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现金管理制度上
行政单位的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单位的现金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政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政单位所有涉及现金收支的业务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现金收支合法、合规。
(二)安全保密:加强现金管理,确保现金安全,防止现金流失和舞弊。
(三)高效便捷:简化现金收支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责任明确:明确现金管理职责,确保现金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现金收支范围第四条本行政单位现金收支范围如下:(一)支付给个人的工资、奖金、津贴等现金报酬;(二)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报酬、咨询费等现金费用;(三)支付给个人的罚款、赔偿金等现金支出;(四)支付给其他行政单位的现金支出;(五)日常零星开支。
第五条下列支出不得使用现金:(一)大额现金支付;(二)与现金支付无关的支出;(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使用现金的支出。
第三章现金收支管理第六条现金收支实行“钱账分管”原则,出纳员负责现金的收付和保管,会计人员负责现金的核算。
第七条现金收支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一)审批:现金收支必须经过批准,审批权限根据金额大小和部门职责划分。
(二)记账:现金收支应及时记账,确保账实相符。
(三)报账:现金收支完成后,应及时报账。
第八条现金收支必须使用合法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一)收据;(二)支票;(三)银行汇票;(四)转账支票;(五)其他合法的支付凭证。
第九条现金收支必须定期进行盘点,确保现金账实相符。
第四章现金保管第十条现金保管实行“专款专用”原则,现金收入应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私设“小金库”。
第十一条现金保管人员应定期对现金进行盘点,确保现金安全。
第十二条现金保管人员不得将现金借给他人或用于其他用途。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现金流失、舞弊等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现金管理条例规定(4篇)
现金管理条例规定现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分为三个部分。
一、现金管理的基本原则与目标现金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规范、高效、安全和透明。
其目标是确保合理的现金收支、妥善保管现金资产、防控现金风险和促进经济发展。
二、现金管理的主要内容与要求1. 现金收支管理- 全面监控和核实现金收支流动,确保收支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 严格执行现金预算,合理安排现金使用。
- 加强现金收支事项的登记、审批和记录,保证收支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现金资产保管- 建立健全的现金保管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现金资产的安全性。
- 自动化管理现金资产,使用现代化的现金管理工具和设备。
- 加强对现金的分类、整理和储存,确保现金的完整和准确。
3. 现金风险防控- 确定并评估现金风险,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和措施。
- 加强内部控制,避免现金的滥用、挪用和浪费。
- 进行现金流量分析,预测和应对可能出现的现金紧缺或流失。
4. 经济发展与现金管理- 推动现金管理与企业的经济活动相结合,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
- 大力发展电子支付和非现金支付方式,减少现金的使用。
- 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改善现金相关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三、现金管理的监督与责任1. 监督机构和责任部门- 设立专门的现金管理监督机构,负责对现金管理实施监督和评估。
-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本级现金管理负有监督和管理责任,确保现金管理规范和有效。
2. 严格监督与违规处罚- 加强对现金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追究责任。
- 对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罚,维护现金管理的公平和公正。
3. 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 加强现金管理信息的公开与透明,提高管理的可信度和公信力。
- 鼓励社会各界对现金管理进行监督和参与,推动现金管理的改善和进步。
通过以上规定,现金管理条例对现金收支、资产保管、风险防控和经济发展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旨在提高现金管理的效率和质量,推动经济的稳定与发展。
现金管理条例规定(2)现金管理条例是指对企业、政府机构和个人等单位或个人在日常经济活动中管理、使用和保管现金的一系列规定。
现金的管理制度(专业16篇)
现金的管理制度(专业16篇)(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实用资料,如工作总结、工作报告、党团范文、工作计划、演讲稿、活动总结、行政公文、文秘知识、作文大全、其他资料等等,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Moreover, our store provides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for everyone, such as work summaries, work reports, Party and Youth League model essays, work plans, speeches, activity summaries, administrative documents, secretarial knowledge, essay summaries, and other materials. If you want to learn about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stay tuned!现金的管理制度(专业16篇)规章制度是为了维护组织秩序和规范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2024年人民银行现金管理规定
2024年人民银行现金管理规定根据2024年人民银行发布的现金管理规定,以下是对该规定的大致概述及主要内容。
一、引言现金管理是指银行对自身经营所涉及的现金进行合理管理,确保现金的安全、高效以及符合法律法规的管理行为。
本规定旨在规范现金的收付、分类管理、运输、储存、清点等环节,提升银行现金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高效化水平。
二、现金分类管理1.人民币现金分类银行应按照人民银行国内外币现金分类管理相关规定,对人民币现金进行分类管理。
具体分类包括钞票和硬币,进一步细分为面额、真伪辨别情况等。
2.外币现金分类银行应将外币现金按照币种、面额等进行分类管理,并加强对外币真伪辨别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三、现金收付管理1.现金收付制度银行应建立现金收付制度,确保现金收付环节的安全和准确性。
具体包括现金收付点的设置、现金收付人员的专业化培训、收付作业记录的保存等。
2.现金清算制度银行应建立现金清算制度,确保现金的清点准确、核对无误。
清点作业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记录清点结果、记录清点人员等相关信息。
四、现金运输管理1.运输计划制度银行应建立现金运输计划制度,提前安排现金运输任务,确保运输安全和高效率。
计划应包括运输任务、运输线路、运输时间等,并制定应急预案。
2.运输工具和装备银行应配备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的现金运输工具和装备,确保现金运输的安全性。
运输工具和装备应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并配备安全设施和装置。
五、现金储存管理1.现金库房要求银行应设立专门的现金库房进行现金储存管理。
库房应符合防火、防盗、防潮、防震等条件,并配备安全设施和监控系统。
2.现金储存制度银行应建立现金储存制度,确保现金的安全和完整。
制度应包括储存方式、储存时间、储存人员等,储存人员应接受专业化的培训。
六、现金清点管理1.清点系统银行应建立现金清点系统,采用先进的清点设备和技术进行现金清点。
清点设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测和校准。
2.清点作业流程银行应规范现金清点作业流程,确保清点作业的准确性。
现金管理办法行政单位现金管理办法
现金管理办法行政单位现金管理办法一、总则1.1 为加强行政单位现金管理,规范现金使用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级各类行政单位。
二、现金使用范围2.1 行政单位在日常业务活动中,以下支出可以使用现金:(1)职工工资、津贴、奖金、福利等个人收入;(2)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维修费等小额零星支出;(3)国家规定可以使用现金的其他支出。
2.2 以下支出不得使用现金:(1)单笔金额超过1000元的支出;(2)购买商品、服务等大额支出;(3)国家规定不得使用现金的其他支出。
三、现金收支管理3.1 行政单位应建立健全现金收支管理制度,明确现金收支范围、审批权限、报销程序等。
3.2 行政单位应实行现金日记账制度,及时、准确记录现金收支情况。
3.3 行政单位应加强现金安全管理,确保现金安全。
3.4 行政单位应定期对现金收支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现金审批权限4.1 行政单位应明确现金审批权限,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4.2 以下现金支出需经单位负责人审批:(1)单笔金额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支出;(2)特殊情况下,单位负责人认为需要审批的其他支出。
4.3 以下现金支出需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1)单笔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支出;(2)重大支出项目。
五、现金报销程序5.1 行政单位应建立健全现金报销制度,明确报销程序、报销时限等。
5.2 报销人需提供以下材料:(1)有效发票或收据;(2)支出审批单;(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3 报销人应按照规定程序提交报销申请,由财务部门审核后报销。
5.4 财务部门应加强对现金报销的审核,确保报销合规、合理。
六、监督检查6.1 行政单位应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现金管理相关资料。
6.2 行政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检查制度,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2024年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2篇)
2024年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____年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现金管理,维护金融秩序,保障金融安全,促进金融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个人以及其他从事与现金管理相关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现金管理包括现金流动性管理、现金收付管理、现金监督管理、反假币管理、假币处理等方面的活动。
第四条现金管理应当遵循合法、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依法开展相关活动。
第五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确保现金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现金管理制度,明确现金管理的责任和权限,加强内部控制,防范现金管理风险。
第七条个人和其他组织应当依法进行现金管理活动,不得从事非法、违规的现金活动。
第二章现金流动性管理第八条现金流动性管理是指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等进行现金准备、现金存储、现金清算等活动。
第九条金融机构应当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需求,合理确定现金准备金水平,确保业务运营的正常开展。
第十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合理进行现金存储,避免现金过多或过少导致的浪费或不便。
第十一条金融机构应当确保现金清算工作的及时进行,避免可能产生的清算风险。
第十二条现金清算应当依法开展,保障交易的安全、可靠。
第三章现金收付管理第十三条现金收付管理是指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等进行现金收付的活动。
第十四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现金收付制度,确保现金收付的安全、高效。
第十五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收付制度,加强现金收付环节的内部控制,防范现金窃盗和失误的风险。
第十六条个人和其他组织在进行现金收付活动时,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确保交易的正常进行。
第四章现金监督管理第十七条现金监督管理是指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对现金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活动。
第十八条金融机构应当加强对现金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现金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运行。
事业单位的现金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的现金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我国事业单位现金管理,规范现金使用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现金管理原则1. 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遵循安全、合规、高效的原则。
2. 坚持现金收入与支出两条线管理,确保现金安全、合规使用。
3. 实行现金预算管理,合理预测现金流量,确保资金正常运转。
三、现金收入管理1. 严格规范现金收入范围,确保收入合法、合规。
2. 加强收入核算,及时、准确登记现金收入,严禁坐支现金。
3. 实行收入日报制度,每日终了,财务部门应将当日现金收入汇总,并及时上缴银行。
四、现金支出管理1. 明确现金支出范围,严格控制现金支出。
2. 实行现金支付审批制度,加强现金支付管理。
3. 严格现金支付程序,确保支出合规、合理。
五、现金库存管理1. 合理确定现金库存限额,防止现金过多或过少。
2. 建立现金库存盘点制度,定期进行现金库存盘点,确保现金安全。
3. 加强现金保管,防止现金丢失、被盗。
六、现金使用监督与检查1. 定期对现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3. 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七、责任追究1. 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2. 对现金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财务部门。
九、现金管理流程1. 收入流程:收入部门 → 财务部门 → 银行。
2. 支出流程:申请部门 → 审批部门 → 财务部门 → 付款。
3. 现金库存流程:财务部门 → 现金保险柜 → 定期盘点。
十、现金管理报表1. 现金日记账:每日登记现金收入、支出及余额。
2. 现金流量表:按月编制,反映现金流入、流出及余额情况。
单位现金管理制度规定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现金管理,保障财务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各部门、各岗位的现金收支、存储和核算。
第三条本单位现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现金收支合法、合规。
(二)安全保密原则:加强现金管理,确保现金安全,防止现金被盗、丢失和挪用。
(三)效益原则:提高现金使用效率,降低现金管理成本。
二、现金收支管理第四条现金收支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范围和限额,严禁超范围、超限额使用现金。
第五条现金收入应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
第六条现金支出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办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支付现金。
第七条现金收支凭证应齐全、规范,明确记载收支金额、时间、用途等信息。
第八条现金收支应及时核对,确保账实相符。
三、现金存储管理第九条现金库存限额由财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并报单位领导批准。
第十条现金库存超过限额的,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十一条现金存储应指定专人负责,确保现金安全。
第十二条现金存储地点应保密,不得随意变动。
四、现金核算管理第十三条现金核算应以实际发生额为依据,确保核算准确、完整。
第十四条现金日记账应每日登记,做到日清月结。
第十五条现金总账应根据现金日记账定期核对,确保账账相符。
第十六条现金核算报表应按时报送,真实反映现金收支情况。
五、奖惩措施第十七条对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确保现金安全、合规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对违反现金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降职、撤职等处分。
六、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2023年现金管理条例规定
2023年现金管理条例规定《____年现金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现金管理行为,保障金融秩序,维护经济安全,加强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组织和个人在进行现金管理活动中的行为。
第三条现金管理是指组织和个人对现金的收支、保管、运输、流转等行为的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现金包括货币和非货币形式的可流通的有价证券。
第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现金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推动现金管理从传统手段向科技手段的转变。
第六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制度,明确现金管理责任和权限,确保现金安全和便捷流通。
第二章现金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七条现金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实名制原则。
所有现金管理活动应当进行实名登记,并保障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安全可控原则。
现金管理活动应当确保现金的安全,防范各类风险,并应当建立监控、报警等安全防护措施。
(三)合法合规原则。
现金管理活动应当合法合规,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从事洗钱、恐怖主义等非法活动。
(四)公平竞争原则。
现金管理活动应当公平竞争,不得进行欺诈、价格垄断、不正当竞争等行为。
第三章现金管理的主要内容第八条现金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一)现金收支管理。
各组织和个人在现金收入和支出方面应当进行详细记录,并向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报告。
(二)现金保管管理。
各组织应当建立现金保管制度,保障现金的安全和准确性。
个人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现金财物。
(三)现金运输管理。
现金运输应当经过合法授权的机构进行,并应当采取安全可靠的方式进行。
(四)现金流转管理。
现金流转应当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进行,不得进行非法转移、洗钱等活动。
第四章现金管理监督和惩罚第九条现金管理活动应当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组织和个人应当配合检查,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第十条主管部门可以对现金管理活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十一条对于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主管部门有权采取以下惩罚措施:(一)警告。
现金管理条例
现金管理制度为加强现金管理,规范现金结算行为,根据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现金的收付保管应由出纳人员负责办理,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
如遇特殊情况须经领导同意才可由财务部门其他人暂代办理,但要做到数目清晰,交接清楚。
第二、单位库存现金一律实行限额管理,最高备用金额度为50000元。
超过备用金额度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备用金不足时应及时补足。
第三、单位现金采取收支两条线,不准擅自坐支现金。
第四、及时与银行核对销售款到账情况,确保销售款到账的及时性、准确性。
第五、严格限制现金使用额度,支付金额较大时,不得使用现金,应采取银行转账或汇款等方式。
第六、严格执行现金清查盘点制度,保证现金安全完整。
出纳人员每天盘点现金实有数,与现金日记帐的帐面余额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会计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清查盘点,及时发现或防止差错的发生。
如果出现长短款,必须及时查找原因。
第七、严禁白条抵库,白条抵库视同挪用公款。
第八、一切现金收入都应开具收款收据,即使有些现金收入已有对方付款凭证,也应开出收据交付款人,以明确经济职责;收入现金签发收据与经手收款,按要求也应当分开,由两个经办人分工办理,以防差错与作弊。
第九、不准利用银行存款帐户代其他单位、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第十、一切现金支出都要有原始凭证,由经办人签名,经主管或有关人员审核后,出纳才能据以付款,在付款后,应加盖“现金付讫”戳记,交由会计做账。
第十一、日常零星开支凭费用报销单由经手人签字,财务部、区域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十二、为加强对现金的管理,现金应放入出纳专用的保险柜内,不得随意存放。
第十三、单位的库存现金不准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以防止有关人员利用公款私存取得利息收入的现象发生。
第十四、库存现金,包括纸币和铸币,应实行分类保管。
出纳员对库存票币分别按照纸币的票面金额和铸币的币面金额,以及整数和零数分类保管。
现金管理制度
现金管理制度(实用版)编制人:______审核人:______审批人:______编制单位:______编制时间:__年__月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实用资料,如工作文档、教学教案、企业文案、求职面试、实习范文、法律文书、演讲发言、范文模板、作文大全、其他资料等等,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And, our store provides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for everyone, such as work summaries, work plans, experiences, job reports, work reports, resignation reports, contract templates, speeches, lesson plans, other materials, etc. If you want to learn about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现金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
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
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一、总则1.1 为加强国家现金管理,规范现金流通秩序,提高货币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现金收付、存储、运输、清分、销毁等活动的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1.3 国家现金管理要坚持安全、高效、便利、节俭的原则,确保现金供应与需求的平衡,维护金融稳定。
二、现金流通管理2.1 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现金收付、存储、运输、清分、销毁等管理制度,确保现金业务安全、准确、高效。
2.2 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遵守国家现金管理规定,合理使用现金,严禁私设“小金库”和非法使用现金。
2.3 现金收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金融机构现金收付业务应当通过合法渠道,严禁为非法交易提供现金收付服务;(2)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现金收付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背景,严禁虚构交易、套取现金;(3)现金收付金额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超出限额的部分应当通过非现金支付方式结算。
三、现金存储与运输3.1 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存储、运输管理制度,确保现金安全、准确、及时。
3.2 现金存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设立专门的现金库房,配备安全防范设施;(2)实行双人管库制度,明确岗位职责;(3)定期进行现金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3.3 现金运输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制定运输计划,合理调配运力;(2)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现金运输安全;(3)运输途中发生意外,应当立即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
四、现金清分与销毁4.1 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现金清分、销毁制度,提高现金整洁度,减少残损币流通。
4.2 现金清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设立专门的清分场所,配置清分设备;(2)对清分出的残损币进行分类、统计、上缴;(3)定期对清分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清分质量。
4.3 现金销毁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制定销毁计划,报经批准后实施;(2)采用安全、环保的销毁方式;(3)销毁现场应当有专人负责,确保销毁过程安全、规范。
国家现金管理制度
国家现金管理制度
国家现金管理制度是指国家对现金流动和使用进行的管理体制和相关政策措施。
这种制度旨在保障国家财政安全、维护金融秩序、防范经济犯罪等,对于维护经济稳定和社会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现金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 现金流通监管:包括对现金的发行、流通、回收等环节进行监管和管理,确保现金的安全、供应和有序流通;
2. 现金收付管理:包括对国家财政收入和支出的现金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准确性和及时性;
3. 现金支付清算:包括对现金支付和结算的监管和规范,确保支付系统的安全、高效和公平;
4. 现金防伪和假币处置:包括对现金的防伪技术和假币处置措施的制定和执行;
5. 现金安全和防护:包括对现金的物理和电子安全措施的制定和执行,确保现金的安全存储和运输;
6. 现金监管和审计:包括对现金管理机构和相关部门进行监管和审计,确保现金管理工作的规范和合法性。
国家现金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发展现代金融体系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有助于提高金融运作效率、减少经济风险、保护社会财富安全和公平正义。
现金使用管理规定
现金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单位现金的使用管理,保证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提高单位的资金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单位现金使用管理的全过程。
第三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权利和义务,规范现金的收支、报销和核算等一系列工作。
第二章现金的收付第四条单位接收来自外部的现金,应当按照单位制度和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登记存放,并开具正式的收据。
第五条单位向外部支付现金,应当经过合法途径,以正规的方式支付,并保留相关凭证。
第六条单位应当定期清点现金的存量,核对实际与账面金额的一致性,并进行登记备案。
第三章现金的报销第七条单位成员如需报销现金支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填写报销单据,经过审核后方可进行报销。
第八条报销单据应当真实准确,并将必要的支出明细列清楚,以便于审核和核对。
第九条报销单据应当附带相关的经费预算和用途说明,以确保报销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第四章现金的管理第十条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现金管理人员或部门,负责现金的存储、保管和发放等工作。
第十一条现金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家和单位的相关法律法规,并遵守单位的保密制度,保护单位财产的安全。
第十二条现金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检查和清点现金,确保现金的实时可控。
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存储和保管制度,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防范现金的丢失、损毁和盗窃等风险。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加强现金使用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风险意识和安全意识,防止现金的滥用和挪用。
第五章现金的核算和报告第十五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核算制度,明确核算的范围和方法,并设置相应的账户进行核算。
第十六条现金核算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准确地进行,确保账面与实际的一致性。
第十七条单位应当定期编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收支计划,加强对现金运动的监控和控制。
第十八条单位应当及时报告现金使用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接受上级部门和审计机关的监督和检查。
2024最新现金管理条例(最新)
2024最新现金管理条例(最新)一、总则1.1 为加强现金管理,规范现金收付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1.2 本条例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单位)的现金收支管理。
二、现金使用范围2.1 单位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以下列范围内的支出可以使用现金:(1)职工工资、津贴、奖金、福利等个人劳动报酬;(2)购买零星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小额物资等;(3)支付各种赔偿、补偿、捐赠、赞助等;(4)支付个人劳动报酬、稿费、讲课费等;(5)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可以使用现金的支出。
2.2 单位不得以下列方式使用现金:(1)支付大额交易,超过规定金额的部分;(2)支付贷款本金、利息、融资租赁租金等;(3)支付购地、购房、购设备等大额支出;(4)未经批准的其他用途。
三、现金收支管理3.1 单位应建立健全现金收支管理制度,明确现金收支范围、审批程序、责任人等。
3.2 单位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合理设置现金库存限额,确保现金安全。
3.3 单位应加强对现金收支的会计核算,确保现金收支的真实、合法、准确。
3.4 单位应定期对现金收支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现金交易限额4.1 单位现金收支限额按照以下标准执行:(1)职工工资、津贴、奖金、福利等个人劳动报酬,每人每笔不超过5000元;(2)购买零星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小额物资等,每笔不超过1000元;(3)支付赔偿、补偿、捐赠、赞助等,每笔不超过10000元;(4)支付个人劳动报酬、稿费、讲课费等,每笔不超过5000元。
4.2 单位超过规定限额的现金收支,应通过银行转账、电子支付等非现金方式办理。
五、监督检查5.1 各级人民银行、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应加强对单位现金收支管理的监督检查。
5.2 对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的单位,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现金管理制度
现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现金管理,规范现金结算行为,依据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分公司、子公司。
其次章现金支出管理第三条开户单位可以在以下范围内使用现金:1、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酬劳。
2、依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3、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4、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5、出差人员必需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四条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
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第五条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第六条转账结算凭证在经济往来中,具有同现金相同的支付力量。
在销售活动中,不得对现金结算赐予比转账结算优待待遇;不得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
第七条开户银行应当依据实际需要,核定开户单位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
第三章现金收入掌握的集中银行方法第八条集中银行,是指通过设立多个策略性的收款中心来代替通常在公司总部设立的单一收款中心,以加速账款回收的一种方法。
其目的是缩短从顾客寄出账款到现金收入企业账户这一过程的时间。
1、详细做法是:〔1〕企业以服务地区和各销售区的账单数量为根据,设立若干收款中心,并指定一个收款中心〔通常是设在公司总部所在地的收账中心〕的账户为集中银行。
〔2〕公司通知客户将货款送到最近的收款中心而不必送到公司总部。
〔3〕收款中心将每天收到的货款存到当地银行,然后再把多余的现金从地方银行汇入集中银行公司开立的主要存款账户的商业银行。
2、设立集中银行主要有以下优点:〔1〕账单和货款邮寄时间可大大缩短。
账单由收款中心寄给该地区顾客,与由总部寄发账单相比,顾客能较早收到账单。
现金管理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现金管理制度包括哪些内容现金管理制度包括哪些内容按照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现金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现金的使用范围企业可用现金支付的款项:(1)职工工资、律贴;(2)个人劳务酬劳;(3)按照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6)出差人员必需随身携带的差旅费;(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除上述状况可以用现金支付外,其他款项的支付应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2.现金的限额现金的限额是指为了确保企业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允许单位留存现金的高数额。
这一限额由开户行按照单位的实际需要核定,普通根据单位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确定。
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按多于5天、但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确定。
经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开户单位必需严格遵守,超过部分应于当日终了前存入银行。
需要增强或者削减库存现金限额的,应该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开户银行核定。
3.现金收支的规定开户单位现金收支应该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开户单位现金收入应该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光;(2)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不得坐支现金,因特别状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该事先报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并在核定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内举行,同时,收支的现金必需入账;(3)开户单位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时,应照实写明提取现金的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并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后予以支付;(4)因选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别状况必需使用现金的单位,应向开户银行提出书面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并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后予以支付。
现金管理制度(五篇)
现金管理制度一、银行存款管理相关规定:(一)严格执行国家对单位银行的管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在银行开立账户。
(二)银行账户只能用于本研究所业务范围内的资金收付,不得事于本研究所业务无关的经济活动。
(三)银行账户必须保密,非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四)银行支票由出纳保管,各部门需领用支票(不包括现金支票,仅指转帐支票),必须由经办人填制付款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总经理批准,由财务部门核算无误后,方可领取支票。
(五)财务部支票保管者,对领用的支票建立领用登记手续,使用发票前,需填写“支票领用单”,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填写,填写日期、收款单位、用途、加盖印章。
对填错的支票,要盖“作废”章,妥善保管。
支票付款时,将写有收款人签名的存根撕下,作为相关凭单的单据。
(六)支票填妥后由印签保管者加盖印鉴,领取的所有支票,必须填写清楚日期及收款单位全称,不允许远期支票、空头支票。
不允许转让,抵押。
不允许签发与发票实际内容,实际金额不符的支票。
(七)支票必须做到随签发,随盖章,不得事先盖章备用,严防支票遗失而造成经济损失。
使用发票前,需填写“支票领用单”,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填写,填写日期、收款单位、用途、加盖印章。
对填错的支票,要盖“作废”章,妥善保管。
支票付款时,将写有收款人签名的存根撕下,作为相关凭单的单据。
(八)银行预留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
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因业务需要领用印鉴时填写“公章领用申请表”。
(九)每月下旬去银行拿当月的回单,取回的回单作为单据附在凭单后面入账。
二、现金管理相关规定:.(一)本研究所日常用的现金由出纳保管在财务室保险柜里,出纳员要妥善保管柜内存放的现金和有价证券;私人财物不得存放入内。
(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
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账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
(三)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货款、项目支出等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我国现金管理制度
我国现金管理制度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现金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愈发显现。
现金管理制度是指企业或机构按照一定的规范和程序管理和使用现金资金的制度。
现金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否直接影响到一个企业或机构的经营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
在我国,现金管理制度也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今天我们就来探讨一下我国现金管理制度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一、我国现金管理制度的现状目前,我国的现金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企业现金管理制度和政府现金管理制度。
1. 企业现金管理制度在我国,企业现金管理制度是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和多样性的。
不同的企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经营需求,制定了不同的现金管理制度。
一般来说,企业现金管理制度包括现金支付制度、现金收款制度、现金预算管理制度等内容。
这些制度主要是为了规范企业的现金流动,保障企业的资金安全和流动性。
2. 政府现金管理制度在我国,政府现金管理制度主要由国家财政部门和地方财政部门负责管理。
政府现金管理制度的重点是保证政府的公共财务安全和合规性,保障政府的财政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政府现金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政府收入管理制度、政府支出管理制度、政府债务管理制度等内容。
总的来说,我国的现金管理制度在不断完善和发展之中。
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现金管理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比如制度不够规范、执行不够严格、监督不够到位等。
因此,我国的现金管理制度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二、我国现金管理制度的发展趋势未来,我国的现金管理制度将呈现以下几个发展趋势:1. 加强制度建设我国将加强现金管理制度的制度建设,规范和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流程。
重点是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制度框架,规范现金流动的各个环节,提高现金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
2. 强化信息化和数字化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我国将加强现金管理的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
通过引入先进的信息技术和数字化工具,实现现金管理的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提高现金管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 强化风险管理风险是现金管理的永恒主题。
现金管理制度
现金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家财政法规,按照国家现金管理规定,接受银行对本单位现金活动实行监督管理。
二、单位内部实行“帐钱分管”,互相监督,会计管帐,出纳管钱,互相牵制,责任分明。
三、除发给职工个人的工资、福利待遇和不够支票结算起点的公用开支可以使用现金外,其他公用开支一律实行转帐处理,学校发给各种补助必须按照教委的统一规定办理。
四、严格执行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数额,单位收取的现金,必须当日存八银行,库存现金额每天涌超过本单位三天正常的零星开支,不准坐支现金。
五、严肃现金收支手续,收八现金必须使用财政规定的正式收据,并由交款人在存根联上签名盖章。
付出现金发票报帐手续必须齐全,并要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戳记。
不准公款私存、私借或假借用途套取,套换现金,严肃出差人携带大量现金出兑、购物。
六、如实反映库存现金,现金收付及时入帐,每天清点库存,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不准以白条子抵顶现金,建立小金库,不准为其他或个人出借银行存款户支取现金。
七、单位现金缺少或长余,必须查明原因,报告单位领导按照有关审批程序办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国家现金管理制度国家现金管理制度是指国家对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在银行开设账户的单位现金的使用范围与数量的监督与控制的制度,主要由各级人民银行负责对开户银行的现金管理进行监督和稽核,再由开户银行负责现金管理的具体执行。
一个单位在千家银行开户的,只能在一家银行开设现金结算户,支取现金,并由该家银行负责核实现金库存限额和
进行现金管理检查。
现金管理的对象: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立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在银行开户的单位(以下简称开户单位)。
现金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对开户单位现金使用范围的管理、使用限额的管理、库存限额的管理、货币现金的审批、违反现金管理行为的处理等。
二、国家现金管理制度的具体规定 1.现金开支范围的规定现金开支范围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可以使用现金进行结算的范围。
国家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除按规定的范围可以使用现金外,应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只能在下列范围内开支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
这里所说的职工工资指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和工资性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指由于个人向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等提供劳务而由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等向个人支付的劳务报酬,包括新闻出版单位支付给作者的稿费,各种学校、培训机构等支付给外聘教师的讲课费,以及设计费、装潢费、安装费、制图费、化验费、测试费、医疗费、法律服务费、咨询黄、各种演出与表演费、技术服务费、介绍服务费、经纪服务费、代办服务费及其他劳务费用等等。
(3)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包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种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如退休金、抚恤金、学生助学金、职工困难生活补助费等。
(5)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如金银、工艺品、废旧物资等的价款。
(6)单位预借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按照规定,结算起点为1OOO元,超过结算起点的,应实行银行转账结算。
在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可以使用现金进行结算,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如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办理转账结算不够方便,必须使用现金的支出。
对于这类支出,开户单位应向开户银行提出书面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开户银行审查批
准后,子以支付现金。
除上述第(5)(6)两项外,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支付给个人的款项中,支付现金每人一次不得超过1OOO元,超过限额部分,根据提款人的要求在指定银行转
为储蓄存款或以支票、银行本票支付。
确需金额支付现金的,应经开户银行审查后予以支付。
2.需要使用现金和禁止使用现金的情况(1)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用转账结算不够方便,必须使用现金的,要向开户银行提出书面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后,予以支付现金。
(2)在银行开户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异地采购的货款,应当通过银行以转账方式进行结算。
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方便必须携带现金的,由客户提出申请,开户银行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支付现金。
(3)未在银行开户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异地采购,可以通过银行以汇兑方式支付。
凡加盖“现金”字样的结算凭证,汇入银行必须保证支付现金。
(4)对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尸发放的贷款,应以转账方式支付;对于确需在集市使用现金购买物资的,由承贷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后,可以在贷款金额
内支付现金。
(5)开户单位购置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能使用现金。
3.库存现金限额的规定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都要核定限额。
库存现金限额由开户单位提出计划,报开户银行审批。
库存现金限额每年核定一次。
经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开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
开户单位由于生产的发展和业务的变化,需要增加或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可以随时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再行调整。
开户银行根据实际需要,原则上以开户单位三至五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核定库存现金限额。
边远地区和交通不发达地区的开永久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以适当放宽,但最多不超过十五天的日常零星开支。
对没有银行单独开立账户的附属单位也要实行现
金管理,必须保留的现金,也要核定限额,其限额包括在开户单位的库存限额之内。
商业和服务行业的找零备用现金也要根据营业额核定定额,但不包括在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之内。
库存现金限额的具体核定程序为: (1)开户单位与开户银行协商核定库存现金限额。
库存现金限额=每日零星支出额×核定天数每日零星支出额=月(或季)平均现金支出额(不包括定期性的大额现金支出和不定期的大额现金支出)÷月(或季)平均天数(2)由开户单位根据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填报“库存现金限额申清批准书”表。
(3)开户单位将申请批准书报送单位主管部门,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再报开户银行审查批准。
开户银行经过审查、核定和综合平衡之后,在申请批准书上填写批准限额数。
开户单位凭开户银行批准的限额数作为库存现金限额。
除可以用非业务性的零星现金收入(如退回差旅费、出售废品收入等现金收入)中补充和允许坐支的单位可以从业务收入中补充外,均应向银行领取现金补足限额。
单位向开户银行领取现金补足限额一般不得超过原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与剩余现金之差。
如果零星费用集中支付,需领取的现金和存现金之和超过库存现金限额,应在领取现金时说明情况经银行同意后方可领取,但单位当天留存过夜的库存现金数额不得超过库存现金限额。
单位向开户银行领取零星现金时,在现金支票用途栏应注明“备用金”字样,不属于备用金范围需要的现金,应另开现金支票领取。
单位收入的现金不得作为库存现金留存,应于当日送存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