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四省节水增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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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水利厅厅长陆兵

黑龙江省水利厅农村水利处处长林春和

中央财政补助228亿元支持4省区开展节水增粮行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2012年02月12日 08时07分

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近日发布《关于支持黑龙江省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实施“节水增粮行动”的意见》,决定自2012年至2015年

支持四省区实施“节水增粮行动”,通过发挥中央和地方合力,在四省区集中连片大规模推广应用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充分发挥四省区的土地资源优势,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为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坚实支撑。

四省区占全国粮食总产量1/5强

三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粮食安全、水资源安全始终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的战略问题,也是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点工作。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把发展粮食生产和解决水资源问题摆在“三农”工作的重要位置,促进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

四省区自然资源禀赋相似,发展粮食和农业的土地资源丰富,不仅是我国最重要的粮食主产区之一,而且是我国粮食增产最具潜力的地区之一。目前,四省区粮食产量占全国粮食总产量1/5强,在四省区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进一步挖掘粮食增产潜力,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生态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意见要求,各级财政、水利、农业部门要把实施“节水增粮行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技术推广的重大任务。在实

施过程中,要注重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强化部门合作,建立协调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及社会力量参与工程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按照建得成、用得起、管得好、长受益的要求,加强工程建设和管理,完善服务体系和技术支撑,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工程质量和效益。

3800万亩农田获得支持

综合考虑四省区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工程规划目标、地方投入能力、粮食产量、增产潜力,以及生态环境、水资源等因素,2012—2015年,中央支持四省区实施“节水增粮行动”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的面积控制在3800万亩。其中:黑龙江省1500万亩、吉林省900万亩、内蒙古800万亩、辽宁省600万亩。按照亩均投入1000元的标准,“节水增粮行动”总投入为38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28亿元。

按照“适当调整存量资金,主要依靠增量投入”的原则,中央财政安排或地方财政自主安排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科技推广资金,支持实施“节水增粮行动”。四省区要切实承担起投入责任,按照中央与地方6∶4的比例落实地方投入。其中,省级财政落实总投入的20%、市县财政落实总投入的10%、农民群众筹资投劳不高于总投入的10%,地方各级财政的投入必须保证在总投入的30%以上。

地方各级财政应落实的资金,要通过公共财政预算、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和其他可以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财政性资金来安排,不得将中央财政安排的其他财政支农资金或银行贷款作为地方财政落实的资金。中央财政将建立投入挂钩机制,对上一年度地方投入落实不到位的

省区,相应减少中央补助资金规模。

“节水增粮行动”为涉农资金整合提供了新的平台,各地可以依托这个平台,积极统筹整合相关资金,统一建设标准,统一规划设计,集中安排,避免各自为政和重复建设。为形成支持合力,中央有关部门将研究推进高效节水设备产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四省区要因地制宜研究支持节水设备生产企业的具体贷款贴息政策,以及根据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实际需要,将高效节水灌溉关键设备列入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补助范围。

在项目选择和资金安排上突出重点

意见要求,四省区要根据确定的总体建设任务和年度建设任务,在中央部门指导下,编制2012—2015年总体实施方案和分年度实施方案,并将各年度任务指标分解落实到县乡项目区。

“节水增粮行动”要优先支持地方重视、群众积极性高、准备工作充分、增产潜力大、基础条件好、管理能力强的地方实施建设,三年内曾经安排过小农水、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等相关建设项目的地块不得重复建设。

在项目选择和资金安排上要突出重点,做到项目区集中连片、整乡整县推进、规模化发展,确保建一片、成一片、发挥效益一片,形成规模效益。同时,做好水资源论证工作,把水资源承载能力作为安排项目的前提和必备条件,以水定项目、定工程,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紧密结合项目区水土资源条件、地形地貌条件和农业种植结构,科学提出各典型区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模式。

实行“飞行检查”制度

意见明确,按照“中央支持指导,地方自主安排”的原则,“节水增粮行动”实行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切块下达资金,明确建设目标的管理方式。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用于“节水增粮行动”的小农水、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农业科技推广四项资金全部用于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

同时,三部门将建立严格的监督检查机制,实行“飞行检查”制度,随机组织抽检,利用财政部驻四省区专员办和审计部门的力量开展专项检查和审计。建立公示制度,及时公布项目建设内容、目标任务、受益范围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逐步建立节水灌溉产品认证管理制度,规范招标、投标程序,遏制恶意低价竞争,确保产品质量。(采访人:记者李丽辉解读人: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有关负责人)

东北四省区“节水增粮行动”实施方案审查会召开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12年02月10日 14时57分来源:水利部网站

为切实加强东北四省区“节水增粮行动”前期工作,提高东北四省区实施方案编制质量,确保“节水增粮行动”目标的顺利实现和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成为精品工程,2月7日,财政部、水利部和农业部在京联合召开东北四省区“节水增粮行动”实施方案审查会。水利部总工程师汪洪、总规划师周学文出席会议并讲话,财政部农业司张岩松副司长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在东北四省区开展“节水增粮行动”,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充分利用该地区丰富的土地资源,进一步挖掘粮食增产潜力,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生态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东北四省区“节水增粮行动”任务重、投资大、时间紧、要求高,必须对实施方案认真审查把关,切实提高实施方案编制质量,为“节水增粮行动”顺利实施打好基础。

会议要求,审查工作要重点把好四关:一是水资源平衡论证关。要严格审查项目区水资源承载能力和供需平衡情况,认真分析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水资源供需不能平衡的,实行一票否决制。二是工程技术方案关。严格审查项目设计深度、工程规划布局、典型工程设计、技术模式选择等关键环节,为建设精品工程打下坚实基础。三是投资概算关。依据有关规范,严格概算审查,保证概算的准确性。保证投资标准及资金筹措方案符合“节水增粮行动”的整体要求。四是运行管理关。对实施方案中的建设管理、建后管护、技术支撑、服务体系、宣传培训等长效机制建设方案严格把关,保证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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