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公司法
第二章 公司法 《经济法》ppt课件
经营活动。对经营范围作出限制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证社会交易安全。我国《公司法》第 12条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 司法实践中有这样的案例:公司超越其经营范围订立了合同, 合同另一方当事人起诉到法院请求认定合同无效。法院依据 《合同法》的规定,认定合同有效,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 请求。对于公司超越其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问题,学 术界曾有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公司超越经营范围没有 权利能力,其缔约行为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
经济法
第二章 公司法
CONTENTS
一 公司和公司法概述
二 公司法的基本制度
三 有限责任公司
四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
第一节 公司和公司法概述
❖ 一、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 大陆法系国家通常把公司定义为“依公司法设立,以营利为
目的的社团法人”,其特征之一是“以营利为目的”。英美 法系国家通常认为公司是依法从事某项活动的人们所自愿组 织的法人机构,不仅包括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公司,还包括 非营利性质的公司。英美法只调整有限责任形式的公司,大 陆法中无限责任类型的公司在英美法中并不作为公司对待。 ❖ 一般认为我国规范的公司是指“按照法律,以营利为目的, 由股东投资而设立的企业法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调整的只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 限公司。其特征是: ❖ (1)依法设立。第一,公司成立的直接依据是法律,而不是合 同;第二,公司成立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第三,公司的成 立要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 (2)以营利为目的。法人可分为公益法人和营利法人。公益 法人是指以从事非营利性的社会公益事业为目的的法人,如
第二章--《公司法》PPT课件
安徽大学商学院 杜鹏程 2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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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规定设立的、以营利为目 的、并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公司一般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 是依法设立的经济组织,具有法定性。 2. 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具有营利性
。
3. 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具有人格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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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两次修改,都只是针对当时亟待解决 的个别问题做出的个别修改。
与此同时,社会各方面要求对公司法做出 较为全面修订的呼声一直较高。
在近几年的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会议期间, 每年都有较多的全国人大代表和部分全国政协委 员提出修改公司法的议案、建议或者提案;一些 地方、部门、企业和专家学者也通过不同形式提 出了修订公司法的意见和建议;一批热心公司研 究的专家学者还提出了公司法修改建议稿。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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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颁行后的第一次修改:
1999年12月,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 二次会议通过决定,对公司法的个别条款做了修 改。
一是为加强出资人对国有独资公司的监督, 保证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将原公司法第 67条关于对国有独资公司监督的原则规定具体 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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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支持高 新技术企业进人证券市场直接融资,在原公司法 第219条中增加了一款规定:“属于高新技术的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以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 作价出资的金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公司发 行新股、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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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2章)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三)经理 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招聘。经理对董 事会负责,并列席董事会会议。其主要 职权是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四)监事会或监事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公司的经营规模较大的,设立监事会, 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会的职权。 四、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 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 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五、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人公司) 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 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资本最低 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 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国有独资公司设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 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义务与责任 P126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在 中国境内设立的,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 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 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二、 公司法 (一) 公司法的概念和适用
1、 公司法的概念 公司法是关于公司设立、组织机构以及 对内、对外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关于公司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有:
第二章 公司法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并于1994年7月1日起 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 称《公司法》). 1994年6月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简称《公司登 记管理条例》).
第二章 公司法
第二节 公司基本法律制度
一、公司的设立 二、公司的章程 三、公司的资本 四、公司的股东 五、公司债券 六、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的变更、 七、公司的变更、合并与分立 八、立, 公司的设立,是指设立人创建公司并获得 法人资格的一系列行为。 法人资格的一系列行为。 公司的设立方式: 公司的设立方式:发起设立和筹集设立 发起设立,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 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筹集设立, 筹集设立,是由发起人认购公司的一部分 发行股份,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 发行股份,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向 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第三节 有限责任公司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四、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及其转让 公司的董事、监事、 五、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七、国有独资公司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是指依公司法的 规定设立的, 规定设立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 企业法人。 企业法人。 法律特征: 法律特征: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均负有限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不分为等额股份 50人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3)由50人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第二章 公司法
第一节 公司与公司法的概述 第二节 公司基本法律制度 第三节 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节 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公司与公司法的概述
一、公司的概念与特征 二、公司的分类 三、公司法的概念与性质
一、公司的概念与特征
(一)公司的概念 公司,指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设立的、 公司,指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设立的、 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我国《公司法》 我国《公司法》中的公司概念 公司, ♀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第二节公司法
三、公司的分类
(一)以股东所负责任为标准的分类(大陆法系)
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无限 连带责任
无限责任公司
现代公司的一种基本形 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 限承担公司债务
股 东 ( 所 大 负 陆 责 法 任 系 为 ) 标 准
有限责任公司
负无限责任的股东+负 有限责任的股东
两合公司
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 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 份为限担责
★案例:有关公司设立的案例
A、B、C、D、E五人共同投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3月13日,五人订立发起人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该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100万元,其中A拟出资¥20万 元,B拟以厂房作价出资¥20万元,C拟以知识产权作价 出资¥30万元,D、E分别拟以劳务作价出资¥10万元、 ¥20万元; 公司首次出资15万元,其余部分在公司成立后的2008年 12月31日前缴足;公司名称为北京翰林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A办理公司的申请登记手续。 2015年3月21日,A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公司设立 登记。
★小知识:揭开公司面纱原则
——公司法人人格的否认
英美法国家法院为了追求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利益, 常会拒绝承认一个合法成立的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 直接探究公司与股东的真实关系。即“揭开公司面纱” 原则。
依此原则,如果法庭认为成立公司的目的在于利用公 司从事妨害社会利益、欺诈或逃避个人责任的活动, 将不考虑公司的法人资格,直接追究股东或其他行为 人的民事责任。 在大陆法系国家称为“否认法人人格”。
明公司首次发行资本的数额; (2)章程所规定的资本总额不必再设立时全部发行,而 只需认足或募足其中一部分; (3)成立后,如因经营或财务上的需要欲增加资本,仅 须在授权资本数额内,由董事会决议发行新股,而无须 股东会议变更公司章程。 3、折中资本制 在上述2种资本制度的基础上衍生和演变而成的,分为许 可资本制、折中授权资本制。 许可资本制:核心是法定资本制,在资本总额之外发行 新股;
新公司法2023年3月1日全文
【新公司法2023年3月1日全文】第一章總則第一條本法規定有關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設立、組織、經營、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以及公司的有限責任股份發行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組織形式。
第二條公司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規律,遵守公司的章程,堅持獨立、自主、平等、自由的原則,按照自愿、協商、公平、誠信的原則,發揚民主、公平、協商、誠信的精神。
第三條公司的設立、組織、經營、解散和清算,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堅持合法、合規、合理、合心、合法、合益的原則。
第四條公司的設立、組織、經營、解散和清算應當遵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第五條公司的設立、組織、經營、解散和清算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損害他人的利益。
第二章公司的設立第六條公司的設立應當依法登記,公司登記的事項包括公司的名稱、住所、業務範圍、資金額度、投資者權益、投資者義務等,並按照公司的章程納入登記。
第七條公司的名稱應當合法,嚴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避免使用可能導致混淆、誤解的名稱,並須經公司登記機關核准後方可使用。
第八條公司登記應當依法依規實行,公司登記的資料應當真實、准確、完整。
公司登記機關應當在法定時限內執行公司登記。
第九條公司登記機關應當保證公司登記的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
第十條公司登記的資訊應當合法、真實、有效,公司登記的資訊不得有虛假、誇大、隱瞞等情形。
第十一條公司登記的資訊應當實時、有效,公司登記的資訊應當公開透明。
第十二條公司登記的資訊應當得到保護,公司登記的資訊不得洩露、濫用。
第十三條公司的設立必須有明確的出資人和明確的資產,公司出資人應當履行應當的出資義務,公司的資產應當保護,公司資產不得遭受損害。
第十四條公司應當依法訂立章程,公司章程應當合法、公正、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的實際情況,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第十五條公司章程應當規定公司的基本組織形式、業務範圍、組織機構、人員機構、經營機構,公司章程應當規定公司的出資人,公司章程應當規定公司的經營管理機構,公司章程應當規定公司的出資人會議的職權。
第二章公司法概论
第一节 公司法的概念和特性
一、公司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
二、公司法的形式
三、公司法的性质
四、公司法的特征和作用
一、公司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
概念:公司法是调整公 司在设立、变更、终止 及其运营过程中的对内 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 总称。
二、公司法与其他商法
商法是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商事关系由商事主体 和商事行为构成,因此通常将商法分为商事主体法和商 事行为法,或称商业组织法和商业活动法。商事主体分 为商自然人、商事合伙和商法人,商自然人即个体商人, 商法人则主要是各种商事公司。公司既为商人或商业组 织,公司法即属于商法中的商事主体法或商业组织法。
2、股权保护原则 3、优化治理结构原则
1、有限责任原则
【案例】2000年7月,某市天达贸易公司等6家企业共同发起设立天骄 服装有限责任公司,同年8月8日依法成立,主要从事成衣的制造和销 售。
2001年2月10日,天骄公司与新新丝绸厂签订了一份丝绸买卖合同。合 同约定:新新丝绸厂向天骄公司供应丝绸2000匹,价款共计24万元人 民币;付款期限为2001年3月10日前。 2月16日,新新厂按照合同约定将货物运到天骄公司。3月10日,新新 厂按合同约定,要求天骄公司支付货款24万元人民币。而天骄公司表 示,因公司一直亏损,在合同签订前就已拖欠多笔大额债务未还,故 无法按期付款。 新新厂考虑到天骄服装公司的股东——天达贸易公司等6家企业均为本 市著名企业,大都经营状况良好,遂以天达贸易公司等6家企业为被告, 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这6家企业承担偿付货款的责任。 【问题】新新丝绸厂是否可以要求天骄服装公司的股东承担偿付货款的 责任?
《经济法概论》第二章:公司法
二、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1 公司的名称 公司的名称是公司的标志,意在表明公司的法律性质和公司 享有依法核准的名称独占权。根据我国《公司法》和《企业 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规定,我国公司的名称应由几部分组 成:公司注册机关所在地的行政区划,除全国性公司和外商 投资公司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外,一般公司的名称前 应冠以企业所在地的省、市、县行政区划名称;商号,一个 公司与其他公司相区别的文字符号;公司所属行业或经营特 点,公司的主要营业性质或范围;公司的类别,公司名称中 应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字样。
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2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 股份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以向社会筹集资 本为目的,分派或出售公司股份的行为,股份 发行可以在两个阶段进行: 设立发行 新股发行
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3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有权将其持有的股份 出让给其他人 ,但受到一定限制 ,体现在: 对公司发起人股份转让的限制 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限 制 对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限制
五、公司的资本制度
1 公司资本的概念 公司资本,又称股本或股份资本,是指公司 成立时章程规定的,由股东出资构成的财产 总额 ,主要体现为以下几种形态: 注册资本 实缴资本 认缴资本 授权资本
五、公司的资本制度
2 外国公司法的资本制度 法定资本制 授权资本制 折衷资本制 3 我国公司法的资本制度 1993年我国《公司法》采用的公司资本制度为法定资本制 2005年我国《公司法》基本确立了折衷资本制 ,一人有 限责任公司及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仍适用法定资本制
六、公司人格
2 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 人格否认的含义 具有独立人格的公司法人,在其人格被滥用, 并因而使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众利益受到损 害的情形下,法院基于公平正义的理念,否 认公司的独立人格,让不当行为人直接面对 公司的债权人,对公司法人的债务承担连带 责任的法律制度。
第二章公司法ppt课件
我国公司立法的概况 公司法是调整公司在其设立、经营、变更、终止 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于1993年12月29日 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1994年7 月1日起施行。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作了修订。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进行了第二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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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设立登记
公司设立登记的过程(见图2-10)。
图2-10 公司设立登记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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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 公司设立是以公司成立为目的而进行的一 系列法律行为,表现为一段时间区间;公司成 立是公司设立行为被法律认可后的法律后果或 者法律事实状态,表现为一个时间点。设立中 的公司尚不具备法人资格,设立人要对设立过 程中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成立后具 有独立的法律人格,能够独立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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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 及活动的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
依据法律对公司章程记载事项有无明 确的规定,公司章程的记载事项可以分为 必要记载事项和任意记载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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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公司人格否认指的是当公司股东滥用公 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 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可以直 接请求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 连带责任的法律制度。
图2-2 公司与企业法人的关系
图2-3 公司与企业、企业法人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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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的种类
以公司股东责任范围为标准划分的公司 种类(见图2-4)。
图2-4 以公司股东责任范围为标准划分的公司种类
第二章公司法精选全文
(四)设立程序(P28)
1、签定发起人协议; 2、订立公司章程;
(注意:公司章程是调整公司内部组织关系和经营行为的自治规 则,是公司设立、运营过程中处理内外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有 公司宪法之称,是公司设立的必备文件,股东应在章程上签名盖 章。见《公》第25条)
式 划 分
条 件 和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公司企业
[案例]正大有限责任公司是光明百货商店和万利有限公司的债 权人。光明百货商店由甲、乙、丙三人合伙组成,每人出资 30万元。1997年12月,正大公司向光明百货商店出售一批针 织服装,价款总计30万元人民币。期限届满时,光明百货商 店没有按约付款。正大公司多方调查后发现,该店因经营不 善已欠债达150万元,资产仅为60万元。而甲因商店负债累累 已不告而别。乙、丙不得不宣告企业解散,并表示将以企业 的全部剩余财产清偿债务,超过部分的债务不再清偿。
我国的《公司法》于1994年7月1日起施行,先后经历了 1999年、2004年、2005年三次修订。其中2005年10月27日修订, 2006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公司法》进行了大规模的修订, 条文由原来的230条减少为219条,完全被保留的仅有20条,删 除了39条(有些涉及股票、债券发行的内容移至新《证券法》 规定),171条进行了修改和整合,大大降低了公司设立的门槛, 增加了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一人公司、有限公司股东退股制度、 股东代表诉讼等公司法领域的重大制度,完善了市场经济条件 下我国的公司法律制度。
(六)根据公司的国籍,分为本国公司、外国公司、跨国 公司。
注意:“三资企业”是依据中国的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因此 属于本国公司(即中国公司)。
第二章公司法
市 场 主 体
市场调控主体
政府
市场经营主体
企业
市场消费主体
消费者、进行生 产消费的经营者
问 题 讨论
企
业
关于企业和公司的关系有以下三种观点: 甲说: 企业就是公司,公司就是企业; 乙说: “国有企业”就是公司,但公司不一 定是“国有企业”; 丙说: “国有企业”不一定是公司,公司也 不一定是“国有企业”;
[案例]
所罗门与所罗门有限公司案
所罗门是一个多年从事皮鞋销售业务的商人。 1892年,所罗门组建一个公司“所罗门有限公 司”,并将他拥有的皮鞋店卖给公司,转让价格 为30006英镑。作为对价,公司发行了每股1英镑 的股份共20006股,除他的妻子和五个孩子各拥有 1股外,其余的20000股由所罗门拥有。此外,公 司以其所有财产为担保向所罗门发行了10000英镑 的债券。公司经营了1年后陷入了困境,清算后资 产仅剩下6000英镑。而此时,公司除欠所罗门的 债券外,还欠其他无财产担保债权人7000英镑的 债务。请问:公司的债务应如何清偿?
目前,我国的《公司法》仅调整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 限公司两类公司类型。
本节小结
◆重点:
1、公司的法律特征及发展动向; 2、公司的分类(尤其是母、子公司、总、分公司)
◆难点:
1、公司法人性的内容及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2、公司的社团性特征及一人公司问题; 3、公司的营利性及公司的社会责任问题。
◆思考题:
请问哪一种观点是正确的?
(一)企业的概念——依法成立,独立从事生产经
营或服务性活动的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二)企业类型的划分:
按 所 有 制 划 分 按 资 金 来 源 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9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9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1999.12.25•【文号】主席令第29号•【施行日期】1999.12.25•【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公司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修正以主席令第29号发布)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一节设立第二节组织机构第三节国有独资公司第三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一节设立第二节股东大会第三节董事会、经理第四节监事会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第一节股份发行第二节股份转让第三节上市公司第五章公司债券第六章公司财务、会计第七章公司合并、分立第八章公司破产、解散和清算第九章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第十章法律责任第十一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
第五条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公司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按照市场需求自主组织生产经营,以提高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和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
第二章 公司法
案例三:设立条件 2008年5月,华天公司、婴宝服装厂和红太阳 服装厂准备出资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从事 服装生产。三家投资企业设立公司章程,并共 同出资30万人民币。其中华天公司以注册商标 专用权作为出资,价值9万人民币;婴宝服装 厂以机器设备出资,价值11万人民币;红太阳 服装厂出资10万人民币;其后,三个股东中各 指定一名代表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但未予登记。 请回答:1. 这家限责任公司出资额是否符合 合法定资本最低限额?2. 股东是否可以以机 器设备、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资本?3. 股东全 部出资后能否由各方指定代表向公司登记机关 申请设立登记?
分析:1.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如 果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这项职务时, 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 主持。 2.不合法,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 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3.不违法,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 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 上签名;未参加董事会议或不同意对董事会 议决议的可以提起异议
答1.符合2.可以3.能,但是上面的情况就不行. 因为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 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 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 的转移手续。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 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股东的首 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 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 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 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四、公司的设立与成立 (一)公司的设立 是公司依法取得法人资格的全部活动的总称 (二)公司的成立 是公司设立后产生的法律效果 公司成立日期是营业执照签发日期 我国实行登记主义原则
五、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一)公司的名称 是表示公司性质或特点并与其他公司相区别 的标志 由下列部分组成: 1、公司类别 2、公司注册机关所在地的行政区划 3、公司所属行业或经营特点 4、商号
第二章公司法
•
(2)根据总经理提名,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讨论并一致同意,聘任顾某为公司财务负责 人,并决定给予顾某年薪10万元;董事会会 议讨论通过了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表 决时,董事张某反对,其他董事表示同意。
• 问题:根据本题(2)所述内容,董事会通过 的两项决议是否符合规定?请分别说明理由。
• 简答:首先,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 事讨论并一致通过的聘任财务负责人并 决定其报酬的决议符合规定。根据有关 规定,该决议事项属于董事会职权范围 的内容。 • 其次,批准公司内部机构设置方案不符 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董事会决议必 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公司董事 由7人组成,张董事反对该事项后,实际 只有3名董事同意,未超过全体董事的半 数
•【例题· 简答题】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 3月2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该次会议召开情 况及讨论的有关问题如下: (1)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出席该 次会议的董事有董事王某、张某、李某、 陈某;董事何某、孙某、肖某因事不能出 席会议,其中:孙某电话委托董事王某代 为出席会议并表决,肖某委托董事会秘书 杨某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 问题:出席该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 是否符合规定?董事孙某、肖某委托他人出 席该次董事会会议是否有效?请分别说明理 由。
•
(3)该次董事会会议记录,由出席董事 会会议的全体董事和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 后存档。 •问题:指出本题(3)所述内容中不规范 之处,并说明理由。
简答:董事会会议决议形成的会议记录不 规范。首先,该会议记录应当有出席会议 的董事签名;其次,该次会议记录无须列 席会议的监事签名。
•【例题· 单选题】下列选项中有关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董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并在 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B. 董事长由公司章程规定 C、董事的任期每届最长不得超过3 年 D. 董事会必须设董事长和副董事 长 • 答案:正确C。A是10日前通知,B董事长 是由股东过半数表决产生。
第二章 公司法简版
二、公司法的概念与立法
(一)公司法的概念
公司法是调整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关于公 司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公司法既是组织法,也是 行为法,但主要是组织法。
(二)公司法的立法
在我国公司法的立法经历了以下历程 1.第一部公司法于1993年12月29日八届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 通过,1994年7月1日起施行。 2.1999年12月25日九届人大常委会十三次会议进行修改。 3.2005年10月27日十届人大常委会十八次会议进行修订,新 的公司法于2006年1月1日施行。新法与旧法有重大的变化, 包括可设立一人有限公司、降低设立公司注册资本的数额等。 我们现在主要以该部法律学习的依据。
(二)特征
1、资本划分的等额性; 2、股东责任的有限性; 3、财务信息的公开性;对内对外均公开 4、筹资方式的多样性;可发行股票、债券 5、股份转让的自由性;上市后可自由转让 6、设立条件与程序的复杂性;注册资本要求高,需要审批, 有两种设立方式,要召开创立大会。
二、股份公司的设立
(一)设立的方式
第二章 公司法
教学的目的与要求
掌握公司的概念、种类,明确有限责任公司 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特征和设立条件, 理解公司的组织机构及职权;掌握有限责任公 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和联系。
教学重点
股份公司与有限公司的概念、特征与设立条 件,组织机构、设立程序。
教学难点
股份公司与有限公司的区别与联系。
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
三、有限责任公司、职权:(10项)采取“1234”记忆法 (1)一项选举董事、监事权(非职工担任的) (2)两项决定方针与投资计划、修改章程权 2 (3)三项决议权(增减资本、发行债券、形式变 更) (4)四项审议批准权(董事会报告、监事会报告、 预算决算方案、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方案)
第二章公司法精品
•小该试牛公刀司的成立不符合法定条件。因为: • (1) 股东人数不符合《公司法》规定。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 下股东出资设立,而该公司股东人数为60 人,超过了上限。 • (2) 章某、王某和赵某以非货币出资金额 达到73万元。其他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低 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 • (3)部分股东在公司章程上签字不符合 《公司法》规定。《公司法》规定,有限 责任公司的章程由股东共同制订,股东应 当在章程上签字、盖章。而该公司的章程 仅有10名主要股东签字是不正确的。
•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 币10万元,且要求股东一次性足额缴纳。
• 2、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登记中要注明自然人
独资或法人独资,并在营业执照中载明。 • 4、不设股东会。
四。国有独资公司
• 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与特征
•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
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 与一般意义上的有限责任公司相比,国有独资 公司具有以下特征: • 第一,投资主体的单一性和特定性。 • 第二,国有独资公司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有限责 任公司。 • 第三,机构设置的特殊性。
•小某试大牛型刀国有企业为国家单独出资,由某省级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 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因无股东会,董 事会根据授权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董事 会成员有4人,全部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任命的干部,无一职工代表,董事长王某还 兼任另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负责人。该企业于 某年12月设立一子公司,该公司在上海,为 一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对此子公司投资1000 万元,该子公司自有资产2000万元,加上公 司投资全部资产为3000万元。在某一大型投 资活动中,该子公司投入资金2000万元,再 加上从银行的贷款1000万元,由于投资决策 失误,3000万元全部亏损,被迫破产。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5、有公司住所
公司的住所指公司的法定所在地。 我国法律规定,公司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其 住所。
(二)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的程序要件
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1、订立公司章程,确定组织机构的设立。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要 进行报批,获得批准文件。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 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 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 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 行召集和主持。
(3)表决程序 表决权的依据:出资比例,“资本多数 决”。而非人数(非一人一票)。 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 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 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 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两合公司 是由部分无限责任股东与部分有限责任股东两 种成员组成的公司。无限责任股东与无限公司的 无限责任股东相同,有限责任股东以其对公司的 出资额为限度对公合公司是无限公司
的一种变形,因无限责任股东占主导地位,有限
责任股东没有业务执行权和代表权,只有一定的 检查权和监督权。
A 依法设立 是指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 请设立登记。为了保护交易安全,公众可 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 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B 独立财产
是指公司作为一个以营利为目的法人,必须有其可控制、
可支配的财产,以从事经营活动。
公司的原始财产由股东出资构成,股东一旦履行了出资义
(3)股份两合公司 是指由部分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股东 和部分仅以所持股份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 责任股东共同出资组建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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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公司法
单选:
1. 甲是乙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
下列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D)。
A. 甲应有自己的营业执照,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营业活动,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B. 甲应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营业活动,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C. 甲应有自己的营业执照,可以没有独立的财产,但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D. 甲应有自己的营业执业,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营业活动,但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成员可以由公司职工代表出任。
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D )。
A.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中,应当有职工代表,且其比例不得低于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1/3
B.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无职工代表,但监事会成员中必须有职工代表,且其比例不得低于监事会成员的1/3
C. 没有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中可以无职工代表
D.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职工代表,监事会中应当有职工代表,且其比例不得低于监事会成员的1/3
3.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会是公司的( D ),依法行使职权
A.管理机构
B.规章制度制定者
C.行政机构
D.权力机构
4.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成员可以由公司职工代表出任。
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D )。
A.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中,应当有职工代表,且其比例不得低于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1/3
B.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无职工代表,但监事会成员中必须有职工代表,且其比例不得低于监事会成员的1/3
C. 没有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中可
以无职工代表
D.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职工代表,监事会中应当有职工代表,且其比例不得低于监事会成员的1/3
5. 甲、乙、丙、丁拟任A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影响当事人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是(B)
A. 甲之妻半年前卸任A上市公司之附属企业B公司总经理之职
B. 乙于1年前卸任C公司副董事长之职,C公司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7%
C. 丙正在担任B公司的法律顾问
D. 丁是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自然人股东
6.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为()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为()人,任期不超过3年。
(C)
A. 3-13,5-9 ;
B. 5-19,3-13 ;
C. 3-13,5-19 ;
D. 3-10,5-19
7.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的是(D )。
A.本公司董事
B.本公司经理
C.本公司财务负责人
D.本公司股东
多选:
8. 广义的公司法是指规定公司的(ABCD)及其他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除包括《公司法》外,还包括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中有关公司的规定。
A. 设立
B. 组织
C. 活动
D. 解散
9. 乙有限公司不设监事会,只设了一名监事甲。
甲的下列做法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AD)
A.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B.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提交股东会讨论
C. 制订公司分立方案,提交股东会讨论
D. 向股东会提议罢免违反公司章程的董事的职务
10.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AD )。
A. 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B. 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职工
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C. 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D.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11. 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四人均以25万元的货币出资。
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股东会时,甲享有50%的表决权,乙享有7%的表决权,丙享有13%的表决权,丁享有30%的表决权。
2010年4月1日,丙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拟将该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在表决时,丁未出席会议,甲和丙表示赞成,乙表示反对。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D )。
A、丙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B、丙无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C、因甲和丙所持的表决权已超过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股东会可以通过该决议
D、因甲和丙所持的表决权未达到全部表决权的2/3,股东会不能通过该决议【解析】选项AB: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而非出资比例)的股东才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本题中,丙享有13%的表决权,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2)选项CD:变更公司形式属于股东会的特别决议,必须经“全部”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2.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ACD)。
A. 监事会成员必须全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B. 监事会中必须有职工代表
C. 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出席会议的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D. 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13.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某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下列选项中,符合规定的有(A C)
A. 董事长因故不能出席会议,会议由副董事长甲主持
B. 通过了有关公司公司董事报酬的决议
C. 通过了免除乙的经理职务,聘任副董事长甲担任经理的决议
D. 会议记录由主持人甲和记录员丙签名后存档
判断:
14. 【判断】公司须有独立的现金作为其从事经营活动的基础和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
(×)
15. 【判断】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时,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
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 )
16. 【判断】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具有一定的任期,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只能连任两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