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反映:基层建议:刹住不动产交易中“阴阳合同”的歪风-基层反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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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购房阴阳合同范文

举报购房阴阳合同范文

尊敬的有关部门:我谨以此信向您举报一起购房阴阳合同的违法行为。

我希望能够引起您的重视,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查处。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近期,我在购买一套二手房的过程中,发现了卖家与中介合谋签订阴阳合同的违法行为。

他们试图通过这种手段逃避税费,损害国家税收利益和公共利益。

作为公民,我深感义不容辞,决定向他们宣战,维护公平正义。

首先,我要揭露的是卖家与中介签订的阴阳合同。

在购房过程中,卖家与中介事先串通,拟定了两份内容截然不同的合同。

一份是实际交易价格较高的阴合同,另一份是低于实际交易价格的阳合同。

阴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反映了我们之间的真实交易价格;而阳合同则是为了逃避税费,故意低于实际交易价格。

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关于房地产交易的法律法规,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和公共利益。

其次,我要揭露的是卖家与中介逃避税费的违法行为。

通过签订阴阳合同,卖家与中介试图规避国家关于房地产交易的税费政策。

他们以为这样可以逃脱税收的制裁,但事实上,他们正在走向犯罪的深渊。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的税收利益,也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使得那些依法纳税的购房者处于不公平的竞争地位。

在此,我恳请有关部门对此事进行调查,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涉事卖家、中介及参与者进行严肃处理。

我希望能够引起您的重视,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查处。

我相信,在您的帮助下,我们一定能够揭露这种违法行为,维护公平正义,捍卫国家税收利益。

最后,我要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我的举报信。

请您放心,我会积极配合您的调查,为打击购房阴阳合同违法行为提供一切必要的帮助。

我相信,在您的支持和关心下,我们一定能够为购房市场创造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环境,让每一位购房者都能安心购房,享受应有的权益。

此致敬礼!举报人:(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号码)通讯地址:(地址)日期:(日期)。

不动产不正之风整治方案

不动产不正之风整治方案

不动产不正之风整治方案
以下是 8 条关于不动产不正之风整治方案:
1. 咱得先严查那些违规操作的家伙们!就好比说有些人利用关系在不动产登记上动手脚,这能忍?例子就是那种明明不符合条件却能轻松拿到房产证的人。

凭啥啊?咱可得好好整顿!
2. 对于买卖不动产中的那些猫腻必须严打!像什么虚假交易来偷税漏税的,简直太可恶了。

就像有人把房子价格故意做低来避税,这不是坑国家嘛,必须杜绝!
3. 得好好抓抓那些在不动产评估里搞鬼的人!比如说故意高估或低估房产价值来谋取私利,这多不地道啊。

这就好像比赛有人作弊一样,不公平!不能让他们得逞!
4. 那些通过不正当手段霸占不动产的人不能放过!比如强占别人房产还耍赖的。

这跟土匪有啥区别呀?必须狠狠整治,让他们无处可逃!
5. 对中介机构的乱象也得下大力气治!有的中介乱收费、乱承诺,太让人气愤了。

这就好比你去买东西被狠狠地宰一刀,能不生气吗?一定要规范起来!
6. 规范不动产开发企业的行为太重要啦!像那些捂盘惜售、恶意炒作的,太坏了。

这就好像有人故意饿着你然后高价卖粮食给你,真气人啊,可不能让他们这么嚣张!
7. 咱们还得监督公职人员,防止他们和不法分子勾结!要是有公职人员为不正之风开绿灯,那可不行。

这好比守门员和对方球员勾结,那比赛还怎么踢呀?绝不容许这种情况发生!
8. 最后,咱们要发动群众的力量来监督不动产不正之风!大家都积极参与进来,那些不正之风就没地方藏了。

这就跟大家一起抓小偷一样,人多力量大呀!
观点结论:整治不动产不正之风必须全面行动,各个环节都不能放过,要让不动产领域风清气正,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房屋买卖阴阳法律效力(2篇)

房屋买卖阴阳法律效力(2篇)

第1篇一、引言房屋买卖作为我国经济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然而,在房屋买卖过程中,阴阳合同现象屡见不鲜,严重损害了法律的权威和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本文旨在探讨房屋买卖阴阳合同的性质、效力及其处理方式,以期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深入剖析。

二、阴阳合同的定义及性质1. 定义阴阳合同,又称“黑白合同”,是指房屋买卖双方在签订正式合同的同时,私下约定一份与正式合同内容不一致的合同。

其中,正式合同称为“阳合同”,私下约定的合同称为“阴合同”。

2. 性质阴阳合同具有以下性质:(1)虚假性:阴阳合同的目的在于规避法律、逃避税费等非法目的,其内容与实际交易情况不符。

(2)欺诈性:房屋买卖双方在签订阴阳合同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误导对方。

(3)非法性:阴阳合同违反了法律规定,损害了国家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三、阴阳合同的效力1. 阳合同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阳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体现,具有法律效力。

只要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不违背公序良俗,阳合同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 阴合同的效力阴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以下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由于阴合同具有虚假性、欺诈性和非法性,因此,阴合同无效。

四、阴阳合同的处理方式1. 诉讼途径当购房者发现房屋买卖存在阴阳合同时,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具体包括:(1)请求法院确认阴合同无效。

(2)请求法院判决开发商履行阳合同约定的义务。

(3)请求法院判决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2. 行政途径购房者还可以通过行政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投诉,要求查处房屋买卖阴阳合同违法行为。

3. 调解途径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购房者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机构进行调解,以期达成和解。

国家打击购房阴阳合同

国家打击购房阴阳合同

国家打击购房阴阳合同近期,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持续加强,特别是在打击购房过程中存在的“阴阳合同”现象上,采取了更为严厉的措施。

这一举措旨在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公平交易,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我们要了解什么是“阴阳合同”。

在购房交易中,“阴阳合同”是指买卖双方为了逃避税收、规避政策限制等目的,故意签订两份内容不一致的合同。

一份是真实的成交价格,另一份则是虚报的低价。

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还严重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秩序,损害了国家利益和消费者权益。

针对这一问题,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例如,税务部门加大了对房地产交易的税收征管力度,严厉打击偷税漏税行为;住建部门加强了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严禁开发商和中介机构参与“阴阳合同”的签订;公安部门也加大了对涉及“阴阳合同”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这些措施的实施,对于遏制“阴阳合同”现象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方面,提高了违法成本,使得买卖双方在交易时更加谨慎,不敢轻易触碰法律红线;另一方面,也规范了市场秩序,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公平竞争。

我们也要看到,打击“阴阳合同”并非一蹴而就的事情。

由于房地产市场涉及的利益主体众多,且交易环节复杂,因此需要多部门联合作战,形成合力。

同时,还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提高监管效能和执法水平。

我们还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通过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购房观念,自觉抵制“阴阳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也要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商、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诚信经营意识和法律素养。

对阴阳合同案件处理的总结

对阴阳合同案件处理的总结

对阴阳合同案件处理的总结
哎呀呀,说起阴阳合同案件处理,这可真是个让人咋舌的事儿啊!你想想看,就好比一个人表面上一套,背地里又是一套,这不是耍花样嘛!就拿之前那个很出名的例子来说吧,某明星被爆出签了阴阳合同,明面上的合同看着没啥问题,可暗地里却有另一套能让他少交税的合同。

这多让人震惊啊!
处理这种事情可不容易啊!这就像是在一团乱麻中找出关键的线头。

税务部门得像侦探一样,一点点去调查、取证,找出那些隐藏的猫腻。

那过程可不简单,得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呢!好比在黑暗的屋子里找一个小小的钥匙,困难重重但又必须去做。

然后呢,一旦证据确凿了,那可就得严肃处理了。

这可不是开玩笑的,这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法治的大事啊!不能让那些耍小聪明的人得逞,对吧?这就像是一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正义必须要战胜邪恶!不能让这种歪风邪气蔓延开来啊!你说是不是?
对于那些涉及阴阳合同的人,就得让他们知道厉害,要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这不只是给他们一个教训,也是给其他人敲响警钟。

不能让大家都觉得可以随便钻空子。

不然这个社会不就乱套了嘛!
在我看来,阴阳合同案件必须严肃对待,严格处理。

只有这样,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

让那些想搞小动作的人不敢乱来,让我们的社会更加有序、公平、美好!。

房屋买卖合同阴阳合同案例

房屋买卖合同阴阳合同案例

房屋买卖合同阴阳合同案例
在房地产交易中,有些不良商家为了达到自己的不当目的,往往会采用阴阳合同的方式进行欺诈。

阴阳合同是指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签订了两份合同,一份合同是真实成交价的合同,另一份合同则是虚假低价的合同,用于税务和银行贷款等官方文件上的报价。

这种行为违反了合同诚信原则,对于买卖双方和国家税收都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以下是一例阴阳合同案例:小李在购买一套房子时,遇到了一家房地产公司。

该公司在合同上签订了两份价格,一份价格为真实的成交价,另一份价格则比真实价格低了30万。

小李被告知,如果想要顺利购买房屋,只能签订两份合同,其中一份要用于登记房产产权证,而另一份则用于银行贷款和税务报价。

为了能够购买心仪的房子,小李只能被动地接受了这种阴阳合同。

然而,在签订合同后不久,小李发现房子的质量和所描述的不符,而且在报税时,也被告知需要缴纳更高的税费。

当小李想要向房地产公司索赔时,却被告知合同上只有低价的那份合同是有效的,也就是说,小李只能拿到比买房时多出30万的部分,而其他的损失则需要自行承担。

这种阴阳合同的做法,既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违反了合法税收的原则。

因此,建议广大消费者在购房时,一定要谨慎,不要被虚假的低价所迷惑,一定要坚持诚信原则,签订真实的合同。

如果遇到类似的阴阳合同纠纷,一定要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和维权,保护自己的
权益。

关于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建设和廉政风险点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关于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建设和廉政风险点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关于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建设和廉政风险点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尊敬的领导:根据您要求,我对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建设和廉政风险点进行了排查整治工作,并将情况汇报如下:一、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建设情况:1. 服务态度优化:我们加强了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他们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技能。

窗口工作人员在接待市民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时,态度亲切、热情周到,有礼貌地解答市民的疑问,并提供相关咨询。

2. 流程优化:我们优化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操作流程,简化办理手续,提升办理效率。

通过引入电子化登记系统,实现了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在线查询和办理,减少了市民等待的时间和办理出错的几率。

3. 窗口形象整治:我们对不动产登记窗口进行了装修和整理,使其环境整洁、舒适。

窗口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仪表整洁,展示了良好的形象,给市民留下了良好的印象。

二、廉政风险点排查整治情况:1. 廉政教育培训:我们组织了廉政教育培训,提醒窗口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受到诱惑时要坚守原则,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2. 风险点排查:我们对不动产登记窗口的工作流程和操作环节进行了全面排查,发现了一些廉政风险点。

例如,个别工作人员在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时,存在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等问题。

3. 整治措施:针对发现的廉政风险点,我们立即采取了相应的整治措施。

对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严肃的问责处理;对办理业务环节存在的漏洞进行了修补,加强了监管力度。

4. 风险防控机制建立:我们建立了一套风险防控机制,包括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监督和纪律检查,以及对不动产登记流程的审查和审核,确保廉政风险能够及时发现并得到妥善处理。

在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建设和廉政风险点排查整治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以提高服务质量和廉政风险防控能力为目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工作机制,为市民提供更加优质、高效、透明的不动产登记服务。

感谢领导对我们的支持和关心,我们将继续努力,为不动产登记窗口工作的廉洁和规范作出更大贡献!此致敬礼XX不动产登记窗口时间:YYYY年MM月DD日尊敬的领导:经过我们不动产登记窗口的作风建设和廉政风险点排查整治工作,我们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和专业能力进行了全面提升,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二手房屋买卖的“阴阳合同”问题及其防治对策

二手房屋买卖的“阴阳合同”问题及其防治对策
个方面。 1 . 法律风 险
在 二手 房屋 买 卖 中 , “ 阴合 同 ” 显 示 买卖 双 方
我国《 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6 3条明确规定 ,
纳税 人进 行 虚假 的纳 税 申报 , 不缴 或 者 少 缴 应 纳 税 款的, 是偷税。在二手房屋 交易 中, 合 同 当事 人 为 了少 缴 应纳税 款 , 便通过签订“ 阴 阳合 同” 虚 报 房屋 实际 成交 价格 , 不 如 实 填 写 国 土 资 源 与房

=手房屋买卖 的“ 阴阳合 同” 及其风 险
( 一) “ 阴阳 合 同” 概念
件 一 般有 五 种 : 税 收 主体 、 课 税客体 、 归属、 税 基
以及税率④ 。在二手房屋买卖 中, 营业税、 个人所
得税 、 契税 等税费 都与税 基有关 , 签订“ 阴 阳 合
同” 偷 逃税 费 的手段 就 是 通过 提供 虚假 纳税 申报
善等 。提 高 当事人 法 律意 识 , 建立 税银 联 网 , 规 范 中介 机 构 的经 营行 为 以及 完 善相 关 法 律买卖 ; 阴 阳合 同 ; 税收 流 失 ; 防治 ; 对策
中图分 类号 : D 9 2 3 . 6 文 献标 识码 : A 文章 编号 : 1 0 0 9—9 7 4 3 ( 2 0 1 4 ) 0 2— 0 0 7 4— 0 4 D oI : 1 0 . 1 3 8 0 3 / j . c n k i . i s s n l 0 0 9— 9 7 4 3 . 2 0 1 4 . 0 2 . 0 2 0
真实的成交价格 , 用于付款结算 ; 而“ 阳合 同” 是
大 大低 于真 实成 交 价 格 的 虚假 协 议 , 此合 同上 的
成交价格作为办理过户时 申报纳税 的计税依据。 我 国实行的是税收法定原则 , 即只有在符合税收 构成要件情况下 , 国家才可 以征税 。税 收构成要

案例解释二手房买卖中的阴阳合同及避税风险

案例解释二手房买卖中的阴阳合同及避税风险

案例解释⼆⼿房买卖中的阴阳合同及避税风险案情:郑某卖房给林某,双⽅为避税签了阴阳合同,“阳合同”卖价24.8万元,“阴合同”是41万元。

不想交易过程中,两⼈因为余款起纠纷,并闹上法庭,郑某告不交余款的林某违约,林某则反诉要求以“阳合同”为准,要求郑某退钱。

法院⼀审⼆审判决,均认为“阳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是⽆效合同,判林某付钱。

郑某虽然赢了官司,但也没啥值得⾼兴的,他也同样要受到处罚。

记者昨⽇从漳州市地税局获悉,漳州中院为此特意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该局对郑、林两⼈补收税费并按规定处罚。

买卖房⼦为避税两合同差价16.2万2010年12⽉18⽇,郑某将⾃⼰位于芗城区的⼀套房⼦(88.8平⽅⽶),以41万元的价格卖给林某。

双⽅签订的“买卖协议书”约定,林某应在10天内⽀付⾸期款18万元,在2011年3⽉31⽇前⽀付剩余款项。

林某当场⽀付2万元定⾦,双⽅约定,如果林某中途违约,将丧失定⾦。

之后,林某依约⽀付郑某房款16万元。

当年12⽉24⽇,两⼈在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前,⼜签订⼀份《存量房买卖合同》。

这次,为了规避税收,他们将房价约定为24.8万元,并约定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林某承担。

之后,林某顺利办理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及国有⼟地使⽤权证。

2011年5⽉,林某按揭贷款的20万,顺利汇⼊郑某的账户,但之后,剩余的3万元余款,林某却迟迟没有⽀付。

为此,郑某将林某告上法庭,认为林某违约,⾃⼰有权取消2万元定⾦,林某共⽋他5万元。

林某则反诉要求以最后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合同》为准,要求郑某退钱。

⼀审⼆审均认为第⼆份合同⽆效芗城法院⼀审判决和漳州中院⼆审判决均认为,双⽅签订“买卖协议书”后,林某⽀付定⾦、⾸付款、办理按揭贷款委托银⾏汇给郑某,郑某协助林某办理过户⼿续,说明双⽅⼀直按“买卖协议书”的约定履⾏,故这份协议书才是双⽅的真实意思表⽰,该协议书合法有效。

⾄于《存量房买卖合同》,双⽅均承认该份合同是故意降低房屋成交总价,⽬的是为了规避⾼额税费,故该合同是以合法形式掩盖⾮法⽬的,损害国家利益,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属于⽆效合同。

坚决刹住歪风邪气的措施

坚决刹住歪风邪气的措施

坚决刹住歪风邪气的措施
1. 加强教育宣传:通过教育和宣传活动,提高人们的道德观念和法律意识,让他们认识到歪风邪气的危害性,并倡导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2.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对歪风邪气行为的定义和处罚标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法律威慑。

3. 加强执法力度:加大对歪风邪气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执法监督,确保法律的有效执行。

同时,要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确保公正、公平、透明的执法过程。

4. 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建立举报渠道,对歪风邪气行为进行曝光和谴责。

同时,要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防止他们受到打击报复。

5. 倡导社会正能量:弘扬社会正气,倡导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正能量的事迹和典型,引导社会风气向好的方向发展。

6. 加强家庭教育:家庭是培养良好品德和行为习惯的重要场所,要加强家庭教育,培养孩子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7. 建立信用体系: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将歪风邪气行为纳入信用记录,对违法违规者进行信用惩戒,提高其违法成本。

房地产交易中“阴阳合同”的法律效力及治理

房地产交易中“阴阳合同”的法律效力及治理

房地产交易中“阴阳合同”的法律效力及治理房地产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二手房交易是房地产市场未来的主力军。

面对房产交易过程中日趋严重的“阴阳合同”法律问题,本文从形式及危害着手,结合案例分析司法实践中房产交易“阴阳合同”法律效力的认定,并提出解决方案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标签:房产交易;阴阳合同;法律效力1、引言一周前,2019年“两会”刚刚落下帷幕。

央广网《我的两会》节目嘉宾,全国人大代表、电影导演贾樟柯坦言,2018年对电影工作者而言有很大危机。

不难想到,“大危机”与去年5月崔永元爆出的“范冰冰阴阳合同案”有极大关联。

但很少有人知道,“阴阳合同”一词,最早来源于房地产建筑工程领域。

最高人民法院在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时曾出台有关规定,对必须招标的同一建设工程签订两份施工合同,另行签订的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内容存在实质性不同的,以备案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款的依据。

备案中标合同公示备查,被称之为阳合同;另行签订的合同只有当事人知晓,被称为阴合同。

同一工程两份不同的合同,一明一暗称之为“阴阳合同”。

李克强总理在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房地产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它包括建设开发与经营销售两个重要环节。

目前就“阴阳合同”问题,法律在建设工程领域已有明确规定,但在房屋买卖问题上还缺乏相关规定,学界对此也是争论不一。

“阴阳合同”问题的解决对房产买卖,乃至房地产行业的经济秩序影响重大,意义深远。

除了减少对国家税收利益的损害,也影响统计数据的真实性,进而影响政府对房地产行业所做出的宏观调控,及中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房产交易“阴阳合同”的形式及危害目前,二手房交易一般涉及5种税费,其中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及土地出让金大都与网签价格相关。

由于房地产交易往往标的额巨大,税赋繁重,为了获取高额贷款,降低税款,在中介机构建议或买方要求下,房产交易“阴阳合同”屡禁不止。

阴阳合同案件法律分析(3篇)

阴阳合同案件法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阴阳合同,又称“两份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签订的表面合法、实际违法的合同。

其中,“阳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正式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阴合同”则是双方当事人私下达成、不对外公开的、往往涉及违法行为的合同。

阴阳合同在我国社会中较为普遍,尤其在房地产市场、工程建设等领域,其存在给社会秩序和司法实践带来了诸多问题。

本文将对阴阳合同案件的法律分析进行探讨。

二、阴阳合同的法律特征1. 双重合同关系阴阳合同具有双重合同关系,即表面上的阳合同和实质上的阴合同。

阳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正式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而阴合同则是双方当事人私下达成、不对外公开的、往往涉及违法行为的合同。

2. 违法性阴阳合同往往涉及违法行为,如欺诈、隐瞒、串通等。

这些违法行为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损害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3. 矛盾性阴阳合同具有矛盾性,即阳合同和阴合同的内容存在冲突。

在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往往按照阴合同的内容进行实际操作,而阳合同则成为摆设。

4. 隐蔽性阴阳合同具有隐蔽性,当事人往往不对外公开,只在内部进行操作。

这使得阴阳合同难以被发现,增加了司法实践的难度。

三、阴阳合同的法律效力1. 阳合同的效力阳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正式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阳合同符合合同生效要件,具有法律约束力。

2. 阴合同的效力阴合同往往涉及违法行为,如欺诈、隐瞒、串通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因此,阴合同在法律上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四、阴阳合同案件的法律分析1. 举证责任在阴阳合同案件中,当事人往往难以证明阴合同的存在。

因此,举证责任成为关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在阴阳合同案件中,主张阴合同存在的当事人需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阴合同的存在。

阴阳合同处理意见

阴阳合同处理意见

阴阳合同处理意见
阴阳合同是指在合同中存在虚假的情况,一方面表面合法,另一方面存在非法或者不合理的内容。

处理这种情况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考虑和处理。

首先,对于已经签订的阴阳合同,受害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维权。

可以通过律师起草法律文书,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或修改合同,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另外,也可以通过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其次,对于阴阳合同的预防和规避,建议加强对合同的审查和尽职调查。

在签订合同之前,应该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真实、合法、合理。

同时,可以加强与对方的沟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合同风险。

此外,政府部门也应加强对阴阳合同的监管和打击力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减少阴阳合同的发生。

同时,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和指导,提高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最后,社会各界也应加强对阴阳合同的舆论监督和曝光,提高公众对阴阳合同的认识和警惕,增强社会共识,共同维护良好的商业环境。

总的来说,处理阴阳合同需要法律、监管、市场和社会多方面的共同努力,才能有效规避和解决这一问题。

希望以上建议能对你有所帮助。

二手房市场签阴阳合同避税成公开秘密(doc 9页)

二手房市场签阴阳合同避税成公开秘密(doc 9页)

二手房市场签阴阳合同避税成公开秘密(doc 9页)媒体曝二手房市场签阴阳合同避税成公开秘密2010年09月15日00:20央视《经济半小时》字号:T|T[导读]在二手房交易中,“阴合同”显示买卖双方真实的成交价格,而“阳合同”一种是虚高的房价合同交给银行,以申请更多按揭贷款;另一种是填低房价的合同交给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以便少交税。

房产中介机构为促成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往往会推荐各种方式进行逃税、避税,最常用的手段即签订“阴阳合同”。

在二手房市场上,阴阳合同已经成了一个公开的秘密。

为了少交税、多贷款而签的“阴阳合同”,看似对交易双方都有利,其实它暗藏很多风险。

阴阳合同的存在,不仅造成了国家税收上的重大损失,也给正常的楼市数据统计,放了一颗迷雾弹,导致统计数据失真。

2010年9月14日央视《经济半小时》播出《找不到“北”的二手房》,以下为节目实录:在北京市刚刚公布的房地产运行报告中,新出炉的房产数据中少了二手房均价这个指标。

北京市统计局新闻发言人表示,由于二手房市场的阴阳合同等问题比较复杂,暂时还不能做到对二手房市场进行全面调查,所以将暂停发布二手房数据。

而北京市统计局此前公布的6月份的二手房统计数据,正是因为同样的原因,导致和中介公司公布的数据悬殊很大,给公众造成了困扰。

统计部们联合有关部门出台严厉措施,坚决打击阴阳合同。

那么二手房市场中,为什么会产生阴阳合同,它究竟造成了什么影响,是否又能随着打击就此偃旗息鼓呢?记者首先采访了一家房产中介,工作人员向记者推荐了几套房源,记者表示打算进行全款交易,但希望可以避税。

中介公司工作人员:您不说我们都会给你做,因为你既然找到我们,我们肯定就为你着想。

其实你是不经常接触,我们就拿这做饭吃在世纪城的这家中介,工作人员向我们推荐了一套七十平米左右售价230万的两居房源,并表示可以低评将网签价格做到接近最低指导价每平米9800元。

中介公司工作人员:二三百万的房子,交税的时候也就按六七十万的价格交税,把所有的税交齐了也就四万多,你要把所有的税交齐了,这要命了。

关于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建设和廉政风险点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关于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建设和廉政风险点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关于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建设和廉政风险点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尊敬的领导:根据您的要求,我对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建设和廉政风险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评估,并向您汇报如下情况:一、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建设情况自开展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建设以来,我单位始终将服务群众、提高办事效率作为首要任务,并且将窗口作风建设作为全体员工的共同行动。

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1. 强化培训,提高服务意识。

我们组织了多次培训活动,邀请行业专家进行讲座,提高员工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意识,使其能够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2. 改进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我们深入研究登记流程,优化手续及材料要求,缩短办事时间。

同时,我们开展了网上预约服务,方便群众提前预约办理业务,减少等待时间。

3. 加强窗口管理,确保公正公平。

我们建立了严格的窗口管理制度,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考勤和业绩考核,确保工作的公正和公平。

同时,我们积极宣传反腐倡廉,告诫工作人员不得向群众索取礼金、谋取私利等违法行为。

二、廉政风险点排查整治工作情况为进一步严防廉政风险,确保不动产登记窗口的廉洁和规范运作,我们开展了廉政风险点排查整治工作。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 领导责任落实。

我们加大了领导责任的落实力度,要求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廉政规定,正确履行监督职责,及时发现并整治廉政风险点。

2. 加强内部监督。

我们建立了严格的内部监督机制,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严密监控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3. 加强外部监督。

我们积极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设立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保障监督的公平公正。

4. 整治廉政风险点。

针对廉政风险点,我们制定了整治方案,并要求窗口工作人员积极整改。

对涉嫌腐败的人员,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法追责。

综上所述,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建设和廉政风险点排查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不足之处。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培训和教育,加大监督力度,不断完善制度机制,以提升不动产登记窗口的服务水平和廉政风险防控能力。

关于加强我市房产中介管理的建议

关于加强我市房产中介管理的建议

关于加强我市房产中介管理的建议——农工党政协委员张付钢房产中介服务业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在推动房地产业趋向繁荣的过程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它与人们生活越来越近,越来越密切。

但是,我市房产中介行业存在收费过高、服务质量差、专业水平低、不能替消费者维权、欺诈客户等问题。

借此笔者结合温州城区的实际,就新形势下政府有关部门如何发挥监管职能,促进房产中介服务业向专业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发展提出以下建议:一、温州房产中介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

由于房产中介行业准入门槛较低,对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经验要求不高,导致经纪人队伍整体素质偏低。

随着温州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升温,一些中介机构为抢占市场,到处招兵买马,招完人后并没有经过系统培训就匆忙让其上岗。

他们有的不了解房地产管理和相关法规的基本内容,甚至连如何办理房屋交易手续都不清楚;有的则利益至上、法制观念淡薄、操作不规范,从而出现了一系列诸如虚假广告、过度包装、骗取中介费、吃差价等违法行为。

个别从业人员数在20-30人以上的中介公司执有经纪人证书的仅2-3人,出借经纪人证书、无经纪人资格从事经纪活动的、同一经纪人在两个以上中介机构从事经纪人活动的现象频频发生。

(二)、行业协会缺乏自律。

在相当长一段时期,温州市房产中介行业缺乏统一的操作规范和收费标准,不规范的行为和不合理的收费,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严重损害了中介行业的形象。

不久前,温州一家房产中介公司打出“对卖家免收中介费,对买家仅收0.3%”的广告后,竟引起同行们的公愤,广告发布当天便聚集了几十人跑到房产协会讨说法,怒诉“该公司如此低的收费标准简直不让我们活路”,但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并无对中介费的收费标准做出明确规定,协会又无相应的惩戒措施,这场群访行动最终在强烈要求协会出台切实可行的行业行规的无奈声中告一段落。

游戏要有规则,市场竞争更要有规则,从“红牌子”到特许经营模式,温州房产中介服务行业正努力摆脱混乱的局面,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那么协会缺乏有效的自律体系,显然与当前的形势是不相适应的。

房地产交易中“阴阳合同”的法律效力及治理

房地产交易中“阴阳合同”的法律效力及治理

房地产交易中“阴阳合同”的法律效力及治理作者:胡映珂来源:《中国房地产业·上旬》2019年第04期【摘要】房地产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二手房交易是房地产市场未来的主力军。

面对房产交易过程中日趋严重的“阴阳合同”法律问题,本文从形式及危害着手,结合案例分析司法实践中房产交易“阴阳合同”法律效力的认定,并提出解决方案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关键词】房产交易;阴阳合同;法律效力1、引言一周前,2019年“两会”刚刚落下帷幕。

央广网《我的两会》节目嘉宾,全国人大代表、电影导演贾樟柯坦言,2018年对电影工作者而言有很大危机。

不难想到,“大危机”与去年5月崔永元爆出的“范冰冰阴阳合同案”有极大关联。

但很少有人知道,“阴阳合同”一词,最早来源于房地产建筑工程领域。

最高人民法院在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时曾出台有关规定,对必须招标的同一建设工程签订两份施工合同,另行签订的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内容存在实质性不同的,以备案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款的依据。

备案中标合同公示备查,被称之为阳合同;另行签订的合同只有当事人知晓,被称为阴合同。

同一工程两份不同的合同,一明一暗称之为“阴阳合同”。

李克强总理在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房地产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它包括建设开发与经营销售两个重要环节。

目前就“阴阳合同”问题,法律在建设工程领域已有明确规定,但在房屋买卖问题上还缺乏相关规定,学界对此也是争论不一。

“阴阳合同”问题的解决对房产买卖,乃至房地产行业的经济秩序影响重大,意义深远。

除了减少对国家税收利益的损害,也影响统计数据的真实性,进而影响政府对房地产行业所做出的宏观调控,及中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房产交易“阴阳合同”的形式及危害目前,二手房交易一般涉及5种税费,其中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及土地出让金大都与网签价格相关。

由于房地产交易往往标的额巨大,税赋繁重,为了获取高额贷款,降低税款,在中介机构建议或买方要求下,房产交易“阴阳合同”屡禁不止。

清理整治阴阳合同总结汇报

清理整治阴阳合同总结汇报

清理整治阴阳合同总结汇报清理整治阴阳合同总结汇报为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我公司开展了清理整治阴阳合同的工作。

经过近期的努力,不仅取得了显著的效果,而且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现将此次工作的总结汇报如下:一、工作背景和目标随着我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特别是在与供应商和合作伙伴之间的交易中,出现了一些存在阴阳合同现象的情况。

这样的合同不仅存在法律风险,而且给公司的声誉和形象带来了损害,对业务的开展也造成了一定的干扰和影响。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公司决定开展清理整治阴阳合同的工作,目标是清除一切存在于企业内部的阴阳合同,确保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合规、规范、透明。

二、工作内容和方法1. 制定方案:为了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我们成立了专门的清理整治阴阳合同工作小组,由负责人带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和时间节点。

2. 取证调查:通过查阅公司的合同管理档案和其他相关资料,以及与供应商和合作伙伴的沟通,我们全面梳理了公司存在的阴阳合同情况,并初步掌握了相关证据。

3. 通知整改: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我们向存在阴阳合同的供应商和合作伙伴发出了整改通知,要求其立即停止使用阴阳合同,保持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4. 文件备案:完全停止使用阴阳合同后,我们对所有已清理整治的合同进行了备案,建立了清晰、规范、可查询的合同管理档案。

5. 建立预警机制:为了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出现,我们建立了阴阳合同的预警机制,加强对合同管理的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工作效果和成果经过团队的共同努力,本次清理整治阴阳合同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和成果。

1. 阴阳合同现象得到明显遏制:通过整改通知和后续的跟进工作,我们成功清除了大部分阴阳合同,大大降低了公司潜在的法律风险。

2. 合同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我们建立了完善的合同管理档案,规范了合同的签订、备案和管理流程,提高了合同管理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3. 公司形象得到提升:通过此次工作,公司的诚信形象得到了有效维护和提升,树立了优秀企业的良好形象。

依法打击阴阳合同工作总结

依法打击阴阳合同工作总结

依法打击阴阳合同工作总结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些企业和个人为了谋取利益,采取了一些不正当手段,其中包括了签订阴阳合同。

阴阳合同是指在合同中,一方与另一方签订的实际内容不同,一方合同内容是真实的,另一方合同内容是虚假的,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秩序,侵害了其他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因此必须依法打击。

为了依法打击阴阳合同,我国加强了相关立法和执法力度。

首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阴阳合同有明确的规定,例如《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都对阴阳合同进行了明确规定,规定了对阴阳合同的处罚和制裁。

其次,相关执法部门也对阴阳合同进行了严格的监管和打击,一旦发现有企业或个人签订阴阳合同,将依法进行处罚和追究责任。

在依法打击阴阳合同的工作中,我们也取得了一些成绩。

首先,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了市场主体对阴阳合同的认识和警惕性,减少了阴阳合同的签订。

其次,通过加大执法力度,对一些签订阴阳合同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了严厉的处罚,有效震慑了其他市场主体的违法行为。

但是,依法打击阴阳合同的工作仍然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一些市场主体仍然存在侥幸心理,认为签订阴阳合同可以获得不正当利益,因此仍然存在一定的风险。

其次,一些地方的执法力度不够,对阴阳合同的打击力度不够大,导致一些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的制裁。

因此,我们在依法打击阴阳合同的工作中,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市场主体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罚和制裁;加强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阴阳合同的监管机制,形成合力打击阴阳合同的工作格局。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维护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秩序,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推动经济的健康发展。

对歪风邪气的整改措施

对歪风邪气的整改措施

对歪风邪气的整改措施
针对歪风邪气的整改,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综合治理,以
确保取得长期和全面的效果。

首先,我们需要加强法制建设,严格
执行法律法规,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法治意识和道德观念,引导公众树立正
确的价值观念。

其次,加强监督执纪,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大对权力运行的
监督力度,确保公正廉洁的政治生态。

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防止滥用
职权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此外,加强社会治理,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的机制,
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治理格局,推动
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同时,加强媒体监督,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及时曝光和批评不良现象,引导社会舆论向正面引导。

最后,加强国际合作,借鉴和吸收国际先进经验,加强与国际
社会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应对全球性的不良现象,形成合力,共同
推动国际社会向着更加公正、和谐的方向发展。

综上所述,对歪风邪气的整改措施需要从法制建设、宣传教育、监督执纪、社会治理和国际合作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施策,形成合力,全面推进歪风邪气的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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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反映:基层建议:刹住不动产交易中“阴阳合同”的歪风-基层反映
今天,好范文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基层建议:刹住不动产交易中“阴阳合同”的歪风》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
“阴阳合同”是指在不动产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通过签订较低成交价格的阳合同来遮掩阴合同的真实成交价格,以达到降低税费支出目的的行为。

在当前的征管工作中,这一现象非常普遍,甚至已经成为了公开的秘密,行业内的潜规则。

一、“阴阳合同”出现的原因
一是利益驱使。

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虚报成交价格,降低计税依据,少交税款。

二是中介机构极力推动。

不少房产中介机构为成功取得佣金,对于那些买卖双方心理价格相差较多的客户,主动替其出主意,兜售“阴阳合同”这个避税“法宝”,把这个差价去从应交税款里扣,并担任买卖双方间的中间人身份,使得买方不用多出钱,卖方不用少收钱,中介也能拿佣金,“皆大欢喜”。

三是监管取证难。

虽然“阴阳合同”明显违反了税收管理规定,造成偷税事实,但由于成交价格属于买卖双方较为隐私的信息,主管部门往往难以得到证据。

除非买卖双方有一方主动举报,否则很难对相关违法人员进行有效惩处。

四是评估系统价格较低。

买卖双方在申报阳合同中的成交价
格后,税务机关会通过比较申报价格和评估系统价格的高低,以孰高原则核定成交价格。

然而,评估系统中的价格往往较低,无法有效评定申报价格,有时甚至会出现阳合同中的合同金额仍大于评估系统价格的情况。

二、“阴阳合同”带来的危害
一是造成税款流失。

比如对溪口镇而言,溪口有较多别墅区,如紫汀花园、盛世桃园、美玲山庄等,对于这些成交价格较高的别墅而言,“阴阳合同”中的成交价格相差几十万甚至几百万是非常正常的。

就现行个人住房买卖的税率而言,除去交易达到免税条件的增值税和50%的契税补贴,一份相差100万的阴阳合同,就可以造成25000元的税款流失,如果是商业用房的话,数目也将更大,长期下来,这一笔流失的税款是比较大的。

二是买卖双方存在利益损失风险。

对卖方而言,由于“阴阳合同”成交价格相差较大,且在房管登记的阳合同效力要大于阴合同,买方可能在交房后不承认阴合同的存在,届时如果卖方无法证明阳合同是为了避税而申报的虚假成交价格,就会面临房款无法全额收回的风险。

对买方而言,由于法律承认的成交价格较低,因此如果以此套房产进行贷款,是无法取得高额贷款的,抵债也是一样。

同时,双方还存在被追究法律责任和行政处罚的风险。

三是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阴阳合同”的存在是对守法纳税人的不公平,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也会使得其他纳税人效仿,滋生纳税欺诈行为,为税收征管工作带来困难,侵害国家利益,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干扰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实行。

三、针对“阴阳合同”的建议
阴阳合同的监管涉及到房管、税务、法院等多个部门,就税务机关而言,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加强反面案例宣传。

签订“阴阳合同”的买卖双方往往紧盯其带来的经济利益,却对可能产生的风险视而不见。

我们可以通过宣传手册,列举近年来市内因阴阳合同而造成损失、纠纷、受行政处罚的真实案例,揭示阴阳合同背后的巨大风险,让买卖双方三思而后行。

二是加强相关法律宣传。

使用“阴阳合同”是一种偷税行为,查实后将被追缴税款,并处以税款五倍以下的罚款,如果纳税人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根据《刑法》规定可以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此外,还要加强对中介机构所要承担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的宣传。

三是完善价格评估机制。

评估系统主管方应通过同期市场成交价格和房价走势,定期对评估系统内的房产价格进行更新,并将新建小区及时录入到系统评估范围。

同时,还要加强与地方分局的联系,对于基层反映价格偏低或偏高的小区,在核实后应及时进行修正,保障税款的征收,保护国家利益。

四是依法惩处相应责任人。

对于经查实,存在通过“阴阳合同”达到偷税目的行为的纳税人,要依法进行惩处,做到公平、公正、透明,并将惩处结果对外公开,以消灭社会上的侥幸心理,打碎签订“阴阳合同”的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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