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式空调箱机组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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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式空调箱机组技术要求

1.通用要求

1.1.按照有关设计图纸及本技术规格说明书要求的数量及类别提供合适的空气处理机组。

1.2.在运送,储存及安装时应采取正确的保护设施,以避免空气处理机组因碰撞及锈蚀而

受损坏。所有受损坏的设备将不被接受.

1.3.空气处理机组的所有出入接口在接驳风管和水管前应有适当的覆盖和保护.

1.4.安装期间应保护翅片和外壳以免于机械和腐蚀损坏。过滤器应有防尘防破损措施。1.5.厂家所用的所有消声和热绝缘材料包括贴面、粘合剂应采用耐火材料,并满足中国国

家和地区防火部门要求。

1.6.盘管的工作和试验压力,应满足设计使用要求和相关规范。需提交厂家试验报告。1.7.在工地进行最后清洁前,试运行或调试空气处理机组时,须提供安装临时的空气过滤

器。

1.8.提供机组运送、吊装和安装所必须的设备和材料。负责机组的运送,卸货,定位安装。

2.质量保证

2.1.产品的制造厂家须具有五年以上同类产品的经验,而有关空气处理机组必须符合有关

技术要求。

2.2.有关设备须符合所有中国国家各有关单位的规范要求;当地政府要求。

2.3.每台机组须附有详细标明厂家的名称、设备的型号和编号及有关的技术数据等资料的

标志名牌。

3.交付及审查

3.1.根据设计图纸的风量参数、出风控制参数,重新校核各个功能段的选型,并提交计算

书、焓湿图等。设备运行时,室内空气参数不能满足设计、使用要求,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包包商负责。

3.2.提供详细的图纸,内容应清楚显示有关的管道及电气接驳,防震及安装的大样详图和

有关的土建配合要求等资料.

3.3.提交原厂提供的技术数据及测试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机组在指定的工作条件下的

机组效率、噪音水平、送风量、送风压头、冷冻/采暖量、盘管之水流阻力、水压差、水流速度及工作与试验压力等资料。

3.4.提供完整的设备配件表及原厂建议的后备配件表。

3.5.提供由原厂编印的安装、操作及维修手册。

3.6.在设备制造过程中业主有权随时可以参观制造商的工厂。

3.7.在设备所有附件到货后制造商应通知业主,业主可以在以后的任何时候预先通知的情

况下参观工厂、检查部件组装、涂漆、清洁、包装等环节。

4.产品

4.1.箱体

4.1.1.每一空气处理机组应由同一厂家整体装配生产,其中包括离心式风机、盘管、空气

加湿器、空气除湿器、空气过滤器、机壳、保温、凝结水接收水盘及其它配件等的安装。空调机必须为不含石棉物质产品。

4.1.2.室外型的空调机组其外壳应具有防水功能,并且其所有的部分均有保护。

4.1.3.空气处理机组在正常运行时所产生的震动及噪音必须不能超过国家相关的标准。如

高于限制时,承包单位须提供减震和降噪音措施。

4.1.4.所有空气处理机组外壳箱体须为双层金属板结构,内层建议采用厚度不小于0.8毫

米的镀锌钢板,外层建议采用厚度不小于1.3毫米的镀锌钢板,中间夹以保温材料拼合安装在坚固的五角柱组合而成的框架上,形成坚固、耐用及气密的空气处理机组。而面板及框架表面须经防锈处理。

4.1.

5.空调箱外壳应采用钢板、角钢等材料,材料表面应镀锌或喷涂有抗腐蚀的材料,外

壳应能承受2500Pa(或者设计全压的1.5倍,取2者的大值)的正压或负压。在1500Pa (或者设计全压,取2者的大值)的压力下空调箱不应漏风且变形量不超过1/200。

厂家需提交试验报告。

4.1.6.外壳钢板应为可拆除设计,以方便风机和盘管的检修。钢板应组装在框架内,接缝

处应以防水气密封条密封.

4.1.7.须采用镀锌钢螺栓、螺母、螺丝及垫圈。

4.1.8.空气处理机组外表面须有油漆涂饰全面防护。

4.1.9.外壳箱体中间保温层须采用不小于25毫米厚48 kg/m3密度的保温材料作为机组外

壳间壁及结构支撑构件的保温。室外空气处理机组须采用不小于50毫米厚的保温材料。机组外壁不允许结露。

4.1.10.箱体内部表面要保持绝对平滑,连接零件不能阻挡气流的顺畅,且容易清洁,避免

可能有水汽凝结,防止锈蚀。组合在壳内的任何零件,日后任何时候,均可移出。

4.2.盘管

4.2.1.盘管应用镀锌钢铸件、辅助的金属件等固定安装好。盘管通过打开机组外壳上螺栓

和密封板可移动更换。盘管的移动不需要拆除上下流的组件。

4.2.2.盘管应满足设计工况。盘管建议采用壁厚 0.9mm 的铜管,带有满足设计能力的配套

翅片。盘管需承压:1.4MPa。环路应为蛇状的、逆流,设计成能充分排水没有紊流或阻挡。在同侧提供排水和排气点,确保能够将盘管内的水排除。盘管水管的水流速度不能低于0.6米/秒及高于1.8米/秒。需要提供选型计算报告。

4.2.3.沿气流方向,在所有盘管段下设置两边坡向中间的滴水盘,其宽度须涵盖盘管所有

的滴水区,并向气流下游延伸 600mm。滴水盘用厚度不小于 1.0mm不锈钢连续焊接而成,并有良好防锈处理。所有焊缝应用防水材料密封。在滴水盘底部,空调机组接管侧有一个管径50mm的排水管。凝结水盘应正确安装并用不小于25mm的橡塑保温。

4.2.4.盘管均需防蚀处理。盘管的设计不得有盘管间的短路。

4.2.

5.空气通过盘管的速度,不应超过 2.75 米/秒。噪音应符合规范要求。该面风速 2.75

米/秒为考虑系统风量 10%裕量后的数值。需要提供选型计算报告。

4.3.风机

4.3.1.风机应采用Greenheck、KRUGER等具有AMCA认证的品牌。

4.3.2.所有风机采用离心式风机与电机一起安装在底座支架上,支架与主壳之间设置弹簧

减震器,并满足减震要求。

4.3.3.提交由原厂所编印的风机特性曲线,显示有关风机的总负荷功能,空气流量与压头,

风机功率,风机效率,噪音水平等技术资料。

4.3.4.风机须在静态及动态进行平衡调试。提供有关风机于制造厂及工地所进行的试验报

告及证明书,内容须包括试验时所得的数据和结果。

4.3.

5.每一风机的转动件均须作静力及动力平衡校正并附其校正报告。

4.3.6.对所有的皮带、皮带轮、链条、齿轮、连轴器、突出的固定螺丝、键及其它的转动

零件提供适当的防护罩,使得人员可以安全的靠近设备。

4.3.7.风机应在其整个操作范围内具有无超负荷的特性。而在工作功率超过7.5kW时,其

效率须不少于75%。风机的特性曲线应保证工作点在无流静压和最大机械效率之间.静压增加15%后,风量减少不大于15%,同时不影响风机运行的稳定性.

4.3.8.电动机使用鼠笼式感应电机。电动机转速不可超过1500转/分钟。

4.3.9.风机段面板应便于观察风机与马达,以及把整体的风机单元从箱体中取出。提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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