交买方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
因此,在采用上述六种术语订立合同的情况下,“交货”和“装运”在一定意义上是一致的。
2.“交货”和“装运”相区分的情形按INCOTERMS 2010在其“导言”中所作的解释,在INCONTERMS规则中“交货”一词是用于表示,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自卖方转移至买方的时间和地点。
因此在实际业务中,在采用FOB、CFR、CIF、FCA、CPT和CIP术语订立的买卖合同中规定卖方应于何时、何地交货时,以使用“装运时间”“装运地点”较为相宜。
至于DAT、DAP和DDP术语,这些术语使用于“到货合同”,卖方必须于目的地作实际交货,因此,“装运”和“交货”的概念完全不同,不能相互替代使用。
三、交货时间1.交货时间的含义交货时间又称“交货期”或“装运期”,是指卖方按买卖合同规定将合同货物交付给买方或承运人的期限。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际贸易实务考试内容整理各章案例答案在最后第一章:商品的名称和质量2:合同中规定商品质量的方法有哪几种?答:主要有两大类:(1)商品质量用实务样品表示;(2)商品质量用文字说明表示。
一)用实物样品表示商品质量的方法包括看货买卖和凭样成交,在凭样品成交中,可以采用以卖方样品为准,或以买方样品为准,也可以凭对等样品即确认样品买卖。
二)用文字说明表示商品的质量1.凭规格买卖2.凭等级买卖3.凭标准买卖:a.良好平均品质b.上好可销品质4.凭牌名或商标买卖5.凭产地名称或平地理标志买卖6.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5.“凭买方样品买卖”时应注意哪些问题?试述在买方来样是,使用“对等样品”的意义。
确认按买方提交的样品成交之前,卖方必须充分考虑按来样制作特定产品所需的原材料供应、加工技术、设备和生产安排的可行性,以确保日后得以正确履约。
此外,还需防止被卷入侵犯第三者工业产权的纠纷。
在国际贸易中,谨慎的卖方往往不愿意承接凭买方样品交货的交易,以免因交货品质与买方样品不符而招致买方索赔甚至退货的危险,在此情况下,卖方可根据买方提供的样品,加工复制出一个类似的样品交买方确认,这种经确认后的样品,称为"对等样品"或"回样"也有称之为"确认样品"(Confirming Sample)当对等样品被买方确认后,则日后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必须以对等样品为准.第二章:商品的数量3:何谓“以毛作净”?答:以毛重作为计算价格和交付货物的计量基础,这种计重方法就叫做“以毛计重”。
Ps:毛重是指商品本身的重量加皮重,既商品连同包装的质量,有些单位价值不高的商品(如用麻袋装的大米)可以采用这种方法。
4:在国际贸易中,如买方卖方未明确以何种计重方法计价时,应按何种重量计价?答:根据惯例,应按净重计量和计价。
5:(1)为什么要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规定数量机动幅度条款?答:为了便于合同的顺利履行,减少争议,允许卖方交货数量可以在一定范围内灵活掌握。
(有些商品在交货时,不易精确计算)(2)数量机动的幅度是如何规定的?(买卖双方约定)2:约量法(用“约”数条款时,双方现在合同中明确允许增加或减少的百分比。
)3:溢短装条款。
即在规定具体数量的同时,再在合同中规定允许多装或少装的一定百分比。
第三章商品的包装6. 什么是运输标志?答:运输标志(shipping mark),即“唛头”,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货运单据中有关货物标志事项的基本内容。
它一般由一个简单的几何图形以及字母、数字及简单的文字等组成。
通常印刷在运输包装的明显部位,目的是为了使货物运输途中的有关人员辨认货物,核对单证。
运输标志一般由哪些内容组成?(1)收货人或买方的名称字首或简称。
(2)参照号码。
如买卖合同号码、订单、发票或运单号码、信用证号码等。
(3)目的地。
货物运送的最终目的地或目的港的名称。
(4)件数号码。
本批每件货物的顺序号和该批货物的总件数。
10. 什么是定牌、无牌和中性包装?在我国出口业务中,在何种情况下采用这些做法?答:(1)定牌是指买方要求在我国出口商品/或包装上使用买方指定的商标或牌名的做法。
采用定牌,是为了利用买主(包括生产厂商、大百货公司、超级市场和专业商店)的经营能力和他们的企业信誉或名牌声誉,以提高商品售价和扩大销售数量。
(2)无牌是指买方要求在我国出口商品/或包装上免除任何商标或牌名的做法。
它主要用于一些尚待加工的半制成品,如供印染用的棉坯布,或供加工成批服装用的呢绒、布匹和绸缎等。
其目的主要是避免浪费,降低费用成本。
(3)中性包装(neutral packing)是指在商品上和内外包装上不注明生产国别的包装。
采用中性包装,是为了适应国外市场的特殊需求,如转口销售等,有利于扩大贸易。
第四章贸易术语3.(1)分别指出各组术语的共同点E组(发货)EXW EX works工厂交货(……指定地点)F组(主要运费未付)FCA Free Carrier交至承运人(……指定地点)FAS Free Alongside Ship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FOB Free On Board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C组(主要运费已付)CFR 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保险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CPT Carriage Paid to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CIP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D组(货到)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边境交货(……指定地点)DES Delivered EX Ship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DEQ Delivered EX Quay目的港码头交货(……指定目的港)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DDP Delivered Duty Paid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2)6种贸易术语的交货点/风险点FOB.CTF.CIF的交货点均为装运港船舷,风险均以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从卖方转移到买方。
FCA.CPT.CIP的交货地点需视不同的运输方式和不同的约定而定,它可以是在卖方所在处由承运人提供的运输工具上,也可以是在铁路、公路、航空、内河、海洋运输承运人或多式运输承运人的运输站或其他收货点卖方的送货运输工具上;至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则于卖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时,8.简述FOB CFR CIF与FCA CPT CIP的主要区别1)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FOB.CTF.CIF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FCA.CPT.CIP则不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而且也适用于陆运、空运等各种运输方式的单式运输,以及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运输方式相结合的多式运输。
2)交货和风险转移的地点不同:FOB.CTF.CIF的交货点均为装运港船舷,风险均以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从卖方转移到买方。
FCA.CPT.CIP的交货地点需视不同的运输方式和不同的约定而定,它可以是在卖方所在处由承运人提供的运输工具上,也可以是在铁路、公路、航空、内河、海洋运输承运人或多式运输承运人的运输站或其他收货点卖方的送货运输工具上;至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则于卖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时,即自卖方转移至买方。
3)装卸费用担负不同:按FOB.CTF.CIF术语,卖方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
但由于货物装船是一个连续作业,各港口的习惯做法又不尽一致,所以,在使用租船运输的FOB合同中,应明确转运费用由何方负担,在CTF和CIF合同中,则应明确卸货费用由何方负责。
而在FCA.CPT.CIP术语下,如涉及海洋运输,并使用租船装运,卖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时所支付的运费(CPT.CIP术语),或由买方支付的运费(FCA术语),已包含了承运人接管货物后在装运港的装货费用和目的港的卸货费用。
这样,在FCA合同中的装货费用的负担和在CPT.CIP合同中的卸货费用的负担问题就不存在了。
4)运输单据不同:FOB.CTF.CIF术语下,卖方一般应向买方提交已装船清洁提单。
FCA.CPT.CIP术语下,卖方提交的运输单据则视不同的运输方式而定。
第五章商品价格3答:(1)压低进口价格或提高出口价格。
在合同中规定,根据所使用的货币币值变动幅度来确定价格的调整幅度。
如在商定进口合同时使用当时视为“硬币”的货币为计价货币和支付货币,可在确定价格时,将该货币在我方付汇时可能上浮的幅度考虑进去,将进口价格相应压低。
相反地,如在商定出口合同时使用当时视为“软币”的货币为计价货币和支付货币,可在确定价格时,将该货币在我方收汇时可能下浮的幅度考虑进去,将出口价格相应提高。
鉴于汇价的变动是十分频繁的,特别是较长时期的趋势难以预测,故该办法通常较多适用于成交后进口付汇或出口收汇间隔时间较短的贸易。
(2)“软”“硬”币结合使用。
在不同的合同中使用多种软硬币。
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往往是两种货币互为软硬的,即具有相对性。
而且每每都有今日是软币而后成为硬币或相反的情形。
因此,在不同的合同中适当地结合使用多种软币和硬币,也可以起到减少外汇风险的作用。
(PS: 从成交至收汇这段时间内汇价比较稳定且成上浮的货币,即所谓“硬币”或“强币”,反之即为“软币”或“弱币”)(3)订立外汇保值条款:在出口合同中规定外汇保值条款(exchange clause)的办法主要有三种:1、计价货币和支付货币均为同一软币确立订约时这一货币与另一硬币的汇率,支付时按照当日汇率折算成原货币支付。
2、软币计价,硬币支付。
将商品单价或者总金额按照计价货币与制度化货币当时的汇率,折合成另一中硬币,按另一种硬币支付。
3、软币计价,软币支付确定这一种货币与另几种货币的算术平均汇率,或用其他计算方式的汇率,按支付当日与另几种货币算术平均汇率或其他汇率的变化作相应的调整,折算成原货币支付。
这种保值可称为”一揽子汇率保值“。
这需由双方协商同意。
PS:(在出口合同中规定外汇保值条款(exchange clause)的办法主要有三种:1、计价货币和支付货币均为同一软币2、软币计价,硬币支付。
3、软币计价,软币支(4)出口用硬币进口用软币:eg: 进口成交时美元:人民币=1:8,到开证时美元已贬值,变为1:7,这时进口人就可以用7人民币兑换1美元了。
每兑换一个美元省人民币1元:出口成交时欧元:人民币=1:10.20,到结账时欧元已升值到1:10.30,这时每一个欧元多换回0.1元人民币。
第六章出口成本核算与佣金折扣4、下列我方出口单价的写法是否正确?如有错误或不完整,希更正或作补充。
(1)每码3.50元CIFC香港;(2)每箱500英镑CFR净价英国;(3)每吨1000美元FOB伦敦;(4)每打100欧元FOB净价减1%折扣;(5)2000日元CIF上海包含佣金2%。
答:(1)每码3.50元CIFC5%香港;(2)每箱500英镑CFR净价伦敦;(3)每吨1000美元FOB上海;(4)每打100欧元FOB上海净价减1%折扣;(5)每箱2000日元CIF东京包含佣金2%。
5、我某公司出口商品每公斤100美元CFRC2%纽约。
试计算CFR净价和佣金各为若干?如对方要求将佣金增加到5%,我可同意,但出口净收入不能减少。
试问CFRC5%应报何价?答案:CFR净价=$100*(1—2%)=$98佣金=$100*2%=$2含佣价=净价/(1-佣金率)=$98/(1—5%)=$103.166、我某公司出售一批瓷器至加拿大,出口总价为US$35000CIF温哥华,其中运费1700美元、保险费217美元。
进价合计¥245700(含增值税17%),费用定额率8%,出口退税率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