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及依据
为规范和加强(以下简称“学院”)公务接待管理,确保高效有序地完成接待工作,根据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及集团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各类型接待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公务接待主要包括:
(一)外宾接待:主要指对前来访问、参观、会晤、洽谈合作的外宾的接待工作;
(二)重要宾客接待:主要指对国家、部、委、省、市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国内外知名大学和著名专家、学者等的接待工作;
(三)上级领导接待:主要指对集团公司、直属单位领导的接待工作;
(四)普通宾客接待:主要指对和部门有业务往来的单位来人的接待工作;
(五)临时接待:主要指对于学院无任何业务往来,突然来访的单位或个人的接待工作。
第四条工作原则及要求
(一)本着勤俭节约、热情周到、有礼有节、简化接待的原则,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二)本着统一标准、对口接待、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宾客的职级、来校目的、要求和内容,力求从简,不搞层层陪同,无
故陪同;
(三)本着接待从简的原则,不制作和悬挂欢迎标语、不安排员工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
(四)本着精简文件简报的原则,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活动报道,简报一律不发;
(五)本着“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接待报批制度;
(六)凡需学院领导参加的接待,须提前通知学院办公室,由学院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
(七)一般性地接待活动原则上安排在学院餐厅,确需在外部接待的,须经分管副院长同意,按照务实节约的原则,选择学院指定的餐厅接待,严禁讲排场,严禁铺张浪费。陪客人数不得超过来客人数,工作日午餐不安排酒水。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
第五条学院办公室负责学院公务接待重要事项(如: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接待年度费用预算、公务接待标准等)的提出,院长办公室负责对重要事项进行审议,并经院长审批后生效。
第六条学院办公室负责接待工作的归口管理,主要负责:(一)制定、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二)制定接待费用年度预算,报学院领导签批后严格执行,确保不超预算发生公务接待费用;
(三)负责外宾接待、重要宾客接待、上级领导接待等重要宾客接待工作的承办及组织;
(四)指导、协助、监督各部门的业务接待工作。
第七条学院党群工作处主要负责公务接待的宣传工作(如:活动报道)及对接待费用使用情况的监督。
第八条各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普通宾客接待、临时接待的承办及组织;
(二)协助学院办公室制定年度接待费用预算,并严格控制部门接待费用在标准内使用。
第九条后勤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协助完成宾客的餐饮和住宿安排工作。
第十条学生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学院安全保卫工作。
第十一条财务处主要职责:
(一)总体控制学院公务接待费用,确保不超出公务接待费年度预算;
(二)负责按接待标准及财务报销制度严格审核及费用报销等财务工作。
第十二条学院纪委负责对公务接待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杜绝各类接待工作中的铺张浪费,公款公务私用问题。
第三章接待标准
第十三条接待标准按《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接待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相关要求
(一)接送:原则上不安排车辆接送,有特殊情况报请学院办公室同意后由院办安排;
(二)住宿:根据来宾要求,可代办住宿手续,费用原则上自理;
(三)纪念品:根据来宾级别等可赠送学院刊物等宣传资料;来访者馈赠的贵重礼物,由学院办公室负责接收、登记和保管;
(四)宣传:凡是由学院安排的接待,由党群工作处负责根据
本办法规定执行。
第四章接待工作程序
第十五条申请阶段
(一)培训部、招生办公室的业务接待工作,应于接待活动前填写《接待费用申请单》(详见附件),经分管副院长审批后实施,接待费用由部门控制,不得超过本部门业绩考核责任书中的接待费用总额。
(二)其它各部门的业务接待工作,须提前到学院办公室填写《接待费用申请单》,由学院办公室主任审核后并确定接待费标准上限。
第十六条订餐阶段
(一)内部订餐,接待部门自行到餐厅订餐处安排订餐;
(二)外部订餐可选择学院定点餐厅订餐,以不超过标准额度为准,由接待部门负责。
第十七条就餐服务
(一)一般性校内就餐应由接待者和相关经营者负责;
(二)有重要宾客时或就餐人较多时,经营主管人员、学院办公室及相关人员应到场协调服务。
第十八条费用报销阶段
(一)校内接待就餐:人数少于4个时,接待人员在学院办公室领取接待卡,就餐后直接刷卡;人数较多时可在餐厅签单,由餐厅订餐处和学院办公室负责人对账后实行月结,按月开具票据,接待部门凭《接待费用申请单》和发票,经审批后到财务处报销;
(二)外部就餐:接待部门凭《接待费用申请单》(见附件3)和发票,经审批后到财务处报销。
第十九条接待工作总结
对于重要宾客的接待工作,应在接待工作结束后,由接待部门进行总
结,以便改进工作。
重要宾客接待有关的材料档案,学院办公室应负责整理并及时存档。
第五章奖惩与责任追究
第二十条经签发的《对外接待管理办法》一经颁布,即刻生效执行,成为本学院管理法规,各部门应严格执行。
第二十一条学院纪委负责对接待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对于发现或举报核实的以下学院禁止行为者,将对有关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严重者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严禁以接待为名请客送礼、旅游观光以及进行各种高消费的娱乐活动;
(二)严禁以公款接待私客或纯属个人“关系、情感、友谊”等吃请以公务接待之名报销;
(三)严禁在部门人员内部调动时以迎送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
(四)严禁以“接风、饯行”等名义用公款吃喝;
(五)严禁在公务接待中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行为。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院长签发之日起生效。第二十三条本办法委托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权责清单
附件2:公务接待管理流程
附件3:接待费用申请单