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亮照经营工作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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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亮照经营工作心得体会

本文主要从亮照经营的作用;经营户不“亮照经营”的原因;不亮照经营造成的不良影响;对策与建议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亮照经营既是市场主体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体现、是消费者信得过的满意见证、经营户法律意识淡薄,不知亮照经营、经营场所限制,不便亮照经营、亮照经营的规定有待完善、对亮照经营监管力度不足、隐藏违法行为、引起误解投诉、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的、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好氛围、加大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力度、结合日常巡查,督促规范、集中公示,解决悬挂困难问题、树立典型,示范引导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营业执照是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的合法凭证。亮照经营是相关登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者的法定义务,也是企业监管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年*月*日,××市局在××市召开规范亮照经营工作会议以来,我局在前一阶段开展亮照经营示范点创建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面铺开亮照经营管理工作。到目前止,

××区登记在册市场主体共*户(其中县级以上城市和乡镇政府所在地的市场主体*户),实现亮照经营率为*%(其中县级以上城市和乡镇政府所在地为*%)。

一、亮照经营的作用

亮照经营既是市场主体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体现;也是工商部门权威的体现和“服务型工商”市场监管到位、服务规范有序的体现;更是消费者信得过的满意见证。

二、经营户不“亮照经营”的原因

(一)经营户法律意识淡薄,不知亮照经营。一是有部分经营户是因无照经营被工商部门查处后才补办营业执照的,以为补办好营业执照后就可以了,对亮照经营的要求不清楚;二是认为没有亮照经营不是违法行为,不会被处罚;三是认为营业执照只是进入市场的证件,有了执照挂不挂效果都是一样;四是认为营业执照只是一个程序问题,工商有登记了,放在角落里都没有关系。

(二)经营场所限制,不便亮照经营。一是有部分经营户由于经营场所小、货物多,怕亮照的位置占据了一定的摆放空间,不主动将营业执照挂在醒目位置,这在小百杂、五金店的场所较为突出;二是在农产品集贸市场里的经营户,经营场所不具备亮照的条件,即使可亮照,也担心营业执照被盗而引发的法律责任。

(三)亮照经营的规定有待完善。目前,对于个体工商户不亮照经营行为,《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根据《条例》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应当亮照经营,明码标价。”但没有对其不亮照经营行为作出具体的处罚规定,给我们执法工作带来了阻碍。

(四)对亮照经营监管力度不足。近年来,基层工商所监管任务重,监管力量不足,基层所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收费、执法办案和无证无照经营整治中,对不亮照经营的经营户缺乏有效督促和教育。在去年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虽然我局一些工商所采取“上门服务”的方法,但这也无疑滋长了不亮照经营户的惰性。

三、不亮照经营造成的不良影响

一是隐藏违法行为。对于不亮照经营现象,社会一旦变得习以为常,那么就会为无照经营、擅自变更登记事项、擅自伪造、涂改、出租、转让、或出卖营业执照等违法经营行为提供生存的土壤;

二是引起误解投诉。合法经营户没有按规定亮照经营,使群众误解为无照经营,引发了大量的无照经营投诉、举报。据统计,今年以来,我局共受理无照经营投诉257宗,在检查中发现,其中43户是有照而无亮照经营的经营户,占投诉的16%。这无疑既增加了工商部门的工作量,又容易使群众误以为工商部门监管不到位,对政府工作产生负面的社会影响。

四、对策与建议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的。首先,要高度重视,把规范亮照经营作为日常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深入基层常督促常检查;企业监督管理部门指导工商所开展工作;基础工商所要落实工作责任制。其次,工商执法人员要统一思想,明确目的,对规范亮照经营的目的和意义要明确,要认识到经营户不亮照经营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对规范亮照经营工作引起足够的重视,把规范亮照经营纳入市场巡查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长抓不懈。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好氛围。要加大宣传亮照经营的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向广大经营户和群众宣传政策法规,不断增强广大经营户的法制意识,促使经营户自觉守法经营。例如,办证窗口工作人员在发放营业执照时,对经营户开展亮照经营事前教育,明确要求,强调将营业执照正本悬挂在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是法定义务,不亮照经营将会受到行政处罚。

(三)加大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力度。贯彻落实省府办〔**〕8号和市府办〔**〕4号文,在开展亮照经营管理的同时,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加大力度对无照经营进行集中整治,依法坚决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减轻持照经营户对亮照经营的抵触情绪。

(四)结合日常巡查,督促规范。将督促亮照经营纳入日常巡查,落实市场巡查责任制,把亮照经营监管效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巡查监管人员在市场巡访中要为经营户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重点解决不知挂、不便挂的问题。

(五)集中公示,解决悬挂困难问题。对于集贸市场、商业城中比较集中的简易档口、摊点,可以由市场开办者、物业管理方统一收集营业执照复印件备案,并在显眼位置上制作公示栏。如:会城东庆南市场、崖西中心市场等,对场内各经营户的名称、经营场所、经营范围、持照人等注册登记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工商部门检查和群众监督。

(六)树立典型,示范引导。开展“亮照经营示范街”、“亮照经营示范区”活动的基础上,以点带面。如:会城大新路、新西隅等,全面推动经营户亮照经营、守法经营,使我区亮照经营成为零售户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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