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软件园三期公共配套设施用地A46 A48地块土地征收的通告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软件园三期公共配套设施用地A46 A48
地块土地征收的通告
【法规类别】土地征用与有偿使用
【发文字号】厦府[2018]37号
【发布部门】厦门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1.31
【实施日期】2018.01.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软件园三期公共配套设施用地A46 A48地块土地征收的通告
(厦府〔2018〕3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集美区2017年度第二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17〕597号)批准,现决定征收集美区后溪镇溪西村集体土地10776平方米,作为软件园三期公共配套设施用地A46、A48地块。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基本情况
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