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蔗生产机械化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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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蔗生产机械化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科技与农机
【发文字号】农办机[2011]38号
【发布部门】农业部
【发布日期】2011.06.22
【实施日期】2011.06.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蔗生产机械化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
(农办机[2011]38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农机管理局(办公室):
为促进甘蔗生产机械化,加快农业机械化新技术的普及应用,促进我国糖业健康发展,我部组织有关专家研究提出了适宜不同类型区域条件下的甘蔗生产机械化技术指导意见,现予以印发。
请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和推广机构,在技术指导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细化技术内容,完善技术规范,加强宣传、培训和现场指导。积极开展甘蔗生产机械化生产试验示范,加强农机农艺技术融合,总结经验,不断完善适宜本地区的甘蔗生产机械化技术体系,加快推进我国甘蔗生产机械化。
附件:甘蔗生产机械化技术指导意见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附件:
甘蔗生产机械化技术指导意见
我国蔗区生产条件差异很大,地形复杂、地块面积小、立地条件差,经营方式多样。因此,应根据不同的自然条件和经营方式,采用不同的机械化生产模式和技术路线。在大面积缓坡地地区,以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获机作业为主,通过试验示范,逐步推进大型高效全程机械化;在丘陵坡地地区,以中小型拖拉机、联合收获机作业为主,实行轻简栽培,逐步推进联合收获和分段式机械化收获作业;在山区坡耕地,主要发展微小型耕种收机械化作业,重点解决甘蔗砍运等问题。
一、大规模全程机械化模式
(一)适应地形地块及地区。6º以下缓坡地,大面积地块(长度300-500米以上);适宜在广东湛江地区、广西桂中南地区的农垦、地方农场、规模化经营的甘蔗生产基地。
(二)作业要求。重点发展大型多功能联合作业。整地:采用重耙耙地或大型旋耕机或铧式犁浅耕、深松铲深松、轻耙碎土平整地,深松深度30~45 cm;种植:采用100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