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高中生签证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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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2015年1月版
高中生签证须知
(入境签证)
高中生签证仅在特殊情况下签发,最早发放给9年级的学生,前提是:
所就读的中学是公立或受国家认可的国际学校或者
所就读的中学不受或不主要受公共资金资助,学生毕业后获得国际毕业证书、其他国家或德国认可的毕业证书且
学生毕业后有直接上大学的资格或具有同等资格的学历且
学生被安置在隶属于学校的寄宿地点住宿且
每个年级中国学生的比例不超过20%且
学校或一位在德生活人士根据《居留法》第68条为学生出具经济担保函
需提交的材料:
1.2份用德文填写完整并亲笔签名的德国签证申请表及《居留法》第55条要求的附加证明(下载地址:http://www.china.diplo.de/Antrag和
http://www.china.diplo.de/Zusatzerklärung)
2.中国旅行护照及护照照片页的复印件2份
3.3张相同的符合生物计量要求的近期白底护照照片
4.德国中学出具的录取证明,其中注明就读年级、学制类型及学费或提交与学校签署的入学合同
5.寄宿证明或签署过的寄宿合同
6.学校出具的首学年学费和寄宿费的缴费证明
7.学校或一位在德生活人士根据《居留法》第66至68条出具的经济担保函
8.德文书写的简历
9.迄今为止的就学证明及最近取得的成绩单(附德文译文)
10.经双认证并附德文译文的申请人出生证明公证书
11.经双认证并附德文译文的父母双方同意声明公证书,其中注明就读学校的名称以
及在明确固定下来的有限时间段内向该校转移监护权
就第4至11点做出的提示:需提交材料的原件和2份复印件
未成年人申请提示:
未成年人申请高中生签证,未成年人和父母双方必须亲自到使馆递签。如父母一方不
能前来,需提交主管外办认证过的该方父母全权委托另一方父母递签的公证书。未成
年人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必须亲自面签。
签证申请表和附加声明必须由父母双方签名。年龄超过16岁的未成年人也须本人签名。签证申请获得批准后,如递签时没有提交旅行医疗保险证明,那么在签发签证前,必
须提交覆盖签证有效期的旅行医疗保险证明。
除签证费外,签证处的所有公务活动、签证申请表和须知均免费。
本馆不要求借助签证服务公司所提供的填表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