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知识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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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体系知识
第一章人员基础管理制度
一、《女员工生育管理制度》新联投字[2016]6号
1、员工在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前提下,有怀孕计划时需提前向所在公司(学院)人力资源部门申请。
2、审批结果有效期为半年,半年后如未孕但仍有怀孕计划需重新申请。
3、女员工怀孕后需向人力资源部门对怀孕及生育情况报备,内容为怀孕时间、预产期等相关内容,填写《员工生育备案表》。
4、人力资源部门接到女员工计划生育备案后,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反馈并判定该员工生育对工作的影响,在女员工孕周28周时开始拟定岗位继任计划,安排内部培养或外部招聘继任人员等工作。
5、女员工怀孕后需向人力资源部门对怀孕及生育情况报备,备案时间为医疗机构首诊出具证明后(B)内。以便于公司(学院)工作的整体安排。
A 3天内
B 一周内
C 10天内
D 15天内
6、准育条件?
答:(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2)**系正式员工;(3)在孕期内自己所负责的工作可以胜任或服从公司为孕期女员工权益进行的人事调整。
7、女员工孕期如何规定?
答:(1)怀孕4个月内终止妊娠,产假20天;(2)怀孕4个月以上终止妊娠,产假42天;(3)孕期中的产假执行病假规定。
8、女员工产期如何规定?答:头胎生育产假
(1)正常生育的,产假135天,其中分娩前休假45天;(2)难产/剖腹产的,产假150天,其中分娩前休假45天;(3)多胞胎生育的,产假160天,其中分娩前休假45天。
二胎生育产假
(1)正常生育的,产假98天,其中分娩前休假15天;(2)难产/剖腹产的,产假113天,其中分娩前休假15天;(3)多胞胎生育的,产假123天,其中分娩前休假15天。
产假起止时间禁止随意调整。若孕妇提前生产,可以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经员工与公司沟通协商一致,可以将产后假期调至产前使用;不同生育形式同时出现,则以休假时间较长的为准。
9、女员工如未按本制度规定履行计划生育审批程序而怀孕,具体处罚是什么?
答:处罚罚款
头胎生育提报生育计划时司龄<2年1000元
生育时司龄<2年2000元
未提报生育计划即生育者4000元
入职后生育头胎的女员工
生育二胎时提报生育计划时司龄<5年1000元
生育时司龄<5年2000元
未提报生育计划即生育4000元
入职前已生育一胎的女员工提报生育计划时司龄<4年1000元
生育时司龄<4年2000元
未提报生育计划即生育4000元
10、请阐述女员工生育申请审批流程
答:高级管理人员计划生育审批,控股公司及产业集团本部人员在控股公司人力资源部即董事局人力资源委员会办公室执行审批手续,其他人员在所属产业集团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执行审批手续并向控股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备。
二、《劳动合同管理规定》新联投字[2012]36号
1、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可授权本单位第一责任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合同签订的组织工作。
2、新入司员工自入司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
3、员工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首先由员工本人书面向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续签申请,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其所在部门负责人根据该员工在合同期内的工作表现建议是否继续聘用,并将建议以书面形式交本单位负责人审核,审核完毕后的结果交至人力资源部。
4、双方同意续订的,需在原合同到期7日前办理续订手续,若公司或员工任何一方不同意继续签订,则不予续签劳动合同,并依法终止原劳动合同。
5、劳动合同的试用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6、投融资、资本行业猎聘高管试用期为6个月,各公司可制定试用期考核目标,完成目标可提前转正,与目标完成差距较大或推动较慢应及时终止试用期。各集团可根据实际情况,与猎聘高管签订三年以上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7、试用期工资为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8、各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9、《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至少应包含哪些内容?
答:(1)解除合同的原因。(2)解除合同的时间。(3)补偿金额(若有补偿金)。(4)双方当事人签字。
10、劳动者有哪些情形,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制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答:(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3)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被依法追究刑责的。
11、请简述劳动合同终止的类型
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人事档案管理规定》新联投字[2012]38号
1、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档案原件由产业集团人力资源及行政部保管。
2、“入职手续档案材料”中“原单位离职证明”一项。原则上必须收集,确有原因不能及时收集的,需要人力资源部门和员工签订《协议》,明晰因员工未能开具有效原单位离职证明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员工自负,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员工工资中扣除支付。
3、《档案信息目录主表》中只填写“入职手续档案材料”部分,“入职后档案材料”部分空,粘贴在档案袋正面;入职后档案材料在《档案信息目录子表》及时填写、更新,放入档案袋。
*4、入职手续档案材料应该包括哪些?
答:面试评价表、应聘登记表、个人简历、员工登记表、身份证(户口页、退伍证)复印件、原单位离职证明(或与用人单位签订同等效力的协议)、背景调查材料、体检报告、入司通知单、相片(一寸免冠彩色四张)、教育证明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其他受教育证书、职称证、职业资格证)。
5、外部人事档案的调入托管条件:
答:⑴与原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⑵与控股公司及下属产业集团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⑶通过试用期。
四、《**部门长及以上人员休假管理的若干规定》新联投字[2012]68号
1、休假管理台账中计入请假排名统计天数的有病假、事假、临时事假;不计入的有年休假、婚假、丧假、护理假、探亲假。
2、重点关注休假统计前20名人员,针对休假统计前5名人员情况,根据其请休假实际原因,区别对待,有所分析,所辖主责谈话,或关怀或警示。
3、对部门长以上人员的请休假情况,在其提拔任用及薪酬调整时,休假长短作为决策层判定的提示项意见。
五、《考勤及假别规定》新联投字[2013]26号
1、个人因私事请假,不超过2小时/次的,视为临时事假。
2、除出差、外出拜访、一线经营单元调研、巡视或参加办公地点外的培训、会议和沟通外开始时间在9:30前的情况外,均须从办公地点出发。
3、所有非正常打卡情况均需在OA上填写《公出申请单》和《休假申请单》,提报部门负责人或上级审批。
4、员工出勤实行一日一考,以自然月为一个周期。
5、各类假期批准权限
(1)控股公司/集团员工请假三天以内(含)由部门长审批;请假四至十天,由所属单位决策层分管领导最终审批;请假十天以上由所属单位总裁最终审批。
(2)控股公司/集团部门长请假三天以内(含)由所属单位决策层分管领导审批;请假三天以上由所属单位总裁最终审批。(3)控股公司/集团总裁助理、副总裁请假由控股公司/集团总裁审批。
(4)控股公司/集团总裁请假三天以内由控股公司/集团执行副总裁审批,集团总裁请假三天以上由控股公司总裁审批,控股公司总裁请假三天及以上由董事局主席审批。
6、员工公出前通过OA提报《员工公出申请单》,报直接上级审批后,提报考勤员处。
7、董事请假一天及以上、控股公司与各集团董事以外的决策层成员请假三天及以上需提前向董事局办公室报备。
8、对于迟到情况,每月从第二次开始进行相应处罚;对于因私的临时性事假(不超过2小时/次)从第三次起按照休假处理(以半天为单位计算)。
9、休息日加班由部门长在两个月之内安排调休。特殊性质工作两个月内无法安排调休的,经部门长安排,分管领导审核,总裁批准,可延长调休时间
10、旷工1天,扣2日全额工资,以此类推;连续旷工3天(含)或一年内累计旷工5天(含)以上,按开除处理。
11、病假 1—3个工作日岗位工资的80%;4-7(含)天岗位工资的60%; 8-15(含)天岗位工资的30%;15天以上纳入医疗期。
12、病假一天以上需附县(区)、社区级以上医院证明;试用期病假同事假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