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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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五中社团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丰富我校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优化育人环境,给我校学生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学校鼓励学生自愿的基础上积极组建和参加学生社团。为了健全和完善我校学生社团的管理体制,充分发挥我校学生社团的优势,提高社团发展水平,促进我校学生社团活动向健康、文明、向上的方向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和国家相关政策及学校办学思想为依据;以繁荣金沙五中校园文化,营造和谐的书香校园为方向;以学生丰富自身课余生活,提高自己学校生活质量,发展自身综合素质为目标。
二、性质和宗旨
性质:学生社团是在校团委指导下,由学生自发组织、自愿参加、自主管理、自觉学习的健康向上的学生群众性团体。
宗旨:
1、学生社团旨在丰富学生自我课余生活,为学生提供展示自我、发展自我的空间和平台,建设健康、活泼、向上的校园文化。
2、学生社团活动是学校课程设置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社团活动来充实、完善我校校本课程的开发和实施。
三、社团成立申报程序:
(一)成立学生社团前,发起人应先落实指导老师、制定详尽的社团章程,向学校团委提交书面申请。
(二)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应提交申报材料包括:
(1)学生社团的申请表;
(2)学生社团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学生社团名称、社团指导教师及社长情况、社团名称由来、组织机构示意图、负责人产生的程序和领导机构职权范围、经费来源及管理办法、纳新标准及流程、社团管理章程及其他必要事项);
(3)成员的信息表包含姓名、班级;
(三)学校团委通过审核审批后,应在一周内作出答复。
四、以下情况不得批准学生社团成立:
(1)学生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合本办法中有关条款规定的;
(2)在申请成立时弄虚作假的;
(3)筹备学生社团的人数未超过5人的;
(4)校内已有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学生社团,经审核被认定为没有必要成立的学生社团;
(5)对安全性要求较高的学生社团,无基本的防范、保障措施、无法保证学生社团活动正常、安全开展的;
(6)其他不适合学生社团成立的情况。
五、经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当在收到学校团委书面通知的15日内应以公告形式宣布学生社团成立。
六、学生社团在征得学校团委的同意后,可以设计、使用合适的艺术图章或其它标志作为该社团的标识,设计成功的社团的标识应报校团委备案,不得随意更换,任何社团均不得私刻任何公章。
七、学校团委每学期初对全校学生社团进行重新登记,各学生社团每学期初对会员进行重新登记。
学生社团在3个月内没有正常开展活动的,由学校团委进行整顿,一学期未开展活动视为自动解散,注销其资格,整顿期或注销后的社团不得开展任何活动。
八、学生社团的注册、登记工作在每学期开学后1个月内完成,程序如下:
(一)学期结束前向学校团委上交上学期的工作总结和财务报告,并上报有关资料;
(二)学期初学校团委根据各学生社团上学期的工作总结、财务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对各个学生社团的学年工作提出意见,并审批;
(三)学校团委根据对符合要求的学生社团进行注册登记。
九、有下列情况的社团,暂缓注册:
(一)没有及时上交工作总结,财务报告和有关材料的;
(二)整改期内的学生社团;
(三)有违纪违规行为,正在调查中的;
(四)其他经审检被认定为需暂缓注册的。
十、学生社团更改名称或指导老师,应该重新申报登记,经批准后予以重新注册。
十一、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学校团委有权将其解散:(一)违反国家法律政策或严重触犯校纪校规;
(二)违背社团宗旨,情节恶劣的;
(三)建会3个月后会员人数少于10人;
(四)一个学期未正常开展活动;
(五)其他应解散情况。
十二、社团经费管理
(一)学生社团资金应当用于各种相关活动的成本,不得
私自挪用和侵占,违者严惩。
(二)学生社团的经费收支要明晰,学生社团内部要实行
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应当由专人(非会长)专门管理,账目公开,每月定期向全体会员汇报一次,并随时接受学校团委检查。
(三)活动经费必须按照提交的活动方案中的经费预算进
行支出,所有开支应当有相应的正规发票、收据,由经手人、财务负责人、社团负责人共同签字。
(四)各学生社团财物负责人每月向学校团委一份社团财务记录单,有精确的日期、准确的收支记录和正规的报销凭证。
(五)学生社团固定资产是指以学生社团经费购买或以学生社团名义取得的能长期存在,给学生社团发展提供便利的形态稳定的财产。
(六)学生社团固定财产为学生社团成员所共有,严厉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挪用、独占、谋取私利。
(七)学生社团换届,学生社团财物和预算必须移交新一届学生社团负责人,原学生社团负责人出具清单,先报学校团委审核,再由新一届学生社团负责人办理相应接收手续。
(八)当学校团委发现学生社团固定资产流失或不明原因遗失时,学校团委有权追究该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相关责任。
十三、社团报账流程:
(一)报账前必须向学校团委上交活动方案、总结(含活动照片)、新闻稿,经费核算(正式发票),费用清单(实际花销);
(二)活动经费只能用于宣传、组织活动;
(三)由指导老师报学校团委办公室,通过审核后方可报销活动经费。
十四、关于社团活动的筹划:
1、每学期开学前两周各社团须向团委办公室上交一份本学期工作计划,学期末上交工作总结。
2、每次活动各社团必须有详细的活动方案,活动后要有总结。
十五、关于社团活动的开展:
1、活动时间或次数:根据学校实际来开展,每月至少四次,每天下午5:00—5:30。
2、活动形式:活动形式要求新颖,能为每个成员提供参与和获得成功的机会。
3、社团活动每学期要有详尽的计划和总结:每节课做好社团活动记录。
社长、副社长每次活动要注意室内卫生、纪律、成员参与度,对本社社员出勤情况要进行准确登记,活动后与社团各负责人一同总结本次活动情况,于社团例会前上交团委办公室。
4、社团活动的检查:
团委将对各社团活动进行检查,主要检查:纪律情况、场地卫生、出勤情况(师生)和成员参与度等,并将检查情况作为优秀社团评比的依据之一。
十六、学生社团宣传刊物管理
(一)学生社团自办刊物应当向学校团委申请,并得到上级部门批准后才可发行,不得擅自发行。
(二)学生社团刊物应当具有固定的名称、版本、顺序编号、定期出版。
(三)学生社团刊物内容要积极,健康,不得宣传反动、暴力、低级的内容。
(四)学生社团刊物每期出版前要主管部门审查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