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学生健身健美操竞赛评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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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中国学生健身健美操竞赛评分规则(第三版)中国学生健身健美操竞赛评分规则

(第三版)

教育部中国大学生健美操艺术体操协会审定

二00八年九月一日

前言

为响应全民健身计划和教育部关于学校体育“健康第一”、“终身体育”的新教育指导思想,在各级学校中普及和开展健身健美操运动,丰富学生体育锻炼的内容,增强学生体质。由教育部中国大学生健美操艺术体操协会制定的《中国学生健身健美操竞赛评分规则(第三版)》,是在第一和第二版评分规则的基础上重新修订编写,并作为中国学生健身健美操比赛的唯一评分标准,适用于全国及各省区、各年龄阶段的相关学生健身健美操比赛。

在制定本规则的过程中,徐中秋、邱建钢、赵媛媛、孙纪云、周建社、程武、蔡颖敏等同志作了大量的工作。本规则由中国大学生健美操艺术体操协会竞赛评判委员会统筹,邱建钢、蔡颖敏、周建社最后修订,经教育部中国大学生健美操艺术体操协会审定,从2008年起在全国教育系统及各省区学生比赛中执行。

教育部中国大学生健美操艺术体操协会

二00八年九月一日

教育部中国学生健身健美操竞赛评分规则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1宗旨

1.2 竞赛性质

1.3 参赛资格

1.4 竞赛项目

1.5 成套动作时间

1.6 参赛人数与更换运动员

1.7 竞赛场地

1.8 竞赛程序

1.9 出场顺序

1.10 评分方法及计分方法

1.11 音乐

1.12 服装及仪容

1.13 特别奖项

1.14 奖励

第二章成套动作评分

2.1 成套动作的评分因素

2.2 艺术编排的评分因素及标准

2.3 完成情况的评分因素及标准

2.4 评判长减分

第三章专业评判委员会

3.1评判组的组成和职责

3.2评判员的职则

第四章违例动作

第五章纪律处罚

第六章特殊情况

附录一艺术评判评分指南

附录二完成评判评分指南

第一章总则

1.1 宗旨

A.为中国学生健身健美操竞赛提供客观统一的竞赛规则。

B.为评判员公正、准确地评分提供客观依据。

C.为参赛者提供赛前训练和比赛的指导依据。

D.是中国学生开展健身健美操运动的规范性文件。

1.2 竞赛性质

A.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健身健美操比赛

B.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健身健美操比赛

C.中国学生健身健美操锦标赛

D. 中国学生健康活力大赛

1.3 参赛资格

我国全日制大(中)学、高(中)等专科学校,民办及私立大(中)学的在校在籍学生。参赛运动员必须遵守学校各有关规定,文化课考试合格,并经医院检查身体健康者。

1.4 竞赛项目

A.规定套路:中国学生健美操艺术体操协会审定的由一定动作组成的成套动作。

B.徒手自编套路:根据规则及规程要求由各队自己创编的成套动作。

C.轻器械自编套路:轻器械是指在成套动作中运动员能轻松持握或搬动的器械。无论借助什么样的轻器械创编健美操动作,都应

依据该器械的特质,充分发挥其器械特点,体现该器械的健身价值。

1.5 成套动作时间

自编套路的时间为2′30″±10″(从第一个可听见的声音开始,到最后一个声音结束,不包括提示音)。

1.6 参赛人数与更换运动员

A.每队参赛人数为6——12人、性别不限。

B.如有特殊情况更换运动员时,需持有效证明,经组委会同意方可更换。

1.7 竞赛场地

A.赛台

赛台高于地面80—90Cm、后面有背景遮挡、赛台大小不得少于14x14平方米。

B.竞赛区域

比赛场地可为地板或地毯,要清楚地标出12x的比赛区域。标志带为宽的醒目色带,标志带是场地的一部分。

C.座位区

△视线员

视线员△

注:1-4为艺术评判

5-8为完成评判

1.8 竞赛程序

A.比赛采用预赛和决赛。

B.赛程分为分区赛和总决赛。

1.9 出场顺序

预赛和决赛出场顺序由抽签决定,抽签在赛前15天前进行,由组委会竞赛部门负责抽签决定。

1.10 评分及计分方法

A评分方法:比赛采用公开示分的方法。评判员评分精确到0.1分,运动员最后得分精确到0.01分。

B.计分方法:成套动作的得分为艺术得分与完成得分之和,艺术分和完成分各为10分、成套动作满分为20分。各组评判员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中间两名评判员评分的平均数为该组评判得分,两组评判得分相加减去评判长扣分即为最后得分。

C.最后得分高者名次列前,若得分相等,名次排列取决顺序为最高完成分、最高艺术分;若成绩再相等,则名次并列,无下一名次。

D. 不接受对评分结果的抗议。

1.11 音乐

A.音响设备

音响设备应基本达到专业水准,常规放音设备必须包括CD机及调音台等设备。

B.特定要求

·音乐的质量应达到专业水准。

·音乐速度为每分钟136-156拍,前奏音乐、过渡音乐、结束音乐速度可超出以上范围,但仅可出现1个8拍时值。

·可以使用一首或多首乐曲混合的音乐,可加入特殊音效,音乐节奏明快、清晰、风格热情、奔放、动感、具有震撼力。

·音乐必须录制在CD的开头,自备两份比赛音乐。

1.12 服装及仪容

A.外表

整洁与适宜的运动员外表,女运动员的头发须梳系于头后,头发不得遮挡脸部。

B.着装

服装整体以紧身为主、材质和款式不限,但必须适宜运动。运动员必须穿白色运动鞋和运动袜,运动员可穿短裤或长裤,连体式或分体式。可根据成套动作的整体风格选择服装,服装上可有简单修饰、但不允许使用悬垂饰物,禁止配带饰物(含手饰、手表等),禁止穿描绘战争、暴力、宗教信仰和性爱为主题的服装。化妆应适度。

1.13 特别奖项

A.特设“最佳编排”、“最佳完成”、“最佳表现”特别奖。

B.特评“最佳教练”、“最佳男女运动员”特别奖。

1.14 奖励

根据比赛规程的规定而确定奖励办法。

第二章成套动作评分

2.1 成套动作的评分因素

A.艺术编排:艺术分为10分。

B.完成情况:完成分为10分。

C.评判长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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