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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附件1《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评价办法》

26附件1《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评价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评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电网建设工程安全管理,通过对电网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开展评价,提高电网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网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评价工作,是针对电网建设工程施工高峰期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阶段性评价。

通过对电网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安全风险管理、分包管理、现场安全管理等工作内容、指标进行量化评价,获得被评价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状态是否满足有关要求的结果,促进电网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始终可控、能控、在控。

第三条本办法所采用的《电网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评价表》(附后),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而制定。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投资管理的35千伏及以上电网工程项目。

第五条《电网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评价表》也可作为网省公司、直属单位对电网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检查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安全管理评价内容与方法第六条电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评价工作由建设管理单位或业主项目部组织有关专家、工程参建各方,共同参与相关工作。

第七条电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评价工作,分别按照电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评价标准表中的表I对“业主项目部安全管理”、表II对“监理项目部安全管理”、表Ⅲ对“施工项目部安全管理”、表IV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分为变电工程和输电线路工程)”共4类评价表,对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进行定量评价。

对有多个监理、施工单位参加的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应分别进行评价。

第八条施工周期超过5个月且线路长度大于10公里的线路工程,在杆塔组立初期和架线施工初期,要分别组织开展安全管理评价工作;施工周期少于5个月,或长度小于10公里、大于5公里的线路工程,在杆塔组立初期或架线施工初期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管理评价工作;长度小于5公里的线路工程,可根据工程特点确定是否开展安全管理评价工作。

国家电网〔2010〕174号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国家电网〔2010〕174号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国家电网公司文件国家电网基建〔2010〕174号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国网直流建设分公司,国网交流建设分公司,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安能建设总公司附件: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二○一○年二月三日主题词:城乡建设建设工程施工通知国家电网公司办公厅2010年2月4日印发附件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依法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建立分包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基建安全事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施工分包是指施工承包商(指与项目法人或EPC总承包商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具有总承包资质等级或专业承包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下同)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完成的活动。

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

专业分包是指施工承包商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分包商完成的活动。

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承包商或者专业承包商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劳务分包商完成的活动。

施工承包商可以对所承接的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依法将非主体专业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分包商,或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劳务分包商。

专业分包商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劳务分包商。

第三条专业分包商和劳务分包商需持有营业执照,具有法人资格及相应资质,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具有相应的施工企业资质,并与施工承包商通过合同构成承发包关系。

第四条公司系统建设工程和所属施工企业承接的工程禁止转包或违规分包。

公司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工程招标文件和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本《规定》对施工承包商、专业分包商、劳务分包商等分包管理要求,如不允许分包的工程项目及范围、分包金额限制、分包商准入条件等,并强调主体工程不得专业分包。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编码:国网(基建/3)181-2018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国网基建部北京专家审查会后修改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分包(以下简称“分包”)管理,确保工程建设依法合规,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结合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分包管理遵循“统一平台、分级管理、动态管控、谁发包谁负责”的原则,公司提供统一管理平台,各级单位对分包实施全过程、全方位动态管控,落实发包单位施工分包管理的主体责任。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分包是指输变电工程施工承包商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以下简称劳务分包)。

第四条分包必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进行,分包形式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严禁违法分包、转包,禁止无资质队伍采取资质借用、挂靠等手段参与分包;禁止施工承包商以包代管、以罚代管。

有关工程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的认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五条劳务分包商应具有相应的劳务作业能力,不得再次分包。

施工承包商对分包商的管理方式应与其分包形式一致。

第六条输变电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进行专业分包。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建设管理的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含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千伏出线工程)的分包管理,以及公司系统所属施工企业(以下简称施工企业)的分包管理,其它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八条公司总部各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归口负责分包管理中的专业内容。

(一)国网基建部做为公司分包管理工作的牵头部门,建立健全分包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建立备选分包商发布平台和线路核心劳务分包商及其关键人员考核评价信息统一平台;对各省级公司分包管理工作开展培训、指导、监督和考核;协调解决总部层面分包管理的重大事宜。

(二)国网交流部、国网直流部对管理项目组织开展分包管理专项检查,督促参建队伍落实公司分包管理制度;收集分析管理项目的分包管理情况。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电网公司•【公布日期】2003.05•【文号】•【施行日期】2003.05•【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各分公司、华北电力集团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为进一步规范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公司制定了《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部反映。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国家电网公司二00三年五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目标第三章责任制第四章安全监督第五章工程建设项目第六章环境保护第七章教育培训第八章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第九章检查与评价第十章例行会议第十一章施工企业的分包单位第十二章施工班组第十三章事故调查处理第十四章奖惩第十五章附则附录附表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电力建设工程的安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障国家和投资者的财产免遭损失,规范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本规定依据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国家电网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借鉴国际上工业发达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的通常做法,结合电力建设具体制定,用于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和管理关系。

第3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分公司、集团公司、中国安能建设总公司、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电力公司)和国家电网公司系统从事水电、火电、送变电建设的施工企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全资、控股的工程建设项目和项目法人、工程设计、工程监理、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参加工程建设的所有单位(以下统称企业)。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监理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监理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文件国家电网基建〔2010〕166 号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监理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国网直流建设分公司,国网交流建设分公司:为规范电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理工作,加强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提高监理工作绩效,有效防范各类施工质量事故的发生,持续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公司组织编制了《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监理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监理管理办法二○一○年二月三日附件: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监理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监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质量监理的主要内容及方法 (2)第三章质量监理的基本要求 (3)第四章质量监理的组织实施 (5)第五章质量监理的监督管理 (8)第六章附则 (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理(以下简称质量监理)工作,加强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提高监理工作绩效,有效防范各类施工质量事故的发生,持续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第三条监理单位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以及本办法的要求开展质量监理活动,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投资建设的35kV 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项目,以及抽水蓄能电站工程项目和常规火电工程项目,其它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第二章质量监理的主要内容及方法第五条电力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公司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通过文件审查、工序检查、见证、旁站、巡视及平行检验等监理手段,对施工全过程的质量进行有效控制。

【2016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网建设部分)

【2016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网建设部分)

【2016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网建设部分)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网建设部分)(试行)xx年2月目录第一篇通用部分1 总则32 基本要求42、1 分部分项工程开始作业条件42、2 作业人员42、3 施工分包52、4 安全施工方案62、5 作业现场安全组织措施63 施工现场143、1 一般规定143、2 道路143、3 临时建筑153、4 材料、设备堆(存)放管理163、5 施工用电173、6 消防244 通用作业要求284、1 高处作业284、2 交叉作业304、3 有限空间作业314、4 运输、装卸324、5 起重作业344、6 焊接与切割364、7 动火作业414、8 季节性施工424、9 特殊环境下作业445 通用施工机械器具465、1 起重机械465、2 施工机械495、3 施工工器具595、4 安全工器具706 建筑工程786、1 土石方开挖786、2 爆破施工826、3 脚手架施工826、4 混凝土施工876、5 桩基施工956、6 砖石砌体施工976、7 装饰施工986、8 拆除施工996、9 构支架施工101第二篇变电部分7 电气装置安装1057、1 一般规定1057、2 油浸变压器、电抗器安装1067、3 断路器、隔离开关、组合电器安装1077、4 串补装置、滤波器安装1107、5 互感器、避雷器安装1107、6 干式电抗器安装1117、7 穿墙套管安装1117、8 换流阀厅设备安装1117、9 蓄电池组安装1127、10 盘、柜安装1127、11 母线安装1137、12 电缆安装1157、13 电气试验、调整及启动1167、14 变电站施工专业机具使用1238 改、扩建工程1268、1 一般规定1268、2 临近带电体的作业1298、3 电气设备全部或部分停电作业安全技术措施131 8、4 改、扩建工程的专项作业134第三篇线路部分9 杆塔工程1399、1 一般规定1399、2 钢筋混凝土电杆排杆1429、3 杆塔组装1429、4 倒落式人字抱杆整体组立杆塔1439、5 分解组立钢筋混凝土电杆1449、6 附着式外拉线抱杆分解组塔1459、7 内悬浮内(外)拉线抱杆分解组塔1459、8 座地摇(平)臂抱杆分解组塔1469、9 流动式起重机组塔1479、10 直升机组塔1489、11 杆塔拆除15010 架线工程15210、1 跨越架搭设与拆除15210、2 人力及机械牵引放线15510、3 张力放线15710、4 压接16010、5 导线、地线升空16110、6 紧线16110、7 附件安装16210、8 平衡挂线16310、9 导线、地线更换施工16410、10 预防电击16411 停电、不停电作业16711、1 一般规定16711、2 不停电跨越作业16911、3 停电跨越作业17112 电缆线路17412、1 一般规定17412、2 电缆敷设施工17512、3 电缆接头施工17612、4 电缆试验177 附录A(资料性附录)现场勘察记录179 附录B(资料性附录)输变电工程安全施工作业票A180 附录C (资料性附录)输变电工程安全施工作业票B183 附录D(规范性附录)各类安全工器具数据185 附录E(规范性附录)送电线路常用安全数据194 附录F(规范性附录)起重机具检查和试验周期、质量参考标准197第一篇通用部分1 总则1、1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加强公司电网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规范人员行为,保障施工作业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网建设实际,制定本规程。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doc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doc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1范围本《导则》规定了火电和送变电施工企业在施工技术责任、施工质量、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会检、施工技术交底、技术检验、设计变更、施工技术档案、技术培训、技术信息等方面管理工作的范围、职责、内容、方法、报告、记录、检查和考核。

本《导则》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火电和送变电施工企业。

2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 号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 号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 号计量法国务院令 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GB/T1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GB/T50326-2001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 50319-2000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J 233-90 110 ~ 500kV 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国档发 [1992]8 号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办法国档发 [1988]4 号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火发字 [80]5 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制度电建 [1996]666 号火力发电厂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电建 [1996]159 号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1996 年版)DL/T 782-2001 110kV 及以上送变电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80] 电技字第26 号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试行)电质监 [2002]3 号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2002 年版)电建 [1995]543 号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建质 [1995]13 号电力建设土建工程施工技术检验若干规定国电电源 [2002]49 号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国电电源 [2002]849 号火力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导则国电电源 [2001]218 号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国电网 [2000]786号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评定标准DL/T 5168-2002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电力建设工程系列标准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电力建设工程系列标准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3总则3.01为加强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工程建设施工技术管理,在原国家电网公司系统颁发的《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国家电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导则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导则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目次1.范围2.引用标准3.总则4.施工技术责任5.施工质量管理6.施工组织设计管理7.施工图纸会检管理8.施工技术交底管理9.技术检验管理10.设计变更管理11.施工技术档案管理12.技术培训管理13.技术信息管理14.附录1 范围本《导则》规定了火电和送变电施工企业在施工技术责任.施工质量.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会检.施工技术交底.技术检验.设计变更.施工技术档案.技术培训.技术信息等方面管理工作地范围.职责.内容.方法.报告.记录.检查和考核.本《导则》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地火电和送变电施工企业.2 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地条款通过本标准地引用而成为本标准地条款.凡是注日期地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地修改单(不包括勘误地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地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计量法国务院令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GB/T1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GB/T50326-2001 建设工程工程管理规范GB 50319-2000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J 233-90 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国档发[1992]8号建设工程(工程)档案验收办法国档发[1988]4号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火发字[80]5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制度电建[1996]666号火力发电厂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电建[1996]159号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996年版)DL/T 782-2001 110kV及以上送变电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80]电技字第26号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试行)电质监[2002]3号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2002年版)电建[1995]543号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建质[1995]13号电力建设土建工程施工技术检验若干规定国电电源[2002]49号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国电电源[2002]849号火力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导则国电电源[2001]218号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国电网[2000]786号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评定标准DL/T 5168-2002 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电力建设工程系列标准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电力建设工程系列标准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3 总则3.01为加强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工程建设施工技术管理,在原国家电网公司系统颁发地《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地基础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国家电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以下简称《导则》).3.02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应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应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部委.地方政府部门和国家电网公司所颁发有关地法规.规程及标准.3.03 凡从事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地施工企业2(以下简称公司)均应根据本导则地原则要求,结合本公司和所承包工程地实际情况制定施工技术管理制度.3.04在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后,施工技术管理工作要为实现合同承诺展开活动.3.05公司应按所承包地工程工程范围(以下简称工程工程)建立工程工程部(分公司.工程处,以下简称工程部),作为派出机构负责组织工程施工,工程部地设置和管理行为应符合《建设工程工程管理规范》地要求.3.06公司对工程工程地施工技术和施工质量负责.将部分工程工程合法分包给其他企业时,则分包企业应对公司负责;公司负责监管,并负连带责任.3.07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设计.施工.调试.监理和生产各方之间,有关工程建设各种管理工作地职责.权限.程序和方法,按上级规定或承包合同约定执行.4 施工技术责任4.1组织机构和各级技术负责人4.1.1公司施工技术管理机构随公司组织形式不同而不同.火电建设公司一般建立四级技术责任制,设置四级技术负责人,实行技术管理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公司设总工程师.--工程部(分公司.工程处)设总工程师.--工地(队)设专责工程师(主任工程师).--工地设若干名专职工程师(专职技术员),在工地专责工程师领导下分别负责各班组或单位工程工程地技术管理工作.4.1.2送变电建设公司一般建立三级技术责任制,设置三级技术负责人,实行技术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公司设总工程师.--分公司(工程部)设总工程师.--施工队(班组)设专职工程师(专职技术员).4.1.3总工程师.专责工程师为技术行政职务,系同级行政领导成员,受同级行政正职领导.对技术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拥有决策权和否决权.在技术工作上,下级技术负责人受上级技术负责人领导.4.1.4公司和工程部副总工程师在同级总工程师领导下分管一部分总工程师地工作,在分管工作范围内行使总工程师职权.4.1.5公司及其大中型工程部设技术管理部门,在技术上接受总工程师地领导.各级技术管理部门是各级技术负责人地参谋和助手,也是具体办事机构.技术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若干.4.1.6各级行政领导应支持和尊重技术负责人对有关技术问题地决定.4.1.7各级技术负责人应参加讨论决定本单位技术人员地调动.使用.考核.晋级.奖惩.职称评定和人员配备等事项.参加对技术人员引进问题地讨论,组织对应考人员地技术考核.4.1.8各级技术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工程情况,检查和指导工作;执行3.02地规定;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理论和企业管理知识,不断创新,勇于探索和实践,做好技术管理工作.4.2各级技术负责人地技术职责4.2.1公司总工程师除履行总则和4.1.3地规定外,尚有以下职责:a)参加建立健全技术管理体系。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安全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安全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依法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电力工程建设、施工企业工程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安全管理,建立分包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安全和质量事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施工承包商:指与项目法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具有总承包资质或专业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

施工承包商分为施工总承包商和专业承包商。

施工承包商应在其资质范围内承接施工建设项目。

具备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商可以对所承接的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依法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

具备专业承包资质的承包商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专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商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企业完成的活动。

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商或者专业承包商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企业完成的活动。

第三条分包商:指持有营业执照,具有法人代表资格,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并与施工承包商构成承发包关系的施工单位。

分包商分为专业分包商和劳务分包商。

第四条公司系统电力建设工程禁止转包或违规分包。

施工承包商必须自行完成主体工程的施工,不得采取除劳务分包以外的其它形式对主体工程进行施工分包。

建设单位应在工程招标文件和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分包管理要求及不允许分包的工程名称或范围,并强调主体工程不得专业分包。

分包事项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有约定的,在合同约定范围内,施工承包商可将非主体工程或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条件的分包商。

分包事项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无约定的,分包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

禁止分包商将所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二次专业分包或变相再次专业分包,禁止无资质队伍采取资质借用、挂靠等手段参与工程分包、劳务分包。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依法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电力工程建设、施工企业工程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安全管理,建立分包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安全和质量事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施工承包商:指与项目法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具有总承包资质或专业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

施工承包商分为施工总承包商和专业承包商。

施工承包商应在其资质范围内承接施工建设项目.具备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商可以对所承接的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依法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

具备专业承包资质的承包商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专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商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企业完成的活动。

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商或者专业承包商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企业完成的活动。

第三条分包商:指持有营业执照,具有法人代表资格,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并与施工承包商构成承发包关系的施工单位.分包商分为专业分包商和劳务分包商。

第四条公司系统电力建设工程禁止转包或违规分包。

施工承包商必须自行完成主体工程的施工,不得采取除劳务分包以外的其它形式对主体工程进行施工分包。

建设单位应在工程招标文件和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分包管理要求及不允许分包的工程名称或范围,并强调主体工程不得专业分包。

分包事项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有约定的,在合同约定范围内,施工承包商可将非主体工程或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条件的分包商。

分包事项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无约定的,分包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

禁止分包商将所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二次专业分包或变相再次专业分包,禁止无资质队伍采取资质借用、挂靠等手段参与工程分包、劳务分包。

输变电工程建设现行主要质量管理制度、施工与验收质量标准

输变电工程建设现行主要质量管理制度、施工与验收质量标准

输变电工程建设现行主要质量管理制度、施工与验收质量标准目录第一部分国家电网公司现行输变电建设工程主要质量管理制度1.1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国家电网工[2003] 153 号1.2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2005版)国家电网基建[2005]255 号1.3 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试行)国家电网基建〔2006〕 699 号1.4 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责任考核办法(试行)国家电网基建〔2006〕 674 号1.5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08 年版)国家电网基建〔2008〕 288 号1.6 关于调整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及批复程序的通知国家电网基建〔2009〕 281 号1.7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典型施工方法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基建(2010〕 165 号1.8 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施工质量监理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基建〔2010〕 166 号1.9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流动红旗竞赛实施办法国家电网基建〔2010〕 167 号替代基建安全〔2008〕29 号文1.11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要求及技术措施基建质量〔2010〕 19 号1.12关于应用《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工艺示范手册》的通知基建质量〔2006〕 135 号1.13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创优规划编制纲要》等 7 个指导文件的通知基建质量[2007]89 号1.14关于利用数码照片资料加强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过程控制的通知基建安全〔2007〕 25 号1.15关于印发变电站工程和输电线路工程监理工作表式(2007 年版)的通知基建质量〔2007〕11 号1.16关于印发《110kV~1000kV 变电(换流)站土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统一表式》等 3 类表式的通知基建质量[2008]75 号1.17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库(2009 版)》的通知基建质量〔2009〕 68 号1.18关于应用《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工艺示范》光盘的通知基建质量〔2009〕 290 号1.19关于 2010 年输变电工程达标创优工作总体安排的通知基建质量〔2010〕 9 号1.20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国家电网生技[2005]400 号1.21 关于印发协调统一基建类和生产类标准差异条款(输电线路部分)的通知办基建〔2008〕1 号质量相关规定1.22 关于印发协调统一基建类和生产类标准差异条款(变电部分)的通知办基建〔2008〕 20 号第二部分现行输变电建设工程主要质量标准(企业标准)2.1 110kV~1000kV 变电(换流)站土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Q/GDW 183-20082.2 输变电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实施规程 Q/GDW 248-20082.3 750kV 变电站电气设备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Q/GDW 120-20052.4 750kV 变电所构支架制作安装及验收规范 Q/GDW 119-20052.5 750kV 架空送电线路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Q/GDW 115-20052.6 750kV 高压电气(GIS、隔离开关、避雷器)施工及验收规范Q/GDW 123-20052.7 750kV 架空送电线路 LGJK-300/50 扩径导线架线施工工艺导则Q/GDW 124-20052.8 750kV 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Q/GDW 192-20082.9 1000kV 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Q/GDW 153-20062.10 1000kV 架空送电线路张力架线施工工艺导则 Q/GDW 154-20062.11 1000kV 架空送电线路铁塔组立施工工艺导则 Q/GDW 155-20062.12 1000kV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Q/GDW 163-20072.13 1000kV 配电装置构支架制作施工及验收规范 Q/GDW 164-20072.14 1000kV 交流变电站构支架组立施工工艺导则 Q/GDW 165—20072.15 1000kV 变电站电气设备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Q / GDW 189-20082.16 1000kV 变电站二次接线施工工艺导则 Q/GDW 190-20082.17 1000kV 变电站接地装置施工工艺导则 Q/GDW 191-20082.18 1000kV 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Q/GDW 192-20082.19 1000kV 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施工工艺导则 Q/GDW 193-20082.20 1000kV 电容式电压互感器、避雷器、支柱绝缘子施工工艺导则Q/GDW 194-20082.21 1000kV 高压电器(GIS、 HGIS、隔离开关、避雷器)施工及验收规范Q/GDW 195-2008 2.22 1000kV 隔离开关施工工艺导则 Q/GDW 196-20082.23 1000kV 母线装置施工工艺导则 Q/GDW 197-20082.24 1000kV 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Q/GDW 198-20082.25 1000kV 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施工工艺导则 Q/GDW 199-20082.26 1000kV 交流电气设备监造导则 Q/GDW 320-20092.27 ±800kV 换流站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Q/GDW 217-20082.28 ±800kV 换流站阀厅施工及验收规范 Q/GDW 218-20082.29 ±800kV 换流站直流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Q/GDW 219-20082.30 ±800kV 换流站换流变压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Q/GDW 220-20082.31 ±800kV 换流站换流阀施工及验收规范 Q/GDW 221-20082.32 ±800kV 换流站交流滤波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Q/GDW 222-20082.33 ±800kV 换流站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Q/GDW 223-20082.34 ±800kV 换流站屏、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Q/GDW 224-20082.35 ±800kV 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Q/GDW 225-20082.36 ±800kV 架空送电线路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Q/GDW 226-20082.37 ±800kV 直流输电系统接地极施工及验收规范 Q/GDW 227-20082.38 ±800kV 直流输电系统接地极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Q/GDW 228-20082.39 ±800kV 直流输电系统架空接地极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Q/GDW 229-20082.40 ±800kV 直流输电系统架空接地极线路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Q/GDW 230-2008 2.41 架空输电线路钢管塔组立施工工艺导则 Q/GDW 346-20092.42 架空输电线路钢管塔运输施工工艺导则 Q/GDW 346-2009第三部分现行输变电建设工程主要质量标准(电力行业)3.1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DL/T 602-19963.2 110kV-500kV 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DL/T 5168-20023.3 110kV 及以上送变电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DL/T 782-20013.4 750kV 架空送电线路铁塔组立施工工艺导则 DL/T 5342-20063.5 750kV 架空送电线路张力架线施工工艺导则 DL/T 5343-20063.6 直流换流站二次电气设备交接试验规程 DL/T 1129-20093.7 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系统试验规程 DL/T 1130-20093.8 ±800kV 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系统试验规程 DL/T 1131-20093.9 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DL/T 967-20053.10 电力工程地下金属构筑物防腐技术导则 DL/T 5394-20073.1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DL/T 5161.1-5161.17-2003.12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DL/T 621-19973.13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第 1 部分土建工程 DL/T 5210.1-20053.14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DL/T 5027-19933.15 跨越电力线路架线施工规程 DL/T 5106-1999第四部分现行输变电建设工程主要质量标准(国家标准)4.1 110-500kV 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33-20054.2 750kV 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389-20064.3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 147-904.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148-90 4.5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 149-904.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 50150-20064.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8-20064.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9-20064.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70-20064.1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1-924.1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72-924.1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35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3-924.13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4-964.1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5-964.15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6-964.1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7-96 4.1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9-964.18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标准 GB 50300-20014.19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03-20024.20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2-20024.21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10-20024.2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3-20024.2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10-20014.24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12-20024.25 建筑防腐蚀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 50224-954.26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41-20084.27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42-20024.2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68-20084.29 室外硬聚氯乙烯给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CECS 18-90第五部分现行输变电建设工程相关质量标准(相关管理标准)5.1 工程质量监督导则建质(2003)162 号5.2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暂行)电建质监(2005)52 号5.3 变电站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电建质监(2005)57 号5.4 变电站工程投运前电气安装调试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电建质监(2005)57 号5.5 换流站工程电气安装调试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电建质监(2007)26 号5.6 送电线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电建质监(2005)57 号5.7 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规定电建质监(2004)18 号5.8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建标(2002)219 号5.9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建标(2006)102 号5.10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工业建筑部分)建标〔2000〕 40 号5.11 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DL/T 5434-20095.12 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 CJJ/T 117-20075.13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 DA/T 28-20025.14 电力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 DL/T 5229-20055.15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GB/T 50326-20065.16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 50319-20005.17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T 50328-2001第六部分现行输变电建设工程相关质量标准(建筑行业标准)6.1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 JGJ 18-20036.2 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 JGJ 106-20036.3 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 JGJ/T 152-20086.4 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JGJ 82-916.5 建筑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JGJ/T 29-20036.6 建筑工程饰面砖粘贴强度检验标准 JGJ 110-20086.7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 98-20006.8 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标准 JGJ/T 15-20086.9 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JGJ 70-20096.10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JGJ 52-20066.11 混凝土用水标准 JGJ 63-20066.12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 55-20006.13 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 JGJ 110-2008 6.14 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 JGJ/T 152-20086.15 道路用石油沥青 SH0 522-2000。

电力建设工程现行主要质量标准、规范清单

电力建设工程现行主要质量标准、规范清单

附件2 输变电工程现行主要质量标准、规范表一:变电站土建工程现行主要质量标准、规范
备注:为了便于较核更新,附表编号为《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现行主要目录管理制度、施工和验收质量标准目录》(基建质量[2011]79号)文件中质量标准的编号保持一致。

表二:变电站电气安装工程现行主要质量标准、规范
表三:线路工程现行主要质量标准、规范
准目录》(基建质量[2011]79号)文件中质量标准的编号保持一致。

表四:国家电网公司现行输变电建设工程主要质量管理制度。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监理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监理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文件国家电网基建〔2010〕166 号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监理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国网直流建设分公司,国网交流建设分公司:为规范电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理工作,加强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提高监理工作绩效,有效防范各类施工质量事故的发生,持续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公司组织编制了《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监理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监理管理办法二○一○年二月三日附件: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监理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监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质量监理的主要内容及方法 (3)第三章质量监理的基本要求 (4)第四章质量监理的组织实施 (5)第五章质量监理的监督管理 (9)第六章附则 (1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理(以下简称质量监理)工作,加强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提高监理工作绩效,有效防范各类施工质量事故的发生,持续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

第三条监理单位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以及本办法的要求开展质量监理活动,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投资建设的 35kV 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项目,以及抽水蓄能电站工程项目和常规火电工程项目,其它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质量监理的主要内容及方法第五条电力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公司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通过文件审查、工序检查、见证、旁站、巡视及平行检验等监理手段,对施工全过程的质量进行有效控制。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质量管理规定(word版)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质量管理规定(word版)

国家电网基建〔2011〕1759号国家电网公司基建质量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落实国家质量强国战略和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设坚强智能电网的战略目标,适应公司“大建设”体系、基建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的要求,规范公司系统基建质量管理工作,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工艺水平,以电网质量提升促进公司发展质量的提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工程建设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质量工作方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坚持合理工期、合理造价,落实工程建设人、财、物资源保障,正确处理质量与工期、质量与成本、质量与效益的关系,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工艺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公司工程建设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质量标准及合同约定,工程建设过程所涉及的各单位、部门,在工程寿命周期内按照职责分工对工程质量负责。

第四条公司工程建设应严格过程质量管理,全面实现工程建设质量目标,努力实现“零缺陷”移交,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和工艺水平。

第五条公司倡导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深化应用标准工艺,提高工程建设质量。

第六条公司工程建设依法接受国家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

第七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全资及控股的输变电工程和电源工程(含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建设质量管理,公司系统参股的工程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与工作责任第八条公司工程建设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全过程质量管理。

各职能部门按分工对工程建设质量在工程全寿命周期管理中各司其职、协同配合。

各级发展部门对工程可研方面的工作进行质量管理,各级物资部门对工程设备材料采购、监造及储运方面的工作进行质量管理,各级基建部门对工程设计、施工及达标创优等方面的工作进行质量综合管理。

公司各级安监部门对公司工程建设质量进行监督。

第九条工程达标创优工作由基建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在创优管理中发现的可研、设备材料质量等问题,由基建管理部门通报相关部门负责处理。

电力建设工程现行主要安全管理制度、文件

电力建设工程现行主要安全管理制度、文件

电力建设工程
现行主要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目录
陕西省电力公司基建部
2010 年 07 月
第一部分国家电网公司现行电力建设工程主要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部分电力行业现行主要安全标准(电力行业标准)
第三部分国家现行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标准
第四部分陕西省电力公司有关基建安全质量管理文件
转发国家电网公司加强火电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的重点
措施的通知
陕电基建综 [2009] 82号
2010年
2.4 陕西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流动红旗竞
赛实施办法
陕电基建综[2010] 23号。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电网公司•【公布日期】•【文号】国家电网工[2004]264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家电网工[2004]264号)公司系统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电网建设分公司、安能建设总公司、河南国网宝泉抽水蓄能公司、四川白马循环流化床公司:根据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现将《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并请按照文件规定建立事故应急处理机构,按管理层次分别将机构和人员报上一级主管单位备案。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止国家电网公司所属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对社会有严重影响的其他事故,建立在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机制,保证电力工程建设安全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电网公司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暂行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称公司)及其负责管理的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单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国家电网公司成立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总指挥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公司分管工程和安全的副总经理任副总指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为该小组工作成员。

电力建设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办公机构设在工程建设部,工程建设部主任为负责人,质量安全处全员为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成立后及时向国家主管部门备案,并将领导小组成员及日常办公机构人员的通讯联系方式,通知所属各网、省公司及各建设工程项目安全委员会。

第四条各网、省公司及电网建设分公司参照公司本部的模式,成立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其所属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并将机构、人员名单、联系方式报国家电网公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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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依法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电力工程建设、施工企业工程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安全管理,建立分包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安全和质量事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施工承包商:指与项目法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具有总承包资质或专业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

施工承包商分为施工总承包商和专业承包商。

施工承包商应在其资质范围内承接施工建设项目。

具备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商可以对所承接的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依法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

具备专业承包资质的承包商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专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商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企业完成的活动。

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商或者专业承包商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企业完成的活动。

第三条分包商:指持有营业执照,具有法人代表资格,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并与施工承包商构成承发包关系的施工单位。

分包商分为专业分包商和劳务分包商。

第四条公司系统电力建设工程禁止转包或违规分包。

施工承包商必须自行完成主体工程的施工,不得采取除劳务分包以外的其它形式对主体工程进行施工分包。

建设单位应在工程招标文件和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分包管理要求及不允许分包的工程名称或范围,并强调主体工程不得专业分包。

分包事项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有约定的,在合同约定范围内,施工承包商可将非主体工程或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条件的分包商。

分包事项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无约定的,分包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

禁止分包商将所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二次专业分包或变相再次专业分包,禁止无资质队伍采取资质借用、挂靠等手段参与工程分包、劳务分包。

第五条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应严格执行审批手续。

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由施工承包商向监理承包商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承包商审核同意后,报请建设单位批准。

第六条建设单位、监理承包商、施工承包商应严格履行工程合同义务,做好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管理工作,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

第七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投资、控股的电力建设工程以及公司系统所属施工企业的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八条公司基建部负责公司系统电力建设工程和施工企业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管理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并监督实施公司系统工程建设分包管理相关规定和标准;负责对公司系统电力工程建设和施工企业分包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九条网(省)公司基建管理部门负责所投资或控股项目的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管理的和直属施工企业的分包归口管理工作;制定分包管理细则;收集工程分包信息并定期上报;开展分包管理督查和考核评价。

第十条建设单位全面贯彻落实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负责审批施工承包商申报的工程项目分包计划及分包申请,严格控制施工承包商的分包工程范围;严格审查分包商资质业绩;对工程项目基建分包情况进行备案,定期分析上报工程分包管理信息;定期组织开展工程项目分包管理检查;监督检查施工承包商对其分承包商的安全管理;负责对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分包管理的考核评价。

第十一条监理承包商依据合同对工程项目分包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和管理。

建立分包安全监理制度;审查工程项目分包计划申请;报送工程项目分包情况并备案;审查施工承包商分包资质业绩审查以及入场验证审查;通过文件审查、安全检查签证、旁站和巡视等监理手段,实施分包安全监理;动态核查进场分包单位的人员配备、施工机具配备、技术管理等施工能力,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实施闭环管理;第十二条施工承包商是分包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本着“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对分包工程的施工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工期、投资等满足施工承包合同要求,安全处于受控状态。

建立健全覆盖分包商的项目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分包商资质审查、现场准入、教育培训、动态考核、资信评价等分包管理制度;建立年度合格分包商名册;明确分包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对分包商实施全过程动态管理;定期组织、督促分包商开展各类安全、质量活动,做好活动记录。

第三章专业分包第十三条专业分包商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等级条件和施工能力。

分包的工程仍由施工承包商按与建设单位所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中确定的责任和义务向建设单位负责,专业分包商在分包范围内向施工承包商负责。

施工承包商和专业分包商对分包工程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四条严禁将电力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分包。

非电力建设项目执行国家、行业有关规定。

(一)送电线路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是指送电线路(包括直流换流站的接地极线路)工程的杆塔组立、架线和附件安装;变电(包括换流站)工程的主体工程是指构支架组立、一次、二次、通讯、调度自动化等电气设备安装和调试等工程。

(二)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是指建筑主体工程(上水库、引水系统、地下厂房洞室群、下水库、开关站及中央控制楼等)、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工程(发电机组及辅助设备、电气设备等)。

(三)火电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是指主体建筑(主厂房的主体结构)及主体安装工程(汽轮发电机、汽机本体、锅炉本体、高压管道、中压管道、电气热工控制等)。

(四)核电常规岛部分、生物质发电站、垃圾焚烧发电站参照火电发电工程。

风电建设项目参照输变电工程。

第十五条专业分包商必须具备与所分包工程相应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等级。

(一)火电建设项目烟囱、冷却塔专业分包商必须具备相应“高耸构筑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

沉井、盾构、顶管工程专业分包商必须具备相应“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3质等级”码头工程专业分包商必须具备相应“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

大跨度钢结构工程专业分包商必须具备相应“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

(二)送变电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必须具备相应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或“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

送电线路大跨越工程基础工程专业分包商必须具备“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一级资质。

第十六条专业分包商如确需对部分施工作业进行劳务分包,应严格对劳务分包单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履行报批手续,报施工承包商审核批准后,方可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

第四章劳务分包第十七条劳务分包商必须具备相应“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或“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其自身的人员数量及素质应能满足安全施工和保证工程质量的要求,并应保持施工人员的稳定。

第十八条劳务分包商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任务,不得再次分包。

劳务分包商应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自觉接受施工承包商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第十九条劳务分包商不能独立承担拆除工程、土石方爆破、设备吊装、高处作业、临近带电体作业,大型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围堰工程、隧道工程、沉井工程、大型模板工程与脚手架工程、大体积混凝土浇筑、钢结构吊装、铁塔组立、受热面组装以及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大、专业性强的施工作业。

第二十条劳务分包商的施工班组负责人(队长或班组长)、技术员、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必须经施工承包商和监理承包商审核认可,或由施工承包商担任。

对于危险性大、专业性强的施工作业,劳务分包商应在施工承包商的直接指挥和管理下进行施工作业,其施工负责人(队长或班组长)、技术员、安全员、质检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必须由施工承包商担任。

第二十一条施工承包商负责对劳务分包商施工作业行为的监督、指导,并全面承担与项目法人所签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第五章分包商准入及合同管理第二十二条施工承包商应制定分包商资质审查、准入制度,建立年度合格分包商名册并动态调整。

第二十三条施工承包商对分包商的资质审查应在每年年初或新工程开工前进行。

重点审查分包商的施工技术能力和安全、质量保障能力和类似工程业绩。

对于管理混乱或上年度发生过人身死亡和质量事故的分包商,不得继续使用。

施工承包商应尽可能与工程分包商、劳务分包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避免人员频繁变动。

第二十四条分包商必须建立、健全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具有一定的安全、质量过程控制能力,近三年内所承包的工程未发生较大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近一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施工管理规范。

对危险性较大、专业性强的施工作业,分包商必须具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第二十五条分包商资质审查内容:1、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

2、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3、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分包商施工简历、近三年安全、质量施工记录。

5、确保安全、质量的施工技术素质(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

6、施工管理机构、安全质量体系及其人员配备。

7、保证施工安全和质量的机械、工器具、计量器具、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8、安全文明施工和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工程项目的分包计划严格执行审批手续。

在工程项目开工之前,由施工承包商向监理承包商提出工程项目的分包计划书面申请,经监理承包商审核同意后,报建设单位审批。

5施工承包商根据工程项目分包计划,在年度合格分包商名册中择优选择相应资质的分包商,未经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商,严禁录用。

施工承包商工程项目部(分公司、工程处)及下属的专业工地不得越权自行招用分包商。

第二十七条施工承包商在工程分包项目开工前,及时与审查合格的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

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必须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安全协议范本》结合现场实际签订分包安全协议。

第二十八条分包合同、安全协议签订的发、承包双方必须是具备相应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签字人必须是发、承包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

分包合同的施工范围不得超越分包商的资质范围。

第二十九条施工承包商与分包商在签订的合同、安全协议必须遵循施工承包合同的各项原则,满足承包合同中的技术、经济条款,应明确发、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应约定:1、按照国家及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规定预留安全文明施工、质量保证金以及扣除安全、质量保证金的相关奖惩条款。

2、工程款和劳务费的支付条款及各种劳动保险支付的责任方。

3、分包商所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工器具、施工机械、起重机械的配备及管理要求。

4、施工方案、施工作业指导书、安全施工措施等技术文件编制、审批管理要求。

5、禁止分包商将所承包的工程进行二次分包或变相再次分包。

第三十条施工承包商必须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其从事危险作业的所有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或以合同形式约定分包商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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