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调控法的一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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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编第十六章宏观调控法原理

第四编第十六章宏观调控法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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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外经济政策调控方法
对外经济政策调控方法是指利用法 定对外经济政策措施,以实现优化 进出口贸易、利用外资和国际收支 基本平衡,进而影响宏观经济关系 的方法。
➢三、以对经济行为影响的力度与方式 为基础确立的调整方法
(一)利益诱导方法
利益诱导方法,是指采用法律确认 的经济利益诱导方式,对宏观经济 关系施加有影响力和法律后果的方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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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信用控制等),对宏观经济 关系施加有影响力和法律后果的方 法。
(三)产业政策调控方法 产业政策调控方法是指利用法定产 业政策对资源合理配置和加速产业 结构优化,进而影响宏观经济关系 的方法。
(四)价格政策调控方法 价格政策调控方法是指利用法定宏 观价格政策对价格总水平实施监控 ,以实现物价总水平的基本稳定, 进而影响宏观经济关系的方法。
宏观调控 宏观调控法 平衡与优 化原则 政府调控法定原则 政府 调控适度原则 注重调控效益原则 利益诱导 计划指导 宏观调控权 宏观调控综合协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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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宏观调控法概述
➢一、 宏观调控的含义
所谓宏观调控,是指政府为实现社会 总需求与社会总供给之间的平衡,保 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增长, 而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对社 会经济运行的调节与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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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宏观调控法的概念和体系 所谓宏观调控法,就是指调整宏观调 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经济 法体系中的重要部门法,是国家管理 宏观经济的主要法律手段之一。
我国宏观调控法的基本体系由财税
法、金融法和计划法构成,具体包括 以下主要法律制度:财税法律制度、 金融法律制度、产业结构法律制度、 固定资产投资法律制度、经济稳定增 长法律制度和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制度 等。

宏观调控法原理(共9张PPT)

宏观调控法原理(共9张PPT)

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
▪ RRR:RMB Deposit-reserve Ratio ▪ 2021年11月29日,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
款准备金率再次上调0.5个百分点,这是央行 今年内第五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 调整后的 存款准备金率达到18.5%,可一次性冻结银 行体系流动性3000多亿元。
三、调整方法
2021年11月29日,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再次上调0. 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 (1)横向配置:不包括司法机关,也并非所有的立法与执法机关。
▪ 货币调控:多少货币在市场流通 目标:总供给与总需求均衡;
性质:法定性(主体、权源、内容、程序); 编订、修改经济计划,并执行。 5个百分点,这是央行今年内第五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
宏观调控法原理
优选宏观调控法原理
2、特征
▪ 目标:总供给与总需求均衡; ▪ 对象:总量调控、结构调控; ▪ 主体:政府(中央/地方?); ▪ 性质:法定性(主体、权源、内容、程序)
; ▪ 手段:间接调控(市场机制能解决的问题就
无需宏观调控); ▪ 体系:财政、金融、计划等方法综合协调。
3、范围/体系
▪ 总体上是间接的、宏观的 ▪ 1、计划指导 ▪ 编订、修改经济计划,并执行。 ▪ 完不成计划怎么办? ▪ 2、相机抉择 ▪ ——广泛而有限度的授权 ▪ 3、利益诱导 ▪ ——变量(经济参数)调节
▪ 4、强行控制?
二、宏观调控权配置
▪ 张守文:《宏观调控权的法律解析》,载《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年 第3期。
▪ 信贷调控:现有货币总量下,多少货币通过 RRR:RMB Deposit-reserve Ratio
体系:财政、金融、计划等方法综合协调。

经济法(9)宏观调控法的一般原理PPT课件

经济法(9)宏观调控法的一般原理PPT课件
第九章 宏观经济调控法的一般理论
第一节 宏观经济调控法概述
一、宏观调控法的概念
1、宏观经济调控的含义
宏观经济调控是指国家以社会整体经济发展为对象,运用经济、 政策、法律等手段实施计划以追求社会经济稳定、持续、健康发 展的活动过程。
2、宏观经济调控法的概念
宏观经济调控法是指国家以社会整体经济发展为对象加以综合 计划调控的法律规范之总称。
二、宏观经济调控法的特征
1、调控的主体为国家。与微观经济管理行为不同,宏观经济调控 与主体是国家而不是具体的经济活动主体。
2、调控的主要方式主要表现为经济政策,它是宏观经济调控政策 的法律制度化表现,是一种“政策性法律”。
3、调控的效力多为引导和鼓励。由于宏观经济调控多以政策性出 现,政策的效力是在于引导和鼓励,而不是在于强制执行或者加 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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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明确提出了要完善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但是目前的一 些单行法规、规章没有一个统一的基本法于以统领。
2、 完善国家宏观经济调控体制 政府的行政管理、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必须有法可依、低层次 的法规、规章已经不能满足现实的需要。
3、 增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协调性 国家现有的法规和规章,缺乏统一的规范性、前瞻性和全局性, 容易形成条块分割、地方独立的现象,严重影响国家整体客观经 济调控。
三、颁布指引性政策和实施优惠政策
四、提供信息服务和劝导服务
五、惩罚违法行为予以纠偏 尽管政策是引导性为主,但是违反政策也应受到一定的“惩
罚”。这种“惩罚”可以体现为无法获得国家给予的鼓励或者实 际的优惠,也可以体现为在竞争中因不符合宏观调控方向,没有 优势而竞争失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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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调控法基本原理

宏观调控法基本原理
监管手段
为实现有效监管,宏观调控法采用了多种手段,包括经济手段(如税收、利率、汇率等)、法律手段(如制定法 规、规章等)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
宏观调控法实施的评价指标
经济增长率 通货膨胀率 国际收支状况
就业率
反映经济总体增长情况,是评价宏观调控法实施效果的重要指 标。
衡量物价总水平上涨幅度,反映货币购买力的下降程度,是评 价宏观调控法实施效果的重要指标之一。
金融法律制度
金融法的体系
包括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信托法等,构成完整的金融法律 制度。
金融法的调整对象
调整国家在金融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如金融监管关系、 金融市场交易关系等。
金融法的基本原则
包括金融安全原则、金融效率原则、金融公平原则等,保障金融市 场的稳定和公正。
计划法律制度
计划法的体系
定。
宏观调控法的历史与发展
宏观调控法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古代, 但现代意义上的宏观调控法是在20世 纪30年代以后逐渐发展起来的。
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法是国家 对国民经济进行计划管理和综合平衡 的重要手段。
在资本主义国家,宏观调控法经历了 由自由放任到国家干预的发展历程。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宏观调控法 逐渐呈现出国际化、全球化的趋势。
03 宏观调控法的调整对象
宏观调控关系
宏观调控关系定义
宏观调控关系是国家对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运行进行规划、调节 和控制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宏观调控关系主体
宏观调控关系主体一方为国家, 另一方为经营者。
市场监管关系
市场监管关系定义
市场监管关系是国家在市场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社会关 系。
市场监管具体对象

宏观调控法一般原理

宏观调控法一般原理

●稳定农副产品供应 ●降低农副产品流通成本 ●做好煤电油气运协调工作 ●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价格垄断执法 ●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健全价格监管法规 学校保持食堂价格稳定 《通知》要求,各地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对优 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发放 价格临时补贴。按照隶属关系,增加对大中专院 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生食堂补贴,各大中专 院校要保持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基本稳定。
(3)行政手段,指国家通过行政机构,采取
带强制性的行政命令、指示、规定等措施, 来调节和管理经济。如利用工商、商检、卫 生检疫、海关等部门禁止或限制某些商品的 生产与流通,有直接性、权威性、无偿性、 和速效性等特点。
(二)目标
经济增长 稳定物价 维持国际收支平衡 增加就业
四、宏观调控法
宏观调控法一般原理
一、宏观调控 二、宏观调控的特征 三、宏观调控的手段 四、宏观调控法
一、宏观调控

国家运用计划、法规、政策等手段,对经济运 行状态和经济关系进行干预和调整,把微观经济 活动纳入国民经济宏观发展轨道,及时纠正经济 运行中的偏离宏观目标的倾向,以保证国民经济 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2、社会保障
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到 “十二五”期末,全国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 到20%左右,力争使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 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3、财政政策 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调整节能汽车推 广补贴政策 ;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所 得税
4、价格政策
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提高2012年小麦 最低收购价格 5、产业政策 “十二五”中小企业成长规划 6、节能减排

宏观调控法知识讲解

宏观调控法知识讲解
宏观调控法
宏观调控法原理 财政法 金融法
宏观调控法原理
▪ 一、概述 ▪ (一)宏观调控 ▪ 1、宏观调控的含义 ▪ 是指调控主体从社会公共利益出发,为了实现宏观变量
的基本平衡和经济结构的优化,引导国民经济持续、健 康、协调发展,对国民经济所进行的总体调节和控制。 ▪ 2、宏观调控的特点 ▪ 1)以社会总供求和总需求为调控的宏观目标。 ▪ 2)以间接手段为主要的调控方式 ▪ 3)以经济规律为运作机制。
▪ 2、宏观调控法的原则 ▪ 1)合法性原则:从实体和程序法两方面保障依法调控 ▪ 2)尊重市场原则:这是处理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的原则 ▪ 尊重和符合公平竞争、自由竞争的市场规律,为市场主体创造一
个安全、有序、宽松的经济环境和市场秩序;善于利用利润平均 化规律分配社会财富;善于利用‘‘经济人”规律调控市场行为。 ▪ 3)适度调控原则 ▪ 3、宏观调控法的构成 ▪ 1)计划法、产业政策法 ▪ 2)财政(税收)法、金融法 ▪ 3)国有资产法 ▪ 4)对外贸易法
系中居于核心地位
▪ 财政法定主义:是对财政法在形式上的要求,它旨在 保障民主原则在制度上的实现。一般表现在财政权力 (利)法定、财政义务法定、财政程序法定、财政责 任法定。
▪ 财政健全主义:所关注的是财政运行的安全稳健,旨 在降低财政风险,确保财政运行不至于偏离安全稳健 的目标。其核心问题即在于,能否将公债作为财政支 出的资金来源。
▪ 财政转移支付又称财政补助支出。一般表现为 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为解决财政失衡而将部分 财政收入无偿的让渡给下级政府、企业和居民 时所发生的转移财政资金的活动。
▪ 财政转移支付的形式包括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 和财政补贴两大类。
▪ 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可划分为下述几种形式:

宏观调控法一般原理课件

宏观调控法一般原理课件
通过市场供求关系、价格机制等手段,调节资源配置和经济发展。
政府干预与市场机制相结合
在市场失灵或出现系统性风险时,政府应采取适当干预措施,维护市场秩序和稳 定。
可持续发展原则
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
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注重社会公平和环境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
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相结合
在制定宏观调控政策时,应兼顾长期利益和短期利益,确保政策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CHAPTER 03
宏观调控法的主要手段
经济手段
货币政策
通过调整货币供应量、 利率等影响经济活动。
财政政策
通过调整政府支出和税 收来影响经济活动。
产业政策
通过调整产业结构、推 动特定产业发展来影响
经济活动。
价格政策
通过控制价格水平、稳 定物价来影响经济活动

法律手段
01
02
03
制定法律规范
通过立法手段规范市场主 体的行为,保障公平竞争 。
财政政策工具
财政政策通过税收、政府支出等 工具,对经济进行调控。
财政政策手段
财政政策手段包括财政收入政策和 财政支出政策,通过调整财政收入 和支出的规模和结构,影响总需求 和总供给。
财政政策目标
财政政策的目标包括促进经济增长 、稳定物价、平衡国际收支等。
货币政策的作用机制
货币政策工具
货币政策通过调整货币供应量、 利率等工具,对经济进行调控。
宏观调控法一般原理 课件
contents
目录
• 宏观调控法概述 • 宏观调控法的基本原则 • 宏观调控法的主要手段 • 宏观调控法的作用机制 • 宏观调控法的实践应用 • 宏观调控法的未来发展与挑战
CHAPTER 01

宏观调控法的一般原理

宏观调控法的一般原理
(2)宏观调控法的实践价值——宏观调控法的适用性和效 果性。宏观调控法的适用性包含可操作性和权威性;宏观调控 法的效果性是指通过宏观调控的实施,必须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有用),效果性价值的基本依据是国家机器所拥有的强制力。
4. 宏观调控法的基本原则 宏观调控法的基本原则是宏观调控法本质属性在法律技术 要求方面的体现,是宏观调控法价值的具体反映,是指导宏观 调控立法的基本思想。 我认为,宏观调控法的基本原则应该是:决策集权原则、 权利制约原则、维护受控者权利原则、保障宏观调控理性化运 行的原则和调控手段法治化的原则。 5. 宏观调控法的基本法律关系、法律体系 宏观调控法律关系就是经过宏观调控法调整后形成的人与 人之间的思想社会关系,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对于宏观调控法 的基本法律关系来说,现阶段还没有全面统一的观点,在此不 作详述。 宏观调控法的法律体系应当分为宏观调控基本法(形式意 义上的宏观调控法)和宏观调控相关法。宏观调控基本法,在 目前尚未有明确的规定,在经济学界也没有确定的观点;宏观 调控相关法,主要是其他确立或涉及宏观调控具体法律制度的 法律中的宏观调控法律规范,如产业调整法、计划法、财税法、 金融法、价格法、固定资产投资法、国有资产管理法、资源和 环保法。 6. 宏观调控法的国际化 在面临世界性金融或经济危机时,各国的宏观调控可能会 发生强烈的冲突,同时应对整个危机也迫切需要国际间统一协 调宏观调控措施。 宏观调控法国际化问题是一个全新的问题,应当关注经济 全球化背景下一国宏观经济与国际宏观经济的关系;一国宏观 经济调控对他国经济的影响;宏观调控法律制度与 WTO 的关系; 国家间宏观经济调控冲突与协调;国际宏观经济调控机制的建 立与运行等。 7. 对宏观调控法的展望 首先,研究观念的转变。第一,区分经济法学与法学的不 同视角,牢牢把握宏观调控法研究中的法学视野;第二,注意 区分法与法的对象之间的界限,厘清两者之间的关系。 其次,研究内容的更新。一是在继续研究已有的宏观调控 具体制度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宏观调控法基本理论的研究;二是 要从全面、系统的角度来研究宏观调控法的调整对象,既要看 到调控者,也要看到受控者等; 最后,研究路径的拓展。比如用实证事例分析的方法来解 剖宏观调控的本质和宏观调控立法的必然性。 作者简介: 李慧(1993.6 ~),女,汉族,山东省淄博市,法学专业,硕士, 经济法方向。

经济法第三编第八章宏观调控法概述

经济法第三编第八章宏观调控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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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济 法 学
内蒙古大学法学院
Economic Law
第八章 宏观调控法的一般原理
一、宏观调控法概述
二、宏观调控权
三、宏观调控综合协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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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宏观调控法概述
(一)宏观调控的含义 1、宏观调控是现代经济学上的重要概念 经济学家的观点: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中央政府为 主的国家各级政府,为了保证整个国民经济持续、快速、 健康地发展并取得较好的宏观效益,主要运用间接手段, 对一定范围内经济总体的运行进行引导和调节的过程。 (李兴山《宏观经济运行与调控》) 2、定义:在பைடு நூலகம்国,宏观调控,即宏观经济调控,是指政 府为实现社会总需求与社会总供给之间的平衡,保证国民 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增长,而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的 手段对社会经济运行的调节与控制。 宏观调控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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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特征 (1)主体是政府,唯有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才有反映总 量运行的经济要求,可能具备制定克服总量失衡的制度及政 策的能力。 (2)基本目标是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均衡发展。 (3)调控手段是综合性的: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 段、计(规)划手段等。 (二)宏观调控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体系 宏观调控的政府行为需要规范,其各类手段需要法律保障, 宏观调控法应运而生。宏观调控法是经济法“一体两翼”中 的另一翼,我国《宪法》第15条第2款规定“国家加强经济 立法,完善宏观调控。”
Economic Law
1、概念:指调整宏观经济调控关系的法律规范系统。 2、调整对象: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具体包括:(1)财税调 控关系;(2)金融调控关系;(3)规划调整关系;(4) 产业调控关系;(5)固定资产投资关系;(6)储备调控关 系:特殊领域的战略性物资储备制度,如粮食、棉花、外汇、 土地、石油等(7)对外经济关系。 宏观经济调控关系的特点:(1)是一种经济关系;(2)国 家干预经济生活的特征,间接调控为主;(3)国家或国家 授权的机关始终是一方主体;(4)其实践已纳入国家经济 法律体系的轨道。 3、体系:财政预算法、税法、金融法、产业结构与布局规 划法、固定资产投资法、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法、经济稳定 增长法和对外贸易法等。

宏观调控法一般原理

宏观调控法一般原理

市场管理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在管理市场过程中所形 成的经济关系,即市场管理关系。主要存在于微观经济领 域,具有直接性、强制性等特点。 • 宏观调控法的调整对象,指的是国家对国民经济总体 活动进行调节和控制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即宏观调 控关系如财政关系、金融关系等,主要分布于宏观经济领 域,具有间接性,选择性等特点。
• 2、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平衡,包含着相互联系、相互 制约两个方面:即总量平衡和结构平衡。 • 只有总量平衡,国家调整产业结构的决策,才能不受 物价波动的干扰而合理和准确,从而使经济运行在良性循 环的状态下进行;只有结构平衡,才能使产业结构、产品 结构与社会的需求结构相适应,从而使总量平衡得以长期 的维持。 • 总量平衡是结构平衡的前提,结构平衡是总量平衡的 基础。
• 2、侧重点 • 市场管理法强调对市场主体一方行为的约束,通过对市 场主体的竞争行为和交易行为的约束,维护市场的竞争秩 序,交易秩序;

宏观调控法则更加注重对政府干预行为的约束,以确保 政府的宏观调控权的正当行使。 市场管理法侧重于确立政府干预,宏观调控法侧重于规 范政府干预。

• •
3、调整对象

宏观调控理论,是在20世纪30年代,由英国著名的经 济学家凯恩斯提出,后经过其学生和支持者的阐释、修补 和发展趋于完善。
1929--1933年的经济危机,凯恩斯提出了一套与传统经 济学不同的理论,经济学说史将其称之为“凯恩斯革命”。 凯恩斯认为在现代资本主义条件下,市场机制已不能充分 发挥自动调节的作用,自由放任政策已不适应了。因此, 他主张国家运用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对经济实行全面干预 和调节。只有这样,才能解决资本主义的危机和失业问题。 在分析方法上凯恩斯改变了以往的个量分析为总量分析, 试图从总体上研究资源的充分利用问题。

宏观调控法的一般原理

宏观调控法的一般原理
一、归责基础
违反宏观调控法的法律责任,是宏观调控法主体违反宏观调控 法义务而应承担的不利的法律后果。 违反宏观调控法律义务的主体,之所以承担法律责任,是由于 其违法行为所具有的社会危害性。
第五节

违反宏观调控法的法律责任
二、责任形式

(一) 财产性责任
返还 赔偿
罚金 罚款
第五节

违反宏观调控法的法律责任
第四节 宏观调控法的主体及其权利和义务
二、宏观调控法主体的权利 (一) 宏观调控主体的权利
宏观调控法对调控主体的授权,调控主体所享有的从事宏观 调控的权利,可以总称为宏观调控权。
根据宏观调控权所处的宏观调控环节,可以将宏观调控权分 为宏观调控立法权和宏观调控执法权两类。 根据宏观调控权所指向的宏观调控方式,可以将宏观调控权 分为财政调控权、税收调控权、金融调控权、计划权等等。 根据权力的强制性强弱不同,还可以将宏观调控权分为指令 性调控权和指导性调控权。
第二节

宏观调控法的地位和体系
(三)宏观调控与相关法之间的关系
1.宏观调控法与市场监管法的关系
宏观调控法与市场监管法同属于经济法。 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监管关系分别发生经济运行的宏观层 次和微观层次,而经济运行的宏观层次和微观层次之间又 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密切联系。 2.宏观调控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第二十一章 宏观调控法的一般原理
第一节 宏观调控与宏观调控法的概念 第二节 宏观调控法的地位和体系 第三节 宏观调控法的价值、宗旨和原则 第四节 宏观调控法的主体及其权利和义务 第五节 违反宏观调控法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宏观调控与宏观调控法的概念
一、宏观调控

(一) 宏观调控的概念

宏观调控法律制度的一般原理

宏观调控法律制度的一般原理

主要内容
财政政策。它包括财政收入政策、 财政政策。它包括财政收入政策、财政支出政策和 债务政策。 债务政策。 货币政策。它主要是由中央银行实施的, 货币政策。它主要是由中央银行实施的,对经济运 行的干预, 行的干预,主要集中在总量和结构两个方面 。 产业政策。 产业政策。它是国家为实现一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目标,调整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 目标,调整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从增加有效供 给方面促使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平衡的措施总和。 给方面促使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平衡的措施总和。 收人分配政策。 收人分配政策。它是以国民收入分配过程为直接调 节对象的,通过变动国民收入最终分配(即总需求) 节对象的,通过变动国民收入最终分配(即总需求) 调节社会供求关系。通过变动收入分配, 调节社会供求关系。通过变动收入分配,兼顾积累 与消费,促使总供给与总需求实现大体平衡。 与消费,促使总供给与总需求实现大观调控案
【案情】中国人民银行行使利率调整权连续八次降低存贷 案情】 款利率。 月至2002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 款利率。自1996年5月至 年 月至 年 月 经国务院批准, 人民银行连续八次降低银行存贷款利率,今天分列如下: 人民银行连续八次降低银行存贷款利率,今天分列如下:
二、国外有关宏观调控的理论与实践
(一)国外有关宏观调控的理论
1、罗斯福“新政”(1933-1936)时期的经济学说及 罗斯福“新政” 1933-1936) 其对美国经济立法的影响。 其对美国经济立法的影响。 “新政”主要内容:以大量贷款和津贴挽救工商业, 新政”主要内容:以大量贷款和津贴挽救工商业, 刺激私人投资,借通货膨胀提高物价,消减农业生产, 刺激私人投资,借通货膨胀提高物价,消减农业生产,销 毁农产品以克服农产品过剩,举办公共工程以增加就业, 毁农产品以克服农产品过剩,举办公共工程以增加就业, 对失业者给予最低限度的救济等。 对失业者给予最低限度的救济等。 在罗斯福积极有效的推动下,美国国会制定了《 在罗斯福积极有效的推动下,美国国会制定了《紧急 银行法》 产业复兴法》 农业调整法》 银行法》、《产业复兴法》、《农业调整法》等许多反危 机的法律,以保障“新政”的推行。 机的法律,以保障“新政”的推行。

第一章 宏观调控法基本原理

第一章 宏观调控法基本原理

第一章宏观调控法基本原理第一节宏观调控概述一、宏观调控的经济学依据现代国家一般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强化市场机制的作用,经济发展受着市场机制这支“看不见的手”的推动。

但是,市场经济有其自身的局限和弱点。

首先,市场经济往往导致自身不能解决的社会公正问题。

市场经济激发个人潜力,往往会导致贫富分化,进而对社会公正造成严重的损害。

其次,市场经济无法承担社会公共职能。

再次,市场还会造成垄断、不正当竞争等市场失灵现象。

对于市场经济的上述弊端,政府采取宏观调控,把“看得见的手”与“看不见的手”结合起来,共同作用于经济,是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一种途径。

自发生了1929-1933年那场资本主义历史上最深刻、最长久、最广泛的世界经济危机之后,有宏观调控的竞争性市场经济逐步替代了所谓的自由放任的自由市场经济。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关系的复杂化,国家管理经济的职能越来越重要。

20世纪以来,不同国家都以不同方式在不同程度上改变了不介入经济生活的做法,更多地注意发挥了“有形之手”(即国家干预)的调节作用。

我国实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这种经济体制同样既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同时也要搞好宏观调控。

因此,政府的宏观调控也存在中国市场经济经济基础。

政府宏观调控也得到了经济学理论的支持。

综观近现代西方经济理论的发展,各种学派的基本观点和理论脉络,几乎都是围绕着如何选择、运用好宏观调控政策,以便解决经济增长和市场竞争中出现的诸多矛盾这个基本点来展开的。

不论是最具代表性的,以“有效需求”理论为核心,主张强化国家干预和“赤字财政”政策的凯恩斯学派,还是强调货币“单一规则”运动的货币主义,或是供应学派和近些年又重新抬头的新凯恩斯主义等等,都概莫能外。

二、宏观调控的涵义在中国,宏观调控是指以中央政府(central govornment)为主的各级政府,为了宏观经济的均衡发展,合法律地采用参与和影响经济运行的手段,改变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从而对一定范围的经济总体进行调节和控制的政府行为。

宏观调控法复习重点

宏观调控法复习重点

宏观调控法第一章宏观调控法的一般原理宏观调控即为国家对国民经济总体活动进行调节和控制的行为。

宏观调控目标:1、总量均衡;2、结构优化;3、充分就业;4、国际收支平衡宏观调控手段:1、财政调控:如转移支付、发行国债等。

2、税收调控:如所得税、消费税、印花税等。

3、金融调控:如利率、汇率、存款准备金率等。

4、计划:如国民经济5年计划。

宏观调控法的调整对象:是在国家对国民经济总体活动进行调节和控制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即宏观调控关系。

宏观调控法:调整在国家对国民经济总体活动运行进行调节和控制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宏观调控法的初级宗旨即直接目的:规范和保障国家宏观调控行为,预防和克服市场失灵,实现国民经济总量的均衡和结构的优化,实现物价平衡、就业充分和国际收支平衡,促进国民经济的有序运行和持续增长。

终极宗旨即根本目的:在实现初级宗旨的基础上,协调和解决国家整体利益和经济个体利益的矛盾,实现经济和社会的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

宏观调控法的原则:(一)调控法定原则:调控行为要有法律授权,依法调控。

(二)调控绩效原则:如经济适用房的“砖头补贴”—暗补和“人头补贴”—明补。

(三)调控公平原则:兼顾产业、地区、收入等方面的公平。

(四)调控适度原则:不能顾此失彼,要考虑各目标之间的相互联系和影响。

宏观调控主体是宏观调控行为人或行为的施动者,是宏观调控义务的承担者和宏观调控权力的享有者,限于国家。

宏观调控主体的权利:根据权利所处的环节分为立法权和执法权;根据权利所指向的方式分为财政、税收、金融、计划等调控权;根据权利的强制性强弱不同分为指令性和指导性调控权。

宏观调控主体的义务:依法享有并行使宏观调控权。

宏观调控受体,即宏观调控对象,是宏观调控行为的受动者,也就是宏观调控行为的直接受影响者。

限于市场主体,包括经营者和消费者。

宏观调控受体的权利:市场主体享有经营自由权。

宏观调控受体的义务:接受宏观调控,注意区分指令性和指导性。

宏观调控法一般原理

宏观调控法一般原理

公共产品理论
公共产品理论认为某些产 品或服务具有非排他性和 非竞争性,需要政府提供 或进行宏观调控。
宏观调控法的政治学基础
民主政治理论
宏观调控法以民主政治理 论为基础,强调政府应当 回应民意,实现公共利益。
行政权理论
行政权理论认为政府具有 执行法律和制定政策的权 力,应当在宏观调控中发 挥主导作用。
促进功能
通过宏观调控法的实施,促进 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高国
家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02
宏观调控法的理论基础
宏观调控法的经济学基础
01
02
03
宏观经济学理论
宏观调控法以宏观经济学 理论为基础,旨在通过政 府干预实现宏观经济稳定 和增长。
市场失灵理论
市场失灵理论认为市场机 制在某些情况下无法实现 资源的最优配置,需要政 府进行干预。
详细描述
结构优化原则要求国家在宏观调控时,关注产业结构和区域结构的调整,通过政 策引导和市场机制,促进产业升级和区域协调发展,提高经济整体素质和竞争力 。
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相结合原则
总结词
宏观调控法应遵循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相结合的原则,既体现效率又促进公平。
详细描述
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相结合原则要求国家在宏观调控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同时加强政府对市场的引导和监管,弥补市场失灵,保障公平竞争,促进经济效率和社会公正的统一 。
宏观调控法通过规定国家宏观经济管理机关的职权、职责以 及行使职权、职责的方式、程序和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等方 面,来规范国家宏观经济管理行为,保障宏观经济管理目标 的实现。
宏观调控法的特征
全局性
宏观调控法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调整具有全局性的宏观 经济关系,以保障宏观经济秩序和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

宏观调控的原理和手段是

宏观调控的原理和手段是

宏观调控的原理和手段是
宏观调控的原理和手段是指由国家利用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和产业政策等手段来调节经济运行的总体规模、结构和速度,以维护经济平稳增长、保持物价稳定、促进就业增长和社会稳定。

宏观调控的原理包括:
1. 总量调控原理:通过调整货币供应量和总需求,来影响经济的总体产出水平和通货膨胀水平。

2. 结构调控原理:通过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区域结构,来优化经济发展的结构布局。

3. 预期调控原理:通过管理预期和市场信心,来引导市场行为和预期,从而影响经济运行。

宏观调控的手段包括:
1. 货币政策:通过调整利率水平、存款准备金率和其他货币政策工具,来控制货币供应量和信贷规模。

2. 财政政策:通过调整政府支出和税收政策,来调节总需求和总供给。

3. 产业政策:通过制定和实施产业发展规划、优惠政策和支持措施,来调整产业结构和促进产业升级。

4. 区域政策:通过制定和实施区域发展规划、投资政策和特殊措施,来促进不同地区的均衡发展。

宏观调控的原理和手段是相互关联和相互作用的,需要综合运用,灵活调整,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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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宏观调控法的价值、宗旨和原则
二、宏观调控法的宗旨
宏观调控法的宗旨,是指宏观调控法所欲实现的目标。
宏观调控法的初级宗旨可以概括为:规范和保障国家宏观 调控行为,预防和克服市场失灵,实现国民经济总量的均 衡和结构的优化,实现物价平稳、就业充分和国际收支平 衡,促进国民经济的有序运行和持续增长。 宏观调控法的终极宗旨可以概括为:在实现初级宗旨的基 础上,协调和解决国家整体利益和经济个体利益的矛盾, 实现经济和社会的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
第二节

宏观调控法的地位和体系
一、宏观调控法的地位

(一) 宏观调控法在法的体系中的地位
在经济法体系中,宏观调控法与市场监管法等并列为经济 法体系中的第一层次的部门法。

(二)宏观调控法在法域归属上的地位
从宏观调控法主体来看,宏观调控行为的实施者是国家。 从宏观调控法权利来看,国家实施宏观调控行为是因为国 家依法享有宏观调控权。 从所保护的利益来看,国家的宏观调控行为所直接保护的 利益是国家整体利益。 从调整的对象的角度来看,宏观调控法调整的宏观调控关 系,是服从关系。 综上,宏观调控法在法域归属上属于公法。
第三节

宏观调控法的价值、宗旨和原则
(二)宏观调控法的效率价值
宏观调控法的效率价值,主要体现在宏观调控法的制定 和实施,能够促进经济的持续增长,提高国家整体利益 和个人利益。
宏观调控法所带来和增进的效率,既包括国家整体的经 济效率,还包括经济个体的经济效率。

(三)宏观调控法的秩序价值
宏观调控法的秩序价值,主要体现在宏观调控法的制定 和实施,能够为经济和社会带来或增进秩序。
第二十一章 宏观调控法的一般原理
第一节 宏观调控与宏观调控法的概念 第二节 宏观调控法的地位和体系 第三节 宏观调控法的价值、宗旨和原则 第四节 宏观调控法的主体及其权利和义务 第五节 违反宏观调控法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宏观调控与宏观调控法的概念
一、宏观调控

(一) 宏观调控的概念
宏观调控中的“宏观”,即宏观经济。 宏观经济,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运行的总量、结构状况 ,包括国民生产总值 、国民收入、国家预算收支、货币的 供给与需求、社会商品服务供给与需求、外贸进出口、外汇 收支和资本的出入等各方面总量及其比例关系。 “调控”,是指国家对宏观经济运行进行调节、控制的行为 。
一、归责基础
违反宏观调控法的法律责任,是宏观调控法主体违反宏观调控 法义务而应承担的不利的法律后果。 违反宏观调控法律义务的主体,之所以承担法律责任,是由于 其违法行为所具有的社会危害性。
第五节

违反宏观调控法的法律责任
二、责任形式

(一) 财产性责任
返还 赔偿
罚金 罚款
第五节

违反宏观调控法的法律责任
第四节 宏观调控法的主体及其权利和义务
三、宏观调控法主体的义务 (一) 宏观调控主体的义务
宏观调控主体的义务,也就是依宏观调控法规定的权力、程
序进行调控的义务。

(二)宏观调控受体的义务
与宏观调控主体所享有的宏观调控权相适应,市场主体有接 受调控的义务。
第五节

违反宏观调控法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宏观调控与宏观调控法的概念
二、宏观调控法的概念
(一)宏观调控法的调整对象
宏观调控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是国家协调关系中的一部分,
即在国家对国民经济总体活动进行调节和控制过程中发生的经济 关系,即宏观调控关系。

(二)宏观调控法的语词和定义
宏观调控法,是指调整在国家对国民经济总体活动运行进行调节 和控制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责任形式

(一) 非财产性责任
资格罚
自由罚
声誉罚 政治责任
第五节

违反宏观调控法的法律责任
三、责任构成
主观方面
责任主体 客观方面


第五节

违反宏观调控法的法律责任
四、责任竞合
由于违反宏观调控法的行为,在承担宏观调控法责任的同时, 因其主体在外观上相同,可能同时承担违反宪法、行政法的法 律责任,因而,宏观调控法责任有时也与违宪责任、行政违法 责任竞合。
第四节 宏观调控法的主体及其权利和义务
(二)宏观调控受体的权利
调控受体,是市场主体,其所享有的权利,是自主和自由 地从事市场经营活动的权利。这些权利,可以统称为经营 自由权 经营者,是以营利为目的提供商品和服务的组织和个人 消费者,是为了个人生活消费的需要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居 民 经营者利益代表者,如行业协会等,也会受到宏观调控行 为的直接影响。行业协会所为的经营指导行为,也会影响 总供给和总需求
3.就业充分
4.国际收支平衡
国际收支平衡,是指一定时期内一个国家或地区同外部世 界的交易所形成的收支状况。
第一节

宏观调控与宏观调控法的概念
(三)宏观调控手段
宏观调控手段主要包括财政调控、税收调控、金融调控 和计划等。 当国家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将金融市场中的利率、汇 率、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率、再贷款和公开市场操作 等关键指标和关键环节的决定权,部分或全部地收归国 家及其政府的时候,金融调控便成为国家宏观调控的手 段之一。 国家通过财政调控、税收调控和金融调控的手段还不足 以有效地调节和控制宏观经济运行的时候,计划也就被 纳入作为宏观调控的手段。
第三节

宏观调控法的价值、宗旨和原则
三、宏观调控法的原则
宏观调控法的原则,是宏观调控法所规范的宏观调控行为应 遵循的根本准则。
调控法定原则 调控适度原则
调控公平原则 调控绩效原则
宏观调控法的原则
第四节 宏观调控法的主体及其权利和义务
一、宏观调控法主体

(一)调控主体
调控主体,即宏观调控主体,是宏观调控行为人或行为的施 动者。从宏观调控法的角度看,调控主体,是宏观调控义务 的承担者和宏观调控权力的享有者。 根据“法律保留”或“议会保留”原则,一些重大或重要的 、决策性的宏观调控行为的实施权应由立法机关享有。 基于国家权力的分配,所有的宏观调控执行行为、大量非重 大或重要的宏观调控决策性行为,往往由法律规定的政府实 施。 我国的中央政府——国务院及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等,都分别依法实施不同的宏观调 控行为。
第一节

宏观调控与宏观调控法的概念
国家主体性
宏观调控行为具有下列特征:
B
依据的法定性
A
C
对象的宏观性
方式的宏观性
E
D
目的的宏观性
第一节

宏观调控与宏观调控法的概念
(二)宏观调控目标
1.总量均衡
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均衡,是宏观经济总量最基本的平衡。 2.结构优化
结构优化,就是要优化各经济要素及其在产业、地区之间 分布的比例。
第四节 宏观调控法的主体及其权利和义务
(二)调控受体
调控受体,即宏观调控对象,是宏观调控行为的受动者,也就是 宏观调控行为的直接受影响者。 从承受者的角度看,是市场主体。调控受体既然是市场主体,其 具体化,也就包括经营者、消费者。 在特定情形下,经营者利益的代表者如行业协会等也成为宏观调 控行为的受体。
第四节 宏观调控法的主体及其权利和义务
二、宏观调控法主体的权利 (一) 宏观调控主体的权利
宏观调控法对调控主体的授权,调控主体所享有的从事宏观 调控的权利,可以总称为宏观调控权。
根据宏观调控权所处的宏观调控环节,可以将宏观调控权分 为宏观调控立法权和宏观调控执法权两类。 根据宏观调控权所指向的宏观调控方式,可以将宏观调控权 分为财政调控权、税收调控权、金融调控权、计划权等等。 根据权力的强制性强弱不同,还可以将宏观调控权分为指令 性调控权和指导性调控权。
第二节

宏观调控法的地位和体系
(三)宏观调控与相关法之间的关系
1.宏观调控法与市场监管法的关系
宏观调控法与市场监管法同属于经济法。 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监管关系分别发生经济运行的宏观层 次和微观层次,而经济运行的宏观层次和微观层次之间又 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密切联系。 2.宏观调控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经济法与行政法在调整对象、渊源、地位、作用方面的联 系
在调整对象、主体、作用、调整方法等方面区别
第二节

宏观调控法的地位和体系
二、宏观调控法的体系
计划法
金融调控法 财政调控法
税收调控法
第三节

宏观调控法的价值、宗旨和原则
一、宏观调控法的价值

(一)宏观调控法的公平价值
宏观调控法的公平价值,体现在宏观调控法的制定和实施,能够为 经济和社会带来和增进公平。 宏观调控所带来或增进的公平,体现公平的各种类型上。 宏观调控法的公平价值,还体现在宏观调控法所规范的宏观调控行 为所实现的价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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