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保险合同的射幸性和个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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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保险学期末总结
第一章风险与风险管理
?风险是一种损失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的状态。
?风险是由风险因素、风险事故、损失三要素构成的。
?风险因素又可以分为以下两类:1)有形(实质)风险因素(2)无形风险因素道德因素行为因素
?风险分类按风险的损害对象分类:财产风险责任风险信用风险人身风险按风险的起源和影响分类基本风险特定风险
按风险所导致的后果分类纯粹风险投机风险
按风险产生的社会环境分类静态风险动态风险
?风险管理的基本方法
1.风险回避
2.损失控制:防损减损
3.损失融资:风险自留风险转移
?可保风险的要件
1.经济的可行性
2.独立、同分布的大量风险标的
3.损失的概率分布是可以被确定的
4.损失时可以并且容易确定和计算的
5.损失的发生既有偶然性
6.特大灾难一般不会发生
第二章保险概述
?保险的职能保险的基本职能(一)分摊损失(二)经济补偿
保险的派生职能(一)投资职能(二)防灾防损职能
?保险的分类及其含义:
1.按保险标的分类1.财产保险
2.人身保险
3.责任保险
4.信用保证保险
2.按保险性质分类;商业保险和政策保险
3.按风险转移层次分类原保险和再保险(分保)复合保险和重复保险
第三章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的特点
1.保险合同的一般法律特性:是一种法律行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双方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
3.保险合同的诚信性
4.保险合同的射幸性
5.保险合同的对价有偿性
6.保险合同的附和性
7.保险合同的要式性
?保险合同的形式:
1.投保单(applicationform):投保单也称要保单,是投保人为订立保险合同而向保险人提出的书面要约。
2.保险单(policy):是指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向投保人(被保险人)签发的正式书面凭证,详细列明保险合同的全部内容。俗称“大保单”。
3.保险凭证(certificate):也称“小保单”,是一种简化了的保险单,是保险人向投保人签发的证明保险合同已经成立的书面凭证,保险凭证的法律效力与保险单相同,只是内容较为简单
4.暂保单(binder):又称临时保险单,由保险在签发正式保险单之前,出立的临时保险凭证。暂保单的内容比较简单,暂保单的有效期一般为30天;
5.批单(endorsement):又称为背书,是保险人应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要求出立的修订或者更改保险单内容的证明文件。
主体:合同当事人:保险人投保人
合同关系人:被保险人受益人
合同辅助人: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
客体:保险标的保险利益
内容:保险条款合同基本条款内容
?保险合同解释原则:
1.文义解释原则
首先,一般以普通字面含义解释保险合同条款的含义,即以一般公众理解的含义和价值作为判断标准,不得局限于保险合同用语的哲学或科学上的语义。其次,约定的特殊含义优于一般含义。
2.真实意图解释原则
意图解释是指在无法运用文字解释方式时,通过其他背景材料进行逻辑分析来判断合同当事人订约时的真实意图,由此解释保险合同条款的内容。
3.解释有利非起草人原则
《保险法》第30条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们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4.附加条款优于标准合同条款原则
5.尊重保险惯例原则
6.明示优于默示的原则
四.保险的基本原则
?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
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及履行保险合同过程中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向对方提供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同时绝对信守合同订立的约定与承诺,互不欺骗和隐瞒,起源于海上保险。?保证的分类
1、根据保证的存在形式可分为:明示保证:以文字或书面形式载于保险合同中
默示保证:一般是国际惯例所遵行的准则,不载于保险合同中
2、根据保证事项是否存在可分为:确认保证:对某一事实存在或不存在的保证
承诺保证:对将来某一事项作为或不作为的保证?.保险利益的含义
保险利益原则是指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否则保险合同无效。
?保险利益构成的条件
(1)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的
(2)保险利益是经济上确定的利益
(3)保险利益必须是客观存在的利益
?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
1、可以防止将保险变为赌博行为
2、可以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
3、可以限制赔偿或者给付的程度
?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时效规定《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
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利益存在的时效规定在人身保险中,保险期
限长并且具有储蓄性,仅要求投保
人订约之时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而不问保险事故发生时是否具有保险利益。?近因原则的含义近因是指在风
险和损失之间,导致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决
定作用的原因,而不是指时间上或空间上最接近的原因。
?损害赔偿原则的含义损害赔偿原则是指在保险合同有
效期内,当保险标的遭受保险
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按照合同规定,以货币形式赔偿被保险人所受的损失,或者以实物赔偿和修复原标的物,只能是被保险人在经济上恢复到受损前的同等状态,而不能从中获得额外利益。
?代位求偿的含义代位求偿是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