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灭火系统的检测与验收详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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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GD/FS-3745

(安全管理范本系列)

气体灭火系统的检测与验

收详细版

In Order To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And Improve The Management Efficiency, It Is Necessary To Make Effective Use Of Production Resources And Carry Out Production Activ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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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灭火系统的检测与验收详细版

提示语:本安全管理文件适合使用于平时合理组织的生产过程中,有效利用生产资源,经济合理地进行生产活动,以达到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实现预期的生产目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气体灭火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设施检测机构进行技术检测。系统部件及功能检测要全数进行检查。检查包括直观检查、安装检查和功能检查等内容。

一、系统检测

(一)储瓶装置间

储瓶间检查要求:

1.储存装置间门外侧中央贴有“气体灭火储瓶间”的标牌;

2.管网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宜设在专用储瓶间内,其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如设计无要求,储瓶间宜靠近防护区;

3.储存装置间内设应急照明,其照度应达到正常工作照度。

(二)高压储存装置

1.直观检查要求

(1)贮存容器无明显碰撞变形和机械性损伤缺陷,贮存容器表面应涂红色,防腐层完好、均匀,手动操作装置有铅封;

(2)储存装置间的环境温度为-10℃~50℃;高压二氧化碳储存装置的环境温度为0℃~49℃。

2.安装检查要求

(1)贮存容器的规格和数量符合设计文件要求,且同一系统的贮存容器的规格、尺寸要一致,其高度差不超过20mm;

(2)贮存容器表面应标明编号,容器的正面应标明设计规定的灭火剂名称,字迹明显清晰。储存装

置上应设耐久的固定铭牌,标明设备型号、储瓶规格、出厂日期;每个储存容器上应贴有瓶签,并标有灭火剂名称、充装量、充装日期和储存压力等;

(3)贮存容器必须固定在支架上,支架与建筑构件固定,要牢固可靠,并做防腐处理;操作面距墙或操作面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0m,且不小于贮存容器外径的1.5倍;

(4)容器阀上的压力表无明显机械损伤,在同一系统中的安装方向要一致,其正面朝向操作面。同一系统中容器阀上的压力表的安装高度差不宜超

10mm,相差较大时,允许使用垫片调整;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要设检漏装置;

(5)灭火剂贮存容器的充装量和储存压力符合设计文件,且不超过设计充装量1.5%;卤代烷灭火剂贮存容器内的实际压力不低于相应温度下的贮存压

力,且不超过该贮存压力的5%;贮存容器中充装的二氧化碳质量损失不大于10%;

(6)容器阀和集流管之间采用挠性连接;

(7)灭火剂总量、每个防护分区的灭火剂量符合设计文件。组合分配的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系统保护5个及5个以上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时,或在48h 内不能恢复时,二氧化碳要有备用量,其它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72h内不能重新充装恢复工作的,按系统原储存量的100%设置备用量,各防护区的灭火剂储量要符合设计文件。

3.功能检查要求

贮存容器中充装的二氧化碳质量损失大于10%时,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检漏装置应正确报警。

(三)低压储存装置

1.直观检查要求

与高压储存装置直观检查要求相同。

2.安装检查要求

(1)与高压储存装置直观检查要求相同;

(2)低压系统制冷装置的供电要采用消防电源;

(3)储存装置要远离热源,其位置要便于再充装,其环境温度宜为-23℃~49℃。

3.功能检查要求

(1)制冷装置采用自动控制,且设手动操作装置;

(2)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储存装置的报警功能正常,高压报警压力设定值应为2.2MPa,低压报警压力设定值为1.8MPa。

(四)阀驱动装置

1.直观检查要求

(1)气动驱动装置无明显变形,表面防腐层完好,手动按钮上有完整铅封;

(2)气动管道平整光滑,弯曲部分规则平整。

2.安装检查要求

(1)除必要外露部分外,拉索采用经内外防腐处理的钢管防护;转弯处采用专用导向滑轮;拉索末端拉手设在专用的保护盒内;拉索套管和保护盒要固定牢靠;

(2)以重力式机械驱动的装置安装时,应保证重物在下落行程中无阻挡,其下落行程应保证驱动所需距离,且不小于25mm;

(3)电磁驱动装置驱动器的电气连接线应沿支、框架或墙面固定。

(4)驱动气体的种类和充装压力符合设计文件要求;驱动气瓶上有标明驱动介质名称、储存压力、

充装时间及对应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名称或编号的永久性标志,且便于观察;驱动气瓶的瓶头阀上应设有带安全销(加有铅封)的紧急手动启动装置;驱动气瓶的支、框架或箱体应固定牢靠,并做防腐处理,多个驱动装置集中安装时其高度相差不宜超过

10mm;压力表的正面朝向操作面,多个驱动装置集中安装时其压力表高度相差不宜超过10mm;

(5)气动管道应用护口式或卡套式连接,连接应紧密;竖直管道应在其始端和终端设防晃支架或采用管卡固定;水平管道应采用管卡固定;管卡的间距不宜大于600mm;转弯处应增设1个管卡;

(6)取驱动气体的贮存压力,以0.5MPa/S的升压速率缓慢升压至试验压力,关断试验气源3min 内压力降不超过试验压力的10%为合格。

(五)选择阀及压力讯号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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